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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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制度, 编制组依据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2014和住建部绿色建筑施工图 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在总结绿色建筑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要点。本要点按照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分类说明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中各条文的审查要点和审查材料,并在附录A中列表说明。本要点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 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 188号,邮编35000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要点编制组织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要点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要点参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本要点主要起草人:梁章旋林卫东黄文忠肖剑仁卢文英卓伟陈黄平黄晓冬胡达明张志昆洪声杨施锦华王文奎杨大东林梅英1总则32建筑专业52.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4章)52.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5章)162.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6章)192.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7章)202.5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 8章) 242.6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 11章)303结构专业353.1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7章)353.2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 11章) 394给排水专业414.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 4章)414.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5章) 42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6章)44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7章)534.5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 8章) 534.6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 11章) 545暖通专业555.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 4章)555.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5章) 555.4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 8章)635.5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 11章) 666电气专业686.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 4章)686.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5章)686.3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 8章)726.4 运营管理(评价标准第 10章)746.5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 11章) 75附件A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报审表 76附录B水资源利用方案提纲 122附录C *工程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 1241.0.1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规范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确保设计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要点。本要点分总则、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六个部分,按专业归纳相应内容, 说明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各条文的审查要点和审查材料。1.0.2本要点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扩建民用绿色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不含保障 性住房)的施工图审查。建筑面积小于 300平方米的新建项目和建筑面积小于 1000平 方米的扩建改建项目,可不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1.0.3绿色保障性住房,有条件的可按本要点中的居住建筑条款审查,也可按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条款审查。出让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房统 一按居住建筑进行审查。1.0.4项目建设规模(包括地上、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 面为准,分期建设项目各期均应满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1.0.5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审时,设计单位应提交绿色建筑设计报审表(详见本要点 附录A)。对按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设计的绿色保障性住房,其报审表按福建省 绿色保障性施工图审查报审表(详闽建科201436号)执行。1.0.6审查机构负责对设计单位报审表中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措施是否在设计文件中落 实进行审查,并对设计单位报审表中自评得分情况进行核实。1.0.7本要点中所有控制项要求应全部满足,评分项应满足评价标准中一星级目标要 求。涉及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条文,相关专业应共同审查后判定。1.0.8本要点中的“建议最低分”为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目标的得分及措施性建议,如 果不能满足一星级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适宜的得分项。