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30

上传人:住在山****ck 文档编号:100302547 上传时间:2022-06-02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0.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30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30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30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 法官在审判案件中认识到的事实是( )A.客观的事实B.真实存在的事实C.虚构的事实D.被证据证明的事实参考答案:D2. 小陈去年冬在A商场买了一件立牌保暖内衣后,穿了不到一星期,即两耳发红、发痒,胸部、背部、腿出现红色疹块。经医小陈去年冬在A商场买了一件立牌保暖内衣后,穿了不到一星期,即两耳发红、发痒,胸部、背部、腿出现红色疹块。经医院诊治,确诊为皮炎,系穿着保暖内衣引起皮肤过敏所致。小陈为此花去医疗费用上千元,病好后,查找了保暖内衣的所有包装和说明,均没有指明过敏体质者慎用之事项,小陈要求商场赔偿无着,便将A商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经济、精神损失。请问:小陈是否能胜诉?为什么?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或者其特征、特性所做的各种表示。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标准编号、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警示说明、警示标志、产品说明书等。可以用文字、符号、标记、数字、图案等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具有保证其产品及其包装的标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具体为: (1)产品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否则,进货人可拒收,并追究生产者的违约责任。 (2)产品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均应予以标明。 (4)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安全日期或者失效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但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产品标识。 (6)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可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必须符合相应要求,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标明储运注意事项。本案中,厂家对自己产品不宜过敏体质者使用的特性未作明确标识,明显违反了法定义务。按照产品质量法之规定,必须赔偿损失。A商场虽不是生产者,但作为消费者的小陈,有权选择其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A商场在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3. 永徽律疏的篇目共( )。 A六篇 B八篇 C十二篇 D十八篇永徽律疏的篇目共()。A六篇B八篇C十二篇D十八篇C4. 甲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豆制品的食品公司,其在本地区的声誉和产品销量都不如乙公司,为了达到排挤乙公司,扩大甲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豆制品的食品公司,其在本地区的声誉和产品销量都不如乙公司,为了达到排挤乙公司,扩大销量的目的,故意作出以下系列行动,其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A连续3个月做“降价大酬宾”活动,实际销售价已经低于成本B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八宝山”豆腐的商标C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在价格上大做文章,长期买2赠1D通过媒体向消费者传达乙公司产品使用色素的真实信息,对乙公司的声誉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AB本题考查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A项是低价倾销行为(掠夺性定价行为),B项是欺骗性交易行为,C项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D项中虽然对乙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但因其传达的是真实信息,不构成诋毁商誉,是合法的竞争行为。 5. 订立合同和程序包括_和_两个阶段。订立合同和程序包括_和_两个阶段。要约$承诺6. 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意味着( )。 A外国人在各方面享受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 B外国人在一定方面享受与本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意味着()。A外国人在各方面享受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B外国人在一定方面享受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C外国人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D外国人不得要求高于本国人的待遇BCD国民待遇是指国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公民同等的待遇。依此原则,一方面,国家给予外国人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另一方面,外国人不得要求任何高于本国人的待遇。因此A项不正确。7. 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该条款属于下列哪种规则?( ) A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该条款属于下列哪种规则?()A权利规则B命令性规则C禁止性规则D权义复合规则B本题是单纯的义务性规范,属于命令性规则,不包含权利。8.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由(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A执行董事 B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由()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A执行董事B董事长C执行监事D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A9.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 ) A发生自然灾害、事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D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短期内完成交货,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D本题考查不受劳动法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A、B、C项分别是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不受劳动法限制;D项受劳动法限制,应选。 10. 张某系科研机构的一名工程师,2008年因受刺激而致精神失常。张某曾因一项专利发明而获得了不少的收入,因而拥张某系科研机构的一名工程师,2008年因受刺激而致精神失常。张某曾因一项专利发明而获得了不少的收入,因而拥有支票账户。2009年10月6日张某签发了一张1万元的转账支票给某家电公司购买电脑。