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9016199 上传时间:2020-04-02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煤 矿 安 全 管 理 制 度云南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二00五年 五 月 十五 日编制:李元宝目 录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 )二、安全奖惩制度( 7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8 )四、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0 ) 五、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2 )六、安全办公会会议制度( 14 )七、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制度( 15 )八、入井检身制度( 16 )九、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7 )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8 )十一、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9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0 )十三、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5 )十四、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26 )十五、各工种交接班制度( 27 )十六、事故报告制度( 28 )十七、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29 )十八、班前会议制度( 31 )十九、井巷维修制度( 32 )二十、矿井管理人员跟班指挥制度( 33 )二十一、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和检测制度( 34 )二十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36 )二十三、隔爆型电机车的电源装置日常维护安全制度( 37 )二十四、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制度( 39 )二十五、地面防灭火制度( 41 )二十六、炸药、雷管领退制度( 42 )二十七、电雷管编号制度( 43 )二十八、炸药、雷管丢失处理办法( 44 )二十九、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45 )三十、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46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 安全目标1、 建设期间安全总目标:1)、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其以上重、特大事故2)、重伤事故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以内3)、杜绝重大机电设备事故3)、轻伤事故控制在6以内2、 目标分解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各施工项目部实际人数,为确保安全总目标的实现,对年度安全目标分解如下:1) 各施工项目部杜绝重伤、死亡及2000元以上重大机电、运输和“一通三防”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6以内。2) 地面施工单位及机关部室不发生轻伤以上事故。3) 各施工项目部微伤事故每月不超过3人次,2000元以下机电、运输和“一通三防”事故每月不超过1次。二、 责任体系1、 各级行政正职(未设正职的单位为第一副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 各级行政副职为本单位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3、 各特殊工种承担本职工作所涉及范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4、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技术管理和培训的责任。5、 各专职、兼职安全检查员承担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制止“三违”责任。6、 各级党组织、工会、团委、宣传部门认真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和青年安全监督体系,承担协管责任。7、 所有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承担自主保安责任,对自身的安全负主要责任。三、 工作要求1、 全体职工要牢固竖立“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思想,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2、 各级领导要认清自已身上所担负的安全责任,扎扎实实地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安全,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事故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3、 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将本单位的安全指标进一步分解到施工连队、班组和个人,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状,确实做好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四、 保证措施1、 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负责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管理、技术、资金困难,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安全业务日常工作以及资料、报表整理工作。各项目部同时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行使相应的职责,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2、 公司设立施工安全部,配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协助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安全工作,各施工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齐合格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人员,从机构上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3、 公司制订“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主要部门“一通三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项目部应对照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4、 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将“一通三防”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干部值跟班班制度,从管理上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5、 制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质量来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6、 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安全资金专款专用,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检测、监测仪器设备,安全装备、安全设施与矿井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从而从资金和装备上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五、 考核和奖惩办法1、 安全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要与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挂钩。