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关键工程物探专题规程

上传人:卷*** 文档编号:122467144 上传时间:2022-07-20 格式:DOCX 页数:165 大小:132.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水电关键工程物探专题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65页
水利水电关键工程物探专题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65页
水利水电关键工程物探专题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Code for engineering geophysical exploration of waterresources and hydropower2005-08-15 发布 2005-1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前 言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2001 年3 月下发的水总局科20011 号“关于下达2001 年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规程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DL501092)近10 年的执行情况和物探技术发展的现状,按照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对其进行修订、完善和补充。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SL3262005)共5 章35 节和3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确定了术语、符号和代号;物探方法和技术中明确了使用的方法种类,每种方法的应用条件和使用的仪器技术指标,确定了现场试验、观测工作、测网布置、参数测试、记录评价、数据处理和解释、报告和图件等的技术要求;确定了物探方法在22 个领域中的综合应用,明确了每一应用领域所采取的方法和技术,并对资料解释和探测精度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次修订对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DL501092)删除和增加的具体内容如下:删除的内容有:第2 章物探任务、3.1 节中甚低频的内容、3.3 节的微重力勘探、第3 章中有关方法技术解释性的条文、4.11 节桩基检测、附录A 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附录B 有关操作方法的规定、附录F 图式图例、附录G 地震勘探爆炸工作安全条例、附录H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增加的内容有:引用标准,术语、符号和代号,在物探方法与技术一章中,有一般规定、高密度电法、瞬变电磁法、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探地雷达法、瑞雷波法、层析成像、同位素示踪法等。在物探方法的综合应用一章中,有堤坝隐患探测、隧道施工超前预报、建基岩体质量检测、灌浆效果检测、混凝土质量检测、洞室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锚杆锚固质量检测、防渗墙质量检测、堆石(土)体密度和地基承载力检测、钢衬与混凝土接触状况检测、堆石坝面板质量检测等。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物探规程(1982)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DL501092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本规程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程参编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本规程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肖柏勋 蔡加兴 王 波 沙 椿冷元宝 熊永红 魏岩峻 张 智余才盛 张建清 袁景花 郭玉松毋光荣 刘康和 王顺立 才致轩宋正宗 吴达元 钱世龙 张喜元本规程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李广诚本规程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目 次1 总 则 .72 术语、符号和代号.82.1 术 语. 82.2 符号和代号. 93 物探方法与技术 .123.1 一般规定 . 123.2 电法勘探 . 133.3 探地雷达 . 233.4 地震勘探 . 253.5 弹性波测试 .323.6 层析成像 . 353.7 水声勘探 . 363.8 放射性测量 . 383.9 综合测井 . 404 物探方法的综合应用 .434.1 覆盖层探测 . 434.2 隐伏构造破碎带探测 .434.3 喀斯特探测 . 444.4 岩体风化带厚度与卸荷带深度探测 .454.5 软弱夹层探测 .464.6 滑坡体探测 . 474.7 堤坝隐患探测 .474.8 隧洞施工超前预报 .484.9 地下水探测 . 