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S340道路两侧土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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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东区S340道路两侧土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FGGJ-GC2017-205 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小写)29290183.64元 (大写)贰仟玖佰贰拾玖万零 壹佰捌拾叁圆陆角肆分 招标人: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 : (要求具备招标师或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签字或盖章 审核人 : 编制人 : 编制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9 第六章 图纸(如有)3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3 2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阳市颍东区S340道路两侧土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颍东区S340道路两侧土方工程项目 已经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1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S340道路两侧土方工程项目 1.2 项目编号: FGGJ-GC2017-205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中心基础20177号 1.5 招标人: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致富路下穿东至袁寨高速 2.2 项目规模: 全长约7000米,道路两侧附属工程实施宽度为单侧14米,退后绿化为侧20米,内容包括原房屋基础破除、渣土开挖、渣土翻倒、渣土外运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 约3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经营资质许可;3.3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以来至少单独完成过一个25万立方及以上或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垃圾或土方清运业绩(须提供合同及证明材料);3.4配置20辆以上(含)密闭运输车辆,挖土机和推土机至少各一台,车辆为投标人公司车辆(须提供协议书或合同加盖公章证明材料);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于2017年 7 月 5日起可在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月 26 日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开标 555室。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 系 人:贾建军电 话:0558-2316231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少年宫南侧20米 联 系 人:薛 工 电 话:0558-3925566 电子邮箱:2454345844 2017 年 7 月 5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北京东路168号 联 系 人: 贾建军 电 话: 0558-2316231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少年宫南侧20米 电 话: 0558-3925566 电子邮箱: 2454345844 1.1.4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S340道路两侧土方工程项目1.1.5项目地点致富路下穿东至袁寨高速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出资比例 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 / 区段 工期: / 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经营资质许可;3、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以来至少单独完成过一个25 万立方及以上或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垃圾或土方清运业绩(须提供合同及证明材料);4、配置20辆以上(含)密闭运输车辆,挖土机和推土机至少各一台,车辆为投标人公司车辆(须提供协议书或合同加盖公章证明材料);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预定的分工认定。1.5费用承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阜政发【2013】54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阜政办秘【2013】68号文件规定收取。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65%收取。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收取方式: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 偏差调整方法: / 2.1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等。 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2454345844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2.3.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自带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帐户名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颍州支行账 号:2080 1010 2100 0425 368备注: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但投标人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果不是开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需加盖划付章,标注解付银行,确保能正常解付.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徽商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并将解付情况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如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6、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写“现金”字样。银行汇票的解付是指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付款的行为。银行汇票如不能正常解付,可能导致不能参与投标、废标等不利情形。为此,我们作出如下温馨提示: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2、3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仅需第2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1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4、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3、银行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注明: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如有其他情形,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银行咨询电话:0558-2390001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5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3.7.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3 份3.7.7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6日 9 时00 分(递交时间: 2017 年 7 月 26 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开标 555 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各投标人检查本单位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好。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7.3.1履约担保担保形式:现金 保函 担保金额:中标价的 5%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待土方清运结束后经招标人同意无息退还。)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最高投标限价24896656.09元(取招标控制价的85%为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10.2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3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10.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5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7.1 投标人可自行去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提供弃土点、不考虑运距;中标后,中标单位在实际清运中,必须执行阜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保持场地平整,道路环境清洁,并保持道路畅通。 若污染道路环境,必须负责清理干净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特别提醒1.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投标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应同时扣减后计算)。 2. 工程量的确认:投标时的土方工程量为暂定土方量,清运前,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对现场土方进行实地测量,实际测量得出的工程量减去做为回填土预留的土方量,则得实际运出的土方量,此土方量作为决算的依据。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等。(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否决其投标:(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 (13) 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1.5 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交易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6)图纸(如有);(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第2.3款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复,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2.2 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查询,无需确认。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3.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查询,无需确认。3. 投标文件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及附件;(2)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5)投标报价书;(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 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按投标函中的格式报价。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3.4.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留置并开具收据。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予以解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备案后5日内由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违反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中承诺的。3.4.5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按照阜政办【2015】21号文件执行。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许可、基本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等以上证书、证件须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3.5.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函及附件、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报价书、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3.7.5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7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8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单位名称、投标人、项目经理、编制人等应填写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不得填写见商务标、技术标或第?页等形式。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或集中包装均可,如果采用分开包装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8)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组成,由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顺延,顺延的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的,顺延的中标候选人须承诺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7.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招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前到市检察院办理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执行.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其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书面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备案。8.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诚信档案,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条款 1、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条件的。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或与同一人联合投标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上限(最高投标限价)的。 7、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 8、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9、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 (13) 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时间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 10、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除以上情形之外,不得否决投标。因不可预测情形需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慎重作出决定。 在评标过程中因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被否决投标后,评标委员会准备对该项目废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告知该项目招标人废标的理由。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资质许可证企业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须提供合同及证明材料。车辆配置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须提供协议书或合同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核对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是否与出具投标保证金的账号名称一致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或盖章符合“投标函”格式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以上参与评审的证书、证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无需提供原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评标程序评标准备确定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评审顺序评审投标文件评审(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1.1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1.2评标顺序的确定: 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前三名,依次进行评审,若评审有一家不通过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抽签确定名次。1.3投标文件评审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1.4 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了评审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 评标结果3.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合同主要条款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总结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 15 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道路的硬化处理,确保不出现卷泥上路,施工现场围墙符合JGJ5999标准及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室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监理单位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室。(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所发生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阜阳市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6)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现金,中标价的5%,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待土方清运结束后经招标人同意无息退还。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符合现行相关规定 。7.5 工期延误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1000 元违约金;工程延期20日以上的,每日按 2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延期竣工 30 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每提前竣工一天,发包人支付承包人 元的奖金;奖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按相关规定执行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2 种方式确定。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 总价合同。 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12.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并执行阜阳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a.招标控制价中已列项目,按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 b.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及数量有差异的项目,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列入投标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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