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S加速度计公司信用评级

上传人:蕉*** 文档编号:130867385 上传时间:2022-08-05 格式:DOCX 页数:39 大小:44.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MEMS加速度计公司信用评级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MEMS加速度计公司信用评级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MEMS加速度计公司信用评级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泓域/MEMS加速度计公司信用评级MEMS加速度计公司信用评级x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行业机遇3三、 必要性分析5四、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含义6五、 信用评级对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作用7六、 信用评级机构8七、 信用评级的概念19八、 公司基本情况21九、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23劳动定员一览表23十、 法人治理25一、 产业环境分析综合判断,“十三五”是我省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新旧动力转换的关键期,是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期,是加强制度供给、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期,是协同推进“两富”“两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期,是防范化解风险矛盾、夯实长治久安基础的关键期。面对充满重大战略机遇和诸多严峻挑战的转型时代,我们必须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化挑战为机遇,着力以转型促发展,努力谱写走在前列的新篇章。二、 行业机遇1、政策的大力支持将助推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在政策层面出台了一系列产业鼓励政策,多层次、多方面鼓励包括MEMS传感器芯片在内的集成电路芯片产业的发展。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提出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基础核心领域,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其中集成电路领域提及微机电系统(MEMS)等特色工艺需取得突破。2021年1月,工信部印发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提出要面向智能终端、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等重点市场,推动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实现突破,并增强关键材料、设备仪器等供应链保障能力。2020年8月,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出具了一系列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加快境内上市审核流程,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行业符合国家科技战略导向,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对象之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引导将使我国MEMS传感器行业迎来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2、突飞猛进的技术推动行业快速发展MEMS技术用于传感器制造可使传感器尺寸更小、精度更高并具备大量生产的潜力,MEMS技术和微电子技术在传感器领域的结合使MEMS传感器应运而生。20世纪90年代初,环境适应性强的MEMS传感器开始用于航天发射运载的健康管理,此后MEMS传感器用于小型化的惯性导航系统、微型智能传感和汽车工业的安全系统。进入21世纪,MEMS传感器进入了消费电子领域,2007年三轴MEMS加速度计用于智能手机成为MEMS传感器发展的分水岭,新一代MEMS传感器成为移动网络智能终端的颠覆性技术,开启了移动智能网络的新发展。智能时代的开启要求MEMS传感器向低成本、多传感器集成、更高精度、远程监控和自适应传感器网络接口等方向发展,使MEMS传感器的传感部分和电子学架构得到了长足的发展。MEMS惯性传感器如MEMS加速度计、陀螺仪和惯性测量单元等是应用最多的智能传感器,MEMS惯性传感器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功耗低、可靠性高、寿命长、启动时间短、性价比高、易于量产及维护成本低等诸多优点,随着电子电路、芯片制造、材料领域等周边技术的快速进步,MEMS传感器产业将迎来跨越式发展的机遇,将被广泛应用于移动通信、5G、汽车、国防、工业控制、智能家电、通信工程、航空航天、现代农业、生物医学、智能交通、新型环保等诸多领域。3、下游需求增长带来广阔市场空间MEMS传感器作为信息获取和交互的关键器件,目前已在消费电子、汽车、医疗、工业、通信、国防和航空等领域广泛应用。但受欧美发达国家科技封锁,Honeywell等厂商限制高性能MEMS传感器产品的出口,国内MEMS技术发展然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高性能MEMS陀螺仪少有量产产品。由于MEMS陀这螺仪性价比高、体积小、抗冲击能力强、易于批量生产列装等特点,更加适合5G通信、工业4.0、航空航天、自动驾驶等新领域的应用,广阔的市场空间为高端MEMS传感器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四、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含义企业信用风险是指在以信用关系为纽带的交易过程中,交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其最主要的表现是企业的客户到期不付款或到期没有能力付款而给企业造成损失。一般来说,企业希望现金销售而不是信用销售,但由于竞争压力迫使许多企业进行信用销售,这就使企业面临两难:一方面,信用销售可以吸引客户,从而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盈利水平;另一方面,信用销售会产生大量应收账款,增加管理成本,降低企业利润,一旦信用销售产生的资金周转风险和坏账风险失控必然会威胁企业的生存。信用销售正如一把双刃剑,要想运用好它,就要进行有效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企业所面临的信用风险通常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累积,一般不容易发现。它虽然具有隐蔽性,普遍反映在受信企业的经营过程当中,但只要留意观察,就会发现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产生的环节及其发展程度。五、 信用评级对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作用信用评级是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资产状况、履行各种承诺的能力以及信誉度做出的全面评价。