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旅游景区公共设施建设与服务指南》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

上传人:H****r 文档编号:8963360 上传时间:2020-04-02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地旅游景区公共设施建设与服务指南》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山地旅游景区公共设施建设与服务指南》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山地旅游景区公共设施建设与服务指南》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DBXX/ XXXXXXXXXICSDB52贵州省地方标准DB 52/ XXXXXXXXX山地旅游景区公共设施建设与服务指南XXXX - XX - XX 发布XXXX - XX - XX 实施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一般规定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设置示例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Z/TC1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质监处、贵州师范学院乡土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志永、吴亚平、朱梅梅、岳江山。16DBXX/ XXXXXXXXXDBXX/ XXXXXXXXX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地旅游景区公共设施建设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内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山地旅游景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31383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山地旅游mountain tourism以山地自然环境为主要的旅游环境载体,包括山体景观、山地水体景观、山地动植物景观、山地立体气候和山地居民适应山地环境所形成的社会文化景观,以山地观光、休闲、度假、健身、娱乐、教育、运动、攀登、探险、考察、野外拓展等为特色旅游项目的一种现代旅游形式。3.2 旅游景区 tourist attractions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本规范中旅游区(点)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 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3.3 景区公共设施 Public facilities in the scenic spot支撑旅游公共服务的景区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景区交通设施、景区游览设施、配套基础设施、旅游安全设施、卫生设施、信息化管理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技术。3.4 景区公共服务tourist attraction Public service管理者和员工借助一定的旅游资源(环境)、旅游服务设施及通过一定的手段向游客提供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方便利益,满足其旅游需要的过程和结果。游公共服务一般包含五大方面内容:旅游公共交通服务、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旅游公共环境服务、旅游公共安全服务、旅游公共救助服务。3.5 服务质量service quality服务能够满足规定和潜在需求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即服务工作能够满足被服务者需求的程度。是企业为使目标顾客满意而提供的最低服务水平,也是企业保持这一预定服务水平的连贯性程度。4 一般规定4.1 旅游交通4.1.1 外部交通旅游景区与所依托的城市(镇)间有旅游通道或旅游专线交通工具进行联系。旅游通道建设应符合旅游道路建设规范,旅游景区外部交通标识应符合旅游标识标牌建设规范。4.1.2 停车场建设与服务4.1.2.1 面积景区内各类停车场面积的总和要满足旅游景区内游客接待量需求。4.1.2.2 地面建成有绿化停车面或绿化隔离线的生态停车场。