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总论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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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1秋刑法总论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1. 下列犯罪中属于不作为犯罪的是( )A.非法拘禁罪B.遗弃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受贿罪参考答案:B2. 简述法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简述法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律现象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法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 首先,权利和义务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其次,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 再次,权利和义务通贯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法的运作以立法为起点,以执法、守法、司法、法制监督为主要环节。 最后,权利和义务全面地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权利、义务是法的价值得以实现的方式,正是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宣告与落实,统治阶级把自己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变为国家和法的价值取向和选择,并借助于国家权威和法律程序而实现。 正因为如此,许多法学家认为,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也是法学的基本(基石)范畴,并进而主张法学应是权利义务之学,应以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基石)范畴建构当代中国的法学理论体系。 3. 陆某与赵某有仇,欲伺机杀赵某。某日陆某驾驶一辆货车,见前面一行人极像赵某,便驾车将该人撞死。后发现该人不是赵某,陆某驾车逃跑。陆某的行为属于( )A.故意杀人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交通肇事罪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参考答案:A4. 我国选举法规定,选民或代表在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情形下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 A10人以上联名 B20人以上我国选举法规定,选民或代表在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情形下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A10人以上联名B20人以上联名C30人以上联名D50人以上联名A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5. 某厂生产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劣质产品,销售金额达30万元。消费者使用后程度不同地引起过敏、脱皮等不良反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C.单位犯罪D.自然人犯罪参考答案:AC6. 出于一个故意,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这种行为在刑法理论上称为( )A.吸收犯B.牵连犯C.想象竞合犯D.惯犯参考答案:C7.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适用我国刑法,必须是( )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B.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C.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D.犯罪地国家未对其予以处罚的参考答案:C8.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代理的是( )。A.代人保管物品B.居间行为C.行使代位权D.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参考答案:ABC9.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对“同居”的态度说法错误的是( )。 A一切非婚同居均为违法 B没有配偶的男女出于自愿而下列关于我国法律对“同居”的态度说法错误的是()。A一切非婚同居均为违法B没有配偶的男女出于自愿而同居生活,法律不予禁止C修改后的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D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构成“重婚罪”AD法律只是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其他同居行为不予禁止,A说法错误。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没有构成结婚行为的话,不能构成重婚,也就不构成重婚罪。10. 张三因贪污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执行 10年后,因表现良好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张三因故意杀人罪被判10年有张三因贪污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执行 10年后,因表现良好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张三因故意杀人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应当对张三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实行数罪并罚。则对张三的下列量刑幅度正确的是()A应当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罚B应当在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罚C应当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罚D应当决定执行无期徒刑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假释撤销后的数罪并罚原则 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由此可知,对张三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张三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尽管假释考验期是10年,但撤销假释后其没有执行的刑期仍为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后应当决定执行无期徒刑。D项正确,A、B、C项不正确。 11. ( )是行政合同。 A某行政机关依职权与农民签订的粮食订购合同 B某行政机关为置办公用品与公司签订的合()是行政合同。A某行政机关依职权与农民签订的粮食订购合同B某行政机关为置办公用品与公司签订的合同C某行政机关就办公用房租赁问题与其他行政机关签订的合同D某行政机关为工作人员利益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ABCD三项是民事合同。12.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 A在职人员在本单位所作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A在职人员在本单位所作的发明创造B在本职工作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C履行本单位交付的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的发明创造D退休后半年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A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包括:(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由此可见,选项BCD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还包括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选项A不能确定是否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所以应选A。13. 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未分别核算增值额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额B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C2012年3月居民李某转让其居住4年的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D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时,不得包括印花税税额E只要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变更,就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正确答案:BC选项A: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未分别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适用土地增值税免税的规定;选项C: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D: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时,计算扣除的开发费用包含印花税税额;选项E:比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征土地增值税。14. 关于吸收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吸收犯必须是数个独立的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行为B.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存在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所经的发展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C.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属于吸收犯D.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属于吸收犯参考答案:ABC15.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一样,法律内容完全相同。