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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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简本)咸宁核电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简本)评价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束国刚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1904 号目录第一章 概述1.1核电厂概况1.2建设目的1.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依据1.4评价标准第二章 厂址与环境2.1厂址地理位置2.2人口分布2.3土地利用及资源概况2.4气象2.5水文2.6地质地震2.7 环境质量现状第三章 电厂3.1 厂区规划及平面布置3.2 反应堆和蒸汽-电力转换系统3.3 电厂用水和散热系统3.4 输电系统3.5 专设安全设施3.6 放射性废物系统和源项3.7 化学物质排放3.8 生活废物3.9放射性物质运输第四章 电厂施工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第五章 电厂运行的环境影响5.1电厂运行的非放射性环境影响5.2正常运行的辐射影响5.3其它影响5.4退役第六章 电厂事故的影响6.1最大可信事故辐射影响6.2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6.3 其它事故6.4应急准备第七章 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7.1运行前环境监测7.2运行期间环境监测7.3运行期间流出物监测第八章 应急准备第九章 公众参与第十章 结论第一章概述1.1 核电厂名称及其业主本项目名称为“咸宁核电厂”,规划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由咸宁核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咸宁核电有限公司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60%和40%的出资比例组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在湖北省咸宁市注册成立。咸宁核电有限公司将负责咸宁核电厂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1.2 建设规模和规划咸宁核电厂规划建设四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采用“一次规划,连续建设”的模式,即针对四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的规划容量进行厂区总体规划,并开展场地平整工作,按顺序连续建设四台核电机组。咸宁核电厂一号机组计划于2011年4月核岛主体工程浇筑第一罐混凝土(FCD),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6个月,于2015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每两台机组建设的间隔为8个月。1.3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依据 (1)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导则;(2)相关管理和技术文件。1.4评价标准1.4.1放射性影响评价标准(1) 正常运行工况(包括预计运行事件)下的剂量约束值按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的规定,每座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向环境排放对公众造成的剂量约束值为0.25mSv/a。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咸宁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向环境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对公众中任何个人造成的有效剂量不高于0.12mSv/a。(2) 事故条件下的剂量限值依据国家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针对设计基准事故的剂量控制要求: 在每发生一次大事故(工况)时,公众中任何个人(成人)可能受到的有效剂量控制在5mSv以下,甲状腺当量剂量控制在50mSv以下; 在每发生一次重大事故(工况)时,公众中任何个人(成人)可能受到的有效剂量控制在0.1Sv以下,甲状腺当量剂量控制在1Sv以下。(3) 正常运行工况下的放射性流出物排放量控制值根据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的要求,每座核电厂气载放射性流出物年排放量控制值为: 惰性气体:2500TBq; 碘:75GBq; 粒子:200GBq。每座核电厂液体放射性流出物年排放量控制值为: 除氚外核素:750GBq; 氚:150TBq。1.4.2 非放射性影响评价标准(1) 水环境咸宁核电厂的排水口位于富水水库,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北水功能区划的批复(鄂政函2003101号),富水水库保留区主要水功能为渔业和农业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主要项目的控制值为: BOD5:4 mg/L COD:20 mg/L 氨氮:1.0 mg/L 总磷:0.2mg/L 石油类:0.05mg/L(2) 污水排放咸宁核电厂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一级标准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可用于浇洒道路、绿地和车辆清洗等。污水处理后的出水主要水质指标应达到: BOD510mg/L; CODCr50mg/L; SS10mg/L; 氨氮(以N计)5mg/L; 磷酸盐(以P计)0.5mg/L; pH69。(3) 厂界噪声咸宁核电厂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厂址周围的村庄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4) 电磁辐射咸宁核电厂运行时对环境造成的电磁辐射执行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和高压交流架空线路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的相关限值: 工频电场限值:4kV/m。 