因支票的出票人系个人,家电公司提出应有保证人进行保证。钱某同意并找到其儿子小张(已单独立户),随后小张出具了保证书。家电公司收受支票后,于10月9日以背书的方式将该支票转让给了睿智科技公司以购买一台复印件。10月13日云大科技公司持该支票向某超市购置办公用品,10月17日超市通过其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开户银行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作了退票处理。超市只好通知其前手进行追索。在追索的过程中,睿智科技公司和家电公司均以有保证人为由推卸自己的票据责任。保证人小张也以其父张某系精神病人,其签发的支票无效为由拒不承担责任。经鉴定,张某确实精神不正常,属无行为能力人。问题:张某的出票行为无效,但其签发的票据本身有效。因为根据票据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无效,但票据行为彼此之间是各自独立的,某一行为的无效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本案中的张某经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票行为是无效的,但这不等于票据的无效。如果票据的必须记载事项是齐全的,出票行为无效,票据依然有效,当然,如果票据上欠缺必要记载事项,出票行为无效,票据也无效。本案中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均未对张某签发的支票记载事项提出异议。因此,应当推定张某所签支票有效。$没有道理。因为本案中小张保证行为是无效的。本案中小张所做的保证只是一般的民事保证,其效力受被保证行为的影响,由于张某的出票行为无效,小张在此基础上的保证行为也是无效的,据此,小张无须承担保证责任。但小张关于张某所签支票无效拒不承担责任的表述,是不确切的。另外,即使小张保证行为有效,睿智科技公司、家电公司作为支票的背书人仍应对超市负连带付款责任。$小张应负保证责任。因为票据的无因性,虽然出票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支票有效,保证人应负保证责任。11. 试述我国的陪审制度以及你对完善我国陪审制度的建议。试述我国的陪审制度以及你对完善我国陪审制度的建议。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与审判案件的一项司法制度。在近代社会,陪审制作为公民直接参与司法活动的民主形式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制度曾受到了众多国家的青睐。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陪审这一基本制度,但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陪审制度的存废以及如何改革产生了激烈的争论。12. 下列选项中属于海商法规定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范围的有( )。 A对因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或下列选项中属于海商法规定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范围的有()。A对因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或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缺陷和自然特性造成的损失B对因船舶开航时不适航造成的保险船舶损失C对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D因船舶自然磨损或锈蚀造成的损失ACDA对,海商法第243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2)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3)包装不当。”B错D对,海商法第244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保险船舶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船舶开航时不适航,但是在船舶定期保险中被保险人不知道的除外;(2)船舶自然磨损或者锈蚀。运费保险比照适用本条的规定。”C对,海商法第242条规定:“对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3. 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以纳税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以纳税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及支付有关费用的凭证的,不得扣除。()错误14. 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在送货途中,因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在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的腐烂现象。乙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丙多次与乙交涉无果,却发现水果腐烂迅速扩大,当即决定以6万元价格将水果就地处理。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A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甲承担B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丙承担C丙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乙要求偿付D丙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甲要求偿付AD甲负责送货,因此甲将货物交付给丙运输仍未完成对乙的交付义务,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均归属于甲。因此,甲应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水果腐烂的损失。承运人丙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不必负担水果的损失。丙因处理水果而支出的费用,只能要求甲偿付,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所决定的。15.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时,应向专利局递交( )。 A请求书 B说明书 C权利要求书 D摘要 E图片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时,应向专利局递交()。A请求书B说明书C权利要求书D摘要E图片ABCD16. (2010年考试真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2010年考试真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C物资及现金溢余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正确答案:ACD本题考查重点是对“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掌握。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17. 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如果一方认为仲裁协议有效,另一方认为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如果一方认为仲裁协议有效,另一方认为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路径,但( )除外。本题答案:选最长的那项18. 甲国规定22岁以上的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该国20岁公民A来华期间开立一张50万元的汇票,以甲国某银行为甲国规定22岁以上的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该国20岁公民A来华期间开立一张50万元的汇票,以甲国某银行为付款人。该汇票辗转流到中国公民章某手中,章某打算亲自前往甲国要求承兑。