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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个人买卖协议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含住宅、商业用房和其它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它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那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xxxx整理的,欢迎参考阅读。范文一出卖人(甲方):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络电话: 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因本协议项下的甲方缺乏在建工程项目标建设资金,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项目建设依据:甲方以_ _方法取得在 编号为_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号为_ 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计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甲方经同意,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名称为: 。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甲方的商品房销售依据乙方购置的商品房为 。甲方确保在商品房现售前已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相关证实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立案。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前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房能够正当销售的有效证实文件。第三条:乙方购商品房的基础情况 乙方购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本协议第一条要求的项目中的: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属_结构,层高为_,建筑层数地上_层,地下_层。该商品房阳台是 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协议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第四条:计价方法和价款甲方和乙方约定按下列方法计算该商品房价款:按 建筑面积 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五条:付款方法及期限乙方按下列第_种方法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同意在本商品房买卖协议生效并办理完成对应的产权过户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房价款。2、分期付款: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要求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日之内,自本协议要求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推行;(2)逾期超出_后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推行协议的,甲方同意,协议继续推行,自本协议要求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该比率应大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根据本协议第五条要求的到期应付款和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对应的分期应付款和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七条:交付期限甲方应该在_年_月_日前,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将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如遇不可抗力,甲方应该在发生之日起_日内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给予延期。第八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协议第七条要求的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要求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_种方法处理;(1)逾期不超出_日之内,自本协议第七条要求的最终交付期限的次日起,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推行;(2)逾期超出_后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该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抵达之日起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推行协议的,协议继续推行,自本协议第七条要求的最终交付期限的次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第九条:计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计划部门同意的计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造成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效的,甲方应该在相关部门同意同意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变更通知抵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回复。乙方在通知抵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回复的,视同接收变更。甲方未在要求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该和甲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第十条:交接商品房达成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该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该出示本协议第七条要求的证实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出示证实文件或出示证实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负担。第十一条:甲方确保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负担全部责任。第十二条:有关产权变更登记的约定甲方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日内,将办理权属变更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立案。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要求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实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条_项处理;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和变更1、本协议自本协议项下商品房办理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时生效。2、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一直能够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解除本协议。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1、甲方确保出售给乙方的的本协议项下商品房正当、权属清楚、有正当的土地使用权,不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担;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时间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本协议项下商品房根据“房地一体”的标准进行出售。4、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公证费、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甲方负担。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本协议双方在推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署补充协议。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登记机构 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地址:乙方: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地址:范文二出卖人:成全部忠捷臵业有限企业买受人:徐 俐 身份证号:5105048鉴于买、卖双方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为深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以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和主协议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含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协议和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第一条 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协议第五条补充约定以下:买受人选择下列第 一 种付款方法。一、买受人采取一次性付款方法支付房价款: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署的同时(即2021 年 4 月 16 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 1155360 元(大写: 壹 佰 壹 拾 伍 万 伍 仟 叁 佰 陆 拾 零 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 伍 元)。二、买受人采取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法支付房价款:1、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 元),余款: 佰 拾 万 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法进行支付。2、按揭实施措施及相关责任:1) 买受人须于主协议签署后3日内(即 2021 年 4 月 12 日前)自行根据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2)买受人承诺在签署主协议和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足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依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5日 内仍未办理完成按揭贷款手续的(以和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协议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通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协议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协议约定总购房款 5% 的违约金。买受人应该负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负担的违约金后剩下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同意的贷款金额和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二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该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协议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协议约定总购房款 5% 的违约金。买受人应该负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负担的违约金后剩下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第二条 有关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根据主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推行了对应的义务:1)买受人未付清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负担的违约金;2)买受人未和出卖人办理完成房屋面积补差(协议约定面积和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署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2、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负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3、房屋达成主协议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不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协议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要求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出卖人不负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终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负担。因为买受人过失,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和商品房相关的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负担。买受人假如购置的是现房,则应在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能够公证委托的方法委托代理人代理推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有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城市相关要求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题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题维修资金以政府要求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协议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负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6、买受人承诺根据主协议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她人做商业、办公使用;7、出卖人有权将主协议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负担违约责任。第三条 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协议第十三条补充约定以下: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协议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负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协议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协议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协议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第四条 有关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和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对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对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置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3、买受人同意:购置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需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要求,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法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受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依据修建地点的详细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情况和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赔偿。第五条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办证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要求应由买受人负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多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全部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成之日起2年内帮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造成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所以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双方约定主协议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第七条 买卖双方在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推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协议约定的购房总款的 15%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协议解除权并造成主协议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 5 日内买受人应帮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协议立案登记的撤销手续,不然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第八条 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老实信用标准来对待相对人在推行协议时的通知、通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推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根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通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能够作为推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城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城市以外的中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不然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失人自行负担。第九条 在本协议签署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络方法发生改变的,均应以书面方法2日内通知对方。不然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失人自行负担。第十条 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署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商品房买卖(预售)协议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措施、预售许可证(或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署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暂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给予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暂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十一条 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协议及本协议中全部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足说明,并对其它条款依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无异议。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出卖人: 成全部忠捷臵业有限企业 买受人:徐 俐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2021 年 4 月 9日范文三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置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甲方申明,甲方所售房屋手续齐全,房屋在银川市 小区 号楼 号房,房屋用途为公寓 , 房屋结构为框架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确保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能够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和交易相关的各项事宜。第二条 乙方申明,乙方购置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推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负担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 )第四条 付款1、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万元整(¥_);2、乙方采取以下第_种方法A. 乙方为非贷款用户,应在签定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用户,应在评定汇报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下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它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要求支付;第五条 产权过户A. 乙方为非贷款用户的,甲乙双方应该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配合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用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经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第六条 房屋交付1、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负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2、甲方确保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负担全部责任;3、甲方确保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同意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相关要求申领房屋全部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根据国家要求缴纳。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协议法定金要求负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该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根据约定推行义务的,造成协议推行拖延或无法推行,违约方应负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她方造成的损失。因拖延推行协议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第九条 因推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电 话:法定代表人:乙 方:电 话:法定代表人: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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