工频磁场限值:采用国际辐射保护协会关于对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作为工频磁场的推荐限值。 无线电干扰:在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20m距离处、测试频率为0.5MHz的晴天条件下允许值不大于55dB(V/m)。第二章 厂址与环境2.1 厂址地理位置 咸宁核电厂位于咸宁市通山县大畈镇大坑村附近的狮子崖,濒临富水水库中段北岸,属滨湖电厂。厂址距武汉市约100km(NNW方位),距咸宁市38km(WNW方位),距通山县城区18km(WSW方位),距大畈镇2.7km(SW方位),反应堆厂房中心点坐标为: 1#核岛中心坐标:纬度:294038.3880”;经度:1144051.7766”; 2#核岛中心坐标:纬度:294044.7129”;经度:1144054.6980”。咸宁核电厂选址阶段,根据咸宁核电厂厂址周围环境特征、最大可信事故后果计算,确定以电厂四台机组半径1000m范围的包络区域为非居住区边界。目前,该区域范围内主要为水面、荒地、园地和部分耕地。咸宁核电厂规划限制区定为厂址周围半径5km的区域。N比例尺:1:123万2.2人口分布咸宁核电厂半径80km评价区范围内,截止2008年底的总人口数为6172668人,按评价区面积计算,平均人口密度为307人/km2,低于湖北省的同期平均人口密度328人/km2,高于咸宁市的同期平均人口密度255人/km2和江西省的同期平均人口密度264人/km2。咸宁核电厂半径5km范围内的人口总数为15766人,其中,距厂址最近的居民点是位于厂址NW方位1.2km处的大畈镇大坑村的下屋窦自然村,人口数为139人,最大居民点是位于厂址SW方位约2.7km处大畈社区居委会,人口数为1888人。咸宁核电厂半径15km范围内的人口总数为118660人。其中,涉及的千人以上重要居民点有44个,其中最大的居民点是位于厂址SSE方位11.6km处的九宫山镇韩家村,人口数为4153人。咸宁核电厂半径80km范围内最大的人口中心是NNE方位约71.5km的黄石市黄石港区,有城区人口208473人,距离厂址最近的人口中心是厂址WSW方位约18km处的通山县通羊镇,为通山县政府所在地,有城镇人口79811人。咸宁核电厂半径15km范围内的流动人口,主要是位于厂址WSW方位5.1km处的隐水洞景区,全年游客接待数量约为50万人,旺季日平均接待游客数量为三千人。2.3土地利用和资源概况(1) 工业企业咸宁核电厂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共涉及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黄沙铺镇、九宫山镇、燕厦乡、慈口乡、大畈镇,以及黄石市阳新县的王英镇共7个乡镇,其中大部分属乡村地区,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比较薄弱。(2) 交通目前咸宁核电厂所在通山县是以106国道为主干线构成的公路交通网贯通各乡镇及行政村。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除106国道外,还有通山至富有、大畈至慈口、通山至黄沙、富有至新庄等县级公路和已建成的核电专用公路。咸宁核电厂厂址周围无高速公路通过,目前离厂址最近的高速公路为京珠高速咸宁段,位于厂址WNW方向约53km。待高坑互通、通山互通、红港互通、宁樟、阿深互通建成后,则通过核电专用公路可快速进入杭瑞高速、京珠高速和大广高速至全国各地。(3) 陆域资源和水域生态咸宁核电厂半径15km范围内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无国家级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位于厂址WSW方位约5.1km处的隐水洞景区,是湖北省省级地质公园和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咸宁核电厂厂址半径15km范围无草场、野生珍稀植物和国家保护动植物,厂址所在的狮子岩山体为丘陵地,地貌为剥蚀、侵蚀作用所形成的低矮丘陵和低山,植被良好。厂区地段耕地、林地、果园以及部分旱地和荒地组成。富水流域无国家级保护鱼类和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 鱼类的鱼类,水库坝下河段有鳤、长吻鮠两种湖北省级保护鱼类。2.4 气象 咸宁核电厂所在区域地处亚热带,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干湿分明,变率较大。冬季受欧亚大陆北部南下的冬季风控制,偏冷干燥;夏季受南方海洋来的夏季风影响,高温多雨。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倒春寒、大暴雨、水灾、洪涝及夏旱、伏旱等。(1) 区域气候。区域内累年平均气温在16.617.3。全年平均气温以1月份最低,为4.24.8,极端最低气温为-12.1;7月份平均气温最高,为28.029.2,极端最高气温为42.1。厂址所在地通山的累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8.4%。区域内最小相对湿度在412%之间。区域内累年平均降水量在1384mm1626mm之间,蒲圻年降水量为区域内最大,为1626mm,江夏年降水量最小,为1384mm。区域内由蒲圻到修水一线以南区域,年平均降水量大于1600mm,通山的累年平均降水量为1561mm,沿嘉鱼、咸宁到黄石一线以北地区,年平均降水量1400mm。(2) 当地气象条件厂址地区年平均降水量为1242.1mm。其中,6月份的降水量最大,为162.2mm;12月份最少,为13.7mm。小时最大降水量出现在2006年4月份,为51.1mm/h。厂址气象塔各层的年平均风向频率分布有一定程度相似性差异,各高度出现频率最多的风向均为E。其中,10m高度处,出现最多的为E风向风频为9.6%,其次为NNW,风频9.1%;气象塔高层30m、80m和100mE风向的风频分别为11.3%,18.8%和18.2%,而30m、80m和100m高度的出现次多的风向也均为ENE,风频为9.6%、9.8%和8.2%。观测期间,气象塔10m、30m、80m、100m各层年静风频率分别为:7.7%、8.2%、8.5%、6.9%。厂址地区年平均气温为17.7,1月份平均气温最低,为4.4;7月份平均气温最高,为29.4。极端最高气温39.2,出现在8月,极端最低气温-5.4,出现在1月。从气象塔各高度来看,各个高度年平均气温相差不大,10m、30m、80m和100m的年平均气温均为17.9。厂址地区的大气稳定度以中性天气(D类)为主,占42.5%;其次为稳定类天气(F类),占34.1%;不稳定类天气所占比例较小。