2、 公司要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制订专门的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并分月度季度兑现和年度考核兑现。各施工项目部也要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考核办法。3、 对于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考核不仅要与经济利益挂沟,同时与任职评价挂钩。安全奖惩制度1、 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实行“责任、权利、义务挂钩”的原则。2、 公司在每年年底前要布置安排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制订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必须以实现安全目标为依据,制订年度总奖惩、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奖惩等办法,对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及部门奖惩额明确合理,奖惩项目和考核标准可操作性强,同时对安全奖惩资金要有明确的规定,确保安全奖惩及时兑现。3、 公司制订“三违”处罚规定,对“三违”现象严格按规定执行。4、 对不能按“三定”原则整改安全隐患的单位和责任人,公司施工安全部有权进行处罚。5、 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止“三违”从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和事,公司可视情况对相关人员给予安全特别奖。6、 对在安全工作中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特别贡献奖。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 特殊条件下施工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2、 遇到以下情况,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1)、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2)采掘工作面过断层、接近老空区;3)残采;4)巷道掘进贯通;5)启封密闭、排放瓦斯;6)独头巷道维修;7)、重要设备安装工程;8)主要通风机停风;9)、石门揭穿煤层;10)、报废井巷回收支架或设备;11)、检查和处理煤仓、溜煤眼堵塞;12)、掘进工作面一次串联通风;13)、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14)探放水; 15)、确定巷道不支护;16)、井下进行锚固力试验以及其它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3、 安全技术措施应从施工组织、技术、防范保障和作业操作等多方面考虑,内容全面完整,分类条理清楚,文字通俗易懂,符合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可操作性强。4、 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工程施工前10天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完成,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公司组织安全技术部、施工安全部及有关领导会审,最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需要扩大会审范围的或按规定由更上一级安全部门批准的,必须将会审范围到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按规定及时报批。5、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必须在接到措施起5天内会审完毕。6、 所有会审人员均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负责,有权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负有指导措施执行的义务。7、 安全技术措施会审、批准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施工。8、 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也要在施工前分发到施工连队、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部、安全技术部、分管经理及总工程师。9、 安全技术措施及审批意见必须在施工前贯彻到每一位作业人员,并做好贯彻记录。10、 施工中严格按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条件发生变化或确有困难时,应编制补充或更改安全技术措施重新审批,或由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现场决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 事故隐患系指本公司各建设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矿井在通风、瓦斯、粉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等方面事故的因素。分A、B、C三级。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需报集团公司或董事会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各施工队解决不了,需报项目部或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难度小,施工队或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2、 专职安全员必须每天到各施工地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按分级情况汇报公司分管领导或现场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3、 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队干、班组长每次进入作业场所必须首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按分级情况汇报公司分管领导或现场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4、 安全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安全状况,排查安全隐患,并按分级情况汇报公司分管领导或现场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5、 安全隐患整改按照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及主要部门“一通三防”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三违”现象由本人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均负有协助安全隐患整改的义务。