4.1.2.3 不同A级旅游景区停车场面积指标(指景区各类自配停车场面积总和)5A级:10000平方米以上4A级:6000平方米以上3A、2A、1A级:3000平方米以上4.1.2.4 停车场管理设立明显的停车线、回车线,回车线主要采用地面硬化指示或灯光指示两种方式设立;对每个车位进行编号;划分大车停车区和小车停车区;分别设立汽车的出口和入口。 大型停车场应分设主次出入口,在入口站设立游客下车点,在出口设立游客上车点。4.1.2.5 停车场服务负责车辆的疏导、检查和看管,指挥车辆合理停放,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收费停车场应明示收费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管理;提醒司机关好车辆门窗,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若发现车身有损伤痕迹,应及时向司机说明和确认,并做好登记工作;做好巡视检查工作,提高防火防盗意识,确保场内车辆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发生车辆碰撞、剐蹭、损坏和丢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相关程序处理。4.1.3 内部交通与服务4.1.3.1 游览组织游览线路尽量形成环行线路,线路选线应不对旅游区景观造成破坏,有利于旅游者观赏。景区内道路分为步行道、车行道、特殊通道。道路设计突出景区特色,与当地文化相结合。4.1.3.2 步行道指仅供旅游者步行的道路,车辆不能进入。分为主要步行道、次要步行道、小径。人工铺装步行道采用具有旅游景区本地特色的生态性材料建设,如用木头、木板、竹板、卵石、砾石、石板等铺设,在尽可能体现原生态的同时体现地方及民族特色。4.1.3.3 车行道主要供景区内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辆行驶的道路。主要机动车道要实现人车分流。4.1.3.4 特殊通道索道缆车、水体游船等,按照专门性标准设置。4.1.3.5 停靠点停车点和旅游码头位置要设置合理、安全,方便游人上下,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具有特色。4.1.3.6 内部交通服务对于旅游景区从事交通工具(如电瓶车、游船、索道缆车等)的服务人员(如司机、操作人员等)应将游客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遵守操作安全规程,缓速行驶;注意上下交通工具游客的安全。地面交通工具行驶中应注意避让游客;发生交通意外时,应有快速反应的救援服务。4.2 游览设施与服务4.2.1 门票与服务4.2.1.1 售票处售票处设置应位置合理,标志醒目,以中外文明示旅游景区的开放时间、淡旺季门票价格(含其他收费项目明细)、优惠办法、套票以及享受优惠票价的特殊群体(如学生、军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享受免票的特殊群体等购票信息。4.2.1.2 窗口设置根据游客流量设置相应数量的售票窗口,遇有客流量高峰期可根据实时流量及时调整购票窗口的数量,或设立排队隔栏,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持购票秩序;可设置团体购票窗口,对老人、幼儿、病患、残障人士、孕妇等需要帮助的特殊游客,宜设置专门购票窗口或制定优先购票制度和措施。4.2.1.3 检票入口合理设置检票入口,旅游旺季宜设立单独的团队入口;门禁系统:使用电子门禁系统的,应确保设施运转正常、状态良好、应做到定期维护检修。4.2.1.4 门票可选用纸质、塑料、磁卡或光盘等。纸质可以选用高光纸、铜版纸等高级纸张;外形可借用景区内或当地知名景点和商品设计景区门票。门票主题颜色设计应与景区的CI设计保持一直,尽量使用景区的标志色;内容必须包含景区名称,门票价格,门票编号,票面图案,游览简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及游客警示等内容;门票除具备准入功能外,还可开发书签型、明信片型、光盘型(电子信息化)等门票。4.2.1.5 售票服务提前到岗,做好售票前的准备工作,如使用手撕票的旅游景区准备好票据,认真登记票号。如使用磁卡门票的旅游景区应整理好磁卡,保证磁卡平整完好;备妥充足的零钱;按规定准时售票;主动介绍所售票务种类和价格,耐心解答游客询问;售票员售票时应做到细心、准确、迅速。4.2.1.6 检票服务提前到岗,准备好检票工具或设施,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始检票;检票员站在检票位,对于持门票进入的游客,查验其门票的真伪及有效性。对使用电子门禁系统的旅游景区应指导游客顺序进入,防止门禁设施夹伤游客;对于持各类免票单据或有效证件进入的游客,核对单据和有效证件,核查是否符合旅游景区的免票政策;对老、幼、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特殊游客,宜有专门的通道或服务程序和措施帮助其顺利进入;对于团队游客,应能提供快速的检票服务,并做好游客人数的清点工作;对于持无效票的游客应说明原因,并引导重新办理购票手续。