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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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目录设备管理办法 1维检修管理规定 9维护与保运管理规定 12日常检修管理规定 16停工检修管理规定 18维检修验收管理规定 22维检修承包商管理规定 25维检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32常压金属储罐管理规定 35静密封管理规定 40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44关键机组管理规定 55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63设备备品配件管理规定 68转动设备状态监测管理规定 71锅炉管理规定 75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80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91安全阀管理规定 97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101电梯管理规定 107安全仪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111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规定115仪表电源管理规定128设备基础资料管理规定132建(构)筑物管理规定167设备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169现场综合管理考核管理规定191设备更新和零购管理规定197设备/管道标识管理规定 199防冻防凝管理规定205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管理规定207设备事故管理规定210铁路专用线管理规定212水源管理规定214防洪防汛管理规定217供暖管理规定221电力调度协调规定225电气运行管理规定229电气设备检维修管理规定236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242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245蓄电池维护检修管理规定249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251电气安全与现场管理规定254照明灯具管理规定257标准配电间管理规定259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263设备信息化管理规定269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77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87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297腐蚀与防护管理规定 311腐蚀检查实施细则315腐蚀监测管理实施细则319设备及管道定点测厚实施细则324湿硫化氢环境腐蚀与防护管理实施细则334涂料防腐管理实施细则346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实施细则366法兰垫片紧固件选择及安装实施细则37915设备管理办法xxxx石化分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管理方针第一条 设备是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设备的维修、改造、更新、技术状况和技术性能的不断改善和提高,是保证石油化工生产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与先决条件。第二条 设备管理工作必须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各部委、股份公司颁布的法规及制度,通过技术、经济、组织措施,逐步实现对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设备管理工作的宗旨是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合理,综合效能最高。第三条 设备管理实行选型与使用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抓好合理选购、正确选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四个环节。第四条 学习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采用现代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逐步建立适合以工艺复杂、过程连续、操作条件苛刻为特点的石油化工设备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第五条 加强石化企业设备管理、搞好设备的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提高设备的可靠度、延长装置运行周期,确保“安、稳、长、满、优”生产。第六条 充分发挥分公司现有的技术物质优势,建立起集中统一、高效率的现代化设备管理体系,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使我公司生产建立在最佳的技术装备之上。第二章 总 则第七条 为加强xxxx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装备技术水平,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平稳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机械动力处归口管理的所有设备。第九条 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炼化业务生产经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及管道、电气和动力设备、仪器仪表、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第十条 设备管理的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为企业安全、平稳、高效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装备。第十一条 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培养与提高设备管理人员、维护和检修人员及运行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建设目标奠定基础。