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药公司质量管理方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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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现代中药公司质量管理方案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 项目简介4二、 产业环境分析8三、 总体思路9四、 必要性分析12五、 抽样检验的基本术语13六、 计数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19七、 质量检验的目的24八、 质量检验的含义26九、 产品质量申诉与仲裁31十、 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32十一、 产品质量监督法规35十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3十三、 质量监督的概念45十四、 质量监督的特征49十五、 质量改进的一般步骤56十六、 质量改进的PDCA循环法58十七、 六西格玛管理的特点64十八、 六西格玛管理的实施68十九、 公司简介72二十、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73劳动定员一览表74二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75二十二、 项目风险对策78二十三、 发展规划分析79一、 项目简介(一)项目单位项目单位:xx投资管理公司(二)项目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占地面积约52.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4667.00(折合约52.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69070.51。其中:主体工程47785.57,仓储工程11501.7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5283.11,公共工程4500.05。(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投资管理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12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五)项目提出的理由1、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2、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我市瞄准国际先进水平,促进产业从集聚化向集群化发展跃升,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从稳定性向现代化提升,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加快形成“链式整合、集群带动、协同发展”新格局。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分行业做好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强化建链、强链、补链、延链,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培育一批控制力和根植性强的生态主导型企业、“链主”企业,打造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六)建设投资估算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4113.5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621.2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22%;建设期利息195.0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1%;流动资金5297.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97%。2、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8621.23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15837.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73.93万元,预备费509.68万元。(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490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39387.96万元,纳税总额4633.40万元,净利润7024.87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1.67%,财务净现值8921.76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5.58年。2、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34667.00约52.00亩1.1总建筑面积69070.51容积率1.991.2基底面积21146.87建筑系数61.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37.962总投资万元24113.582.1建设投资万元18621.232.1.1工程费用万元15837.62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2273.932.1.3预备费万元509.682.2建设期利息万元195.092.3流动资金万元5297.263资金筹措万元24113.583.1自筹资金万元16150.563.2银行贷款万元7963.024营业收入万元490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39387.966利润总额万元9366.497净利润万元7024.878所得税万元2341.629增值税万元2046.2310税金及附加万元245.5511纳税总额万元4633.4012工业增加值万元15647.3513盈亏平衡点万元19004.50产值14回收期年5.58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1.67%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8921.76所得税后二、 产业环境分析兰州,简称兰或皋,古称金城,是甘肃省省会,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兰州地处中国西北地区、甘肃省中部,位于中国大陆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是中国大西北铁路、公路、航空的综合交通枢纽,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也是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五大中心城市之一,西部重要的区域商贸中心和现代物流基地,享有丝路重镇、黄河明珠、西部夏宫、水车之都、瓜果名城等美誉。兰州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早在5000年前人类就在这里繁衍生息;西汉设立县治,取金城汤池之意而称金城;隋初改置兰州总管府,始称兰州;自汉至唐、宋时期,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出现了丝绸西去、天马东来的盛况,兰州逐渐成为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要道和商埠重镇,联系西域少数民族的重要都会和纽带,是黄河文化、丝路文化、中原文化与西域文化的重要交汇地。