6、 安全隐患排查后的检查落实由公司施工安全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7、 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A、B级安全隐患,必须坚决执行“不安全不生产,要生产必安全”的原则,如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可以暂时施工的作业场所,必须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必要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 公司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管理。2、 各施工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能有效地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规范。生产作业场所每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不间断地进行安全检查操作和排查安全隐患。3、 安全检查应以“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为重中之重,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事故。4、 公司除日常的例行安全监督检查外,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对各单位的全面安全大检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制度的落实,查安全隐患。检查范围包括采掘、机、运、通、顶板、放炮、粉尘、水害、火灾、工程质量等方面,检查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级及公司安全生产指示、作业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检查方式有安全汇报、安全文件调阅、现场检查、安全询问、安全试验等。5、 安全大检查必须由领导亲自负责,组织“三结合”的专业队伍,明确任务和范围,突出重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跟踪,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6、 参与安全大检查检的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结果整理成文字,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由公司施工安全部汇总向全公司通报并存档备案。7、 对上级单位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8、 凡是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停止施工,待整改验收合格或危险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安全办公会会议制度1、 公司每季度或不定期(特殊情况下)召开安全办公会会议,采用集中开会的形式,由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程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参会。2、 安全办公会议的内容:1)、贯彻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令等;2)、总结前期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存在问题;3)、研究布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定目标,提出要求,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4)、听取各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并预以答复。3、 安全办公会会议由办公室形成会议记录和纪要,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下发各单位及部门执行,会议记录和纪要纳入档案管理。4、 各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定期、不定期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办公会,并形成制度。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制度1、 矿井由矿灯房充电工负责出入井人员的清点工作。2、 出入井人员的清点以矿灯牌或考勤为依据,各班次以及常班要分清。矿灯牌应能对应专人,不能对应的必须作好记录。3、 矿灯房建有矿井出入井人员登记表,登记内容有:日期、班次、入井人数、出井人数等,值班充电工要认真填写,交接班时要交接清楚。4、 当班充电工应查明换班后2小时内未能正常出井人员的原因,情况不明或有异常时应及时报告项目部调度室。入井检身制度1、 矿井在每一个入井井口设兼职安检员负责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入井检身。2、 检身内容包括: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类衣服;严禁喝酒;不得携带手机等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或失爆电气设备;必须佩戴安全帽;必须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非本公司人员须有本公司人员陪同。3、 安检员检身时态度要和蔼、工作要认真仔细,不得漏检、粗检。4、 凡检身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许入井。对检身不合格人员认真记录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 公司每年必须制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 质量标准化检查执行的标准可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或本公司制订的标准。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分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五个专业分别进行。4、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工程竣工和年终总评一次。5、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必须有评级奖惩考核,必须与责任和贡献挂勾,奖惩资金要确保兑现。6、 必须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持组织检查和评级工作,参加部门和人员必须要有主管生产、安全的主要领导和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设备器材供应部门、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公司必须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资金。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 公司建立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或安全教育室。3、 直接从事煤矿井下的职工,都必须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新招井下职工,必须进行不少于一周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由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持证上岗。5、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安全思想、劳动纪律、劳动合同及劳动保护、职业道德、三大规程、矿井通风及灾害防治、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等,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6、 公司和各项目部的职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糸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调离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7、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施工安全部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部门,对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负组织、管理、实施、检查和考核责任。