2.5 水文 富水系长江中游下段南岸一级支流。上源厦铺河发源于湖北省的通山、崇阳和江西省修水三县交界处的幕阜山北麓,厦铺河流至通山县城关与西支通山河汇合后始称富水。然后向东流入富水水库,沿途顺次纳入通山县的横石河、黄沙河、燕厦河,富水水库坝下进入阳新县富水河,沿途纳入龙港河和三溪河等主要支流及湖泊来水,至富池口汇入长江。核电厂厂址位于富水水库中段北岸,富水水库是电厂用水的供水水源,也是电厂废水排放的受纳水体。富水水库水量大,环境容量大,纳污能力强。富水水库正常水位水面面积54.8km2,水面主要在通山县。水库正常蓄水位51m,死水位48m,千年一遇设计洪水位62.10m,万年一遇校核洪水位64.28m。水库总库容16.21亿m3,兴利库容5.48亿m3、调节库容8.08亿m3、防洪库容2.81亿m3、死库容4.21亿m3,属于河道型多年调节水库。厂址地区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裂隙岩溶水和基岩裂隙水。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水补给,大气降水下渗后,汇集于岩溶系统中,以管流或隙流方式向低处径流,最终在灰质砾岩与砂砾岩的接触面处以岩溶泉的形式出露地表,汇入冲沟排入富水水库。厂址附近各区之间均有隔水岩层分离,相对孤立,大多没有直接的水力联系。各区之间主要通过地表迳流建立间接的水力联系。富水水库为各区地下水排泄的最终场所。2.6 地质地震 厂址区域范围在大地构造上主体属于扬子地台,为中国东部地壳相对稳定区,厂址邻近地区的水平运动速率基本一致,不存在块体运动速率明显变化带。厂址所在区域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地质单元。厂址近区域地震活动水平较低,有史以来没有记录到破坏性地震;1970以来共发生ML1.03.6级地震24次,其中1.01.9级地震11次;2.02.9级地震10次;3.03.9级地震3次。近区域范围内地震分布零散,无明显线性分布特征。厂址半径5km范围内仅记录到大畈镇西北1.9级地震(距厂址约3.5km);厂址半径10km范围内无2级以上地震记录;不存在震级足够大而在厂址附近产生潜在地表破裂的地震。厂址50年超越概率10%的基岩水平峰值加速度值为0.037g,对应的厂址地震基本烈度为度。2.7 环境质量现状富水水库及富水河入江口附近的富池口水域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符合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中该流域执行类水质的管理目标。厂址周围的噪声主要为生活噪声,基本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标准(昼间噪声55 dB(A)、夜间噪声45 dB(A))的要求,厂址周围不存在大型工业噪声污染源。厂址区域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和无线电干扰环境现状均处于较低水平,厂址周围不存在强无线电干扰源。厂址附近富水水库中各天然放射性核素的含量处于较低值,属于正常本底范围。第三章电厂3.1 厂区规划及平面布置咸宁核电厂4台机组的主厂房建筑群呈“一”字型并列布置在狮子岩开挖山体的中部,1#、2#机组反应堆厂房中心距离为210.0m,核岛主厂房基础位于微风化的基岩上。一期工程2台核电机组布置在厂区南侧,工程扩建方向由南向北发展,核电厂场坪设计标高为88.00m。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两台机组产生的放射性废气通过各自位于辅助厂房顶部的烟囱排入环境。电厂烟囱的高度约为74.9m。低放废水经过放射性废液系统(WLS)处理后进入该系统的监测箱,经监测符合设定的排放控制标准后,通过排水管线与冷却水混合后排入富水水库。3.2 反应堆和蒸汽-电力转换系统咸宁核电厂规划建设4台AP1000核电机组。每台AP1000核电机组核蒸汽供应系统(NSSS)的额定功率为3415MWt,堆芯额定热功率为3400MWt。反应堆堆芯装有157个AP1000型燃料组件,冷态时堆芯等效直径为3.040m,活性段高度为4.267m,平均线功率密度为187.2W/cm。首炉循环堆芯铀装量为84.67t。反应堆冷却剂系统(RCS)由两个环路组成,运行压力约为15.51MPa,冷却剂热工设计流量为67228.91m3/h。本工程按18个月换料方式进行设计。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单台机组的电功率约为1235MWe。电厂设计寿命为60年。3.3 电厂用水和散热系统咸宁核电厂规划4台机组设一座补给水取水泵房,考虑采用敞开式岸边取水泵房,明渠进水,位于厂址南侧的龟木窝附近,距电厂约0.3km。咸宁核电厂单台机组常规岛循环冷却水的自然通风冷却塔年平均补给水量为3569m3/h,夏季10%气象条件补水量为4157m3/h,净水站平均年用水量为1200m3/h,最大用水量为2000m3/h(包括全厂核岛厂用水系统冷却水补给水容量)。咸宁核电厂规划四台机组最大需水量为18628m3/h,考虑部分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损,补给水取水泵房的最大设计流量为20000m3/h。排水工程需满足核电厂正常运行期间自然通风冷却塔排污水、厂用水系统机力塔排污水、工业废水、低放废液的排放。排水工程属于核电厂BOP子项,不含安全功能和纵深防御功能。常规岛自然通风冷却塔排污水从冷却塔集水池经自然通风冷却塔排水管输送到废液排放工作井,并对厂用水系统机力塔排水、废水处理厂房经处理达标后的工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的放射性废液在井中起到掺混稀释作用,然后经井后的自然通风冷却塔排水管输送到位于厂址东南侧岸边的排水构筑物,并最终进入受纳水体富水水库。3.4输电系统咸宁核电厂最终规模为41250MW核电机组,采用500kV电压等级送出,初步规划两个出线走廊。由于咸宁核电厂接入系统报告尚未评审,目前暂推荐如下方案:2回线接至江夏变2回,单回线路约80km。2回线接至梁公辅变,单回线路约70km。每回出线截面暂考虑采用4500mm2。3.5 专设安全设施核电厂专设安全设施在各种假想事故情况下,可确保反应堆紧急安全停堆并长期导出堆芯余热,保持裂变产物与环境之间安全屏障的完整性,从而将公众的放射性照射水平控制在规定的限值以下,保障公众安全。AP1000核电机组的专设安全设施包括以下六类:安全壳;非能动安全壳冷却系统;安全壳隔离系统;非能动堆芯冷却系统;主控室应急可居留系统;裂变产物控制系统。与传统的压水堆设计相比,AP1000核电机组的专设安全设施已有一定的简化。此外,AP1000核电机组专设安全设施的设计采用了非能动(Passive)理念,如利用重力、蒸发、对流和压缩空气等、这种非能动理念不仅简化了专设安全设施,而且可以减少由于人员干预而可能产生的误动作,改善了人机关系,进而提高了核电厂的安全性。