494.10 环境放射性检测 .504.11 建基岩体质量检测 .504.12 灌浆效果检测 .514.13 混凝土质量检测 .524.14 洞室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 .534.15 洞室松弛圈检测 .534.16 锚杆锚固质量检测 .544.17 防渗墙质量检测 .554.18 堆石(土)体密度和地基承载力检测 .554.19 钢衬与混凝土接触状况检测 .564.20 堆石坝面板质量检测 .564.21 水文地质参数测试 .574.22 岩土物理和力学参数测试 .575 物探成果报告 .595.1 成果报告的编写 .595.2 成果的审查 . 60附录A 物探应用一览表 .61附录B 物性参数表 .63附录C 基本公式及计算图表 .65标准用词说明 .781 总 则1.0.1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物探技术要求,保证物探成果质量,充分发挥物探在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中的作用,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施工、运行各时期的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检测和测试工作。1.0.3 目前应用的物探方法主要有电法勘探、探地雷达、地震勘探、弹性波测试、层析成像、水声勘探、放射性测量和综合测井等方法。各种方法的应用见附录A。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地球物理特征(常见介质的物性参数见附录B)、各种方法的特点和现场工作条件,合理选用一种或几种适宜的方法。1.0.4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工作宜按接受任务、搜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制工作技术大纲、试验工作、现场工作、资料检查和评价、资料分析处理、成果报告校审、提交成果等程序进行。1.0.5 物探工作技术大纲宜根据物探任务书要求,在搜集和分析与工作相关的地形地质、地球物理、气象、水文、交通等资料基础上,结合实际踏勘情况编制。主要内容宜包括:任务目的、工作量及范围、测区地质概况及地球物理特征、方法与技术、人员与设备配置、工期与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1.0.6 物探工作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和主要传感器件应在规定的检验期内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且应达到本标准要求的技术指标。1.0.7 在工作过程中,物探人员应及时收集有关资料,为物探工作布置和资料解释提供条件。1.0.8 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环境地面辐射剂量率测试规范(GB/T 14583)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 14582)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T 16356)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T 50287)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T 50027)核子水分密度仪现场测试规程(SL 27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部分)(SL 73.3)超声波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声波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 21)1.0.9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符号和代号2.1 术 语2.1.1 电测深法 electrical sounding在同一测点上逐次扩大电极距使探测深度逐渐加深,观测测点处在垂直方向由浅到深的电阻率变化,并依据目的体与周边介质电阻率的差异,探测地下介质分布特征的一种电法勘探方法。2.1.2 电剖面法 electrical profiling将某一装置极距保持不变,沿测线观测地下一定深度内大地电阻率沿水平方向变化,依据目的体与周边介质的电阻率差异,探测地下介质特征的一种电法勘探方法。2.1.3 高密度电法 resistivity imaging电测深与电剖面方法的组合,其观测点密度高,可同时探测水平和垂直方向上电性变化的一种电法勘探方法。2.1.4 激发极化法 induced polarization依据目的体与周边介质的激发极化效应差异,探测地下介质分布特征的一种电法勘探方法。2.1.5 自然电场法 self-potential method通过观测地下介质的电化学作用、地下水中微粒子的过滤作用、岩体水中盐的扩散和吸附作用等产生的自然电场规律和特点,了解水文工程地质问题的一种电法勘探方法。2.1.6 充电法 mise-a-la-masse method通过向被探测目的体供电,提高被探测目的体与周边介质的电位差并形成充电效应,探测目的体分布特征的一种电法勘探方法。2.1.7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 controlled source audio frequency magnetotellurics(CSAMT)根据不同频率电磁波具有不同穿透深度的特点,利用人工可控源产生音频电磁信号,探测地面电磁场的频率响应从而获得不同深度介质电阻率分布信息和目的体分布特征的一种电法勘探方法。2.1.8 瞬变电磁法 transient electromagnetic method(TEM)利用不接地回线或接地电极向地下发送脉冲电磁波,测量由该脉冲电磁场感应的地下涡流而产生的二次电磁场,探测地下介质特征的一种电法勘探方法。