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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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基 本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的录用、考核及解聘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功管理 ,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员工录用、劳动合同签定、解聘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员工录用1、各部门应按项目用人计划录用员工,录用的员工应填写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经用人部门、综合事务部和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由董事会批准。2、新员工录用前,招聘部门即安排录用者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签定劳动合同。公司每年度安排全体员工体检一次。第三条 员工考核1、考核范围: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所有员工。2、考核原则:根据公司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逐级考核,并与员工绩效考核年薪和聘任密切挂钩。3、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条 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1、在职员工统一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及签认遵纪廉洁从业承诺书和二一 年 月 日公布的xx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业务骨干和普通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3、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实行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主管副总、综合事务部应向试用期员工明确岗位规范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试用期满,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及表现提出意见,经综合事务部和主管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报董事会批准。4、 劳动合同内容包括:(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及要求;(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及支付的方式与时间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工资于每月三十日发放(遇节日可提前)岗位考核年薪80%的12月平均金额(20%在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发放);(5)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6)劳动记律;(7)教育与培训;(8)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9)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0)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5、公司应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6、劳动合同由公司盖章和员工签字后生效。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签证的,应在1个月内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证。7、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8、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员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9、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0、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经常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3)严重失职,渎职越权,营私舞弊,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司声誉的;(7)无理取闹,威胁上级或他人,影响工作秩序的;(8)经公司组织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经董事会确定,公司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企业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中止合营及合营期满等客观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4)公司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第五条 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1、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对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可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2、公司提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如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3、员工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由公司审批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清移交手续后,由综合事务部与其办理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或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发当年度20%的年度考核年薪。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3)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强迫员工超强度劳动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董事会批准:(1)有金额较大的业务尚未完成的;(2)重要业务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经办人;(3)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4)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7、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由劳动合同履约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裁定。8、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遵纪廉洁从业承诺书 xx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为了在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方面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不廉洁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本人在今后工作过程中作以下遵纪廉洁承诺:一、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保持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办实事。二、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三、不利用工作便利实施违法、违纪行为,不从中牟利,不损害公司利益。