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业务实施细则(出差补助标准).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9190287 上传时间:2020-04-0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6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业务实施细则(出差补助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经济业务实施细则(出差补助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经济业务实施细则(出差补助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济业务实施细则1. 总 则1.1 根据经济业务审批制度,本制度明确了各类资金支出的详细规定。1.2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2. 报销规定2.1 报销提供的原始单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与开支内容一致。发票抬头必须是“十堰银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名称(定额发票除外),并且必须是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2.2 相同类型的报销单据张贴在一起,并按金额大小排列,便于审核。费用报销单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票据粘贴混乱,不注明张数、金额的单据一律退回。财务人员不负责粘贴和填写任何员工的报销单据。2.3 有实物但可不办理入库(指因办公需要的维修配件、接待的水果、礼品等的购置可以不办理入库)的报销,需使用部门或相关人员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2.4 日常费用支出,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零星采购、运费、保险费等无论金额大小,一律发生一次填写一张并及时交给财务,经办人须在发票背面简明扼要注明此笔费用内容。多次业务单据分不清的,财务部不予受理。2.5 所有费用开支,应“先申请,再开支、 后报销”,坚决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3. 借款的管理规定3.1 员工因工作需要如借支差旅费、业务费、临时加工费等按以下流程办理借款: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部门负责人(部长和分管副总经理)复核财务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出纳付款。3.2 相关职务的员工因工作业务需要借长期固定的周转金的,借款限额为1000-5000元不等。 具体为经理级5000元,销售和质量主管为2000元,低耗采购人员3000元,但应及时核销,每年12月底前必须清理。3.3 借款者应在当月据实报销。前款未清,不得再次借款,如因此延误工作责任由借支人自负。销帐时未清还的借支余款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一次无法扣完的可往后延续,直至扣清为止,在扣款期间按欠款余额2%计收利息。3.4 原则上公司不允许因私借款,特殊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担保并经总经理审批方可借支。员工因私借款后尚未归还借款遇发工资时先从工资中扣除借款,该月工资不足扣除的顺延至下次发工资时继续扣除。4. 差旅费管理规定4.1 出差须经经部门部长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差,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出差。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等,需经领导批准。4.2 出差人员自出差结束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4.3 副总经理级别以上(含)高管出差可以报销飞机、软卧,其它人员可报销的交通费以硬卧为上限。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非工作安排变更原因产生的退票费由个人负责,因工作安排变更导致的退票费,经部门领导确认后可报销。4.4 不同级别的人员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按高级别执行。4.5 超过规定标准的住宿费、交通费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报销。4.6 出差地点的认定:因公到十堰市五县一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视为出差。4.7 宿费报销标准 人员类别城市级别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总经理助理部门部长车间主任其他员工1级城市按实报销350元/天260元/天160元/天2级城市按实报销300元/天200元/天130元/天3级城市按实报销260元/天200元/天130元/天4级城市按实报销200元/天150元/天130元/天当天返回的出差40元/天当天返回的出差40元/天说明:A. 1级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杭州2级城市:除列入1级城市以外的省会城市3级城市:各省的地级市4级城市:各省县级及县级市B. 出差参加培训、会议、展会的,举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并超过规定标准的,出差人须提供相关的会议(或培训)通知、邀请函等,经财务部审核后给予按实报销。4.8 市内交通费补贴与出差伙食补贴人员类别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报销按实报销副总经理级 总经理助理按实报销按实报销部门部长车间主任30元/天凭出差地发票报销40元/天其他员工出差参加培训、会议、展会期间如组织者负责交通和伙食的,不享受交通费补贴和伙食补贴。4.9 公司处于驾车安全方面的考虑,原则上不支持员工自驾车出差,确实因工作需要自驾私车出差的,经过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按以下规定执行:4.9.1 出差期间的道路通行费凭发票实报实销。4.9.2 按12升/百公里的标准凭加油费发票报销。4.9.3 公里数以网上距离为准。4.9.4 出差路程限于500公里内的地区。4.10 出差时间的审核出差时间根据出差人的交通费发票、住宿发票、公路过路费等票据来确认。4.10.1 属于以下情况的,根据相关部门证明办理报销:a) 公司派车或便车出差的,由相关部门或所属部门出具证明;b) 到总公司出差,无车票、住宿发票等证明出差时间的,由总公司出具证明;c) 只取得定额发票等无日期单据的,由所属部门出具证明;4.10.2 无法提供出差起止时间证明资料,且不能提供部门证明的不予报销。5. 