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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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主要手段。为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 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训练,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锻炼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个环节的实际锻炼,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包括:1.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独立分析、设计、策划、方案论证、调查研究能力。2. 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以及中文文献与外文文献检索与利用,资料信息获取和分析的能力。3. 培养学生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顽强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4. 培养学生撰写论文(设计)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1. 内容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问题(包括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问题导向明确,力求体现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倡导毕业论文(设计)多元化。毕业论文(设计)多元化是指不同专业在毕业前所进行的专业综合训练环节形式和内容上的多样化,如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文学评论、作品翻译、社会调查报告、营销方案、法学案例分析等。每个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可采用一种或多种论文形式。(3)各系针对每个专业各种不同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制定不同的基本规范和评价标准,比如:论文的形式和分量要求,翻译作品的范围等;制定各种类型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办法,包括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评分标准,答辩要求,成绩评定办法等,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多元化改革的可行性,有效性。(4)毕业论文(设计)多元化实施方案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经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2. 质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反映运用专业知识思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论文要求达到:主题明确、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材料详实、论证有力、层次清楚、语句通顺。毕业设计要求达到:构思新颖、设计科学完整,内容充实,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实用性。3. 程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必须循序渐进,符合基本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主要程序包括:论文(设计)的选题、任务下达、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文撰写、教师指导、指导教师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工作考核。4. 时间要求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安排进行,一般要求在第七学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第七学期至第八学期安排正式写作,从选题到完成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2周,其中必须安排8周以上的独立撰写时间。第三章 选 题第四条 选题的原则选题恰当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提,选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2. 选题指南中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相结合,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切实提高研究实际问题的论文比例,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论文选题要达到50%以上。严格审查“虚拟选题”,即从网络中下载已经完成的选题,或脱离实际的自命题。3. 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题目难度要合理,份量要适当,题目不宜过大,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基本理论、实践能力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和难度,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4. 选题以学生自主选题为主,教师出题为辅。倡导学生自主选题,鼓励学生在社会调查、认知实习、专业实习,以及其他实践环节开展过程中发现的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等区域的现实问题作为毕业论文选题;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自主选题,引导学生思考和研究问题,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选题要经过指导教师、教研室审核,系领导批准后方可开题。5. 选题与就业导向相结合。积极引导学生毕业论文选题与就业规划行业相结合,引导学生自拟题目或选择指导教师的拟定题目与就业行业一致。6. 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相结合。将毕业论文工作向前延伸到学年论文阶段,倡导将学年论文深化、细化、规范化后形成毕业论文。7. 选题不宜过大,要避免贪大求全的选题;选题一般不宜出现涉及全国范围的论题,倡导学生针对具体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题目的语句要通顺,确保题目没有语法问题。8.应结合专业的特点,在选题时有所侧重:(1)经济、管理、法学等文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新颖,要多反映社会、经济、法律、文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2)理工类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要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和实际应用问题,有一定比例的设计类选题。(3)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5. 坚持“一人一题”。若需二人以上共同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并经主管教学主任批准,但大题目的总体设计每个学生都要参加,其余部分应做到分工明确,以保证每个学生都能独立完成相应部分工作。第五条 选题的确定1. 各专业的选题一般由各系组织教师提出选题方向;如学生根据自己感兴趣的实际问题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须经教研室、系主任审批后实施;选题数量(含学生自拟题目)一般要达到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数量的两倍左右;各系组织进行审题、汇总,列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指南,并经过系主任审批。2. 经系批准的选题方向指南,由各系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题。3. 各系可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选题。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选题的学生由系负责协调落实。4. 各教研室要认真审查选题来源、开题报告等,对不符合要求或填写简单的选题和开题报告,应及时要求教师、学生重新修改。5. 系答辩委员会要在教研室审查的基础上,对每一个选题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各系要严格要求教师、学生进一步完善。6.学生选题确定后,各系进行选题汇总,经主管教学主任签字后,连同电子文档提交一份给教务处备案。学生不得任意改变题目,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者,须向指导教师说明理由,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改变。第四章 开 题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时间在第七学期。学生根据选定的题目,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开题工作。第七条 指导教师根据选题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拟定工作进度,列出参考文献目录。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题目,应明确各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第八条 各系自行组织毕业论文写作动员大会和开题报告会,并做好记录,以及图片或影像等资料的存档。第九条 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并提出意见及建议。第十条 指导教师应将系部审核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同时另交2份复印件,其中一份留做答辩论文装订,另一份系部存留备查。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份量: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6000字以上或相当信息量,一般不超过10000字数。第五章 撰 写第十二条 资料收集与科学实验1.占有丰富的资料是写出高质量论文的基础,这就要求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前,利用毕业实习等时间,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收集资料、了解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开展科学实验,获取相关数据,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禁止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2.