四、在材料采购、签订合同、收货验收、工程分包、工程签证等环节中,均不借机收取钱、物。如有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品、回扣等,及时上交公司并说明情况。五、在联系工作和洽谈业务中,保持与客户和业务正常的工作关系,并重申以下五点:1、不接受工程分包单位(人),材料供货单位的礼品、礼金、实物等;2、不在任何单位报销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参加材料供货单位举办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4、不损害公司利益,不谋取不正当利益;5、在业务洽谈中不泄露应保密的内容。我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经济处罚、撤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二一 年 月 日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总台接待员认真记录考勤情况,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汇总、报告。 第二条 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的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公司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附件。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向总办报告。第三条 上、下班时间及打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上午打卡时间:7:458:00)下午:13:3018:00,(下午打卡时间:13:1513:30) 夏季作息时间以综合事务部的通知为准。第四条 迟到、早退 1、员工每日早8:00之后,下午13:30之后到公司视为迟到。2、员工每日在中午、下午规定的下班之前无故离开公司视为早退。(外出工作办事,均应向部门同事和总台接待员说明去向)。 3、因公不能按时打卡,需持部门证明交综合事务部,方不以迟到、早退论处。4、公司综合事务部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凡迟到、早退累计六次以上者给予黄牌警告一次并作为年终年度年薪考核依据之一。第五条 事假 1、员工遇私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批准后予准假。如确难以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待回公司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下同)。2、一般员工请假在二天内,由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转呈总经理审批。第六条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二天以内,应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转呈总经理审批。第七条 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打架斗殴、违纪行为造成无法上岗;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均为自动解聘。 第八条 工伤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指非违规操作的意外所致),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相关鉴定机关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第九条 婚假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10个日历天(不含旅途)。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第十条 丧假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不含旅途),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考核办法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鉴定员工的实际业务水平,充分体现公司“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尽其责、责定其岗”的用人原则和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内容员工的考核包括职业品德、工作技能、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同、项目绩效六个方面。对中层干部及一般员工的考核重点是完成工作任务和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对公司主管及以上岗位人员的考核重点是取得经济益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实施成效。二、考核办法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民主评议与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每一年度结束后,部门正职及以下岗位的全体员工均应在新年度的元月五日至十日,向公司总经理室递交书面的年度述职、总结(副总经理、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述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中以定量考核为主。民主评议与领导考核分值比为5:5即50%与50%。考核标准分值为100分。其中按上述六个方面考核内容的顺序分别占总分的10分、15分、30分、25分、10分、10分。为使员工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全面,考核分值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本部门员工相互评分占总分的25%;全公司各部门员工之间相互评分占总分的25%;公司总经理室给予的评分占总分的50%。根据考核评分结果,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得分在95分100分为优秀,同时可考虑升职;得分在80分94分为称职;得分在71分79分为基本称职,同时可考虑降职;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称职(解除劳动合同)。届时,如公司年度承接的施工项目按结算总额计,扣除各项成本和税金,净利润在15%以上的,仍在岗(下同)的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达到(下同)优秀,公司发给公布的岗位考核年薪同时可考虑升职;称职,公司发给公布的岗位考核年薪;基本称职,公司发给公布的岗位考核年薪的85%,同时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对其戒勉谈话和考虑降职;不称职,公司以发给公布的岗位考核年薪的80%为限,同时公司可对其免去现任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全体员工照此执行)。届时,公司年度承接的施工项目按结算总额计,扣除各项成本和税金,净利润在10%以内的,公司发给全体员工岗位考核年薪的80%为限。届时,公司年度承接的施工项目按结算总额计,扣除各项成本和税金,净润在15%以上的,则公司将超出15%以上部分的5%10%(超出20%以上部分的11%15%),作为公司总经理室年度可支配的分档次奖励至全体员工(奖励应向施工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管理人员倾斜)的年度奖励(奖励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下同)。公司和员工特别约定:届时,如员工在制度规定的年度考核前(劳动合同期内)辞职或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辞职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参加制度规定的年度考核,公司不再发给20%的岗位年度考核年薪。届时,为确保我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在制度规定的年度考核时,我公司承接的某项建筑装饰工程仍未竣工和验收合格的(跨年度施工项目),则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员和该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经理及其以下工程管理各岗位人员,经公司年度考核后,在年度考核结束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先发给上述管理人员考核结果计算的岗位考核年薪尚应发部分的50%,余下的50%在负责管理的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如上述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的项目,未经竣工和验收合格而辞职,则公司不再发给上年度余下的考核年薪尚应发部分的50%。