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恩施州初中学业考试数学考试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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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恩施州初中学业考试数学考试大纲.考试性质初中毕业数学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学科的终结性考试。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数学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考试内容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数学课程标准”)内容,确定初中学业考试数学科考试内容。数学科的考试,按照“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命题的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和素质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要考查考生对中学的基础知识、基础技能的掌握程度,要考查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要考查考生进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一、考试目标与要求数学学业考试应以“数学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四大学习领域,即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的内容为依据,主要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体验和基本思想。(一)考试目标1关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数的意义,理解数和代数运算的算理和算法,能够合理地进行基本运算与估算;能够在实际情境中有效地使用代数运算、代数模型及相关概念解决问题。能够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几何对象的有关性质;能够使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几何对象的大小、位置与特征;能够在头脑里构建几何对象,进行几何图形的分解与组合,能够对某些图形进行简单的变换;能够借助数学证明的方法确认数学命题的正确性。正确理解数据的含义,能够结合实际需要有效地表达数据特征,会根据数据结果做合理的预测;了解概率的含义,能够借助概率模型或通过设计活动解释事件发生的概率。2关注“数学活动过程”包括数学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方式、思维水平,对活动对象、相关知识与方法的理解深度;从事探究的意识、能力和信心等。也包括能否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类比等活动获得数学猜想,并寻求证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否使用恰当的语言有条理地表达数学的思考过程。3关注“数学思考”学生在数感与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意识、推理能力、应用数学的意识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能用数来表达和交流信息;能够使用符号表达数量关系,并借助符号转换获得对事物的理解;能够观察到现实生活中的基本几何现象;能够运用图形形象地表达问题、借助直观进行思考与推理;能意识到做一个合理的决策需要借助统计活动去收集信息;面对数据时能对它的来源、处理方法和由此而得到的推测性结论做合理的质疑;能正确地认识生活中的一些确定或不确定现象;能从事基本的观察、分析、实验、猜想和推理的活动,并能够有条理地、清晰地阐述自已的观点。4关注“解决问题能力”能从数学角度提出问题、理解问题、并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解决问题的基本策略;能合乎逻辑地与他人交流;具有初步的反思意识。5关注“对数学的基本认识”形成对数学内容统一性的认识(不同数学知识之间的联系、不同数学方法之间的相似性等);深化对数学与现实或其他学科知识之间联系的认识等等。(二)考试要求1“数学课程标准”规定了初中数学的教学要求(1)使学生获得适用未来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重要数学知识,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和必要的应用技能;(2)初步学会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观察、分析现实社会,解决日常生活和其他学科学习中的问题,增强应用数学的意识;(3)体会数学与自然及人类社会的密切联系,了解数学的价值,增进对数学的理解和学好数学的信心;(4)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情感态度和一般能力方面都能得到充分发展。2“数学课程标准”阐述的教学要求具体分以下几个层次知识技能要求:(1)了解: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2)理解:能描述对象特征和由来;能明确地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3)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去。(4)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过程性要求:(5)经历(感受):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初步的感受。(6)体验(体会):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经验。(7)探索:主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活动发现对象的某些特征或与其他对象的区别和联系。这些要求从不同角度表明了数学学业考试要求的层次性。