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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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0年7月20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着力解决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系统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升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类型教育定位,以深化产教融合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全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发展生态基本形成,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和新时代“重要窗口”建设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二、主要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到2025年,全省职业教育办学体系更加健全、类型发展更加突出、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产教融合更加紧密、创新文化更具活力,持续领跑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打造全国职业教育质量高地、融合高地、创新高地,建成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发展标杆省份。(一)高标准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质量高地。健全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等一体化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实施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到2025年,建成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10所,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5个;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40所,省级高水平专业群60个;5所省级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10所全国一流技师学院。(二)高水平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打造融合高地。产教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协同创新机制全面建立,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更趋完善。深入实施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工程。支持杭州、宁波全力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到2025年,培育2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成50个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产教深度融合的省级实训基地,实施200个以上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三)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创新高地。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紧密对接区域社会发展需求,科技研发与技术革新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面向社会培训能力不断增强,职业院校承担社会培训规模和全日制学历教育比例达1:1以上。三、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一) 加强与行业产业对接,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产业规划和人才需求发布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协同行业企业定期发布产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报告。引导职业院校主动对接产业行业发展新趋势,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根据产业人才需求设置新专业和专业群,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需要、重复率较高、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形成有衔接、有层次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组建专业建设指导组织。围绕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八大万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成立由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参与的省市两级行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人才供需、专业布局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建议。强化教育资源统筹。优化全省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布局,统筹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加强设区市对中职学校和专业设置调整的统筹力度,形成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的新格局。落实市县人民政府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集中资源办强中职学校主干专业,做特做精每一所中职学校。支持人力社保部门高质量办好技师学院。(二)加强与职业能力标准对接,构建浙江特色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推进职业能力标准建设。各地要组建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的职业能力标准委员会,对接国家职业标准,研究制定职业能力标准,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推进专业教学标准建设。强化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功能和定位,组织开发一批职业能力标准相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支持部分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聚焦浙江省重点产业发展态势,组织开发国际水平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推出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高质量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推进标准落细落实。职业院校全面落实国标和省标,科学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教材编写、审核、选用、更新和管理机制,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教材,保障专业教材随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及时动态更新。(三)加强与生产过程对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健全德育工作体系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加强劳动教育,大力传承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优化协同育人模式。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动态对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和社会服务新变化,科学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教学新模式。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借鉴“双元制”模式,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推进理实虚一体化的教学场景建设,深化教材教法和学业考核评价改革。推进书证融通试点改革。按照国家有关部署,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我省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深入推进部省对德合作职业教育试点项目,引领和带动我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四)加强与工作岗位对接,分类建设实训基地。推进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功能、开放共享的实习实训基地。推进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更好满足基本原理应用、基本技能训练等教学要求和技术改造、产品设计、工艺创新需要。支持行业企业实训基地建设。支持行业企业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实习实训内容,为学生强化岗位技能训练、掌握先进技术创设平台。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3%安排专业对口岗位接纳学生实习。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打造一批由政府、行业组织、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独建合建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探索市场化运营,面向全社会开展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各地可通过政府奖补等形式对实习实训基地给予一定支持。(五)加强与企业人员对接,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教师多元培养机制。推动高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独立或联合高水平高职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强化教师实践培训。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重要作用,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机制,加强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培训。推动教师立足行业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等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职业院校师资培养与企业技术创新互利共赢。支持高职院校对接本地重点产业集群,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到2025年,全省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型”占比超过70%,遴选认定100个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创新职业院校编制管理,鼓励各地探索报备员额制、编制周转池等多种灵活的编制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职业教育师资数量短缺及结构性矛盾问题。各地要落实职业教育生均定额拨款制度,未落实职业教育生均定额拨款的地市要制定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补助办法。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率先在高水平高职院校试点探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和招聘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激发办学治校创新活力。鼓励职业院校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社会能工巧匠等兼职任教,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聘任为产业教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产业教授队伍管理办法。四、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一)优化多元分层的招生制度。完善中职招生工作机制,有序扩大招生统筹范围,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以设区市为单位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统筹招生,促进高中段教育协调发展。支持按照国家高校设置规定进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纳入高校统一招生。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完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之间的升学通道,探索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和统一录取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招生模式,积极推动分类考试改革。(二)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体系。落实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要求,进一步健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学段相衔接、技能有递进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中职与高职、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探索长学制、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率先推进高水平专业群开展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试点,在部分中职学校优势专业开展五年制人才培养试点。扎实推进应用型试点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建设成效明显的应用型试点本科高校优先设立相关的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点。完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通机制,学生可以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中小学校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建设100个以上省级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基地(体验中心),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校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三)构建育训结合的融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各地要支持和规范职业培训,由人力社保部门统筹相关部门的技能培训资源和项目,建立职业培训服务平台,实行培训项目公开竞争机制。职业院校要加强培养和培训工作一体化管理,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主动承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培训项目,确保培训规模不低于学历教育规模。建立绩效激励机制,激发公办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等社会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在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绩效工资总量最高可上浮50,学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一线教职工倾斜。经学校同意兼职从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的教职员工,其按约定取得的兼职报酬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教师依法取得的科研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四)构建优势互补的协调发展机制。加强部省协作,支持温台创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创新高地。支持开展衢州“五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省级试点项目。充分发挥杭州、宁波创建全国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的辐射引领作用。整合教育、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资源,推进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建立部门定期协商工作机制,共同谋划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推进资源共建共享。将技工院校发展纳入当地职业教育发展统一规划,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统一归口管理。促进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优势互补,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照国家高校设置程序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增挂技师学院和设置职业技能鉴定站,允许高职院校学生报考高级工。(五)深化主体多元的办学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参与办学转变。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发挥示范龙头作用,依法举办职业院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支持行业企业、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以资本、技术、管理、设备或其他要素参与职业院校办学,遴选10所左右省级混合所有制产业特色学院,建设2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作。对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细化落实金融、财政、税收、土地、信用等各项激励政策。推动行业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六)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坚持应用驱动,整合共享职业教育基础数据,做好决策咨询、发展规划等智库服务工作,着力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治理能力。构建“互联网+教育”支撑服务平台,支持精品在线课程、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等数字化资源开发,促进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建设10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0个省级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实现校校建有智慧教室。五、强化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建立健全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教育、人社、发改、财政、经信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共同做好相关职业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实施重大改革项目。优化高职院校领导班子结构,配备有专业背景、企业背景人员进入班子队伍,增强整体能力建设。(二)保障资金投入。完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从2020年起,地方政府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确保公办高职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专科层次学生)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每学年不低于1.2万元,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逐步达到普通高中的2倍以上。(三)创新督导评价机制。建立以产教融合、技能水平、就业质量、服务贡献等为核心指标,推进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第三方机构等主要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质量评价运行机制,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跟踪和反馈机制。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加强对市县人民政府落实相关职责的督导检查。实施好职业院校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强化人才培养过程质量监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将职业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将职业教育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四)营造职教发展良好氛围。推动制订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研究制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相关配套政策。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性政策,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将职业院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纳入浙江工匠、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政策体系范畴,加大奖励力度。对省级以上技能比赛获奖者可按规定授予省“首席技师”“技术能手”“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和奖励。注重发挥行业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遴选和褒扬一批产教融合业绩突出的行业企业,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育人共同体。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代表,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各类奖项的激励作用,办好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创新丰富“一赛一活动”的内容形式,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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