三、考核的组织管理公司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考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综合事务部经理、一名员工代表为成员的五人组成。年度考核工作于新一年的元月十五日至二十二日进行,公司综合事务部为年度考核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部门。材(物)料采购管理制度(含检测、验收、保管、领用、盘存、核算)为了强化工程施工材(物)料的采购、检验、验收、保管、领用、盘存、核算的管理与控制,结合本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公司设置材料采管部,各施工项目部的材(物)料保管员列入公司材料采管部管理序列。施工材(物)料采购、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部门分工明确、工作各司其职,管理严格有序、责任落实到岗,核算过细严密、前馈控制有力,核查反馈有据、违规处罚从严的工作规范实施。第一条 采购材(物),料的申报:凡工程施工用的材(物)料场由工程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工程管理部申报,经公司设计事务部、工程管理部联合审核会签后,报公司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核、审批(补充申报程序同上),材料采管部根据审批清单办理采购。第二条 采购材(物)料的询价:采购的材(物)料,材料采管部必须进行广泛的多厂、多地、多形式询价,经过质量、付款条件、价格、交货时间和交货方式比较后,才能填报申请采购清单,申请采购清单经主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核、审批后方能与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第三条 材(物)料的采购合同:凡材(物)料采购必须与供货方签订规范有效的材(物)采购供货合同。材(物)料采购供货合同必须明确材(物)料的名称、品牌、规格、质量、标准、单价、数量、合同总价、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约并封样。合同文本填写后经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核、审批后,综合事务部才能在合同文本中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原件我方必须留三份,其中两份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二个工作日内送综合事务部、财务管理部各一份存档备案。第四条 材(物)料的验收入库:材(物)料的验收入库工作由隶属于材料采管部的材(物)料保管员负责(其中质量标准的验收由材料采管部和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协同负责查验、签收,数量验收由保管员负责),材(物)料入库必须严格核对合同条款验收,经验收合格核对准确后方能签署签收单。第五条 材(物)料的付款:凡采购的材(物)料必须通过财务管理部付款。财务管理部必须严格核对采购供货合同、仓库、验收签收清单、材料发票、材料采管部填写的付款申请单和主管副总、总经理的审核、审批签字后方能办理付款手续。应付款的收款人和账号必须与合同约定相符,并通过公司银行账户支付。第六条 材(物)料的领用:施工材(物)料的领用程序:由施工班组负责人填写的材(物)料申用单;报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由材(物)料保管员核对发货;由施工班组长签收。材(物)料发货签收单一式四份,其中:领用施工班组、材(物)料保管员留存各一份,于次日送交材料采管部、财务管理部备查(外地项目先用传真件后补交原件)各一份。第七条 材(物)料的盘存核查:施工现场进仓、保管、领用、库存的材(物)料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在材料采管部的协同下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材(物)料数量和完好性的盘存核查。每个项目规定进行二次定期盘存核查,即在装修场地铺装完成和工程竣工前五天各一次。发现问题应即行向主管副总和总经理书面报告,由总经理室根据问题情节和责任,及时对相关人员作出部分赔偿、全部赔偿,直至解除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第八条 材(物)料的损耗核查: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领用的材料)签字领用的材(物)料,由合约成本部在工程管理部和设计部的协同下,在项目施工的中期和后期分次进行核查。材(物)料的使用损耗高于装饰定额的,则高于定额损耗部分由施工班组承担材(物)料进价的80%经济赔偿,赔偿款在公司支付施工班组当期施工款时扣除(此条款在施工项目部和施工班组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和施工、材料管理员按上述计算方式赔偿10%20%的经济损失。第九条 材(物)料的采购定价责任:凡材料采管部采购的材(物)料单价(付款条件、品牌相同,批量基本相等)高于常规单价的(单价超过10%或单个品种进价总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下同),每个施工项目发生一次,材料采管部必须认真总结工作教训;每个施工项目发生二次,由材(物)料采管部负责人赔偿80%经济损失(如由公司领导指定采购的则由指定领导赔偿经济损失);每个项目发生三次及以上的由材(物)采管部负责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对收受回扣者一经查实加倍罚款),并解除主要责任人的劳动合同。第十条 建立材(物)料采购档案:材料采管部应及时建立材(物)料采购档案,采购档案建档后及采购档案的内容增加时,应及时移送设计事务部、合约成本部、财务管理部各一份,档案保存年限为永久。如经公司总经理室抽查,与供货方签订材(物)料采购供货合同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仍未进行档案登记移送的,公司对材料采管部相关人员减发当月月薪5%。 第十一条 项目材料优化:设计事务部应及时配合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总经理向工程发包方提供材料更换使用优化建议。第十二条 合约成本部和工程发包方洽谈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凡由甲方定料,我公司采购的材料,则应力争和甲方约定二个及以上品牌,以确保材料采管部与供货方洽谈单价和供货条件的余地。第十三条 主管材料采购副总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由材料采管部、工程管理部、合约成本部、财务管理部、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的材(物)料采购价格通报会和管理工作研讨会,以加强沟通和协同,促进材(物)料采购管理工作健康运行。工程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为强化施工管理,结合建筑装饰施工的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为了加强项目施工管理与核算,公司将根据业务的拓展,设置若干个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列入公司工程管理部管理序列。公司对施工项目部管理、施工的项目实行分项目核算。施工项目部经理、施工主管为公司在编员工。施工项目部因项目施工管理招聘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大小拟列招聘管理岗位人员及岗位月薪酬申请表,报工程管理部、综合事务部审核,报公司主管副总、总经理会签批准后实施。施工项目部的定员、招聘、定薪受工程管理部、综合事务部的管理、监督。施工项目部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施工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受工程管理部的管理、监督。施工项目部的各项施工成本(含材料损耗)管理、控制受工程管理部、合约成本部的管理与监督。