在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方面,AP1000核电机组要满足10 CFR 50的安全目标政策申明和NRC的严重事故政策申明中关于新电厂的安全目标要求。在严重事故预防方面,首先,AP1000核电机组是由传统的PWR成熟设计演化而来,在此基础上,采用简化的系统设计和非能动的专设安全系统,系统可靠性大大增加,导致堆芯损坏的初因事件的发生频率很低;其次,AP1000核电机组采用的非能动安全系统失效概率非常低,使得平均堆芯损坏频率(CDF)很小。在严重事故缓解方面,AP1000核电机组在设计上考虑了所有的严重事故现象,针对每一个严重事故现象均有相应的缓解措施和相应的备用设施,以加强严重事故的纵身防御。因此,AP1000核电机组发生严重堆芯损坏,导致安全壳外放射性剂量释放的可能性也非常小。3.6放射性废物系统及源项 放射性废物系统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液系统、放射性废气系统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系统。源项涉及反应堆堆芯积存量、一回路和二回路冷却剂中的放射性核素的比活度,液体、气体和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的处理效能,以及气态、液体放射性物质的排放量和固体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放射性废物的排放量主要取决于: 一回路冷却剂的放射性活度; 处理系统的设计及运行方式。3.6.1 放射性废液系统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废液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收集、处理和处置含有放射性的液体的子系统: 放射性废液系统(WLS); 放射性废液排放子系统; 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BDS); 设备和地面疏水系统。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CVS)与乏燃料水池冷却系统(SFS)也具备处理放射性液体的能力,废水系统(WWS)用于处理来自非放射性厂房区域的设备和地板疏水。对于0.25%燃料元件包壳破损率下的冷却剂疏水、化学废液、洗涤废液、SGTR二回路沾污水(含放射性)以及其他超出核岛废液处理能力的各类疏水将在厂址废物处理设施(SRTF)内进行处理。AP1000放射性废液系统流出物先通过化学絮凝处理装置,与化学计量罐投加的絮凝剂反应形成絮凝体由活性炭床去除,处理后的废液再经废液前过滤器过滤后,送入四个串联的离子交换树脂床处理。WLS的标准处理方式是通过前置过滤器、四个串联的离子交换树脂床和后置过滤器来处理废液。树脂床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手动旁路,且最后两级可以相互调换以获得更高的离子交换树脂利用率。内陆厂址的放射性流出物排放方式不同于滨海厂址,其排放受限于周围环境水体状况。咸宁核电厂在每台机组核岛废液系统排放总管下游增设3台800m3大贮罐。当受纳水体条件不允许时,由大贮罐为电厂提供最高可暂存6个月的核岛废液系统以及电厂SRTF、洗衣房废水产生量的贮存能力。待厂址水文条件满足排放要求时,再将大贮罐贮存的废液与循环水混合稀释后向环境排放,保证电厂废液排放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废水系统(WWS)有能力处理电厂正常运行和大修期间的预期废水流量。来自汽轮机厂房地板和设备的疏水(它们包括实验室和采样水槽疏水、柴油贮存室疏水、主蒸汽隔离阀隔室、辅助厂房贯穿件区域和辅助厂房HVAC房间)被收集至含油废水槽内。柴油发电机厂房地坑、辅助厂房地坑(非放地坑)以及附属厂房地坑的流出物也收集至该含油废水槽内。汽轮机厂房含油废水槽提供临时的贮存能力。当含油废水地坑内出现放射性时,废水转移到WLS中处理和处置。当探测到废水中存在放射性时产生报警,同时停运地坑泵以隔离受污染的废水。含油废水槽地坑泵引导废水至油水分离器以除去油污。柴油发电机燃油区域地坑泵也向油水分离器排放废水。油水分离器的旁路管道允许其离线维修。油水分离器有小蓄油池用于储存分离出来的油污,油污由于重力流到废油贮存罐中临时贮存。油污通过卡车最终装运出场外处理。除油后的废水进入中间水池,由中间水池排水泵送到槽式排放罐监测排放。凝气器水侧的排水直接排入位于汽轮机厂房内的循环水地坑内,并有排污泵排至排水口。汽轮机排污箱的排水和净化后的排水收集到汽轮机厂房热水坑内,然后输送到废水处理厂房。低、弱放射性废水在向环境排放前,均需进入二回路接收排放监测水箱,按四台机组容量设计,设置8个二回路储存罐。每个储存罐都可以实现接收废液,混合/取样分析和排放废液功能。使二回路可能受到放射性玷污的废水,通过槽式排放。此外,储存罐、排放总管上均设置放射性监测,以防止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WWS废水进入环境。3.6.2 放射性废气系统在反应堆运行期间,反应堆内燃料发生裂变反应,将以裂变产物形式产生氙、氪、和碘的放射性同位素。因为存在少量的燃料包壳缺陷,这些放射性核素的一部分将释放到反应堆冷却剂中。反应堆冷却剂的泄漏导致这些惰性气体释放到安全壳大气中。这部分气载放射性核素的释放量受到反应堆冷却剂泄漏率和RCS中放射性惰性气体和碘的浓度制约。碘由CVS的离子交换器去除。当燃料包壳破损在正常预期范围内时,惰性气体不会累积到不可接受的程度,因此RCS中惰性气体的去除通常是不必要的。如果由于RCS中高浓度惰性气体的出现而需要除气,CVS可以与WLS脱气塔配合运行除气。除WGS释放途径以外,各种厂房通风系统也是向环境释放气载放射性物质的途径。3.6.2.1废气处理系统AP1000核电机组的放射性废气系统(WGS)的主要功能是收集含放射性和含氢的废气并对其进行处理和排放,维持向厂外环境释放的放射性在可接受的限值内。WGS不执行安全相关功能,其非安全相关功能主要有:废气收集:接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氢的和含放射性的气体;废气处理:对放射性废气进行处理,以减少放射性物质向环境的释放从而使排放量维持在可接受的限值内;单一故障:限制泄漏、防止活性炭延时床浸湿以及防止氢气爆炸;受控释放:在排放管道上设置有放射性探测器以进行连续监测,在放射性水平高到整定值时提供报警信号提醒操作员并可联锁关闭排放管道上的隔离阀。此外该系统还可对流出物进行随机采样以便分析。3.6.2.2空调、加热、冷却及通风系统AP1000的空调、加热、冷却及通风系统(HVAC)的功能是:对每个可能污染的厂房进行采暖、空调、和降温以提供一个温暖的和空气良好的环境,确保操作人员的舒适、安全、健康以及设备的有效运行和完整性;控制空气气流从污染较少的区域流向污染逐渐增加的区域,并使各厂房内可能被污染区域的全部通风经监测后,通过烟囱排放;对通风排气进行过滤和除碘处理,以减少气载物质向大气环境的释放。3.6.2.3冷凝器真空系统冷凝器空气排出系统(CMS)在电厂启动、冷却和正常运行期间从主冷凝器移出不凝结气体和空气。