第十二条 设备管理应全面执行 HSE 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受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第十三条 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加强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第十四条 建立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考核体系,强化对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第十五条 分公司设一名设备副总经理,主管分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工作。设副总工程师一名负责设备技术管理。第十六条 分公司设机械动力处,负责分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的专业对口管理。机械动力处处长全面负责分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的使用管理。机械动力处下设机泵设备科、工艺设备科、仪表自控科、动力设备科和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科等五个科室,分别配备转动设备、工艺设备、特种设备、设备润滑、保温防腐、仪器仪表、储运设备、固定资产、电气设备、动力设备、档案资料、检维修计划、动力统计等专(兼)职管理人员。第十七条 所属单位设一名主管设备的领导(设备经理、设备主任、设备科长),二级单位设一名设备主任,主管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并配备设备管理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的各项工作,业务上接受机械动力处的专业领导。第十八条 设备副总经理职责: (一) 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管理制度、标准、规程、规范和工作规划;(二) 坚持 HSE 管理原则,践行有感领导,落实直线责任,实行属地管理;(三) 负责机动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并明确各级设备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四) 组织审定本公司生产装置停工检修、主要设备检修、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及费用,并检查执行情况;(五) 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六) 负责设备的采购管理相关工作;(七) 组织或参与新改扩建、技改技措工程项目审查和竣工验收;(八) 组织本公司开展设备工作的各项检查、评比、竞赛等活动;(九) 建立设备管理人才培养机制;(十) 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先进的施工机具,推广信息化、状态监测、故障诊断等现代化设备管理技术,不断深化设备管理内涵。第十九条 设备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在主管设备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公司设备技术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和贯彻设备技术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审批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三)负责审核生产装置设备的运行周期、生产装置停工检修计划,主要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四)负责审核主要设备的选型、改造方案及组织报废鉴定工作;(五)组织对主要设备的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促进设备管理信息化等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的应用;(六)组织提出设备的技术安全措施,协助主管设备副总经理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七)参加新改扩建、技改技措项目审查和竣工验收;(八)组织审定关键设备的修复、投用方案;(九)负责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及交流。第二十条 机械动力处职责:(一)在设备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在设备副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本公司设备管理方针、目标,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工作;(二)贯彻HSE管理方针,推进HSE体系建设并持续改进,落实直线责任,实行属地管理;(三)制定本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规程、规范和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四)负责设备基础资料管理,及时整理设备技术资料、图纸、文件等,健全各类设备档案;(五)负责设备技术状况分析,组织设备故障、隐患排查及治理,推行以状态监测、RCM(以可靠性为中心的检修)、RBI(基于风险的检验)等为基础的设备可靠性管理;(六)推行检修作业全过程受控管理模式,编制、审核本公司生产装置停工检修、设备检修、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七)负责设备管理指标的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设备管理检查、评比、竞赛等活动;(八)参与本公司设备及备品配件、材料供货商的推荐,以及采购过程中的技术审定;(九)负责维护与检修承包商的管理 ,制定考核标准,并监督检查;(十)参与新改扩建、技改技措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实施和竣工验收;(十一)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十二)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交流推广,组织设备管理信息化等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的应用;(十三)组织编写、审查备品配件目录、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核定库存资金;(十四)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组织编写特种设备的检验计划;审定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十五)负责设备润滑、防腐、密封管理;(十六)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十七)负责设备管理总结工作,推广应用先进经验,促进设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十八)对本公司设备专业人员的配备和调动提出建议;(十九)组织设备专业人员培训及技术交流。