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驻厂职责和质量控制.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8978674 上传时间:2020-04-02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9.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钢结构驻厂职责和质量控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钢结构驻厂职责和质量控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钢结构驻厂职责和质量控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驻厂职责和质量控制一 组 织由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派的全权代表12名组成驻厂工作组。二 职 责1)审查企业资质,(包括设计、理化中心、无损检测中心、计量室等)和质保体系。2)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与本工程有关的例会。3)审查构件加工工艺(或计划、加工要领书、工艺技术指导书)和技术管理文件的建立与实施。4)审查并监督加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满足总包的综合进度计划的要求。5)监控构件加工过程(原材料、加工工序、成品)质量,达到设计图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中有关规定。6)驻厂代表有权随时到加工厂或车间,检查正在加工或已经完工的构件质量,一旦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有权通知加工厂或车间停止生产,待整改后再生产。7)加工厂或车间,应按施工详图和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中有关强制性条款,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要求,对各工序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交接。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及施工过程、成品中的施工试验等项,应按规定及时申请驻厂监理作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并办理签字手续。8)出厂构件,必须经驻厂代表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出厂,但驻厂代表的这种确认并不能完全免除加工厂的加工质量责任。9)检查、监督加工厂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交验等方面的施工技术资料按北京市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以及与验收规范配套标准表格中有关规定,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用计算机打印(一式三份),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的资料应在各工序施工前,给驻厂代表报验,每批构件竣工的交验资料,应与构件进场同步提供给总包方,以便报工程监理审查认可。否则如影响现场安装进度,加工厂应负全部责任。10)做好加工厂与总包(或安装单位)之间的联络与协调工作。三 钢结构构件加工质量控制3.1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3.1.1审查企业资质1)加工厂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加工厂的业绩(近五年来承担过大工程项目加工情况)3)加工厂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及登记表。4)单位的理化试验中心、计量室、无损检测室的资质等级证书及测试范围、专业人员的资质证书。5)单位的设计所(室)的资质、业绩以及人员、设施等状况。6)与本工程有关的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上岗证书及登记表。7)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明细表(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出厂日期,完好状况等)。3.1.2考查单位的质量体系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措施。2)有关部门的管理制度(包括:物资、技术、质量、理化试验中心,无损检测室,设计所等)。3)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检验设备、仪器、计量器具等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3.1.3审查钢结构施工详图是否经原设计单位认可签字。3.1.4材料代用设计变更等,应向原设计单位申报,并签署文件后才能生效。3.1.5审查加工厂,针对本工程结构特点而编制的加工工艺(或质量计划)文 件。1)工艺文件,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详图、施工规范的要求以及加工厂的条件而编制。2)工艺文件应包括:施工中所依据的标准,加工厂的质量保证体系,成品的质量保证和为保证成品达到质量目标而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加工质量的措施,生产所采用的加工,焊接设备和工艺装备、焊工和检查人员的资质,各类项目质量检查记录表格和生产进度计划等。3)构件加工工艺文件成文后,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的审批程序审批后(一式三份),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C2-1),向总包、监理报批。3.2过程质量控制3.2.1钢材1)控制重点钢材进厂后,应对钢厂的质量保证书、批号、炉号、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逐项检查。钢材的品种、规格、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规定以及订货要求的技术条件的规定。凡合格证、试(检)验报告上的记录内容,应齐全、准确、真实。复印件上应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外,并有经办人签名及时间。 用于本工程的钢材进厂后,按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用于本工程钢材应按国家标准,保证抗拉、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试验、冲击韧性合格和碳、硫、磷含量的限值,钢材的强度比不应低于1.2。