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重点.doc

上传人:good****022 文档编号:116448943 上传时间:2022-07-05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186.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重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重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重点.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第一章 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 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 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1、 初始注册申请条件: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规定: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2、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3年)后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3、 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4、 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规定申请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前提:须在同一单位内申请注册。PS:以上注册需提交的材料见书P2P3,其间只有变更注册需要提交执业印章例题:1、 以下建造师注册手续中应当提交执业印章的是( C )。A、初始注册 B、延续注册 C、变更注册 D、增项注册2、 工程师李某经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工作单位变动,通过新聘用单位进行的注册属于( A )。A、初始注册 B、延续注册 C、变更注册 D、增项注册3、 工程师肖某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因故没能在3年内申请注册,3年后必须( B )方可申请初始注册。A、重新取得执业资格 B、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C、提供新的业绩证明 D、符合继续执业的条件4、 注册建造师延续执业,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B )年。A、2 B、3 C、4 D、55、 注册建造师卫某2006年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2007年1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更注册,变更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 A )年内有效。A、2 B、3 C、4 D、5解题: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由于已经办理过延续注册,并且已经过了一年,总有效期3年减去一年还有二年,所以选A答案。6、(多选题)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B、D、E )A、 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B、 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C、 填写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注意:这是注册时提交的资料)D、 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E、 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行(二)不予注册 重点:见本笔记本P 对比表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 申请在2个或2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出发尚未完毕的;5、 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6、 因第5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3年的;7、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 申请人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 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PS:记忆方法:关键词关系 例:因执业活动 受刑罚 执行完 不满5年其他原因 受刑罚 执行完 不满3年 不予注册吊销注册证书 不满2年注册之日前3年 发生质量 安全事故(三)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1、聘用单位破产的;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这些情行都将被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6、年龄超过65周岁的;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四)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又称:注销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消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1、 规定的印章失效的情形发生:既(三)的8个情形2、 依法被撤销注册的;3、 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4、 受到刑事处罚的;5、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例题:1、 某2007年取得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008年赵某所在单位因违法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对赵某作出( D )的决定。A、不予注册 B、撤消注册 C、吊销注册 D、注销注册2、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罚处罚的人员,处罚完毕满( D )年,才能申请建造师注册。A、2 B、3 C、4 D、5考点:受刑罚处罚的二个年限,一是因执业受刑罚满5年;其它原因受刑罚则是满3年3、 注册建造师王某2006年3月1日,因违规被吊销注册证书,正常情况下他只能在( B )后再申请注册。A、2007年3月1日 B、2008年3月1日 C、2009年3月1日 D、2011年3月1日考点:吊销注册证书后的申请年限为2年。4、 赵某于2006年9月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但他在2004年3月担任项目经理时所负责的工程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他只有在( A )后才能申请注册。A、2007年3月 B、2007年9月 C、2009年3月 D、2009年9月二、执业管理1、 执业范围原则性规定: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在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具体规定: 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2、 注册建造师的权利与义务:(书P4-P5阅读了解即可)权利与义务中都有的一条是:接受继续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有关练习题:1、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 D )资质的企业。A、特级 B、一级 C、甲级 D、建设工程服务2、 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A、 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二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B、 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咨询。C、 经受聘单位同意,临时出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D、 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第二职业。3、 注册建造师有权( D )。A、 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B、 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C、 允许信得过的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D、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4、建造师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相关工作连续二年以上的,应( D )注册。A、中止 B、变更 C、重新 D、注销4、 吴某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可以受聘到建设工程( A、B、C、D)单位。A、勘察 B、设计 C、施工监理 D、招标代理 E、材料供应注意:材料供应不属于建设工程单位,所以E答案是错的。6、(多选题)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B、C、D )。A、 担任工商管理工作。 B、 担任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C、 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D、 法律、建设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E、 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规定的其他业务。7、(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A、B、D )是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A、 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B、 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C、 在执业范围外从事相关的执业活动。(不允许)D、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E、 介入与自己有厉害关系的商务。