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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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工程名称:新型制剂生产研发项目药品新型制剂研发、小试、中试基地、天士力集团有限药物科研基地-产品展示厅工程编制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项目经理部编 制 人:审 核:批 准:编制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一、工程概况-3二、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3*安全管理目标-3*环境保护目标-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4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安全生产责任制-6 *安全检查制度-1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8 *安全会议制度-1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9*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2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5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2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0 *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32*应急救援制度-3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4*危险源辩识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35*危险品管理制度-37*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制度-37四、安全生产保证措施-38*加强现场安全管理-38*结构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401、基础施工-402、脚手架工程-413、高空作业防护-414、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4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安全措施-426、防火安全措施-437、机械设备(塔吊等)安全管理措施-438、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防护措施-469、安全防雷接地-4710、其它安全措施-48五、针对性措施-4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48*施工工地“三宝”的使用-53*冬期施工措施-56*夏季施工措施-57*环境保护措施-59*现场治安保卫措施-64*现场消防措施-64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型制剂生产研发项目药品新型制剂研发、小试、中实基地、天士力集团有限药物科研基地-产品展示厅工程建设单位:天津金士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地点:北辰区北辰科技园区汀江西路(东)、香河道(南)、淮东路(西)、淮河道(北)围合地块南端新型制剂生产研发项目药品新型制剂研发、小试、中试基地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为主楼地上10层,裙楼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5459.37平方米;建筑高度51.58米。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二、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目标1、杜绝责任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行车和财产损失事;2、施工人员因工死亡率、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0、0.6、2以下;3、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控制在有关法规的范围内。4、改善作业环境,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把职业病控制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1、噪音指标:结构阶段昼间小于65dB,夜间小于50dB,装修阶段昼间小于60dB,夜间小于50dB。2、现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废弃物管理按照天津市相关要求执行。3、扬尘、废气、废水等控制在天津市的要求以内,不妨碍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4、环境、水土、植被等保护满足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5、实现周围因环保问题“零”投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本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安质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项目安全员及各专业工长等组成,成立本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工程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反馈,由安全管理体系分析制定措施后,下达安全指令,各专业工长负责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专业班长领导全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开好班前安全会议,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 长:王新平副组长: 史长恩 罗军组 员:李飞 马瑞 高美丽 魏文杰 李少伟 祝峰 陈群 梅毅 桑园咨询、汇报监管、指导天津市劳动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安全总监 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和各施工班组兼职安全员安质部安全信息采集、管理,安全生产的评估与管理;各种紧急情况的预警方案安全保障体系思想保证提高全员意识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教育安 全 第 一预 防 为 主强有力的组织、措施保证组织保证措施保证建立各级安全组织建立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劳动保护防疫机构有力的后勤保障措施安全生产、事事相关、人人有责制度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可靠的医疗保健措施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通畅灵敏的通信措施各工种安全生产制度月季年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总结评比制度经济保证包保责任制监督检查奖罚分明经济兑现事事讲安全处处有保障实现安全目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1职责与分工1.1项目经理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安全工作,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及考核工作。1.3项目部其他部门是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逐级负责2.1.1 项目部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2)按照公司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确定年度目标、阶段目标及实施措施。(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制度、办法的制定、监督及检查实施。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5)对各作业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对各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6)调研分析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安全生产的状况,对共性安全问题及重大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7)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绩效考核,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奖惩。(8)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开展群众性安全立功竞赛,选树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9)参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10)制定所辖员工的培训计划,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按规定经地方主管部门培训考核。(11)及时分析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共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12)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做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立功竞赛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典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作法。(14)遵循“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2.1.2 施工队职责(1)在项目部领导下,在所属子分公司的指导下,对本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负责。(2)贯彻落实国家、行业、项目部以及所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对施工队安全生产行使管理职责。(3)结合施工队实际,制定和细化项目部有关的安全生产办法、安全工作计划,确立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机制,并抓好落实。(4)组织制定施工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检查实施。(5)对施工队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6)制定本施工队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7)对本施工队实施定期巡检和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8)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隐患和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施工队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9)制定作业队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按项目部批准的计划进行实施,保证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投入。(10)及时分析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11)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施工队的安全奖惩办法,做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立功竞赛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典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作法。