本工程箱形梁、圆管柱采用Q345B,当板厚40mm的钢板,采用YB4104-2000规定的Q345B板厚方向的断面收缩率不应小于国家标准GB5313关于Z15级的规定的允许值,要求逐张检验原板断面收缩率。进厂钢材的表面质量必须均匀,不得有夹层、裂纹、非金属夹杂和明显的偏析等缺陷,钢材表面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气孔、结疤、折叠压入的氧化皮以及其他的缺陷。各种钢材的品各、型号、规格、供货的尺寸公差,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同类产品标准规定。2)控制措施审核钢材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按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2000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规定,钢材必须按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吨为一验收批,进行取样复试,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板厚40mm,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且承受沿板厚方向拉力时,应按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313-85)的规定进行Z向性能试验,其结果不能小于钢材相应规定的允许值。凡需要复试的钢材,应请驻厂监理(或驻厂代表)见证取样送检,并按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应及时向驻厂监理(或代表)提供相应的报验资料(出厂材质证明和复试报告)经审查认可后方可使用。必要时,监理有权对进厂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方法进行抽检。严格控制供货单位的供货能力及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能用在本工程上。材料品种、规格、材质的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并签字,并报总包、监理备案,不能先代后报。材料进厂后,要分类堆放整齐,要有明显的标识,防止错用、串用、他用。分割后的钢材要及时注上标识、防止材料混用。3.2.2焊接材料1)控制重点选用的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咀、CO2气体、栓钉等的品种、规格、材质必须与本工程结构母材相匹配,有关产品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焊钉的品名、型号、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89中的规定。2)控制措施凡进厂的焊接材料,经质检不合格时,不能入库存放,应及时作退货处理.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规定,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规定。凡质检合格的产品,应进入室内库房,按不同物资的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焊接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向监理提供报验资料(如名称、产地、型号、规格、数量等)。3.2.3涂料材料1)控制重点选用的防腐涂料、稀释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2)控制措施抽查防腐涂料的品各型号、颜色及有效期,应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禁止使用失效涂料。使用前应向驻厂代表提供报验资料。3.3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的要点3.3.1钢零件及部件加工分项工程(切割、矫正和成型、边缘加工,制孔等)应按规范中表J.0.5中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3.3.2钢结构构件组装分项工程(焊接、组装、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钢构件外形尺寸等)应按规范中表J.0.6中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3.3.3紧固件连接分项工程因本工程的柱梁、梁梁节点的连接,采用栓接两种,节点处的接触面必须采用喷砂抛丸处理,保证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1)控制要点加工后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处表面,应平整,无焊接飞溅、无毛刺、飞边、无油污。严格控制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对Q345B钢,不得小于0.50。2)控制措施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以钢结构制造批为单位,由加工厂和安装单位分别进行,每批三组。以单项工程量每2000t为一制造批,不足2000t者视为一批,试验的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抗滑移系数试验,采用双摩擦面的二栓或三栓拼接的拉力试件,试件由加工厂加工,试件与所代表的构件,应为同一材质、同一摩擦面处理工艺、同批制作、使用同一性能等级、同一直径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并在相同条件下同时发运。3.3.4钢构件焊接分项工程1)构件焊接钢构件焊接质量应符合规范中表J.0.1规定。 本分项工程是钢结构工程中的特殊工序,应设一名专业质检员负责从原材料、焊前准备、组装、焊接、焊后处理和成品质量验收等,各个过程质量应严格控制并填写质量记录。焊前准备质量控制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用于本工程的焊接设备和仪器。电渣焊机、栓钉焊机等性能要完好。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瓷环等,在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及焊接工艺的规定,进行烘焙并记录,烘焙管理要严格。各种焊接用气体的纯度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焊接材料的保管和使用,要按各种物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钢板、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规程的标准。认真检查构件组装质量(焊缝坡口形式与坡口尺寸,特别是中、厚板的坡口角度以及间隙尺寸、钝边尺寸等),焊接部位的清理质量、定位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处理。