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除机械动力处外,规划计划、生产、技术、财务、人事、安全、环保、物资采购等部门应根据其职责范围,从不同角度,抓好相应环节,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设备管理工作。第四章 设备HSE管理第二十二条 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全面执行 HSE 管理方针,严格执行专业化安全管理要求,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努力实现设备本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第二十三条 在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过程中,应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点,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风险削减措施。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及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第二十六条 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定期检查、校验,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并确保工作可靠。联锁保护设施应完好投用,特殊情况下解除、投用时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确保生产安全。第二十七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各项要求,积极做好高污染设备的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鼓励采用新型环保装备,积极实施HSE管理。第二十八条 积极探索设备低耗高效运行的有效方法与途径,淘汰高耗低效的设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努力达到设备和工艺的最佳匹配,实现各类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第五章 设备前期管理第二十九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主要包括: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设备采购技术谈判、供应商选择、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与验收等内容。第三十条 工程管理部负责新改扩建、技改技措项目的设计审查工作。第三十一条 在设计选型阶段,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调研和技术论证,对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可维修性提出要求,并督促落实。组织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第三十二条 物资采购部应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和全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并做好设备监造工作第三十三条 分公司严格规范设备、备品配件供应商管理,严格考核资质,选择业绩优、信誉好、专业性强的供应商。第三十四条 物资采购部依据设计技术文件、采购合同、技术协议、相关标准等,组织做好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工作。第三十五条 工程管理部应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项目中交、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竣工交接必须资料齐全,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三十六条 设备投用前,应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生产运行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确认。第三十七条 根据分公司设备前期管理的分工和责任,有关部门应对设备前期各阶段所承担的工作负相应责任。第六章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三十八条 按设备特点与用途,将设备划分22大类(划分方法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设备分类与编码);分公司对设备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在生产装置中的重要程度划分为一般设备、主要设备和关键设备三级(划分方法见附录)。第三十九条 分公司组织编制、完善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组织检查考核。操作人员是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主体,必须遵守设备操作及维护规程,严格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超速运行。设备维护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四十条 建立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按照制度严格执行。第四十一条 建立润滑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备用设备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对备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对设备进行定期切换,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第四十三条 设备维护实行专机专责制。关键机组必须实行“机、电、仪、操、管”五位一体的特级维护,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第四十四条 加强设备状态监测,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状态监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设备状态监测网络;(二)应按“定人员、定设备、定测点、定仪器、定周期、定标准、定路线、定参数”的原则对设备进行监测,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分析,提出运维建议;(三)定期总结设备状态监测的成果和经验,拓宽设备监测范围。