4.2.2 导览手册置于游客中心由游客自取,确保游客每人一份。4.2.2.1 内容包含景区基本情况和特色介绍,景点布局图和旅游线路图,停车场、餐厅、厕所、医疗点、购物点等服务设施分布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景点活动和表演时间表,游览须知(包括营业时间、出入安全、物品携带、残疾人和幼儿照顾等方面的注意事项)等。 4.2.2.2 文字内容简洁易读;4A级及其以上级别旅游景区的中外文导游图分开编制,3A及其以下级别旅游景区的中外文导游图可合并在一张图上。4.2.3 游客中心4.2.3.1 位置根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修建游客中心,通常设在景区主入口附近或游客集中活动的区域。4.2.3.2 布局根据景区规模和用地情况,设置一个游客中心或多个不同级别的游客服务站(点)。4.2.3.3 面积游客中心的面积根据景区性质、规模和游客接待量确定。4.2.3.4 建筑具有文化性和特色性,能够烘托景观环境,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4.2.3.5 主要功能区及设施咨询处(有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历史文化展示中心(具有代表性的实物物品、有关记载的史料、研究专著和图册、图片、书刊、音像制品);全景沙盘或全景视屏(反映景区主要景点和游览线路的沙盘或视屏,让游客更有立体空间感,把握景区景点的位置和游览线路);导游全景图(正确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游客中心、厕所、出入口、医务室、公用电话、停车场等,并明示咨询、投诉、救援电话);游程线路图;景区免费导览资料;景区节目活动预告栏。4.2.3.6 旅游信息咨询区电脑触摸屏;专用影视厅或影视播放系统介绍景区的内容和特色,对游客进行环保教育;景区风光展示区;景区免费宣传资料;售票窗口(出售景区门票、景区内交通工具的车票或一些游乐设施的票据等);游客须知(包括票价表、购票须知、营业时间、项目介绍、游览须知等)。4.2.3.7 旅游商品销售区购物场所(出售食品、饮料、旅游纪念品、正式出版印刷的景区宣传资料,及雨伞、遮阳帽、太阳镜等旅游商品)。4.2.3.8 休息餐饮区游客休息设施;免费阅读报刊架;免费饮水机;经营性茶房、咖啡厅等;卫生间(应包括卫生间外残疾人洗手处、老年人厕位、残疾人厕位)。4.2.3.9 导游服务区讲解员公告栏(在醒目的位置公布本景区的所有讲解人员以及高级讲解员的照片、姓名、编号和语种、收费标准);讲解接待处。4.2.3.10 其他服务区和设施免费行李寄放处;擦鞋机;便民服务处(免费使用的残疾人轮椅、童车、拐杖、雨伞等);免费手机充电站;商务中心(提供景区年票办理、打印、复印、国内传真及互联网等服务);公用电话(IC);消防栓、灭火器箱;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购物场所、医疗点、厕所等);游客中心功能分布图;中外文对照的标志标识(外文种类以主要客源国语种为准);分类垃圾箱;邮政所(提供信函等基本邮政业务,提供纪念戳、本地纪念封、明信片、纪念邮票等) ;医务室(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日常药品、急救箱、急救担架);紧急救援电话;投诉办公室;游客意见箱(簿)。4.2.4 引导标识4.2.4.1 种类应具备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景物介绍牌、交通指示牌、景区广告牌等。4.2.4.2 布局按各自功能和需要摆放。要求美观醒目、位置合理、数量充足;在保证引导标识无缺漏的前提下,不能使景点被过多标识牌占据而阻挡了景观的显现;引导标识的布置应与周边环境和谐相融,注意安放高度、角度和与观赏者的距离,确保游客能以最佳的观赏角度和最舒适的方式观看。 4.2.4.3 导游全景图主要包括景区总平面布局(主要景点分布)、游览道路和服务设施分布(游客中心、厕所、出入口、医务室、公用电话、停车场等)以及内部主要景点的文字、图片介绍,包括中文内容和对照的英文。置于游客中心内或售票处附近显要位置。4.2.4.4 导览图主要包括景区(点)平面图、景区(点)名称及概要文字介绍、游客当前所在位置标志。置于主要景区(点)入口或内侧开阔处。4.2.4.5 景物介绍牌主要包括景观名称、特色介绍和解说。置于景观分布处。4.2.4.6交通指示牌主要包括景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景点距离指示牌(包括景点位置、方向指示、途经主要节点名称、各景点与主干道的距离及相互之间的距离等)、位置示意图(示意游客当前所处位置)、环线导览图(标注景点内部环线)。设置在景区道路沿线、转弯处、岔路口、景点出入口。4.2.4.7 图案体现景区文化,有艺术感,直观明了,雅致大方。