这一动作由液环真空泵完成。CMS不执行安全相关的功能,其非安全相关的功能包括:在电厂启动、冷却和正常运行期间从三个主冷凝器的蒸汽侧移出不凝结气体并将其排进大气。利用液环真空泵在启动和正常运行期间建立并保持冷凝器内的真空。3.6.3 放射性固体废物系统放射性固体废物系统(WSS)设计用于收集和暂存正常运行以及预期运行事件产生的废树脂、深床过滤器过滤介质、活性炭、废过滤器芯子、放射性干废物和混合废物。这些废物先收集、暂存在辅助厂房和废物厂房内,然后送往厂址废物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和中间存储。本系统布置在辅助厂房和废物厂房内。电厂二回路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在SRTF内处理。本系统不处理大体积、高放射性的物质(如堆芯组件)。系统设计寿命60年。3.6.4 厂址废物处理设施厂址废物处理设施(SRTF)是一个集中式全厂(四机组)共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位于核岛BOP区域。它作为核岛三废处理系统的补充,提供完整、适宜的手段来处理核岛产生但无法直接处理的各类废物。该处理设施的设计以AP1000机组产生的废物为(上游工艺)输入源项,拟采用国际上成熟的处理工艺,结合国内制造、生产能力进行设计。根据该设施执行的功能,可划分为:废物处理厂房、洗衣房、废物暂存库三个区域。废物处理区厂房为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并考虑加厚钢筋混凝土墙和楼板以满足屏蔽要求。洗衣房为框架结构。废物暂存库为排架结构,内设用房均与主体排架结构相互独立。设施内处理达标的废液将送回厂区排放总管进行排放。其他经该设施处理后的废物均采用统一包装容器(200L钢桶)进行包装,并送往设施内的废物暂存库进行暂存。3.6.5 乏燃料暂存系统反应堆换料时从堆芯卸出的乏燃料贮存在核岛辅助厂房的燃料操作区域的乏燃料贮存水池,采用水下密集型布置方式。贮存设施包括乏燃料贮存水池和乏燃料贮存格架。乏燃料贮存水池是池底和四壁衬有不锈钢板覆面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与燃料厂房构成整体结构,它保护乏燃料贮存设施免受诸如地震、风和龙卷风、洪水和外部飞射物等自然现象的作用。乏燃料贮存格架位于乏燃料贮存水池内。乏燃料池内充以硼酸软化水,池水由冷却和净化系统保持其水质条件。乏燃料组件贮存在贮存格架的贮存栅格内,贮存格架设计为99以及1211排列,可供889个燃料组件贮存,其中包含供5个破损燃料组件贮存容器的存储位置。贮存容量可保证存放反应堆运行18年的正常换料卸料量外加一个堆芯的组件数。3.7 化学物质的排放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排放的化学物质主要来自于:除盐水生产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化学药剂注入系统;随放射性废液释放的化学物质(主要指硼)。3.8生活废物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产生的与放射性有关的固体生活废物均按放射性废物做专门处理,非放射性垃圾按生活垃圾处理规定收集处理。在核电厂非控制区及厂外附属、辅助区产生的非放射性固体生活垃圾应按规定收集暂存并送到指定的垃圾场处理。咸宁核电厂厂区的生活污水来自各厂房、车间、办公楼及各辅助设施内卫生设备的排水和食堂的排水,生活污水由生活污废水排放系统收集处理。生活污废水排放系统规模按2240m3/d设计,一次建成。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一级标准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可用于浇洒道路、绿地和车辆清洗等。3.9放射性物质运输 咸宁核电厂采用在1717Robust和1717XLRobust基础上加以改进的AP1000型燃料组件,首炉燃料组件及新燃料运输容器由西屋公司提供,后续燃料组件将由中国北方核燃料元件公司制造。对于国外新燃料的运输,可考虑通过海运至上海港,进关后转运至驳船,由长江运至潘家湾专用码头起岸后,用公路运输专用卡车运往厂内,公路里程约102km。对于国产新燃料的运输,可考虑由内蒙古包头至湖北咸宁路段经由铁路专用集装箱车厢运输,随后由公路专用卡车运往厂内。可在咸宁货运中心附近的适当地点修建燃料运输中转库房。运输货包的设计和制造应同时满足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2009)、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的要求。乏燃料运输容器的安全可靠是实现安全运输的前提。乏燃料运输必须遵守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 2009)、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HAF501)、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 货包的泄漏检验(GB/T17230-1998)、乏燃料运输容器技术条件(EJ/T565-1991)和核级容器制造质量保证(EJ/T619-1991)等法规标准准则。应证实容器在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和运输中事故条件下的种种试验后,仍能保持符合密封性能与屏蔽性能的要求。除了运输容器本身具有高的安全性外,乏燃料的安全运输还依靠运输过程中的正确操作和严格管理,为此,容器的设计制造和运输的操作管理两个方面均将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因此,预期的乏燃料运输事故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不可接受的后果。咸宁核电厂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最终包装体均为标准的200L钢桶,不另设屏蔽桶。废物暂存库内中、低放废物分区储存。中放废物区通过厂房结构屏蔽,其废物屏蔽区整体表面剂量率小于2mSv/h,距屏蔽区表面1米处的表面剂量率小于0.1mSv/h。低放废物桶表面剂量率小于2mSv/h,距桶表面1米处的表面剂量率小于0.1mSv/h;固体废物经过一定时间暂存后(不超过5年)最终将送往国家指定的区域中、低放废物处置场。公路运输的经验表明,事故发生率(次/km车)以及预计事故次数都是很低的。