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掘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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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山西兴盛鸿发煤矿技术管理文件汇编2012年5月43目 录1、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2、顶板管理制度73、矿压监测制度104、技术例会制度135、技术文件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146、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审查决策技术管理制度 167、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218、各系统设计、调整、审批、备案的技术管理制度239、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检查、考核、评比管理制度 2410、技术管理事故的追查分析、责任追究制度2911、开工、停工、复工许可制度3012、锚杆支护质量控制与监督管理制度3013、中腰线管理制度3814、生产能力管理考核制度40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了明确我矿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要求,理顺各级管理技术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我矿的技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参加审批的所有人必须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业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技术文件,对照规范、标准进行审查,并对审批的内容承担技术责任。二、审批的内容:凡本矿与安全技术设计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均需报批。含矿井初步设计(含安全专编)、开拓延深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安全专编)、单项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采区方案设计、采区设计、施工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程设计及特殊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通风设计、通防安技措施、供电设计、井下焊接报告、瓦斯日报等。三、审批的方法、程序1、技术文件的编制、送审:按矿部的职能划分由职能部门负责。一般要于工程施工前十五天编制完毕,并按规定送审。2、审批的方法:采用先会审后审批的办法。3、参加会审的单位及个人:矿长、总工程师及分管生产、安全、机电矿干,矿副总、生产管理中心、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监察中心、机电科、通防科、调度室、运输工区、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及技术文件的编制人和相关联的技术人员。4、会审由编制职能部门牵头组织。5、审批的程序:、设计。设计编制人申请会审职能部门组织会审设计人根据会审意见对技术文件进行修改设计职能部门负责人(副总)审查参加会审人员审查、会签矿总工程师审批。、规程、措施。编制人申请会审职能部门(相关专业副总)组织会审编制人按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职能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查参加会审人员会签安全监察中心负责人审查矿总工程师审批。、图纸、报表。绘制人、填图人申请图纸会审职能部门负责人(副总)组织审查会签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特殊工程设计、开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及措施(包括规程第50、137、262、269、270条规定的等项目)。编制人职能部门(副总)审查矿部组织会审参加会审人员会签安全监察中心审查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机电工程方案、设计、规程、措施。编制人申请会审职能部门组织会审编制人根据会审意见修改修改后的文本交会审人员会签安全监察中心审批机电矿长审批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三下开采设计(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设计人申请会审设计单位审查矿部组织会审会审人员会签矿长审签呈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通防工区编制矿部组织会审会签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审查报市煤管局审查呈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票。申请单位申请机电科长审查机电副总审查安全监察中心审批机电矿长审批(机电矿长不在家时由值班矿干审批)。四、审批的时限各级审批负责人接到技术文件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抓紧审查结束,并要符合下例要求:1、矿审批人员,对审批的设计、规程、措施,要及时批复,不得拖延。在正常情况下,凡属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的设计、规程、措施,编写人员必须提前40天报矿,矿必须在10天内审批完毕,提前30天报公司。2、凡属报公司批准的设计、规程措施,编写人员必须提前30天报矿,矿在10天内审批完毕,提前20天报公司。3、凡只需报矿批准的设计、规程和不需编制作业规程的综合性措施,独头面回采措施,编制人员必须提前15天报矿,矿在5天内审批完毕,提前10天返回施工单位。4、凡只需报矿审批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补充措施、通用措施,编制人员必须提前10天报矿,矿在7天内审批完毕,提前3天返回施工单位。5、如遇到的特殊情况及其它应急措施,矿审批人员接到措施后,必须在当天之内审批完毕下发至施工单位或上报。五、审批要求1、作业规程由矿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地测、技术、通风、运输、机电、调度、安监等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集体会审,会审后的作业规程,送矿总工程师批准。审批意见必须附在作业规程内,一并贯彻执行。2、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3、作业规程中所有签名栏,一律手签,不得打印。4、凡工程建设公司承担的矿建工程,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提前报工程建设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再报所在矿井进行审批,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相关技术资料必须及时报所在矿井技术部门存档。5、首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6、采煤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由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会审,对涉及采煤工作面设备安装、拆除及运输等内容的措施,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参与会审,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7、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重大贯通测量设计、一般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备案。