2.1.9 探地雷达法 ground penetrating radar (GPR)利用雷达发射天线向地下发射高频脉冲电磁波,由接收天线接收目的体的反射电磁波,探测目的体分布的一种勘探方法。2.1.10 浅层地震折射波法 shallow seismic refraction利用地震波的折射原理,对浅层具有波速差异的地层或构造进行探测的一种地震勘探方法,简称浅层折射波法。2.1.11 浅层地震反射波法 shallow seismic reflection利用地震波的反射原理,对浅层具有波阻抗差异的地层或构造进行探测的一种地震勘探方法,简称浅层反射波法。2.1.12 瑞雷波法 Rayleight wave method利用瑞雷波在层状介质中的几何频散特性进行分层的一种地震勘探方法,按激振方式分为稳态和瞬态。2.1.13 垂直反射法 vertical reflection method利用弹性波的反射原理,采用极小等偏移距的观测方式对目的体进行探测,根据反射信息的相位、振幅、频率等变化特征进行分析和解释的一种弹性波勘探方法。2.1.14 弹性波测试 elasticity wave testing利用弹性波运动学和动力学特征对岩土体或混凝土进行波速测试或缺陷探测的方法。2.1.15 层析成像 computerized tomography(CT)利用弹性波或电磁波的透射原理,对被测区域进行断面扫描,重建介质的波速或能量吸收图像的方法。2.1.16 水声勘探 sonic echo exploration利用声波反射原理专门探测水底地形地貌和进行水下地层分层的一种勘探方法,又称水下浅地层剖面勘探。2.1.17 放射性测量 radioactivity survey利用介质的天然或人工放射性特征进行勘探的方法。2.1.18 同位素示踪法 isotope tracer technique采用人工放射性同位素(131I、182I、85Br 等)标记天然流场或人工流场中的地下水流,用示踪或稀释原理来测试地下水流向、流速的一种放射性测量方法。2.1.19 综合测井 comprehensive logging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地球物理测井技术,以测量钻孔中介质的物理特性的综合探测方法。2.1.20 环境放射性检测 environmental radioactivity detection利用放射性测量方法,对工程和生活的环境、天然建材等进行的放射性强度检测。2.2 符号和代号2.2.1 统计学参数M总均方相对误差m均方相对误差K极差系数绝对误差 平均绝对误差 相对误差 平均相对误差2.2.2 电磁学参数I电流强度U电位 电导率 磁导率 介电常数电阻率衰减系数介质对电磁波能量的吸收系数Ds视衰减系数Ex、Ey电场分量Hx、Hy磁场分量U 电位差Ug 干扰电位差Js 视激发比s视极化率S 纵向电导s视电阻率U1 一次场电位差U2 二次场电位差S0.5 半衰时2.2.3 物理力学参数A振幅K 反射系数、率定系数V 波速泊松比f 波的频率密度波长Ed动弹性模量Es静弹性模量Gd动剪切模量fc混凝土抗压强度VP纵波速度VS横波速度VR瑞雷波速度Vb界面速度Va平均速度Vf水平流速Vv垂直流速Vef有效速度Vpr新鲜完整岩块的纵波速度V /平行岩体结构面方向的速度V 垂直岩体结构面方向的速度K0单位弹性抗力系数2.2.4 几何学及距离、方位参数AB供电电极距MN 测量电极距OC 测量点O 的无穷远供电极距OA 测量点O 的正向供电电极距OB 测量点O 的负向供电电极距K 电法装置系数L 瞬变电磁线框边长R 自然电位的等位圈最大伸长距离d距离、收发距、断层宽度H高程、埋深、孔深、厚度电磁波集肤深度方位角x 测点间距R自然电位的相邻等位圈位移的增量X0偏移距,源间距SR 瞬变电磁的回线面积2.2.5 时间参数T 周期t 时间角频率s 视时间常数t v 时间间隔2.2.6 其它参数n孔隙度t 温度各向异性系数Kw 风化系数Kv 完整性系数3 物探方法与技术3.1 一般规定3.1.1 外业工作之前,应对测区地形、地质和地球物理条件及以前工作的技术成果作全面了解和分析。3.1.2 仪器设备检查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按仪器设备的检验周期和技术指标对仪器进行定期检验,每次检验的结果应有记录。2 现场工作前,应对仪器进行检查,在同一测区观测的多台同类仪器应在同一测点上采用相同观测装置和观测方式进行一致性对比。3 外业工作时,若出现仪器设备不正常,应排除故障并经检查正常后才能继续工作。4 外业工作结束后,应检查仪器。3.1.3 测网和测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测网布置应根据任务要求、探测方法、探测目的体的规模与埋深等因素综合确定,测网和工作比例尺的选择应能反映探测的目的体,并可在平面图上清楚地标识出其位置和形态。2 测线方向宜垂直于地层或构造的走向、或主要探测目的体的走向,并宜布置在地形起伏较小和表层介质相对均匀的地段;测线宜与地质勘探线和其它物探方法的测线一致,并应避开干扰源。3 当测区边界附近发现重要异常时,应把测线适当扩展到测区外追踪异常。4 在地质结构复杂地区,测线应适当加密,并在主要测线之间布置辅助测线。5 在山区布置测线时,宜沿等高线或顺山坡布置;若地形起伏不大,可沿坡度相近的山坡布置长测线;若地形起伏较大,尤其是在山脊或山谷两侧,应分段布置短测线。3.1.4 试验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试验前,应根据测区任务要求、地质及物性条件拟定试验方案,试验成果可作为生产成果的一部分。2 试验工作应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的原则。试验地段应具有代表性,宜选择在物探工作测线上,有钻孔时应通过钻孔。3 应根据试验成果选择合适的仪器参数和技术参数。3.1.5 观测、重复观测、检查观测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观测时,激发信号和接收信号应在背景相对安静和信号相对稳定时刻进行。2 在测线的端点、曲线的突变点和畸变线段、仪器参数或观测条件改变的情况下,应进行重复观测。重复观测的平均相对误差应小于5% 。