另外,废物桶的设计和制造符合低、中放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装安全标准(GB12711-91)和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的要求,即使废物桶从运输车辆上掉下来,最大限度只会造成废物桶的局部损坏,废物散落的可能性很小,即便散落少量废物,也可以采取措施收集,故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第四章 电厂施工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1) 社会影响咸宁核电厂的建设将永久占用部分土地,厂址征地范围内涉及部分移民和各种土地类别,使厂址附近村民失去原有的生产资料,对其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核电厂移民安置点正在建设中,其中官塘安置点征地204亩,安置村民223户;大坑安置点征地123亩,安置村民145户;白泥安置点征地30亩,安置村民9户。安置房有90m2、100m2和120m2等多种户型面积。电厂业主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关征地手续,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湖北省和咸宁市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征用补偿措施,使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2) 陆域工程咸宁核电厂的建设将造成当地植被资源损失、动植物生长环境变化、土地功能变化等影响,对厂址及附近区域陆域生态环境存在不利的影响,但从损失的植被种类、数量、土地类别而言,这种影响是是局部的,不会造成土地荒漠化、动植物物种的消失以及引起自然灾害,也不会造成当地防风固沙能力的降低,通过核电厂建设工程中有计划的绿化和植被恢复,将对受到影响的陆域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修复。核电厂建成后,当地原有的农业和林业生态环境将被更为优美的人工景观环境所替代。因此,总体而言,当地的陆域生态环境不会受到咸宁核电厂的建设影响。(3) 水域工程咸宁核电厂工程施工建设期间土石方和建筑材料的流失以及生产废水的排放将对紧邻场地附近的富水水库水质造成短暂的影响。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对材料和废水的管理,可将施工期间对厂址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且随着施工的结束,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恢复。(4) 水土保持咸宁核电厂厂址在地貌上处于幕阜山区与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地貌类型为剥蚀、侵蚀作用所形成的低缓丘陵与低山。厂址所在区域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受核电厂建设单位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承担了咸宁核电厂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监测专题。以下列出截至2009年度的水土保持监测结果: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截至2009年底的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总面积为206.11hm2,项目累计扰动土地面积为181.28hm2,主要为梯田梯地和林草地,其中梯田梯地79.07hm2,林草地102.21hm2。2009年内实施的水保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包括浆砌石排水渠220m,浆砌石排水沟300m,排水涵管100m,护坡3.2hm2,挡土墙200m3;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排水沟15250m,临时拦挡1850m3。监测结果表明,目前主厂区的主要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侵蚀形态以面蚀为主,局部区域有少量沟蚀产生。主厂区中实施爆破开挖的区域,由于开挖面人为扰动剧烈,边坡坡度大,且裸露坡面组成多为松散堆积物,遇暴雨时易发生侵蚀。区域内沿施工便道已布设的不规则土质临时排水沟在排导雨水的同时对携带泥沙也起到一定的沉降拦截作用。厂区中用作回填的区域,回填材料主要为第四系含砾粘性土、微风化灰质砾岩、强中风化砂砾岩和强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及粉沙质页岩,回填时实行分层填筑,均匀碾压。回填区域内表土经碾压后具有一定的密实度和稳定性,不易被侵蚀。基于上述已采取的水保措施和监测结果,核电厂项目区内至2009年年底水土流失大幅度减少,无大的水土流失灾害发生,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未造成大的有害影响。(5) 施工期环境影响监测措施为及时掌握施工期间厂址附近区域环境状况及核电厂施工活动对附近环境质量的影响,检验核电厂施工期间采取的减缓环境影响措施的实施效果,核电厂建设单位已委托湖北省通山县环境监测站开展咸宁核电厂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除部分敏感区受噪声影响较大外,咸宁核电厂的建设施工对于周围水、大气和噪声环境的影响总体较小。建设单位应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严格管理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使用,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进度,以减少对周围敏感点所产生的噪声影响。第五章 电厂运行的环境影响5.1 电厂运行的非放射性环境影响(1) 散热系统的影响咸宁核电厂冷却塔运行对环境的影响,采用美国NRC(核管会)推荐的程序进行评价。该程序在美国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中被广泛采用,如用于位于Mississippi河边的美国Grand Gulf(GGNS)核电厂,和位于Anna湖边的美国North Anna核电厂的冷却塔环境影响评价。太阳辐射量的自然年际波动范围约为1%10%。咸宁核电厂正常运行时冷却塔雾羽引起的荫屏主要集中在厂址周围有限的范围内,荫屏引起太阳辐射能量损失最多处也仅为太阳辐射量的4%,该值在太阳辐射量的自然年际波动范围内。因此,预计咸宁核电厂冷却塔形成雾羽“荫屏”不会对周围环境和陆生生态产生明显影响。咸宁核电厂址区域年平均降水量约为1242.1mm,冷却塔飘滴引起的降水量比自然降水量低2个数量级。