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9442535 上传时间:2020-04-05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0.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管理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管理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管理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乌拉盖管理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实施、用户配合”的要求,创新融资方式,实施管网平衡和建筑节能改造,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实现按供热计量价格计费,提升供热质量,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为实现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节约能源与节省热费支出并举的原则,在降低采暖能耗的同时节省居民热费支出;坚持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原则,尊重居民意愿,保障群众权益,兼顾供热单位利益;坚持技术经济合理原则,优先选择投入少效益明显的项目进行改造。三、政策依据2007年,国家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957号)等文件,全面启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质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建城2010247号),要求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新增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按照供热计量要求进行建设和验收,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节能改造内容包括:外墙、屋顶、门窗、楼宇门及楼道、室内采暖系统计量、室外管网及热源平衡。四、总体目标 计划通过23年的时间完成管理区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全部工作,且符合供热计量要求,实现供热计量收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其中2013年先选择12个居住小区做试点,逐步扩大,力争到2015年采暖期之前所有纳入集中供热范围的既有建筑及新建建筑全部实现供热计量。五、实施内容(一)非节能建筑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非节能建筑是指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未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按照使用年限50年计算,改造后需有20年以上使用年限,原则上一般不低于3层)。节能改造内容包括:外墙、屋顶、门窗、楼宇门及楼道、室内采暖系统计量、室外管网及热源平衡(换热站改造)。2、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改造成本由地方财政、供热企业及产权主体共同承担,具体为室内采暖系统计量、门窗、由产权主体承担50%费用,暖气改造100%由产权单位承担,室外主管网、换热站改造由供热企业承担,其他改造项目由地方财政承担。改造资金来源主要为上级奖励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改造成本由管理区财政先行统筹垫付,改造完成后,产权主体单位应承担的部分改造费用从实施计量收费后节约的热费中逐年扣除,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扣除办法;供热企业承担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二)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1、既有节能建筑是指2010年6月1日前竣工、已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内容包括:供热管网平衡改造(换热站改造)、楼前管道井改造、供热计量表安装。2、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成本由地方财政、供热企业及产权主体共同承担,具体为室内采暖系统计量、门窗、由产权主体承担50%费用,室外主管网、换热站改造由供热企业承担,其他改造项目由地方财政承担。改造成本由管理区财政先行垫付,待改造完成后,产权主体应承担的部分改造费用从实施计量收费后节约的热费中逐年扣除; 供热企业承担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三)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安装 1、新建建筑是指2010年6月1日以后开始建设,已执行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建城2010247号)要求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内容包括:供热管网平衡(换热站改造)、楼前及楼宇管道井、供热计量表安装。2、供热计量设施改造。对未完工验收项目改造成本计入工程造价,对已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项目,可由供热企业与产权主体单位共同承担相应的安装费用,以上改造全部由供热企业组织实施,具体承担比例参照本方案第五节第二条第二款。供热企业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自主选择技术服务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对工程质量、供热质量负责,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供热计量改造成本由住建部门委托有资质机构评估确认,或由审计部门通过竣工决算审计确认。(四)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基本热价的确定由专业部门对供热企业运营成本进行评估,结合居民用户与非居民用户的特点,按照不同类型进行确定,具体由住建、财政、监察、发改等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实行计量供热后全额热价的组成如下:全额供热计量价格=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原则上供热计量收费要低于现行的供热收费标准,切实让居民得到实惠。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收益部分由管委会调控,在供热企业和用户间分配,兼顾各方利益,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 六、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产权主体单位承担的部分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管理区财政自筹计入工程造价部分资金(房地产企业或施工企业)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5月1日至5月30日)协助供热公司对管理区供热基础设施及需进行墙体改造的楼体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工程预算和实施方案。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21日至2015年6月30日) 1、改造阶段(2013年6月1日2014年9月25日)。管理区供热企业编制节能改造施工方案,各相关单位部门配合,分阶段、分步骤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管理区既有建筑的全部改造任务,并通过自治区验收。2、预收费及热费评估阶段(2013年10月15日2015年5月1日)。供热企业对已安装计量装置的住户,先行按建筑面积和现行的收费标准收取热费,且同步开展热计量数据采集工作并将每个月采集的热计量数据上报供热管理部门作为确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的依据,待采暖期结束后,按计量数据测算热费。同时由住建、财政、监察、发改等部门依据每个月采集的热计量数据及对供热企业日常运营成本监测的数据合理确定基本热费及计量热费的计费标准,同时研究制定相关的收费及结算办法。(2014年5月1日前完成第一次听证会,2014年5月20日5月31日期间完成第二次听证会,2015年5月1日前完成第三次听证会)。 3、热费结算阶段(2014年6月1日2015年6月30日)。供热企业按热费标准测算供热计量住户应缴纳金额,予以公示,并按改造试点小区分段、分期做好热费结算工作。 八、实施要求 (一)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节能改造施工过程中会带来居住、出行不便,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获得居民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指挥和部署,明确分工,强化落实,责任到人,保证工期,按时完成任务。(三)要严格规范施工。各有关部门要履行相关程序,加强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竣工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附件:乌拉盖管理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领导小组乌拉盖管理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领 导 小 组组 长:任喜军 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徐 斌 管理区住建局局长成 员:王利民 管理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兴凯 管理区发改局局长赵世丽 管理区经信局局长刘 友 管理区审计局局长刘志宏 管理区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方艳霞 管理区广电局副局长、电视台台长温国良 管理区安监局局长聂 龙 管理区信访局局长宋田有 管理区公安局副局长桑永胜 管理区巴音胡硕镇镇长李卫华 管理区住建局副局长赵 鹏 管理区住建局副局长武生斌 管理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万铁军 管理区自来水公司经理季建伟 管理区电力公司经理刘大柱 移动乌拉盖分公司经理陈长青 联通乌拉盖分公司经理齐美珍 电信乌拉盖分公司经理柳宝江 广电网络乌拉盖分公司经理房书仁 富阳热力有限公司经理包国平 锡林河热力公司经理毕远德隆鑫液化气站经理翟建平 奥德燃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徐斌(兼),办公室副主任:李卫华、赵鹏(兼),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