对于被评企业来说,信用等级的高低决定了其获得资金的能力及成本;对投资者来说,信用等级揭示了企业的违约风险程度。因此,信用评级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企业提供信用风险的测量和风险预警。随着信用经济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面临日益增大的信用风险。信用评级机构通过搜集各种企业信用信息,运用专业的评级技术体系,对影响企业风险的因素进行判断和预测,并对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尽可能地考虑各种可能的预知时间和因素的产生对信用风险造成的影响,为授信方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使被授信企业通过合理的信贷组合降低信用风险,保证资金运作的安全。实际上,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在经营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信用状况也在不断变化。凭借专业的评级体系,对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的风险预警,能准确地揭示企业的信用风险,其评级结果有助于企业制定合适的信用政策和防范信用风险的策略,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用信息。六、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独立第三方的信用信息服务商,是信用管理行业中的重要中介机构。它在经营中要遵循真实性、一致性、独立性、稳健性的基本原则,向资本市场上的授信机构和投资者提供各种基本信息和附加信息,履行管理信用的职能。评级机构组织专业力量搜集、整理、分析并提供各种经济实体的财务及资信状况、储备企业或个人资信方面的信息,比如欠有恶性债务的记录、破产诉讼的记录、不履行义务的记录、不能执行法院判决的记录等。(一)全球性三大信用评级机构1、标准普尔公司标准普尔公司(简称“标准普尔”)是世界权威金融分析机构,由普尔先生于1860年创立,其母公司为麦格罗,希尔公司。标准普尔由普尔出版公司和标准统计公司于1941年合并而成。标准普尔为投资者提供信用评级、独立分析研究、投资咨询等服务。标准普尔作为金融投资界的公认标准,提供被广泛认可的信用评级、独立分析研究、投资咨询等服务。标准普尔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中,标准普尔全球1200指数和为美国投资组合指数的基准的标准普尔500指数已经分别成为全球股市表现和美国投资组合指数的基准。该公司同时为世界各地超过220000家证券及基金进行信用评级。目前,标准普尔已成为一个世界级的资讯品牌与权威的国际分析机构。标准普尔通过全球18个办事处及7个分支机构来提供世界领先的信用评级服务。如今,标准普尔员工总数超过5000人,分布在19个国家。标准普尔投资技巧的核心是其超过1250人的分析师队伍。世界上许多最重要的经济学家都在这支经验丰富的分析师队伍中。标准普尔的分析师通过仔细制定统一的标准确保所有评论及分析方法都是一致和可预测的。此外,标准普尔从1993年就开始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通过跨境信用评级帮助中国企业、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债务。标准普尔指数服务自2004年进入中国市场,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具有历史意义的协议,授权后者在中国开发基于标准普尔500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从而令中国投资者能够直接跟踪美国股市的表现。同时,作为估值与风险战略旗下部门之一,标准普尔风险管理咨询服务提供研究、数据与分析性解决方案,帮助中国金融机构提高自身信用管理水平。通过与中国领先的国有银行和地区性城市商业银行紧密合作,标准普尔风险管理咨询服务提供的信用风险工具包括内部评级系统、模板和模型。2、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简称“穆迪”)是穆迪公司的子公司,该公司主要针对广泛的债务证券提供评级、研究和风险分析服务,由约翰,穆迪于1909年创立,总部位于纽约的曼哈顿,同年首创对铁路债券进行信用评级。1913年,穆迪开始对公用事业和工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目前,穆迪在全球有800名分析专家,1700多名助理分析员,在17个国家设有机构,其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MCO)。穆迪公司是国际权威投资信用评估机构,同时也是著名的金融信息出版公司。穆迪评级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一般性企业、金融机构、管理投资业务、美国公共融资、基础设施及项目融资、结构性融资产品。如今,穆迪公司是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以及穆迪分析公司的母公司。这两个公司有着不同的功能,前者主要是提供信用评级以及关于债券和有价证券的研究,后者则是提供尖端的数据分析软件、咨询服务以及关于信用、经济分析以及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穆迪公司已先后对100多个国家的政府和企业所发行的10万余种证券进行了信用分析与评估。目前,阅读和使用穆迪公司所发布的各类信息的客户已达1.5万余家,其中有3000多家客户属于机构投资者,他们管理着全球80%的资本市场。3、惠誉国际信用评级公司惠誉国际信用评级公司(简称“惠誉国际”)是全球三大国际评级机构之一,是唯一的欧资国际评级机构,总部设在纽约和伦敦。1913年12月24日,惠誉国际由约翰,惠誉创办。公司出版的惠誉债券读物和惠誉股票债券手册被广大投资者认可,成为向投资者提供关键财务统计数据的主要渠道。1997年年底惠誉国际并购英国IBCA公司,又于2000年收购了Duff&Phelps和ThomsonBankWatch。目前,公司97%的股权由法国FIMALAC公司控制。HearstCorporation于2006年并购了惠誉集团20%股份。2006年10月,惠誉集团设立了惠誉信用衍生品评级公司,专门为抵押债务权益产品和信用衍生品市场提供评级和全套综合服务。惠誉国际是一家领先于全球资信市场并致力于提供及时、准确和前瞻性评级意见的信用评级公司。在机构扩充和战略并购的基础上,惠誉国际近十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拓展市场,业务涉及所有固定收益市场。其业务侧重于金融机构的评级,评级类型主要包括企业、金融机构、结构融资和地方政府、国家主权等方面。惠誉国际在美国市场上的规模要比其他两家评级公司小,但在全球市场上,尤其在对新兴市场上其敏感度较高,视野比较国际化。目前,惠誉国际连续两年在国际著名调查机构Cantwell&Co的调查报告中被评为全球最佳评级机构,其金融机构评级业务量在全球首屈一指。在结构融资方面,惠誉国际连续两年在亚太地区占有第二大市场份额,年市场占有率为70%。在2000年度,公司成为国际结构融资组织年度最佳评级机构,并被国际证券化报告组织ISR评为亚太及欧洲地区年度最佳评级机构,以及美国年度最佳评级机构。迄今,惠誉国际已完成1600多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评级,1000多家企业评级及1400个地方政府评级,以及全球78%的结构融资和70个国家的主权评级。其评级结果得到各国监管机构和债券投资者的认可。(二)中国信用评级机构概况中国信用评级行业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最初的评级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隶属于各省市的分行系统。20世纪90年代以后,经过几次清理整顿,评级机构开始走向独立运营。