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业生态建设概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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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林业生态建设概况一、基本情况赤峰市处于东北与华北地区的结合部,距北京、沈阳均不到500公里,总面积9万平方公里,辖3区7旗2县,总人口460万人。全市三面环山,浑善达克和科尔沁两大沙地横贯东西,境内山、坡、平、谷俱全。全市气候特征属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年降雨量400毫米左右,年蒸发量1750-2000毫米,年蒸发量是降水量的5-6倍,十年九旱,多风沙。受地形、气候等条件的影响,我市植被类型复杂多样,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易于风蚀沙化和水土流失。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特点使赤峰成为松辽平原的水源供给地和京津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二、生态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建国60年来,我市各族群众同荒山、沙地展开了长期不懈的斗争,并取得了生态建设的显著成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坚持一代接着一代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坚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并重,不断加快治沙步伐,继续深化林业改革,努力扩大对外开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使全市林业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一)防沙治沙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多年来,我们在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历届市委、政府和沙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下,大力开展了防沙治沙工作,使沙化面积逐年减少。特别是2000年以来,全市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和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使林业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全市累计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投资47.5亿元,年均5.94亿元,完成治理面积1500.78万亩,年均18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97.38万亩,飞播造林95.9万亩,退耕还林307万亩,农田林网46.5万亩,封山(沙)育林554万亩,无论是在投资规模上,还是在建设任务上都达到了历史新高。在防沙治沙工程布局上,全市基本形成了按山系、流域规模治理,做到了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通过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播、封山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了植被。目前,全市已治理万亩以上流域22条,形成治理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示范区20处,治理区草原植被达到80%以上。据2008年底统计,我市森林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682万亩增加到4203万亩,森林覆盖率由5%提高到33.07%,活立木蓄积达到5723万立方米,保持了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的“双增长”。全市有5个旗县区实现了平原绿化,平川地区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全市防沙治沙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先后荣获了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全国防沙治沙十大标兵单位、全国防沙治沙先进单位、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突出贡献单位等光荣称号,曾被国家林业局领导誉为“在祖国万里风沙线上,为我国林业建设树起的一面红旗”。赤峰市敖汉旗还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环境500佳”称号。通过实施造林种草、封育禁牧、流域治理、水源工程配套等综合治理措施,提高了林草植被盖度,增加了土壤肥力,涵养了水源,改善了区域性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减少了自然灾害的频数。全市特别是北部旗县沙尘暴灾害性天气明显减少,农田、草牧场沙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据国家1994年第一次和2004年第三次沙漠化普查结果显示,我市沙化土地面积10年减少了1123万亩,平均每年减少112.3万亩,从而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沙退人进”的历史性转变,全市沙地治理呈现出“总体控制,局部好转”的局面。全市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自治区级保护区7个,市级自然保护区4个。当前,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从今年开始,我市准备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二)林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发展后劲不断增强。近年来,全市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基地建设为依托,大力扶持龙头企业,走特色林业产业发展之路。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木材加工与综合利用、特色养殖、森林沙漠旅游、森林食品采集加工等四大主导产业,林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08年底,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为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全市坚持“兴产业、富职工”的原则,充分利用国有林场的土地资源优势,在坚持生态优先,资源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不断谋划林业产业发展,实施项目带动、改革驱动、科技推动,使林业逐渐走上产业兴、职工富的和谐发展之路。目前,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提高投入产出比,全市已涌现出一批林场职工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如克旗联峰林场,2007年建日光温室蔬菜大棚30座,总面积13000平方米,引进先进设备,当年生产叶类蔬菜1.8万公斤,实现产值14.4万元,获利10.8万元。2008年,联峰林场以承包的方式将大棚转让给职工,平均每人多增收6700元,走出了一条特色林业产业发展之路(三)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成果得到巩固。