(13)实施应急响应。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 2.2领导职责2.2.1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管理者,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3)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4)组织编制项目安全责任制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目标、编制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5)主持召开安全会议,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6)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7)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8)组织编制各项安全应急处理预案。(9)及时按相关规定上报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安全事故的抢救,参与事故的调查,落实整改措施。2.2.2项目书记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与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同等的责任。(2)围绕施工安全组织党员群众齐抓共管,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制定党群组织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方案,研究处理施工安全中的关键问题。(3)同项目经理一起,每年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4)抓好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总结、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5)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发动工作。(6)组织参加开展好安全标准工地检查,对项目部、施工队及其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2.2.3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职责(1)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3) 组织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5) 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6)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工作的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安全工作。(7) 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8) 保障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好工伤保险理赔工作、配合调查组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2.2.4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2) 对项目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3) 组织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4) 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5) 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6) 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7)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把安全技术措施列为重要内容。(8) 推广先进的安全施工技术。(9) 参加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2.2.5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工作,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参与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3)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4) 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及时上报安全报表。(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作业。(6) 负责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审查工作。 2.2.6施工队队长安全生产职责(1)施工队队长是施工队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对施工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项目部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3)每天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4)负责组织所管辖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5)发生人身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在保护现场同时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配合事故调查。(6)合理组织安全生产,选派合格人员上岗作业。(7)保证安全投入。(8)组织安全事故抢救,落实和实施应急预案。2.2.7工班长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要求,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2)组织班组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总结安全的“三工”制度。(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和在岗安全教育。(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消防器材。(6)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2.3部门职责2.3.1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安全技术法规、文件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并有效实施。(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作业计划时,制订施工安全措施。(4)工程开工前编制总体安全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坚持经常检查其实施情况。(5)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技术决策和整改措施,组织实施。(6)检查现场工作时检查安全工作,参加定期安全检查,对其隐患提出整治方案。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7)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下达调度命令、通知,掌握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现场采取措施并向单位领导汇报。(8)组织生产会议的同时,总结部署安全工作。(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2.3.2安质部安全职责(1)在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组织下,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工作责任。(2)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3)制定工程项目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方针目标和规章制度,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并督促实施。(4)收集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进场人员进行造册登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5)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的审核。(6)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施工队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7)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8)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9)检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10)检查施工生产安全情况,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11)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12)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3)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事故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14)分析安全形势,传达文件精神,掌握安全动态,交流安全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督促检查改进。(15)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16)落实“安全标准工地”的创建工作,并负责组织申报。2.3.3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1)在主管领导的组织下,对工程采购使用物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以及机械设备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物资采购、保管、请领、发放、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标准。(3)对物资安全工作,实施专业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物资采购、搬运,贮存安全大检查,防止和杜绝隐患,确保物资贮存符合安全管理规定。(4)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请领和发放工作。劳动防护用品“证、书”齐全,供应及时,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要求。(5)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安全、防火教育培训,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本项目机械、动力设备和物资储运的安全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并监督实施。(7)对本工程项目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8)参加工程项目定期的安全检查。