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认定了9家评级公司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企业债券评级的资质。目前,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统计范围的信用评级机构约70余家,其中8家从事债券市场评级业务,其余从事信贷市场评级业务。截至2015年,经过国家批准,国内获得全牌照的资信评级机构,分别为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1、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远东资信”)成立于1988年3月,是中国第一家独立于银行系统的社会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该公司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投资组建。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属国有控股企业,主要从事评估各类有价证券、企业资产、企业资信等级、其他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培训、经济信息服务等。远东资信曾多次代表业界出席国际、国内高峰会议,参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起草、修订、咨询等工作。2003年12月,远东资信加入设在马尼拉亚洲开发银行总部、由16个各国会员组成的亚洲资信评估协会,成为中国大陆第一家获得会员资格的评级机构,并负责协会最佳实践委员会工作。2、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新世纪”)成立于1992年7月,专业从事债券评级、企业资信评估、企业征信、财产征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等信用服务的中介机构。1998年公司成为最早取得上海市贷款企业评级资格的2家评级机构之一,现累计贷款企业评级数量超过3000家,并于2005年累计完成十几家企业集团、四十多家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及各债券资信评估项目近三百项。3、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国际”)成立于1999年8月24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设立,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的中外合资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中国本土评级事业的开拓者,中国诚信(中诚信国际前身)自1992年成立以来,一直引领着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创新开发了数十项信用评级业务,包括企业债券评级、短期融资券评级、中期票据评级、可转换债券评级、信贷企业评级、保险公司评级、信托产品评级、货币市场基金评级、资产证券化评级等。中诚信国际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认可的企业债券评级机构;也是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5月30日发布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办法中将中诚信国际列为首位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4、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大公”)是中国信用评级与风险分析研究的专业机构,是面向全球的中国信用信息与决策解决方案的主要服务商。199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经贸委批准成立。作为中国信用评级行业和市场最具影响的创建者,大公具有中国政府特许经营的全部资质,是中国认可为所有发行债券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估的权威机构。作为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评级机构,大公参加了国内大部分债务工具的创新设计与推广应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结构融资债券等信用评级市场占有率均名列前茅。并且,受国家财政部推荐参加亚洲债券市场建设,同时作为亚洲信用评级机构协会会员,中、日、韩三国信用评级机构合作的倡导者,大公在亚洲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5、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是目前中国唯一一家国有控股的信用评级机构,是市场公认的最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之一。它成立于1997年,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3000万元。联合资信是目前全国3家主要承担企业债券资信评级的评级机构之一,也是目前全国3家主要承担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的评级机构之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其主要业务领域涉及主体评级(对金融及非金融企业主体开展的评级)、债项评级(对金融及非金融企业主体发行的各种证券开展的评级,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和结构化融资工具)和其他业务(债券投资咨询、信用风险咨询等)。6、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资信评估公司”,成立于1993年,先后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认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信用评级业务。股东为深圳市诚本信用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占比38.93%),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占比33.36%)以及41个自然人股东。2013年3月1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该公司获得上海市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从业资格。目前,鹏元的业务品种包括上市公司债券评级、非上市公司(企业)债券评级、结构类融资评级、贷款企业信用评级、上市公司治理评级、商业银行信用评级、综合实力评级、招投标评级、个人征信、企业信贷贷前调查、中小企业融资推荐等十余种,迄今为止,鹏元已累计完成了30000余家(次)工商企业资信评级,为全国600余家发债企业进行了债券信用评级。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与国际评级机构的合作概况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资信评估巨头惠誉国际,在1994年就开始与中诚信国际的母公司中诚信信用管理公司谈判合作事宜,直到1998年9月11日,中诚信国际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成为中国第一家合资评级公司,惠誉占30%股份。