个性品质要求:个性品质是指考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高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核的思维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要求考生施放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精神。考查要求:数学科学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决定了数学知识之间深奥的内在联系,包括各部分知识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要善于从本质上抓住这些联系,进而通过分类、梳理、综合,构建数学试卷的框架结构。(1)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对于支撑学科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题,重要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性,不刻意追求知识的覆盖面,从学科的整体高度和思维价值的高度考虑问题,在知识网络的交汇点处设计试题,使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达到必要的深度。(2)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是对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考查时必须要与实际知识相结合,通过对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3)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强调“以能力立意”,就是以数学知识为载体,从问题入手,把握科学的整体意义,用统一的数学观点组织材料,侧重点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综合的灵活的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环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理性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对能力的考察要全面,强调综合性、应用性,并要切合考生实际。对推理论证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的考察贯穿于全卷,是考察的重点。强调其科学性、严谨性、抽象性;对空间想象能力的考察主要体现在对文字语言、符号语言及图形语言的互相转化上;对运算求解能力的考察主要是对算法和推理的考察,考查以代数运算为主;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考察主要是考查运算概率统计的基本方法和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对应用意识的考察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要坚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和考生的年龄特点,并结合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水平。(5)对创新意识的考查是对高层理性思维的考查,在考试中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构造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数学问题时,要注重问题的多样化,体现思维的发散性;精心设计考查数学主体内容、体现数学素质的试题;也要有反映数、形运动变化的试题以及研究型、探索型、开放型等类型的试题。数学科的命题,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注重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展现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同时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现实性,注重试题间的层次性,合理调控综合程度,坚持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努力实现全面考查综合数学素养的要求。二、考试内容与要求对“数学课程标准”中,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四个领域的具体考试内容与要求分述如下:数与代数(一)数与式 有理数考试内容:有理数,数轴,相反数,数的绝对值,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加法运算律,乘法运算律,简单的混合运算。考试要求:(1)理解有理数的意义,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能比较有理数的大小。(2)借助数轴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意义,掌握求有理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的方法。(3)理解乘方的意义,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以三步以内为主)。(4)理解有理数的运算律,能运用运算律简化运算。(5)能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的问题。 实数考试内容:无理数,实数,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近似数和有效数字。二次根式,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运算法则,简单的实数四则运算。考试要求:(1)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会用根号表示数的平方根、立方根。(2)了解乘方与开方互为逆运算,会用平方运算求百以内整数的平方根,会用立方运算求百以内整数(对应的负整数)的立方根,会用计算器求平方根和立方根。