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采购安装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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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建铜置业水源热泵中央空调机房内及外围设备采购安装招 标 文 件标书编号: 发 包 人 :招 标 人 :二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技术要求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第五章 评分办法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总制冷量 KW,制冷面积 平方米。工期:总工期 天,自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始计算工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相关检验标准优良要求招标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制冷机组采购、安装、调试、地热换热器工程及机房智能化控制、机房防噪减振等全部项目2合同价格形式:3资金来源:4投标人资格: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生产中央空调主机设备的厂家为佳。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日历日)7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点整。8踏勘现场与答疑安排: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将招标文件、现场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于20 年 月 日12 时前,传真至招标机构并发送邮件至Email: ,电话/传真: 联系人:答疑文件获取时间:9 9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三 份,电子文档 一 套10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点 至 年 月 日 点。12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点(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13评标办法:第五章评标办法 一、总则1、投标人要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疑义,要按前附表第 8 项的规定按时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2、招标期间投标人获得的全部资料均由 机构发放,以书面材料为准。非由 机构处获取的招标资料,一律为无效材料。本招标文件解释权为招标人。l、项目概况:1.1简介:大厦位于 ,建筑面积约 万。主要功能为:办公约 、酒店式公寓约 、餐厅约 。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杭州建铜大厦水源热泵中央空调机房系统的优化、细化设计和空调机房系统工程施工。发包人将系统用水、电等能源管线接到机房界内一米;主电力电缆一根进中标人主配电柜。1.2.1优化、细化设计招标人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仅提供本项目机房及水源热泵系统所需主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提供机房自动化集成控制子系统的设计,未对材料、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集成所需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完整、详细的描述,未对系统所需的设备、材料等工程量进行充分、详细地计算,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以招标人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基础,进行必要的优化、细化设计。优化、细化设计,并非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的否定,而是在尊重原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结合投标设备、材料的品牌选型、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功能要求,以及投标人对该项目的地质勘探和实验情况等,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进行的优化、细化、补充设计。优化、细化设计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的基本系统架构、系统工作原理、基本性能参数和主要技术应用。优化细化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水源热泵系统主要问题的处理与解决方案;优化、细化设计的指导思想和目的;优化、细化设计的主要内容;系统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包括:优化、细化设计执行标准、规范;优化、细化设计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图纸设计计算书、设备选型计算书、系统设计和设计计算书的设计、计算依据说明及其他资料;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指标和功能指标;设计中所采取的投标产品技术样本、主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设计依据和技术参考文件;其他设计说明。投标人可以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水质勘探和实验资料进行优化细化设计,但是,招标人并不保证该部分资料的适用性,投标人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推卸当整个系统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功能指标时,应承担的完全责任。经发包人允许,投标人可以进入现场,进行为获取可信、完整的资料而进行的实验、勘探活动。所有这些活动,均执行招标文件“总则”第6条的规定。1.2.2空调机房系统施工包括机房内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机房配套工程、水源换热与埋管工程、机房内自动化集成控制子系统及机房防噪减振工程,包括:机房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主机、机组控制、水泵、系统定压补水设备和水处理设备等系统所需的完整的设备;水源换热与埋管工程;机房配套工程,包括机房的布局、防震、降噪、管道防腐、防锈、保温层装饰、机房装修等工程;系统的自动化集成控制工程;1.3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1.4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2.2为证明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资料:2.2.1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生产厂家同时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资质为佳。(3) 全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认证 类 级,具备安装维修资格。(4)投标主要设备的产品制造生产许可证(产品经营许可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7)为证明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员工。上述资料为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盖有投标人公章。2.2.2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有效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其复印件要在投标文件中盖有投标人公章体现。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合格的标的和服务3.1合格的标的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招标须知第1.2条所规定的投标人提供的标的和服务。3.2知识产权及技术标准:本招标文件仅提供本项目空调机房内设备及外围设备集成项目所需主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其设计、制造、安装集成所需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完整、详细的描述,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为基本条件,结合经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以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技术要求,实现系统安全、节能运行为目标,负责本系统集成所需进行的设备采购、制造、安装集成、调试、维护等工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集成产品应是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水源空调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安装、调试、验收和安全等方面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要求、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要求和使用功能要求,且符合制造商所在国家的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通用标准,选用质量稳定可靠的成熟、先进产品。如上述要求、规范及标准相互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和“投标设计文件”中,明确所采用的设备、主要材料的品牌、制造商、产地、规格型号等,并提供产品技术样本和设计计算书。一旦中标,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中所明确的系统采用的设备品牌、制造商、产地、规格型号等承诺。报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技术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发包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有关费用均与招标人、发包人无关。发包人在本系统的设计寿命周期内,享有为本系统进行的二次开发等所形成的技术、专利或专有技术成果的免费使用权,也享有投标人为本项目进行的外购系统、技术、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免费使用权。