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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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 范围本标准提出了集团公司电焊工作业的特性及危害,规定了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和日常维护、应急措施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电焊工焊接作业的通用安全操作要求。各单位还需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的工作岗位内容和施工工艺识别危害,编制相应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加以补充。1 特性与危害在焊接作业过程中,焊工与各种易燃易爆气体、压力容器和电机、电器相接触,同时还会产生有毒气体、有害粉尘、弧光辐射、噪声、高频电磁场和射线等,有时要在高空、水下、狭小空间进行工作。因此,使得焊接现场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烫伤、中毒(急性中毒)、触电和高空坠落等工伤事故。焊工也可能身受尘肺、慢性中毒、血液疾病、电光性眼病和皮肤病等职业病危害。3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通则3.1 基本要求3.1.1 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应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方可作业。3.1.2 电焊作业场所应尽可能设置挡光屏蔽,以免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3.1.3 电焊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相距10米以上,并且焊接现场要配备灭火器。3.1.4 电焊机不准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要分开放,距离应不少于5米。3.1.5 严禁在易燃易爆、带压力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工作物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3.1.6 禁止焊接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和设备。3.1.7 露天作业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焊接作业或高空作业;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3.1.8 电焊机必须设置单独的电源开关,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电焊机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3.1.9 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3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二次线接头不得超过2个。一二次接线柱处应加防护罩。所有手把导线与地线不准与氧气、乙炔软管混放。3.1.10 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3.1.11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3.1.12 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焊机的修理应由电气保养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3.1.13 焊钳、电焊线应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好或更换,电焊机外壳必须设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必须定期检查焊机的保护接零线。接线部分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3.1.14 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应先关好焊机,再寻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3.1.15 禁止在易燃、易焊物体上和装载易燃易爆的容器内外进行焊接,若需要焊接,应将容器内外所有残存物清洗干净。3.1.16 禁止在可燃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下进行焊接作业。 3.2 防护用品的穿戴3.2.1 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3.2.2 作业时应该穿戴好必备防护用品,包括:防尘毒器具、绝缘鞋、脚盖、口罩、焊工用工作服、防护面罩或眼镜、带有特制滤光镜片的面罩、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3.2.3 严禁穿化纤服、短袖、短裤、凉鞋,女工辫发必须扎在工作帽内。3.2.4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3.3 焊接设备、用具及作业环境的检查3.3.1 电焊工开始焊接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如:开关、电源线、电缆线、电焊机、电焊机外壳的接地接零保护线、电焊钳、焊条等进行检查、测试。不得有松动或虚连。3.3.2 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二次线圈和外壳接零或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必须有良好的保护。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3.3.3 使用焊机前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3.3.4 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开关箱内必须装设二次宽载降压保护器,导线绝缘必须良好。检查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稳压电源指示正确。3.3.5.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脚手架、钢丝绳、铁板等裸露导体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电焊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良好。3.3.6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四周工作环境是否允许烧焊,确认为正常方可开始工作,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3.3.7 电焊工作台必须装好屏风板,肉眼切勿直视电弧。3.3.8 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70。 3.3.9 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3.310 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 C应冷却。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3.4 焊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3.4.1 合闸刀开关时,应左手合闸,人体应偏斜站,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3.4.2 注意保护手把线与回线不受机械损伤,手把线、回线需要穿过铁路时,应从轨道下通过。3.4.3 焊接密封容器应打开孔洞设立绝缘保护。3.4.4在容器内焊接,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应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内油漆未干不准施焊;严禁往容器内输入氧气。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保护。3.4.5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3.4.6 施工焊地点潮湿时,焊工应站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3.4.7 在存有毒物质的场所焊按时,要清除残存物,经化验合格后加强通风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场所有专人防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3.4.8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3.4.9 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防止铁渣飞溅伤人。