(9)参与因机械设备伤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3.4 财务部安全职责(1)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2)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科目,确保安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挪用。2.3.5 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1)对本职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2)组织从业人员的体检。(3)保证上岗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安全要求。(4)负责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等工作。2.4岗位职责2.4.1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落实本岗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在本岗位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好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3)发现安全问题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妥善处理。(4)不违章指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5)做好与本岗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6)对检查提出与本岗位有关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落实整改。2.4.2 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对本岗位安全负责。(2)服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5)自觉学习和接受安全教育。(6)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7)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9)有危险情况的知情权。(10)有紧急情况的避险权。(11)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和隐患,并保护现场,作好必要记录。2.5检查与考核2.5.1定期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项目部各部门及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队长进行考核。2.5.2检查考核内容应按照相应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制内容进行。2.5.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应与经济奖罚挂钩。 安全检查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检查工作。1.3项目部其他部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定期检查实行项目部旬检和各施工队周检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定期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的作业现场、全部的安全管理内容进行检查。项目经理对本单位全部施工项目巡视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主管安全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室人员对本单位全部施工项目联合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对本单位重点工程和控制工程巡视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工程部长或安质部长对本单位全部施工项目巡视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2.1.1检查的主要内容1)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2)安全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现场施工项目施工组织是否符合设计和审批的要求; 3)安全文明达标工地情况;4) 危险品、火工品等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5) 现场执行安全作业标准情况;6)现场特种设备及大型机具管理情况;7)安全台帐及安全交底等技术资料管理实施情况等。2.2专项检查项目部针对某一特定时期、特定内容、专项活动等展开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要有计划、有安排、有内容、有总结。2.3日常检查2.3.1 项目部安质部主要采取对重点现场、重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巡回检查和抽查。2.3.2 施工队安全检查主要采取旬检、日检、跟踪检查的方式。施工队安全检查宜每日检查现场一次,并认真填写好安全员工作日志。2.3.3 每个施工作业点都要有安全员或施工作业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安全检查,达到对施工作业不间断的安全控制。2.4 对各级组织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达安全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受检单位及时整改完毕后,报请复查,复查合格者不予处罚;对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下达罚款通知单进行罚款;罚款由财务代扣代缴,罚款列入安全质量奖惩基金。2.5对政府部门、上级的检查,要及时向领导及领导部门通报,对其检查提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6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监督整改,对危害较大、可能构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要立即下令停工,整改后,方可通知复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员工的教育培训。1.3项目部其他部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部、施工队、班组要分别对新聘用的和转换工种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本职工作的操作技能和安全规程。转换工种的员工也应进行上岗前应知应会教育培训。2.2开工前安全教育制度每一单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全体员工进行针对工程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方案、工艺、质量标准的教育,以及重点、难点工程的安全和技术培训工作。2.3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施工全过程,按照时间、单位、工种、工序等分期分批分片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提醒教育。利用板报、广播、标语等形式进行安全意识教育。2.4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项目部应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安全会议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安全会议的通知、记录等工作。1.3项目部其他部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上周安全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点,部署下周安全工作。可以与生产例会合并召开。2.2施工队每天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当天安全工作,提出第二天安全工作要求。2.3项目部要结合工作重点、上级要求、季节变化和施工安全的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确定安全工作的重点事项,制定安全措施、提出安全工作要求等。2.4各类安全会议要有组织、有目的、有内容,并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本制度主管领导。1.2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提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1.3项目部其他部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1)购置和维护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通讯器材、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员用品、施工防护牌、列车运行指示牌等);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各种压力表、安全警示牌、标牌;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防电板、接地线,通风防尘、防毒消毒设备;防爆、泄压、防潮、防雷、防静电设备等。(2)特种设备(含厂内车辆、锅炉及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检定验收,压力表、安全阀的检验校定等。(3)购置和维护安全检测仪器:测速仪、测风仪、噪声仪、有害气体检测仪等。(4)施工现场安全通道、基坑、“四口”、“五临边”等防护设施费用。(5)坑井、深孔、边坡等的支护、围护、苫盖及隔离设施。(6)脚手架、跳板等高处作业及安全防护设施。(7)限界防护设施、器材。2.2安全宣传、教育费用(1)召开各类安全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活动,购买安全旗、招贴画,安全牌、安全书籍、软件、音像制品,照相机、摄像机、移动存储器等数码用品等。(2)年度全员安全教育、“三类人员”教育费用。2.3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1)现场用消防器材。(2)急救医疗器材。(3)作业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4)公用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焊接面罩、绝缘靴等)。(5)防暑降温、防寒用品。2.4安全检查与评价费用(1)上级安全检查费用。(2)各级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检查费用。(3)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外审费用。2.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和专家评审费用。2.6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费用。(1)建设部门安全“三类人员”培训、办证、复审费用。(2)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年度培训费用。(3)“注册安全工程师”学习、考试、注册、再教育费用。(4)“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办证、复审费用。(5)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及抢险费用。2.7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以及安全生产费用适用范围,提报总体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2.7.1 工程管理部负责提报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等费用2.7.2 设备物资部负责提报各类安全防护设备、机械、器材的购置,特种设备的办证、检定、劳动保护用品等费用。2.7.3安质部负责提报安全防护的监测、检定设备及器材的购置,安全宣传、教育,应急救援器材,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应急救援演练等费用。2.7.4 综合办公室负责提报安全技能、任职资格培训费用等。