8、受水害、火灾严重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和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审批。9、防止煤与瓦斯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采区设计方案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审批。10、凡属报公司审批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形成会审意见后,公司批复或行文上报。公司及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上报及催办。11、在正常情况下,设计、规程、措施由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批。若分管负责人因事外出等原因不能审批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代其审批,并向分管负责人说明。如遇应急措施,部门审批人员不能及时审批时,终审人员直接签字生效,终审人员因事外出,可委托他人代批签名生效。12、对于不属于矿管辖范围的设计,矿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申请立项。由公司批准立项后,由矿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六、审批人员职责、权限、义务1、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对矿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技术、调度指挥、通防等职能科室。采、掘、机电、运输、安监等单位在技术管理上接受总工程师领导。2、副总工程师对总工程师负责,负责分管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受总工程师委托,副总工程师可行使总工程师职权。3、职能科室设立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及技术员,负责出台各种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细则、方案和措施等。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技术管理负责。5、审批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认真审阅,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技术责任。6、技术管理职责:、总工程师职责协助矿长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和规定,组织制定本矿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探查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及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区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解决本矿资源的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均衡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环境保护、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等技术问题;负责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环境保护措施,并检查督促其实施;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技术管理中心首席工程师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组织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的接替,合理优化设计,及时解决生产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负责矿井地质、水文预测预报日常工作;负责每周一技术例会的召开与技术工作安排;负责组织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监督其贯彻与实施。在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设计、采煤、掘进、机电、支护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生产接替安排;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工作。、安全监察中心主任职责参与审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参与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月度“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负责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编制,并协助单位负责人贯彻、实施;抓好单位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提高本单位职工业务操作技能。7、义务1、矿生产、技术及安监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及时纠正。安全质量检查时,必须检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立即纠正。2、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查每月进行一次,由矿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召集技术、安监、通风、机电、地测等部门每月对规程措施进行复查,复查记录留存备查,对复查中存在的问题,由技术部门下发至有关单位整改执行。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当掘进工作面的通风、供电、避灾路线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改补充。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工艺改变时,应随时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当掘进工作面地质条件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采取应急处理。3、技术管理中心建立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为主要内容的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技术资料(纸质版、电子版)的管理,每一工程所有技术控制的记录,按工程进行归类存档。4、技术中心是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主体,区队工程技术人员依据相关资料及规定执笔主编,在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过程中,区队长应积极参与,提出针对性的意见,编制完成后认真审查。基层区队同时是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贯彻执行的责任主体,区队长负主要职责,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并监督执行。5、矿技术部门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通知,收集相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并向编制者提供可参考的技术资料,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初审,并建立管理台帐,初审并经完善后提交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技术部门分管负责人负管理职责。6、安监、通风、技术、机运、地测等部门是掘进作业规程编制的参加单位,并对本部门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责。