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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课件 (三管三控一协调),主讲人:,三管三控一协调的概述、特点及内容,一、三管三控一协调的具体指: (一)安全管理 (二)合同管理 (三)信息管理 (四)成本控制 (五)进度控制 (六)质量控制 (七)组织与协调。,二、三管三控一协调的简要概述 施工项目管理是以施工项目为管理对象,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中心,以合同为依据,按施工项目的内在规律,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各生产要素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的过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就是项目的目标控制,施工项目的目标界定了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三管三控一协调”,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组织协调。 三、三管三控一协调的特点 施工项目管理是建筑业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施工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全面的管理。其主要特点如下:,(1)施工项目的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都不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的工程项目管理中涉及到的施工阶段管理仍属建设项目管理,不能算作施工项目管理。监理单位只把施工单位作为监督对象,虽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但不能算作施工项目管理。 (2)施工项目管理的对象是施工项目。施工项目管理的周期也就是施工项目的生命周期,包括工程投标、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及保修等阶段。施工项目具有的多样性、固定性及庞大性的特点给施工项目管理带来了特殊性。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特殊性是生产活动与市场交易活动同时进行;先有交易活动,后有产成品,买卖双方都投入生产管理,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很难分开。所以施工项目管理是对特殊的商品、特殊的生产活动,在特殊的市场上进行的特殊的交易活动的管理,其复杂性和艰难性都是其他生产管理所不能比拟的。签订合同、提出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动态管理,并使资源优化组合,以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效益。,(3)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是在一个长时间进行的有序过程之中,按阶段变化的。每个工程项目都按建设程序进行,按施工程序进行,管理者需根据施工项目管理时间的推移带来的施工内容的变化,做出设计 (4)施工项目管理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工作。由于施工项目的生产活动的单件性,参与施工人员流动性大,需采取特殊的流水方式,组织量很大,由于施工在露天进行,工期长、需要资源多,还由于施工活动涉及到复杂的经济关系、技术、法律、行政和人际关系,施工项目管理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最为艰难、复杂、多变,必须采取强化组织协调的办法才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主要强化方法是优选项目经理、建立调度机构、配备称职的人员、建立动态的控制体系。,(5)施工项目管理与建设项目管理在管理的任务、内容、范围上均不同。 (6)项目参与各方都有他自己的三管三控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只是站的立场方位不相同,但具体控制的内容基本相同。 四、三管三控一协调管理的内容 在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为了取得各阶段目标和最终目标的实现,在进行各项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工作。施工项目管理的主体是以施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经理部,即作业管理层,管理的客体是具体的施工对象、施工活动及相关生产要素。 (一)安全管理,8,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1、建筑施工安全内容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管理目标:事故控制、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d内,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2、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总包(或专业分包商)施工前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审核: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审核签字审批。,专家论证:更危险。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的内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条件。 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并签字,作为指导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1)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专家论证会人员: 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含企业和项目)、勘察设计单位。 专家组成员:5人(不含本项目参建各方)。,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安装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1,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3、安全危险源,(1)危险源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 第一类危险源:释放能量和危险物质(最根本的原因)。 第二类危险源:措施失控(设备故障或缺陷、人为失误、管理缺陷)。 事故的发生时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前提条件,第二类危险源是必要条件。 (2)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组成:辨识(第一步)、评价、管理、安全报告、事故应急预案、工厂选址和土地适用规划、监察。,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4、安全生产检查,(1)安全检查的内容:思想、责任、制度、措施、防护、设备设施、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伤亡事故处理。 、 (2)安全检查的要求:“应知应会”的抽查、做好记录、隐患登记整改、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 (3)安全检查方法:听、问、看、量、测、运转试验。 (4)安全检查标准: 安全检查内容:保证项目(85项)、一般项目(83项) 保证项目为一票否决项目。如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张检查评分表不得分。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10项,计100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5、安全检查评分表,(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6/10项):保证项目6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一般项目4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2006年一级案例中涉及到) (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6/10项):保证项目6项(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4项(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2007年二级案例中涉及到) (3)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分为8类:扣件式、悬挑式、门式、碗扣式、承插型盘扣式、满堂、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4)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5/9项):保证项目5项(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基坑支护及支撑拆除、基坑降排水、坑边荷载);一般项目4项(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工程监测、作业环境)。(2009年一级案例中涉及到) (5)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5/9项):保证项目5项(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4项(立杆设置、水平杆设置、支架拆除、支架材质)。 (6)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11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物料平台、悬挑式钢平台。 (7)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4/7项):保证项目4项(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一般项目3项(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8)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6/11项目):保证项目6项(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与缆风绳、钢丝绳、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5项(基础与导轨架、动力与传动、通讯装置、卷扬机操作棚、避雷装置)。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分表(7/11项目):保证项目7项(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4项(导轨架、基础、电气安全、通讯装置)。(2012年一级案例中涉及到外用电梯) (9)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分表(9/13项目):保证项目9项(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业、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4项(附着、基础与轨道、结构设施、电气安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6/10项目):保证项目6项(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一般项目4项(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构件码放、警戒监护)。 (10)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10项):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振捣器、桩工机械。 6、安全生产检查评分方法 (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评分应采用扣分方法,扣分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3)保证项目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评分表为0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4)汇总表中实得分值计算:A1=(BC)/100(B为应得满分值,C为实得分) 文明施工满分15分,施工机具满分5分,其余满分均为10分。,举例:文明施工检查表实得分为80分: A1=(8015)/100=12分 (5)缺项不计(被检查工地无此项检查内容):A2=(D/E)100(D为实得分、E应得满分值) 举例:如该工程没有塔吊及其他起重吊装机械,其余各项得分之和为70分,则: A2=(70/90) 100=77.7分 ( (6)安全检查的评定结论: 优良:分项检查表无0分,汇总得分80分。 合格:分项检查表无0分,70分汇总得分80分 不合格:分项检查表有0分;或汇总得分70分。,1)基坑发生坍塌的迹象:裂缝、异响、位移、失稳、涌水、松动。 2)土方开挖与回填: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基坑周边严禁超载。土质良好时,距坑边1m,堆放高度1.5m. 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的检测和周围环境的检测。重点:支护结构、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水位。 3)地下水控制: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回灌等。当基坑底为隔水层且层底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可采取水平封底隔渗或钻孔减压措施。 4) 人工挖孔灌注桩,每日开工前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成分和含量井下检测。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配置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孔口四周须挖除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挖孔桩孔内用电严禁一闸多用,空上电缆须架空2m以上,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电压。,7、安全生产隐患防范,(1)基础工程,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单排(20m);双排(50m)。如超限,分段搭设。 2)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的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小于1m. 3)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4) 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5) 50m脚手架连墙件应按3步3跨布置,50m应按2步3跨。注:横跨纵步,(2)脚手架,6) 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作业层施加荷载前; 每搭设完68m高度后; 达到设计高度后;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与大雨后; 寒冷地区土层开冻后; 停用超过一个月,重新投入使用前。,7) 落地式外脚手架保证项目: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保证项目为一票否决项目。 8) 脚手架的拆除: 拆除作业应按与搭设相反程序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分段拆除时,高差应不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当有六级及以上的大风、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作业。,(3)现浇混凝土,1) 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m,须搭设脚手架。 2) 脚手架后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 3) 钢模板高度超过15m,应设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4) 大雨、雪、雾、沙尘及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暂停露天高处作业。5级以上风力,停止高空吊运作业。 交叉作业应避免再同一垂直面上进行,否则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4)吊装工程 1)正确选用起重机是完成吊装任务的主导因素。 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域。 3)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时,吊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严禁带载行驶。,4)双机抬吊时,应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载分配。 5)缆风绳应使用钢丝绳,安全系数K=3.5. 6)运输时,混凝土构件的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5%。 7)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吊点的合力在重物重心位置之上。 8)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吊装作业。 9)吊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5)高处作业 1) 高处作业:坠落基准面2m。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无外脚手)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直爬梯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须设置梯间平台。 4)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绑扎3m以上的的柱钢筋,须搭设操作平台。,5)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张拉钢筋的两端须设置挡板,挡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0m,高处最上一组钢筋0.5m。 6)移动式操作平台不得超过10m2,高度不得超过5m,四周设置防护栏杆。不允许带人移动平台。 7)四口:楼梯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8)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进行防护。 9)洞口防护设施要求: 2.5cm25cm的孔口,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要有防治挪动移位的固定措施; 25cm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要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由固定其位置不发生挪动移位的措施; 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一层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栅,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150cm的洞口,四周须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防护。 竖向洞口,凡落地式的洞口应加装防护门,门栅网格间距15cm,10)五临边: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 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警示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临边作业安全防护要求。在进行临边作业时,须设置安全警示标牌。临边处,须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挂安全立网进行封闭。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须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能经受1000N的外力。防护栏杆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6)拆除工程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拆除施工现场须洒水降尘。 3)拆除工程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须采取相应安全隔离措施。 5)拆除作业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 6)爆破拆除工程设计须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做出安全评估和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和使用均需申领许可证。 7)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8)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注入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7)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安全隐患防范: 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防范 触电伤害防范 机具伤害的防范 火灾的防范 使用有毒物品的防范,1)塔吊: 在无线荷载作用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并设避雷装置。 塔吊机械不得超荷载和起吊不明质量的物件。特殊情况下,须经验算,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专人现场监护,但不可超过限载的10%。 遇6级及以上大风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吊钩升起,夹好轨钳;十级以上,吊钩要落下勾住轨道,并在塔身上设置缆风绳加以固定。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应先进行试吊。 在起吊荷载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检查。 塔吊安拆须由相应资质专业队伍进行,取得准用证后方可使用。