根据我国法律,问: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章某应当根据甲国法律申请保全票据权利,因甲国是付款地。$章某主张不能成立。根据我国票据法,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票据债务人依其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适用行为地法。A依其本国法虽然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但依行为地法即中国法,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依行为地法即中国法。$我国票据法规定,拒绝证书的作成及拒绝通知等细节问题,应依票据付款地法规定。本案中应依付款地法即甲国法律。$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方面,我国票据法规定适用出票地法,本案出票地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19.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哪些情形,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哪些情形,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A甲将投保的轿车转让给乙B丙将已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汽车用于抵押贷款C丁在潮汛季节为其库存爆竹投保,一个月后潮汛季节过去D戊为其处于繁华地段的房屋投保,后城市规划改变,只是该地段地价大跌,房屋价值也大幅下跌CD本题考查的是保险费用降低的情形 保险法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 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在本题中,丁投保的爆竹待潮汛季节过后,其危险程度明显减少,保险人应降低保险费,故C项正确。戊投保的房屋因地价下跌其价格大幅下跌,其保险价值明显减少,保此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退还相应保费,故D项正确。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此,A项的情形并不使保险公司减少保险费,只是保险合同的变更,故A项不选。至于B项,保险标的的抵押既不使其危险程度减少,也不会使其保险价值明显减少,故不选。 20. 环境保护法规定,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诉讼时效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环境保护法规定,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诉讼时效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正确答案:B21. 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有( )A法者,公布之图籍B法令由一统C事皆决于法D以刑杀为威参考答案:BCD22. 某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6月15日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监事。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 A曾担任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6月15日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监事。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A曾担任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该公司于1998年被吊销营业执照至今,并对其负个人责任B曾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98年4月10日刑满释放的李某C该公司工会主席张某D曾担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1997年9月被宣告破产,对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赵某C参见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23.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如何处理?( ) A应当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如何处理?()A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B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C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D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提出抗诉AB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此,A项正确,C项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略)。因此,B项正确、D项不正确。应选A、B两项。24.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为( )。 A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准予扣除 B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3%的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为()。A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准予扣除B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3%的部分,准予扣除C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D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4%的部分,准予扣除C25. 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经营同类企业罪的犯罪主体?( ) A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经理 B国有公司的董事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经营同类企业罪的犯罪主体?()A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经理B国有公司的董事C国有企业的经理D国有公司控股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BC根据刑法第165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是BC。26. 下列为民法上的占有的是( )。A、甲对自己所享有的专利的持有B、乙对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的独占C、丙下列为民法上的占有的是( )。A、甲对自己所享有的专利的持有B、乙对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的独占C、丙因主人请客而对餐具的控制D、丁对偷窃他人物品的占有正确答案:D27. 人身伤亡保险合同属于( )。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射幸合同 D格式合同人身伤亡保险合同属于()。A要式合同B实践合同C射幸合同D格式合同ACD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属于要式合同。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即合同规定的情形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另外由于保险行业的专业性、复杂性,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只能与保险公司签订其已经预先制定好的、并且反复使用的合同,被动地服从、接受或拒绝保险方所提出的条件。