电话费管理规定 5.1 报销管理及要求5.1.1每位报销人员只能登记报销一个手机号码,且此手机号码用于工作联系之需,并在公司办备册;5.1.2 登记报销的手机号码应确保24小时保持开启状态,以保证联络的畅通,如无特殊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关闭手机而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降低20%-80%或取消其当月手机话费报销资格。5.1.3 手机话费报销标准根据职位级别、工作性质及业务使用情况,依据手机话费报销限额标准分别确定,并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实时调整;5.2 报销标准:5.2.1 部 门职 位报销标准(元/月)经理室总经理实报实销副总经理及助理级300公司办办公室主任100部门包干80市场部市场部部长150部门包干1600财务部财务部长100部门包干450采购部采购部长200部门包干150技术部技术部长100部门包干350质量部质量部长150部门包干150生产部生产部长100车间主任100部门包干5005.2.2 手机话费在规定的报销标准内凭本手机话费发票报销,超过部分由员工自行负担;5.2.3 因公出差期间,造成手机话费超标的,超标部分按出差天数给予10元/天补贴标准核销。5.2.4 公司员工手机话费报销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执行,每月10号前各部门将本部门手机费发票附通讯费报销汇总表交公司办汇总并审核,经审核后每月十五号财务部集中支付,手机话费跨月不予审核。5.3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不允许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电话费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缴纳并报销。6. 交通费管理规定 6.1 因公司地处郊区,交通不便,公司实行厂车接送员工上下班。6.2 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应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车,若未能安排车辆应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时,应先报请部门部长同意,报销时需注明打的原因和起止地点,交通费每个礼拜报销一次,按外出办事次数逐一填写,不得累计一个月集中报销。6.3 公司高层及中层管理人员私家车辆用于公司日常公务的,实行费用补贴制。6.3.1 补贴标准: 职位 补贴标准(元/年)总经理按实报销副总经理级25000 总经理助理 18000 部门部长 100006.3.2 车辆补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凭车辆维修保养发票、保险发票、洗车发票、年审发票、停车票、汽油发票和路桥发票等车辆相关发票分月报销,超出补贴标准部分自行承担。6.3.3 享受车贴的人员需要公司按月进行油卡充值的,每月初可根据实际油耗情况决定充值金额,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油卡并充值,油卡充值金额含在年度补贴范围内。7. 招待费报销规定7.1 招待之前需经部门部长和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招待。7.2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应遵循勤俭节约,效能优先的原则。7.3 招待来宾尽量安排在职工食堂就餐,招待部门应提前1-2小时通知公司办公室准备,接待重要客人来访需要购买水果饮料须事先报报总经理批准,标准为不超过100元,由公司办负责购买。7.4 赠送客人和客户的礼品由总经理审批安排,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购买。7.5 原则上不安排客人餐后娱乐等其他活动,如需安排,需请示总经理同意。7.6 招待费报销7.6.1 招待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销,原则上要求每招待一次报销一次,报销时须取得用餐酒店正规发票。7.6.2 发票日期应该跟招待日期一致。单次报销的定额发票必须是同一酒店的正规发票,同面额的定额发票必须联号。特殊情况,发票遗失或者不能提供同一酒店且连号的发票,需写明情况,由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7.6.3 每次招待至少需一名随同人员在发票背后签字确认。7.7 业务及招待用酒用烟的规定:7.7.1 所有市内招待用酒用烟由公司指定购买单位直接派送,经办人需提前通知公司办派送详情及派送地址,公司办对用酒用烟信息进行台账登记后协调派送。派送单位将所要物资送到指定地点后,经办人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注明签收人姓名、招待对象及地点。送货单一式三联,经办人留存一联,招待结束后交公司办。7.7.2 公司规定每桌招待用酒一般不超过2瓶,特殊情况最多一次不超过6瓶。7.7.3 每月公司办负责核实供应商结算单,并将供应商的送货结算单按部门进行汇总,由相关部门主管部长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财务审核后付款。8. 车辆费用的管理8.1 公司所有车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遵照公司相关车辆管理办法。车辆用油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油卡充值,充值时间为每月1-5号。充值标准如下:8.2 各责任部门可根据实际用车情况调整加油金额,增加油贴标准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审核分管副总审批财务总监批准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8.3车辆每年一次性必须支出的费用,如年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审费、检测费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办理报销。8.4 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实行定点管理,由公司办公室确定定点维修厂家,统一结算,报销结算时要附上具体维修项目明细单;车辆外出临时维修发生的费用报销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维修发票和维修明细。8.5 公司车辆统一使用公司配置的洗车机进行清洗,外出发生的洗车费不予报销。8.6 因车辆违章造成的罚款、拖车费、保管费公司一律不予核销,若延期支付罚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无法确认责任者时,从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工资中扣除;个人原因造成车辆证件丢失,由本人及时办理补办手续,费用由个人承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其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本人承担。9. 薪酬福利及相关费用管理规定9.1 薪酬支出:财务部每月10号前根据公司办提供的考勤表、一线员工计件工资明细及相关规定作为依据编制工资表,经审批后,每月20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到员工工资本上。