3 一个测区或测线的检查观测工作量应不少于该测区或测线总工作量的5%。4 检查点宜在全测区范围内均匀分布,异常地段、可疑点、突变点应有检查点。5 一个测区或测线的检查观测误差大于本标准要求时,应全部重测。6 操作员应现场查看每个记录,若不符合要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重测。3.1.6 物探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1 物探记录包括:仪器检验、检查和维修记录,原始记录,重复检查记录,自检记录,测量记录,成果校审记录,用户反馈记录等。2 原始记录包括:现场班报(包括工程名称、测区、测线或钻孔、测点号、工作单位和操作人员、校验人员、仪器名称、型号、仪器主要工作技术参数、观测系统等),观测数据或记录,文件号,数据的打印记录,仪器观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记录等。3 物探记录不应涂改、擦去或撕页,计算机采集数据文件号不应有错,文件内容应齐全。3.1.7 资料检查和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1 现场操作人员应对全部原始记录进行自检。2 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原始记录进行检查和评价,抽查率应大于30%。3 原始资料应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1) 记录不全。2) 原始记录有涂改、擦去、撕页现象。3) 计算机采集数据文件名与内容不符或内容不全。4) 未按要求做重复观测、检查观测。5) 检查观测精度不符合要求。6) 使用的仪器不合格。7) 采用不符合要求的观测系统和装置。8) 需要进行漏电检查的仪器没有进行漏电检查或检查不合格。9) 无仪器检查记录,未作定期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仪器所得的全部记录。3.1.8 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要求:1 资料的解释与推断应充分结合物探工作范围内的地质、设计和施工资料,在反复对比分析中,总结和分析各种异常现象,得出较为准确的结论。2 应遵循内外业同步进行、内业指导外业的原则,现场应及时对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和解释。如果发现原始资料有可疑之处或论述解释结论不够充分时,应作必要的外业补充工作。3 解释时应通过综合资料,充分考虑地质情况和探测结果的内在联系与可能存在的干扰因素。4 解释成果应使用相关专业语言表达。3.1.9 成果图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本标准要求的图件应符合SL73.3 的规定。2 图件应包括工作布置图、成果图、成果解释图等。3 成果图应包括单一物探方法或综合物探方法所得到的剖面或平面图件,图件可以是曲线图、等值线图或图像等。4 成果解释图应是对实测物探资料进行的定性和定量解释的成果体现,应与物性资料相对应。5 物探成果图与成果解释图宜绘制在一张图上,上部绘制物探成果图,下部绘制成果解释图。3.2 电法勘探3.2.1 电法勘探可选用电测深法、电剖面法、高密度电法、自然电场法、充电法、激发极化法、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瞬变电磁法等。3.2.2 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法勘探各种方法的要求:1) 被探测目的层相对于埋深和装置长度应具有一定规模并近水平延伸,被探测目的体相对于埋深和装置长度应有一定的规模。被探测目的层与相邻地层之间或目的体与围边介质之间应有电性差异,且电性界面与地质界面相关。2) 地形起伏不大、接地良好。3)采用电极接地测量方式的方法,要求被探测目的层或目的体上方没有极高电阻屏蔽层,采用线框测量方式的方法要求被探测目的层或目的体上方没有极低电阻屏蔽层;4) 各地层或地质体电性稳定,异常范围和幅值等特征可以被测量和追踪。5) 测区内没有较强的工业游散电流、大地电流或电磁干扰。6) 水上工作时,水流速度较缓。2 电测深进行分层探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地下电性层层次不多,电性标志层稳定,被探测层与供电极距相比应具有一定规模和厚度,并近水平延伸。2) 下伏基岩或被探测目的层层面与地面交角应小于20。3) 测区内有一定数量的中间层电阻率资料。3 电剖面法探测时,探测的地质界面或构造线与地面的交角应大于30。4 自然电场法探测渗流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渗流层有较大的压差,地下水的矿化度低,岩石为微孔隙结构,能形成强自然电场。2) 饱水渗流层埋藏不深,上覆和下伏渗流岩层电阻率高。5 充电法测试地下水流速流向时,测区应有钻孔,钻孔应深入地下水位以下一定深度,金属套管应位于地下水位以上;含水层埋深宜小于50m,地下水流速宜大于1m/d,周边介质电阻率应大于水的电阻率的3 倍。充电法探测低阻地质体时被探测地质体的导电率应大于围岩导电率的10 倍,规模大小应与埋深深度相当,埋深宜小于25m。6 激发极化法探测地下水时,在固液相界面上应有明显的以离子交换形式存在的电化学反应和电荷效应,在测区内没有或较少有强电化学效应的金属矿物、煤层、石墨、碳化岩层等。7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测区现场应符合所选用的场源要求,被探测目的层或目的体应位于探测肓区以下;电磁噪声比较平静,各种干扰较小。8 瞬变电磁法适用于不具备布极条件的沙漠、戈壁、裸露岩石、冻土等测区,测区内的测线和测点处应无荆棘、树林、陡坎等障碍物,并便于布置线框,外来电磁噪声干扰小。