4.2.4.8 外形外形别致,具有艺术感,符合景区自身风格,自然景观中要淡化人工痕迹。4.2.4.9 材质根据景区的实际情况,从档次、生态性、与景区协调性、实用性等方面选择制作材料。常用材料包括:天然石材、天然木材、陶瓷、仿大理石、仿木、铜板、铝板、不锈钢、钛金、亚克力、塑胶、玻璃等。4.2.4.10 制作制作要求精致、形式多样、耐用,标识内容清楚、明了。4.2.4.11 维护安装前对标识牌的材料进行处理加工,木材需要进行干燥、防腐处理,石材需要打磨、干燥、涂布专业养护剂;安装后对标识牌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木质标识牌需使用木材保护剂,石质标识牌需清洗、翻新、粘胶以及抛光等;人工材料需清洗、打腊、抛光等。4.2.4.12 文字内容简洁易读;语句长度使用1015个字以内的短句;景物介绍使用耳熟能详的诗句或故事帮助说明;至少要中英文对照,并根据景区主要客源国游客接待情况相应增加其语种(非英文)对照,要求对照语言并准确无误;避免使用复杂字体;内容文字一般为1.3厘米见方;标题字号大于内容文字;横写时一律按照从左往右的顺序;严格按照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使用语言文字;先中文后外文为序。4.2.5 公共信息符号设置 4.2.5.1 数量和布局数量与景区内游客接待量相适应,位置选在显眼的地方,应按照GB/T 10001执行。 4.2.5.2 图形符号设计规范、与景观相协调、具有文化特色。 4.2.5.3 内容和范围标识符号的内容应涉及所有公共设施如停车场、出入口、售票处、厕所、餐饮设施,应按照GB/T 10001.1执行。 4.2.5.4 视觉效果要求精美、清晰,使用吸引旅游者注意力的色彩和色调,并保证夜间视觉效果良好,选择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本地材质,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4.2.6 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和观景设施4.2.6.1 数量和布局根据游览线路长度和攀登高度,设立休息点;休息点设立观景的台、亭、廊,以及休息椅、凳等设施;休息点容量能满足景区游客接待量,设置位置醒目,不设置在危险地带和场所。4.2.6.2 造型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有特色性、文化性、对景观有特别烘托效果。4.2.6.3 材质根据景区实际情况,从档次、生态性、与景区协调性、实用性等方面选择制作材料。常用材料包括:天然石材、天然木材、仿大理石、仿木、铜板、不锈钢、塑胶等,同时要体现地方及民族特色。4.2.6.4 制作制作要求精致、形式多样、耐用,有艺术感,保证无毛剌、无裂纹等。4.2.6.5 维护安装前对材料进行处理加工,木材需要进行干燥、防腐处理,石材需要打磨、干燥、涂布专业养护剂;安装后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木质设施需使用木材保护剂,石质设施需清洗、翻新、粘胶以及抛光等;人工材料需清洗、打腊、抛光等。4.2.7 导游(讲解)服务4.2.7.1 数量导游(讲解)人员的数量与游客接待规模和旅游区性质相适应。4.2.7.2 服务导游(讲解)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要求吐字清楚、讲解语言生动、具有吸引力,导游服务有针对性,4A及其以上级别旅游景区应该有高级导游(讲解)人员。4.2.7.3 语种语种根据景区的情况而定,要求能满足旅游景区游客的需要。4.2.7.4 设施配备便携式语音导游供游客选择,如录音方式解说器、感应式电子导游解说器、手控式电子导游解说器、无线接收式解说器、手机接收式讲解器、数码产品解说器等。 导游词:设计科学、准确、真实、健康,突出景点个性,内容和语言有创新。4.2.8 休闲娱乐项目4.2.8.1 项目可行性旅游景区内的娱乐项目在开发建设前,应从资源特色、区域背景、市场环境、开发条件、环境影响、社会效益、风险分析等方面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4.2.8.2 项目选址及资源环境条件娱乐项目应根据景区土地利用情况、地形地貌条件、地质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水电供应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等,选择合适位置。项目设施外观和体量与周边环境协调。4.2.8.3 景区娱乐项目设施类型可分为水上娱乐设施、陆上娱乐设施。水上娱乐设施包括浴场、游泳池、游船、游艇、垂钓池、水上游乐园、漂流等设施;陆上娱乐设施包括动植物园、娱乐中心、游览车、索道、儿童乐园、博物馆、展览馆、演艺场、高尔夫球场、滑雪场、速降、蹦极、攀岩等设施。4.2.8.4 设施要求及空间标准娱乐项目的各种设施应舒适、安全、档次较高,体量适宜,与环境相协调。