因此,咸宁核电厂2台机组冷却塔引起的降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咸宁核电厂2台机组正常运行,冷却塔取水中盐份随飘滴在电厂周围的沉积量仅在部分区域,且远小于对植物产生危害的1000kg/(km2月)。因此,可以预计不会对周围农作物和其它植物产生明显影响。咸宁核电厂拟采用“一机一塔”冷却塔方案。自然通风冷却塔高度达到200m以上,具有较高的排放高度。雾羽在排出冷却塔后,由于动量和浮力作用还要向上抬升一段高度。在国外的实测5和相关研究67中,自然通风冷却塔的雾羽到达地面可能性是相当小的,不会导致地面结雾现象。在美国核管委NUREG-1555推荐的冷却塔环境影响计算模式中,也认为自然通风冷却塔不会对地面下雾和结冰产生明显影响。咸宁核电厂执行I类标准。根据设计方提供资料,距离冷却塔外壳1m处噪声约为90dB(A)。按前文所述的自然通风冷却塔噪声衰减规律,根据咸宁核电厂2台冷却塔的平面布置,评价其叠加噪声影响。根据预测,45dB(A)等声线在非居住区边界内,对公众的影响有限,为减小冷却塔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建议根据实际运行噪声强度在冷却塔进风口周围设置隔声屏障。5.2 正常运行的辐射影响 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两台AP1000核电机组正常运行工况下,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下游居民集中饮用水取水口水体造成的放射性总浓度仅为0.728mBq/L,远低于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指导值1Bq/L。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受纳水体富水水库内淡水鱼类造成的辐射剂量率为1.3510-3Gy/h,远低于IAEA、NCRP及UNSCEAR等机构组织公认的可能造成生物损伤辐射剂量率400Gy/h。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成人组公众个人造成的最大年有效剂量为4.1210-6Sv/a,占国家标准GB6249-86相应剂量约束值的1.65%,占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两台机组剂量管理目标值的3.43%。“三关键”分析表明,放射性流出物排放造成辐射影响最大的关键居民组位于厂址ENE方位12km子区下门村和白泥村的捕捞渔民,造成的年有效剂量为4.6710-6Sv/a,造成的关键照射途径为陆生食品食入内照射途径,造成的关键核素为90Sr。上述结果表明,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两台AP1000核电机组正常运行工况下,排放的各类放射性流出物满足国家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的总量控制要求,对公众个人造成的剂量贡献满足国家规定的剂量约束值要求,对受纳水体水质和水体中淡水鱼类的辐射影响均有限。因此,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两台AP1000核电机组正常运行工况下,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环境造成的辐射影响是可接受的。咸宁核电厂运行后,在制定环境辐射监测方案时,需要关注厂址ENE方位12km子区捕捞渔民的剂量受照情况,并需要重视对陆生食品食入内照射途径、水产品食入内照射途径和地面沉积外照射途径,以及放射性核素90Sr、137Cs、134Cs和60Co的监测。5.3其它影响为了满足核电厂运行的要求,相关系统的用水需进行化学处理,即在系统中加入一定数量的腐蚀抑制剂或化学活性添加剂(如氢氧化钠、盐酸、亚硫酸纳、次氯酸钠、氨水等),以保证水质的要求。而这些化学物质中除一部分进入固体废物处理外,另一部分经处理后将随各类废水和循环冷却水(或冷却塔排水)一起,最终排入核电厂附近受纳水域。计算结果表明,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两台机组正常运行期间,电厂使用非放射性化学物质排放、余氯排放、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流出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5.4 退役随着核电厂运行时间的增长,反应堆系统中机械和电器设备将出现老化现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不可更换设备的性能因老化而不断劣化,最终将中止反应堆的使用。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两台机组的反应堆采用第三代AP1000技术方案,核电机组的设计寿期为六十年,届时将实施退役。核电厂反应堆的退役是一项新的复杂的技术工作,其全部退役活动将在充分保护从事退役工作的人员和周围公众的健康,以及保护环境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核设施营运单位在进行核设施退役活动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因此,咸宁核电厂反应堆的详细退役方案的制订及环境影响评价将在反应堆退役阶段开展。第六章 电厂事故的影响 6.1设计基准事故辐射影响事故辐射影响评价涉及可能有较大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六类设计基准事故,大破口失水事故(LOCA)、弹棒事故(CREA)、安全壳外主蒸汽管道破裂事故(MSLB)、反应堆冷却剂主泵转子卡死事故(LRA)、燃料操作事故(FHA)、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破裂事故(SGTR)。各类设计基准事故均对应于GB6429-86中的重大事故。六类设计基准事故中,大破口LOCA事故造成的事故后果,相对其它五类事故无论是对非居住区边界上公众个人,规划限值区边界上公众个人,还是环境敏感点的个人造成的事故剂量均最大,大破口LOCA的事故剂量计算结果如下: 大破口LOCA事故对非居住区边界ESE方位上公众个人(成人)造成的事故剂量最大,最大个人有效剂量和个人甲状腺当量剂量分别为7.2110-2Sv和5.7910-1Sv,分别占GB6249-86标准相应事故剂量限值的72.1%和57.90%; 大破口LOCA事故对规划限制区外边界S方位上公众个人(成人)造成的事故剂量最大,最大个人有效剂量和个人甲状腺当量剂量分别为1.6410-2Sv和1.3410-1Sv,分别占GB6249-86标准相应事故剂量限值的16.40%和13.40%; 大破口LOCA事故对厂址规划限制区内各方位离反应堆最近的环境敏感点造成的公众事故剂量最大,其对雁伏地居民造成的有效剂量为5.9910-2Sv,甲状腺当量剂量为4.9710-1Sv,均满足GB6249-86对各类事故后果的相应剂量要求。