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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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代建单位招标公告招 标 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二九年十一月六日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代建单位招标公告经穗发改社2009103号文批准,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建设实行代建制,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作为本代建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代建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一、招 标 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二、使用单位: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三、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代建单位。2、工程概况及规模: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20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1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15平方米。拟建项目的主体建筑物分为门诊综合楼与住院楼两座,门诊综合楼除设置急诊部、门诊部所需的各科室业务用房外,还将建设有检查检验等医技科室以及业务办公用房等设施。住院楼将设320张病床,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医生办公室、更衣室、护士站以及工娱活动室、文娱活动室、集体配餐用餐厅等。门诊综合楼与住院楼各设地下一层,并相互连通。地下室设停车场(兼人防工程)和各类设备房。3、项目估算投资:约12880万元。4、本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约228.8万元,中标单位需按项目总投资3%提供386.4万元的履约保函。5、资金来源:市统筹资金。6、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暂定2010年1月1日),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并办理完产权止,工期910日历天(不含办理产权时间)。7、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村蛇腰岭南侧(广花一路800号)。四、代建工作内容: 本招标旨在选定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建设全过程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从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办理完产权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所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负责组织项目可研工作、办理用地产权转换、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招标管理和各项具体管理)、各专业招标组织实施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保修期满和办理产权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五、报名时间:2009年 11 月 17日至 11 月 18日的9:0011:30,14:00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1)壹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业企业资质;(2)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3)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4)甲级工程咨询资质;(5)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经会计师或税务事务所审计的近2年(2007、2008年)的财务报表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册资金与其资质等级相对应);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 4 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一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建委备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5、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任职一年以上,正在负责其他代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已经中标其他代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提交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报名时应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资格证原件给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对。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7、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 11 月 18 日前1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10、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2、投标人自2006年10月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中的一种,并提供该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 11 月 1 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受贿记录。15、投标单位必须有提供履约保函能力的承诺书。七、 资格预审办法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1. 资格预审办法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及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资审标准和办法如下:1) 资审委独立资审阶段a) 资审委员会的各委员依据招标公告的要求和在报名时已核对原件的报名资料独立地定性评审;b) 只要资格审查资料中有一项评审项不合格,该投标人就必须被认定为资格不合格;c) 各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资审结果签字确认。2) 资审评审结果汇总阶段a) 各委员应将资审结果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汇总,形成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b) 在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中,如最终半数以上评委对某投标人评审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视为通过资格审查。如最终有半数以上评委对某投标人评审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c) 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交资审委员会核对无误后,由全体委员在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签字确认。2. 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采用择优的方式,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列,排名前7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若有并列第7名的投标人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第7名)。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八、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2、证明满足报名资格合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至报名处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对,经核对后,双方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共同签名确认,并将该表与报名相关资料一起当场密封后,资格审查时交资委会作为评审的依据。九、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记录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2、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资料原件审核情况一览表)后将投标资料密封。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3、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十、其他说明1、各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各项资料、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虚假、隐瞒者,经资审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2、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穗建招【2006】8号文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根据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及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择优。择优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5(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择优表)。3、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后不允许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工程的投标资格。4、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5、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28866214署名投诉。6、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一、招标单位: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818914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16楼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0-83292768传 真:83292716招 标 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工程名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 投标单位(盖章)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序号项目页码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审核情况备注(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原件2投标申请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原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4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原件备查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72007、2008年经会计师或税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表原件备查8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 4人(提供职称证);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一人(提供资格证);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建委备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提供资格证)原件备查9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10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六之5、6、7、8、9、10、14点要求的承诺书原件11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13投标人自2006年1月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择优资料原件备查14投标人自2006年1月至今单独实施项目获得过国家、部、省、市级奖励择优资料原件备查15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2006年1月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择优资料原件备查16项目负责人自2005年1月至今单独实施项目获得过国家、部、省、市级奖励择优资料原件备查17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择优资料原件备查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及业绩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附件2 投标申请函广州市精神病医院:1、经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代建单位招标项目的招标提出申请,并接受招标人组织的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各项规定。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资料与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一致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6、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6.1一般查询和管理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 地址和联系方式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 月 日申请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附件3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代建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招 标 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OO九年十一月目 录投标申请函5第一部分申请人须知5一、总则5二、工程概况5三、招标内容5四、资格预审合格条件:5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5六、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5七、递交和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5八、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5九、投标保证金5第二部分 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5一、总则5二、评审工作机构5三、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5四、确定正式投标人5第一部分 申请人须知一、总则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是根据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二、工程概况详见公告三、招标内容详见公告四、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公告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六、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七、递交和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补充。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预审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预审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5.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预审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预审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7.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预审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八、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2. 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九、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一、总则1. 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2. 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 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4.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5.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6.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7. 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8.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业绩等,经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对投标报名单位给予通报,取消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9.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10.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二、评审工作机构1.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评审委员会共5人)负责资格预审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2. 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三、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1. 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2. 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3. 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4. 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按附件5“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择优表”进行择优。5. 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名单。6. 编写资格审查报告。四、确定正式投标人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和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择优表确定正式投标人。 2.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4项目管理架构表投标单位名称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身份证号码专业技术职称附件5: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择优表项目名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工程 项目及权重序号 评审项目分数 得 分 说 明投标人1投标人2综合 评价 (20分) 12008年度财务状况20总承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含5亿元)以上得20分;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不含5亿元)至2.5亿元得10分;其余不得分。监理、设计、咨询企业度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得20分,1500万元(不含1500万)至1000万得10分,其余不得分。企业项目业绩(45分)1自2006年1月至今单独实施项目获得过国家、部、省、市级奖励15获国家、部、省级奖励的每个项目得2分;获市级奖励的每个项目得0.5分;以上统计最多得15分2自2006年1月至今独立承担房屋建筑项目工程代建、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顾问咨询(含阶段性)的经验情况30 项目总投资1.5亿元的一个项目得5分,最多得30分; 1.5亿元项目总投资1亿元的一个项目得3分,最多得18分。项目负责人(35分)1 项目负责人5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师注册中的两项或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22006年1月至今承担房屋建筑项目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工程顾问咨询(含阶段性)经验情况20自2006年1月至今具有承担房屋建筑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的工程代建、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顾问咨询(含阶段性)项目,每项得10分,最多得20分3 所获奖项10自2006年1月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20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得10分,获得市级奖项得5分。1、 本表中的综合评价、企业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权重分值,以及各奖项的年限不能改变。2、同一工程项目的获奖只按最高等级计算。3、综合评价中财务状况的评价标准,应以企业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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