各部门技术负责人参加会审时,应逐条审查,严格把关,提出明确的意见,对编制粗糙,内容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的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有否决权。并负责本单位对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中相关内容的贯彻和监督执行。七、说明1、建立设计、规程、措施审批记录。对设计、规程、措施审批时,由矿总工程师会同分管副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集体会审(一般性措施传审),会审时集思广益,提出审批意见。参加审批人员在设计(规程或措施)和记录上签字,并由主办科室审批人员负责拟出审批意见,予以正式下发(分别存放于安全监察中心、技术管理这些(机电科、通防科、调度指挥中心、施工单位)或上报。2、各设计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如果确因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遇其它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修改,需报局总工程师审批的,必须在修改后重新报局总工程师审批。3、未经批准的技术文件不得贯彻。4、无设计、规程、措施施工的工程,矿相关技术负责人及总工程师不承担技术责任。5、矿总工程师出差期间的技术文件一般由矿长审批,或由矿长或总工程师委托其它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代审。6、通知会审人员不到会,又不留具体意见,视为认可,对技术文件同样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7、审批的结论必须有“同意”或“不同意”的字样。否则视为未同意文件。二、顶板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加强顶板管理,杜绝顶板重特大事故,预防顶板零星事故,保持矿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一)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高洪道副组长:滕长江、孙仁礼、杜红军成 员:罗进春、邓中新、管大祥、单 君、陈顺明、潘中伟、盛振强、赵波荣、王行旗、陆守法、孟庆春、颜 赶、夏延仁、罗卫东、王斯竹、韩朝明、吕正东、沈 亚(二)各岗位职责1、矿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预防顶板事故负主要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人、财、物的投入。2、总工程师是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技术管理工作。3、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防范顶板事故负管理责任。4、安全矿长是安全监察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防范顶板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5、技术中心负责工程设计、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对全矿巷道支护设计、巷道的维护、复修提出具体方案并编制技术文件,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顶板管理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搞好顶板管理的各项竞赛、评比活动。做好围岩治理工程计划、现场管理、技术推广、安全技术保障。负责按照技术规范和上级的要求做好地质构造等的预测、预报工作和测量工作。6、施工单位是责任范围内顶板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施工工程规程措施的编制,并严格按设计、规程措施组织施工,规范现场操作,强化现场顶板管理,对包干范围内的巷道负责日常巡查、维护。区长是现场施工单位第一责任人,带班区长对本工区所带班次顶板管理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顶板管理工作负责。7、安监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划分的责任落实和现场施工质量,参与顶板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参与审批有关工程设计、规程和措施。8、生产中心负责在籍巷道及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隐患排查,并按技术文件要求及时组织施工,指导施工单位现场管理。9、供应科、运输工区、机电科等单位负责及时提供合格的支护材料、检测仪器、仪表。10、通防工区负责对全矿巷道失修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向生产中心提供月度维修计划,并建档保存。二、规范技术、强化现场管理,切实开展各项活动,夯实顶板管理基础1、进一步规范工程设计。技术部门根据围岩应力及生产系统、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按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做好各项工程设计,从技术上避免先掘后改,前掘后修、留有安全隐患和违反有关规定的现象:巷道的支护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两部分。2、严格规程、措施的质量,提升规程、措施在安全生产中的指导作用。规程、措施必须做到具有及时性、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开工前必须按照规定贯彻到每位职工(作业规程必须考试),未参加学习、考核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每月上旬由总工程师组织对现行作业规程、措施全面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3、强化现场技术管理,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生产作业场所的地质条件状况和生产情况,遇有条件改变,按程序及时汇报、调整技术方案,编制针对性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和按设计要求施工。并按规定要求搜集、整理隐蔽工程情况,报有关部门和领导。4、加强矿压监测、监控、分析、预报和总结工作。采煤工作面按要求正常开展矿压监控工作,切实树立“初撑力第一的观点”;掘进工作面开展正常的锚杆拉力扭力监测工作;并通过分析、预报和总结,科学地指导安全生产。5、加快科技攻关,坚持“因地制宜、优化设计、强化管理、监测监控”的原则,开展围岩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摸索矿区的围岩应力特点,严格按要求认真做好支护设计、施工组织、矿压观测、技术总结和巷道施工验收工作。6、矿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通防等部门对全矿所有采掘头面及在籍巷道顶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召开顶板分析会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并且通防工区对在籍巷道的失修情况进行建档管理。7、正常开展顶板活动,矿每月召开一次顶板分析会,工区每旬召开一次顶板分析会,每次会议都要有记录,备于检查整改、落实责任。工区每次班前会必须强调当班顶板管理注意事项。8、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掘进工作面竣工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顶板管理方面的不足和好的管理方法。9、加强特殊时期、特殊地段的顶板管理。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放、收作及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特别是安装、初放、收作期间,生产矿长必须组织生产、安全、技术、施工单位等单位成立领导小组,现场跟班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掘进工作面开窝、拔门、三岔门、三角带施工、揭(穿)煤、过老空、过构造带、过应力集中区期间,必须强化管理,必要时由生产矿长组织有关职能单位现场跟班,确保安全作业。