第四十五条 加强设备腐蚀管理,建立腐蚀与防护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制度和标准。开展防腐技术研究和攻关,坚持日常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第四十六条 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设备专业技术知识,通过技术培训,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第四十七条 全面开展设备现场标准化、装置无泄漏管理活动。第七章 检修管理第四十八条 检修是指为了保持或恢复设备规定功能的活动,包括检查、检验检测和修理。检修分为装置停工检修和日常维修。第四十九条 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使其维持良好的性能,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提供可靠的物质技术保证。第五十条 检修基本原则:(一)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协调统一;(二)该修必修,修必修好;(三)设备检修与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四)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第五十一条 装置运行周期和停工检修工期应结合生产情况作出安排,机械动力处参与检修工期的制定,检修计划应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下达,并报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批准。根据批复,编制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第五十二条 设备检修分为大修、中修、小修。检修应以定期检修、预知检修和事后检修等检修方式相结合,既要防止设备失修,又要避免过剩维修,逐步实现由事后检修向定期检修、预知检修的转变。第五十三条 严格执行检修受控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检修准备、检修安全、检修质量、检修进度、核实工作量,做好检修后验收。每个检修项目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对检修实施全过程管理。第五十四条 加强检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设备检修的质量保证体系。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计划,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努力提高检修质量。第五十五条 对检修承包商进行资质认证及年度审验。特种设备的检修承包商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检修内容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检修维护的合法性。第五十六条 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本公司检修单位以及中国石油内部检修资源。需外委时,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第五十七条 为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充分利用分公司内部检修资源,以及社会专业施工力量,对专业化特点较强的施工项目(如催化衬里施工、无氧环境作业、储罐机械清洗、大机组检修等),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实行专业化检修、统筹管理。第五十八条 机械动力处组织编写检修技术总结、做好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对重大检修项目,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第五十九条 机械动力处牵头进一步完善做好备品配件管理工作。科学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满足设备检修需要。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修旧利库和改制代用工作。第八章 修理费管理第六十条 进一步加强对修理费的核算、统计和分析。机械动力处是设备修理费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按年度修理费指标,统一平衡,合理使用,严格按权限审批。财务处配合机械动力处按修理费预算做好修理费的控制工作。第六十一条 按以下要求加强修理费管理:(一)修理费管理的指导原则:坚持科学、规范、经济的检修理念,努力降低成本;坚持对修理费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合理使用;(二)修理费使用范围:企业所属设备资产的检修、维护和检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凡属新改扩建、技改技措、更新零购等项目不得从修理费中列支;(三)修理费管理与监督:建立修理费计划和使用审核管理程序,年度使用计划应按规定报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审批,严格按计划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九章 设备隐患、故障、事故管理第六十二条 建立设备隐患管理机制,各所属单位要积极组织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第六十三条 设备故障管理:(一)设备或零部件完全或部分丧失原有功能,不能正常运行的状况称为设备故障;(二)各所属单位严格执行设备故障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故障统计分析;(三)设备故障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四)逐步利用设备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故障编码体系对故障进行分类和统计,实现故障的分析、评估、处理、预防和信息共享;(五)根据故障统计分析,采用技术、管理手段,避免故障重复发生,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第六十四条 设备事故管理:(一)由于设计、制造、施工、使用、维护检修、管理等原因造成设备非正常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称为设备事故;(二)设备事故管理按照xxxx石化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执行。