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双重赔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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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双重赔偿可以吗?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双重赔偿是可以的,如果员工是在下班路上遇到交通事故受伤对方被评定主责,员工可以去申报工伤,并且不影响向事故责任方要求民事赔偿。法律上支持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同时主张。员工可以从公司拿到停职留薪工资,也可以索赔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双重赔偿可以吗?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二、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所述,员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承担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这种情况下,其还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员工享受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并不冲突。事故责任方支付相关赔偿后,员工经过工伤评定,由公司和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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