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二章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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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1、B 2、C 3、C 4、C二、多选题1、ABCD 2、ABC 3、AB三、简答题1、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流通性、可追索性2、汇票的绝对必要事项包括:汇票字样、出票日期、收款人、确定的金额、无条件支付的命令、受票人、出票人的签章。法律效力:以上任何一项内容记载的缺失,都将导致汇票无效。3、票据背书的类型包括:(1)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只在票据背面签名,不指定被背书人,即不写明受让人。(2)限制性背书,即不可转让背书,是指背书人背书时加上了“不得转让”的限制性文句,该票据一般不能转让流通,在实践中使用的也比较少。(3)特别背书,又称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除在票据背面签名外,还写明被背书人名称或其指定人。4、相同点:(1)都具有票据的基本特征;(2)都具有结算、支付、流通的作用。不同点:(1)具体性质不同。汇票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支票是出票人对受票行的付款授权书并且出票人在出票之前必须在受票行有足额的存款,否则视为空头支票。(2)基本当事人不同。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和收款人,受票人与出票人为同一人;支票也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但是受票人必须是银行。(3)付款的期限不同。汇票和本票都有即期和远期之分,即除了有见票即付的类型外,还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等形式;而支票只能是见票即付。(4)涉及的票据行为不同。远期汇票需要经过付款人的承兑程序才进入付款程序;而本票和支票都不需要经过承兑,因为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支票都是见票即付的。5、汇付(remittance),又称汇款,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把一定的金额,通过汇入行或付款行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有电汇、信汇、票汇三种形式。6、有两种:(1)预付货款。预付货款是一种对出口商有利、对进口商不利的结算方式。因为出口商在货物出口前就得到了货款,无须自己垫付,等于利用了他人的款项,有利于资金周转;等收款后再发货,降低了货物出售的风险,如果进口商毁约,出口商可没收预付款。而进口商未收到货物却先行垫款,积压了资金,一旦出口商不发货,或货物的品质有问题,就将遭受损失;货物到手前付出货款,还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及利息损失。(2)货到付款。货到付款结算方式对进口商有利,对出口商则是不利的。对买方有利的原因在于:第一,买方不承担资金风险,货未到或货不符合合同要求则不付款,在整个交易中买方占据主动地位;第二,由于买方常在收到货物一段时间后再付款,无形中占用了卖方资金。使卖方承担风险的原因是:第一,卖方先发货,必然要承担买方不付款的风险;第二,由于货款常常不能及时收回,卖方资金被占用,造成一定损失。7、托收(collection)是由出口商提交凭以收款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委托出口国的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回款项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特点包括:第一,属于商业信用。第二,属于逆汇方式。第三,跟汇付相比,安全性较高。类型:通常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在跟单托收中又有承兑交单和付款交单的区别。8、进口商的融资方式主要是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9、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申请人的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特点是: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用证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信用证结算方式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10、(1)按照信用证开立方式、传递方式和记载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信开信用证和电开信用证;(2)按照开证行对所开出的信用证所负的责任,可以划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3)根据信用证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单据,可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4)按照付款方式的不同,信用证可划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5)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对信用证加以保兑,信用证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6)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信用证可划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7)按照进出口业务及国际贸易方式,信用证分为对背信用证、预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和对开信用证。11、在实务中,常见的信用证风险包括以下三种。(1)使用伪造的信用证或随附的单据、文件欺诈;(2)在信用证中加列软条款;(3)利用假远期信用证进行诈骗。防范信用证结算的风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包括买方和卖方之间相互资信的了解,银行与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了解;(2)认真审核信用证;(3)尽量要求买方在一些大的、信誉较好的银行开证;(4)要与银行保持密切的联系,内部建立一套完整的业务操作规则,特别是有关信用证结算的工作流程,提高业务能力。课外思考实践题:1、D的要求合理。因为票据具有无因性、流通性和可追索性,其中无因性和可追索性就是为了保障票据的流通性。票据的流通性告诉我们,持票人可以凭借票据直接获得票款,也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票据的可追索性告诉我们,票据转让之后,持票人如果被拒绝承兑或付款,可以向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进行追索,要求他们承担付款的责任,以保障后手被被背书人的利益。因此在该案例中,D通过合法的背书获得票据,因此其就享有追索权,可以向出票人B以及前手背书人A、C进行追索。2、B银行的要求不对。因为保兑信用证是指由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应开证行的请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信用证。保兑行一旦对信用证加具保兑之后,就与开证行承担相同的付款责任,即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因此当受益人要求保兑行付款时,在单证一致的情况下,保兑行应对信用证进行付款,然后再向开证行或偿付行进行索偿。3、进口商基于开证行审单不严可以向开证行索偿,要求开证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但开证行由于自己审单不严的疏忽而错付的款项能否向受益人进行成功追索则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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