指导教师在学生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的过程中,应对学生多加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的方法。各系要为学生查阅资料和科学实验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十三条 编写提纲和撰写论文1. 拟写提纲提纲要项目齐全,能初步构成文章的轮廓。2. 撰写初稿(1)初稿的内容尽量丰富,结构合理,但要防止一味地堆砌材料。(2)要合乎文体规范。文句力求精练简明,深入浅出,通顺易读,避免采用新闻报道式文体。初稿最好使用页面字数不太多的稿纸,四周有足够的空白之处,以便于进行增、删、改、换等。3. 修改定稿(1)修改观点:一是观点的订正,看一看全文的基本观点以及说明它的若干从属论点是否偏颇、片面或表述得不准确;二是观点的深化,看一看自己的观点是否与别人雷同,有无深意或新意。(2)修改材料:通过材料的增、删、改、换,使文章中支持和说明观点的材料充分、精练、准确、鲜明、生动。(3)修改结构:对文章内容的组织安排作部分的调整。一般出现下面几种情况,都应动手修改:中心论点或分论点有较大的变化;层次不够清楚,前后内容重复或内容未表达完整;段落划分得过于零碎或过于粗糙,不能显示层次;结构不完善,内容组织松散。(4)修改语言:包括用词、组句、语法、逻辑等。作为学术性的文章,语言应具有准确性、学术性和可读性。(5)严格按照论文格式的要求进行修改,培养良好的学术规范意识。第六章 指 导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可以是以系为单位的本专业教师,也可以是同一学科的跨系教师或外聘教师。指导教师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系安排指导教师须经系主任批准。第十五条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系应根据每位指导教师的学术与科研情况合理安排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第十六条 指导教师开题时指导2次,在开始撰写论文后至少当面指导3次以上,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完成与指导情况记录表,指导教师与学生签字生效。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时应把指导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在具体的细节上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七章 答辩管理第十八条 答辩资格审查学生的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修改若干次定稿后,指导教师认为毕业论文基本合格,对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推荐毕业论文参加答辩。答辩前,各系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答辩资格的毕业论文要严肃审定。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1.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不符合有关答辩资格要求。2.诚信声明中无学生签名。3.论文初稿、文献综述、二稿或终稿没有如期交给指导教师。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不及格。第十九条 答辩过程1.各专业参加现场答辩比例为毕业生数的50%以上。答辩比例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学生全部参加答辩,倡导各系全部实现现场答辩。各专业首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参加答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在90-100分和60-69分范围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其他参加答辩的学生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学生也可自愿申请参加答辩,由教研室主任和答辩委员会主任进行审批。没有参加答辩的学生,由答辩小组向其书面提出2-3个问题,由学生书面回答,第二日交回,答辩小组依此评定答辩成绩。所有应届学生都必须参加随机抽取过程并旁听答辩,学生在答辩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2.答辩小组应提前审阅学生的论文,准备好答辩时要提出质疑的问题;对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答辩小组有责任向答辩委员会建议取消其答辩资格。3.答辩时,学生简要介绍论文的选题依据、基本论点及论文的写作特点和创新之处,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答辩小组要指派专人(记录员)对提出的问题和学生回答问题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答辩提出的问题不少于3个。4.答辩过程应公开化,组织好答辩学生旁听,倡导下届学生观摩答辩过程。5.答辩地点宜选在教室等宽敞环境,有“*届*专业毕业论文答辩”醒目标题,标示答辩小组成员构成。6.答辩过程学生应站立陈述与回答问题;答辩时学生应着正装。7.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论文的整体水平和答辩表现,经评议后填写评语,确定每个学生的答辩成绩。8.现场答辩和书面答辩没有通过的毕业论文比例一般情况控制在3%左右。没有达到答辩标准的学生论文,系答辩委员会授权答辩小组可以按照简单多数原则暂缓答辩,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毕后,在二周以内由系里统一组织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没有通过的毕业论文,按照必修课程重修不及格有关规定处理。9.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在图书馆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三个月)。对抄袭毕业论文(设计)者,将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学士学位资格。10.针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语个别指导教师填写简单、重复等态度问题,纳入教学事故认定管理办法中处理。第二十条 答辩内容要求1.每个学生作不低于5分钟的论文自述报告,就论文选题的初衷和目的、论文的关键性理论和论文的整体构架等方面进行扼要阐述;由答辩小组向每位答辩学生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应使用撰写论文的语言;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不低于5分钟。2.提问内容不应超出教学和指导范围要求。第二十一条 组织实施1.根据学生论文方向分组,答辩小组成员3-5人,组长由副教授或博士以上人员担任,组员由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生不参加指导教师所在的答辩小组答辩。2.指定记录员做答辩记录,由记录人员负责整理记录答辩过程的文字材料,交答辩小组成员传阅,答辩组长签字确认。第八章 成绩评定第二十二条 各系应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成绩评定及答辩评分标准,参照标准见本科毕业论文评分标准及答辩评分参考标准。第二十三条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全面审查,结合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实事求是地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评语表中指导教师评语(不少于200字)并评定成绩。第二十四条 答辩小组成员要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在答辩时进行提问。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照必修课程管理,成绩纳入学业绩点。答辩成绩的评定应结合论文质量和答辩时的表现综合衡量。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6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占40%,成绩分别实行百分制计分,最终评定成绩由系答辩委员会根据比例按照百分制折算。第二十六条 答辩成绩不及格,答辩不予通过,答辩成绩记为零分。第二十七条 评定成绩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成绩应服从正态分布。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答辩委员会主任审定,并掌握整个专业成绩的平衡(优秀一般不超过10%)。第二十九条 各系要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在网上公示(不少于三个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者,将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学士学位资格。第三十条 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评定等级不及格者,可以申请在一年内随下届毕业生重作一次毕业论文。毕业学生补作毕业论文(设计)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其间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第三十一条 学校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和奖励,按照广东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广东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励申报通知相关规定实施。第九章 组织与管理第三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以系为基础。第三十三条 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领导、系学术骨干及教学秘书组成,具体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1. 制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计划。2. 审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教师的安排等。3. 对本系师、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4. 组织教师提出、论证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5. 协调解决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场地、器材设备等问题。6. 