根据不同材质和施工环境温度,选用不同的热处理工艺。焊中质量控制控制重点a焊接设备运行良好,仪表指示灵敏可靠。b焊工在施焊操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如:工艺参数选用是否正确,焊条、焊剂是否按规定烘干、保温等)。c焊接中是否按要求设置引落弧板和衬板。d焊工用的清渣工具,是否齐全并随身携带。e焊接缺陷的返修是否按规定实施。控制措施a检查持证焊工是否在认可的范围内施焊,严禁无证焊工上岗操作。b检查从组装到焊接工序间的“三检制”的实施情况。c严格控制低合金结构钢的焊接。环境湿度应小于80%,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d板厚36mm低合金结构钢,环境温度在0以上,焊件的预热及层间温度应控制在70100。e板厚30mm,且有淬硬倾向和约束度较大的低合金结构钢的焊接,必要时可进行后热处理。后热温度200250,后热时间0.5/每25mm板厚,且不小于1h.然后使之缓冷至常温.f检查施焊中的焊接材料,是否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相符。检查烘焙设备是否完好,烘焙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焊接工艺参数是否稳定。g原始检查记录及施工记录,要真实记载焊工、检查员、无损检查人员的姓名、编号。做到主要构件的主要焊缝有案可查,并具有可追溯性。焊后质量检查与验收根据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1-2002、J218-2002中规定普通碳素钢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后即可进行外观检查,低合金钢焊缝焊后24小时进行外观检查。焊缝外观质量检查:a一、二级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规范GB50205-2001中第5.2.6条规定。b二、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规范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c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附录A中表A.0.2、表A.0.3的规定。d焊接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e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层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F设计要求全部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当发现有裂纹疑点时,应用磁粉或着色渗透探伤进行复查。g对出现的裂纹(包括定位焊),焊工、装配工不得自行处理,应上报技术主管,查清原因,并制定修整方案。同一处返修(超标缺陷)不得超过二次。无损检测a加工厂,应针对本工程的结构构件形式和设计要求,编制检测工艺及计划书。b本工程的钢板拼接和全熔透焊缝,其质量等级为一级,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各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的规定。2)焊钉(栓钉)焊接控制重点焊钉焊接质量应符合规范中表J.0.2中的规定。施工单位对其采用的焊钉和钢材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瓷环应按其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焊钉根部的焊缝应均匀,焊脚立面的局部未熔合或不足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控制措施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钉焊接后,对成型焊肉的外观进行检查,外观检查合格后,在被抽查构件中的每件上进行1%抽样打弯30检验,若焊钉根部无裂纹则认为通过弯曲检验,否则,应再从同批中抽样2%进行30弯曲检验,若全部合格则认为通过,如有1%不合格,则应对这批焊钉逐根进行检验。3.3.5钢构件预拼装分项工程为检验构件加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在工厂应进行预拼装,其质量应符合规范中表J.0.7的规定。控制要点加工厂向驻厂代表(或监理)提供预拼装工艺、计划、标准。预拼装所用的支撑平台应测量找平,铺设要牢固、安全。检查预拼装质量时,应拆除全部临时固定和拉紧装置。预拼装的外形尺寸和装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中表J.0.7的有关规定。控制重点保证过孔率预拼装单元节点处多层板叠的栓孔,应采用试孔量规进行检查。当采用比孔公称直径小1.0mm的试孔量规检查时,每组孔的通过率不应小于85%;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的试孔量规检查时,通过率应为100%。钢构件预拼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中表D.0.1中的有关规定。预拼装检查合格后,中心线、控制基准线等标记要齐全准确(符合安装和测量要求)。钢构件首件、首榀、首次预拼装自检合格后,应请驻厂代表、(或驻厂监理)、施工单位等共同检查验收并签字。3.3.6 钢结构涂装分项工程1)钢构件除锈和涂装,应在制作质量合格后进行。2)构件表面除锈防锈:钢梁、钢柱、支撑等用喷沙(抛扎)防锈方法,除锈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88中规定的Sa2 级,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3)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38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涂装时构件表面不应有结露;涂装后4h内应保护免受雨淋。4)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要求时防锈后,在工厂里构件表面预先涂防锈漆两遍,干漆膜总厚度:为100125mm,其允许偏差为-25u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um。5)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6)涂装完成后,构件上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7)涂层厚度用磁性测量仪测定。8)下列部位禁止涂漆: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接触面。工地安装焊缝两侧各100mm的范围内禁止涂底漆且需要满足超声波探伤要求的范围,未涂装尺寸距离必须控制。9)下列部位不需要涂漆:需要灌注混凝土中的钢构件、柱底板、柱脚螺栓。焊接封闭的空心体内壁。压型金属板与钢梁接触的表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