10、加强正常生产作业期间的顶板管理。采煤正常生产期间的端面顶板管理、防倒绳、水平销、柱鞋、网子、贴帮柱,支柱初撑力、工作阻力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措施的要求;掘进工作面必须规范前探梁,网子、撑木的使用以及锚固力、扭矩力等的管理。11、严格落实巷道分片包干制度,每月月初由生产中心根据生产作业计划,按就近管理的原则划分各单位的分片包干范围,各单位全面负责该单位包干范围内巷道的日常安全状况的调查、维护,如巷道变形、破坏严重需要矿组织力量修复的必须及时书面向分管矿长提出申请,由分管矿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鉴定后制定修复方案,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如对包干范围内的巷道情况不清楚、不维护、直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包干责任单位负责。12、严格工程开、竣工或竣工移交验收制度。采煤工作面初采、收作、掘进工作面开窝、拔门前必须由分管副矿长或分管副总组织有关职能单位现场检查、验收,确保安全作业。单项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报告交生产中心,经确认后由分管矿长或副总组织有关单位验收,以确保工程按设计施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三、建立激励机制,严格奖惩,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1、工程设计评比。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负责,相关职能单位和组织部门参与,对工程设计、规程、措施按技术管理规范进行分系统、分类评比,并对评比出的优秀设计、规程措施进行一定奖励。2、矿压监控考核:由分管副总每月对各采掘单位支柱初撑力、工作阻力、煤巷顶板离层、围岩变形、锚杆锚固力、扭矩力检测等工作进行考核,根据工作效果给予100200元的奖罚。3、顶板管理考核。每月对采掘单位及其头面的顶板管理效果及顶板管理活动开展情况由分管副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在矿召开的月度顶板分析会上进行通报,对于掘进前三名的头面、采煤第一名的工区分别给予100300元的奖励。4、围岩综合治理年度取得成效,根据治理效果、按设计施工情况给予有关单位及个人年度5001000元的奖励。5、为了强化现场管理,根据奖罚对等的原则,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放、收作、拆除期间领导小组成员按会议纪要的要求现场跟班,期间保证了安全生产,不出现顶板方面的问题,给予相关人员100200元奖励,如发生顶板安全事故,则按规定追究现场跟班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6、鼓励技术创新和攻关。在生产过程中,对于采掘巷道支护、围岩综合治理方面能够提出合理的支护方案,并在实际应用中确实取得很好的效果的,对有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给予500-1000元奖励。三、矿压监测制度为掌握顶板的活动规律,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围岩稳定状况监测工作,特制定如下矿压监测制度。一、组织结构组 长:矿总工程师副组长:采掘副总工程师成 员:技术管理中心矿压监测组、生产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二、职责界定矿总工程师:对全矿矿压监测负总责。采掘副总工程师:矿压监测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职责:负责本工区矿压监测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矿压监测组职责:负责编制矿压监测设计及日常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三、掘进部分1、煤巷矿压监测应符合如下规定: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顶板岩性观测孔同时作为顶板离层仪孔使用,施工单位必须按时、按指定地点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安装顶板离层仪,同时建巷道位移测站并定期测读,区长负责顶板离层仪和巷道位移测站的保护管理。顶板离层仪安装必须有工区技术员在现场监督。技术员负责顶板离层仪的数据测读。巷道位移测站由技术员在安装顶板离层仪时同时建立并定期测读。巷道围岩移近量采用测枪、测杆或其他测量工具量测。巷道每隔100200m布置一个围岩移近量监测站,对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均应进行监测,当发现围岩移近速度急剧增加或一直保持较大值时,由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锚杆受力状况采用测力锚杆或锚杆液压枕监测。巷道每隔300500m布置一组监测点对锚杆受力状况进行监测,特殊地段可适当加密,每组监测点至少监测9个部位(顶板3个、两帮各3个)。2、岩巷矿压监测应符合如下规定: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试验并做好原始资料记录。定期做混凝土强度检验:将混凝土在10cm10cm10cm 的立方摸板内捣实,并将模块在与井下相同条件下养护28天,进行试验。强度标号不小于C15。3、施工单位调整时,必须将巷道内顶板离层仪、牌板及资料一起现场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负责对巷道内顶板离层仪和牌板的保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把相关锚杆支护监测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技术员,接收单位技术员继续对顶板离层仪进行测读,做好原始记录并存档。4、施工单位每周一下午技术例会上将监测数据交技术管理中心矿压监测组,矿压监测组收集整理后报送矿领导。四、采煤部分1、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测指标应包括“三量”及围岩破坏特征。“三量”:包括顶底板移近量、支柱载荷量、支柱(活柱)下缩量。围岩破坏特征:包括端面距及端面冒高、煤壁处切顶台阶数目与高度、煤壁片帮深度、顶板切顶线位置、采空区悬顶状况和冒落情况等。2、炮采工作面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沿工作面长度方向在上、下安全出口以内3m开始,每隔10m左右设一条监测线。观测:新设排支柱初撑力、工作面高度、活柱升出量;人行道采空区侧支柱工作阻力;末前排支柱工作面高度、活柱升出量。及时整理数据,计算顶底板移近量和移近速度,绘出压力曲线图,分析判断顶板来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要有专人监测一次。正常回采期间,每天监测一次。3、采煤工作面两巷(仅指煤巷锚杆支护巷道)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测站沿用巷道掘进期间的,在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原施工单位必须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报矿技术管理中心审查后,移交给采煤工区。采煤区队应每周对巷道内的测站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整理数据,分析顶板离层情况,采取相应措施。4、正常回采的工作面,采煤区队每旬或每月必须将观测、记录、整理、分析的矿压资料移交技术管理中心,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矿压观测报告,由分管领导签字,以便指导生产。技术管理中心矿压观测组人员,必须对每个采煤工作面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监督、抽查。5、新投产的工作面,采煤区队要根据矿压观测设计要求,每班进行观测记录一次,直至放顶结束。工区要及时将原始资料、分析结果移交矿技术管理中心。