2.7.5 党群部门提报相关的安全宣传费用。2.7.6 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由需要使用部门报安质部审定,汇总列入计划。2.8落实安全生产经费,要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房屋建筑工程为2%。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监管部门,对现场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标准所需支出。2.9安质部对提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主管领导审定,由项目经理批准签发,按计划实施。2.10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生产进度和实际需要,由相关部门提报调整计划,进行修改。2.11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按合同规定,在验工计价的同时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分阶段取得安全生产费用。2.12安质部每月25日应将本月份发生的安全费用统计汇总,并附原始凭证(或报准的预算),报项目经理审批,作为月份施工队对项目部安全费用的验工依据,由项目部财务部拨款。实施后,安质部门对发生的票据(或预算)审核签字,项目经理审批。2.13财务部应设立专户(或专项科目),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2.14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组织采购或租赁工作时,要索取有关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和发票。安全生产费用发票必须单独开具,且应附具物品名细,不得与其他不属于安全费用的产品同开一张发票。采购的物品应经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专职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对于制作安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器材,安全应急演练所产生的人工费、其他材料费,施工队可编制施工预算,经安质部复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拨款。2.15安质部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并及时向采购人员索取采购物品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资料,留存备查。2.16财务部门应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登记入账。2.17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满足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2.18安全生产费用年度节余,结转下年使用。2.19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2.20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2.21安质部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计划和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随意将其他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整改、警告,逾期不改的,安质部下达通知单,由财务部直接扣款或剔除违规费用。2.22项目部依法接受政府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财务管理机构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提报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监督检查购置、发放、使用情况。1.3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检测、保管和发放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及时向从业人员发放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配备齐全。2.2每月由各施工队制定劳保用品发放计划,列入施工队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项目部审批后执行。2.3项目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对于劳动保护用品及特种防护用品在采购前应该取得安质部的认可,并将按规定索取的资料交安质部留存,安质部应对购买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验收。 2.4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综合办公室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员负责具体的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建立个人劳保用品发放登记,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劳保用品。2.5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按从事的主要工作标准发放,下岗及放假时间超过一个月时,应顺延使用时间。2.6必须重点做好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绝缘鞋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2.7安全监察人员应参与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确认和保存“五证二书”(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证、销售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检定检测报告书)。2.8进入建筑现场或交叉作业必须佩戴统一发放的安全帽。安全帽应按颜色区分不同层次。2.9安全防护用品在每次使用前要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并且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确保防护性能良好。2.10对由于工作原因,确实需要增加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特殊情况的,应报安质部批准。2.11防暑降温及防寒护肤用品由各分部统一购买、发放。2.12不得以劳动保护用品为名,发放各类生活用品。2.13项目部、施工队应在定期检查中对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14各级安全监察(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检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项目消防工作。1.3项目部其他部门为本制度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 安质部负责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三新人员要经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2 项目部、各施工队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消防应急预案,进行消防演练。2.3 在防火重点区域按“三三”配备消防器材。2.4 施工现场必须分区布置,划分为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区、材料区、仓库区、办公生活区、机械站等区域,各区之间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2.5现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6 加强用电管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修;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2.7 茶炉严禁缺水点火,室内不准放杂物,离人加锁。2.8 配电装置要保持良好、清洁。电源和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状态良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乱拉电线,乱安电气装置或在电气设备上放置物品。2.9 仓库内照明设备的开关、配电盘必须安装在库外,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仓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套金属管保护。2.10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2.11项目部、施工队应在定期检查中对消防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12每年在入冬前、节假日放假前,项目部、施工队应对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经理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的各项管理工作。1.3项目部其他部门为本制度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1)人身伤亡事故;(2)机械设备伤害事故;(3)火灾事故;(4)各类爆炸事故;(5)交通肇事事故;(6)中毒事故;(7)其他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2.2 事故报告(1)发生死亡的安全事故后,现场施工人员应立即向施工队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并进行现场抢救。(2)施工队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立即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项目部安质部立即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3)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上报公司安质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并由公司安质部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4)各级的报告时限不超过30分钟。(5)各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救,视情况分级启动应急预案。2.3 事故的调查处理各类事故的调查按事故管理权限和行业、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公司调查处理。项目部参加或配合事故调查。2.4 事故调查及处理权限(1)在自管的施工生产区域、施工便道内,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本单位人员伤亡及道路交通事故由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裁决,本单位负主要肇事责任造成本单位人员伤亡,按责任事故统计上报。(2)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配合公安、消防、防疫部门调查处理,将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3)发生死亡事故时,由政府部门调查。根据调查结论和责任认定,进行调查处理。(4)重伤及以下事故由公司配合项目部调查处理。(5)轻伤事故由施工队调查处理。2.5 事故的调查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2.6 各类事故的定性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2.7 事故的调查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2.8 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人员应配合。