3.2.3 仪器与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测深法、电剖面法、自然电场法、充电法和激发极化法宜使用多功能直流电法仪,仪器应具有直接测量、显示和存贮的功能,还应具有能对自然电位、漂移及电极极化进行补偿的功能,并能测量一次场电位、自然电位、供电电流、视电阻率、综合激电参数(视极化率、半衰时、衰减度)等多种参数,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1) 测量电压分辨率为0.01mV。2) 测量电流分辨率为0.01mA。3) 最大补偿范围为1V。4) 输入阻抗不小于8M。5) 最大供电电压不小于900V。6) 最大供电电流不小于3A。2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仪器的要求:1) 可控源的信号频率范围、信号稳定性、场强应符合探测条件的要求。2) 接收仪器应具有以下功能:电和磁接收通道应在两道以上、数字采集、程控增益、测深信号自动分析、曲线显示和评价、采样率和采样长度依据信号频率自动可调等。3)接收电极为不极化电极。3 瞬变电磁法应选用具有多通道、采样率与采样长度可调、信号叠加功能的仪器,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1)发射电压为12400V。2)发射基频频率为2.5225Hz,并在该范围内分档。3)带宽为107.5103Hz。4)时窗范围为0.05160ms。5)通道灵敏度为0.5V。6)发射电流不小于5A。7)测试道不小于12 道。8)动态范围不小于140dB。9)等效输入噪声不大于1V。10)对工频干扰抑制不小于60dB。3.2.4 工作布置除应符合本标准3.1.3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测深的测点、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点、自然电场法剖面以外的基点、充电法的充电点、主要异常点、测线端点和转折点均应进行坐标测量。2 电测深点距在相应精度的成果图上宜为13cm,线距宜为点距的13 倍。3 电剖面法测网布置的要求:1) 应垂直于地质构造带、岩性分界面走向平行布置多条测线,以追踪其走向。2) 通过局部异常地段的测线应不少于2 条,每条测线上反映同一目的体的异常点应不少于3 个。3) 可根据任务要求、探测目的体规模和埋深H 确定线距和点距,点距宜为H/31H,线距宜为点距的25 倍。4) 如果观测结果以平面等值线图形式反映地质体各向异性时,测点距和线距宜一致。4 高密度电法应根据装置形式、电极排列数量、探测深度、探测精度等确定点距和测线的重叠长度。5 自然电场法应选择地势相对平坦、地表较湿润、电场稳定、远离地表径流的地段。测线可布置成网状,应在测网内设置基点(假定零电位点),范围较大时,宜设置多个基点和分基点。6 充电法探测地下水流速流向时,应以孔口为中心均匀布置8 条或12 条辐射状测线,测线的方向误差不大于5;充电法探测低阻地质体时,应以低阻地质体为中心,测点间距宜小于探测目的体埋深的一半,测线间距宜为点距的25 倍,并应有3 条以上剖面通过低阻地质体。7 激发极化法测线宜布置在其它物探方法确定的含水地层或构造部位。8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点距宜为550m,线距宜为点距的15 倍。9 瞬变电磁法测网布置应考虑线框尺寸和布框要求,线距宜为线框边长L 的12 倍,点距可选择L、L/2 或L/4。3.2.5 漏电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 仪器外壳与电极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300M,导线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km。2 检查发现漏电后应停止观测,在消除漏电影响后,对可能影响的测点应重新观测。3 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漏电检查:开工和收工时的无穷远供电极;正常情况下每隔20 个测点;转移新测站和工作结束时;电测深点的最大供电极距;测量数据的畸变点。3.2.6 电测深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试验工作包括选择装置形式、最佳电极距、最佳供电电流、供电时间、点距、跑极方向及测试岩土体电阻率值等。2 装置选择的要求:1) 可选择对称四极测深装置、双向三极测深装置,也可选择偶极测深、微分测深装置,还可选择由两种以上装置组合而成的其他装置。2) 当探测地层具有多个电性层和测线两端均能具有相向跑极的开阔地形时,宜选择对称四极测深装置、双向三极测深装置;当探测区地层电性层数较少、电性差异较大,而测线两端不具备相向跑极的开阔地形时,宜选用三极测深装置。3)分层探测和局部不良地质体探测,可选用对称四极测深装置、三极测深装置;对于非水平的构造带、岩性分界探测,可选用双向三极测深装置、微分测深装置;测试岩土体电性参数,宜选用对称四极测深装置;探测浅层不均匀地质体,可选用偶极测深装置。4) 选择两种不同的测深装置形成的组合装置,应事先在地质情况已知的地段进行试验,试验符合任务要求后才能应用。3 极距选择的要求:1) AB、OA 或OB 在双对数坐标系下应均匀分布,相邻极距比值宜在1.21.8 之间,对于浅层详细探测或电阻率参数测试的极距宜按等差级数增加电极距。2) 最小供电电极距AB 应能测量出第一层的电阻率, AB/2 宜为1.5 m;最大供电电极距AB在使电测深曲线后支反映标志层的上升或下降曲线的“拐点”后应不少于三个点。3) 三极或双向三极测深的OC 应位于MN 中垂线上,并应大于最大OA 或OB 的5 倍;当C极与装置方向一致时,OC 应大于OA 或OB 的20 倍,且保持C 极对测量视电阻率的影响误差小于2%。4) MN 与AB、OA、OB 的比值应为1/31/30。4 现场布极的要求:1) 测量电极应选用铜质电极,供电电极可选用铜、钢或铁质电极,水上或冰上宜选用铅电极。2) 电测深布极方向应使地形对测量数据影响最小,遇有高压线时应使布极方向垂直于高压线。