9.2 福利的发放标准和支出规定9.2.1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申报处理。9.2.2 用餐补贴: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福利性用餐,午餐免费提供,市内驻外员工按10元/天的标准补贴。9.2.3 高温假:公司每年夏天实行带薪高温假,高温假期间计件员工按45元/天发放工资;非计件员工不扣发工资。9.2.4 冷饮费:每年6、7、8、9四个月冷饮费标准为100元/月,7月初开始按出勤考核发放。9.2.5 端午节:端午节发放现金200元/人。9.2.6 中秋节:中秋节发放现金200元/人。9.2.7 妇女节:在职女职工发放现金200元/人。9.2.8 春 节:发放现金为500元/人,根据员工出勤天数及相关制度发放。9.2.9 工龄奖:12年按20元/月标准计发,34年按30元/月标准计发,5年以上按50元/月标准计发,10年为上限。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年底一次性考核发放。 9.2.10 年终奖:公司给予每位职工年终奖金为5000-10000元/人,根据公司年度效益及绩效考评发放。9.2.11 员工结婚、大病住院和直系亲属逝世等,公司办公室按标准派送慰问金,高层员工500元/次,中层员工300元 /次,其他员工200元/次。9.3 公司为十堰城区以外的职工提供宿舍,房租由公司承担,其它费用等由公司负责代缴代扣。每月由综合办公室按每套住房实际在住人数,将代缴费用平均分摊到在住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厂区内宿舍水电费每月按30元/人在扣除。9.4 由公司代扣代缴的费用(如员工保险和员工宿舍水电费等)由公司办公室经办人申报、缴纳完毕后,根据缴纳发票附明细清单核销。月底财务核算工资时按核销后的明细表在员工工资中扣除。9.5 以现金形式支出的福利费均有公司办公室编制发放明细表经审批后发放。10. 物资采购管理10.1 各类物品物资的采购需按公司相关规定填写物资需求计划报批方可采购。10.2 以下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财务严格按合同作为审核的依据:10.2.1 所有设备、工装模具夹具、原材料、外购外协件10.2.2 常用低值易耗品10.2.3 备品备件及零星消耗品且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10.3 各类合同需到财务部办理备案作为报销审核的依据;10.4 未签订合同的零星采购,采购部应及时将临时物资需求计划送财务备案;10.5 外购入库单须注明相应采购合同号或物资需求计划编号相同,便于财务审核;无合同或无订单的单据财务不予审核。10.6 办公用品每季度采购一次,仓库按部门领用办理出库手续,财务部按部门领用金额进行统计,归集核算到部门的办公费用。对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10.7 备品备件及零星消耗品需要现款采购的,采购完成后经办人应在一周内凭发票和外购入库报销,原则上复印件、白条将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需加注说明),采购员采购时应尽可能要求供应商开发票,以便财务做账。10.8 采购挂账由采购部指派专人负责,每月20号前将发票(注:抵扣联和结算联一起传递)及ERP外购入库单按供应商填写挂账单据采购部审核财务部审核会计挂帐。10.9 每月月底前采购部根据各类采购计划编制资金需求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送财务部进行资金平衡,以便财务合理安排资金,临时计划追加需提前向财务部报送资金追加计划。11. 其它费用管理规定11.1 其他费用如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办公室装修等项目,金额较大的,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审批,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说明等。11.2 在董事会批准范围内的因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房屋改造、道路建设、公共设施等工程建设技改项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完工后,凭相关人员(谁使用谁参与验收)及总经理审批完毕的工程验收单和正规工程发票挂账结算。 工程工建合同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主管-分管副总-总经理工程验收流程:使用部门填报工程验收单使用部门主管-分管副总-总经理12. 报销、支出时间规定 12.1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保证各类资金支出有序和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及支出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2.1.1日常费用报销:每个礼拜二和礼拜四为财务报销日,即报销人可在这两天将报销单送往财务部报销,每月报销时限为28号,即上月28号至本月28号的费用必须本月核销,因单据不合要求被退回按规定可以重新报销的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特殊原因(如因病请假、外地出差时间较长等)需书面提出报告,经主管领导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跨年度的费用报销必须在次年1月25号前办理完毕,年终结算后无论何种原因均不能报销。12.2.2 采购资金尽量采取集中支付的形式,临时支付和预付款需在付款申请单上注明合同号或订单号,按上述日常费用报销时间执行。12.2.3 各供应商原则上每个季度与公司核对往来账一次,特别是跨年度支付的货款和结算尾款,各供应商必须与公司往来账核对一致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结算尾款需按公司相关流程的执行。12.2.4 除特殊情况外,滚动付款的供应商货款每月15号财务将上月应付款明细表报采购部,采购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编制付款计划按资金业务支出流程审批后每月20号支付。 12.2.5 供应商挂账:时限为每月20号前,20号以后的单据转入下个月。供应商每月无故不按时挂账则每延迟一个月按挂账总金额的5%扣除,以此类推。跨年度的挂账必须在次年2月20号前办理完毕,超期未挂账者财务一律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6 借支和临时紧急采购支付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12.2.7 所有经济支出由经办人自行履行各级签批程序。13. 附则13.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13.2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13.3 本制度于2014年3月1日开始执行,以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