3.3投标人应为发包人提供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并使其达到上岗条件;投标人为发包人提供的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培训手册满足使用、维护、培训要求。4、竣工期及质保期:4.1竣工期:合同生效后且监理开工令下达后90日历天内制作、安装完毕,达到验收标准。4.2系统及设备质保期:系统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至少2个制冷季和2个取暖季。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无偿承担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的义务,因设备质量无法正常工作或系统不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技术指标时,投标人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产品或无偿调整、修复系统,直至达到要求。质量保证期后,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若投标人在优惠条件中,承诺负责终身维护,对于损坏的零部件,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或保证以不高于设备市场工程价格或设备官方媒体价格提供给招标人、发包人。5、质量及验收标准:5.1质量标准:本次招标货物按相关标准要求制造、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其他指标化验报告,工程要求达到优良标准。5.2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较高标准验收,并符合设备制造商所在国家的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通用标准,如上述要求、规范及标准相互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对于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足以满足要求的,足以能够证明相关设备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包括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功能参数检验、测试证明等,以证明系统选用设备足以满足招标的技术要求。必要时,招标人、发包人可以对设备进行生产现场或海关监管仓库现场进行检查,投标人应予配合,并承担必要的检查费用。属于原装全进口产品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原装进口产品的一切证明文件,包括产品海外生产序号、海运装箱单、商检、海关等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文件等。原装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品牌注册商、生产地、生产商、报关地等要素。系统验收:系统各项技术指标和功能实现,均应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低于国家规范、标准的,执行国家规范、标准。6、勘察现场6.1 投标人将按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投标费用:7.1报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报标文件与递交报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8、投标保证金8.1 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下列任一种方式提交,其它形式不予受理:A、银行汇票 B、银行现金交款单 C、银行电汇凭证原件8.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12:00 时以前,过期不予受理。8.4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联系人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 系 人:8.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8.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9.l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评标办法9.2 除8.1内容外,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3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解释及修改10.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并在答疑截止时限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答疑文件的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疑文件将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10.2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于理解招标文件的误差而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投标失误概不负责。10.3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0.4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0.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6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10.7投标人获得的全部资料均由代理机构发放,以书面材料为准。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投标资料,一律为无效材料。三、投标报价说明11、投标项目报价11.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万元(含)人民币,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1.2招标文件不指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定额、取费标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技术规范、技术装备、技术能力和施工管理经验、市场行情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测算,在保证成本且有适当利润的前提下填报。11.3 投标报价的内容投标报价采用一次性包干的方式,包干的内容是包括单价和数量在内的总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该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单价和合价,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的完全价格,为交钥匙工程价格,是指标的物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并达到质量保证后的最终价格。因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优化、细化设计费、为优化、细化设计而进行的资料,二次测试费用等费用(若需要)、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获取、投标费用、控制子系统的二次开发费;各种材料、设备制作及购置、运输、包装、保管、保险、装卸、检验、检测、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水、电等消耗、联合试车;施工现场管理及时保洁、半成品保护(含其他相关方的成品、半成品保护)、临时仓储、竣工图编制、人员培训等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如为完成投标标的而发生的临时住宿、材料、设备堆放等所有相关费用);保修、售后服务;包括交通影响、冬雨季施工、抢工抢建在内的市场风险因素;税金、利润、政策性规费、应缴纳给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11.3.1各种材料、设备的购置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随机备件、易损件的购置、运输、包装、保管、保险、装卸、利税、管理、维保、临时仓储等全部费用,其中,选用进口产品的,还包括进口环节的一切税费; 11.3.2检验、检测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投标人承诺的配件、材料的品牌、制造商、品质、产地,满足工程验收而需要的全部资料,而发生的检验、检测费。投标人报价中的检验、检测费,应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功能、技术指标,满足工程验收,系统正常运行,设备维修维护而需要的全部资料,而发生的检验、检测费。包括针对本次招标、所提出的,能够证明系统或各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功能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或明示的要求的证明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亦包括招标人、发包人为进行系统功能、技术指标和检验或测试而进行的现场测试费、联合试车费、委托检测费等相关费用。委托检测费是指投标人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权威性、中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时效性,或不能完整地反映工程验收的各项技术指标,或不能完整地体现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功能、技术指标,而由招标人、发包人另行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的二次检测或补充检测而发生的费用。11.3.3 投标人报价中的人员培训,应为发包人提供至少2人,各不低于72小时的集中式系统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投标人对人员培训质量负责。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供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培训手册,开放控制子系统的控制、管理数据。