各施工项目部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操作指导。8、 公司每日调度会、各项目部施工队的班前会、安全办公会、安全例会等均应适当地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 公司所涉及工种所有岗位必须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2、 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3、 操作规程要明确操作者的工作任务、安全要求、操作步骤、操作标准、特殊条件下的处理及安全注意事项。4、 操作规程要内容完整,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能有效地指导作业者安全有效操作,并能让作业者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5、 操作规程编制成合订本、分专业分册和各工种单册,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贯彻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确保各工种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6、 新增岗位、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必须及时增补、修订操作规程,确保所有工种有章可循。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要求,井下发生通风、瓦斯、顶板、水、火、机电运输等事故时,发现人应尽量了解清楚情况,视情况采取营救措施,并在15分钟内报告调度室或值班领导。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地点 2、事故性质 3、可能受伤和遇害人数 4、灾害程度 5、其它影响救援与处理的信息。并按以下应急处理预案组织人员救援。一、 冒顶事故应急救援1、 生冒顶事故以后,抢救人员首先应以呼喊、敲打、使用地音探听器等与其联络,来确定遇难人员的位置和人数。2、 如果遇难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若因冒顶遇难人员被堵在里面,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如果觉察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安全退路。在冒落区工作时,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情况。在清除冒落矸石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难人员。在处理时,应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地压情况等,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3、 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如果遇难人员被大块岩石压住,可采用千斤顶等工具把其顶起,将人迅速救出。4、 顶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块度比较破碎,遇难人员又靠近煤壁位置时,可采用沿煤壁由冒顶区从外向里掏小洞,架设梯形棚子维护顶板,边支护边掏洞,直到把人救出。5、 较大范围顶板冒落,把人堵在巷道中,也可采用另开巷道的方法绕过冒落区将人救出。二、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1、 斯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要点(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瓦斯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因此,在灭火抢救遇难人员的同时,对灾区巷道恢复通风,排除有毒有害气体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3)清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2救护队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的问题(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其他情况;(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4)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千方百计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5)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6)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三、 水灾事故应急救援1井下水灾应急处理的一般原则是:(1)必须了解突水的地点、性质,估计突出水量,静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2)掌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3)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水,同时堵塞地面补给水源。(4)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将空区积聚的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他有毒气体。(5)排水后侦察、抢险中,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6)搬运和抢救遇难者,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2抢救长期被困在井下的遇难人员时应注意:(1)发现遇难人员时,严禁用头灯光束直射其眼睛,以免在强光刺射下瞳孔急剧收缩,造成眼目失明。正确的方法是用衣片等罩住头灯,使光线减弱,或蒙住遇难人员眼睛,待瞳孔逐渐收缩直至恢复正常时,才可以见到强光。(2)发现遇难人员时,不可立即抬运出井,应注意保护体温。应在井下安全地点进行初步处置(如包扎、输液、注射等)并待其情绪稳定以后,才送到医院进行特别护理。在治疗初期,避免亲友探视,以防过度兴奋影响遇难人员的健康或造成死亡。(3)遇难人员长期不进食,消化系统功能极度减弱又急需补充营养,应以少量多餐的方法,以稀软的、高营养、高蛋白的食物为宜。四、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1通风方法的正确与否对灭火工作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停止风机运转等。不论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1)不使瓦斯聚积,矿尘飞扬,造成爆炸;(2)不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3)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的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4)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压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5)防止再生火源的发生和火烟的逆退;(6)防止火风压的形成,造成风流逆转。2为接近火源,救人灭火,应及时把弥漫井巷的火烟排除。3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有直接灭火法(用水灭火、惰气灭火、泡沫灭火等)、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综合灭火法(注泥和注砂、均压、分段启封直接灭火等)。(1)用水灭火最方便有效。