把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及任务书,检查本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7. 组织与审批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8. 组织本系毕业论文(设计)期中检查和答辩工作。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9. 组织成绩评定。评选本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选院级优秀论文。10. 对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11. 组织本系教务人员将毕业论文(设计)及时收集整理归档。12. 配合学院对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第三十四条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包括:1. 出选题方向。2. 审定学生的开题,并提出建议。3. 指导学生开展资料收集和实验工作,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4. 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工作进展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5. 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工作要求和“广东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指导学生参加论文答辩,写出指导教师评语并评定成绩。6.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列出清单,交系验收。第三十五条 学生写作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1. 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任务。2. 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教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3. 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的成果。4.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5. 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整理好并及时交给指导教师。获得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者,须将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交到系,并由系交教务处,以便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第十章 教学管理第三十六条 各系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及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三十七条 各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必须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学院、系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定。第三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分前期检查和中期检查。1. 前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查,审查的程序是:采用各系初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估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是:(1)各系要认真审查每一选题方向、每一选题、每一开题报告与任务书;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以及选题方向申报表、开题报告与任务书填写简单等问题,应及时要求教师、学生重新修改。(2)全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均符合要求,经系主管教学主任签字,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3)教务处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进行评估,并向各系反馈评估意见。(4)根据反馈意见,各系要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修改。2. 中期检查:各系组织中期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教务处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各系中期检查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第三十九条 论文答辩管理工作1. 答辩前各系应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的审查,根据广东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的要求,掌握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验收。2. 各系应提前公布答辩安排,并将答辩安排报教务处。3. 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系要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成绩)表和毕业论文(设计)分类统计表,认真审核论文成绩分布是否符合正态分布。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成绩)表一式2份经过主管教学主任签字,加盖系章后,系部存留一份,另一份连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论文成绩各系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4. 认真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各系按优秀毕业论文数的10%向学院推荐,并填写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并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连同论文等送评材料一并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并颁发荣誉证书。各系要大力推荐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到相关刊物发表。5.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处根据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分学科或专业印刷成册。第四十条 工作总结为了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不断提高论文(设计)水平,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应认真进行总结,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应于第十六周前报教务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况及工作过程中执行学院规定和要求的情况。2. 与往届相比,主要做了哪些改革的尝试与工作特色,具体做法及效果。3. 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在巩固学生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成效。4. 是否做到了“一人一题”。5. 在选题上的改进情况,研究实际问题的选题选题数量。6. 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7. 毕业论文(设计)中反映出的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改进意见或建议。8. 本届毕业论文的突出的成果。第四十一条 资料的保存1.统一装订包括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及评语表原件的毕业论文一份,送存学校实践教学档案库。2.各系需提交“毕业论文评分及答辩评分标准”、“毕业论文成绩统计表(含质量分析报告)”、“自评结论定性分析”、“毕业论文工作量统计”、“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优秀论文申请表(附电子版优秀论文最终版)”。3.选题方向指南按专业汇总装订,学生的答辩记录、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等材料按学号排序,以班为单位整理,由各系统一送存学校实践教学档案库。4.学生需将毕业论文电子版终稿提交到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未提交到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的学生,毕业离校审核时图书馆不予盖章。5.各种建档材料电子版由系保存。第十一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考核第四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是学院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途径,分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评估二方面。第四十三条 在各系每年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自评的基础上,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工作。第四十四条 院级考核组:由主管院长、教务处长、相关系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教学质量评估机构负责人等组成考核组。第四十五条 系级自评小组:由相关系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等组成自评小组。第四十六条 考核程序:审阅有关教学文件,检查毕业论文和学生成绩,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出评估结论。第四十七条 取样:以系为单元随机抽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5%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和对系毕业论文组织管理工作进行考评。第四十八条 考核等级标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系,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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