四、技术例会制度为提高我矿技术管理水平,减少技术失误,及时研究解决技术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一、技术例会时间安排为每周一下午15时召开,地点在矿二楼技术中心办公室,参加会议人员: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安全监察中心、机电科、通防科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会议由技术管理中心首席采掘工程师主持。会议内容:1、采掘工区汇报:掘进工区汇报工作面迎头位置、坡度、煤层厚度变化、顶板岩性以及离层状况、测量给线点、中腰线情况等。采煤工区汇报工作面推进位置,煤层赋存、构造情况,两巷情况并提供工作面素描图等。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2、辅助单位汇报上周技术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技术问题。3、技术管理中心结合现场实际针对各工区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剖析和总结,并对下周生产中的技术难点和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安排。并形成会议纪要。二、防治水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矿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及技术管理中心技术员参加,矿总工程师主持会议。三、顶板管理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矿总工程师主持会议,采掘运机通区干及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四、开拓布局审查会议及采掘接续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矿领导及生产、安全部门科干、有关技术人员,运、机、通部门负责人、技术员参加,矿总工程师主持会议。五、会议纪律1、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会前请假,否则每旷会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2、实行会前点名制。3、保持会场安静,会前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发现手机每响一次罚款50元。4、会议结束后,技术管理中心安排专人整理会议纪要,下发各有关单位和工区,并及时归档。五、技术文件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矿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技术资料的利用效率,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存管,制定本制度。一、技术资料1、各单位必须指定专职或兼职的人员负责该单位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上报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2、各类(日常、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规定方式、规定时间填报。3、上报信息原则上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人员外出时,由被授权人签字,不得以打印或盖印章代替。4、报表信息中相互引用及内部引用的数据要保持一致。5、规定统一样式:A4纸打印,Excel或Word版本模式编制。报表填写说明放在正文下方、备注放在正文右列。6、上报上级单位报表信息必须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上传。7、各单位报送信息资料必须保留存根,并备有上报记录,信息接收记录人签字单。8、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未按程序上报的、上报错误信息的、越级上报的、影响安全生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一定的处罚。二、技术资料管理1、各单位严格按照信息采集制度,进行各类资料的报送。2、技术管理中心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审批的设计和批文,应在矿档案室存档、技术管理中心备案。、矿审批的各类设计和批示,应在技术管理中心备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在矿档案室存档、技术管理中心备案。3、巷道掘进期间,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技术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测量控制点编号及底板标高、地质构造及参数、硐室等资料,并及时填图。4、技术管理中心必须建立回采工作面档案资料。由技术管理中心负责,采煤区队技术员和其他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范围给予积极配合。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及图纸、地质预报书。、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措施及复审记录。、采后技术总结。采后技术总结主要包括工作面参数、采出量、工作面内主要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投产及收作时间(工作面应写明完成安装、拆除工作的时间及安装、拆除支护所用时间)、收作线位置、矿压观测成果、回采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或事故简况及处理情况、经验教训等。采后技术总结应在回采工作面拆除结束后1周内编制完成,经采掘副总工程师审查后归档。5、施工中发生的冒顶等隐蔽工程,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并报技术管理中心备案。6、采掘工作面施工结束1个月内,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将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锚杆锚索支护质量施工及监测台帐、顶底板移近量台帐、两帮移近量台帐、隐蔽工程等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施工总结,送交技术管理中心存档。7、煤巷锚杆支护质量监测、回采工作面矿压监测、隐蔽工程、巷道维修、采掘报表等资料应分类管理,分类存档。作业规程及措施、业务联系单必须编号管理,并建立资料清单。在用、存档、上报图纸,应按190mm270mm规格折叠整齐。8、设计图纸、作业规程及措施、业务联系单等技术资料发放要有发放记录,资料接收人应签字。9、技术管理中心要有专职或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各项技术资料的归档和保存。10、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技术资料室的各项安全措施。11、技术管理中心资料管理员要及时、准确登记资料的移交和接收工作。12、按时进行检测和记录,认真做好技术资料室房温湿度记录,搞好技术资料室的卫生。13、对技术资料室做到经常检查、掌握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15、技术资料室设专人负责管理,非保管人员未经领导准许不得擅自进入技术资料室,违者追究责任。16、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手续后,方可调阅。17、借阅资料者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纪律,不得泄密。对泄密者要追究责任,酌情予以处理。18、对借阅的资料,不准污损、折卷涂改,更不准私自抽取卷内文件,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19、如发现资料丢失时,除说明原因、追究责任外,还应立即向保安科报案,并汇报分管领导。20、资料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资料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21、技术资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22、技术资料出入库要及时登记,借出的技术资料要定期清退。