28. 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与表决程序。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与表决程序。当今世界主要的国际经济组织有国际货币基组织(IMF)、世界银行集团(WBG)和世界贸易组织,它们被称为战后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经济支柱。IMF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间金融组织,是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IMF采取加权投票制各成员国的表决权与其所认缴的基金份额成正比。每一会员国拥有基本投票权250票,另按份额每10万特别提款权增加1票。此外,到投票日为止基金组织净售出某会员国货币,价值每40万特别提款权增加该国1票。WBG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金融公司(IFC)和国际开发协会(IDA)三个金融机构和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两个非金融机构组成。其中IBRD、IFC、IDA都实行于IMF基本相同的加权投票制。WTO实行的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即当出席会议的成员方中没有成员对通过的决议表示正式的反对时,即认为有关机构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对提交审议的事项即应以协商做出,这种方式适用于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和除DSB以外的其他机构。DSB采取“全体一致否决”定方式,即在通过专家小组的报告及有关的报复措施的决定时,只要不是全体一致反对,该提案就算通过。WTO关于某些特定事项的决定,需要以投票表决为之接纳新成员、豁免某一成员方义务和修改WTO协定条款。29. 代理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一般的民事活动均可以适用。但是下列( )行为不适用代理。 A收养子女 B运送货物代理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一般的民事活动均可以适用。但是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A收养子女B运送货物C约定某人诊断病情D公司登记注册E违法行为ACE30. 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答案 (1)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一个国家内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我国选举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外,对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对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人;对正在一劳动教养的人;对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均准予行使选举权利。这些都表明了我国选举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拥有选举权公民的范围,真正实现了普选权,并保证了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2)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并只能享有一个投票权,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对任何选民非法加以限制或歧视。所有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选举。选举权的平等性也充分显示了我国选举制度的真正主的本质。而且,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着重于实质上的平等,而不单纯是形式上的规定。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应绝对化。例如;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要依据“使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都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的原则”加以决定,还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的产生都以一定的人口数为基础。选举法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规定了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的不同比例,这种规定如果单纯从形式上看,似手是不平等的,但这样规定是为了达到事实上的平等。 31. 关于不动产租赁、买卖或抵押的合同,适用( )的法律。 A租赁合同签订地 B买卖合同签订地 C抵押合同签订关于不动产租赁、买卖或抵押的合同,适用()的法律。A租赁合同签订地B买卖合同签订地C抵押合同签订地D不动产所在地D关于不动产租赁、买卖或抵押的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32. 试比较公司合并与兼并、收购、联营之间的关系。试比较公司合并与兼并、收购、联营之间的关系。公司合并与兼并、收购、联营几个概念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 公司合并与兼并。吸收合并通常被理解为兼并。但实际上两者是有差别的。兼并这一概念在我国立法中并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依一般理解,兼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收购一家公司,并将该公司并入本公司,被收购公司解散;另一种是收购一家公司,以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但被收购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只是控股股东易位。前一种方式为公司法上的公司合并,而后一种方式则只是一种股份收购行为。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合并并不包括控制某一公司的兼并行为。 (2) 公司合并与收购。一般理解,收购有两个目的:一是与被收购公司合并,二是控制被收购公司。所以,收购只是公司合并的手段之一,公司合并是收购的目的之一,并且收购更侧重于手段。收购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收购资产,二是收购股权。在收购资产的方式下,购买被收购公司(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一般同时接收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负债,但是否接受负债以及接受多少,则非法律所强制,而是一个商业谈判问题,因为收购资产的法律性质是买卖行为,是一种买卖关系。但如果目标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则须遵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如果收购公司是以本公司的股份来换取目标公司的资产,则实为发行新股,须遵从有关发行股份的规定。在收购股权的方式下,收购公司从目标公司的股东直接购买股份,以取得控股权,如果目标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则除协议收购外,若通过证券交易所以交易方式购得,须依证券法规定,按收购要约程序购买。 (3) 公司合并与联营。联营与公司合并不同:两个经济实体之间的联营(紧密型)尽管组成一个新的实体,但联营各方的法律地位不变;而公司合并则除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外,其他合并各方一律归于消灭。 33. 澳门现行劳工法确立的原则包括( ) A保护劳动者原则 B较有利原则 C传统制度优先原则 D平等原则澳门现行劳工法确立的原则包括()A保护劳动者原则B较有利原则C传统制度优先原则D平等原则BCD34. 