1.0.9对多功能的综合单体建筑,应按照本审查要点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 各评价条文的得分。1.0.10绿色建筑涉及景观设计(含种植设计、水体景观、绿化灌溉等)、雨水利用、可 再生能源利用、室内装修设计、声学设计专项报告等专项设计时,宜与建筑上部施工图 同时中报;对因客观原因未能同步申报的,建设单位应向审查机构出具专项设计达到绿 色建筑标准要求承诺书及设计委托合同。审查机构在先行核对建筑设计说明要求后,在审查报告书中对应补充的内容进行说明,出具“绿色建筑初审意见书”。建设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向审查机构补充报送各专项设计施工图。逾期未补送相关设计文件的,审查机 构应及时报告项目 所在地设区市 建设主管部门。景观设计图应与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相符。1.0.11建设单位对委托编制的环境评估报告书(表)和相关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设计单位对报审表、施工图设计文件、模拟报告计算书等计算文件的真实性负责。1.0.12涉及取消、更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的设计变更,属重大设计变更。1.0.13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除应满足本要点要求以外,还应满足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建筑专业2.1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4章)(1)控制项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控制要求。【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审查要点】(1)依据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地)、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地)、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对场地区位、原主要用途、原地形进行简要介绍,写明规划用地的性质;(2)对涉及各类保护区及文物古迹保护要求的项目,应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下简称环评报告)及规划要求,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各类保护区、 文物古迹保护等),明确保护措施。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氢土壤等危害。【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等相关设计图纸、土壤氢检测报告【审查要点】(1)依据项目立项报告、环评报告、地勘报告、土壤氨检测报告,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场地内自然条件,以及场地是否存在洪涝、滑坡、泥石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等潜在威胁和电磁辐射、土壤氢含量超标等危害;(2)如果场地内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在建筑设计说明和相关设计图纸中明确满足场地安全要求的避让、防止、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有关措施;(3)选址范围内土壤氢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污染源。【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总平面图等相关设计图纸【审查要点】(1)依据环评报告,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场地范围内存在的污染源,以及项目在设计过程中是否 出现新的污染源。污染源主要指:易产生噪声的学校和运动场地,易产生烟、气、尘、声的饮食店、修理铺、锅炉房和垃圾转运站等;(2)依据环评报告中推荐的隔离污染源的方法,在设计文件中体现相应的隔离方法及防护措施。注:本条需结合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审查。4.1.4 建筑规划布局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经审批的建筑总平面图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审查要点】(1)依据经审批的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建筑自身日照要求,以及对周边建筑 日照影响情况。做到本项目内所有建筑都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2)条文中的“不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是指:1)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周边建筑及场地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2 )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周边建筑及场地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 相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周边建筑及场地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可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 水平。(2)评分项I 土地利用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评价总分值为19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4.2.1-1的评分规则;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表4.2.1-1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2A (m)得分3层及以下46层712层1318层19层及以上41VAe 4526 VAe 2924 VAe 2622 VAe 2413A0 15835VAe 4123 VAe 2622 VAe 2420 VAe 2211VAe 1315AC 35AC 23AC 22AC 20AC 1119表4.2.1-2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容积率R得分0.50R 0.850.80R 1.5101.5 0R 3.519【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计算书。【审查要点】居住建筑:查看人均用地指标及相关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表4.2.1-1的得分要求。(1)建筑设计说明中或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居住区内建筑类型、总居住用地面积、总户数、总人口(按3.2人/户换算人口数)、人均居住用地等指标;(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过程,不同情况计算过程及方法如下:第一种情况,对于居住建筑为主的项目,应以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为评分依据,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 A的计算方法如下:1)依据项目户数、居住人数(按照每户3.2人计)及项目用地面积计算人均用地指标;2)确定项目的居住建筑的加权层数N,计算公示如下:N(ni sp式中:N 项目的居住建筑的加权层数;ni 项目内各居住建筑的层数;Si 项目内各居住建筑面积,m2;S项目内居住建筑总面积,itf。