3) 电极接地位置在预定跑极方向上的偏差应小于该极距的1%,在垂直预定方向的偏差应小于该极距的5%。4) 河床上或水上电测深可选择水面布极或水底布极方式,水面布极应使电极没入水中,并对测点位置进行水深及坐标测量。5 宜在测区范围内均匀布置控制性的十字形或环形电测深,其数量不少于总电测深点数的3%;采用三极装置测深宜进行不少于3%的双向三极测深。6 观测、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除应符合本标准3.1.5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手动测量供电时间应大于1s,自动测量供电时间应大于0.5s。2) 当测深点上某一极距出现U 数据不稳定、U 小于3 mV 或I 小于3mA 时,应进行重复观测,且次数宜大于3 次。3) 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应改变供电电压或改善电极接地条件。4) 一个点(同一测深点上同一极距)进行了观测、重复观测或检查观测时,可按本规程附录C.1 计算极差系数K,K 大于n 1 4%( n 为参与计算的视电阻率值个数)的数据可舍去,取其余数据的平均值作为该点的最终观测数据,舍去的数应少于该点观测总数的1/3。7 资料检查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3.1.7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按本标准附录C.1 计算单个电测深点的相对误差 和均方相对误差m,按本标准附录C.1 计算一个电测深点、一条剖面或一个测区的电测深总均方相对误差M。2) 单个电测深点的资料相邻3 个极距的2.5%、3.5%的电测深极距数超过该点检查极距数的30%、7%的电测深极距数超过该点检查极距数的5%、10.5%的电测深极距数超过该点检查极距数的1%、m3.5%等5 种情形之一者,该测深点资料应评为不合格。3) 一条剖面或一个测区的电测深资料出现不合格的电测深点超过检查点总数的30%、被检查全部测深点 (含不合格的测深点)的m3.5%、M3.5%等3 种情形之一者,该剖面或测区的资料应评为不合格。3.2.7 电剖面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装置选择的要求:1) 可选择双向三极装置、三极装置、对称四极装置、二极装置,也可选择偶极、微分装置,还可选择由两种以上装置组合而成的其他装置。2)探测非水平的构造带、划分岩性界面、探测喀斯特可选用双向三极装置、三极装置、二极装置、微分装置,探测局部不良地质体可选用对称四极装置、偶极装置,探测浅层不均匀地质体可选用偶极装置。2 极距选择的要求:1) 供电电极距宜为探测目的体埋深的35 倍。2) 当表层电性不均匀影响严重时,MN 宜为点距的12 倍,不宜大于AB/3。3) 双向三极装置、三极装置、二极装置的无穷远极应符合本标准3.2.6 中的相关规定。4) 在一个剖面上可采用两个极距不等的同一装置形式进行不同深度的探测,但两装置的极距比宜大于1.5 倍,测点宜重合。3 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除应符合本标准3.1.5 和3.2.6 中6 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采用多极距观测时,应对被检查点的所有极距进行检查观测。2) 电剖面每10 个观测点应进行一个重复点观测。4 资料检查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3.1.7 的规定外,单条测线的资料还应符合本标准3.2.6 中7的规定。3.2.8 高密度电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装置选择的要求:1) 可选择对称四极装置、双向三极装置、三极装置、二极装置、偶极装置、微分装置、中间梯度装置等。2) 分层探测宜选择对称四极装置、三极装置,探测局部不良地质体宜选择对称四极装置,探测非水平构造带、进行岩性分界探测宜选择双向三极装置、微分装置、三极装置、二极装置,探测浅层不均匀地质体宜选择偶极装置。2 极距选择的要求:1) 基本电极距、测量极距宜等于点距。2)双向三极装置、三极装置、二极装置的无穷远极应符合本标准3.2.6 中3 的相关规定。3)设计观测的最深层对应的供电电极距应大于要求探测深度的3 倍。3 现场布极除应符合本标准3.2.6 中4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测线端点处,应使探测范围处于选用装置和布极条件所确定的有效范围之内。2)同一排列的电极应呈直线布置。3)观测前应检查排列中全部电极的接地条件并确保电极的连接顺序正确。4 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除应符合本标准3.1.5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重复观测可在每个排列完成后选择两层或两列进行。2) 检查观测可采用散点抽检方式。5 资料检查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3.1.7 的规定外,单个排列的资料还应符合本标准3.2.6 中6的相关规定。3.2.9 自然电场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自然电场法宜采用电位观测法,也可采用梯度法;当测试地下水渗流方向时,宜增加环形观测方式。2 应使用不极化电极,一个测区在观测前和观测后应及时观测极差;电极极差的绝对值在工作开始时应小于2mV,收工时应小于5mV。3 观测、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除应符合本标准3.1.5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点之间应进行联测。2)观测时,仪器的自电补偿功能应处于关闭状态,观测值应注明电位的正负。