(3)了解无理数和实数的概念,知道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能求实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4)能用有理数估计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5)了解近似数,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用计算器进行近似计算,并会按问题的要求对结果取近似值。(6)了解二次根式、最简二次根式的概念,了解二次根式(根号下仅限于数)加、减、乘、除运算法则,会用它们进行有关的简单四则运算。 代数式考试内容:代数式,代数式的值,合并同类项,去括号。考试要求:(1)借助现实情境了解代数式,进一步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2)能分析简单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并用代数式表示。(3)会求代数式的值;能根据特定的问题查阅资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会代入具体的值进行计算。 整式与分式考试内容:整式,整式加减,整式乘除,整数指数幂,科学记数法。乘法公式:因式分解,提公因式法,公式法。分式、分式的基本性质,约分,通分,分式的加、减、乘、除运算。考试要求:(1)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基本性质;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包括在计算器上表示)。(2)理解整式的概念,掌握合并同类项和去括号的法则,能进行简单的整式加法和减法运算;能进行简单的整式乘法运算(其中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相乘)。(3)能推导乘法公式:(a+b)( a-b) = a2-b2;(ab)2= a22ab + b2,了解公式的几何背景,并能利用公式进行简单计算。(4)能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利用公式不超过二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5)了解分式的概念,能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质进行约分和通分;能进行简单的分式加、减、乘、除运算。(二)方程与不等式 方程与方程组考试内容:方程和方程的解,一元一次方程及其解法,一元二次方程及其解法,二元一次方程组及其解法,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考试要求:(1)能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方程,体会方程是刻画现实世界数量关系的有效模型。(2)经历估计方程解的过程。(3)会解一元一次方程、简单的二元一次方程组、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4)理解配方法,会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简单的数字系数的一元二次方程。(5)能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意义,检验方程的解的合理性 不等式与不等式组考试内容:不等式,不等式的基本性质,不等式的解集,一元一次不等式及其解法,一元一次不等式组及其解法。考试要求:(1)结合具体问题,了解不等式的意义,探索不等式的基本性质。(2)能解数字系数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数轴上表示出解集;会用数轴确定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的解集。(3)能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解决简单的问题。(三)函数 函数考试内容:平面直角坐标系,常量,变量,函数及其表示法。考试要求:(1)探索简单实例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了解常量、变量的意义。(2)结合实例,了解函数的概念和三种表示法,能举出函数的实例。(3)能结合图像对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关系进行分析。(4)能确定简单实际问题中函数自变量的取值范围,并会求出函数值。(5)能用适当的函数表示法刻画简单实际问题中变量之间的关系。(6)结合对函数关系的分析,能对变量的变化情况进行初步讨论。 一次函数考试内容:一次函数,一次函数的图象和性质,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近似解。考试要求:(1)结合具体情境体会正比例函数、一次函数的意义,能根据已知条件确定一次函数的表达式。(2)会利用待定系数法确定一次函数的表达式。(3)能画出一次函数的图像,根据一次函数的图像和表达式探索并理解k0和k0时,图像的变化情况。(4)能用一次函数解决简单实际问题。3反比例函数考试内容:反比例函数,反比例函数图象及其性质。考试要求:(1)结合具体情境体会反比例函数的意义,能根据已知条件确定反比例函数的表达式。(2)能画出反比例函数的图像,根据图像和表达式(k0)探索并理解k0和k0时,图像的变化情况。(3)能用反比例函数解决简单实际问题。 二次函数考试内容:二次函数及其图象,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考试要求:(1)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体会二次函数的意义。(2)会用描点法画出二次函数的图像,通过图像了解二次函数的性质。(3)会用配方法将数字系数的二次函数的表达式化为的形式,y=a(x-h)2+k并能由此得到二次函数图像的顶点坐标,说出图像的开口方向,画出图像的对称轴,并能解决简单实际问题。(4)会利用二次函数的图像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空间与图形(一)图形的认识 点、线、面,角。考试内容:点、线、面、角、角平分线及其性质。考试要求:(1)在实际背景中认识,理解点、线、面、角的概念。(2)会比较角的大小,能估计一个角的大小,会计算角度的和与差,认识度、分、秒,会进行简单换算。(3)掌握角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 相交线与平行线考试内容:补角,余角,对顶角,垂线,点到直线的距离,线段垂直平分线及其性质,平行线,平行线之间的距离,两直线平行的判定及性质。