11.3.4 投标人所填写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投标人报价中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后所可能发生的下列费用:材料、设备、人工、能源的价格上涨因素;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颁布最新标准、规范而必须的系统调整、设备、材料的更换、整改等因素;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包人提出的,在控制功能方面,在不涉及主要硬件设备增加的条件下,而进行的必要的控制功能方面的调整因素;招标范围之内,因投标人的优化设计不到位、不深入、不细化或未审查、补充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以致于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指标,而引起设计图纸调整、修改,由此所发生的工程调整、修改费用及图纸调整、修改费用,同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工期不得顺延。11.3.5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以下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之中:11.3.5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以下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之中:特殊材料试化验费、设备技术指标、功能的检验、测试费、联合试车等验收、检验、检测等费用;行政规费中规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由一方交纳的费用或由双方共同交纳的费用,以及最终由承包人受益的费用;临时设施现场增补费;施工、调试、检验、检测、联合试车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垃圾及时外运费,垃圾外运,是指系统集成所产生的垃圾,随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至少1公里之外的垃圾外运费。投标人应承担的总包管理费,按照中标金额的 计取,并支付给总包单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中应包含项目完成后进行的联合试车所发生的费用,联合试车时间为不低于24小时(其中,一次性连续不间断运行时间不低于24小时)。11.4合同总价的调整除非发生下列情况的可做调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11.4.1 因招标人提出系统功能变化,造成的系统硬件部分发生的设计变更;11.4.2 因招标人要求在招标后进行的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参数、材质、品牌、产地等要素的调整。11.5 投标报价的填列11.5.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方案和细化优化设计,自行计算工程量、按附件的格式提供完整的投标预算和材料、设备清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投标报价。对应报而未报的项目费用将被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总额之中,一旦中标,不再调增。11.5.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式样,填列系统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其他费用,并计算单价和总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1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11.5.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1.5.5本次招标中的设备及材料各投标人根据自己所提供的设计方案的要求自由配置,空调主机设备台套数必须按照原设计要求配置。11.5.6 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索引的有关技术说明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招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或配以中文解释,并以中文解释为准,没有中文解释的,为无效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标书与技术标标书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内容、格式等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并标明页码。13.2商务标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3.2.1投标书13.2.2各式投标表格13.2.3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全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认证证书主要设备的产品制造生产许可证(产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述资料为资格后审必要条件,必要时投标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13.2.4项目经理部配备情况拟施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表5-1)拟施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简历表(格式见第四章表5-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拟施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第四章表5-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为证明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员工。13.2.5投标人业绩: 200 年以来,投标人已完成类似工程及获奖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表6)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制冷负荷2000KW或合同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水源热泵空调系统集成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复印件,获奖工程,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获奖证明复印件,必要时招标人可审其原件。获奖工程,是指投标人上述类似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节能环保方面的奖项;以上资料应在投标书中附相应复印件并盖有公章;200 年以来,项目经理已完成类似工程及获奖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表5-2)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制冷负荷2000KW或合同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地源热泵空调系统集成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复印件,获奖工程,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获奖证明复印件,必要时招标人可审其原件。获奖工程,是指项目经理上述类似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节能环保方面的奖项;以上资料应在投标书中同时附相应复印件。 13.2.6投标人综合实力说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反映投标人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明文件。反映投标人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证明和荣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建筑暖通协会等类似会员单位证书;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参与编撰单位证明;由省级及以上建设、科技部门颁发的水源热泵中央空调领域的技术创新表彰奖励等其他方面的证明文件;为满足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投标人主要检测、调试设备及技术支持手段。必要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相应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盖有公章。13.2.7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方案投标人应明确在质保期外,可以提供的技术支持方案;投标人应明确技术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员数量、培训周期与地点,对培训人员的素质要求、培训教员在运行与维护经验及技术职称,培训质量考评与培训结论。同时,应明确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培训手册的主要内容纲要。13.2.8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了保证最短时间维修服务到位,乙方必须在当地(杭州周边300公里范围之内)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出现故障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故障排除,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及售后服务机构电话、人员情况;提供售后服务措施与内容。13.3技术标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3.3.1 系统优化、细化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13.3.1.1投标人提供的系统优化、细化设计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施工图设计要求。投标人的优化、细化设计的技术应用,包括技术指标、产品选型、技术手段、功能实现等方面,不得出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的负偏离。投标人的优化、细化设计,应包括:机房内完整的设备集成、安装工程设计;水源换热与埋管工程;机房配套工程,包括机房的布局、防震、降噪、管道防腐、防锈、保温层装饰、机房装修等工程设计;系统的自动化集成控制工程设计;机房装修工程包括管道连接处作防腐、防锈处理,分、集水器的外部装修、地面、墙面、顶面的隔音处理、隔音门等的机房内装修等内容。13.3.1.2优化、细化设计成果应包括:设计的指导思想和目的;主要优化、细化设计内容;系统设计图纸及计算书; 其他设计说明。13.3.1.3系统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应包含:设计执行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产品选型、系统安装、系统调试、检验、检测所依据的标准、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包括能够表达系统内容的文本及缩图文件;电子图纸;图纸设计计算书、设备选型计算书、系统设计和设计计算书的设计、计算依据说明及其他资料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指标。