3)当测线较长或游散电流影响较大时应分段观测,分段观测的测线衔接处应重复3 个以上测点。4)每间隔10 个测点应进行一次重复观测。4 资料检查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3.1.7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按本标准附录C.1 计算单个测点的绝对误差和一条测线或一个测区的观测平均绝对误差 。2) 单个测点检查观测绝对误差应小于3mV。3) 一个测区的电位观测平均绝对误差 应小于5mV, 梯度观测平均绝对误差 应小于3mV。3.2.10 充电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充电法可采用直流充电,选用多功能直流电法仪观测;当有干扰时,也可采用低频交流充电,选用具有选频功能的仪器观测。2 应采用三极装置,测量电极应采用不极化电极,选用电位法或梯度法观测。3 测试地下水流速、流向的要求:1) 无穷远B 极距孔口的距离应大于待测含水层深度的15 倍,且接地良好;充电电极A 应置于孔内水层中部,和纱布食盐袋串在一起;测量电极N 离孔口的距离应大于充电电极A 放入孔内深度的1.5 倍,且应固定在经钻孔且与估计水流方向一致的上游某点上。2) 应分别在各测线上移动电极M,找出各测线上的等电位点。3) 应在投盐前测量一次正常的等电位圈。4) 投盐后应立即测一次等电位圈,修正N 极位置,并重新测试等电位圈作为新的基准点;然后每隔一定时间(视含水层流速而定,宜为2030min)测量一次等电位圈,每一孔在投盐后测量的等电位圈数应大于3 个。5) 等电位圈测量时,应记录测量时间并测量各等电位点至孔口的距离。6) 可采用两个不同距离的固定测量电极N1 和N2 进行测量。4 探测低阻地质体形态的要求:1) 无穷远极B 离供电电极A 的距离应大于低阻地质体埋深或延伸长度的10 倍,供电电极A与低阻地质体应接触良好。2) 采用电位观测时,N 极应位于B 极的反方向,与供电电极A 的距离应大于低阻地质体埋深或延伸长度的10 倍;用梯度法观测时测量电极距宜为510m。5 漏电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3.2.5 的规定外,还要求MN 线路的电阻应小于10k,电极连线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M。6 观测、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除应符合本标准3.1.5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观测时应保证持续稳定的供电电流,且宜为0.51A。2) 重复观测、检查观测应按本标准公式附录C.1 计算相对误差 和均方相对误差m。3) 单个测点重复观测的 应小于5%。4) 一条测线检查观测的m 应小于7%。5) 一个测区检查观测的m 应小于7%。6) 有严重干扰的测点可不参与全区观测质量评价。3.2.11 激发极化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选择对称四极测深装置,当进行大面积激发极化剖面测量时,可选用联合剖面或中间梯度装置。2 极距选择、现场布极除应符合本标准3.2.6 中3、4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对称四极装置的最大供电电极距AB 应大于勘探深度的3 倍。2) 测量电极应使用不极化电极。3) 供电导线与测量导线应分开1m,该距离应随导线长度而增加。3 观测、重复观测除应符合本标准3.1.5 和3.2.6 中6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观测时供电时间宜大于30s,且供电电流稳定,电流大小随供电极距增大而增加,应使U1 大于0.3mV。2) 出现二次场电位差U2 小于1mV、视激发比值Js 大于或接近视极化率值s、视衰减值Ds 大于或接近100%等3 种情形之一时,应重复观测。3) 重复观测数据的极差系数K应小于n 1 7%(n 为观测次数),否则应增加重复观测量。4 资料检查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3.1.7 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激发极化法单个测点或测深点的一个极距对应测点的均方相对误差m 要求:视极化率应小于5%、视激发比应小于7%、视衰减系数应小于7%、视半衰时应小于7%。2)检查不合格的测深点超过30%,该测线或测区的资料不合格。3) 剖面法的测点或测深法的测深点的不合格数超过检查点总数的30%时,该测线或测区的资料应评为不合格。3.2.12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场源选择和布置的要求:1) 人工场源可选择电偶极子或磁偶极子,应根据探测目的体的埋深选择电偶极子场或磁偶极子场。2) 收发距d(偶极子中心点距观测点距离)和探测目的体最大埋深Hmax 的关系宜为5Hmaxd3Hmax,电偶极子长度宜等于Hmax。3) 电偶极子布置应平行于测线,方向误差应小于5。4)电偶极子供电电极点宜选择在土壤潮湿处,应采用多根电极连接并采用坑埋(深度12m、面积12m2)方式,且应连接多层金属板或金属网、锡箔。接地条件差时可浇盐水,接地电阻宜小于30。5) 磁偶极子应选在地势平坦、相对干燥处,轴线方向应垂直大地,角度误差应小于5。2 现场布极除应符合本标准3.2.6 中4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接收时可选择Ex 与Hy或Ey 与Hx 二分量测量,也可选择Ex、Hy、Ey、Hx 四分量测量;电极布极方向应与设计测量电分量方向一致,磁棒方向与电极排列方向垂直,方向误差应小于5。2) 电通道应采用不极化电极,磁通道应采用相应频率的磁探头。3) 电解类不极化电极应在土壤中挖坑半掩埋并浇水,当测点为高阻裸露岩石时,宜用泥土掩埋电极并浇水。