第十章 设备更新改造第六十五条 设备更新是指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设备改造是运用新技术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善或提高设备的性能、效率,减少消耗和污染。第六十六条 设备更新改造的原则:(一)设备更新应当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开发和技术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二)设备更新应重在技术进步,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高效低耗、安全环保的综合效果;(三)设备更新应当认真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选择最优方案,确保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四)设备改造应充分考虑生产的必要性和安全性,技术的先进性和可行性,投资的经济性和合理性。第六十七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进行更新:(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五)其他应当淘汰的。第六十八条 机械动力处负责设备更新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规划计划处负责上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更新计划,并按批准的更新计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格规范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财务处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正式下达的设备更新费用,落实资金。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所规定范畴划分,机械动力处应做好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第七十条 机械动力处负责固定资产的技术能力、使用年限、修理改造、调剂调拨、更新报废和净值、残值的查定,配合财务处做好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确保帐物相符。财务处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折旧、残值等进行财务核算。第七十一条 凡由新改扩建、技改技措费用投资形成的,以及由其他单位调入的资产,由工程管理部移交,并由机械动力处和所属单位会同财务处逐项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第七十二条 固定资产盘亏(盈)、毁损、报废、核销、调拨、转让、清产拍卖、重组、捐赠及经营租赁等处置行为,应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根据固定资产产权和处置对象、资产额度、处置时间、技术鉴定结果,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第七十三条 长期停用的固定资产应予防护封存。第七十四条 固定资产报废须经所属单位申请,机械动力处组织技术鉴定,财务处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批准,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七十五条 闲置固定资产要重新使用时,必须经过全面的技术鉴定、检验,确认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第七十六条 所属单位应按分公司的设备借调、转让、闲置、租赁、封存和报废等具体管理制度执行,定期发布闲置设备信息,鼓励将低效使用资产规范有序的向高效使用单位转移,促进设备存量资产盘活。第十二章 设备综合管理第七十七条 所属单位应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各专业管理、技术、工作标准。第七十八条 所属单位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做到“一台一档”,档案内容应涵盖设备技术文件、全过程动态管理;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交接。第七十九条 所属单位应积极配合全面深入开展设备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努力提高设备信息化应用水平。第八十条 所属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强设备技术研究与开发,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设备技术成果,改进落后的设备技术和管理办法,鼓励技术创新。合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技术问题和企业发展中将遇到的设备技术难题,大力推进企业经济发展和设备技术进步。第八十一条 所属单位要加强设备专业管理人员的培养,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技术与管理知识培训和交流。第八十二条 机械动力处配合人事劳资处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使其达到岗位、等级相应水平,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应通过考试取证,持证上岗作业。第八十三条 机械动力处建立设备例会制度,收集分公司设备技术状况信息,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第十三章 检查考核与绩效管理第八十四条 机械动力处牵头组织所属单位根据生产发展的要求及本单位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装置长周期运行等各项管理目标及措施,并按计划实施。第八十五条 根据分公司设备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设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主要考核指标如下:(一)设备完好率和主要设备完好率;(二)密封点泄漏率;(三)仪表完好率、控制率、使用率、泄漏率;(四)装置长周期运行状况;(五)非计划停工情况;(六)修理费控制。第八十六条 机械动力处每半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定期组织设备专项检查,开展设备“现场标准化管理”活动。制定完善的设备管理检查考核标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考核,促进设备管理持续改进。