后于2004年7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回购惠誉国际所持有的30%公司股份,2006年9月28日,穆迪与中诚信国际在北京联合对外宣布穆迪收购中诚信国际49%股权的交易成功,中诚信国际正式成为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成员。联合资信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和最具影响力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之一。在2005年10月,与国际著名评级机构惠誉国际开始评级项目合作。2007年,联合资信与惠誉国际开始洽谈合资事宜。在2007年4月至8月期间,联合资信将28家分支机构的全部业务与资产分期、分批剥离给公司大股东。同年8月,联合资信的股东变为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51%)和惠誉国际(49%)。大公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原国家经贸委共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信用评级机构,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之一。1999年7月,大公与美国穆迪开展为期三年的技术合作。2000年,在穆迪评级技术基础上,大公开发出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国际接轨并适合中国国情的大公信用评级方法,系统地填补了国内信用评级技术的空白。此后经过不断的实践与研究,大公形成了由评级方法、评级操作系统和信息数据库构成的揭示信用风险技术体系,从此奠定了在国内业界的技术领先地位。2006年,大公在香港成立分公司,开展国际评级业务。2007年,大公与韩国信用情报、日本评级投资讯息中心建立合作关系,开创了国家间本土评级机构平等合作新模式。上海新世纪是一家专业从事信用评级、企业征信、企业信用管理等信用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信用评级机构。2008年8月6日,上海新世纪正式与标准普尔达成技术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培训、联合研究项目以及分析信用评级技术等领域进行合作。七、 信用评级的概念1、信用评级的定义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级,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由独立信用评级机构对个人、企业及国家的信用可靠程度进行评估,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单位自身、国家主体提供决策参考。从狭义的角度讲,信用评级也被定义为以独立的第三方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进行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其违约风险和损失的严重程度。广义的信用评级则是对评级对象履行相关合同和经济承诺的能力和意愿的总体评价。关于信用评级的概念,至今尚无统一说法,但内涵大致相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及外汇风险等。其次,信用评级所评价的目标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其他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价值或业绩。最后,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所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它不能代替资本市场投资者本身做出投资选择。大公信用评级定义大公信用评级是用一个简单的符号系统,给出关于特定债务或企业的信用风险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针对不同的评级对象及不同的市场需求,大公的信用评级分为国家主权评级、长期债务评级、短期债务评级、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评级中的主体评级、借款企业评级、商业银行信用评级、担保机构评级、中小企业评级和信誉评级九个系列。评级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的建议。2、信用评级的基本原则我国于2006年发布的(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2部分一信用评级业务规范中明确规定了信用评级的基本原则,如下:(1)真实性原则在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应按照合理的程序和方法对评级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并按照合理、规范的程序审定评级结果。(2)一致性原则评级机构在评级业务过程中所采用的评级程序、评级方法应与机构公开的程序和方法一致。(3)独立性原则评级机构的内部信用评级委员会成员、评估人员在评级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应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独立做出评判,不能受评级对象(发行人)及其他外来因素的影响。(4)客观性原则评级机构的评估人员在评级过程中应做到客观公正,不带有任何偏见。(5)审慎性原则评级机构在信用评级资料的分析过程和做出判断过程中应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对定性指标的分析和判断时。在分析基础资料时,评级机构应准确指出影响评级对象(发行人)经营的潜在风险,对评级对象(发行人)某些指标的极端情况要做出深入分析。八、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二)核心人员介绍1、余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邵xx,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xxx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3、谢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4、雷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5、苏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九、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一)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是以所需的基本生产工人为基数,按照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相关人员;依照生产工艺、供应保障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本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生产车间管理工作人员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定员,每班8小时,根据xxx有限责任公司规划,达产年劳动定员486人。