23、资料的销毁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一切资料未经鉴定、批准,不得销毁。24、销毁资料必须指定专人监销,销毁人和监销人要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资料销毁任务完成后将销毁清册存档。六、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审查决策的技术管理制度一、 总则1、为加强和规范煤炭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计划的管理,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生产计划管理考核体系,提高生产矿井经营管理水平,保证生产工作可控在控,特制定本制度。2、发展规划及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工作任务,结合本矿井实际,科学安排矿井的采掘接续,确保“三量”平衡,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3、计划按照时间区间分为月度计划、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矿井发展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是确保矿井长期持续稳定生产的计划。矿井的生产,要以矿井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规划作为指导。中长期生产规划是指矿井35年、510年的生产计划,主要包括矿井各年度产量和进尺计划、重大的采掘接续、资源量变化、采区和水平接续、“三量”变化、设备接续、煤炭销售和应用规划等。年度生产计划是按照集团公司年度目标制定的具体执行计划,是中长期规划的年度分解,是指导矿井年度内生产持续和接续平衡的主要手段。集团公司对各生产矿井,通过年度计划,规定具体的生产指标要求,集团考核煤矿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也以年度计划为主要依据。年度生产计划,主要包括矿井产量计划、生产进尺计划、开拓进尺计划、采掘接续计划、专项资金计划等。月度计划是年度计划的月度分解,是对年度计划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月度计划可以根据矿井现场情况在确保全年总计划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全年进行平衡。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为确保规划和计划编制科学,监督指导有力,矿井要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在总工程师的带领下由技术管理中心牵头会同其它相关部门共同编制生产规划和计划,并进行统计分析。1、技术管理中心是本矿生产规划和计划管理的决策机构,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审定矿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以及计划外事项,审核年度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及计划统计等情况,并制定考核措施。2、技术管理中心负责本单位生产计划的编制、上报、执行、统计和分析,其主要职责有:、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健全生产计划管理机构,制订本单位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报集团公司生产发展部审查备案。、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编制本单位生产计划,上报生产发展部,并根据生产发展部审核意见修改完善。、严格执行生产发展部下达的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组织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生产计划执行。、定期开展本单位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查找生产计划执行差异因素,制定改进措施,提出下期目标,并报送生产发展部。、及时上报本单位生产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重大偏差和计划外情况。3、技术管理中心是计划统计的牵头部门,其它部门配合,主要是制定计划统计分析报告,分析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为领导决策和生产计划的编制提供依据。三、计划的编制与审批1、计划编制前要在以往统计分析资料的基础上对所涉及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矿井产能、采掘接续情况、采掘比、采掘机械化水平、单进和单产水平、采掘设备维修及接替、煤炭销售及应用、专项资金提取和利用等方面。调查在结合现场及市场环境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矿井各个时期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比对,找出规律,总结制定计划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规划、计划管理水平。2、规划和计划编制依据为:矿井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及矿井摸底调查报告及相关统计资料,相关法律法规等。3、生产计划编制坚持“前紧后松、综合平衡”的原则,遵循“分级编制、逐级审核、集中审议”的程序进行。4、专项资金及工程计划,依据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煤矿井巷工程基金、维简费、安全费等年度资金,按照“总量控制、适度从紧、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用于煤矿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职工福利性项目。5、矿井中长期规划一般每三年编制一次,每年第一季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规划由技术管理中心牵头在其它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编制和修改,审批后,报集团公司备案。6、年度生产计划编审流程:贯彻上下结合的方法,实行“两上一下”的编制流程: 、由上而下部署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每年9月上旬由矿技术管理中心牵头召开生产建议计划编制启动会议,安排和部署下一年度的生产建议计划编制工作;同时下达进行计划统计分析的相关要求。该项工作于9月中旬落实到各相关单位。、由下而上编报计划建议: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年度生产计划进行统计分析,编制生产建议计划,于10月上旬报技术管理中心。 、由上而下下达年度计划:技术管理中心对各职能部门上报的生产建议计划进行分析、审核、汇总,提出建议,返回各相关单位,修改完善后,再上报矿技术管理中心,经审核汇总后,于11月中旬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审核批复后,矿技术管理中心在5日内将年度生产计划下发到各相关单位。7、计划建议应按规定的表格填报,同时要说明上年度计划指标完成情况,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及本年度计划指标安排的依据,为保证完成计划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需要上级领导平衡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8、年度计划一定要在年度开始前,由集团逐级下达到煤矿。如年度生产开始前,集团公司未下达计划,由技术管理中心先安排第一季度执行计划,以便于矿井组织正常生产。9、年度计划经集团批准后,矿井必须层层贯彻,及时下达,同时制定计划保障措施,把年度计划指标和保证完成计划的措施落实到班组。10、月度生产计划每月23日前由各单位上报本单位上月完成情况及分析材料,同时提报下月生产计划及保障措施;技术管理中心于每月26日前召开本月度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例会,依照全年生产计划及生产实际情况对矿井月度生产计划进行修改确定,并于28日前下达到各单位。