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协管培训.ppt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8352274 上传时间:2020-03-28 格式:PPT 页数:27 大小:331.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共场所卫生协管培训.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公共场所卫生协管培训.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公共场所卫生协管培训.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共场所卫生协管培训 目录 基本概念及监管范围法律法规框架卫生标准和要求行政处罚我区公共场所主要卫生问题卫生监督协管指导 工作方法 巡查内容 基本概念及监管范围 概念 公共场所是人类生活环境的组成部分 它是在自然环境或人工环境的基础上 根据人们生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需要 由人工建成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和一定维护结构的公共建筑设施 封闭式 开放式或露天的 在一定时限内供数量不等的流动人群外出学习 工作 出行 旅游 度假 娱乐 交流 交际 交易 购物 美容等活动的临时性生活环境的总称 公共场所 简言之 公共场所是指人群聚集 并供公众进行生活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等使用的一切有维护结构的场所 监管 许可 范围 7类28种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 宾馆 饭馆 旅店 招待所 车马店 咖啡馆 酒吧 茶座 二 公共浴室 理发店 美容店 三 影剧院 录像厅 室 游艺厅 室 舞厅 音乐厅 四 体育场 馆 游泳场 馆 公园 五 展览馆 博物馆 美术馆 图书馆 六 商场 店 书店 七 候诊室 候车 机 船 室 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 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4号令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需借鉴的法规体系 生活饮用水法律 法规体系公共场所控烟或禁烟的地方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及爱国卫生运动要求 卫生标准和监管要求 卫生标准 GB9663 1996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4 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5 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9666 1996 理发店 美容店卫生标准 GB9667 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9668 1996 体育馆卫生标准 GB9669 1996 图书馆 博物馆 美术馆 展览馆卫生标准 GB9670 1996 商场 店 书店卫生标准 GB9671 1996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GB9672 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9673 1996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16153 1996 饭店 餐厅 卫生标准 卫生规范 住宿业 2007 沐浴场所 2007 美容美发场所 2007 游泳场所 2007 集中空调 WS DB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 根据 条例 的规定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 空气和微小气候 气温 气湿和气流 2 水质 指集中式给水 单位自备水 二次供水 游泳池水等 3 采光和照明 4 噪声 5 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一 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换证或复核时限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 每四年延续一次 变更单位名称 法人 负责人 应办理变更卫生许可证手续 变更经营项目 经营地址 应办理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手续 转让 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二 健康合格证安排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卫生监管要求 三 公示 以下内容需公示于公共场所醒目位置 卫生许可证 卫生信誉度等级 目前北京仅颁发A级牌 卫生检测结果 四 卫生设施 消毒间 消毒区域 消毒柜运转情况 消毒药品有效期 配比容器 每日对场所内环境 顾客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清洁 消毒 一客一换一消毒 卫生监管要求 五 卫生检测 每年按照卫生标准 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空气 微小气候 水质等进行卫生1次检测 留存检测报告备查 六 通风 加强场所内通风 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 保证洗手间独立通风 清洁无异味 卫生监管要求 重点场所要求 1 住宿 通风情况 排风扇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情况及检测报告 空气质量现场快速检测 消毒设施 公共用品 棉织品 杯具 拖鞋 消毒及更换情况 2 游泳场馆 红眼病检查岗和禁泳标识的设立 池水循环过滤消毒设备的运转情况 水质自测记录 泳池水质 余氯 浊度 PH值等 及浸脚池水余氯快速检测 更衣室卫生 3 商场 通风情况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情况及检测报告 空气质量现场快速检测 场所消毒情况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规定 警告 罚款 停业整顿 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一 无证处罚 细则 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 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 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 以涂改 转让 倒卖 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 转让 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 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二 无健康证处罚 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 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 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 卫生管理方面处罚 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 给予警告 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拒绝监督的 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 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 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 兼 职卫生管理人员 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 三 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 项目相适应的清洗 消毒 保洁 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或者擅自停止使用 拆除上述设施设备 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 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 行政处罚 我区公共场所主要卫生问题 无证 过期未延续 人员流动性大 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 未按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卫生检测 擅改公共用品消毒设施或消毒不到位 卫生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 行业自律不够 人员卫生意识差 卫生协管工作方法 监督检查 巡查 协助工作 宣传培训摸底调查 信息全面 资料完整 记录详细 对有证 无证单位的监督服务指导有证 侧重卫生管理方面的检查 通知延续无证 协助开展进一步处罚 督促办证按要求开展宣传培训 公共场所巡查内容 1 证照应齐全 卫生许可证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 从业人员数 持健康证人数 卫生制度等卫生档案资料齐全2 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3 店内通风换气良好 空气清洁 排风设施外观清洁 4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 消毒工作记录 设备运转情况 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