施工项目部的人工费及其他费用列支受财务管理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附件: 核查、控制、纠错、成效的反馈回路示意图核查、控制实际工作成效与标准的比较评定实际工作成效 找出偏差实际工作成效 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预期成效 纠正偏差的 措施方案决定执行纠正偏差的措施 预 算 管 理 制 度为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和明确财务管理的行为和准则,确保企业资金按计划合理配置,促进工程施工的健康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压缩和控制各项成本,以严密的制度节开支,以严格的管理增收益,实现施工项目的预期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结合行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预算管理的范围内容实施范围为各单项装饰工程;预算编制和监管部门为合约成本部;协同监管部门为财务管理部;执行岗位为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岗位。预算主要由下列六大内容组成:1、设计成本预算。2、材(物)料成本预算。3、施工成本预算。4、施工项目部管理成本预算。5、公司综合管理成本预算。6、财务成本预算。二、预算的编报程序各单项装饰工程预算编报程序为:由合约成本部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报主管副总审核修整交公司总经理专题办公会议审查交合约成本部修改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会签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经批准后的预算, 以文件形式正式下达各部门执行。三、预算的实施管理为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合约成本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性和自我约束意识。同时,建立日常的检查、监督、控制和信息反馈机制(正常情况下每月一次),以及时、全面、主动撑握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运行、完成情况,分析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及其产生原因。对通过部门和相关人员努力取得成效的,要及时通报鼓励;对主观上造成的管理不善致使预算失控,成本加大,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纠正,合约成本部和相关部门要向公司总经理室递交专题的书面报告。合约成本部、财务管理部要在预算管理中全面承担指导、监督、检查、控制之责。合约成本部、财务管理部根据检查结果,认为有必要时,可直接提请总经理召开专题会议。四、预算的调整原则因客观原因的变化,导致预算与实际产生的差距,不能或难以通过当事部门的主观努力所能改变时(包括前款提及的负责部门主观上失控和测算申报时项目遗漏产生的差距),则执行预算应予调整。预算调整的程序为:由合约成本部和财务管理部会商后,向主管合约成本部的副总书面递交执行预算的调整报告经合约成本部、工程管理部主管副总会商初审由公司总经理签发调整意见交合约成本部调整预算指标以文件形式下达相关部门执行(超过项目单项预算5%以上的调整,按上列程序完成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署调整意见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能调整预算)。总经理室和董事会在审查、审批执行预算的调整报告时,均具有:批准、部分批准、驳回修改、驳回调整报告的审核、审批之权力。五、预算的考核、考评。每一年度期末时,由公司董事长召集预算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考评。通过考核、考评,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摆出问题,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预算工作的执行、管理水平。预算管理工作的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各执行部门,检查、监督部门和相关岗位人员工作责任性、技能水平、年度业绩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公司的经营活动的有序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维护资金和财产的安全,防止资产流失,控制成本,压缩费用降低消耗,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二节 会计机构及职能第一条:公司设置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根据财务管理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和出纳经股东单位推荐总经理提议由公司董事会任免。第二条:财务管理部经理协助总经理完成财务会计工作,资金、税务融通工作并对财务管理部工作负责。第三条:财务管理部工作职责:1、按公司制度规定,配合和协同合约成本部进行预算管理。2、协助总经理室拟订资金运筹方案,筹划资金,合理调控资金,防止资金积压和供应脱节,减少利息支出,促使资金良性循环。3、监督控制费用和成本支出,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4、建立健全核算体系,开展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参与评估拟承接工程项目的效益。5、在综合事务部、工程管理部协同下,主持公司财产清查和施工材(物)料的盘查工作。6、参与审核工程预算制订、调整及其涉及财务收支的各种方案。7、参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包合同洽谈、签订和合同标的在1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协议的会审,并监督其履行情况。8、做好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四条:财务管理部务必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接受相关机关的稽审。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员经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月清月结,帐帐相符。第五条: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时报帐。第六条:财务管理部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杜绝情面、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并按董事会、监事会的书面会商决定办理。第七条:会计凭证填制、审核、复核以及帐册的登记、保管、会计报表的编制等方面工作必须按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第三节 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货币资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调配使用,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第九条:现金的使用范围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并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元整,超过部分及时解缴银行。第十条:按公司董事会指定的银行开立银行帐户,不准出借帐户,严禁为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损害公司在银行的信用。第十一条:银行帐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严禁一人同时保管支票及印鉴,严禁由一名财会人员保管或携带二枚印鉴。印鉴章不得借给财务管理部以外的任何人,遇特殊情况,需到外单位盖章的,须由财务人员携章前往。第十二条:支票的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1、支票领用应填写“支票领用申请审批表”。2、财务部门支票签发应使用登记薄,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凡签发的支票应在支票中和登记薄填写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金额(限额)、用途。3、作废支票应注明加盖“作废”章,并与存根一起与每月月末会计凭证装订成册。4、支票遗失,领用人应即时报告财务部门,以即行采取措施,因支票遗失造成经济损失由公司追究领用人的赔偿责任。5、支票领用后,当事人必须在事项完成后二天内向财务部门办妥结帐手续。第十三条:银行收支款应按业务发生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银行日记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不准以收抵支,应按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未达款项应编制调节平衡表。第十四条:认真审核款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内容的完整性。