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证不间断供给;有正常的通风,使火烟和水汽顺利排出;灭火时应由火源边缘逐渐向中心喷射,以防产生大量水蒸汽而爆炸;要经常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防止引发爆炸。(2)惰气灭火是把不参与燃烧反应的窒息性气体利用一定的动力送入火区,使火区的氧含量降到抑燃值以下,从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烧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气体是氮气。当不能接近火源或用其他方法直接灭火具有很大危险或不能获得应有效果时可用惰气灭火。惰性气体灭火的优点是既能使火区气体惰化,又能抑制瓦斯涌出,在火区内的抢险和恢复工作也很安全、迅速、设备损坏率小;惰性气体灭火的缺点是火势强时,灭火时间长且易复燃,其冷却火源的作用比水要小。(3)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性气体,因为它无助燃和自燃性,因而注入火区后,也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烧和爆炸的作用。(4)干粉有冷却、窒息、隔绝、切断燃烧的化学作用和产生冲击波,打乱燃烧物的位置使其熄灭的物理作用。因此也是井下灭火的较好物资。(5)高倍数泡沫能隔绝火源并覆盖燃烧物,产生水蒸汽而大量吸热,阻止火场的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的作用,其灭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广泛应用于扑灭井下火灾。(6)隔绝灭火法是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构筑密闭墙,断绝火区的供氧源,使火区中的氧含量逐渐减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渐增高,使火灾自行熄灭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难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采用隔绝法灭火的密闭材料,取材广泛易于就地解决,便于建造也便于启封。(7)注浆防灭火是一种较简单的综合灭火方法。它是利用地面和井下的高差产生的压力,加上泥浆本身的压力,把事先搅拌好的泥浆注入火区,以达到灭火的目的。注浆灭火兼有直接灭火和隔绝灭火的优点,且取材方便,经济有效,因而在矿井中被普遍应用。(8)均压通风防灭火是通过改变通风系统的压力分布,降低漏风风路两端的风压差以减少漏风,通过降低火区供氧量来加速火灾的熄灭。均压通风防灭火适用于火源位置不明确,人员难以接近,采用直接灭火或隔绝灭火都较困难的场合。(9)分段启封直接灭火是救护队经常采用的灭火方法。当火源范围大,蔓延速度快而被封闭了的火区火势减弱之后,可采用逐段启封直接灭火的方法。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 矿用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主要针对矿用电气设备、器材的防爆性能和完好状态的管理。2、 新购置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做到“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三证齐全,否则不准购入。3、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公司工程技术部、设备器材部相关人员检查合格,发给“设备入井通知”准入证后方可入井。4、 设备周围应保持清洁、无淋水、积水,外壳必须完整良好,不得有裂纹和变形,闭锁装置应可靠牢固。5、 隔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隔爆面无锈蚀、伤痕,外部的结合面或转动部分的间隙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2)接线柱绝缘良好;有螺丝、弹簧垫、有密封圈、挡板,进出线的喇叭口有电缆压紧装置;(3)消弧罩、消弧片齐全。消弧罩无损坏,烧伤和卡住触头现象。6、 电缆接线符合要求,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7、 电气设备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应做好记录。8、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9、 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本公司所属矿井可能导至重大事故的主要灾害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危害。2、 公司每年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应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重点。3、 公司应编制专门的“一通三防”、防治水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并严格执行很抓落实。4、 要强化现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各工种交接班制度1、 公司和项目部值班干部、调度员、瓦检员、安监员、电机车司机、绞车司机、运输机司机、水泵司机、信号工、充电工、炸药库管理员等工种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2、 实行交接班制度管理的各工种交接班必须实行记录交接班、指定地点交接班、现场交接班三种之一或几种形式。3、 必须制定实行交接班制度管理的各工种的专门管理制度,规定交接班时间、地点和交接内容,并签名确认。4、 因交班不清或不按规定交班造成下班发生事故或损失,交班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 接班人员应认真落实上班交待的注意事项,并根据上班运作情况正常指挥和操作本班工作。6、 遇到安全事故发生时,交班和接班人员应同时工作,待事故处理完后再交接班,工伤事故听从救援指挥领导的安排。事故报告制度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上报程序重伤重大死亡死亡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集团总公司云南省安监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昭通市安监站企业负责人(25h)昭通市公安局昭通市检察院昭通市政府工会特大事故上报程序云南省公安局云南省总工会昭通市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企业负责人(25h)国务院集团总公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安监局事故分析处理制度一、 事故调查分析1、 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 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会同昭通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 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含2人)的伤亡事故,由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牵头,严格按“云东煤集安技(2003)7号”文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例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5、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6、 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严格按云南省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执行。7、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二、 事故处理1、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处理。2、 伤亡事故赔偿按云南省煤矿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暂行规定执行。