虽然人口普查的成本很高,但是其结果的准确率也很高。 ( )虽然人口普查的成本很高,但是其结果的准确率也很高。 ( )正确答案: 35. 甲公司的“老干爷”牌注册商标被乙厂以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请求撤销注册。为此,甲公司向商标局提供以下事实。其甲公司的“老干爷”牌注册商标被乙厂以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请求撤销注册。为此,甲公司向商标局提供以下事实。其中哪些可用来作为“老干爷”商标的使用证明?()A“老干爷”商标用于广告宣传B“老干爷”商标已授权他人使用C甲公司的营业执照D“老干爷”商标用于甲公司的产品介绍ABD商标法第44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前款所称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C项中,营业执照对证明该商标被使用不具有证明力,因此,不应当选。 36. 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纳营业税58万元,遂按相关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纳营业税58万元,遂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作出补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额相等)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于当日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处罚,补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滞纳金、罚款合计为( )元。(2003年)A1215100B1216115C1241200D1256715正确答案:B补缴的营业税为580000元,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800007=40600(元),滞纳金=(580000+40600)0550=15515(元),罚款为580000元,合计为1216115元。答案为B。37. 1998年9月,某公司申报花园工程时,市规划局以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要求,其规划建筑应按机动车0.2车1998年9月,某公司申报花园工程时,市规划局以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要求,其规划建筑应按机动车0.2车位/户,非机动车2车位/户配建停车库。小区建成后,3幢楼下建有连片整体地下车库,共有59个机动车泊位。2001年7月6日,市国土资源局在发给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明确记载:“使用权面积”和“其中分摊面积”都是7697.6平方米。开发商在销售住宅时曾承诺:小区配建地下车库供业主停车。但业主们入住后却发现,只有购买车位才能取得停车权。开发商以至少8万元的单价卖掉了其中的37个,其余车位则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以每月2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为此,业主以“地下停车库是小区配套共用设施,应届全体业主共有”为由,多次要求开发商将地下车库交还全体业主。但开发商坚持认为其对地下车库拥有产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归全体业主所有B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归开发商所有C该小区地下停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归开发商和全体业主共有D开发商应按照承诺为业主免费提供车位,如果业主不使用,则开发商可以租出牟利BCD根据物权法第74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不能相分割的原则,如果不能取得特定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则不能取得该土地上任何建筑物的所有权,也不享有对它们的法定处分权。本案中,土地面积已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业主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该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而应由土地使用权人共有。故本题应选BCD。38. 在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 A追索罚款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B在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A追索罚款案件的权利人死亡B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C申请人撤销申请D申请人死亡BC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的执行终结。行政诉讼法、行诉解释均未对终结执行作规定。该题在现已失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但根据行诉解释第97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BC对,BC两项分别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二)项和第(一)项的规定。A错,追索罚款不同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前者不具有后三者的人身专属权性质,不因权利人死亡而归于消灭。D错,申请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执行被裁定终结。39. 17周岁的甲每月工资500元,以工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家中并无积蓄,也无贵重财产。其好友乙与丙订立了一货物买17周岁的甲每月工资500元,以工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家中并无积蓄,也无贵重财产。其好友乙与丙订立了一货物买卖合同,总价款10万元,乙请甲为其提供担保,甲同意,并与丙订立丁保证合同,约定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乙不能履行债务,丙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没有完全代偿能力,因此,保证合同无效,甲不必承担保证责任B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保证合同无效,甲不必承担保证责任C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无完全代偿能力,但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D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保证合同效力待定,如果甲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则甲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甲的法定代理人不同意,保证合同自始无效,甲不必承担保证责任C本题考查的是保证合同的主体资格。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方为有效。但本题中甲虽未满18周岁,但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属于“劳动成年”的情况,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愿签订的合同,只要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就应当认定有效,其应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具有完全代偿能力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故本题中甲虽没有完全代偿能力,也不能免除保证责任。