,(8)机具安全,2)土石方机械: 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内作业。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m内,严禁钻孔。 3)施工电梯: 施工电梯周围5m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及挖沟开槽。2.5m范围内应搭设坚固的防护棚。 导轨架的垂直度:80m高度25mm;100m高度35mm。 检查各限位安全装置。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m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继续上行试验楼层站台、防火门、上限位,及前、后门限位,并观察运转情况。 停止运行:恶劣天气,如雷雨、大雾、导轨结冰和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灯光不明、信号不清;机械发生故障,未彻底排除;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4)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子架): 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卷筒边缘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钢丝绳端部的固定档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经匹配,数量不得少于3个,且间距钢丝绳直径的6倍。 提升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吊篮安全门、上料口防护棚、上(下)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信号装置、缓冲器、超载限制器、通信装置。 提升机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的振动施工时,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附墙架与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严禁用钢丝绑扎。,5)桩工机械: 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须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m以外。 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应由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6)混凝土机械: 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 7)钢筋加工机械: 钢筋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操作人员在作业时须离开钢筋2m以外。 钢筋冷拉作业应有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卷扬机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8)铆焊设备: 气焊电石起火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气瓶: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氧气瓶和乙炔瓶在室温下,满瓶之间安全距离5m;距点火源之间距离10m。 9)手持电动工具: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工工具。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C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8、安全事故分类,(1)从建筑活动的特点及事故的原因和性质来看,建筑安全事故分为四类: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3)建筑业常发事故类型: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10000m2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1000050000m2的工程至少2人 50000m2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5)安全事故分级:按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事故:3-10人死亡;10-50人重伤;经济损失1000万-5000万。 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经济损失5000万-1亿。 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 100人以上重伤;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6)常见原因 人:人的不安全因素(心理、生理、能力)及不安全行为。 物:不安全状态。 管理:不安全因素,9、安全事故处理,(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现场人员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2)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报告本级政府)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检察院。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的有关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上报至市级(设区)有关部门。 3)必要时可越级上报。逐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h。,4)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 5)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报: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7日内)。 6)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调查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应当派人参加。,2)事故调查组组成:政府及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检察院。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3)事故调查组职责: 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伤亡及损失; 认定事故性质及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报告。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超过60d。 5)事故调查报告:较前述事故调查组职责,增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安全管理,(3)事故处理 1)重大、较大、一般事故,政府在收到事故调查之日起15d做出批复。 2)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批复时间可延长但延长不超过30d。,10、安全事故与质量事故分级对比,11、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1)职业健康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 2)施工现场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3)城市市区范围内施工,开工前15日须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夜间施工,须降噪,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4)施工现场扰民处理:依法办证、减量排放、提前沟通、适当补偿。 5)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6)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7)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8)现场道路要硬化;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9)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待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10)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并设有标志。 11)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工程与主体结构“三同时”原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2)施工现场扰民处理:依法办证、减量排放、提前沟通、适当补偿。 (2)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 1)现场宿舍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2)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 3)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须在2h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3)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围挡、大门、标牌标准化、材料码放整齐化、安全设施规范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工作生活秩序化。 2)现场出入口 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3)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4)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在建工程严禁住人。 5)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制度。,(4)职业病防范 1)手工电弧焊:电焊尘肺、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中毒、电光性皮炎和眼炎。 2)油漆作业:苯、甲苯、二甲苯、接触性皮炎、苯致白血病。 3)书面告知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后果,以及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职业卫生培训。在岗前、在岗、离岗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绿色施工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多目标(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运营)、多层次(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一级和二级指标)、综合性。 2)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建筑及部分公共建筑(办公、商场和旅馆)。针对面大量广的建筑,强调实用技术、常规产品。 