近年来,全市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方针,以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总体目标,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不断强化防火宣传教育,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切实加强防火通讯和扑火队伍建设,避免了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执法、防治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程度有所下降,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趋势得到遏止,外来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范。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通过开展“雪原一号、二号”、“飞鹰行动”、“严打滥伐非占”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确保了国土生态安全。2004年,全市有2324.9万亩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占全市森林面积的56%,年均补偿资金1.1亿元。三、主要经验和做法多年来,赤峰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其主要经验和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坚持“生态立市”不动摇,推动林业工作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不断加大对生态建设的领导力度,明确把“生态立市”列为我市三大发展战略之首,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的基本市策不动摇,把生态建设作为关系群众脱贫致富和地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来抓,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建设联系点。并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与保护步伐的决定、关于贯彻的意见、关于实行全市封育禁牧的决定、赤峰市林业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任期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开展。(二)创新林业发展机制,打造生态精品工程。为加快赤峰市防沙治沙步伐,在长期的生态建设过程中,我市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每年组织广大群众开展春、夏、秋三次治沙造林大会战,年出动人数达100多万人次,投工3000多万个,保证了林业建设扎实有效、深入持久的开展。在群众大会战中,全市逐步建立了“统分结合,轮流治理,以工换工,大体平衡”的大会战机制,涌现出了敖汉旗黄羊洼沙化退化草牧场防护林工程、宝国吐乡大青山山区综合治理工程、翁牛特旗响水防治荒漠化先导示范工程、松山区龙潭山区综合治理工程等一大批防治荒漠化示范样板工程。随着“两工”的取消和京津风沙源、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的启动实施,我市及时调整林业建设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使林业建设组织形式和模式从依赖国家向动员全社会力量转变,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健康发展。从2008年开始,全市积极探索了新的造林机制,并重点推广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先造后补”等三种新的造林建设管理模式。这些建设模式的推广和应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牧民治沙造林的积极性。据统计,仅2009年全市实现个体造林达85.35万亩,并涌现出500亩以上造林大户达122户以上。按照“巩固完善以往工程,精心打造在建工程,谋划培育未来工程”的总体要求,全市共新建重点工程15处(其中封育项目2处),总建设面积33.86万亩,涌现出了翁旗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305线和响道线)、翁旗东部万亩林果基地建设、宁城县南部果树经济林建设、宁城县沿河防护用材林基地建设、敖汉旗四家子镇沟道治理、右旗杨树用材林基地建设、喀旗大扁杏基地建设等全市重点示范工程,为全市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样板。(三)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建设质量。赤峰市属于半干旱地区,十年九旱,造林成活难度大,因此全市始终坚持科技兴林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在林业生产与科研相结合的实践中,全市成功探索出了抗旱造林系列技术,先后取得了“沙化草牧场防护林营造技术”、“流动沙地生物沙障治沙技术”等100多项林业科研成果和“引洪淤沙造林模式”、“沙区小生物圈建设模式”等成功治理模式以及套袋覆膜、苗木蘸根保湿、坐水覆膜造林等适用技术,成功地解决了当地半干旱地区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低的技术难题,极大地提高了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四)不断深化林业改革,释放林业发展活力。2003年,随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出台,赤峰市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全市在林业发展机制和政策措施进行了重大调整,先后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林业分类经营、基层林工站建设、国有苗圃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数字林业建设等改革工作,并且各项工作均走在了内蒙古自治区的前列。通过开展一系列林业系列改革措施,加强了队伍建设,提高了管理水平,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出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参与林业建设的良好局面。在历经了林业“三定”、“五荒”拍卖等林业改革工作后,从2004年开始,赤峰市率先在全区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印发了赤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全市抽调516人组建了84支林改工作队,举办林改培训班34期,培训人员1982人次。落实林改配套资金1168.3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配套林改经费230万元,旗县区配套林改经费938.31万元。目前,赤峰市已有2167万亩集体林地落实了经营主体,其中商品林改革已接近尾声。同时,积极探索林业配套改革工作, 我市于2006年底组建了自治区首家林业要素市场,为农牧民搭建了信息平台和活立木流转交易平台。据统计,要素市场已成功举办63场林木交易会,成交金额5640万元;完成森林资产评估17起,抵押贷款463万元。敖汉旗、克旗、元宝山区、翁牛特旗也组建了林业要素分市场,完善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正逐步形成。今年,市林业局还积极同市金融办、市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赤峰支行等部门就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事宜进行了协调沟通,出台了赤峰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暂行),为下一步盘活林木资源和农牧民抵押变现扩大再生产提供了政策依据。(五)坚持依法治林,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多年来,在坚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前提下,赤峰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市生态建设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破坏生态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草原防火和森林病虫害工作常抓不懈,确保了全市无重大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发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降低了自然灾害对林业建设成果的破坏,巩固了已有的生态建设成果。 