(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一样,法律内容完全相同。( )正确答案:错16. 从离婚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在裁判离婚的立法原则上,出现过三个基本原则或称三个主义,分别是( )。 A过错主从离婚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在裁判离婚的立法原则上,出现过三个基本原则或称三个主义,分别是()。A过错主义B目的主义C破裂主义D禁止离婚主义ABC禁止离婚主义是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离婚制度的一种,不是离婚立法原则。17. 下列关于没收财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B.没收全部财产的,可以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C.在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D.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参考答案:B18. 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当继父母、生父母先后死亡时,其( )。 A只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B只可以继承继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当继父母、生父母先后死亡时,其()。A只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B只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C可以继承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D既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又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C继父母子女间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则相互之间享有继承权。当继子女的继父母、生父母先后去世时,其对继父母、生父母的遗产均享有继承权。因此,选项C为正确选项。19. 某药厂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其开发的药品,销售金额达200万元,结果导致5名用此药者死亡。该药厂构成(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生产、销售假药罪C.生产、销售劣药罪D.以上罪名均不成立参考答案:A20. 德国采用的公司法的法律表达方法是( )。A、制定统一的公司法B、制定单行的公司法C、把公司法的部分德国采用的公司法的法律表达方法是( )。A、制定统一的公司法B、制定单行的公司法C、把公司法的部分内容写入商法典之中D、把公司法的全部内容写入商法典之中正确答案:B21. 不属于危险犯的有( )A.放火罪B.投毒罪C.故意杀人罪D.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CD22.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地包括( )A.犯罪行为地B.犯罪结果地C.罪犯住所地D.罪犯被捕地参考答案:AB23. 1980年3月,赵明(男)与李敏(女)自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赵秀(1982年出生)和一个儿子-赵林(1990年出1980年3月,赵明(男)与李敏(女)自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赵秀(1982年出生)和一个儿子-赵林(1990年出生)。1994年8月,赵明与李敏在一起车祸中丧生。由于李敏父母年事已高,而且在农村生活困难,所以赵秀和赵林的抚养只能由赵明的父亲赵荣昌承担起来。但是赵荣昌重男轻女,不愿承担赵秀的抚养工作,无奈之下,赵秀只能由李敏的姐姐抚养。2005年,赵荣昌因中风,长期卧床不起对赵林已经无力抚养。此时,赵秀因为头脑灵活,做起了服装生意,生活富裕。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利问题并简述理由:(1)赵林可否要求赵秀承担扶养义务?(2)如果赵荣昌要求赵秀承担赡养义务,赵秀能否因赵荣昌不抚养自己而拒绝?(1) 可以。根据婚姻法规定,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如下:一是兄、姐有负担能力;二是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三是弟、妹未成年。本案中,赵秀生活富裕,有负担能力;赵秀、赵林的父母已经死亡;同时赵林只有15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完全符合法定的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的条件。所以,赵林可以要求赵秀承担扶养义务。 (2) 不能。根据婚姻法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条件:一是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本案中,赵秀生活富裕,有负担能力,同时赵荣昌的儿子(即赵秀和赵林的父亲)已经死亡。虽然赵荣昌因为重男轻女不愿抚养赵秀,但是孙子女依靠祖父母抚养长大并不是孙子女对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条件。所以,赵秀不能因赵荣昌不抚养自己而拒绝承担对赵荣昌的赡养义务。 24. 社会主义国家采用的共和政体与资本主义国家共和政体的区别是( )。 A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 B阶级本质社会主义国家采用的共和政体与资本主义国家共和政体的区别是()。A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B阶级本质不同C政权组织原则不同D人民民主的范围和形式不同ABCD社会主义的共和政体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并为它服务;而资本主义共和政体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并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服务,因此A正确。社会主义的政权组织形式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本质相适应;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与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本质相一致,所以B也正确。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活动的,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制;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议会制,它是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所以C也是对的。社会主义的民主是新型的民主,即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民主的范围十分广泛,而资产阶级国家只对资产阶级实行民主,是少数人享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管理权利,这样D也正确。25. 简述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区别。简述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区别。提示 应从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概念、区别方面对二者进行区分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分为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 (1)概念及成立条件: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成立条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直接向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投案,从而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的情况。特别自首也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违法者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如果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属于同种罪行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不成立自首。 (2)区别。适用对象不同:一般自首是并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特别自首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分子。供述的罪行性质不同后果不同:特别自首是指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如果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属于同种罪行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不成立自首。一般自首则不存在这种情况。 26. 根据我国有关破产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 A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根据我国有关破产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A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B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C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费用D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ABCD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选项A、B、C中的费用都属于破产费用,都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规定第90条规定: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所以,D项也对。但是,这条规定颇受学者批评。27. 关于罚金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甲犯两罪,法院依法对其分别判处罚金3000元和5000元,则某甲最终被执行的罚金总额应为8000元B.某乙犯有数罪,同时被判处罚金和没收全部财产,则某乙应实际被执行没收财产C.某丙犯有数罪,同时被判处罚金3000元和没收部分财产,则某丙应被实际执行罚金3000元和没收部分财产D.某丙实施犯罪被判处罚金,但其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要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最后酌情予以免除罚金的执行参考答案:ABCD28. 