3 观测、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除应符合本标准3.1.5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偶极子场源的观测应在电偶极子AB 垂直平分线两侧30角的扇形范围内的远场区内进行。2)应选择在干扰背景小的时间段观测。3)观测时电极或磁棒连线不应悬空、晃动或成匝状,磁棒应水平放置于测点位置,接收机、操作员、磁性物体应远离磁探头。4)电磁场的发射和观测应从高频至低频,频率范围应与探测深度相符。5) 每点或每站观测完毕,宜及时显示或打印视电阻率、相位曲线,每次观测的视电阻率曲线和相位曲线形态应一致。6) 当视电阻率、相位曲线极值点在频率轴上出现位移或曲线类型发生变化时,应重复观测;同一测点的重复观测或检查观测的视电阻率、相位曲线形态和对应幅值宜一致。7) 移动或更换场源,同一测线应有三个以上测点被覆盖,覆盖点可作为检查点。4 资料检查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3.1.7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同一测深点进行二分量观测时,视电阻率曲线上标准偏差小于40%的点超过75%和相位曲线上不超过45或135的点大于75%,二种情形均满足时该点资料评为合格。2) 同一测深点进行四分量观测时,视电阻率曲线上标准偏差小于40%的点超过70%和相位曲线上不超过45或135的点大于70%,二种情形均满足时该点资料评为合格。3) 不合格的测深点大于总检查测深点数的30%,该测线或测区资料不合格。3.2.13 瞬变电磁法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 装置和参数选取的要求:1) 探测浅层介质宜选用重叠回线、中心回线装置,探测深度较深宜选用大定源回线装置,探测陡倾断层宜选用偶极装置。2) 重叠回线装置线框、中心回线和偶极装置的发射线框边长L 宜为探测目的体最大埋深Hmax 的0.51.0 倍;大定源回线装置的发射线框边长宜根据探测深度在100m200m300m600m 范围内选择;中心回线、大定源回线、偶极装置的接收线框边长,发射和接收线框的间距宜根据试验选定。2 线框布置除应符合本标准3.2.6 中4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装置测量中心在测点处的位置误差应小于接收线框边长的10% ,线框角点的点位与设计线框角点的点位误差应小于5%。2) 应避开铁路、地下金属管道、高压线、变压器、输电线等干扰物。3) 敷设线框时,剩余导线不宜过长并应呈“S”型铺于地面或远离测区。3 漏电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3.2.5 的规定外,还要求每公里供电线的电阻应小于6,导线应质软、耐磨、绝缘电阻应大于2M。4 观测、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除应符合本标准3.1.5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时间窗口,并采用多通道观测。2) 野外观测值只允许最后的35 道的观测值在噪声电平以下,否则,应查明原因,并采用增加叠加次数等方法重复观测;当出现瞬间干扰时可暂停观测,待干扰排除后再观测。3) 当一个测点出现重复观测误差较大时应查明原因,若有干扰可移动点位避开干扰源重测,并作详细记录。4) 在异常附近应加密测点,若曲线衰减变缓时,应扩大时间范围重复观测。5) 每个测点观测完毕,应对数据和曲线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搬站。5 资料检查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3.1.7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单个测点的观测、重复观测和检查观测曲线的形态和幅值应一致,且各观测道的总均方相对误差M 应小于10%。2) 一条测线或测区检查的总均方相对误差M 应小于15%。3.2.14 电测深法数据处理、资料解释和图件除应符合本标准3.1.8 和3.1.9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测深资料应进行定性和定量解释。2 定性解释应符合以下要求:1) 定性解释应包括确定电性层数量、各电性层电阻率的关系、局部异常大致平面位置和性质等。2) 应分析各电测深曲线的类型,根据曲线类型确定地电断面的层数和电性结构。3) 应对比分析一条或多条剖面上电测深曲线类型的变化与地层结构、电性参数变化、地形变化的关系。4) 应根据视电阻率剖面中异常幅值、形态和分布情况确定异常的性质、位置,并分析相邻剖面上异常的相关性。5) 采用双向三极测深时应根据各个极距的视电阻率剖面曲线的交叉情况、异常幅值和范围确定异常性质、规模和产状。6) 划分地电剖面时应分析电性界面和地质界面不一致的可能性,并应分析横向电性的变化和地形变化对电测深曲线的影响。3 定量解释应在定性解释的基础上计算各电性层厚度、确定异常体位置、规模、埋深和产状等。4 应根据计算和测量的视电阻率剖面,双向三极测深电阻率剖面曲线的异常规模、深度、轴线倾斜角度、平面位置等对异常进行定量解释。5 定量解释应具备下列条件:1) 曲线完整、电性标志层在电极距上反映明显。2) 电测深曲线电性分层明显、类型确定。3) 电测深曲线经消差、圆滑、畸变校正后,不影响解释精度。4) 具有定量解释所需的电参数。5) 电性界面和地质界面基本对应。6 定量解释宜采用量板法(包括计算机电子量板)、计算机反演法和电反射系数K 剖面法。当曲线比较复杂时,可以使用各种简化的解释方法或经验方法。7 可采用地形校正方法,减小地形起伏对电阻率剖面上视电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考试试卷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