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治理难度较大、任务艰巨。赤峰市林业生态系统尚未形成,需要治理的地区多为远山大沙,治理难度较大,以及部分沙化退化的草牧场急需治理,每年要完成200-250亩的治理建设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二是林业产业还相对滞后。全市还是“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概况,在林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着经营意识不强、龙头企业规模较小、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林产业发展缓慢,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不能带动百姓脱贫致富。三是林业改革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林改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而且成为当前我市的一项重点工作。四、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理念,赋予了林业新的历史重任。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市林业的发展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破除机制体制障碍;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努力构建完善的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和日益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强化生态安全意识,坚持现代林业发展道路。根据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规划要求,赤峰市有70的国土面积被列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其中禁止开发区面积996万亩,主要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限制开发区面积8486万亩,主要包括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决定了赤峰林业以生态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构建生态安全防护体系为主要目标,因此必须坚持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道路。不断加大造林绿化步伐,绿化荒山荒沙,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构建完备的生态防护体系是赤峰林业永不懈怠的任务和目标。同时,必须加大林业宣传力度,宣传林业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我市林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生态安全意识,为林业建设和保护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征得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二)抓住机遇,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期继续实施至2012年,年平均投资1.5亿元,今后,全市将本着“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投资、重点投入沙害严重区域,加快治理步伐。在建设方式上坚持封、飞、造相结合,以封育为主,力争在2012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结束前,完成综合治理1000万亩,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40%的目标。在抓好远山大沙绿化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人居环境建设,让森林进城、上路、入村、进校园。以身边增绿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等活动,争取在2012年前基本完成森林城市创建任务,逐步把赤峰市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投资城市、文化深厚的旅游城市,城市品位获得明显提高。(三)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兴林富民。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同时,要在合理利用、提高林草资源的经济效益上做文章,在林种树种设计上要有战略性,既要考虑生态效益又要兼顾农牧民利益,对于商品林,要放开搞活,要积极引导林农采取集约经营手段,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提高商品林的林地产出率,增加农牧民增收。加强技术服务,推广优良品种,大力发展经济林、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重点建设杨树速生林、落叶松用材林、千万亩山杏林、蚕桑、沙棘、小苹果、大枣、林木种苗、扁杏、山葡萄(葡萄)+个林业产业基地。在保护好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林场职工、农牧民发展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特色旅游业。继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力争培育几个大型龙头企业,努力构建龙头企业加基地的林业产业模式,带动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要依托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林业开放,积极吸引资金、技术、人才,为林业产业发展注入活力。要按照国家政策投向,做好项目储备,努力争取新的项目投入,谋求产业发展。(四)不断深化改革,积极营造林业发展良好环境。一是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民和林业投资者的经营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和社会造林积极性。在推进主体改革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积极推进配套改革。以市林业要素市场为中心,在各旗县区分别建立林业要素分市场,形成市县两级信息联网,更加方便农牧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为他们搭建便利的林业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林业法律政策、林业科技和实用技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林地和林木产权流转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二是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林业组织形式和发展模式,大力推广“工程招投标造林”、“合同制造林”和“先造后补造林”三种先进建设模式,2009年各旗县区推广面积不低于总建设任务的50,2010年全面推广。最后,恳请各位领导和记者朋友,在以往关心和关注赤峰林业生态建设的基础上,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更多的宣传报道,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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