(不允许)8、(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A、B、D )是注册建造师享有的义务。A、 遵守法律、规范和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B、 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章。C、 能力较强者应担任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负责人。(不允许)D、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及他人的商业秘密。E、 对本人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这条是权利)PS:多选题的计分是每选对一个给0.5分,选错全部没分,所以当已经有把握选对了二个,第三和第四个答案宁可放弃,除非你有全部把握。多选题一般一题是二分。当选了一个答案,第二个没把握也要赌一下,选你最有把握的一个,以0.5赌2分还是合算的。言之,在有把握选对了二个答案时,其他的答案可以放弃的,失分不会多的。9、王某于2006年11月通过建造师资格考试,2007年6月1日进行了注册,并取得注册证书。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B、D、E )。A、 王某须在3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题中已经说明进行了注册,所以这句话是对,但是不适用本题答案)B、 王某申请延续注册时应提交原注册证书。C、 2007年11月王某变更到另一家企业,则变更注册后的注册有效期为3年。(错:变更后的有效期延续原注册有效期)D、 王某的初始注册有效期至2010年5月31日。E、 因增加执业专业,王某申请增项注册。10、在下列个项中,不予注册的情形包括( A、D、E )。A、 甲某曾于1年前因犯罪被判处管制2年。(执行中)B、 乙某5年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执行已完)C、 丙某今年已经63周岁。(未到65周岁)D、 丁某去年担任项目负责人其间,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E、 戊某因事故中受伤,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2、 下列关于各位建造师的表述,属于应收回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有( A、B、E )。A、 赵某年龄已经满65周岁。B、 钱某所注册施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C、 孙某曾于10年前受过刑事处罚。D、 李某申请在二个以上施工企业注册执业。(这一条是不予注册的条款)E、 周某在事故中死亡。三、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这一项规定将被取消估计不会考)只要记:共14个专业的工程规模标准四、监督管理1、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检查中不得:暂扣、收缴、吊销注册证书) 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2、 管理措施之撤销注册(书P6重点理解)重点记忆: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查处地:违法行为发生地。 谁发证,谁撤销。撤销的其他情形(书P6)(注:都是非正常渠道获得注册证书的情况)练习题:1、 何某受聘于上海闵行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9月在上海获得建造师证书;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其间,串通监理降低工程质量。何某所在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 D )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何某查处。A、闵行区 B、奉贤区 C、上海市 D、南通市要点:案发地 查处地2、(多选题)经注册的建造师因( A、E ),将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A、 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B、 工地管理混乱,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C、 变更执业单位。D、 工作需要,同时在本公司承包的2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E、 受贿行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注意:D项是禁止行为,但不属于吊销注册的情形。3、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执行监督中,发现建造师丁某在执业活动中涉嫌违法违规。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权采取的措施包括:( A )。A、 吊销丁某的执业证书。(违反了谁发证吊销)B、 要求丁某所在单位提供丁某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属正确行为)C、 要求丁某就其签署的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回答。(属正确行为)D、 将丁某的违法违规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丁某的注册机关。(属正确行为)4、 刘某2007年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008年刘某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开始在新单位上班,则( D )。A、 刘某应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同时由新单位重新提出注册申请。B、 刘某原来单位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新单位提出新注册申请。C、 刘某因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同时执业印章继续有效。D、 刘某因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同时执业印章失效。 难点:不予注册、吊销注册、撤消注册、注销注册的区别与适用情形。不予注册撤消注册注销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注册人员滥用职权准予注册的1、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的2、申请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注册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2、已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3、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3、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3、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4、受到刑事处罚执行中(注意不同起因的年限不同)4、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获得注册的4、年龄超过65周岁5、被吊销证书未满2年5、其他5、撤消注册的6、前3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6、吊销注册证书的7、聘用单位不符合要求7、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的8、年龄超过65周岁8、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9、其他PS:以上都是不正当手段取得所以要撤消改正错误的发放9、其他第二节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一、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 法律体系包括法律部门宪法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低层次的法律。 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民法: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主要有:1、民法通则2、单行民事法律:合同法、担保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注: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商法虽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但民法的许多概念,规则和原则也通用于商法。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书P7 刑法: 书P8诉讼法: 书P8有关习题1、法律体系是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 A )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A、法律部门 B、法律形式 C、法律等级 D、法律规范2、下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属于民法的是( C )。A、建筑法 B、环境保护法 C、合同法 D、安全生产法(经济法) (环境保护法) (民法 ) (社会保障法)3、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 B )的法律,包括安全法、消防法等。A、社会治安 B、社会福利 C、社会秩序 D、社会环境4、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 C )和其他公害的法律。A、社会治安 B、社会福利 C、防治污染 D、社会环境5、(多选题)我国的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以及( C、D、E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D、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E、刑法与诉讼法二、法的形式PS:掌握法的纵向和横向效力1、法的纵向效力: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2、法的横向效力: 新法优先于旧法 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 不溯及既往原则(溯:回溯、追溯,逆的意思)3、法的制定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有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律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与法律解释有根本的不同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合称“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合称“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省、较大市政府PS: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制定机关裁决。