2012年8月28日,国务院批复设立西北地区第一个、中国第五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把建设兰州新区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并于2020年将兰州发展为西北地区现代化大都市。三、 总体思路1.战略定位。“十四五”时期,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华南地区经济中心,广州应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基于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数字对产业发展的赋能作用,全力促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数产融合的全球标杆城市”总体战略定位。世界领先的数字经济引领型产业高地。积极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强化数字经济核心引领作用,率先探索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携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共建若干世界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建设成为世界领先的数字经济引领型产业高地。全国重要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贯彻落实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战略试点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培育一批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力强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打造“两城两都两高地”,筑牢先进制造业基础,以服务型制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构建产业发展生态链,形成质效显著、创新活跃、竞争有力的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典范。2.发展思路。“十四五”时期,广州应以多维融合为主要思路,坚持“5686”工作推进体系,坚持筑牢实体经济根基,推动制造业比重稳步上升,构建现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体系,塑造集约高品质产业新空间,实施深度融合的任务工程,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高水平打造数产融合的全球标杆城市、先进制造业强市。着重推动制造业比重稳步上升,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能力,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中央明确要求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加快数字化发展。国际经验表明,主要发达国家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波动下降后基本稳定在20%30%。“十四五”时期,广州应注重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动制造业比重稳步上升,提高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更好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全力建设“一树五枝”现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体系。“一树”代表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五枝”代表五大支柱产业。坚定不移落实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实施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战略引擎工程,聚力发展五大支柱产业,结合产业根植性和两业融合优势,转型发展五大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五大制造服务业融合赋能水平,大力建设“两城两都两高地”,加快形成数字经济引领的现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全国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聚力打造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两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全力建设绿色石化、现代高端装备、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等超千亿级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纺织服装、美妆日化、食品饮料等百亿级产业集群,形成“万千百”产业集群梯队格局。大力实施深度融合的“八大提质工程”。坚持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实施数字经济、产业链群、技术创新、主体壮大、湾区协同、三品战略、绿色低碳、营商环境“八大提质工程”,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向高端、智能、服务、绿色方向发展。以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以源头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以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以绿色改造升级推动产业与生态融合,以质量品牌提档升级带动工业整体高质量发展,明确规划实施的具体任务和行动计划,提高规划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聚力塑造“一核引领、一廊贯通、三区五极、多园支撑”空间新格局。围绕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打造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核心区,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贯通全市重要产业平台节点,以广州开发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大国家级开发区为引擎,以花都、番禺、从化三个省级开发区和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白云区民营科技园为区域发展极点,加强其他产业园区及村级工业园等的支撑作用,塑造“一核引领、一廊贯通、三区五极、多园支撑”空间新格局。维护产业发展空间底线,加强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和产业导入,构建全生命周期产业用地监管机制。以城市产业空间革新为抓手,通过增量集约利用和存量提质增效,优化工业用地布局,提升工业用地和园区产出效率,保障土地要素和产业载体供给,积累工业发展后劲。四、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五、 抽样检验的基本术语1、抽样检验的概念所谓抽样检验是指从批量为N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部分单位产品组成样本,然后对样本中的所有单位产品按产品质量特性逐个进行检验,根据样本的检验结果判断产品批合格与否的过程。如果样本中所含不合格品数不大于抽样方案预先最低规定数,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即为合格批,予以接收;反之,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予以拒收。简言之,按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一批或一个过程中抽取少量个体进行检验称为抽样检验。