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流程.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9357721 上传时间:2020-04-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1.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流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流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流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流程(初始注册)领取时间:考试成绩公布之后2-3个月领取地点:各地人事考试中心携带资料: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2、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申报注册前提条件1、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2、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3、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备注: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申报方式1、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2、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www.coc.gov.cn)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注册期限1、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提交的材料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建设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材料报送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要求办理。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申请注册的,建设部将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送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表,连同按企业申请人汇总后生成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汇总表移送建设部。资料审查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2、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初始注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3、军队系统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人员申请注册,由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受理和初审,其材料报送程序和初审要求,比照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职责范围执行。结果公示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建设部审批时不再组织专家复审,仅对申请人重复注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审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部。建设部应将审核意见结果汇总后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注册证书发放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办结10日内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汇总表报建设部备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采用墨绿纸制材料,形状为长方形,长124mm,宽87mm,由建设部统一印制。(一)注册证书采用两种编号体系。注册编号由一个汉字和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证书编号为全国注册证书印制流水号;(二)注册编号规则适用于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汉字和各组数字的含义为:1、编号首位汉字表示现注册省份简称,如:北京为“京”。总后基建营房部简称“军”;2、第2位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一级为1,二级为2;3、第3、4位表示初始注册时受聘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如北京为“11”、湖北为“42”等。总后基建营房部代码为99;4、第5、6位表示取得资格证书年份,如2005年取得资格证书的,表示为“05”;5、第7、8位表示初始注册年份,如2007年初始注册的,表示为“07”;6、第9-13位表示初始注册时,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地省级注册流水号,如第1个表示为“00001”。例如:京111050700001,表示该注册建造师的现注册地是北京,级别是一级,首次注册地是北京,资格证书为2005年取得,首次注册年份为2007年,首次注册时流水号是00001.(三)注册编号首位汉字代表当期注册地,其它数字编号一经注册不得改变。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的,编号首位汉字随注册省份改变而改变,数字编号仍沿用初始注册时编号。(四)注册证书的注册编号与执业印章的注册编号相同。执业印章(一)、执业印章式样1、印章形式为同心双椭圆。规格分别为:外圆长轴50mm、短轴36mm,内圆长轴36mm、短轴22mm,印模颜色为深蓝色。2、执业印章按样章的规格、形式制作,并依次标示:(1)“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宋体、字高4mm;(2)印章持有人姓名,中隶书、字高4mm;(3)注册编号与印章校验码,宋体、字高3.5mm;(4)注册专业,宋体、字高3mm;(5)执业印章有效期截止日期,宋体、字高2.5mm;(6)聘用企业名称,宋体、字高4mm.3、“京111050700001(02)”中,“京111050700001”为注册编号,02为印章校验码。4、样章中“2010.09.07”表示印章有效截止日期是2010年9月7日。(二)执业印章校验码印章校验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印章遗失作废后补办印章的累计次数。初始注册时校验码为00,第1次补办为01,最多次数为99.(三)注册专业简称建筑工程专业简称“建筑”,公路工程专业简称“公路”,铁路工程专业简称“铁路”,民航工程专业简称“民航”,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简称“港航”,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简称“水利”,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简称“市政”,通信广电工程专业简称“通信”,矿业工程专业简称“矿业”,机电工程专业简称“机电”。各专业简称之间由一个空格“”连接,表示有多个注册专业,如“建筑公路”表示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四)无论申请人注册一个专业还是多个专业,只能核发一本注册证书和一枚执业印章。(五)注册多个专业,由于专业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导致专业之间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不同的,执业印章有效截止日期为注册有效期最早截止专业的日期。其他事项一级建造师注册后,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应当同时向申请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交回原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证书销毁并报建设部备案。建设部不收取一级建造师注册费和注册证书费。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工作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请商同级有关主管部门解决。印章制作费标准请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报省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