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40. 简述婚姻成立要件的分类。简述婚姻成立要件的分类。结婚行为是一种创设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既包括民法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也包括婚姻家庭法中关于婚姻成立的特别要件。凡欠缺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都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按照法理和各国的立法例,可对婚姻成立的条件作如下分类: 第一,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当事人自身状况和双方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 第二,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是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要件是只有当事人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之分适用于实质要件。 第三,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要件,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要件。 41. 下列关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行政机关 B下列关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行政机关B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确立的权利人C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一般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D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提出非诉案件的执行申请必须经行政机关同意C行诉解释第90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据此,一般情形下,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执行人只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在特定情况下,非诉行政案件的申请人也可能是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42. 下列各项属于连带债务的是( )。 A个人合伙债务 B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 C协作联营中的债务 D共下列各项属于连带债务的是()。A个人合伙债务B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C协作联营中的债务D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ABD所谓连带之债,指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均负有全部给付义务的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项正确。 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D项也是正确的。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为连带责任,B项正确。C项是不正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53条的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43. 下列关于习惯和习惯法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A.习惯是一种事实习惯法是法律B.习惯是社会的惯行习惯法为法院所承认C.不经当事人援用法官可以根据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采用习惯D.对于习惯法法官有适用的义务参考答案:ABD44. 下列关于裁判事实和事实范型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事实范型规定了裁判事实的合法性维度B.裁判事实是经由事实范型对案件事实涵摄后确定的事实C.在司法三段论推论中事实范型是大前提的组成部分D.裁判事实的模式决定了个案裁判事实的形成过程参考答案:ABCD45. 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属人法?( ) A国籍国法 B营业所所在地法 C住所地法 D惯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属人法?()A国籍国法B营业所所在地法C住所地法D惯常居所地法ABCD属人法表示,要适用作为民商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的国籍、住所、惯常居所、主要营业所在地所属国家的法律,或以自然人国籍、住所、惯常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46.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正确47. 确定为非居民纳税人的,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就其来源于( )的听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A中国境内 B中确定为非居民纳税人的,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就其来源于()的听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A中国境内B中国境外C中国境内、外全部所得D中国境内、外部分所得A48. 著作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以下各项中,哪些属于这著作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以下各项中,哪些属于这一规定的范围()。A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以合法方式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B外国人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C外国人已发表的作品经授权注释、整理后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D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经授权改编、翻译后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ABD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7、8条规定,著作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的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49. 简述商事账簿的法律效力。简述商事账簿的法律效力。商事账簿要具备法律上的效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制作。商事账簿的效力源于其记载方式的合法性,即商事账簿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记载,或者具备普遍认可的条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录文字应使用中文。商事账簿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三个方面:(1)对于商事交易各方,尤其在商事交互计算中,商事账簿是进行财务清点核算的重要依据。(2)对于商事主管部门,商事账簿是稽核审计、计算税率、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3)在法律诉讼中,商事账簿具有重要的证据效力。