计数抽样检验方案是以数理统计原理为基础,适当兼顾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风险损失的抽样方案,具有科学的依据,并提供一定的可靠保证。抽样检验适用范围:检验项目较多时;希望检验费用较少时;生产批量大、产品质量比较稳定的情况;不易划分单位产品的连续产品,例如,钢水、粉状产品等;带有破坏性检验项目的产品;生产效率高、检验时间长的产品;有少数产品不合格不会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由于抽验的检验量少,因而检验费用低,较为经济,而且该方法所需人员较少,管理也不复杂,有利于集中精力,抓好关键质量。由于是逐批判定,对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可能是成批拒收,这样能够起到刺激供货方加强管理的作用。但抽样检验也存在着如下的缺点:经抽验合格的产品批量中,可能混杂一定数量的不合格品;抽验存在着错判的风险,不过风险大小可根据需要加以控制;另外,抽验前要设计方案,增加计划工作或文件编制工作量;抽验所得的检测数据比全检少。2、基本术语(1)单位产品和样本大小n。为了实施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称为单位产品。单位产品就是要进行检验的基本产品单位,单位产品的划分有随意性,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如果按自然划分,如一批灯泡中的每个灯泡称为一个单位产品、一台电视机、一双鞋、一个发电机组等。而有的单位产品不可自然划分,如铁水、布等,必须人为规定出其单位,如一米布、一匹布等。样本是指从群体中随机抽取部分的单位体,样本大小用n表示,抽样检查的样本100%检验。(2)交验批和批质量。交验批是提供检验的一批产品,交验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量,称为批量,用N表示。无论是企业内部的产品检验还是使用方的购入验,抑或是成品的出货检验,所采取的批量大小都要因时因地而异。当从成品,或半成品,或零部件中抽取一部分样本加以测定分析时,绝不是仅仅为获取样本本身的情报或状况,而是要从样本的检验结果推断群体(或该批量,或该工程)的状态,以便对群体采取措施。由于质量特性值的属性不同,评价交验批质量水平的方法也有所不同。例如:*批中所有单位产品的某个特征的平均值,如一批灯泡的平均使用寿命;*批中每个(或每百个等)单位产品的平均疵点数(或缺陷数等);*批中不合格的单位产品所占的比例(即不合格品率)。(3)合格判定数Ac和不合格判定数Re,合格判定数Ac。在抽样方案中,预先规定的判定批产品合格的样本中最大允许不合格数,通常记作Ac或C。也称为接收数。不合格判定数Re。在抽样方案中,预先规定的判定批产品不合格的样本中最小允许不合格数,通常记为Re。也称为拒收数。(4)合格质量水平(AQL)和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合格质量水平(AQL)也称可接收质量水平或可接收的质量界限,在抽样检查中,认为可以接收的连续提交检查批的过程平均上限值,称为合格质量水平。而过程平均是指一系列初次提交检查批的平均质量,它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具体数值由产需双方协商确定,一般由AQL.符号表示。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是指在抽样检查中,认为不可接收的批质量下限值。(5)抽样检验方案。抽样检验方案是在抽样检验时,合理确定样本量大小和有关接收准则(判定数组)的一组规则。3、抽样方案的分类(1)按照质量特性值的性质分类。按照质量特性值的性质,抽验方案可分为计数抽验方案和计量抽验方案两类。计数抽验方案是指根据规定的要求,用计数方法衡量产品质量特性,把样品中的单位产品仅区分为合格品或不合格品(计件),或计算单位产品的缺陷数(计点),根据测定结果与判定标准比较,最后对其制订接收或拒收的抽验方案。由于计数抽验仅仅把产品区分为合格与否,它具有手续简便、费用节省、且无须预定分布规律等优点。计量抽验方案是指对样本中的单位产品质量特性进行直接定量计测,并用计量值作为批判定标准的抽验方案。这类方案具有信息多,判定明确等特点。一般更适用于质量特性较关键的产品检验。对成批成品抽验,常采用计数抽验方法;对于那些需作破坏性检验及检验费用极大的项目,一般采用计量抽验方法。(2)按抽样方案制订原理分类,按抽样方案制订原理,抽样方案可分为标准型抽样方案、挑选型抽样方案和调整型抽样方案。标准型抽样方案是指能同时满足生产方和使用方双方要求,适用于孤立批的检验。挑选型抽样方案是指对被判为不合格的批进行全数检验,将其中的不合格品换成合格品后再出厂。这种抽样方案适用于不能选择供货单位时的收货检验、工序间的半成品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如果不合格批可以废弃、退货或降价接收,不宜应用这种抽样方案。此外,破坏性检验也不能应用该方案。调整型抽样方案是指根据产品质量的好坏来随时调整检验的宽严程度。在产品质量正常时,采用正常抽检方案;当产品质量变坏或生产不稳定时,采用加严抽检方案,以保证产品质量;当产品质量有所提高时,则换用放宽抽检方案,以鼓励供货者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检验费用。在连续购进同一供货者的产品时,如果选用这种抽样方案,可以得到较好的结果。(3)计数抽样方案。根据只有在检验批中最大交验批限度地进行抽样作出批合格与否的判定这一准则,抽样方案可分成一次、二次与多次抽样等类型。一次抽样是一种最基本和最简单的抽样检查方法,它从总体N中抽取n个样品进行检验,根据n中的不合格品数d和预先规定的允许不合格品数Ac对比,从而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二次抽样是指最多从批中抽取两个样本,最终对批作出接收与否判定的一种抽样方式。此类型须根据第一个样本提供的信息,对第一个样本检验后,可能有三种结果:接收、拒收及继续抽样。若得出“继续抽样”的结论,抽取第二个样本进行检验,最终作出接收还是拒收的判断。多次抽样是一种允许抽取两个以上具有同等大小样本,最终才能进行批产品作业接收与否判定的一种抽样方式。因此,通常采用一次或二次抽样方案。4、抽样检验的特点无论哪种抽样方法,它们都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的特点。(1)批合格不等于批中每个产品都合格,批不合格也不等于批中每个产品都不合格。(2)抽样检查只是保证产品整体的质量,而不是保证每个产品的质量。(3)在抽样检查中,可能出现两类风险和。一种是把合格批误判为不合格批,这对生产方是不利的,称为第类风险或生产方风险,以表示,一般值控制在1%、5%或10%。另一种是把不合格批误判为合格批,对使用方产生不利,称为第类风险或消费者风险,以表示,一般值控制在5%或10%。六、 计数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1、接收概率与接收概率曲线把具有给定质量水平的交检批判为接收的概率,称为接收概率L(P),当用一个确定的抽检方案对产品批进行检查时,产品批被接收的概率是随产品批的批不合格品率P变化而变化的,它们之间的函数关系可以用一条曲线来表示,这条曲线称为接收概率曲线接收概念L.(P)与不合格率P在坐标系中的图像。(1)接收概率。接收概率是用给定的抽样方案验收某交检批,结果为接收的概率。当抽样方案不变时,对于不同质量水平的批接收的概率不同。(2)接收概率与抽样特性曲线。在实际工作中,每一个交验批的不合格品率不仅是未知的,而且是变化的。对于一定的抽样方案(N,n,Ac)来说,每一个不同的P值都对应着唯一的接收概率L(P)。当P值连续变化时,特定抽样方案的接收概率随P值的L(P)变化规律称为抽样特性。2、抽样方案的风险与抽样方案的确定(1)抽样方案的风险。抽样检验是通过样本去推断总体,这样就难免出现判断错误。常见的错误有两类:第一类错误判断是将合格批作为不合格批而拒收,对生产商不利;第二类错误判断是将不合格批作为合格批而接收,对使用者不利。因此,对于给定的抽样方案(n/Ac),当批质量水平P为某一指定的可接收值(如P0)时的拒收概率叫做生产方风险;对于给定的抽样方案(n/Ac).当批质量水平P为某一指定的不可接收值(如P1)时的接收概率叫作使用方风险序。显然,对于生产者而言,希望较小些;对于使用者来说,则希望越小越好。在选择抽样方案时,应选择一条合理的OC曲线,使两种风险尽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保护双方的经济利益。(2)抽样方案的确定。为了使抽样方案既能满足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又能经济合理地降低成本,就必须使生产者的风险和使用者的风险都尽可能小。为此,首先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P0、P1、四个参数,然后求解下列联立方程就可求得样本含量n和合格品判定数Ac。