例题:1、法律效力等级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关键,下述法律效力排序正确的是( D )。A、 国际条约宪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B、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C、 行政法规部门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D、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法规2、行政规章是由( D )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A、地方人民政府 B、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C、国务院 D、国家行政机关3、地方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常委会,在其( B )规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A、管辖范围内 B、法定权限内 C、行政区划内 D、辖区内4、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为( D )。A、 部门规章高于地方政府规章B、 部门规章低于地方政府规章C、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D、 二者不可比PS:这题,我也弄不明白5、下列关于法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C )。A、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一般不溯及既往。B、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C、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一般规定。D、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6、(多选题)建设法规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以下属于建设法规形式的有( A、B、C )。A、 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建筑市场管理条理。(地方性法规)B、 建设部发布的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部门规章)C、 某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地方政府规章)D、 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公办学校全部向外来工子女开放,不收取任何赞助费用。E、 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PS:要点:通知不是法规的形式第三节民法一、民事法律关系什么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受到法律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是指由于出现了某些法律事实,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得以发生、变化或消灭。民法:(书P7)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财产所有关系(如:所有权)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民事法律关系 人格关系(如:姓名、名称、名誉等)人身关系身份关系(如:收养、监护等)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一就不构成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1、自然人: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种。PS:注意: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取决于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民事权利一般权利能力出生死亡(如:继承)特殊权利能力如:婚姻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注:法人法人代表 法人不是平时讲的意义上的“人” “能独立承担责任”是法人不同与其他非法人组织的核心特征。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i. 依法成立;ii.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iii.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iv.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特征: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责任法人也具有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其行为总是有限的。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法人的行为能力始于法人的成立而终于法人的撤销。3、其他组织(又称非法人组织):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如:合伙制的企业、分公司(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法律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了解: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财:一般指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券物: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客观实体。 法律意义上的“物”应具备的条件:人可以控制、有经济价值行为: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义务人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要求结果。 这种结果表现为二种:i. 物化的结果 (房屋、道路、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ii. 非物化的结果(如: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智慧成果:是指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 例如:文学作品智力成果属于非物质财富,也称精神产品(三)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分为: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民事权利之: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概念(有助于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民事权利概念例支配权对权利标地的直接支配而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请求权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形成权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撤消权、解除权、追认权抗辩权依法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PS:总结自然人主体 法人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客体民事权利内容民事义务法律关系客体体现出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法律关系内容决定着法律关系的性质。习题:1、 以下不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D)。A、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属于自然人) B、无国籍的人(属于自然人)C、税务局 (属于法人) D、董事会(既不是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PS:这题比较刁钻,大概记住答案吧2、 决定民事法律关系性质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 C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要素3、 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 A )关系。A、权利和义务 B、合法 C、合同 D、财产4、 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 C )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人要求的结果,这种结果表现为物化结果和非物化结果。A、行为人 B、能力人 C、义务人 D、权利人5、(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关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 A、B、D )。A、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B、行为内容合法; C、行为人合法;D、行为形式合法; E、行为执行合法;6、以下关于民事权利和义务表述正确的是( D )。A、 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权进行各种活动;B、 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 C、 权利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 D、 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对应的;7、 以下( B )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A、在建工程; B、抗辩权(属于民事权利) C、侵权行为; D、商业秘密;8、(多选题)甲建筑公司承接由乙房地产公司的5栋住宅楼的施工业务,甲与乙签定了工程承包合同。随即甲建筑公司向丙设备租赁公司租用钢管10吨,挖掘机一台,并签定了租赁合同。在以上的工程承包合同及租赁合同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B、D、E )。