13.3.1.4其他设计说明中体现以下内容:对地源热泵空调机房系统(含机房内的设备集成、系统自动化集成控制、地热换热器工程、机房配套工程)的常见故障、质量通病、技术缺陷等进行的重点优化、细化设计,并在设计中提出施工规程要求;为实现系统优化、细化的功能实现,对整个空调系统的其他部分提出配合要求或其他技术要求;提出能源需求计算与说明;本系统与整个空调系统施工中应注意的重点、难点问题;需发包人提供的条件,包括经现场勘察提出的土建配合条件。系统使用成本计算及分析表;系统使用、维护方案、规范及要求。13.3.2设备、材料的选型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文件和优化、细化设计,提出投标所选用的产品清单,并针对招标人提出的每一项设备配置要求以及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和主要安装材料的技术性能,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详细的描述。逐一说明所选用设备、材料的执行标准、产品选型依据、品牌、规格、型号、主要部件、附件、材料的名称、型号、品牌、厂家、产地、主要材质等、产品品牌效应、制造商、制造国产地、设备的结构、技术性能、指标参数等。并提供完整的、正规的产品选型技术资料和商务资料。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样本、2007年以来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节能检验报告等。商务资料包括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获奖证明等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影印件、复印件。投标人应明确系统提供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13.3.3系统调试与测试方案投标人应提出完善、详尽的系统调试、测试方案与调试、测试步骤,明确系统调试、测试方法,明确各调试、测试环节、控制点及调试、测试的控制要求,明确调试、测试目标和调试、测试周期,明确与系统调试、测试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保障,明确与调试、测试方案相配套的调试设备(硬件);投标人应提供完善的系统优化、细化设计、产品选型、调试、测试、验收与竣工资料,投标文件中明确资料目录。13.3.4施工方案1 进度计划安排及横道图,工程进度承诺及保证措施;2 主要机械、劳力安排及保证措施;3 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质量控制措施;4 施工重点、难点及采取的应对措施、防治质量通病措施及方案;5 主要材料、设备的检验和质量控制办法6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及管理方案;与各方配合方案,尤其应说明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发标人及智能化控制系统的配合方案。14、投标文件的装订 14.1投标人按前附表9条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总则”第13条规定的顺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技术标、设计图纸分别装订成册。14.2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标书相同版本的电子文本,电子文本使用光盘提供,光盘上应贴标签,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同时,商务标、技术标电子文本和设计图纸电子文本应分别存入2个光盘,并分别注明“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字样。商务标、技术标电子文本使用word文档,设计图纸电子文本使用AutoCAD文档,文件编排方式应遵照招标文件的编排规定。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未提交光盘或光盘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14.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无授权委托书,投标无效。14.4商务标标书、技术标标书(设计图纸除外)用纸统一使用A4复印纸打印机打印。14.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4.6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中“商务标标书”、“技术标标书”内容、顺序和要求编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制)。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排序及装订必须符合第13条要求的顺序及内容,任何随意调整、增加或减少标书内容、装订方式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技术标或商务标不得分;15、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使招标人满意的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其中,招标文件“总则”第2.2.1条规定的投标资格证明为必要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16、项目的合格性16.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在投标书中注明产品的产地、品牌、制造商、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指标。16.2为使设备正常、连续的使用,应提供在保修期结束后持续供应备品、备件的能力,以及收费标准;根据规定的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作出实质性的响应。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日期之后的有效期限内有效。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总则”第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7.3投标有效期内,包括合同履行期内,投标人或中标人如果拒绝履行谈判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可能被全部或部分没收。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2个光盘与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一起)。除此之外,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议前,将投标资格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料,包括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开标后提交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18.2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8.2.1 写明招标人、发包人名称和地址:18.2.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3 除了按本须知第18.2.1款和18.2.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9.2款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发包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8.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2.1款、第18.2.1款和第18.3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发包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发包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8.5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字样章。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9.2招标人、发包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发包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八、开标21、开标21.1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1.2 开标会议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装订、密封。2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不得进入评标:21.3.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装订的;21.3.2 未经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署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印鉴;21.3.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即招标文件提供的样本并进行无空缺、无修改地填写、加盖公章、有关人员签署);21.3.4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21.3.5 投标书涂改,涂改处又未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投标文件签字人的签字或盖章的投标;21.3.6总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额的;21.3.7 未提交电子文本光盘的;21.3.8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1.3.9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1.3.10未提交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21.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唱标结果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的,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但投标人不承认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九、评标22、评标过程的保密22.1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2.2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从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2.