4.3 配套基础设施 4.3.1 供水设施 4.3.1.1供水量4.3.1.1.1旅游景区供水量要满足景区内居民和游客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需要。旅游景区用水分为生活用水、公建用水、消防用水和其他用水。生活用水主要包括旅游者、景区住宿接待、餐饮服务、景区员工以及景区内部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生活用水量指示选取还应考虑当地气候条件和旅游者的生活习惯。4.3.1.1.2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储存于高位消防水池内。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估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消防给水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如合并不经济或技术上不可能,可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系统。4.3.1.1.1其他用水是指旅游景区中进行灌溉、绿化、道路浇洒等用水,要进行合理测算。4.3.1.2 供水系统靠近城市的景区可考虑引入城市供水管网,其他景区可自备水源,形成独立系统自行供水。自建水处理净化站应尽量靠近用水地,采用投放化学药剂、施压过滤、臭氧以及紫外线等方式进行杀菌、消毒,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后供应。4.3.1.3 水源保护:景区内划定饮用水保护区,保证饮用水水质不受污染。4.3.2 供电能源4.3.2.1 供电量旅游景区的电力负荷主要由旅游综合接待基地、各旅游接待站的服务设施、娱乐设施和基础设施用电以及景区内社区居民生活用电组成。接待用电宜按照旅游景区内各分区内接待点规划的订位综合用电指标预测用电负荷。 供电系统运行应安全可靠,可采用环网开环运行,线路发生故障,应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景区供电需求。特种娱乐设施和景区内饭店宜采用双电源。4.3.2.2 电源布置景区内的供电宜采用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联网供电,电力线路应尽量采用电缆埋铺设设。35kv以上高压输电线路以架空方式敷设时,宜避开游人视线,同时不能影响景区的景观,10kv中压配电线原则上采用电缆埋地敷设。 4.3.2.3 防雷设施对空旷地区或山区的旅游景区,区内的游乐设施、制高点的护栏、缆车、索道等活动设施以及建筑物、供电设施等处应装备有防雷设施。防雷设施应注意美化,与环境协调。4.3.3 邮电服务 4.3.3.1 邮政纪念服务根据景区的大小和需求设置邮政支局或邮电所,能为游客提供电报、邮寄、包裹、特快专递等邮政服务;提供纪念戳、本地纪念封、纪念邮票、纪念币服务。4.3.3.2 电讯服务景区内公用电话的数量要能满足旅游区接待游客数量的需求并至少具备国内直拨功能;公用电话亭及标志醒目、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设置合理;有免费的急救电话;移动电话信号实现游客活动区域全覆盖;结合旅游景区性质开通上网业务和宽带服务。4.3.4 消防设施景区建设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对于没有条件集中供水的寺庙、文物建筑、景观建筑等应配置灭火器材。景区内的集中建设区输水管线上设室外消火栓。 4.3.5 特殊服务设施为残疾人轮椅、盲道、无障碍设施(不含残疾人厕所、厕位),老年人使用的拐杖,儿童使用的童车、童椅等。4.4 管理4.4.1 机构与制度4.4.1.1 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景区管理机构,明确景区管理机构的分工,职责分明。4.4.1.2 规章制度景区规章制度健全,主要包括市场营销、质量、导游、卫生、安全、环保、统计等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记录工作。4.4.2 旅游规划4.4.2.1 规划制定旅游景区应有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专门编制的旅游景区总体规划。4.4.2.2 规划审批旅游景区所编制的旅游总体规划,应经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报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4.4.2.3 规划实施在旅游总体规划所提出的土地利用、功能布局、游览项目和设施安排等,以及规划中的各项建设项目和市场开发方案有具体措施,得到全面的实施,并行之有效。4.5 旅游安全4.5.1 安全保卫机构旅游景区内设有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其职能包括交通、治安、消防和紧急救援等,有专人负责,有分管的专门领导。