杜绝“白条”抵款,自制的原始凭证须有经办部门经理签名或盖章,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须有验收手续,不够固定资产价值的低值易耗品有专门部门登记备查,员工工资单和任何费用报销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签字和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第十五条: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应退回经办人、补充,对违反国家财政、会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第十六条:应收、预付款项的规定1、施工项目的应收工程款项要严格按照合同,协议和经审核的工程形象进度向甲方催收,加强财务和预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1)在项目预算计划的范围内,材料采管部、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每月25日向财务管理部报送次月或施工项目用款计划,经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财务管理部要及时安排资金,并凭有效凭证报销和拨资金。(2)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合约成本部经理审核的施工项目部上报的申请拨付的施工班组施工款,财务管理部要核对施工分包合同和用款计划、工程量核准表并根据资金情况及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主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拨款。(3)向施工分包班组支付工程施工进度款(含决算款)时财务管理部必须收取施工分包班组提供的工资单有效名册。2、其他各项预付性质款项支付,财务管理部应严格审查相关合同、协议和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意见等有效资料、凭证后方能付款。3、各项垫付款项(押金、保证金),必须由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核、审批后,由经办人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供应收单位、金额和收回时间等资料,并负责收回。第十七条:严禁无合同、无项目或未经审批而擅自汇出款项,擅自汇款的会计人员和决定者均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有效委托,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不准签发无“收款单位”、无“款项用途”或无“签发日期”的转帐支票。凡签发的支票,必须在支票、存根上作出相应填写、记录并由领用人签字。第十九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超越工商登记注册范围以外经营。不得进行期货股票、外汇、产权的交易买卖。第二十条:违反审批规定使用资金,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行政处分,同时主管领导和会计人员、经手人均应负责连带责任。会计人员事先有拒绝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的,可免予责任。第四节 会计核算第二十一条:公司会计核算按财政部建筑装饰企业会计制度执行,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第二十二条:各种存货(成本)应按取得的实际成本核算。第二十三条:利润为企业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其计算公式如下:利润总额=工程施工利润(或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第二十四条:所有者权益为公司股东拥有企业净资产的权利,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第二十五条:公司税后利润,在年度结算后,按股东会决议进行分配,但必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第二十六条:股东应分利润,未直接支付的,应转入应付利润帐户反映。第五节 成本核算及费用管理第二十七条:装饰工程的成本核算以单项施工项目作为核算对象,公司在工程施工实施之前,要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支出和费用以及收入计划进行经济效益测算和评估,并对收支状况和现金流量进行分析。在“存货”科目下设“装饰成本”和“装饰成品”一级科目,并以施工项目为单位设立“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项目部管理费”、“公司综合管理费”、“项目财务成本费”等成本项目并结合项目实际细化后进行核算。第二十八条:开发产品过程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凡能分清受益对象的,可直接记入受益的成本对象,一时分不清的,可先按单项工程总的施工项目进行归集,待竣工验收后以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到有关成本对象。第二十九条:成本核算资料必须正确完整,责任清楚,如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的各种耗费。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册、预提待摊和费用分配资料等内容必须真实齐全,编制和记录必须及时。第三十条:暂支款及费用管理:1、各部门及个人因工作需要暂支款时,必须填写“备用金领取凭证”或“支票暂领单”,写明暂支金额、用途和还款时间,由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审批(伍仟元以上报董事长审批)。2、领用备用金以谁领谁用为原则,主要用于差旅、购买办公用品。3、借款购物须三天内结清;借款出差,一星期内结清;借款接待事后结清。4、凡上次借款未结清的不能第二次借款暂支,愈期未清,扣减工资,所有以个人或部门公司名义暂支的款项必须在年末全额还清。5、公司任何岗位接洽装饰工程业务,公司实行分类别给付佣金制(佣金给付标准届时根据国资项目、房产项目和其他项目三种类别由公司总经理室、董事会另行会商后明确),即接洽的工程未签约前不予报销业务费用(签约后可在公司给付佣金限额,内补报发票)。凡介绍的工程投标前,要先行装修样板房、编制标书的,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室及时召开分析会,进行风险评估。如决定参与投标并装修样板房、编制标书,则由合约成本部填报成本投入测算表(并附加计算说明,如不中标,可能造成的损失金额),经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会签,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才能进行样板房装修、委托编制标书并支付相关费用。6、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费用另见相应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因公出差补贴及住宿标准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天补贴50元(北京、特区70元);住宿标准房300元/天;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船二等舱。2、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每天补贴40元(北京、特区60元);住宿标准房200元/天;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船三等舱。3、员工每天补贴30元(北京、特区50元);住宿标准房150元/天;火车硬卧;船三等舱。4、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因工作需要出差乘坐飞机,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5、住宿超过标准的,超过部分的20%由本人承担。参加会议或陪同有关领导等特殊情况的凭会议通知或报总经理审批按实报销。6、随同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差的公司员工,除按规定报销补贴外,乘坐飞机、住宿可享受带队人员同等待遇。7、市区内公出一般不得乘坐出租汽车,如必须乘坐的,由总经理审批。第三十二条:公司季末、年末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组成,并应在每一季度后的前十日和新年度的一月十五日前分别报送公司各股东。第三十三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由公司股东会制订分配办法。