A、 5幢住宅楼的销售权;(既不是合同范围内,此外权也不属于客体的种类) B、 建造住宅楼的施工行为;(行为) C、 10吨钢管所有权; (所有权不是客体,如果答案改为“10吨钢管”,就是“物”属于客体的种类之一,就要选进答案) D、 10吨钢管的使用权;(行为)E、 挖掘机的使用权;(行为)9、下列( D )不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物”。A、国有土地; B、水流; C、矿藏; D、太阳(人不能控制、无价)10、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 D )。A、概念; B、客体; C、结果 D、内容(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构成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如果发生变化,就会导致这个特定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所以,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变更主体数目发生变化主体改变(又称合同转让)客体变更客体范围变更客体性质的变更内容变更权利增加权利减少(五)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1、自然终止。(目的达到)法律关系的终止分为 2、协议终止(目的没有实现,双方共同行使解除权)3、违约终止(单方行使解除,目的没有实现)主体一方违约 发生不可抗力:不承担违约责任。习题:1、甲公司决定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进口钢材,签定合同前,甲得知乙新到一批采用新技术生产的进口钢材,于是决定改购买这批新品种的钢材。甲乙之间法律关系的变化属于( B )。A、主体变更; B、客体变更; C、权利变更; D、义务变更2、当事人一方破产导致的民事法律关系终止称为( D )A、自然终止; B、破产终止; C、协议终止; D、违约终止PS:关于法律事实i. 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均属于法律事实;ii. 法律关系的产生需要有法律事实的出现,法律事实变更、终止同样需要有法律事实出现。二、民事法律关系行为的成立要件(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二)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1、 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2、 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 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如果改为“完全的”则是错误的说法2、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如果改为“一致”则是错误的说法3、 行为内容合法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 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 行为形式合法习题:1、 民事活动中,当事人意思表达真实是指行为人( D )。A、言行要有法律根据; B、作出承诺; C、语言规范; 8、 是指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2、 一下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是( A )。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是相应的)B、 行为人意思表达真实;C、 行为内容合法,并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D、 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 以下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A、 招标人甲以侵权为由追究投标人的串通投标行为。B、 建设单位乙依法进行报建登记(不属于设立民事权利于义务的行为)C、 分包商丙与施工队长张某订立内部承包协议(违法行为)D、 丁某与女友相约去看电影(属于事实行为)4、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作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B )。A、 某施工企业被迫与工程所在地的一家劳务公司订立一份高于市场价的砂子运输合同。B、 某施工单位委托一工程咨询公司负责项目的索赔服务。C、 为了谋取中标,某施工单位与一开发企业订立一份合作开发合同。D、 某分包单位在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再次分包。5、 根据合同法第27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 D )法律行为。A、民事; B、合同; C、非要式; D、要式6、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行为人进行( B )的形式。A、法律表示; B、意思表示; C、规范表示; D、行为表示PS: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行为7、(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D、E )。A、 某建筑企业与建设单位签定施工合同;B、 税务机关征收营业税;C、 某总承包单位将主体结构分包给某施工企业;D、 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内容;E、 甲施工单位与乙施工单位达成联合投标协议;概念重复记忆: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所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行为的自愿特征:第一、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某项民事活动,是否从事某种民事行为,是否设立、变更、终止某一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民事主体作为民事行为的当事人,有权依法充分自由地表达其真实意愿,以实现其民事行为的目的。 第三、民事主体之间在从事民事行为时应当相互协商,彼此就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达成一致的协议。第四、民事主体依法自由从事民事行为,不受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不法干预。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应当把握三点:第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由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构成。民事权利,是指民法所确认的民事主体享有某种民事利益的可能性。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使相对的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的必要性。第二、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直接相互对应的。在任何一个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都需要另一方民事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第三、民事权利表现为法律保障其实现的性质,民事义务体现为法律强制其履行的特性。重点:应特别注意民事行为、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区别。1、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内在要素的行为;2、事实行为属于构成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行为。4、民事行为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这条书上没讲,给大家参考坚强书本的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征:1. 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 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3. 应是合法行为。三、代理制度(一)代理的含义PS:代理是一种事实行为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基本结构: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指被代理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内部授权委托或法律规定代理人外部行为第三人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二者缺一不可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二)代理的种类i.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ii. 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不需指定过程)iii.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所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需要指定过程)(和都属于法定代理)PS: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关键区别是依据不同。(三)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1、当授权不明确时,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又称:有权代理)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没有代理权2、无权代理 超越代理权 的责任承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1) 经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2) 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3)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2、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1) 对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 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4、 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转托的,代理人对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紧急情况除外。