3)依据计算得出的人均用地指标和居住建筑的加权层数N确定项目的得分。计算示例如下:1)统计项目建筑层数与建筑面积如下表:建筑楼栋号建筑层数门楼栋建筑面积Si (itf)居住建筑总面积S (m2)1 #楼35000620002#楼670003#楼12120004#楼18230005#楼1915000注:在统计建筑层数 门时,可扣除底层商业等非居部分的层数2)依据居住建筑的加权层数N计算公式计算得出项目,权层数 N=14.5 (层),属于1318层这一档;第二种情况,对于以公共建筑为主的项目,应以项目容积率为评分依据,项目容积率可由总平 图的技术经济指标直接获得,确定得分。第三种情况,对于含有居住或公共建筑的综合性建设项目,应同时依据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公共建筑容积率分别评分后,取加权平均值为本条最终得分,具体做法如下:1)依据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面积,按面积指标法,确定居住建筑用地指标和公共建筑用地指 标,方法如下:S住宅居住建筑用地指标:A住宅 A巧一S总公共建筑用地指标:A公建 A.三 心S总2)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的方法分别计算居住建筑部分人均居住用地指标的得分、公共建筑部分容积率 R的得分,然后取加权平均值为本条最终得分。公共建筑:查看容积率及相关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表4.2.1-2的得分要求。(1)建筑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总用地面积、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议最低分】15分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分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达到30%旧区改建项目达到 25%彳导2分;2)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按表 4.2.2-1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7分。表4.2.2-1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Ag得分新区建设旧区改建1.0m20Ag 1.3m20.7m20Ag 0.9m231.3m&Ag 1.5m20.9m&Ag 1.5m一.一2Agj 1.0m72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绿地率:按表4.2.2-2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7分;表4.2.2-2 公共建筑绿地率评分规则绿地率Rg得分30% Rg 35%235% Rg 40%72)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 2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人均公共绿地分析图和计算书;【审查要点】居住建筑查看建筑总平面图绿地范围和面积,核查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否满足要求。(1)建筑设计说明或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总居住用地面积、总户数、总人口(按照每户3.2人计)(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人均公共绿地计算过程:住区的公共绿地是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集中绿地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宽度不小于8ml面积不小于400m2并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参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的,应提供人均公共绿地分析图、计算书,分析图标明公共绿地的范围。公共建筑:查看建筑总平面绿地范围和面积,核查绿地率是否满足要求;查看建筑总平面中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绿地范围,开放绿地率不应低于10%对于商场、医院等开放的公共建筑,其绿地可直接视为开放绿地,评价时直接得分。(1)建筑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项目总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是否对外开放。如对外开放,需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开放区域及面积、开放时间和管理方式。【建议最低分】居住3分、公建2分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表4.2.3的规则评分。表4.2.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建筑类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得分居住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之比Rr0.05 Rr 0.1520.15 Rr 0.256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p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p2Rr)0.53Rp0.7且 Rp 0.76【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经审批的建筑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审查要点】查看建筑地下室平面图,审查地下空间设计的合理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是否满足表4.2.3要求。居住建筑:(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利用地下空间的情况,写明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功能,并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2)建筑总平面图中技术指标表应写明相关指标,如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等:(3)地下室各层平面图中应标明地下空间主要功能。公共建筑:(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利用地下空间的情况,写明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功能,并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当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达到0.7时,还应计算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2)建筑总平面图中技术指标表应写明地下空间相关指标,如地下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地下 一层建筑面积;(3)地下室各层平面图中应标明地下空间主要功能。