3)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节材(是四节的重点): 降低材料损耗率、减少库存、就地取材、减少二次搬运; 减少资源消耗; 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力争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节水: 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 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使用节水型产品;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计量管理。 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保护地下水环境。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节能: 制定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优先使用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提高机械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单位能耗。 采用节能材料。 临时用电照明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节地: 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环境。 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废地,少占用农耕地。利用和保护用地范围内的原有的绿色植被。 施工道路按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布置成环形。,12、安全基本常识,(1) 安全三宝:网、帽、带。 (2)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 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施工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3) 安全技术交底(书面):不安全因素;设施、用具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 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前,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应由项目经理主持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企业批准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 6.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未被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7. 大风 十级(1处):吊钩要落下勾住轨道,塔身上设置缆风绳固定。 七级(1处):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止,并增加缆风绳。 六级及以上(8处):脚手架(检查、搭设、拆除)、电梯、塔吊、桩机及高处作业、露天高处作业、露天高处吊装作业。 五级大风(3处):幕墙的检查和清洗;高空吊运作业 四级大风(1处):幕墙的测量。,(二)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的是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人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人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发包人即可能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取得建设项目总承包资格的项目总承包单位。,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根据合同计价形式划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单价合同 1) 单价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种类,适用范围广,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这一类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而工程量的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风险分配比较合理,能够适应大多数工程,能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管理积极性。 2) 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另外,在招标前,发包单位无需对工程范围作出完整的、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也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自己的单价,从而缩短投标时间。,3) 单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等形式。 4)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5)当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因此,承包商的风险就相对较小。,(2)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 工程条件稳定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由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3)成本加酬金合同 工程最终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计算。在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一个具体的合同价格,只能确定酬金的比率。由于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结算,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而业主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没有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常常不仅不愿意压缩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经济效益。这样贵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 通常应用于如下情况:投标阶段依据不准,工程的范围无法界定,无法准确估价,缺少工程的详细说明;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时间特别紧急,要求尽快开工。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根据双方讨论同意的工程规模、估计工期、技术要求、工作性质及复杂性、多涉及的风险等来考虑确定一笔固定数目的报酬金额作为管理费及利润,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直接成本则实报实销。如果设计变更或增加新项目,当直接费超过原估算成本的一定比例(如10%)时,固定的报酬也要增加。在工程总成本以开始估价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采用此合同形式,有时可分几个阶段谈判付给固定报酬。这种方式虽然不能鼓励承包商降低成本,但为了尽快得到酬金,承包商会尽快缩短工期。有时也可在固定费用之外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节约成本等因素,给承包商另加奖金,以鼓励承包商积极工作。,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工程成本中直接费加一定比例的报酬费,报酬部分的比例在签订合同时由双方确定。这种方式的报酬费用总额岁成本加大而增加,不利于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 3)成本加奖金合同 奖金是根据报价书中的成本估算指标制定的,在合同中对这个估算指标规定一个底点和顶点,分别为成本估算的60%-75%和110%-135%。承包商在估算指标的顶点以下完成工程则可得到奖金,超过顶点则要对超出部分支付罚款。如果成本在底点之下,则可加大酬金值或酬金百分比。采用这种方式通常规定,当实际成本超过顶点对承包商罚款时,最大罚款限额不超过原先商定的最高酬金额。在招标时,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不能据以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刻采用这种方式。,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类型选择 (1)合同类型选择的依据 1)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 2)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 3)工程项目准备时间及工期的要求 4)项目的外部环境 5)合同条件的完整程度 6)项目的管理水平和风险 (2)合同类型选择的方法 1)设计深度与工程项目准备时间成正比关系,随着设计深度的加深,相应的合同类型选择由成本加酬金、单价合同到固定总价合同。 2)工程项目规模。规模小和复杂程度较低,外部环境比较简单,可选择的合同类型较多;工程规模大,复杂程度高,相应的合同类型宜选用单价合同。,3)若合同条件不完善,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水平较低,项目管理方式比较落后,则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方式较为合适。 4)当对工程项目的风险和投资概算准确性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1)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发包人一般只能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必须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承包人则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施工的资质。无营业执照或无承包资质的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题,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不能越级承包建设工程。,2)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 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为前提,即使是国家计划投资以外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投资也要受到当年的贷款规模和批准限额的限制,纳入当年投资规模的平衡,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还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建设程序的规定。 (2)合同管理的经济效益显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盈利利润,否则,将要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一般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误对工程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之差能达20%的工程造价。,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1)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一、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具备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已经下达。,(2)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程序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订立也应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最后,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立下来。其订立方式有两种: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企业。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的施工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及时签订合同。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合同的必须是中标的施工企业,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如果中标施工企业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将不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还可给与一定的行政处罚。,(3)合同无效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 (1)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对施工合同的履行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在合同订立时应当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应当加强管理,在可能的范围减少或者避开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如爆炸、火灾等有时就是因为管理不善引起的)。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当尽量减少损失。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战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宅,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2)工程分包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 分包合同的签订 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机构和技术要求相同的群体工程,承包人应自行按成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分包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管理。分包单位应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2)分包合同的履行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安全事故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工程转包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工程转包,是指不行使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所承包的工程倒手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工程转包,不仅违反合同,也违反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下列行为均属转包: 1)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者; 2)承包人将工程的部分或群体工程中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者; 3)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者。 7、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 (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发包人办妥上述事项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变更通知并按工程师要求进行变更。,(2)承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未经工程师同意擅自变更设计的,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计变更事项 能够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以下变更: 1)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量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8、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解除: 1)合同的协商解除。施工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这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而同意终止合同关系的接触。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合同当事人出现以下违约时,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或进度款),承包商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 (2)一方解除合同的程序 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又异议的,按照解决合同争议程序处理。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承包人应当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照发包人要求将自由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当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已完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9、建设施工合同的争议 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是指工程承包合同自订立至履行完毕之前,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对合同的条款理解产生歧义或因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等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产生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原因一般归纳为: 1)合同订立引起的纠纷; 2)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 3)变更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4)解除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等 在我国,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在这四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中,和解和调解的结果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要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当然,这里所说的和解和调解是狭义的,不包括仲裁和诉讼,程序中在仲裁庭和法院的主持下的和解和调解。这两种情况下的和解和调解属于法定程序,其解决方法仍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友好解决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友好解决是指在发生合同纠纷后,合同当事人在自愿、友好、互谅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自行协商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友好解决。,友好解决优点: 1)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 2)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团结和协作氛围,使合同更好地履行。 3)针对性强,便于抓住主要矛盾。 4)可以避免当事人把大量的精力、人力、物力放在诉讼活动上。 (2)争议评审 1)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2)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详细的评审申请报告,并附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申请人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人和监理人。,3)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评审申请报告副本后的28 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人和监理人。 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向双方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组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 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调查会结束后的14天内,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作出书面评审意见,并说明理由。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6)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7)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3)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做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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