事故调查组查阅、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部门、人员不得拒绝。 2.9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预防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组织落实,项目部监督实施。 2.10 事故的责任追究(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追究相关管理干部及领导者的责任:1)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健全。2)职工无章可循而造成事故的。3)由于安全责任制不健全,或虽然有规章制度,但因相关责任制没有落实而造成事故的。4)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及教育培训,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而造成事故的。5)由于使用不合格产品、构件、材料、设备而造成事故的。6)由于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7)有人提出改进意见,领导坚持不改而造成事故的。8)对作业人员不进行技术交底及技术培训,对“三新”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培训就令其上岗作业而造成事故的。9)对租用的设备,借调的人员没有进行技术交底,措施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10)安全投入不足,造成没有防护设施或不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存在隐患而造成事故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追究事故责任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1)施工生产中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2)作业中由于玩忽职守,违反作业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发现有紧急情况,未立即报告又不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发生的。4)不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或不按单项作业标准操作造成事故的。5)不按技术交底施工或不遵守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有关当事人从严处罚。1)对发生的各类事故,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对责任者加重处理。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对事故“推、拖、赖”以及嫁祸于人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采取措施而造成更大后果的。4)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未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5)各级施工生产负责人在违章指挥被制止时仍然继续组织指挥作业而造成事故者。 (4)发生责任死亡事故、重大责任死亡事故,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5)对事故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责任的追究,应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2.11 伤亡事故统计报表(1)伤亡事故报表实行月、年报制度。发生员工(含劳务工,下同)责任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准确地逐级报告和统计,认真填写当月、年度事故报表,由施工队领导签字,报项目部安质部。(2)对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中发生的错(漏)报、迟报和有意隐瞒事故的现象,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予以纠正。对性质恶劣且影响严重的事件,要给予严肃查处。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编制与实施。1.2项目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内容所指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1)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卸料平台; 6)吊篮脚手架。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2.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一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项目总工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2.3 对重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公司工程部组织专家论证,并上报上级监理单位审核备案。2.4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内容(1)作业概况;(2)危险源及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3)施工方法、工序及工艺;(4)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5)技术检算;(6)检查及验收。2.5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总工程师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2.6 危险性较大及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7 安全技术交底应由工程管理部技术人员编制并进行组织交底,按职责权限逐级下达。2.8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1)作业概况;(2)危险源及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3)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4)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2.9 安全技术交底要交到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质量检查人、作业班长、每个作业者,交底人、接底人双方签字确认。2.10 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施工队队长要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生产,安全检查人员要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验收。2.11 项目部、施工队应在定期检查中对安全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全危险岗位操作规程编制和落实书面告知工作。1.3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为本制度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工程开工前,应由安质部督促各分部和施工队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安全教育,告知施工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注意事项。2.2 安质部应备有(或由技术部门编制)涵盖本项目各工种,并有安全内容的操作规程。2.3 对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由施工队发放到操作者。2.4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工程管理部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可能发生的危险和采取的安全措施。2.5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书面告知书(或安全技术交底)应交到操作者并签字。 应急救援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应急救援各项工作。1.3项目部其他部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 项目开工前,安质部对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组织进行辨识、评价。2.2 项目部安质部应根据评价结果,编制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及综合性的应急预案,并报公司安质部评审。2.3 应急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和各级组织应按照事故报告规程立即逐级上报。2.4 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应急情况,进行应急响应,及时启动不同等级和内容的应急救援预案。2.5 应急救援应按照预案进行,对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应由领导小组或组长决定采取必要措施。2.6 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行动迅速,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2.7救援工作结束后,没有领导小组的命令,不得撤离。2.8 救援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工作总结。2.9 救援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副经理(安全总监)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1.3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施工现场必须强化临时用电管理,配备专职电工作业人员。2.2专业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持证上岗。2.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1)的规定。2.4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工程管理部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2.5 专业电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绘制临时用电总平面图或“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施工设置,保证临时用电安全。2.6临时用电设施安设完成后,项目部安质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2.7 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2.8 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电工必须每天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巡视。2.9专业电工作业应每周对供电设施、配电器材、保护设施、用电机械进行检测,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2.10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开关,并应关门上锁。2.1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2.12 电工作业必须穿戴和配备劳动保护用品。2.13 变配电处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14项目部、施工队应在定期检查中对施工临时用电的运行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危险源辩识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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