【建议最低分】居住2分、公建3分注:地下空间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地方规划要求计算方法为准。如果地方没有明确的地下空间计算方法,可使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对地下室的定义进行判断。即: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2者为地下室。n室外环境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 0.2 ,得2分;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规定,得2分。(本条属电气专业审查)【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立面图。【审查要点】(1)本条第一款对非玻璃幕墙建筑直接得分;对玻璃幕墙建筑,则应在设计说明中写明对玻璃幕墙 的要求: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 0.2 ;(2)建筑立面图应标明立面主要材料,不能采用镜面玻璃等高反光材料;(3)第二款属电气专业审查。【建议最低分】2分注:本条需结合电气专业审查。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 4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噪声预测分析报告【审查要点】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中对场地周边噪声情况描述的相关内容,判断环境噪声是否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如不符合,则查看是否采取了降噪措施。(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说明场地周边噪声情况及噪声预测分析报告中对场地噪声的预测值,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噪声预测值。(2)建筑总平面图中应标明场地周围主要噪声源情况(如道路、交通干线、固定设备噪声源等)。【建议最低分】4分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评分规则如下: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 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 2,得1分;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3分;3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冬季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超过5Pa,彳导1分。4 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 ,得1分。【审查文件】建筑总平面图、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审查要点】查看风环境模拟报告。(1)利用计算流体动力学(CFD手段通过不同季节典型风向、风速可对建筑外风环境进行模拟,其中来流风速、风向为对应季节内出现频率最高的风向和平均风速,可通过查阅建筑设计或暖通空调设计手册中所在城市的相关资料得到;(2)对于单栋建筑,或只有迎风第一排建筑的项目,关于风压差的1分可直接得分;(3)计算“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时,可将建筑外窗的室内表面风压认定为0Pa,可开启外窗的室外风压绝对值大于 0.5Pa ,即算此外窗满足要求;(4)建筑总平面图中建筑布局应与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一致。【建议最低分】5分4.2.7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4分,评分规则如下:1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等遮阴措施的面积达到15%得2分;达到25%得3分;2超过70%勺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0.4,得1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室外乔木种植平面图【审查要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超过 70%勺建筑屋面材料、室外道路路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 ,并写明计算过程。具体的计算过程,要求写明太阳辐射反射系数大于0.4的道路和屋面面积(m2)、道路和屋面总面积 (itf),并计算,道路路面和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0.4的面积比(为。其中的屋面总面积,可不包含设备占用、屋顶绿化、屋顶水池等面积;(2)建筑总平面图中应标明户外活动场地的遮荫方式及范围。【建议最低分】一注:1.户外活动场地包括:步道、庭院、广场、游憩场和停车场。遮阴措施包括绿化遮阴、构筑物遮阴、建筑日照投影遮阴。建筑日照投影遮阴面积按夏至日 8: 0016 : 00内有4h处于 建筑阴影区域的户外活动场地面积计算;乔木遮荫面积按照成年乔木的树冠正投影面积计 算;构筑物遮荫面积按照构筑物正投影面积计算;对于首层架空构筑物,架空空间如果是 活动空间,可计算在内。2.考虑到建筑设计时不会明确乔木种类,成年乔木的树冠正投影可按照平面图上所表示的植物冠幅计算或者采用直径 4米的圆计算乔木正投影面积。出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4.2.8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 3分;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围内设有2条或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 道交通站),得3分;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 3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场地周边公共交通站点分析图。【审查要点】(1)本条第1、2款应查看场地周边公共交通站点分析图,图中应标明项目所在地、项目主要出入口位置、公共交通站点及距离,并明确有几条公交线路;(2)第3款查看场地本身及与场地直接相连的道路是否有专用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注:专用人行通道包括:建筑外的平台直接通过天桥与公交站点相连,建筑的部分空间与地面轨 道站点出入口直接连通,为减少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绕行距离设置的专用人行通道、地下空 间与地铁站点直接相连等。【建议最低分】6分4.2.9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3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建筑首层平面图。【审查要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无障碍设计的内容,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2)建筑总平面图中标明场地内人行道、室外活动场地、停车场、建筑出入口的无障碍系统以及场 地内外人行通道的无障碍衔接。