维检修管理规定xxxx石化分公司维检修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xx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维检修项目的全过程受控管理,规范检修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降低作业风险,保证检修质量,确保设备安全平稳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制度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维检修管理工作。第三条 设备检修是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维修。检修的目标是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减少设备故障,以经济合理的费用,使其维持良好的性能,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提供可靠的物质技术保证。第四条 检修基本原则:(一)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协调统一;(二)该修必修,修必修好;(三)设备检修与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四)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机械动力处职责:(一)机械动力处是维检修管理的归口部门;(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维检修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维检修管理制度;(三)负责检修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工作。第六条 规划计划处是年度计划的审批部门。第七条 物资采购部负责按照计划采购合格的设备器材及备品备件。第八条 财务处负责修理费用的结算和报销工作。第九条 所属单位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检修管理规定及本规定;(二)负责编制上报检修计划;(三)负责检修实施,安全、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第十条 分公司的维检修管理包括:维护与保运管理、日常检修管理及停工检修管理。第十一条 维护与保运管理执行xxxx石化分公司维护与保运管理规定,日常检修管理执行xxxx石化分公司日常检修管理规定,停工检修管理执行xxxx石化分公司停工检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检修计划分为:年度修理计划,集中维护修理计划和临时修理计划。第十三条 检修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及可执行性,即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符合标准的要求,并且工期要求明确。第十四条 当检修项目涉及到工艺、设备变更时,应提前做好变更审批,方可进行检修计划提报。第十五条 所属单位应以装置运行周期、设备运行状况,结合历年检修情况为依据,制定下一年的装置年度修理计划,于每年7月末前上报机械动力处。集中维护修理计划应于每月15日前提报,临时修理计划可随时提报。第十六条 修理费用由股份公司下达年度指标,分公司依据年度修理计划中所属单位修理费需求统筹安排,制订分公司的年度修理费预算,由机械动力处组织上报,规划计划处审核,报经理办公会通过。第十七条 年度修理费主要用于装置设备检修和维修,由机械动力处统一归口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第十八条 机械动力处负责与维护保运单位签订年度维护保运合同,并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年度修理合同。第十九条 装置检修应严格执行分公司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维护保运单位应按职责分工为生产装置提供24小时保运服务。第二十一条 所属单位编制停工检修计划及停工检修技术方案。第二十二条 机械动力处组织停工检修计划及停工检修技术方案审核,编制总体检修进度计划(如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第二十三条 装置停工检修前,成立由主管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停工检修组织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第二十四条 装置停工检修应做好停工检修前的准备工作。第二十五条 装置停工检修应严格执行生产受控要求,重点抓好生产交检修和检修交生产两个界面的交接。第二十六条 停工检修之前,所属单位(维电仪外委的项目由维电仪负责)必须向承包商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机械动力处组织审核。第二十七条 检修应执行设备检修作业规程,使用操作图。第二十八条 检修现场应做到文明施工。第二十九条 做好修旧利库工作,对检修后有修复价值的设备或材料及配件要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对需要测绘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应在检修期间做好测绘工作,并做好测绘资料存档。第三十条 应加强检修质量全过程控制,坚持所属单位、机械动力处监督检查和承包商自检相结合。对检修隐蔽项目和中间验收项目重点跟踪检查,未经验收不得封闭。第三十一条 检修应坚持“三不交工”和“四不开车”原则。第三十二条 检修项目,依据xxxx石化检修验收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第三十三条 检修结束后应认真做好总结和技术资料归档工作。第三十四条 应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承包商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导致设备故障或事故应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第三十五条 机械动力处抽查装置维检修管理工作,对违规者按照分公司奖金考核条例进行考核。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规定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机械动力处。维护与保运管理规定xxxx石化分公司维护与保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xx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装置日常维护与保运管理,明确各单位、各工种职责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的设备维护与保运管理。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三条 分公司生产装置实行保运管理。(一)分公司生产装置的转动设备、仪表设备、电气设备、计量设备、在线质量分析仪表保运工作分别由维修车间、仪表车间、电气车间、计量部、质检部承担。