3、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方案制订与选择(1)标准型一次抽样方案制订和实行步骤。(2)标准型一次抽样方案制订原理,标准型抽样方案是在为了同时保障生产方和顾客利益,预先限制两类风险和的前提下制定的,也即要求确定接收上限P0和拒收下限P1。4、计数调整型抽样方案在计数抽样检验中,最为广泛应用的是调整型抽样检验。所谓调整型抽样检验,是指一组严宽程度不同的抽样方案及将它们联系起来的转移规则。当产品质量正常时,采用正常抽样方案进行检验;当产品质量下降或生产不稳定时,采用加严抽样方案进行检验。所以,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是根据产品质量变化情况,适当地根据转移规则对抽样方案的宽严程度进行调整,为使用方和生产方提供适当的保护,把抽样检验和质量变化联系在一起形成的一个动态过程。是根据供货者过去提供产品质量情况,调整检验的宽严程度,以促使供货者提供合格产品的一种抽样检验。因此,调整型抽样检验是由正常、加严、放宽和暂停四种不同程度的方案和一套转换规则组成的抽样体系。(1)计数调整型方案制订程序。(2)AQL的确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828.12003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标准中,提出了接收质量限(AcceptanceQualityLimit,AQL)的概念,取代了合格质量水平(AcceptableQualityLevel,AQL)。AQL是指生产方和使用方能够共同可接收的连续交验批的过程平均不合格品率的上限值,AQL不是针对某一批产品或某一个抽样方案的描述,而是生产方和使用方商定的过程平均的不合格品率的上限。(3)检查水平与样本大小字码。调整型抽样方案中,除了预定一个AQL外,还要选定一个检查水平。所谓检查水平是根据经过综合考虑所需抽检费用和一旦被拒收可能造成的损失而确定的样本大小。在AQL相同的条件下,如检查水平低,样本就小,检验费用也少。GB2828把检查水平由低到高分为7个等级:S1,S2,S3,S4,、;前四个为特殊检查水平,适用于军品检验或破坏性检验等检验。为了简化抽样方案表,可以预先将抽样样本大小n用一组字码表示,再通过字码和AQL查得抽样方案。由于样本大小是根据检查水平和批量确定的,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8282003专门制订了一个字码表。表中,每种字码代表一个样本大小。(4)转移规则。转移规则是指从一种检验状态转移到另一种检验状态的规定。调整型抽样方案是根据连续交验批的产品质量及时调整抽样方案的宽严,以控制质量波动,并刺激生产方主动、积极地不断改进质量。开始检验时,一般先从“正常检验”开始,在按一定的规则选择转移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8282003给出了4种检验状态及6个转移规则。正常转为加严。正常检验开始以后,一旦发现有一批被拒收,则从被拒收的这一批开始计算,如果连续5批或者不到5批,又有一批被拒收,则应立即从下批开始加严检验。加严转换为正常。当采用加严方案时,如果连续5批抽检合格,则转为正常抽检。如果连续5批或不到5批中又有一批被拒收,则从被拒收的下一批开始计算,如果连续5批被接收,就应立即转入正常检验。加严转换为暂停。当采用加严方案时,如果加严检验拒收的批数已累积到5批,就应立即停止进行的检验。暂停转换为加严,当采用暂停检验时,只有实施了改进,提高了质量,才能将暂停转换为加严。正常转为放宽。在进行正常检验时,如果被接收批的质量水平和生产过程能同时满足放宽检验的3个条件,就可以实施放宽检验。*当前的转移得分至少是30分。*生产稳定。*负责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放宽转为正常。在进行放宽检验时,当生产不稳定或者延迟,或者有一批初检被拒收,即使不出现上述情况,放宽检验的每一批初次检验都被接收了,但所有被接收的批的过程平均等于或者劣于AQL规定的水平,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出现了某些不稳定的因素或其他原因时,就应立即转入正常检验。七、 质量检验的目的1、质量检验的目的(1)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2)确定产品质量等级或产品缺陷的严重性程度,为质量改进提供依据。(3)了解生产工人贯彻标准和工艺的情况,督促和检查工艺纪律,监督工序质量。(4)收集质量数据,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计算,提供产品质量统计考核指标完成的情况,为质量改进和质量管理活动提供依据。(5)当供需双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实行仲裁检验,以判定质量责任。2、质量检验的重要意义(1)通过进货质量检验,企业可以获得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及外协件,这对保证企业产品质量特别重要。此外,通过进货检验还可以为企业的索赔提供依据。(2)通过过程检验不仅可以使工艺过程处于受控状态,而且还可以确保生产出合格的零部件。(3)通过最终检验可以确保向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不仅可以减少用户的索赔、换货等损失,而且可以得到用户的信赖,不断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3、质量检验的主要职责(1)按质量策划的结果(如质量计划、进货检验指导书、国家或行业标准等)实施检验;(2)做好记录并保存好检验结果;(3)做好产品状态的标识;(4)进行不合格品统计和控制;(5)异常信息反馈。总之,加强质量检验可以确保不合格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零部件不装配,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避免由于不合格品的使用给用户、企业和社会带来损失。另外,在质量成本中,检验成本往往占很大的份额,通过合理确定检验工作量,对降低质量成本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八、 质量检验的含义1、质量检验定义朱兰认为:“所谓检验,就是这样的业务活动,决定产品是否在下道工序使用时适合要求,或是在出厂检验场合,决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英国标准(BS)将“检验”定义为:“按使用要求来测量、检查、试验、计量或比较一个项目的一种或多种特性的过程。”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9000:2005)中,将检验定义为“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1)检验就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对产品而言,是指根据产品标准或检验规程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观察,适当时进行测量或试验,并把所得到的特性值和规定值作比较,判定出各个物品或成批产品合格与不合格的技术性检查活动。(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质量检验是要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通过物理的、化学的和其他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观察、试验、测量,取得证实产品质量的客观证据。因此,需要有适用的检测手段,包括各种计量检测器具、仪器仪表、试验设备,等等,并且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保持所需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质量检验的结果,要依据产品技术标准和相关的产品图样、过程(工艺)文件或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对比,确定每项质量特性是否合格,从而对单件产品、成批产品质量或过程质量状态进行判定。2、质量检验过程从质量检验的定义可以看出,质量检验的整个过程如下。(1)检验的准备。熟悉规定要求,选择检验方法,制定检验规范。首先要熟悉检验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质量特性和具体内容,确定测量的项目和量值。