【建议最低分】3分4.2.10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分值为 6分,评分规则如下:1自行车和摩托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和安全防盗措施,得3分;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2项,得3分: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停车不挤占行人活动空间。【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自行车和摩托车库平面图、汽车库平面图【审查要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自行车、摩托车和机动车停车方式,写明是否采用错时停车方式 向社会开放,如果采用,说明拟错时停车的区域,并提供错时停车的时间、出入口和管理方式;(2)建筑总平面图中应标明地面停车场或地下车库位置、自行车、摩托车库/棚位置;(3)自行车、摩托车库平面图应标明自行车、摩托车库/棚及附属设施;机动车停车场(库)平面图应标明机动车停车位及数量。【建议最低分】3分4.2.11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分值为6分,评分规则如下:1居住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至少3项,得3分;满足4项及以上,得6分: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ml2) 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3)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5)场地内有可供住户共同交流的公共活动场所或社交空间;6)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2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 2项,得3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6分:1) 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公共服务设施示意图(居住建筑)【审查要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情况。居住建筑:说明幼儿园、小学、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设置情况及与项目的距离。公共建筑:说明公共建筑兼容的公共服务功能、共享的配套设施;建筑、室外活动场地是否对外开放,如果对外开放说明开放的时间及管理方式。(2)建筑总平面图与建筑平面图应标注出免费开放的区域及进出路线,或提供建筑免费开放区域 的缩略示意图。居住建筑:应标明场地内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分布情况及距离;场地若有向周边居民开放的配套设施或供住户共同交流的公共活动场所应在总平面图中标明;公共建筑:应标明公共服务功能、共同使用的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 空间或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的室外活动场地;对于社会投资项目审核规划审批文件是否提出共 享、开放要求;政府投资的科、教、文、卫等类社会性向公众开放公共建筑(中小学建筑除外),其设施可视为对外共享、开放。【建议最低分】3分注:1. “兼容2种及以上主要公共服务功能”,是指建筑除其自身的主体功能外,还兼有其他主要 公共服务功能,比如办公建筑兼有宾馆建筑、博览建筑、体育健身场馆、大型商业等功能。2 .“在建筑内部混合布局,部分空间共享使用,如建筑中设有共用的会议设施、展览设施、 健身设施以及交往空间、休息空间等;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是指建 筑或建筑群的车库、锅炉房或、空调机房、监控室、食堂、医疗点、休息处、会议室、报 告厅等可以供建筑或建筑群内大部分使用者共用使用的辅助性设施设备。3 .“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通常指运动场馆、图书馆、餐饮设施、公共厕所 等建筑室内空间向建筑常规使用者之外的公众开放。比如:大学、独立学院和职业技术学 院、高等专科学校等专用运动场所,科学管理,在非校用时间向社会公众开放。应在图纸 中标注出开放的区域及进出路线,并说明开放的管理办法。4 .“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是指建筑室外的活动场地的开放与共享,比如 文化、体育设施的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社会开放;办公建筑的室外场地在非办公时间向周 边居民开放;高等教育学校的图书馆、体育馆等定时免费向社会开放等。商业建筑的屋顶 绿化在非营业时间提供给公众休憩等。IV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分值为3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原始地形图【审查要点】(1)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场地是否结合现状地形地貌;写明是否保留和利用了原有场地自然水域、 湿地和植被等自然资源,如有保留和利用,需在总平面图中标明。对场地的水体和植被进行了改造 的项目,应说明改造原因,以及拟采取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对收集并利用原有场地的表层土提 出要求。重点关注:(1)高差较大的场地,没有进行过度的地形改造;(2)本来较为平整的场地没有进行过度的堆土设计。鼓励利用凹地做地下室或下沉庭院,利用高差为地下空间提供采光通风,利用 高差形成不同高度的入口空间,利用高差形成景观微地形,借助地形组织场地排水等措施。(2)查看原始地形图和建筑总平面图,对比总平设计与原始地形的差异,是否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水体 和植被,特别是大型乔木。【建议最低分】一4.2.13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f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下凹式绿地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3分;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3分;(本条属给排水专业审查)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3分。【审查文件】建筑总平面图,景观总平面图,下凹式绿地面积计算书,透水铺装面积计算书。【审查要点】(1)查看建筑总平面图及下凹式绿地面积计算书,总平的技术指标表中写明下凹式绿地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区域和面积,并计算下凹式绿地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是否达到 30% (下凹式绿地应低于周边地面或道路,下凹深度不小于100mm ;(2)查看景观总平面图及透水铺装面积计算书,总平的技术指标表中写明室外透水铺装的区域及面积,并计算透水铺装面积占硬质铺装地面的比例是否达到50%透水铺装地面包括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透水地砖等;当透水铺装下为地下室顶板时,若地下室顶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渗透雨水导入与地下室顶板接壤的实土,或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深度不小于 1米时,仍可认定其为透水铺装地面。【建议最低分】6分注:本条需结合给排水专业审查。