3.4.10 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3.4.11 多台焊机在一起同时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防光棚。3.4.12 转动机器设备进行焊接时,必须断电和设有“修理施工、禁止运转”的安全标志或设专人负责看守。3.4.13 在焊接各种胎型及笨重物件时,工件必须放置平稳,两人或两人以上抬放工作物,动作要协调,以免碰伤手脚。3.4.14 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机发生故障或漏电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气维修人员修理。3.4.15 高处焊接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过程中设专人监护;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工作点要牢固,焊条工具等仿要放好,防止掉下伤人,下边做好安全措施和以及防火措施,设专人监视,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严禁手持把线爬梯登高。3.4.16 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人员修理。3.4.17 移动电焊机或往远处拉线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移动;拉动手把线时,要注意防止绊动风动夹具阀门,以防夹具误动伤人。3.4.18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更换焊条应戴手套。3.4.19雨天或厂房漏雨时,应将焊机遮盖好,所有导线、手把线应架在干燥或不导电的建筑物上。3.4.20 焊接笨重工作物需要使用天车时,应严格遵守起重司索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钢丝绳及吊、卡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吊运时,捆绑牢固、不得倾斜,并应叫周围工作人员让开。3.4.21 在转胎、交车线及其它移动场地上焊接时,要注意安全联系。3.4.22 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必须经安技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焊接。3.4.23 仰面焊接时,要扎紧衣领、袖口,防止火花烫伤。3.4.24 直流焊机起动时,必用星形(Y)接法,待运转正常后,再转至三角形()接线进行工作。3.4.25 焊接有锈工作物、进行除锈或清除焊渣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3.4.26 焊接完的灼热工件,不准放在电线、乙炔橡胶软管及氧气瓶、氧气橡胶软管及安全道上,应放置在规定的或安全的地方。3.4.27 移动焊机时,不准用手把线或其它导线作捆绑绳索使用。3.4.28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严禁在火星能飞溅到的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地方焊接3.4.29 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的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等)时,必须用清洗液等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后,并打开孔盖或留下30mm的出气孔后,方准焊接。3.4.30 在地坑或锅炉容器内部焊接时,应设专人监护;下地坑焊接时,应检查有无有毒气体;禁止在坑内使用瓦斯灯或电压超过12V的照明灯。3.4.31 工作中,不准触摸焊机内部,以免触电; 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3.4.32 进行高处作业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使用的木梯不得有腐朽缺蹬现象,梯子应放置稳固,与地面成6070夹角;不准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爬在梯子最上部的两蹬上作业。 挂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不准随手上下抛扔。 高处作业处下面10m范围内,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监护人员。 高处作业时,焊具线应挂在安全可靠处所,地面设监护人员。不准将管线缠在身上,上、下及作业。3.5 电焊作业消防安全规定3.5.1 在存在可燃物的场所内进行焊接时,以及焊接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扩散区域施焊前应严格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充分准备后,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 3.5.2 施工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3.5.3 在已使用过的罐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严禁在未查明之前动火焊接。3.5.4 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时,严禁焊接。3.5.5 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3.5.6 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3.5.7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一般不得进行焊接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应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在这些场所焊接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要求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油库、气柜、堆垛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易燃易爆的装置、设备和管道。 3.5.8 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应确定专人进行看守监护。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进行电弧焊接时,应有科学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技术方案切实可行,并设有专人看护,施工指导,准备好灭火器材,以确保安全施工。 3.5.9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3.6 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3.6.1 停车时,要先关电焊机,再拉闸刀开关。3.6.2 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将电源线及焊接线整理好放在指定地点,将焊机擦拭干净,清扫场地,并检查操作地点,确定没有明火后,方可离去。3.6.3 焊割完的灼热工件,应放在安全地点,工作地点溅落火星应彻底熄灭。3.6.4 下班前特焊机电源切断,焊线绕好,露天的要盖好焊机,并详细检查工作场地彻底熄灭火种后方可下班。 3.6.5 做好交接班,并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安全。3.7 应急措施3.7.1 焊机不符合规范要求,停止作业,自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立即联系安全员或设备员处理;3.7.2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切断电源,使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或领导,同时拨打厂内火灾电话;火灾较大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撤离。3.7.3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或呼叫周围人员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触电场所对受伤人员现场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或领导;对触电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复苏,并将受伤人员送周围医院或拨打120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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