为此,有时需要将质量特性转化为可直接测量的物理量;有时则要采取间接测量方法,经换算后才能得到检验需要的量值。有时则需要有标准实物样品(样板)作为比较测量的依据。要确定检验方法,选择精密度、准确度适合检验要求的计量器具和测试、试验及理化分析用的仪器设备。确定测量、试验的条件,确定检验实物的数量,对批量产品还需要确定批的抽样方案。将确定的检验方法和方案用技术文件形式作出书面规定,制定规范化的检验规程(细则)、检验指导书,或绘成图表形式的检验流程卡、工序检验卡等。在检验的准备阶段,必要时要对检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确认能否适应检验工作的需要。(2)测量或试验。按已确定的检验方法和方案,对产品质量特性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观察、测量、试验,得到需要的量值和结果。测量和试验前后,检验人员要确认检验仪器设备和被检物品试样状态正常,保证测量和试验数据的正确、有效。(3)记录。对测量的条件、测量得到的量值和观察得到的技术状态用规范化的格式和要求予以记载或描述,作为客观的质量证据保存下来。质量检验记录是证实产品质量的证据因此数据要客观、真实,字迹要清晰、整齐,不能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质量检验记录不仅要记录检验数据,还要记录检验日期、班次,由检验人员签名,便于质量追溯,明确质量责任。(4)比较和判定。由专职人员将检验的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对照比较,确定每一项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从面判定被检验的产品是否合格。(5)确认和处置。检验有关人员对检验的记录和判定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对产品(单件或批)是否可以“接收”、“放行”作出处置。对合格品准予放行,并及时转入下一作业过程(工序)或准予入库、交付(销售、使用)。对不合格品,按其程度分别情况作出返修、返工、让步接收或报废处置。对批量产品,根据产品批质量情况和检验判定结果分别作出接收、拒收、复检处置。各个过程中把测量或试验的数据做好记录、整理、统计、计算和分析,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向领导和部门反馈质量信息,作为今后改进质量,提高质量制定措施的依据。3、质量检验比较与判断的依据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图样,制造工艺、技术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外购、外协件及有特殊要求的产品需根据订货合同中的规定及技术要求进行检验验收。质量标准是质量检验比较与判断的依据。不同水平的质量标准对同一批产品,可能作出不同的判断。实际上,质量检验的过程就是质量标准执行的过程。质量检验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类标准。(1)技术标准。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指为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对产品必须达到的某些或全部要求所制定的标准。通常,包括对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的技术准则,包括对产品结构、性能等质量方面的要求,以及对生产过程有关检验、试验、包装、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产品标准也是生产、检验、验收、使用中维护、合作贸易和质量仲裁的技术依据。基础标准。基础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具有通用性和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例如,在技术标准中,基础标准包括通用技术语言标准,即技术文件、图纸等所用的术语和符号等。也包括精度和互换性标准,例如,公差配合,还包括计量标准、环境条件标准和技术通则标准等。安全、卫生与环境标准。包括环境条件、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2)检验标准。检验标准主要包括检验指导书、检验卡、验收抽样标准等。例如,检验指导书的格式可以根据企业的产品类型和生产过程的复杂程度来制定。(3)管理标准。管理标准就是指企业为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完成质量计划和达到质量目标,企业员工共同遵守的准则。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质量手册和检验人员工作守则;检验工作流程中的规则和制度;检验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维护制度;有关工序控制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有关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有关质量检验的信息管理制度,等等。九、 产品质量申诉与仲裁产品质量申诉是由用户和消费者对产品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其法律依据为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它是由申诉人把有关产品质量问题交给有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并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一种行政调解方式。1998年3月12日国家技术监督局第51号局长令发布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具体规定了消费者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申诉、申诉处理、质量争议的调节等内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签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根据1999年4月1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4号局长令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对其实施有具体的要求。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以下简称“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十、 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由于食品安全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虽然我国在生产许可证目录里包括了加工食品和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但由于国家在2009年新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取消了食品免检制度,严格规范了食品企业的准入制度。1、组织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2、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3、申报程序(1)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规定的材料,如申请书、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场地平面图等。(2)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的资料和生产场所进行核查。(3)许可机关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如下处理: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生产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4)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根据生产许可检验的需要组织试产食品。