考试要求:(1)了解补角、余角、对顶角的概念,知道等角的余角相等、等角的补角相等、对顶角相等。(2)了解垂线、垂线段等概念,会用三角尺或量角器过一点画一条直线的垂线。了解垂线段最短的性质,理解点到直线距离的意义。(3)知道过一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垂直于已知直线。(4)掌握线段垂直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5)了解平行线的概念及平行线基本性质,(6)掌握两直线平行的判定及性质。(7)会用三角尺和直尺过已知直线外一点画这条直线的平行线。(8)体会两条平行线之间距离的意义,会度量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 三角形考试内容:三角形,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和高,三角形中位线,全等三角形、全等三角形的判定,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等边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勾股定理。勾股定理的逆定理。考试要求:(1)了解三角形有关概念(内角、外角、中线、高、角平分线),会画出任意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和高。(2)掌握三角形中位线定理。(3)了解全等三角形的概念,掌握两个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4)了解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的有关概念,掌握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5)掌握勾股定理,会运用勾股定理解决简单问题;会用勾股定理的逆定理判定直角三角形。 四边形考试内容:多边形,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正多边形,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和性质,平面图形的镶嵌。考试要求:(1)了解多边形的定义,多边形的顶点、边、内角、外角、对角线等概念;探索并掌握多边形内角和与外角和公式。(2)理解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四边形的不稳定性。(3)探索并证明平行四边形的性质定理:平行四边形的对边相等、对角相等、对角线互相平分;探索并证明平行四边形的判定定理:一组对边平行且相等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两组对边分别相等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对角线互相平分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4)探索并证明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性质定理:矩形的四个角都是直角,对角线相等;菱形的四条边相等,对角线互相垂直;以及它们的判定定理:三个角是直角的四边形是矩形,对角线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四边相等的四边形是菱形,对角线互相垂直的平行四边形是菱形。正方形具有矩形和菱形的一切性质。 圆考试内容:圆,弧、弦、圆心角的关系,点与圆、直线与圆以及圆与圆的位置关系,圆周角与圆心角的关系,三角形的内心和外心,切线的性质和判定,弧长,扇形的面积,圆锥的侧面积、全面积。考试要求:(1)理解圆、弧、弦、圆心角、圆周角的概念,了解等圆、等弧的概念;探索并了解点与圆的位置关系。(2)探索圆周角与圆心角及其所对弧的关系,了解并证明圆周角定理及其推论:圆周角的度数等于它所对弧上的圆心角度数的一半;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90的圆周角所对的弦是直径;圆内接四边形的对角互补。(3)知道三角形的内心和外心。(4)了解直线和圆的位置关系,掌握切线的概念,探索切线与过切点的半径的关系,会用三角尺过圆上一点画圆的切线。(5)会计算圆的弧长、扇形的面积。 尺规作图考试内容:基本作图,利用基本作图作三角形,过一点、两点和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作圆。考试要求:(1)能用尺规完成以下基本作图:作一条线段等于已知线段;作一个角等于已知角;作一个角的平分线;作一条线段的垂直平分线;过一点作已知直线的垂线。(2)会利用基本作图作三角形:已知三边、两边及其夹角、两角及其夹边作三角形;已知底边及底边上的高线作等腰三角形;已知一直角边和斜边作直角三角形。(3)会利用基本作图完成:过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作圆;作三角形的外接圆、内切圆;作圆的内接正方形和正六边形。(4)在尺规作图中,了解作图的道理,保留作图的痕迹,不要求写出作法。 视图与投影考试内容:简单几何体的三视图,直棱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视点、视角,盲区,投影。考试要求:(1)会画简单几何体(直棱柱、圆柱、圆锥、球)的三视图(主视图、左视图、俯视图)的示意图,会判断简单物体的三视图,能根据三视图描述基本几何体或实物原型。(2)了解直棱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能根据展开图判断和制作立体模型。(3)了解基本几何体与其三视图、展开图(球除外)之间的关系;知道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如物体的包装)。(4)了解并欣赏一些有趣的图形(如雪花曲线、莫比乌斯带)。(5)知道物体阴影的形成,并能根据光线的方向辨认实物的阴影(如在阳光或灯光下,观察手的阴影或人的身影)。(6)了解视点、视角及盲区的含义,能在简单的平面图和立体图中表示。(7)了解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二)图形与变换 图形的轴对称、图形的平移、图形的旋转。考试内容:轴对称、平移、旋转。考试要求:(1)通过具体实例认识轴对称(或平移、旋转),探索它们的基本性质;(2)能够按要求作出简单平面图形经过轴对称(或平移、旋转)后的图形,能作出简单平面图形经过一次或两次轴对称后的图形;(3)探索基本图形(等腰三角形、矩形、菱形、等腰梯形、正多边形、圆)的轴对称(或平移、旋转)的性质及其相关性质。