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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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XXXX学校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目 录单位层面管理制度单位基本情况简介1部门及分工2内部控制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3单位内部控制实施办公室3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3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管理制度5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6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7相应业务归口管理制度9财会管理制度10第一章 资金支出审批制度10第二章 报销管理制度11第三章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13第四章 经费支出管理细则15第五章 接待费管理细则16第六章 差旅费管理细则18第七章 交通费管理细则18第八章 食堂管理细则19业务培训学习制度23财务会计报告制度25第一章 总 则25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26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26第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29会计档案管理制度30第一章 总 则30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部门30第三章 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31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32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33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34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35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35第九章 附 则36信息公开制度38信息化管理制度40第一章 总 则40第二章 信息化管理工作40风险评估制度42内部监督工作办法44内部控制评价办法49第一章 总 则49第二章 评价目标和原则49第三章 评价内容50第四章 内部控制措施51第五章 评价程序和方法53业务层面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54第一章 总 则54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54第三章 预算编制58第四章 预算执行59第五章 决算和预算绩效管理61第六章 附 则63收支业务管理制度68第一章 总 则68第二章 收入业务69第三章 支出业务72第四章 债务业务76第五章 附 则77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81第一章 总 则81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82第三章 政府采购活动管理84第五章 验收管理86第六章 质疑投诉答复管理88第七章 安全保密88第八章 附 则88资产管理制度93第一章 总 则93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93第三章 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96第四章 对外投资管理99第五章 附 则101合同管理制度104第一章 总 则104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职责104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105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110第五章 合同的登记归档112第六章 合同纠纷113第七章附 则113.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单位名称:吉林市XXXX中学校基本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类型:事业基层单位电话:68111033单位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现有编制:126人在职人员:110人退休人员:110人组织机构:实行校长责任制,党支部与校长组成领导班子部门及分工校长室:校长兼书记1人。负责单位的全面工作。党支部:党支部副书记1人,负责全校师生思想教育工作。副校长室:副校长4人。负责学生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教导处:主任8人。负责全校教学活动。学生处:主任2人、工会主席1人。负责全校学生德育工作、学生常规、学生活动。后勤处:主任1人。负责前勤所需物资的供应,及职工的劳动保护发放,档案管理等。财务室:会计1人,出纳1人。负责单位的各项收支任务,审核,及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负责公积金缴纳、核算和保管会计档案等。教师办公室:分别负责各班学生学习、活动、思想教育等。 内部控制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 校长兼书记副组长: 副校长成 员: 德育校长 教学校长 党务校长单位内部控制实施办公室组 长: 校长兼书记副组长: 副校长成 员: 德育校长 教学校长 党务校长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 校长兼书记副组长: 副校长成 员: 德育校长 教学校长 党务校长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管理制度一、内容不相容职务是指一个人(或一个部门)不能同时但当的2项或2项以上的职务,例如会计不能同时是出纳。以下职务不能同时担任:(1) 登记明细账 & 登记总账(2) 出纳 &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3) 支票保管 & 印章保管(4) 票据保管 & 票据贴现审批(5) 合同谈判 & 合同订立(6) 销售 & 赊销审批(7) 请购 & 审批(8) 询价 & 确定供应商(9) 合同订立& 审批(10) 采购 & 验收(11) 采购、验收 & 会计记录(12) 付款审批 & 付款执行 二、方法(1) 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2) 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3) 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4) 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5) 其他不相容职务不得由同一人担任。(6) 对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组 长: 校长兼书记副组长: 副校长成 员: 会计 出纳 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1、 指导思想为了落实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坚持集体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使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充分体现集体的作用。2、 重大事项的相关范围(1) 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2) 发展规划、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年度工作计划;(3) 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 人员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5) 人员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6) 职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工作;(7) 奖惩工作;(8) 人事安排;(9) 重要项目的出台,大额经费支出;(10) 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3、 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程序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的具体程序如下:(一)事先个人意见 1. 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看法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2. 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对领导成员提出的重大问题,全面听取大家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作准备。(二)会前调查研究1. 召开会议,让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2. 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3. 在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相应业务归口管理制度一、 业务归口内容归口管理是一种管理方式,一般是按照行业、系统分工管理,防止重复管理、多头管理。归口管理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实施管理。二、管理部门及要求校长室:负责单位的全面工作。副校长室:组织实施教学工作、校园安全及建设。党支部:负责教师思想教育建设、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财务室:负责单位的各项收支任务,审核、发放工资,及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负责公积金缴纳、核算和保管会计档案等。教导处: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等。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德育工作、学生常规、学生活动。财会管理制度第1章 资金支出审批制度第1条 资金支出的原则(1) 资金支出必须是因工作需要产生的费用,私人私事产生的费用不得列入学会支出进行报销。(2) 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项目,应采用支票等转账方式。(3) 发票合法性要求。费用支出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发票抬头需写单位全称,第二条 资金支出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国家政策法规;(二)单位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三)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必要合同和验收手续;(五)合法的外部单据;(六)规范的内部单据;(七)其他相关文件。第三条 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一)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请款单据上签字。(二)负责人对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并签字。