从各类设计基准事故的放射性后果分析可以看出,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的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性能可靠,厂址周围各类边界的设置是合理的,电厂设计基准事故导致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GB6249-86的相应要求。6.2 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新燃料运输容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可能的事故工况,即使发生运输事故,容器本身发生变形,燃料组件也不会产生临界反应,同时燃料棒包壳密封仍然保持完好,不会发生燃料散落。加上新燃料组件未经辐照,放射性水平很低。乏燃料运输容器的安全可靠是实现安全运输的前提。乏燃料运输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HAF501)、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货包泄漏检验(GB/T17230-1998)、乏燃料运输容器技术条件(EJ/T565-1991)、核级容器制造质量保证(EJ/T619-1991)和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IAEA No.TS-R-1)等准则。咸宁核电厂一期工程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最终包装体均为标准的200L钢桶,不另设屏蔽桶。废物桶的设计和制造符合低、中放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装安全标准(GB12711-91)和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的要求,即使废物桶从运输车辆上掉下来,最大限度只会造成废物桶的局部损坏,废物散落的可能性很小,即便散落少量废物,也可以采取措施收集,故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6.3 其它事故6.3.1 化学物质容器破裂、泄漏或爆炸咸宁核电厂运行期间使用的硼酸、氢氧化锂、盐酸、氢氧化钠、氨、联氨、三氯化铁、次氯酸钠、柴油、抗燃油、润滑油、氮、氢等物料中,包括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较强的腐蚀性物料,在使用这些物料时存在发生爆炸、火灾、化学灼伤等潜在非放射性事故的风险。由于核电厂在系统设计中考虑了运行期间所使用物料的安全性,并制定了严格的使用规范,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爆炸、泄漏等事故的概率,同时,电厂在设计和运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也可使火灾的发生概率及发生火灾后对安全和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6.3.2 火灾AP1000核电厂火灾预防主要从建筑结构防火、电厂结构布局、电缆设计、走线、隔离、可燃物控制等方面来进行考虑。电厂建筑物使用不可燃的结构材料,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石膏板、型钢等建筑用材。钢结构通常不要求作防火处理,火灾产生的热效应在设计中将予以考虑。根据防火分析,必要时对钢制结构构件作局部防火处理。所有火灾探测、显示和报警单元均接以非IE级不间段供电系统的可靠交流电源。火灾探测系统接收火灾或线路故障(断电或失电)信号后向主控室和消防中心报警盘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和线路状态等信息。6.3.3 放射性废液罐的泄漏咸宁核电厂在正常和事故工况下,不存在放射性废液直接进入地下水的状况。咸宁核电厂厂址区基岩裂隙水只在局部范围内连通而构成互不联系的脉状含水系统,没有统一分布的稳定地下水水位,不能形成完整的地下水体,因此放射性废液罐泄漏后导致核素在含水层中迁移的情形是极为保守的。假设当厂区岩层含有稳定统一分布的饱和含水层时,当放射性废液罐中废液泄漏至地下水中,首先将进入包气带,同时由于参数及假设均为保守条件,因此实际浓度将远小于计算值。电厂厂区没有地下水用户,最近居民点位于厂址NW方位1.2km处,处于地下水上游地区,电厂放射性废液罐泄漏不会对厂址周围的地下水用户造成影响;当核素经含水层迁移而进入富水水库后,由于地表水体的稀释作用,厂址周围的地表水用户受到废液罐泄漏而造成的影响是极为有限的。第七章 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7.1运行前环境监测咸宁核电厂应在核电厂运行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运行前环境本底调查,并由调查承担单位制定调查大纲和质保大纲,经审查后作为调查工作的依据,其调查结果应反映在核电厂首次装料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根据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的要求,运行前的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主要目的是: 提供厂址环境放射性的本底数据; 获得运行前厂址环境中的放射性浓度及其变化规律; 为制定核电厂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方案提供参考; 初步识别可能的指示生物。根据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和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90)的要求,湖北咸宁核电厂环境辐射的调查范围以厂址为中心,半径50km为宜,其余调查项目范围为厂址半径2030km。运行前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陆地辐射水平监测、陆地介质放射性监测。在选取调查点时,将充分考虑厂址地区人口分布、陆地资源、居民饮食习惯、当地水文气象、水库生态、水产资源以及关键居民组的有关资料。由于本工程为内陆核电厂,考虑到内陆核电厂的环境敏感性,在进行本底调查时,可适量增加调查内容、布点及频次,充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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