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明朝的档案事业

上传人:dream****gning 文档编号:120775290 上传时间:2022-07-18 格式:PPTX 页数:63 大小:2.4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十一章明朝的档案事业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第十一章明朝的档案事业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第十一章明朝的档案事业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一节 明朝历史概况第二节 明朝的档案 第三节 明朝的档案职官及其职掌第四节 明朝的档案管理制度 明实录:3045卷。实录主要利用档案删润而成,按照年月日记载每一皇帝在位期间的军国大事,是明代基本史实最完整、最系统的原始材料。国榷:明末清初谈迁撰,共108卷。以实录为主,参考其他材料编成,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明通鉴:清夏燮撰,96卷。详略得体。明史明史:332卷,二十四史之一。比较全面卷,二十四史之一。比较全面地概述了明代的历史。地概述了明代的历史。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分类记载明代各种典章制度:分类记载明代各种典章制度及其变迁,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及其变迁,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大明一统志大明一统志:记载明前期全国地理方面:记载明前期全国地理方面的情况。的情况。明代的野史笔记数量相当庞大,涉及方方面面,许多重要史料可以弥补正史和其他史著的不足。野史笔记的史料价值差距很大。谢国桢谢国桢明清笔记谈丛明清笔记谈丛明太祖像明太祖像明初沿袭元制,中书省掌行政,为宰相机构,统领六部。但从明初开始,已有意限制宰相权力,宰相多不满员,僚属也大为削减。太祖实录太祖实录卷一一七卷一一七洪武十一年(洪武十一年(13781378),),“胡元之世,事专中书。凡事必胡元之世,事专中书。凡事必先关报,然后奏闻。其君又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寻至先关报,然后奏闻。其君又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寻至大乱,深为可戒大乱,深为可戒”。明史明史卷二卷二太祖本纪太祖本纪“奏事毋关白中书省奏事毋关白中书省”。“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陵迟,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陵迟,全家处死全家处死”。皇明祖训皇明祖训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以谋反之罪杀中书左丞相胡惟庸,宣布废除中书省及丞相,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等具体行政机构。从此,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制度不复存在。“中书之政,分于六部”,六部分割了原来宰相的权力,成为皇帝之下中央处理政务的最高一级机构。六部在明初地位很高,但明中叶以后,既受制于内阁,又受制于宦官,权力大不如前。洪武十三年(1380),罢御史台,洪武十五年,置督察院。长官是左右都御史,下设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合称“科道官”,共一百六、七十人,又被称为“言官”。掌收内外章奏,沟通内廷与外廷的联系。三司互不统属,同对朝廷负责。三司互不统属,同对朝廷负责。北平行都指挥使司夜巡铜牌北平行都指挥使司夜巡铜牌明太祖实录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卷二三九“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督察院、通政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督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xie)抗,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抗,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当”。明代中央机构的组织原则是分权,目的是互相牵明代中央机构的组织原则是分权,目的是互相牵制,彼此制约,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制,彼此制约,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王天有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明代国家机构研究明代规定获得府、州、县学的生员资格后才能参加科举,将官办学校与科举密切结合。正式考试三年一次,分为三级。大诰与明初的法制和政风大明律有相当多的内容沿袭唐律,但对直接危害国家统治的谋反贼盗以及重大经济犯罪,其量刑重于唐代。后人评价大明律的特点是“轻其轻罪,重其重罪”。清清 薛允升薛允升 撰撰永乐政局永乐政局削藩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原京师更名为南京,作为陪都。五次亲征,打败瓦剌、鞑靼,巩固了北方边境。明成祖明成祖中国古代最大的类书永乐大典保存了明初以前的各类文献,共22877卷,目前仅存810卷。春明梦余录春明梦余录卷二五卷二五“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记三千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记三千二百九十一事二百九十一事”。朱元璋:朱元璋:“朕代天理物,日总万机,岂能一一周遍。朕代天理物,日总万机,岂能一一周遍。”票拟:一切内外章奏送到内阁,由阁臣先看,并提出处理意见,写在纸条上,与章奏一道呈给皇帝。票拟成为内阁最重要的职掌。批红:皇帝看过章奏及阁臣的意见后,亲用红笔写于章奏,叫批红。廿二史札记廿二史札记卷三三卷三三“明内阁首辅之权最重明内阁首辅之权最重”条条“人主不亲政事,故事权下移,长君在御,尚以票拟人主不亲政事,故事权下移,长君在御,尚以票拟归内阁,至荒主童昏,则地近者权益专,而阁臣亦听归内阁,至荒主童昏,则地近者权益专,而阁臣亦听命矣命矣”。一、首先加强了元朝的照刷文卷制度。二、建立、健全文书工作制度三、建立完善的档案收集制度四、明统治者对档案的利用四、明统治者对档案的利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金融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