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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资产管理的监管制度一、招标采购管理机制1.对不同的物品采取不同的招标办法(1)大型设备:委托国际招标公司,邀请国内外知名大公司投标,公开集中进行招标采购。(2)一般物品:采用邀请招标、询价比价、竞争性谈判、单独议价谈判(独家经营物品)等方式采购。(3)计划内批量采购物品:如材料、试剂、药品等,采用邀请招标的操作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发放标书,由三家以上具备资质的公司参加招投标。(4)零星、临时性的同类物品:无特殊要求的物品,一律从原中标单位购买;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单独议价谈判。为防止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医院强化对招标采购全程的监督。医院招标办由监察室、审计科、财务科、有关承办科室负责人、临床和医技专家组成,临床和医技专家在临床、医技科主任和护士长组成的医院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以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2.实行“物品审批权和采购权分离”(1)医院对审批权的限定。医院领导只有物品采购的审批权,而不参加谈判,更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签订合同;医院领导如有建议,只能建议在招标价格基础上降价,严禁建议升价。(2)医院对采购权的限制。招标办不直接采购,对医院领导审批的采购物品进行集体论证、集体谈判、集体汇报、集体决策后,由承办科室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进行采购。(3)对使用科室的管理措施。为确保招标采购工作顺利执行,医院规定使用科室“六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招标采购的合格品种;不得擅自购用或指定应纳入招标采购品种;不得擅自与经销人员洽谈业务;不得暗示经销人员违规推销;不得无根据地挑剔招标采购的设备及物品;不得擅自订购、引进学术会议上的产品。二、审计监督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我院对审计监督工作机制进行了创新:一是由单一的事后审计扩大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二是由单一财务审计扩大到所有经济活动审计。1.强化事前和事中审计(1)注重事前参与。以前,审计不参与经济项目事前的考察、论证,事后审计发现问题时,悔之晚矣。创新审计监督工作机制后,医院规定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内审工作坚持事前“三个参与”:参与考察、论证,参与合同会审,参与预算审核。(2)严格事中监督。如果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细节缺乏审计监督,事后审计就往往不能发现其中一些不合理的开支。我院事中审计措施是:坚持“三方、三严”的收方制度,确保收方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三方”是指由承办科室监工人员(或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审计科工作人员三方组成小组,共同到施工现场收方计量,缺一不可。“三严”是指严格计量工具、严格数字记录、严格记录复核。(3)抓好事后审计。一是认真核对资料,二是严格定额套项,三是实施计算机审计。(4)加强对外合作。对工程构造复杂、投资额大(100万元以上)的决算审计项目委托社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办。2.扩大审计范围长期以来,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财务审计,加之审计局每年都对单位进行年审,所以医院审计科基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近几年,我院领导强化审计科的监督审计作用,由单一财务审计扩大到所有经济活动审计,将基建项目,设备投资,药品、试剂、卫生材料采购,后勤服务、车辆维修、纸张印刷以及其他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全部纳入审计,对增收节支、杜绝浪费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我院固定资产价值4.2亿元,一直实行粗放式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为此,我院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固定资产管理科,全面管理固定资产。同时,在管理措施方面进行了创新。1.利用计算机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管理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分类,利用计算机编制固定资产分类代码和国际代码。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账簿体系,全面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情况,并通过计算机进行快速记账,快速检索,自动汇总生成资产报表。2.实施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管理以往,科室主要通过管理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由于固定资产卡片更新不及时,常常出现卡片与实物不符。实施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后,实现了动态管理,各科室可以随时浏览查询本科室固定资产购入日期、价格、产地、品牌、折旧等相关信息。3.使用条形码管理技术为强化同一品牌固定资产的管理,帮助科室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我院对计算机、家具使用了条形码管理技术。例如,我院某科室有型号完全一样的3台计算机,其中一台为在购进设备时配带的、一台为别的科室调剂的、一台为购买的,如果不使用条形码,计算机身份将很难确认。4.设备折旧列入科室成本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科成立后,医院将所有固定资产折旧列入科室成本核算,增加了科室管理固定资产的积极性,提高了设备仪器的使用率。5.将设备附属物品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常常配带计算机、照相机、录像机等物品,如果不强化入账管理,往往造成配带物品的丢失。我院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科后,一律将配带物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6.将固定资产管理与奖罚挂钩为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到科、责任到人”的原则,规定如果发生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科室和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固定资产管理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年终医院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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