(二)分公司没有特殊签订保运合同单位的工艺设备范畴均由工程总公司承担,工程总公司调度24小时协调沟通。(三)单独签订保运合同的单位,由签订合同的施工单位承担维护保运责任。保运单位明细,见附录一。(四)热电公司原则性由热电公司内部维护单位承担保运工作,内部维护单位没有能力完成的工作,上报修理计划,由机械动力处具体安排实施。(七)原则上保运单位吊车使用应自行承担。(八)生产车间、维修车间、仪表车间、电气车间、计量部、质检部保运过程中需要使用吊车和起重工,自己单位没有能力承担的则由工程总公司承担,由以上单位直接联系工程总公司调度安排。第四条 维护单位应负责的内容,当外委时,维护单位负责质量验收,并承担管理责任。第五条 电源的维护分工按电源的来源划分。第六条 ERP通知单中维护保运类型的所有停送电作业及其它应开具检维修任务单的作业,均应在ERP系统中录入通知单,生成打印检维修任务单。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七条 机械动力处是设备维护与保运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维护与保运的管理、职责分工和协调工作。第八条 工艺设备维护保运单位职责(一)日常维护保运需要拆零星保温或铁皮,每处面积在3平方米以内;(二)滑阀和阀门中法兰包盒子或换垫片;(三)装置700(含700)以下换热器的检修(包括机组级间冷却器、DN200以上润滑油站冷却器);(四)安全阀拆安运输; (五)空冷风机风筒维护;(六)加热炉风道蝶阀的拆装;(七)仪表浮球拆装;(八)机泵更换后,出入口管线的改配;(九)计量孔板的拆装换垫,计量表拆装;(十)机泵冷却上、下水第一道阀门的拆装; (十一)配合机泵检修需要加拆盲板; (十二)焦化三位阀的拆装;(十三)玻璃板液面计拆安;(十四)生产车间采暖设施维护。第九条 维修车间职责(一)机泵出入口第一道法兰的拆装换垫;(二)安全阀定压,转动设备随机安全阀拆安运输;(三)机组油站的维护检修:包括管线、各类阀门、过滤器、油冷器(DN200含以下)油箱。(四)电机的滑动轴承检修。(五)电动阀门阀体和传动部分,DN250以上气缸阀的阀体部分。(六)手动蝶阀的阀体及传动部分检修。(七)机泵平衡管和自冲洗管的配制。(八)机泵冷却水管的检修与维护。(九)润滑油滤油机的检修。(十)风机皮带的更换与调整。(十一)直联式泵更换密封。(十二)往复压缩机气阀气量调节阀的维护检修。(十三)便携式气动隔膜泵的检修。第十条 电气车间职责(一)日常维护过程中的接电。(二)夜间抢修配合接临时灯。(三)直联式转动设备的维护检修第八条的(十一)条除外。(四)需要单试电机时的拆装联轴器。(五)电机机体冷却水系统的拆装检修。(六)电机机体上温度计的拆装。(七)所有去中控室的电气设备状态信号(到仪表盘端子)由电气车间负责铺设电缆(线)调校和维护(八)不论何种原因,需要更换电机时,均由电气车间负责。(九)负责屏蔽泵的检修。(十)生产装置办公照明的维护检修第十一条 仪表车间职责(一)负责各装置机柜室,包括控制室仪表盘、柜,以及操作台内部管理。(二)现场仪表管线:1. 仪表专用供风管线分支线第一道阀开始;2. 仪表专用伴热线第一道阀开始;3. 仪表隔离液充罐装置和管线;4. 仪表电缆槽盒、导线管、表箱;5. 仪表引压管从工艺设备或管线取源管嘴开始。催化两器内的腔管生产车间负责,仪表配合。(三)热偶管嘴,测量流量的节流装置。(四)在正常生产期间,控制阀的拆装及端法兰换垫片(垫片仪表车间备);停工检修时,控制阀可全部外委。(五)活塞式气动执行机构及DN250以下(含DN250)阀体部分。(六)控制室去配电间的控制信号(到配电柜端子)。(七)现场仪表控制盘(柜)去(或来自)工艺现场中的检测、控制仪表及附件。(八)电动调节阀,电动开关阀的控制信号部分。差传动部分第十二条 电液滑阀维护职责分工(一)生产车间负责内容1负责油箱的加油及清扫工作。2负责设备及环境的日常卫生工作。3负责压力表及油箱液位计的维护工作。4负责冷却(加热)系统(油箱外)的维护工作。(二)维修车间负责内容1负责油泵及油箱内冷却盘管的维护工作。2负责过滤器的清扫更换工作。3负责油缸及阀体的维护工作。(三)电气车间负责电机及动力电缆的维护工作。(四)仪表车间负责电控、液压系统的调试及维护工作。第十三条 轻油站台大鹤管的分工(一)液压系统、牵引系统(除电机和限位器外)归维修车间维护。(二)动力电缆、配电箱及所有电机归电气车间维护。(三)装车鹤管、牵引系统的限位器、自动控制部分归仪表车间维护。第十四条 阀门(特种阀门除外)修理由机械厂阀门车间负责,打压由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负责。第十五条 三千制氮氮压机和冷冻机电气与仪表的职责分工:(一)冷冻机操作盘内的铜电阻温度控制器由仪表负责,其余由电气负责。(二)就地设备上的流量继电器、铜电阻温度计、温度就地控制器、流量开关、压力开关由仪表负责,直到电气继电器接线端。(三)每台冷冻机上的2台电磁三通控制阀由仪表负责,包括通电线圈部分,直到电气控制输出接线端。(四)盘面大、小流量指示灯,温度超限指示灯和压力指示灯由电气负责。(五)操作盘日常由电气上锁管理。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 维护与保运管理由机械动力处负责检查,在设备检查时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第十七条 按照分公司奖金考核条例由机械动力处对维护与保运单位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本管理规定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条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机械动力处。日常检修管理规定xxxx石化分公司日常检修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xx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修理项目的全过程受控管理,规范分公司修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降低作业风险,保证检修质量,确保设备安全平稳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制度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日常检修管理工作,日常检修包括集中维护修理和临时修理。第二章 职 责第三条 机械动力处是日常修理项目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审批、组织、协调、实施修理项目,使设备达到完好,负责设备临时修理费用的控制和审核。第四条 造价部负责修理项目的预决算审批。第五条 物资采购部负责按照计划采购合格的设备器材及备品备件。第六条 财务处负责修理费用的结算和报销工作。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七条 日常检修计划分为:集中维护修理计划和临时修理计划。(一)集中维护修理计划1.按照年度修理计划要求,类似防洪防汛、房屋SBS防水、冷换设备过夏清洗、防冻防凝、机泵喷漆等,季节性、计划性较强,并且可以在装置运行时集中实施修理维护的项目。2.对装置运行生产影响不大,可按月计划实施的项目。(二)临时修理项目除集中维护计划、维护保运职责分工以外的,或当维护保运单位施工力量不足,工种不全,不能承担抢修任务,已经影响或即将影响安全生产的临时出现的项目。第八条 当修理项目涉及到设备工艺变更时,应提前做好变更相应手续方可提报修理计划。