(三)财务部门根据资金情况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利退回。在过程中,财务部门和财务负责人应按照月度预算对资金的支出提出支付计划和意见。第四条 资金审批权限单位一切费用由处长审批。第五条 支出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并签名财务负责人核实票据领导审批财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第二章 报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1、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1) 借款管理规定1、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2、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3、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4、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2) 借款流程1、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2、审批流程:财务人员复核领导审批。 二、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1)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2)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1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2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3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4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3)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财务部门复核领导审批到出纳处报销。第三章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支出的内部控制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有效地控制单位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下特制定本制度。1、 资金支出的分类根据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几大类:(1) 日常经营费用支出:包括办公用品、交通费、差旅费、(2) 业务招待费、水电费、其他;(3) 采购支出:主要指为生产进行的采购;(4) 职工薪酬支出:包括员工薪资、奖金、津贴、补贴费等;(5) 其他支出。2、 资金支付原则和依据支付凭证符合财务要求的原则。资金支付的主要依据包括:(1) 国家政策法规;(2) 单位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3) 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必要合同和验收手续;(4) 合法的外部单据;(5) 规范的内部单据;(6) 其他相关文件。3、 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1) 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请款单据上签字。(2) 负责人对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并签字。(3) 财务部门根据资金情况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利退回。在过程中,财务部门和财务负责人应按照月度预算对资金的支出提出支付计划和意见。4、 资金审批权限和流程(1) 资金审批权限单位一切费用由处长审批。(2) 支付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并签名财务负责人核实票据领导审批财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第四章 经费支出管理细则1、 经费范围经费包括来人来客接待费、打印费、差旅费、会议费、专项资金、其它费用等等。2、 管理权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本单位所有经费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发票注明用途,经手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入帐报销。3、 现金管理出纳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现金,要严格现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私自挪用,不准在保险柜和家里存放现金,余款要存银行。如因保管不善发生被盗、被抢事件,由出纳负责赔偿。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除职工工资等大额款项可支现金外,其余各种开支必须以转账支付。4、 票据管理落实专人对票据领用、使用实行专人登记管理。5、 建立健全经费管理责任制校长为单位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办公室必须做好经费管理的基础工作,按期核对账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第五章 接待费管理细则为了规范我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接待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只限于相关业务会议,考察研究,学习交流,监察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二、接待标准(1) 人数标准:为压缩开支,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2) 接待标准: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人员确定因工作需要加班就餐的,每人每餐费用不超过30元。 三、接待程序根据规定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一)接待工作有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由接待经办人填写接待审批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公务活动项目等内容。(二)办公室要根据来客情况,提出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建议,经领导同意后,按标准做好接待工作。第6章 差旅费管理细则1、 报销标准。外地补助费每人每天80元,其中伙食补助50元、公杂费30元。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2、 报销范围。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3、 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4、 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二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第7章 交通费管理细则 一、交通费范围交通费是指因公外出发生的、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二、交通费的报销原则1.员工因公外出(包括:政府部门办事、招聘、采购、单位与各项目之间业务往来等)在吉林市内发生的公交车费可凭公交车票实报实销。单位员工因公外出报销公交车票时需在报销单上详细填写外出时间(时间段)、地点、事由及次数等,经处长和报销人签字后报销。2.凡因公外出且没有使用单位车辆,外出距离超过20公里以上或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在报销单上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经处长签字同意,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报销。 三、交通费报销流程外出人员填写单据并签名财务负责人核实票据领导审批财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第八章 食堂管理细则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食堂管理制度: 一、预防食物中毒规定 第一条 设立专职卫生负责人,健全卫生检查制度,每餐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 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来源不明、可疑、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如:四季豆、蘑菇、河豚鱼等。第三条 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环节,要针对性地制定原材料,如:四季豆、蘑菇、河豚鱼等。第四条 蔬菜要严格按照“一洗二泡三烫四煮熟”的制度,生熟食品要分开加工,存放,落料,第五条 完善餐具洗涤、消毒、保洁设施和防蝇、防鼠、防尘等卫生设施。第七条 禁止食用猪肺等动物内脏,以防“瘦肉精”引起食物中毒。 第八条 加强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食堂卫生规定 第一条 食堂工作场地的卫生 1、食堂应远离污染源,地面由瓷地面砖铺设。2、食堂应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水源方便。除自然通风外,还应在灶台安装抽风设施。 第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卫生1、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采购员、保管员、管理员每年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当年健康合格证后可上岗。2、在岗人员,如患有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则不得在接触食品和加工食品岗位工作。3、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工作前和便后必须用肥皂洗手。不准地吐痰,不要对着食品谈笑和打喷嚏;不准用手抓食品,穿戴整洁。第三条 食堂食品、器具卫生 1、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得购入伪劣食品。2、食品存放坚持“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仪器与可燃物隔离,食物与药物、杂物隔离。 3、隔餐、隔夜食品必须严防蝇叮、鼠咬等污染及变质。4、餐具必须实行“一洗、二冲、三消毒”的卫生程序。5、餐厅必须坚持每餐打扫,做到桌上无油渍,地面无残渣,室内无蝇虫、蜘蛛。三、清洁消毒规定 第一条 洗碗消毒必须有专人负责,食具必须有足够周转。 第二条 食具清洗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一洗,是将食具上的食物残渣冲入食物残渣管道。二刷,是在40-50温水中加入洗洁清用抹布用力刷洗食具。 三冲,把食具里外冲冼干净。四消毒,洗净的食具须定期用煮沸或蒸气消毒。要求消毒或侧放在容器中经过消毒20分钟才能取出,消毒后食具只能用消毒巾擦干。五保洁,消毒过的食具放入碗柜,由专人保管。第三条 清洗完的食具必须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第四条 清毒后的食具应该无水干爽,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无异味第五条 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各自工作岗位的卫生,下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工作,如发现上班卫生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食品卫生管理员或领导反映,并作出补救措施。