前两项效力实际上是商事账簿的意义在其他角度上的阐述,第三项效力是商事账簿效力中最需要强调并依法律调整的内容。50. 简述备用信用证的法律特征。简述备用信用证的法律特征。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从法律上来讲实际上就是独立保函。根据联合国独立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公约,备用信用证是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担保人或开证行)的承诺,在受益人提出索求或附单据的索求时,根据承诺的条款和单据条件,向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额或可确定数额。由于申请人(本人)的违约、其他意外事件、借款或预付或到期债务的原因,付款到期。备用信用证的最大法律特点是备用,只有在债务人违约或其他约定事项发生时,开证人才履行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义务。与一般跟单信用证不同的是,备用信用证开证人是债务保证人,而跟单信用证的开证行是主债务人。备用信用证对单据的要求比较灵活,可以规定特定的单据,也可以仅仅提交索求声明,这不同于跟单信用证项下的商业单据和金融单据的要求。备用信用证的另外一个法律特点是适用范围广泛。51. 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现房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现房价3万元赎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A5000元B3万元C1.25万元D1.5万元A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典物的回赎 回赎是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典物的回赎以支付原典价为标准,出典人返还典价无须支付利息,故A项正确。回赎是出典人的权利,它只需要出典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支付原典价即可,不必取得典权人的同意即产生效力。 52. 在实践中对哪些形式的法官法源形式形成了基本的共识( )A.法律B.行政法规C.社团组织的章程D.契约E.习惯参考答案:ABCD53. 进行( )的目的,主要是探求某一法律概念如何被接受到法条中来。 A语法解释 B体系解释 C历史解释 D目进行()的目的,主要是探求某一法律概念如何被接受到法条中来。A语法解释B体系解释C历史解释D目的解释C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者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54. 保险人的义务不包括下列哪一项?A.及时签发保单的义务B.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C.维护标的安保险人的义务不包括下列哪一项?A.及时签发保单的义务B.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C.维护标的安全与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D.保密义务参考答案:C55. 1999年9月1日,某市康卫某厂(甲方)和某市佳佳食品厂(乙方)约定,第一批1999年 9月15日供货,价值20万元;第二批1999年9月1日,某市康卫某厂(甲方)和某市佳佳食品厂(乙方)约定,第一批1999年 9月15日供货,价值20万元;第二批9月30日供货,价值20万元;第三批2000年6月1日供货,价值20万元,规定货到付款。并约定乙方交付6万元定金,每次供货后取出2万元折抵货款。合同履行。2000年5月,甲方得知乙方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债权人纷纷上门讨偿债务。甲方在通知乙方后,停止2000年6月1日的供货。乙方不同意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基于以上案例,根据合同法回答下列问题:甲方的行为属于行使抗辩权的行为。$甲方行为的依据在合同法第68条和第69条。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的目的在于保护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人的权利,因为,如果在后履行义务方有不能对待给付之虞时,仍然要求先履行义务人履行义务,那么,先履行义务人在履行给付义务后,很可能不能获得对待给付,这对先履行义务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赋予其不安抗辩权,得暂时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甲方得行使不安抗辩权对抗乙,不安抗辩权属于暂时性的抗辩权。56. 法律规范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禁止性的,即禁止人们的某些行为,如果有人违背法律,做了法律所禁止法律规范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禁止性的,即禁止人们的某些行为,如果有人违背法律,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便要受到惩罚;一类是保障性的,它明确规定个人的权利、利益和自由的内容,不允许受到侵犯。( )参考答案:正确57. 合同订立的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对方没有答复的,要约人可以改变要约内容;一旦对方作出承诺合同订立的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对方没有答复的,要约人可以改变要约内容;一旦对方作出承诺的,则要约人不得改变要约内容。()错误58. 依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管理的内容包括( )。 A税务登记 B纳税申报 C税款征收 D证账管理依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管理的内容包括()。A税务登记B纳税申报C税款征收D证账管理ABD59. 简述要约收购的概念及特征。(武大2006年研)简述要约收购的概念及特征。(武大2006年研)正确答案: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取得或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要约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其特征主要有:rn (1)要约收购具有普遍性。与普通的合同要约不同的是要约收购中的受要约人必须是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而不能仅向特定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rn (2)要约收购条件具有统一性。在要约收购过程中。收购人的要约内容应统一适用于全体公司股东不能出现要约方面的差别待遇这是公平原则在收购活动中的具体反映。rn (3)要约收购方式的公开性。收购要约实行公开送达即收购人应通过要约公告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收购要约其效力自公司公告之日起生效。这是一种统一送达的做法而非个别送达。rn (4)要约收购期限的法定性。一般情况下要约期限是由要约人自行确定或者不予确定的。但是收购要约应当明确要约期限其期限不少于30个工作日。因此收购要约期限具有法定性。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取得或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要约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其特征主要有:(1)要约收购具有普遍性。与普通的合同要约不同的是,要约收购中的受要约人必须是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而不能仅向特定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2)要约收购条件具有统一性。在要约收购过程中。收购人的要约内容应统一适用于全体公司股东,不能出现要约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考试试卷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