快递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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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经营许可证 因为快递行业飞速发展,快递安全管理措施能够规范快递经营行为,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快递行业应该遵守该措施,对本身快递经营业务进行整改,以适应市场发展。下文XX搜集了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措施,欢迎阅读!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为了深入健全快递安全防控体系,扎实快递安全基础,提升快递安全生产操作水平,国家邮政局日前正式公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邮政行业标准。该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要求了快递安全生产操作的基础要求、收寄安全生产操作、分拣安全生产操作、运输安全生产操作、投递安全生产操作、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及安全事件处理等要求,适合用于快递服务组织从收寄到投递各个步骤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明确了快递企业应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对快递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管控,坚持文明操作,避免违规操作。规范同时强调,对于属于严禁寄递物品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坚持“即查即停”标准,即在整个快递生产步骤中一经发觉,应立刻停止对该件进行操作,并按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有关严禁寄递物品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确保寄递渠道安全。为保障收寄安全,规范提出,收寄快件时,快递员工应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醒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依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确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规范还明确,快递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查对。接单时,应提前通知寄件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员工应拒绝收寄。“以人为本”是规范坚持的另一个主要标准。规范明确,快递企业在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管理等活动时,应优先考虑保障快递员工、用户及公众的人身安全;在快件操作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件,应将确保人身安全作为第一要求。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责任人表示,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制订则是落实落实国务院有关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详细表现,是坚持安全为基,着力建设安全邮政的有效抓手,有利于扎实行业安全基础,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措施第一条为规范快递经营行为,保障快件寄递安全、信息安全、公共安全,促进本市快递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国邮政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措施。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措施。第三条快递安全管理根据预防为主、规范经营的标准,建立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快递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快递安全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快递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交通、工商、商务等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从事快递经营业务的企业,应该符合中国邮政法要求的条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从事国际快递经营业务的,还应该遵守相关海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六条在本市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该具有下列服务能力:符合标准的快件处理场所;符合标准的快递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符合本市运输标准的机动车辆;能够提供寄递快件的电话查询服务,具有快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系统;经过资格认定的快递员工的比率不低于40%;每个营业场所配有2名以上经过资格认定的快递员工。第七条采取商业特许经营形式从事快递经营业务的企业,应该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签署书面特许协议,特许人应该在协议签署后15日内到邮政管理部门立案。第八条快递企业应该根据要求建立快递安全保障和协查通报制度。快递企业和用户应该遵守国家有关信件专营和严禁、限制寄递物品的相关要求,不得寄递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不得寄递。第九条快递企业应该根据要求对快件进行验视、机检、巡检、抽检等形式的安全检验。详细措施由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制订。第十条快递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该提醒用户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该当场开拆包装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要求的,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快递企业接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长久、大量、数次快递服务时,能够和经营者签署安全保障协议,采取其它方法验视内件,确保快件寄递安全。第十一条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的快递企业,应该在快件处理场所配置安全检验设备,安排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对从外埠进入本市的快件根据要求进行安全检验。第十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举行重大活动期间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递企业应该根据要求寄递快件、对快件进行集中安全检验。第十三条快递营业场所、快件处理场所应该根据国家快递服务标准的要求设置,并应该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视频监控系统,覆盖交寄、分拣、储存等步骤,并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监控资料保留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十四条快递从业人员应该根据国家和本市要求具有快递员工职业技能。快递企业应该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素质教育和从业考评,建立快递从业人员档案制度,完善快递从业人员信息登记。第十五条快递企业应该制订快递安全操作标准和步骤,定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培训,提升快递从业人员对危险性物品的识别能力和处理能力。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根据职责对快递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第十六条快递企业应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题预案,并报邮政管理部门立案。快递企业应该每十二个月最少组织一次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递企业应该开启应急预案,并根据要求向相关行政部门汇报。影响快递时限或包括快件寄递安全的,应该立即通知用户。第十七条快递企业应该根据操作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分拣快件。第十八条运输快件的车辆应该符合本市道路交通运输和货物运输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并采取统一的快递运输专用标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依据城市交通情况,为快递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收寄和投递快件的车辆应该封闭,标明快递企业标识,并符合本市道路通行要求。第十九条快递企业寄递快件需要进入小区、高等院校时,相关单位应该提供车辆通行和暂时停放、快件派送等便利条件,快递企业应该遵守小区、校区管理相关要求。第二十条快递企业应该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方法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用户信息。快递运单的实物保留应该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要求的档案保管期限。保留期满后,根据要求集中销毁。第二十一条快递企业应该诚信经营,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投诉意见。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能够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该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回复。第二十二条邮政、公安、国家安全、海关、保密等部门应该建立本市快递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快递安全的监督检验。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行政部门的监督检验应该给予配合。第二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该建立本市快递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快递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并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布。邮政、公安、国家安全、海关、交通等部门应该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快递安全信息共享机制。第二十四条快递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制订快递行业安全规范,为企业提供快递安全培训服务,提升快递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第二十五条因经营纠纷或发生治安案件造成快件滞留的,快递企业应该立即处理,避免快件寄递延误;未立即处理的,邮政管理部门应该督促快递企业立即处理;包括治安案件的,公安部门应该给予配合。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措施第七条,特许人未办理立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更正,处2021元罚款。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措施第九条、第十一条,未根据要求进行安全检验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更正,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措施第十条,未实施收寄验视制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国邮政法的要求进行处理;未根据要求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更正,可处2021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措施第十二条,未按要求进行集中安全检验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更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措施第十三条,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监控设备未正常运转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更正,处2021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更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措施第十七条,在露天场地分拣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更正,处2021元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措施第二十条第一款,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国邮政法的要求进行处理。违反本措施第二十条第二款,未根据要求集中销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更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三十四条本措施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看了“快递安全管理措施”还看了:1.快递企业管理规章制度2.快递企业管理要求三篇3.物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最新快递企业管理制度5.企业收发快递管理要求范文三篇6.快递企业规章制度三篇7.快递员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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