4.2.15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 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 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 3分;22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 3株/100m,得3分;3公共建筑采用屋顶绿化或垂直绿化方式:满足下列要求中任意一项,得3分;1)屋面绿化面积占屋面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40%2) 垂直绿化种植面积不少于 2%勺屋面面积。【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种植屋顶平面图或表示垂直绿化的平面图、地下室顶 板构造详图,景观设计文件,植物配植报告。【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对景观设计提出如下要求:1) 70%中植采用乡土植物。绿化物种应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对在地下室顶板上部绿化的部位,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1.0m。2)设计说明中应有苗木表,统计各种植物的数量,绿化选取的木本植物种类不应少于相应数量(绿地总面积 2000 itf以下的,不少于 20种;2000-3000 itf的,不少于30种;3000 m2 以上的,不少于 50种)。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株/100 m2o3 )公共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是否采用了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如采用应在说明中写明屋顶化 面积与屋顶可绿化总面积,并写明屋顶绿化做法。 屋顶绿化面积占建筑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应不小于 40%垂直绿化种植面积不少于屋面面积的2%并计算;(2)建筑总平面图中应标明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所在的位置及面积;或者提供单独的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图纸,标明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所在的位置及面积;(3)种植屋顶平面图中需标明绿化的范围及面积,并标明可绿化屋面的范围及面积 【建议最低分】6分注: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包括放置设备、管道、太阳能板等设施的屋面面积,不包括轻质屋面和大于15度的坡屋面等,也不包括电气用房和顶层房间有特殊防水工艺要求的屋面面积。屋顶放置花盆的方式不可视为屋顶绿化,地下车库的覆土上绿化也不可算作屋顶绿化。屋顶没有可绿化面积,或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大于30 itf的项目,第3款直接得3分。2.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5章)(1)控制项5.1.1 建筑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和福建省的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施工图、节能计算书。【审查要点】(1) 同常规施工图审查中建筑节能的相关内容。注:1)居住建筑设计应符合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2014 中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公共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GB50189中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2)本条需结合暖通专业审查。(2)评分项I建筑与围护结构8分。5.2.1 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评价分值为【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节能计算书、通风、日照等模拟报告。【审查要点】(1)建筑设计说明或节能计算书中应写明建筑体形系数、各朝向窗墙比,并应满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2)日照相关内容由规划审查部门审查,不在施工图中审查,所有项目均视为满足要求;(3)如建筑体形简单、朝向接近正南正北,楼间距、窗墙比也满足标准要求,可视为设计合理,本条直接得8分;体形等复杂时,应对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综合性优化设计;(4)公共建筑的建筑各朝向窗墙比都低于0.5 ,本条直接得8分。【建议最低分】8分5.2.2 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价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5%得4分;达到10%得8分。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30%得4分;达到35%,得8分。3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审查文件】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门窗表,门窗详图。【审查要点】(1)立面图中应标明外窗开启位置及方式;(2)在门窗表中统计各朝向外窗或透明幕墙的实际可开启面积与外窗或透明幕墙总面积的比值;(3)本条将玻璃幕墙活动窗扇的面积认定为可开启面积,而不再计算实际的或当量的可开启面积。本条的玻璃幕墙系指透明的幕墙,背后有非透明实体墙的纯装饰性玻璃幕墙不在此列。【建议最低分】4分注:对有严格的室内温湿度要求、不宜进行自然通风的建筑或房间,本条不参评;当建筑层数大于18层时,18层以上部分不参评。5.2.3 采取建筑遮阳措施,降低夏季太阳辐射得热。评价分值为9分,评分规则如下:1建筑东、西外窗(包括建筑幕墙)、天窗和透光屋顶采用固定外遮阳设施,且居住、公共建筑外遮阳系数分别符合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得3分;2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达到 25%勺面积有可调遮阳调节措施,得6分;3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达到 50%勺面积有可调遮阳调节措施,得9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立面图,外遮阳构造图,可调节外遮阳面积比例计算书【审查要点】(1)设计说明写明是否采用外遮阳设施,若有,应写明外遮阳设施的类型、遮阳系数等;(2)建筑立面图,外遮阳构造图应画出外遮阳设施的构造详图。【建议最低分】3分注:可调遮阳措施不完全指活动外遮阳设施,永久设施(中空玻璃夹层智能内遮阳),外遮阳加内部高反射率可调节遮阳也可以作为可调外遮阳措施。本条所指的外窗、幕墙包括各个朝向以及透明天窗等。对于没有阳光直射的透明围护结构,不计入分母总面积的计算。5.2.4 围护结构合理采用适宜本地区气候特点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可采用以下节能技术和产品,评 价总分值为4分。1外墙采用自保温技术体系,得 1分;2屋面和外墙采用浅色饰面材料或热反射型涂料,得1分。3坡屋顶设置可通风的阁楼层,得 1分;4屋面设置遮阳装置,要求遮阳面积占屋面面积的25%彳导1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节能计算书。