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2.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3、资格后审23.1 在没有进行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招标人将对所选择的提交了响应性的合理报价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作出确认。23.2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第2条、第15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23.3 若投标人未能按照第2条规定,提交资格后审的必要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中标后,这些澄清说明与答复将做为合同组成部分。2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5.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5.2 开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5.4 评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可能被视为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被认定属于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 产品选型或系统技术应用明显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选型要求或提出的偏离招标人、发包人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 (2) 存在严重设计缺项和设计失误;(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5)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质量保证期等其他内容,经认定在实质上不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6) 报价中存在严重漏项(严重漏项是指漏项内容在超过投标人报价总额5%(不含)的情况,漏项内容的计算按照其他投标人的同项或同类最高报价额为依据);(7) 资格后审不符合要求的。(8) 提供虚假业绩或证明材料的,且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招标人均有充足的理由废除其中标,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6、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1 如果用数字表示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6.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各分项工程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分项工程的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3%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26.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7、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须知第25.4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7.2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27.3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将安排时间,要求投标人对其设计优化、细化方案、设备选型方案、主要技术应用、系统功能、系统运行模拟工况等投标技术文件中的主要技术内容,向评标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辨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27.4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报价范围内,可能导致系统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功能、技术条件或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漏项内容,或超出招标范围的多项内容(非投标人提供的功能优惠条件),进行报价的计算调整。调整的原则为:多余项内容报价在基本符合市场评审价值的前提下,按投标人报价删减报价总额;不符合市场评审价值时,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市场评审价值删减报价总额。漏项内容在不超过投标人报价总额5%(不含)的情况下,按其他投标人的同项或同类最高报价额调增报价总额,漏项内容超过投标人报价总额5%以上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由于报价范围的多项、漏项而进行的必要的报价调整,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7.5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27.6评标结果由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形式予以公布,只宣布结果,不解释落标原因。十 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设备的供货安装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2条确定的中标人。29、中标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发包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0.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30.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30.1款的规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二章 技术要求1、 总说明本技术要求仅提供该项目所需主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其设计、制造、安装集成所需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完整、详细的描述,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以本技术要求为基本条件,在尊重原设计的基础上,负责系统优化、细化设计、自控集成设计、设备的安装集成、调试、测试、培训、维护等工作。投标人所提供的集成产品应是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地源热泵空调设备及系统设计、制造、试验、安装、调试、验收和安全等方面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符合制造商所在国家的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通用标准,质量稳定可靠的成熟产品。如上述要求、规范及标准相互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根据设备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并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做到:结构合理,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效率高,能耗低,操作及维护保养简便。所供设备应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设备,是在投标时该生产厂家已定型投产的成熟产品。本技术需求书未说明的系统的辅助设备及材料由投标人按设计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及使用要求配置,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文件中已明确的设备品牌、规格、配置、制造商和产地。本技术要求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应提供成熟的、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合格的方案与配置、招标人不接受为此次方案单独设计的未经实际验证的设计方案。本技术标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除此之外,还应遵循环保、消防、智能化控制等相关行业的相应标准。2、工程概况及技术条件:2.1 工程概况:大厦位于 ,建筑面积约为 万。空调形式采用水源热泵空调系统,总制冷量 KW,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制冷机组及控制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水源换热与埋管工程、机房配套工程等全部内容。工作界面划分:发包人将调试用水、气等能源管线接到机房界内一米;主电力电缆一根进中标人主配电柜。2.2地理条件: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地区气象数据为: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C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 C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C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C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 C最热月月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最冷月月平均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室外风速:冬季室外平均风速 m/s夏季室外平均风速 m/s大气压力:冬季 hPa夏季 hPa土壤2.3参考规范及依据:GB/T19409-2003水源热泵机组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 13663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冷热水用聚丁烯(PB)管道系统GB/T 19473.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工业企业通讯接地技术规范(GBJ79-8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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