(5)许可机关接到企业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申请企业在封样后七日内将样品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6)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进行检验,并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检验报告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附页中予以载明。4、监督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企业食品生产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十一、 产品质量监督法规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也有适用于专门产品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和适用于计量器具产品的计量法等。本节主要介绍常用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1、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我国质量领域第一部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并于1993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8日第九届人大第1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该决定于2000年9月1日起施行。(1)产品质量法颁布的意义。产品质量立法能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法律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根据产品质量实施奖惩措施,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认证制度等能显著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总体的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立法能明确产品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将追究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民事责任。产品质量立法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鼓励企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市场竞争,而假冒伪劣产品能够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在质量法中的罚则中详细规定了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措施及法律责任,对不法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2)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共分六章七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宗旨和法律的调整对象;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并确定其责任的依据;原则规定了我国产品监督管理的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主要规定了国家为了确保产品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措施,提出了两项管理制度:一项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另一项是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制度。同时还规定了消费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四章损害赔偿。主要规定了因产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的处理及渠道。第五章罚则。主要规范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当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时,对责任人员,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储运者及企业负责人、检验机构人员、执法人员乃至违法行为的包底纵容者,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军工产品的质量管理由中央军委及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办法,以及本法正式开始实施日期。详细内容请参考阅读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食品安全法民以食为天,在2009年前,我国关于食品的主要法律是食品卫生法,随着我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如“河北三鹿奶粉事件”、“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等,食品卫生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重视。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并同时废除了食品卫生法。(1)食品安全法颁布的意义。(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这是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立和保证风险评估体制的建立,使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有了更可靠的科学基础。食品安全法统一了食品安全标准。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既有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又有农业部制定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质量标准,还有各相关食品行业的标准。这些标准导致了政府对企业难以监管。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调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生产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对食品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控制,同时详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货索证索票义务。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监管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体制中的相互协调、衔接与配合。关于食品安全由国务院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组织,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四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说明立法的宗旨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这既包括食品的卫生要求,也包含食品的营养学要求。