(四)代理终止1、 委托代理的终止: 代理事务完成; 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 注意:这里没有被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2、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取消指定; 监护关系消灭;相关习题: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 B )。A、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属于委托代理终止)B、 被代理人死亡(属于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C、 代理人辞去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终止)D、 代理人死亡(属于委托或指定代理终止)2、 以下不属于无权代理的是( A、B、C )。A、 没有代理权进行活动;B、 超越代理权进行活动;C、 代理权终止后进行活动;D、 滥用代理权进行活动;(部分有权代理,部分无权代理)E、 代理权限约定不明确;(属于有权代理)3、 法定代理主要是为了维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设计的,法定代理属于全权代理,法定代理人原则上应代理被代理的有关( D )方面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和其他允许代理的行为。A、生意; B、财产; C、合同; D、责权4、 以下构成代理关系的是( A )。A、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 B、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C、总包与分包 D、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注意:本题是从题意上选择A,但是他们之间不一定构成代理关系。5、 由于不具备编写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甲房地产公司依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与乙招标代理公司签定了一份合同,由乙公司负责公开招标工作,请问:甲、乙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属于( C )。A、法定代理; B、指定代理 C、委托代理 D、无权代理四、财产权制度1、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体财产权制度财产权体系包括: 2、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体财产权制度3、以债权、继承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制度重点:债权、物权和知识产权关于债权:(一)债的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PS:债是请求他人为一定给付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给付有二个含义1、作为;2、不作为(二)债的发生根据:是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这个法律事实就称为债权)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1、 合同:合同是引起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债权权利(要回来)债务义务(给出去)2、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因侵权而产生的债,又称为“致人损害之债”3、 不但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但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注意:没有赔偿义务)4、 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5、 债的其他发生根据:遗赠、抚养、发现埋藏物等。(三)债的消灭(考试重点)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既存的债务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1、 债因履行而消灭:(自然终止)债权人的利益得一实现;2、 债因抵消而消灭:(1)必须是对等债务需符合的条件: ( 2)必须是同一类的给付之债;(3)同类的对等之债都已到履行限期;3、 债因提存而消灭:提存的含义: 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 债权人下落不明; 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而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以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提存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方法。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债权人仍不领取提存标的物,应当归国库所有。4、 因混同而消灭:混同,是指一具体的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5、 因免除而消灭: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6、 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仅指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因为人身关系是不可继承和转让的)相关习题:1、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中,承包人有请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而发包人则因相应地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这些都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都是( D )的关系。A、债权; B、权; C、责权; D、债提示:债权:只包含权利;债:有二个含义,一是债权,二是债务。2、张某原是甲建筑公司的采购员,辞职后与王某合办一家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张某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长期负责甲公司大客户丙公司签了3000吨钢材购销合同,丙公司对张某辞职并不知情,则对该合同承担付款义务的应该是( A )。A、甲建筑公司; B、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C、张某; D、张某、王某与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PS:(1)这题的债是因合同而产生的,合同的双方是甲建筑公司和丙公司,张在中间是表代理行为,承担付款义务的是甲建筑公司,这个法律关系履行结束后,甲公司可以向张某起诉,追回公司的损失。(2)张某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获得的利益。下列情况能发生不当得利的是( D )。A、施工单位向工人支付工资; B、施工单位为工人办理社会保险C、施工单位为工人发放降温费; D、施工单位计算错误多给张某三天工钱。3、 承包商有责任在没有竣工验收之前保护好工程,这是基于( A )之债。A、合同;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不当得利4、(多选题)下列行为中,一般不能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A )。A、乙建设单位向若干施工企业发出招标公告;B、某企业在银行取款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多支付其2万元;C、 施工企业塔式起重机倒塌将附近一超市砸毁;D、 设单位将施工企业遗留的施工设备代为保管。关于物权:(一) 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通常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二) 物权的种类:自物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例: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 (占有、使用、收益) 地役权居住权 他物权抵押权(不动产、动产)(不转移占有)担保物权 质押权(动产、财产权利)(转移占有)留置权(动产)(转移占有)(三)物权的保护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1、 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2、 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失赔偿。3、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或者恢复原状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4、 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5、 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6、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PS:物权的保护法中不存在“违约赔偿”,因无“约”可违。对物权的侵权构成的是侵权责任。物权确权只能向法院请求。相关习题:1、(多选题)某承包商为了获得银行的贷款,将自己在建的房屋进行了抵押。银行对房屋的这种物权属于( A、C )。A、他物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地役权; E、自物权5、 民法上所谓的他物权是指( B )。A、他人所享有的物权; B、在他人的所有物上享有的物权;C、某些特定物上的物权; D、没有所有人的物权;6、 我过民法通则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 D )。A、所有权; B、担保物权; C、限制物权; D、用益物权;7、 购房者购买未竣工的房屋所获得的权利在本质上属于( A )。A、债权; B、物权; C、所有权; D、使用权关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人身性)2、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知识产权4项特征: 3、地域性 4、时间性依法成立的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过法定保护期后,该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下载 > CAD图纸下载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