四、计划的实施与调整1、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技术管理中心负责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分析,确保计划的顺利完成。2、技术管理中心要随时掌握各单位计划完成情况、影响计划执行的各种因素,并协调各单位制定解决方案。3、各单位应将生产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到各个班组、各个岗位,落实责任主体,形成全方位的生产计划执行责任体系;各责任主体应以生产计划分解指标指导日常工作,按照生产计划分解的最小时间单元,提前预测指标完成情况,发现差异,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控和改进。4、对集团公司下达给矿井的计划,原则上不做调整或修改,矿井不得任意变更。如因特殊原因(任务变更、遇有重大自然灾害等)确实需要改变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任务时,应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及时上报审批。5、年度生产计划一般半年调整一次,但调整的原则是维持年初全年总计划不变。调整时,由各单位根据上半年分解计划的完成情况,将剩余任务在下半年计划中进行重新平衡分解,总结分析上半年计划完成情况和提供下半年任务完成保障措施,并形成材料报矿生产管理中心审查;年度计划的调整应在规定期间提出,一般应在七、八月份进行,年终不得修改计划指标。6、矿井中长期规划一般三年编制一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中长期规划一般在年底前根据政策变化、集团要求、储量变化及采区或水平接替变化等情况由矿井提出修改调整,报集团生产发展部审批、备案。7、调整计划申请在未获批准以前仍按原计划执行,获得批准以后按调整后计划执行。 五、计划的管理和考核1、为保证矿井各项计划的全面贯彻,技术管理中心应经常组织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解决矛盾,保证计划的顺利实现。并每月形成检查情况分析材料报集团公司生产发展部。 2、技术管理中心要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一般情况,第一季度应着重检查当年计划落实,调查研究计划执行中的问题,组织交流,并进行设备调查;第三季度应展开全面的矿井产能、单产单进水平调查和定额调查,逐级提报下年度计划建议,做好编制下年计划的准备工作;第四季度应总结当年计划执行情况,并全力做好下年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工作。3、技术管理中心逐步健全、完善全面的生产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提高生产计划编制、执行、分析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实现财务、计划、生产、资金等各个口径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4、各单位根据矿技术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建立产业生产计划信息化系统,对已建立的信息化系统,必须实现与生产管理中心管理系统的对接。5、生产管理中心应建立生产计划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计划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并与各责任主体的利益直接挂钩;同时对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各单位完成任务的主要标准是全面完成计划规定的主要生产计划指标。6、对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发生的各种计划外工程和计划外购置设备,以及通过编列虚假计划套取资金、转移用途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7、要维护计划的统一。矿井的年度计划,要由技术管理中心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安排,由技术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各单位不能自行下达增加投资、人员、设备的规定,打乱整个计划的平衡。 8、严格计划纪律。不许无计划开支、施工、购置。不许乱挤资金,乱列款源。严禁挪用计划内的资金进行计划外的生产或建设。9、各单位的计划机构和人员必须充实和健全。各单位的计划部门(或专职计划人员)应受本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配备的计划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熟悉业务,开展工作。 六、附则1、各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2、本办法解释权属技术管理中心。七、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为了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预防矿内各类灾害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结舍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应急救援管理1、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副矿长、各科(区)室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矿井各类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灾;负责事故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自救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2、设立应急抢险救灾队为了及时处置矿井各类灾害事故,本企业在生产一线选拔部分具有相当安全知识和经验丰富的生产骨干组成应急抢险救灾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矿领导指挥下,有序进行抢险救灾工作。3、备齐备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器材,并对其救护器具性能完好进行经常检查,确保应急时正常使用,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4、针对本矿井主要灾害,分别制定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年度矿井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自动启动。人员,按各自分工配合矿长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5、事故的报告。企业发生各类事故(伤亡事故)务必按有关规定和时限,及时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6、企业每年组织12次全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自救、技能操作的能力。7、每年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时,要把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纳入计划内容。在每季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8、每月23日前,应由矿安全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矿井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隐患治理措施,组织落实。隐患按程序上报。二、矿井灾害预防1、为了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我矿的生产布局及具体情况,每年年初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集团总工程师批准;每季度末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2、矿必须成立“灾害预防与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研究具体实施意见,根据计划全面指挥。