并明确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主要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这是基于世界上食品加工合成方法越来越复杂,添加剂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要建立这样的风险评估制度。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说明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规定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对企业环境、工艺、从业人员、原辅材料、质量记录、标签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该章还提出了食品召回制度。对原来的食品卫生法规定有较大改动。第五章食品检验。提出了对检验机构的要求,重点是废除了原来的免检制度,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第六章说明了对进出口食品的管理。第七章规定了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有关规定。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对食品行业的监督并不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九章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略)3、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1)药品管理法颁布的意义。药品管理立法能强化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对药品实施监督管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法律的手段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手段。药品管理立法能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药品管理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有关执法机关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药品监督抽查检验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使药品质量在总体上呈稳中有升的趋势。药品管理立法能维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内容中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方面各自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执法机关依法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依法规范药品广告,防止对用药者造成误导;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等,都是为了保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2)(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药品管理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六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总则中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宗旨、调整对象和药品管理的执法部门。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经营管理制度要求。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规定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许可要求及采购、调配、储藏要求。第五章药品管理。规定了药品研制、临床试验、生产要求及药品的进口要求。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规定了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要求。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规定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要求和对药品广告的发布和宣传要求。第八章药品监督。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第九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定义了“药品”、“辅料”等术语及不适用本法的豁免对象。十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由国务院第549号令中公布的,条例由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签署,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合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都做了具体的规定。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内容和特点它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做了法规上的要求,并对其事故处理方式和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主要特点如下。(1)强调安全第一。条例强调以预防为主,事先严格准入,强化政府监管和行政许可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2)企业负责。企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条例明确了企业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3)权责一致。条例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职责,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4)统一监管。履行WTO承诺,统一进口特种设备和国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制度.做到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监管规范、监管收费“四个统一”。对七大类特种设备实行统一立法、统一监管。(5)综合治理。特种设备安全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单靠一个部门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应当发挥全社会的力量,综合治理,严格监督。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等均有监督权、建议权、举报权。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产品范围根据条例第二条的内容,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的意义(1)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特种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把监察制度法制化已被社会广泛认可。(2)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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