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须专人保管,并参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合 同 管 理 制 度一、合同的内容要求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合同为本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含分包合同、施工班组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工程施工挂靠合同等一切涉及经济活动的合同(含协议、承诺,下同)等。 第二条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应按合同法规定的内容要求起草、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第三条 订立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价廉质优、择优签约”的原则。第四条 禁止携带已由本公司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必须经董事长签字批准。二、合同的签订第五条 公司所有合同即不限于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第六条 在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如: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做到既考虑我公司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杜绝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和合法。第七条 对首次发生的经济业务,签订合同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资级证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身份证及确实能证明对方合同章、公章合法性、真实性的有关证明,并核对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代理权限后才能签字、盖章。第八条 签订的合同应保证合同由我公司所在区、市人民法院管辖,发生纠纷合,应选择在管辖法院起诉。第九条 各部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始终遵循保密原则,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权益。三、合同审批的程序与权限 第十条 对外签订合同原则由合约成本部起草并实行会签制度:合约成本部起草交财务管理部审核会签主管材料采管副总审核会签主管工程副总审核会签总经理会签董事长审批。合约成本部在完成合同初稿的同时,必须填写“合同审核、审批会签单”,送审的合同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附件并经上述审核会签程序完成后才能报董事长审批,经董事长审批后,综合事务部才能加盖合同专用章,并留存一份。第十一条 参加审核、审批、会签的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并写明具体意见,签字确认。第十二条 合同审批程序一、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规范,由合约成本部牵头,以“合同审核联合签名单”形式,经相关部门和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对外签订合同。二、其他合同原则均由合约成本部起草,经相关部门会签经主管副总核签,由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签订(凡挂靠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挂靠协议”必须由本公司介绍人作经济、法律责任担保)。凡装饰工程投标,由公司主管副总和总经理负责,由公司合约成本部牵头编标(或委托专业编标单位编标),由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进行。第十三条 合同中必须明确施工内容、范围及验收标准结算办法、工程款支付、时间、程序等内容,杜绝开口合同。第十四条 材料采购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等,严格把好合同质量关。第十五条 任何部门不得以个人签字或口头承诺等方式代替合同,如有发生,与公司无涉,由当事人个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财务部必须依合同支付材料采购款。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盖章时,签订部门应立即将合同正本壹份交综合事务部归档、备案,除本部门留底外,应报送财务、工程等相关部门备案,用复印件备案的应由综合事务部确认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章。第十七条 已订立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变更或撤销合同,经双方协商后,按照合同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第十八条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拟作对外承诺必须先起草样稿经公司主管副总和总经理、董事长审核、审批同意后盖章,并即时交财务管理部和综合事务部存档备案。第十九条 合同会签审批表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等,均应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随合同一起交综合事务部存档备案。四、合同的履行及监督第二十条 合同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应密切配合。合同的签约部门和签约人为合同履行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主动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保护我方利益,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第二十一条 为了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执行合同的部门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编制合同履行进度表,由部门负责和主管督促落实。第二十二条 合同对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出现违约,执行部门应及时将具体情况向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报告,由主管副总牵头制定对策。若发现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且我公司在掌握其确切证据后,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应中止合同履行,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三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合同条款或法律没有规定的,一般应以材(物)料验收入库,货款两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无遗留问题为准。第二十四条 合同签订后,综合事务部应每半年一次对合同的审批程序、履行情况、违约原因及处理结果等进行追踪检查,形成书面报告,及时送主管副总、总经理。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第二十五条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合同在实际履行中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动、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法定有效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报主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审核、审批后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十七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在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前提下,由经办部门书面报主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审核、审批后办理。