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任副组长。3、根据我矿的具体情况,矿必须成立顶板、提升运输、瓦斯、粉尘、火灾、水灾、电器等事故的预防专业小组。各专业小组必须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灾害预报预测,预报预测必须及时、有理有据,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与处理措施。4、各预防专业小组必须建立健全图纸、台帐,并及时填绘、补充和修改。5、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批准后,由劳资科、安监站负责编制培训计划,对全矿职工进行灾害预防专项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允许上岗。6、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7、安全监察中心必须经常的对矿井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汇报实施情况。八、各系统设计、调整、审批、备案的技术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矿井各系统设计、调整、审批、备案的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实现技术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1、设计工作应包括:矿井开拓延深工程设计,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技术改造设计,与采掘工程配套的机电运输、一通三防设计,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井下、地面规划设计,地面建构物的单位工程设计,构配件加工图的设计等。其中:、矿井延深水平设计,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按管理权限报公司审查批准。工程竣工后,由原审批单位组织验收。、矿井主要生产系统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按管理权限依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工程竣工后,由审批部门组织验收。、采区设计由矿井负责组织编制,按管理权限报公司审查批准。采区移交生产前,由原审批单位组织验收。、采掘工作面设计由矿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简称“三下”)开采时,必须经过试采。试采前,必须按建(构)筑物、铁路、水体的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采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开采设计报公司审查批准。试采结束后,必须提出试采总结报告,报设计审批部门审查。2、设计部门必须根据矿井的大中小接续安排,作出设计计划并组织实施。3、设计部门所需设计资料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经总工程师签字。、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资料理应提前1个月提交委托书,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资料提前1周提交委托书,掘进所需地质资料提前3天提交委托书。、机电运输设计提前1周提交委托书,所需机电运输资料提前1周提交委托书。、所需通风资料提前1周提交委托书。4、地测部门必须在原有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精(粗)查地质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矿井实践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编制生产地质说明书、地质素描。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提交设计部门使用。5、业务职能部门承担专业管理范围内的设计。6、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系统构建要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优化采、掘、机、运、通各系统。至少提出两套以上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效果比较,在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报总工程师审定。7、煤巷、半煤巷掘进应积极采用机械化运输作业线,优先采用先进的支护技术。8、施工过程中遇条件变化需要更改设计时,由职能部门提出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经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任何人无权私自变更和修改。9、对完成设计工作成绩优异者给予以奖励,不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延误施工,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处罚。九、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检查、考核、评比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实现技术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技术中心地测组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做好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排查及地质预报编制工作,并于每月1日前下发到相关单位(采掘工作面预报的距离不小于月计划的1.2倍)。2、地测组自接受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一周内、掘进工作面5天内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3、通防、机电科自接受业务联系单之日起,5天内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4、施工单位自接受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到技术管理中心。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二、编制1、编制原则、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计划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程,施工单位接到任务后应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中心组织会审后实施。、技术中心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技术中心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施工单位。2、编制要求及内容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3、编制流程技术中心设计组根据生产计划向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下达联系单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按时向设计组提供有关资料设计组向施工单位下达业务联系单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现场调查,进行方案讨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规程、措施 按时向技术中心提交规程、措施三、审批1、审批职责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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