属于国家权力的特征的是:( ) A阶级性 B社会公共性 C主权性 D受制约性属于国家权力的特征的是:()A阶级性B社会公共性C主权性D受制约性ABCD29. 李某租用某建筑公司场地开了一家酒店,并为酒店财产投了40万元人民币保险,后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租金,场地被建筑公司封锁。李某决定放火烧毁酒楼,一是报复建筑公司(因酒店旁边还有建筑公司的其他建筑),二是可以获取保险赔偿金。李某放火后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下列关于本案的意见哪些是正确的?( )A.李某的行为触犯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两个罪名B.放火罪与保险诈骗(未遂)罪应并罚C.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相竞合,只定放火罪D.放火罪与保险诈骗(预备)罪应并罚参考答案:AB30. 对于宣告死亡说法正确的是( )。 A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不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B申对于宣告死亡说法正确的是()。A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不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B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中,配偶为第一顺序C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利害关系人顺序不受限制D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C本题考查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并非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也没有顺序限制。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则受到法律规定的顺序限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亦可以申请宣告死亡。但是在申请撤销死亡宣告时无顺序限制。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31. 35农民贾某从某种子站购买了五种农作物良种,正常耕种后有三种农作物分别减产30%、40%和50%。经鉴定,这三种种35农民贾某从某种子站购买了五种农作物良种,正常耕种后有三种农作物分别减产30%、40%和50%。经鉴定,这三种种子部分属于假良种。对此,下列哪一选项不正确?()A贾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B贾某只能要求种子站退还购良种款C贾某可以要求种子站赔偿减产损失D贾某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种子站进行罚款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贾某作为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贾某有权要求销售者种子站因出售假良种对其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进行追偿,因此选项B不正确。依据第15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第50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因此,贾某有权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种子站进行罚款。 32. 当由我国境内开往甲国的国际列车到达乙国境内时,甲囤公民A与丙国公民B发生斗殴,A用枪杀死了B,对A的犯罪行为( )A.可以适用我国刑法B.应当适用我国刑法C.不能适用我国刑法D.适用国际刑法参考答案:C33. 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理论具有哪些基本内容?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理论具有哪些基本内容?答案 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法治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但由于法律具有阶级性,因而谈论法治时必须分清是哪一个阶级的宪法,而绝对不能把法治抽象化;(2)法治必须与民主相结合,没有民主的法治不是社会主义法治;(3)法治必须树立起宪法和法律应有的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4. 世界银行集团包括( )等三个金融机构。 A世界银行 B纽约银行 C国际开发协会 D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集团包括()等三个金融机构。A世界银行B纽约银行C国际开发协会D国际金融公司ACD35.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正在使用的电缆剪断卖掉的行为属于( )A.牵连犯B.结合犯C.想象竞合犯D.结果加重犯参考答案:C36. 下列关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与间谍罪之间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前者侵犯的犯罪客体是国家保守军事秘下列关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与间谍罪之间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前者侵犯的犯罪客体是国家保守军事秘密的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犯罪客体是我国的国家安全B前者表现为违反规定,泄露军事秘密,后者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任务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C前者只能由军职人员实施,后者除军职人员外还可以由非军职人员实施D前者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后者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ABCD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两罪在四个构成要件上都有所不同。37. 甲穿着貂皮大衣,戴着鹿帽,在漫天大雪在密林中弯腰拣拾蘑菇,乙打猎途经该地;以为甲是鹿而开枪射击,致甲死亡( )A.乙有杀人故意B.乙有疏忽大意过失C.乙既无故意,也无过失D.甲的死亡属意外事件参考答案:CD38. 关于吸收犯,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吸收犯必须是数个独立的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行为B.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存在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所经的发展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C.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属于吸收犯D.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属于吸收犯参考答案:ABC39. 简述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特点。简述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特点。答: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后作出改判决定的文书,而且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40. 共同犯罪须具备的条件有( )A.二人以上B.有共同的犯罪故意C.有共同的犯罪行为D.有事前的通谋参考答案:ABC41. 简述非法拘禁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简述非法拘禁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提示 应从概念、侵犯的客体、客观方面的表现、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回答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构成特征包括: (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本罪的对象,是所有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他人。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具体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但不论是何种方法,都必须是非法的才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其次,拘禁行为具有强制性。非法拘禁罪属于继续犯,拘禁的不法行为和他人失去自由的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的不间断状态。拘禁时间的长短,对犯罪的成立没有影响,是量刑的情节。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本罪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犯罪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索债、挟嫌报复、耍特权、逞威风等,动机不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2.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成员为519人B股东中若有国有企业的公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成员为519人B股东中若有国有企业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D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确答案:C根据公司法第4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为519人,故A选项不正确。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仅仅股东中有国有企业的不要求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故B选项不正确。公司法中已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9人的特殊规定删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适用该法第45条的规定,即为3一13人,故C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根据该条规定,董事长并不必然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是董事长,故D选项不正确。43.