【审查要点】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建筑外墙是否采用自保温技术体系;屋面和外墙是否采用浅色饰面材料或热反射型涂料,浅色饰面材料或热反射型涂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6 ;坡屋顶的阁楼层是否有通风构造;屋面是否设置遮阳装置。对有采用的技术,在施工图中应有相应构造图和计算书。【建议最低分】2分注:非坡屋顶,本条第3款不参评。5.2.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行业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价分值为8分,评分规则如下: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比国家、行业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高5%彳导2分;高10%得8分;2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夏热冬冷地区达到5%夏热冬暖地区达到10%得2分;夏热冬冷地区达到10%夏热冬暖地区达到15%得8分。(本条属暖通专业审查)【审查文件】建筑节能计算书,建筑设计说明,空调模拟计算书。【审查要点】(1)节能计算文件中应写明外墙、屋顶、外窗、幕墙等围护结构主要部位的传热系数K和遮阳系数SC1,以及国家和行业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限值要求,并比较两者的差异;(2)我省夏热冬暖地区重点比较透明围护结构遮阳系数的提升,夏热冬冷地区应考虑遮阳系数和传热系数两项热工性能的提升;(3)空调模拟计算是否满足要求(建筑、暖通专业)。【建议最低分】一注:本条需结合暖通专业审查。5.2.7空调室外机位置和风口等设施布置合理,冷凝水单独有组织排放;室内气流组织设计合理。评价分值为3分。【审查文件】建筑、给排水、暖通空调专业设计说明和施工图【审查要点】(1)居住建筑:空调室外机位置和风口等设施布置是否妨碍室外换热器的进、排风,且是否对邻户住宅形成二次热风(冷风)污染;冷凝水单独是否有组织排放。(2)公共建筑: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复核多联机等空调系统形式是否进行室内气流组织设计。【建议最低分】3分注:1 )非分体空调系统、多联机空调系统不参评;2)本条需结合给排水、暖通专业审查。田照明与电气5.2.14 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启停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为2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相关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电梯或自动扶梯的选型,并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启停等节能 控制措施,或者采用变频调速拖动、能量再生回馈等多种节能技术措施。【建议最低分】2分注:1 )不设电梯的建筑,本条不参评;2)本条需结合电气专业审查。2.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6章)6.2.7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分值为10分,评分规则如下:1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 7分;在此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自动化控制措施,再得3分;2种植耐旱节水植物,得 10分。【审查文件】给排水设计说明、景观施工图、必要的耐旱节水植物配置表。【审查要点】给排水设计说明中应明确绿化灌溉采用的灌水方式,包括是否采用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措施。或种植耐旱节水植物的设计要求,景观绿化设计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计。(1)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可得7分,另设置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可增加3分;(2)当选用耐旱节水植物时,景观设计文件中应提供植物配置表,并说明是否属耐旱节水植物,申报方应提供当地植物名录,说明所用植物的耐旱性。(结合建筑专业审查)【建议最低分】 7分注:1 )本条需结合给排水专业审查;2)当9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或节水控制措施时,方可判定第1款达标;当5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耐旱节水植物,且其余部分绿化采用了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时,可判定第2款达标;3)采用再生水源供水的绿化管网不得使用喷灌方式。2.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 7章)(1)控制项7.1.1不得采用国家和福建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总说明、相关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本项目未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注:本条需结合结构专业审查。7.1.3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审查文件】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纯装饰性构件比例计算书。【审查要点】纯装饰性构件应在立面图中标明,核查建筑平面图、立面图中是否有大量装饰性构件。如有,需提供纯装饰性构件比例计算书,公共建筑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应小于工程总造价的0.5%,居住建筑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应小于工程总造价的2%注:纯装饰性构件,有如下几种常见情况: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构架等;2)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 3)如墙高度超过3.0m以上的部分。(2)评分项I节材设计7.2.3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分值为10分,评分规则如下:1居住建筑1) 30%以上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6分;2)全部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10分。2公共建筑1)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6分;2)所有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10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装修施工图。【审查要点】(1)住宅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注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及比例;(2)公共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注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部位;(3)装修施工图中不存在与主体结构相冲突的设计。