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变更、解除合同时,应事先填写“变更、解除合同申报表”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第二十九条 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第三十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除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第三十一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 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公司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六、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三十三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三十四条 合同纠纷由签约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几个部门的,可以协商或确定一个部门为主处理。签约人或部门对纠纷的处理必须负责到底。第三十五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用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报沟通,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第三十七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应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足够时间。第三十八条 对难度较大的纠纷,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即时报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律师处理解决。该合同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必须积极配合,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以及合同“审核会审会签”等;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入库单、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对方违约的证据材料;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第三十九条 对于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达成的和解意见,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经公司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核、审批后才能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第四十条 对双方当事人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补充协议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送综合事务部归档,并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的履行。第四十一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的,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签约部门通过律师共同配合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四十二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责任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并及时报公司总经理。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时,应制作协议书并按法律有关规定办理。七、其他规定第四十三条 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确须用公司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不得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部门或员工承担。第四十四条 “合同专用章”、由综合事务部统一刻制,严禁任何部门或员工私自刻制。“合同专用章”由综合事务部保管,若有遗失,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和董事长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而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保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第四十五条 综合事务部应建立合同档案。对已履行的合同都应及时向综合事务部归档,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管。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部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台帐。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内容和标的、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第四十六条 财务管理部要参与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洽谈签约和合同标的在10万以上分包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的会审,一般合同由合约成本部和各经办部门签订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与财务管理部沟通,以进入账务监督程序和安排资金。各种合同,协议正本我方必须持有叁份,其中,综合事务部归档备查一份,财务管理部监督、付款壹份,总经理督办备查壹份。经办部门和主管领导备复印件。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审核报批单合同编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合同类别合同份数正本 份 附件 份副本 份合同名称合同估算金额合同核定金额合约成本部门申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财务管理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主管合约成本部和工程副总审核会签意见 年 月 日总经理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公司董事长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分发情况: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一、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使用等方面的操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二、公司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工程技术档案、会计、统计、人事等专业档案。三、档案管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为收集整理阶段;二为归档保管阶段,收集整理阶段由各经办部门负责,归档保管阶段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各经办部门收集整理完毕后移交综合事务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四、文书档案主要是指公司的正式收文、发文、会议纪要、公司重要的权益证书、所有的合同、协议、重要证书、批件等文字材料。五、文书档案由综合事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长期保管。其中有些文件、证书经办部门需要使用的,可以由综合事务部提供副本复印件供经办部门使用。如确需提供正本原件的,由经办部门与综合事务部办理领用手续。综合事务部暂时保留复印件。六、综合事务部对文书档案资料建立收、发登记薄也作为文书档案长期保管。七、工程技术档案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收文、发文、批件、各种证书、合同协议、联系单、工程施工图、概算、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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