劳动定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名称劳动定员(人)备注1生产操作岗位316正常运营年份2技术指导岗位493管理工作岗位494质量检测岗位73合计486(二)员工技能培训1、为了得到文化技术素质较高、操作熟练的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对人员的培训工作,这是提高企业效益、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保证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因此,项目建设单位应选择国内外同类型生产设备对操作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在上岗前熟悉操作,以保证设备顺利开车及安全生产。2、人员培训工作在设备安装前完成,以便操作人员能在设备安装阶段熟悉现场配置和生产工艺流程,并作好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人员的培训工作考虑在国内相似工厂进行。3、项目建设单位将对新增各类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上岗人员需经所应聘岗位和职责范围进行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新增员工在上岗前,由项目建设单位培训部门按岗位职责范围,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届时聘请劳动就业局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请消防部门和电力部门讲授安全操作知识,同时加强公司经营理念综合培训,教育员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5、本期工程项目需进行培训的人员主要包括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新增人员岗前培训采用集中授课,统一考核的方式,其培训内容及程序入厂军训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培训法制培训消防、安全培训技术理论培训(设备操作程序及原理、加工工艺、检测方法、设备维修与保养,各种原材料、辅料、备品零部件的识别及使用方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培训考试、考核。6、项目建设单位将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到教育有计划、考核有标准、培训制度化,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为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十、 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股东从公司获得的相关信息或者索取的资料,公司尚未对外披露时,股东应负有保密的义务,股东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9、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10、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6)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财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总监应向董事会报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发生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方式侵犯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股东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股东不能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现金清偿或现金赔偿的,公司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偿还所侵占公司资产。(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第九十五条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除非有下列情形,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1)本人提出辞职;(2)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3)不能履行职责;(4)因严重疾病不能胜任董事工作。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6、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离任之日起2年内仍然有效。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7、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8、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裁每届任期3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5、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召集并主持公司总裁办公会议;(9)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6、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裁应忠实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在行使职权时,不能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者超越授权范围。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裁代总裁履行职权。7、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8、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10、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11、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对总裁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向总裁报告工作;(2)拟订分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3)拟订分管工作的具体规章;(4)总裁授予的其他职权。12、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3、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1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2、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5、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7、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