【建议最低分】一7.2.4 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评价分值为5分,评分规则如下:30%!小于50%得3分;50%!小于80%得4分;80%彳#5分。1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不小于2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不小于3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不小于【审查文件】建筑平面图,材料做法表,可重复使用隔断(墙)的设计使用比例计算书。【审查要点】(1)可重复使用隔断(墙)的设计使用比例计算书中应注明可重复使用隔断(墙)围合的建筑面积 与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面积的比值,并标明可重复使用隔断(墙)的房间的范围;(2)建筑平面图中应示意可重复使用隔断(墙)的位置。“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指除走廊、楼梯、电梯井、卫生间、设备机房、公共管井以外的地 上室内空间,有特殊隔声、防护及特殊工艺需求的空间不计入。此外,作为商业、办公用途的地下 空间也应视为“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其它用途的地下空间可不计入;“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是指在拆除过程中基本不影响与之相接的其它隔墙,拆卸后可进 行再次利用。是否具有可拆卸节点,也是认定某隔断(墙)是否属于“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 的一个关键点;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为:实际采用的可重复使用隔断(墙)围合的建筑面积与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面积的比值。大开间敞开式空间建筑面积大于10砰米,按建筑面积80%十为可重复使用隔断(墙)围合的建筑面积,整层大开间无隔断按100%十为可重复使用隔断(墙)围合的建筑面积。隔断围合面积小于 100平米的再乘以折减系数,折减系数为房间采用灵活隔断(墙)的 长度除以围合面积总周长,外墙及承重墙等不能或不宜灵活隔断的墙体按灵活隔断(墙)计。【建议最低分】一注:本条针对公共建筑评价,对于旅馆、教学楼、医院等功能较固定的建筑本条不参评。7.2.5 采用工厂化生产的建筑预制构、配件。评价分值为5分,评分规则如下:1预制装配率不小于15%彳#3分;2预制装配率不小于30%彳导4分;3预制装配率不小于50%彳导5o【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总说明、施工图、预测构件用量比例计算书。【审查要点】(1)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预制构件的应用部位和类型;(2)预制构件:指工厂或现场制造的各种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如预制梁、预制柱、预制墙板、预制阳台板、预制楼梯、雨棚、栏杆等;(3)预制装配率:以重量为计算基础,是指工业化方式生产的各类预制构件用量之和占地上所有工 程材料用量的比率。【建议最低分】一注:1)对采用钢结构、木结构等预制装配为主的结构体系的建筑,本条得满分;2)本条需结合结构专业审查。7.2.6 厨房、卫浴间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评价分值为6分,评分规则如下:1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得3分;2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得 3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厨卫装修设计详图【审查要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厨房或卫生间采用精装修整体化设计和施工;(2)厨卫详图应体现整体化厨房或卫生间。【建议最低分】一注:1)本条适用于居住建筑及酒店建筑的评价;其它建筑本条不参评;对酒店建筑建筑本条第1款不参评;2)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是指按人体工程学、炊事操作工序、模数协调及管线组合原则,采用整体设计方法而建成的标准化厨房。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是指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洗面、沐浴、如厕等多种功能的独立卫生单元;3)本条需结合给排水专业审查。n材料选用7.2.7 选用本地化生产的建筑材料。评价分值为10分。注:本条设计阶段不参评。7.2.9 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评价分值为5分,评分规则如下:1不少于30%且少于50%勺砂浆采用预才砂浆,得 3分;2不少于50%且未全部采用预拌砂浆,得 4分;3砂浆全部采用预拌砂浆,得 5分。【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审查要点】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所占砂浆的比例。预拌砂浆应符合现 行标准预拌砂浆 GB/T 25181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3的规定。【建议最低分】一注:1)若500km范围内没有预拌砂浆供应,本条不参评;2)本条需结合结构专业审查。7.2.12 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材料。评价分值为5分。注:本条设计阶段不参评。10分,评分规则如下:7.2.13 采用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评价分值为1居住建筑1)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用量比例不小于6%但小于10%彳导8分;10% 彳#10分。10% 但小于15% 得8分;15% 彳#10分。2)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用量比例不小于2公共建筑1)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用量比例不小于2)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用量比例不小于【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工程概预算材料清单、相关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审查要点】(1)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的采用情况及其比例,并计算;(2)本条评价范围是永久性安装在工程中的建筑材料,建筑中的可再循环材料包含两部分,一是材 料本身就是可再循环材料,二是建筑拆除时能够被再循环利用的材料,可再循环材料主要包括:钢、 铸铁、铜、铜合金、铝、铝合金、不锈钢、玻璃、塑料、石膏制品、木材、橡胶等;(3)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用量比例=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总重量+工程建设材料总重量x 100%【建议最低分】一注:本条需结合结构专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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