第九条 所属单位应根据年度修理计划,制定集中维护修理计划,每月15日前在系统中提报,要求工程量准确,技术要求明确,并有明确的工期要求。第十条 临时修理项目计划由所属单位设备员在系统中提报,单位设备主任审核,机械动力处批准后,安排抢修队伍并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情况紧急时,所属单位可直接联系机械动力处,立即安排抢修队伍施工,所属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录临时修理项目计划。第十二条 临时修理项目计划应方案合理,措施可行、有效,工期要求明确,材料应注明规格、数量、选用标准,施工要求应注明施工及验收规范。同时应按专业分工序提交计划,工单标准格式见附录。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接到修理项目单,应及时联系施工代表组织造价、所属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物量清单的审批和材料录入工作。第十四条 日常检修项目中所用的器材、配件,设备所属单位必须检查其合格证、物资质量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等,经合格认可的方准许使用。对于历史原因,储备的配件没有相应手续的器材、配件,设备所属单位认可后,须经机械动力处处长、副处长签字,设备所属单位方可同意使用。第十五条 涉及高危或施工难度较大的作业时,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机械动力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第十六条 日常检修项目实施,执行分公司相关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票证齐全,安全措施合理可靠,确保抢修工作地顺利完成。第十七条 所属单位要积极开展修旧利库工作,设备(装置)检修后更换下的零配件按规定进行鉴定,能恢复原使用功能的,机械动力处统一组织修复。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机械动力处施工代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修质量认可,在日常检修项目检修质量认可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未经检修质量认可,不予工程结算。第十九条 仪表、电气项目应由仪表、电气车间进行预验收,合格后再按分公司验收程序进行验收。第二十条 机械动力处根据分公司的费用计划控制修理项目的费用,审核工程量和施工方案,核实现场签证,做好工程验收,验收具体参见xxxx石化分公司验收管理规定。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一条 日常检修管理由机械动力处负责检查。第二十二条 机械动力处按照分公司奖金考核条例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规定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机械动力处。355停工检修管理规定xxxx石化分公司停工检修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xx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停工检修管理,提高检修质量,合理利用费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制度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停工检修管理。第二章 职 责第三条 机械动力处职责(一)机械动力处是停工检修管理的归口部门。(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检修管理规定;(二)建立和完善停工检修管理制度,并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三)组织编制、审核停工检修计划和停工检修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四)负责审查、确定检修承包商,签订检修合同,并进行监督和考核;(五)做好检修总结工作,开展检修管理技术经验交流,提高检修水平。第四条 造价部负责停工修理项目的预结算审批。第五条 物资采购部负责按照计划采购合格的设备器材及配件,做好停工检修物资和材料准备。第六条 财务处负责修理费用的结算和报销工作。第七条 所属单位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检修管理规定及本规定;(二)负责编制上报停工检修计划和停工检修方案;(三)参与停工检修全过程管理,负责检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四)负责检修交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第三章 检修计划管理第八条 所属单位应按分公司统一安排,做好装置停工检修准备工作。第九条 机械动力处组织停工检修计划编制工作。第十条 所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计划检修,严格按照程序编制检修计划,计划必须详细、准确,并及时上报机械动力处审批 。 第十一条 检修周期:各生产装置要求实现长周期运行。生产装置的运转周期规定如下表:装置名称运转周期(年)装置名称运转周期(年)南蒸馏3北蒸馏4催 化3重油催化3连续重整3气 分3芳烃抽提3白土精制4汽油加氢、航煤加氢3尿 素4聚丙烯3焦 化3加氢精制、加氢改质3制 氢3污水处理、硫磺回收3苯乙烯3符合股份公司规定的主要生产装置有:常减压(蒸馏)、催化、重整、焦化、重油催化。催化装置及重油催化装置,中间允许累计停15天;南蒸馏装置,中间允许累计停10天;北蒸馏装置,中间允许累计停15天。第十二条 装置运转周期的计算(一)生产装置必须在不拼设备、不降低效率、不降低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运转周期。 (二)凡因装置外界原因(原料不足、后路堵塞、停水、停汽和自然灾害等)影响而造成停车或循环,待生产恢复后,仍应算为运转周期,但应扣除停车和循环时间。(三)因设备缺陷、电气事故或生产操作事故,造成装置停车或循环,在一个周期内累计小于等于第十二条规定的天数时,可连续计算运行周期,超过该天数算作前一周期结束,处理开工后周期另算。(四)非计划停工:非计划停工是指除正常安排装置停工检修(或待料)外,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中断进料8小时以上的装置停工。第十三条 停工检修计划提报时间的规定:各所属单位在停工前七个月将检修计划提交机械动力处八份(包括图纸),线下审批定稿后录入到ERP系统。特殊情况时,按书面文件执行。第十四条 为了达到设备检修保证生产的目的,各所属单位在提出停工检修计划后,允许增补设备检修项目。增补次数及时间规定如下:第一次在停车前半个月,大修计划提出后出现的问题,填写装置检修追加计划八份,报机械动力处审批;第二次在设备鉴定中,通过检查鉴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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