(4)利用轴对称(或平移、旋转)及其组合进行图案设计;认识和欣赏轴对称(或平移、旋转)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图形的相似考试内容:比例的基本性质,线段的比,成比例线段,图形的相似及性质,三角形相似的条件,图形的位似,锐角三角函数,30、45、60角的三角函数值。考试要求:(1)了解比例的基本性质,了解线段的比、成比例线段,通过实例了解黄金分割。(2)通过实例认识图形的相似,了解相似图形的性质,知道相似多边形的对应角相等,对应边成比例,面积的比等于对应边比的平方。(3)了解两个三角形相似的概念,掌握两个三角形相似的条件。(4)了解图形的位似,能够利用位似将一个图形放大或缩小。(5)通过实例了解物体的相似,利用图形的相似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利用相似测量旗杆的高度)。(6)通过实例认识锐角三角函数(sinA,cosA,tanA),知道30、45、60角的三角函数值;会使用计算器由已知锐角求它的三角函数值,由已知三角函数值求它对应的锐角。(7)运用三角函数解决与直角三角形有关的简单实际问题。(三)图形与坐标考试内容:平面直角坐标系。考试要求:(1)认识并能画出平面直角坐标系;在给定的直角坐标系中,会根据坐标描出点的位置、由点的位置写出它的坐标。(2)能在方格纸上建立适当的直角坐标系,描述物体的位置。(3)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感受图形变换后点的坐标的变化。(4)灵活运用不同的方式确定物体的位置。(四)图形与证明 了解证明的含义考试内容:定义、命题、逆命题、定理,定理的证明,反证法。考试要求:(1)理解证明的必要性。(2)通过具体的例子,了解定义、命题、定理的含义,会区分命题的条件(题设)和结论。(3)结合具体例子,了解逆命题的概念,会识别两个互逆命题,并知道原命题成立其逆命题不一定成立。(4)理解反例的作用,知道利用反例可以证明一个命题是错误的。(5)通过实例,体会反证法的含义。(6)掌握用综合法证明的格式,体会证明的过程要步步有据。 掌握证明的依据考试内容:一条直线截两条平行直线所得的同位角相等。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若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若两个三角形的两边及其夹角分别相等,则这两个三角形全等。两个三角形的两角及其夹边分别相等,则这两个三角形全等。两个三角形的三边分别相等,则这两个三角形全等。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对应角分别相等。考试要求:运用以上6条“基本事实”作为证明命题的依据。 利用2中的基本事实证明下列命题。考试内容:(1)平行线的性质定理(内错角相等、同旁内角互补)和判定定理(内错角相等或同旁内角互补,则两直线平行)。(2)三角形的内角和定理及推论(三角形的外角等于不相邻的两内角的和,三角形的外角大于任何一个和它不相邻的内角)。(3)直角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4)角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条角平分线交于一点(内心)。(5)垂直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边的垂直平分线交干一点(外心)。(6)三角形中位线定理。(7)等腰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8)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考试要求:(1)会利用2中的基本事实证明上述命题。(2)会利用上述定理证明新的命题。(3)练习和考试中与证明有关的题目难度,应与上述所列的命题的论证难度相当。 通过对欧几里得原本的介绍,感受几何的演绎体系对数学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价值。统计与概率。1抽样与数据分析考试内容:数据,数据的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抽样,总体,个体,样本。扇形统计图。加权平均数,数据的集中程度与离散程度,频数、频率,频数分布,频数分布表、直方图、折线图。样本估计总体,样本的平均数、方差,总体的平均数、方差。考试要求:(1)经历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数据的活动,了解数据处理的过程;能用计算器处理较为复杂的数据。(2)体会抽样的必要性,通过实例了解简单随机抽样。(3)会制作扇形统计图,能用统计图直观、有效地描述数据。(4)理解平均数的意义,能计算中位数、众数、加权平均数,了解它们是数据集中趋势的描述。(5)体会刻画数据离散程度的意义,会计算简单数据的方差。(6)通过实例,了解频数和频数分布的意义,能画频数直方图,能利用频数直方图解释数据中蕴涵的信息。(7)体会样本与总体关系,知道可以通过样本平均数、样本方差推断总体平均数、总体方差。(8)能解释统计结果,根据结果作出简单的判断和预测,并能进行交流。(9)通过表格、折线图、趋势图等,感受随机现象的变化趋势。(二)事件的概率考试内容:列表、树状图,事件的概率,频率。考试要求:(1) 能通过列表、画树状图等方法列出简单随机事件所有可能的结果,以及指定事件发生的所有可能结果,了解事件的概率。(2) 知道通过大量地重复试验,可以用频率来估计概率。综合与实践考试内容:数学模型、问题解决。数学知识的应用、研究问题的方法。考试要求:(1)结合实际情境,经历设计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的过程,体验建立模型、解决问题的过程,并在此过程中,尝试发现和提出问题。(2)会反思参与活动的全过程,将研究的过程和结果形成报告或小论文,并能进行交流,进一步获得数学活动经验。(3)通过对有关问题的探讨,了解所学过知识(包括其他学科知识)之间的关联,进一步理解有关知识,发展应用意识和能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一、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满分120分。二、题型结构与比例1.题型结构题型由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三部分组成。2题型分值比例选择题约占30%,填空题约占10%,解答题约占60%。3内容分值比例数与代数约占45%。空间与图形约占35%。统计与概率约占15%。综合与实践约占5%。4难易程度在试题的难易程度上,易、中、难试题分值的比例为7:2:1,试题整卷难度值约为0.7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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