4.5.2 安全保护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景区内的安全,每天安排专人在景区内负责安全巡逻。安全保卫人员总数与游客人数的比例,按照日容量1.5:1000配备。4.5.3 安全处置加强旅游高峰期游客安全处置,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应急措施,应急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并做到档案记录准确、齐全。4.5.4 安全设备设施在旅游景区内至少设有安全集散广场和两个安全疏散通道,景区(点)设立110报警电话、报警台,景区公布统一的急救电话号码。对旅游景区内安全防护设施、报警、消防、防盗、救护、救助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持设备的常见常新,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要保持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设有安全了望站,对景区内可能出现的灾害进行监控与防范。4.5.5 安全标志建立健全的安全标志系统,在游客集散地、主要通道、危险地带等区域要按照GB 2894设置安全标志系统,主要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4.5.6 安全宣传加强对安全保卫人员的科学管理,提高其警惕意识。并且要做好旅游景区内游客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4.5.7 医疗救护服务4.5.7.1 数量和布局根据旅游景区的面积大小确定专门的医疗服务站或医疗服务点的数量和合理布局。通常设在景区主要出入口、事故易发区域附近。4.5.7.2 设施医疗服务站内备有专职医护人员、急救箱、急救担架、日常药品,设内部救援电话。 服务:要求救护人员进行急救培训并达到持证上岗,能解决旅客的一般病况。4.5.7.3 紧急救援中心配备有关设备和医务人员,紧急救援中心要求标志醒目,给游客一种安全感,建筑风格与景区内其他建筑保持一致,内部包括防火、防盗、防暴力、救护等部门。4.5.7.4 其他服务与多家医疗机构建立旅游救护定点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对旅游者实施无条件先前救护。4.6 卫生4.6.1 环境卫生旅游景区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安排专人清扫。景区内文化娱乐场所和游泳场所的卫生,应符合GB9664和GB9667。4.6.2 废弃物处理4.6.2.1 污水处理景区内的污水主要来源于接待和社区居民生活所产生的污水。污水量宜按照供水总量的90%计算,并由此确定污水处理站(点)的规模。污水处理:靠近城市的景区可将污水通过管道接入城市排水管网,汇集后送往城市污水处理厂加以净化处理。在污水量少且难以接入城市管网的地区,应采用适当的污水处理设备对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才能外排。景区内的污水处理站设置于远离游客集中的地方,并设置500米左右的隔离带;雨水排放:景区内雨水采用地下雨水管网排放,或沿建筑物周围、主要道路两边布置的明沟自然排放;主要接待服务区要保证雨污分离。4.6.2.2 固体垃圾处理在游人集中处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条件允许的景区应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电池等)应集中收集,运送至专门的无害化处置中心。修建生活垃圾耗氧净态堆场,选址远离旅游区域和游览道,以及水源地,并能防止雨水冲刷。做到日产日清,对各景区内产生的垃圾要求集中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垃圾箱桶及时清洗、消毒,收运垃圾最好选在开放时间之外。4.6.2.3 垃圾箱根据游客数量的多少确定垃圾箱数量;在游客集中区域,如门口、停车场、住宿点、餐饮点、购物点等处摆放较多的垃圾箱;垃圾箱要外观整洁、造型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安放牢固,要求不漏水、不生锈、结实耐用、有盖,易于清洗。4.6.2.4 吸烟区管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在特定的场所设置吸烟区,标志清楚且管理到位。4.6.2.5 厕所星级厕所:根据景区实际情况和厕所选址,修建三星级以上厕所。星级厕所应符合GB/T18973进行建设和管理。不同A级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厕所比例指标:5A级景区三星级以上厕所比例100;4A级景区三星级以上厕所比例不低于30;数量和布局:固定厕所的数量要充足,能满足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人数的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在旅游高峰期间的游客集中区域增设移动厕所。