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B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BC本题考查的是我国立法权的分配体系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6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有类似的规定,所以,根据我国香港和澳门两个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成立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但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个地方单位,所以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本质上是地方的立法权,而不是国家的立法权。所以,A项是错误的。 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宪法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由这两条规定可知,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B项是正确的。 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根据这些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是国家立法权,昕以,C项是正确的。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由此规定可知,自治州作为民族自治地方有民族立法权,但立法权的行使只能由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来进行,而人大常委会是不可以的,所以,D项是错误的。 44. 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下列哪些机关负责?()A国务院审计署和本级人民政府B本级人大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一级审计机关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政府D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D宪法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45. 第二环境问题可以分为( )A、后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B、自然环境破坏和生态环境破坏C、自然环境第二环境问题可以分为( )A、后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B、自然环境破坏和生态环境破坏C、自然环境工环破坏和人境破坏D、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正确答案:D46. 根据劳动争议的性质不同,可将劳动争议划分为( )A.个别劳动争议B.权利事项争议C.调整事项争议D.集体劳动争议参考答案:BC47. 下列何种犯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 )A.抢夺罪B.招摇撞骗罪C.贪污罪D.行贿罪参考答案:C48. 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是诺成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是诺成性合同。()正确本题考核定金与预付款的关系,表述正确。49. 张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货物运输生意,向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1年,月息为银行利息的1.5倍,到期本息一起付清张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货物运输生意,向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1年,月息为银行利息的1.5倍,到期本息一起付清。张某为李某出具了欠条。张某后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到期不能还款。经李某多次催要,张某无法清偿欠款。问题:(本案中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试从违法构成的角度分析。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构成民事违法。违法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客体、违法的客观方面、违法的主体、违法的主观方面。违法客体指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在本案中,表现为李某的债权;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本案中表现为张某不能如期还款的违约行为;违法的主体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主体,本案中张某为成年的精神健康的自然人,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应当为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违法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的过错即故意或过失,本案中张某经李某多次催要依然不还款,存在过错。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违法。50. 某公司欲制定劳动报酬的专项规章,下述意见错误的是( ) A应当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B应当与工某公司欲制定劳动报酬的专项规章,下述意见错误的是()A应当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B应当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C经全体职工讨论后,可以不必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D未经全体职工讨论,但同工会协商制定,是合法的CD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51. 商标权基于什么样的原因而消灭?商标权基于什么样的原因而消灭?商标权基于:(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届满。(2)商标权人申请注销。(3)被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撤销等原因而归于消灭。52. 关于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说法正确的有( )A.主体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直接责任人员B.主观上是过失C.客观上行为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及时报告也不采取措施D.客体是公共的安全参考答案:ABCD53. 贷款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 )A.编造引用资金、项目,骗取贷款B.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C.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D.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参考答案:ABCD54. 下列选项关于法与政策的表述,哪一些是正确的?( ) A法律的效力是普遍的,政策没有约束力。 B政策可以是法下列选项关于法与政策的表述,哪一些是正确的?()A法律的效力是普遍的,政策没有约束力。B政策可以是法的非正式渊源。C法治国家不需要政策,只需要法律。D法律和政策的表现形式不同BDA错,D对;政策可以是法的非正式渊源,在法律没有作出规定的情况下,政策可以成为法院判案的根据。B对。执政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在任何国家,执政党的政策都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法治国家也不例外,C错。55. 世界公民资格需要国际法的承认。( )世界公民资格需要国际法的承认。( )参考答案:错误56.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是( )。A法律体系根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实际国情所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是( )。A法律体系根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实际国情所产生的特征B法律体系的相对稳定性和政策的灵活性相统一C法律体系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D法律体系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正确答案:A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根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实际国情所产生的特征,故选A项。57. 不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罪名有( )A.背叛国家罪B.分裂国家罪C.武装叛乱罪、暴乱罪D.间谍罪参考答案:AD58.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包括( )A.合法权益受到威胁B.避险行为只对造成危险的人或物造成损害C.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大于所避免的损害D.避险只是不得已才实行参考答案:ACD59.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概念是( )A.实质概念B.形式概念C.法律特征概念D.形式和实质相统一的概念参考答案:D60. 下列选项,哪一些属于社会主义法对旧法继承的内容?( ) A旧法中有关技术规范方面的规定 B旧宪法和国家政下列选项,哪一些属于社会主义法对旧法继承的内容?()A旧法中有关技术规范方面的规定B旧宪法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原则C旧法中的某些法律概念、术语D旧法中具有民主因素的法律条款ACD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对旧法的继承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遵循着辩证的否定规律进行的,否定是作为联系的环节、发展的环节进行否定的。因此,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并不是一笔勾销,而是在否定中保留肯定的东西,是既有克服又有吸收的辩证地否定。社会主义法对旧法继承的内容包括:具有科学性内容的法律条款;具有民主因素的法律条款;有关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法规;技术规范。因此,A、C、D项正确。由于与旧法性质的不同,旧宪法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原则中并不能在新法中体现。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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