业务培训学习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业务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不断更新员工的业务知识,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奠定本单位发展的基础,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业务分管办公室负责人是相应业务培训第一责任人,负责承担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和管理。第三条 业务培训工作原则应体现以下特点:1 针对性:根据不同的业务范围提供不同类别的培训内容;2 层次性: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提供不同层次的培训内容;3 操作性:强调授课人员的实践经验,强调培训内容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4 灵活性:业务培训的方式可多种多样,强调因地制宜,尽量减少对日常工作的影响;5 持续性:连续不断地进行业务培训以适应相关业务知识更新的最快进度;6 实效性:每一个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都要追求实际效果。第四条如员工因工作原因需参加外部短期培训,须提前提出外部培训申请表所在部门主管同意后,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培训期间计考勤。第五条办公室负责配合授课人员落实培训教材、讲义的采购或整理工作。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事业单位提供的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书面文件。第三条 不得编制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单位编制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1、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会计报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会计报表是以日常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按照一定的格式加以汇总、整理,用来总括地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文件。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财务情况说明书是为了解和评价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提供的书面资料。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第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第二条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编制。不得违反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单位违反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第三条 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第四条 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第五条 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1、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2、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3、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4、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5、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第六条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第七条 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第八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第九条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第4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第一条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第二条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第三条 非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第四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不得提供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第五条 接受财务会计报告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财务会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当对其内容保密。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部门1、 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2、 财务部门及内部,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第三章 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一、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二、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三、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四、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一、会计凭证。(1) 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2) 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3) 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一)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二)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三)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四)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五)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六)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七)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八)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三、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1、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2、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3、 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第6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一、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4、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5、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第7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1、 会计凭证保管15年。2、 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3、 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4、 发货票保管5年。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二、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第九章 附 则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见下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15年2记账凭证15年3汇总凭证15年二会计账簿类4总账15包括日记账5明细账156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7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8辅助账簿15年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9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10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1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15银行对账单5年信息公开制度1、 内容(1) 为了保障职工、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信息对生产、生活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2) 本条例所称信息,是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3) 公开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4) 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单位稳定、扰乱单位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5) 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6) 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2、 公开的范围 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1) 涉及职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 需要职工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 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3、 公开的方式(1) 单位应设置公告栏。(2) 公告的信息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后视为有效信息。