位置相对隐蔽,但易于寻找,方便到达,并适于通风、排污;造型:厕所要有文化氛围,厕所外观、色彩、造型与景观环境的协调景区内的厕所全部采用水冲或生态厕所,设有专人清扫,保持厕所无异味、地面清洁;设施:洁具的质量较好,隔板与门均有,主要游览场所厕所具备盥洗设施(水龙头)、挂衣钩、卫生纸、皂液、面镜、干手设备、烟缸等,且实用有效。4.7景区管理信息化景区应有依托于地方网站或市(州)以上旅游专业网站的具有独立国际、国内域名的网站或独立网站。网站坚持日常专人维护,数据实施更新。景区内电脑触摸屏的内容应与网站一致。网站主要内容应包括:景区新闻,包括景区动态、政策、通知、注意事项等新闻,以及行业重要新闻、动态、消息等;景区风景文化展示,包括景区景观图片、风景图片、观光片,景区文字或声音介绍,旅游目的地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政治经济等介绍;旅游线路设计,包括景区内精品旅游线路。服务项目,包括景区客房预订、订餐服务、门票出售、交通工具租用或使用办法、个性化旅游指南。帮助中心,主要指景区的呼救电话、救援措施、遇难自救等措施,以及网站用户帮助。 论坛,主要是旅游信息交流、热门话题讨论、用户问题在线问答、发表游记和照片等。 网页内容要丰富、详细,真实的报道旅游景区内旅游资源、特色文化、特色饮食、配套服务设施等旅游资讯。页面设计清楚简洁,信息重点突出。不同A级旅游景区管理信息化指标:5A级具有三种以上文字的独立网站,开展网上订票、订房等电子商务活动,接收并处理网上投诉,有电子门禁系统和实时监控系统;4A级具有两种以上文字的独立网站,开展网上订票、订房等电子商务活动,有电子门禁系统;3A级有网站,有电子门禁系统。4.8 资源和环境的保护4.8.1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4.8.1.1 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控制内景区内建设会对空气质量造成破坏的场所和设施。4.8.1.2 噪声质量应符合GB3096相关标准要求。4.8.1.3 水源质量应符合GB3838和GB 8978控制水源的清洁度;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的规定;污水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内景区内建设会对水质质量造成破坏的场所和设施。4.8.1.4 生物多样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进行管理,根据景区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等级的保护范围,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景观娱乐水体、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达到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规划通则规定。4.8.2 旅游资源保护根据景区实际情况建立景区旅游资源监控系统,记录备案景区内所有旅游资源的基本特征信息,通过仪器监控或工作人员轮询的方式获取旅游资源的实时状态数据,与原始数据进行对比,及时发现旅游资源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景区旅游资源保护规章,并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捕杀、古建筑修缮、古树名木保护等。4.8.3 地方文化保护深入挖掘地方的独特文化,并进行采用适合的保护措施,如做好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并做好完善的记录工作。4.8.4 旅游容量调控严格控制旅游景区内游客的数量,不超过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调控措施:差异化的门票价格;实行进入景区预订,采用控制游览时间门票;最大日流量超过极限时关闭景区入口;通过为游客提供更多游览区域以提高景区内的接待能力;开发周边景区,疏导游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宣传活动;增加管护人员,提高管护质量。4.8.5 采用新型环境保护技术采用新型环保型能源、交通工具、餐饮设备和餐具,禁止使用产生高噪音或有害气体、漏油漏气车辆、船舶等严重破坏环境的设施、设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避免对旅游景区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