3、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班前会议制度1、 公司所属各施工地点的所有施工单位的班组,每班作业前必须由值班队干、班长或班组安全员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后认真组织召开班前会。2、 班前会的内容:当班作业内容、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各施工环节安全注意事项、应及时采取的措施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视情况也可在班前会上贯彻。3、 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到一个作业地点首先应检查班前会召开的情况。4、 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专职安全员要不定期的到各作业地点抽查班前会制度的落实。井巷维修制度1、 各项目部必须配足井巷维修人员。加强井巷的维修,必须经常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和行人安全。2、 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格按措施施工。3、 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才能作业。4、 巷道内无积水,淤泥和堆积的煤、木材等杂物,水沟畅通、盖板完好,巷道清洁。5、 回风巷失修率不超过7 ,严重失修率不超过3 。6、 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从报废的井巷中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矿井管理人员跟班指挥制度1、 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导致意外事故时除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必要时管理人员还必须进行现场跟班指挥。2、 管理人员跟班指挥必须参加当班的班前会,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班前会议布置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3、 跟班指挥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违章指挥。4、 在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跟班指挥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和检测制度1、 通风工、瓦检工、电工、焊工、爆破工、机车司机、绞车司机、锅炉工、压风机司机、水泵工等作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纳入本制度管理范围。2、 公司在工程技术部设兼职人员负责矿井建设时期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3、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4、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5、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6、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 年复审1 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 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 年1 次。7、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复审内容包括:(一)健康检查;(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四)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8、 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 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 次以上的;(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五)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未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并经确认合格的。10、 各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工程及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11、 公司根据不同时期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的需要,安排对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考试,凡检查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在岗者必须更换。重要设施保卫制度1、 公司办公大楼、各井口工业广场、炸药库等设施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防火”、“防盗”看守保卫。2、 公司设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对各看守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3、 各看守人员必须尽职尽责,熟悉各看守点的财产情况,发现财产丢失要及时向公司保卫人员汇报,必要时由公司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发现火警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或向公司汇报。4、 公司与各看守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5、 公司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重要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隔爆型电机车的电源装置日常维护安全制度1、 蓄电池组极柱不能接反,极柱之间距离不得小于35m m ,极柱连接线裸露部分对外壳漏电距离不得小于10 m m 。2、 蓄电池组外壳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 M 。3、 蓄电池组对外壳漏电电流不得大于表7 6 的规定,出库前由充电工进行检查。当蓄电池电解液溢出时应用清水在箱内冲洗,用泄酸阀排出净水。4、 隔爆电源装置内氢气浓度除在电源箱上装有测氢表外,充电室每班还必须进行测量,当氢气浓度超过1 时应停止运行,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处理。5、 每班对触媒剂“镓”进行检查是否受潮和损坏。6、 充电硐室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氢气浓度必须在05 以下。7、 每班对蓄电池组极柱、螺帽、连接线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更换,如有松动应当拧紧,蓄电池如果开胶、蓄电池外壳发现龟裂、漏酸,应当更换、修理。8、 每班对电源装置电池箱与泄酸阀的防爆面进行检查,作好记录。9、 出库前应把电热器插销接通,并检查电热器是否发热。10、 充电前必须先检查隔爆型蓄电池电源装置内部氢气含量,如果氢气浓度不超过3 时可以打开盖子,禁止关着盖子充电,充电前必须把圆盖打开。如果发现氢气含量超过3 时应当向技术人员报告,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打开盖子。11、 充电前必须卸下防酸帽,充电时蓄电池组内部气泡沸腾,说明蓄电池充电充完成。这时要切断电源,静止1 2h ,将箱盖盖上,测量电压时,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 min 以后进行。12、 充电后,如果不马上使用,不要将隔爆圆盖盖上,盖圆盖时,必须先将电热器插销接通。13、 隔爆型蓄电池电源装置的圆盖出库前必须将闭锁装置锁好,专用工具由充电工负责保管。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制度1、 掘进作业规程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条文规定。2、 掘进作业规程以采区的一翼分阶段、同一煤层的进风巷、回风巷或按煤、岩巷道和采区上下山分别编制。3、 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1)审批的矿井设计、采区设计;(2)审批的该分阶段的地质说明书;(3)掘进各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4)安全制度,应包括工作面交接班制、工程质量验收制、巷道维修制、掘进机电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制、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等;(5)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4、 掘进作业规程的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及施工环境条件。(2)巷道布置及巷道用途。(3)巷道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已有的采掘情况,掘进范围内预计水文地质、地质构造及其平面图、剖面图。(4)巷道形状和断面尺寸(应明确规定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行道的布置与尺寸,巷道断面应预留可缩尺寸)支护型式及其材料、规格、棚距,临时支架与永久支护、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的平面图和剖面图。(5)掘进方式,掘进机械化及其工艺流程与设备图,钻眼爆破法及放炮说明书与工艺流程图。(6)工程质量标准与文明施工。(7)煤层瓦斯涌出量、发火期、煤尘爆炸性、局部通风设计及局部通风系统图,通风监测仪表布置图,综合防尘措施等。(8)煤、矸、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设备型式,在倾斜巷道、煤仓、溜煤眼内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9)劳动组织和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0)组织保证措施。(11)避灾路线图。(12)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其中应有探老硐、老空、石门见煤、过断层,破碎带防止冒顶、片帮及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地面防灭火制度1、 地面火灾大部分是由于外来火源引起的。地面火灾,会造成地面工业设施及其他财产的损失,如不能及时扑灭,有时地面火灾的火焰还可能蔓延到井下,或者它产生的烟气随同风流进入井下,造成井下火灾或威胁井下安全。2、 建立、健全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3、 木料厂、矸石山、炉灰场与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m 。4、 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5、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6、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 内,不得有焰火或用火炉取暖。7、 预防矿山地面火灾的基本措施是严格遵守有关工矿企业地面防火的规程要求,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作好防火技术施的准备工作。8、 在设计和建筑厂房时,必须遵守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有火灾危险的建筑物,其建筑质量要达到要求的耐火等级。在进行地面工业广场布置方案设计时,应当考虑地形和常年风向,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厂房建于其他厂房的下风侧,并且相邻建筑物外墙之间应保持规定的防火距离。各建筑物之间还应设有通道,其宽度应能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炸药、雷管领退制度1、 领取炸药和雷管时,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区(队)长、技术人员审批、签字盖章,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和雷管。2、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黑火药、冻结和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 的铵梯炸药、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炸药。只准领取经导通、编号、合格的电雷管;采煤工作面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严禁领用秒延期电雷管、非电导爆管。3、 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领取单上的计划相符,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一致。4、 电雷管必须实行专人专号,不得遗失、转借他人使用或挪作它用。不得销毁、扔弃,发现遗失应立即报告班组长。5、 爆破工必须在爆破材料库的发放硐室领取爆破材料,不得携带矿灯进入库内,以防矿灯引爆爆破材料。6、 每次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破材料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的电雷管收集起来,清点无误后,缴回爆破材料库,由库发放人员签章。电雷管编号制度1、 各施工单位放炮员凭本人放炮证到公司施工安全部申请号码,炸药库按批准的号码打码发放。2、 雷管滚码机所安装的工作室,必须设导静电胶玻和防静电设施,工作室内不得贮存与工作无关的物品。3、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棉制工作服方可操作,严禁穿化纤类衣服进行操作。操作前要认真检查滚码机各零部件运转是否完好。4、 雷管滚码机工作室内最大贮雷管量不得超过100发。5、 字码必须在雷管塑料塞裸管端830mm处,严禁打在其它部位,禁止雷管未取出进行重复操作。6、 严格按批准的编号打码,严禁发放错码或未经编号的雷管。7、 严格对号发放,发放时登记造册保存备查。炸药、雷管丢失处理办法1、 爆破工领取的爆炸材料,不得遗失,不得乱扔乱放;不得转交他人,不得私自销毁、扔弃和挪作他用。2、 发现爆破材料丢失、被盗,爆破工,当班必须追查清楚,现场情况不明的,应及时向调度室或值班领导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爆炸材料销毁制度1、 经检验确认失效或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销毁工作应在安全场地进行,禁止在夜间或天气恶劣时销毁。2、 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并向镇雄县公安局备案,在县公安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 。3、 爆破器材的销毁可用爆炸法、焚烧法和溶解法。4、 销毁各种雷管只能用爆炸法。5、 销毁硝胺类炸药可用溶解法、焚烧法和爆炸法。用爆炸法销毁炸药时,一次销毁量不得超过9kg 。用焚烧法销毁火(炸)药时,应散放成条状,其厚度不得大于10cm ,条间距不得小于5m ,各条宽度不得大于30cm 。点燃端应自长条状火(炸)药的下风向开始。6、 禁止把爆破器材装在容器内焚烧。7、 炸毁雷管时,每次不得超过1000 发。销毁前,把电雷管脚线剪下,将雷管放在土坑中爆炸。8、 如果销毁带有坚固外壳的爆破弹、爆破筒和射孔弹等,必须在2m 以下深坑或废旧巷道中进行,销毁人员必须在安全距离之外的掩蔽部内起爆。9、 用溶解法销毁硝酸铵、黑火药和硝胺类炸药时,溶解应在桶或其他容器内进行,不得丢在江河、湖泊中,污染水质。每次销毁15kg ,所需水量不少于400 500kg 。10、 用炸毁法销毁炸药时,一般一次销毁量为10 15kg ,如果一次销毁量大于20kg ,则应考虑和计算空气冲击波对人和建筑物的危害。销毁时,一般用电力起爆法起爆。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