(3) 公告信息的时间分为: 普通信息10天;重要信息20天。4、 公开的程序(1) 本单位信息经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公布。(2) 重要信息需要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后方可公布。(3) 发布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当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4)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信息化管理制度第1章 总 则1、 为了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信息社会及网络经济下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单位的工作及管理效率,必须借助于网络及计算机等现代化的环境及工具,这就要求单位本身要注重信息化的发展,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来保障,创造及巩固单位好的信息化发展的软环境及硬环境,特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2、 信息化工程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管理工程,必须做好系统测试,运行及维护工作,使系统得以持续改善。 第2章 信息化管理工作 一、严格按发展规划及年度信息化发展计划开展工作。 二、由办公室负责系统的软、硬件维护,管理及调配工作。维护工作做到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工作做到账物一致,调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发挥系统软,硬件的效率。 三、财务部负责设备的入库或转固定资产工作,任何采购件必须转固定资产或入库后才能到财务部报账,报账时持相关发票及入库单办理。风险评估制度1、 内容第一条 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即,风险评估就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第二条 对信息资产(即某事件或事物所具有的信息集)所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所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的评估。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评估是组织确定信息安全需求的一个重要途径,属于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策划的过程。第三条 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包括:1、识别评估对象面临的各种风险2、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3、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4、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5、推荐风险消减对策。 二、时间 单位的风险评估时间为每年的四月份。 三、参加人员组 长:于德军 校长兼书记副组长:吴延斌 副校长成 员:赵海山 德育校长 孟庆吉 教学校长 常 伟 党务校长 四、新增业务随时评估单位如果发生新增的业务要随时进行评估。内部监督工作办法1、 内部审计 (1) 由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独立机构和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前和事后的审查和评价。(2) 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1 检查、监督和评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尤其是其中的内部牵制制度的健全性、恰当性及有效性,监督其运行,并提出改进建议。2 检查、监督和评价财务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用于确认、计量、分类和报告该类信息的措施,以及对某些项目的具体查询,包括详细测试交易、金额和范围;3 检查、监督和评价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包括单位的非财务控制;4 检查、监督和评价对法律、规定和其他外部要求的遵循情况,以及对管理当局政策、指令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循情况。2、 纪检监察(1) 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承担着对党的组织、党员、单位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惩处的职能。在查处有关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问题时有一定处理职权。(2) 基本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3) 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负责人:于德军3、 监督范围 监督范围为校内各办公室。4、 内容(1) 内部控制管理检查1 是否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是: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单位内部分工、出纳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2 是否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债务管理、财务收支审批管理、财政内部监督、档案管理等财务制度。3 针对授权批准、业务经办、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实行了分离制度。(2) 现金与银行账户检查1 现金管理执行现金管理条例情况。2 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是否实行年检,是否经财政审批。(3) 财政预算管理检查1 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乡镇体制结算是否执行体制文件和相关政策规定 。2 票购领、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执行票据管理办法的情况;收入征解、收入辅助账是否规范。3 政府采购的方式、采购程序、执行结果、是否符合采购法的规定。(4) 专项资金管理检查 各项专项资金是否严格执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有无滞留、缓拨资金的现象,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5) 固定资产管理检查1 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情况,国有资产是否做到账帐、实账相符,与资产网络信息系统数据一致。2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是否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属政府采购范围的是否实行政府采购。3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租赁、处置收入是否缴入财政专户。(6) 会计核算检查1 会计核算是否依法、合规,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2 会计凭证的填制、原始凭证的取得、会计报表的编制、会计档案的管理是否执行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 有无将属于收入、支出性质的业务通过往来款项核算,有无利用往来款项调整财政财务收支;有无将年终超支或结余资金转至往来款项核算。5、 频率内部监督的频率为至少每年一次。 6、 办法 第一条 重点监督检查单位预算、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第二条 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防范管理风险,促进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检查评价的重点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人员岗位胜任能力、风险识别与应对、授权批准、岗位职责分离、查验与核对、工作督导以及信息准确性与沟通有效性等。第三条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方式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本部门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日常监督是指对日常财政管理活动实施的实时、动态监督,包括事前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核查、跟踪问效等。重点检查是指根据年度重点检查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的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监督检查。第四条 制定并按照年度重点检查计划,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工作。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或者检查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第1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督促进一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系统性活动。第二章 评价目标和原则 第一条 内部控制评价应从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等四个方面进行: (一)过程和风险是否已被充分识别。 (二)过程和风险的控制措施是否遵循相关要求、得到明确规定并得以实施和保持。 (三)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四)控制措施是否适宜。第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范围应覆盖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及所有的系统、部门和岗位。 (二)统一性原则。评价的准则、范围、程序和方法等应保持一致,以确保评价过程的准确及评价结果的客观和可比。 (三)独立性原则。评价应由单位专职人员独立进行。 (四)公正性原则。评价应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为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五)重要性原则。评价应依据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重点,关注重点区域和重点业务。 (六)及时性原则。评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评价。 第三章 评价内容 第一条 应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所有与风险和内部控制有关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第二条 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员等重要事项变动均不得由一个人独自决定。第三条 明确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不相容岗位及其控制要求。 第四章 内部控制措施 第一条 控制措施(1) 审批与授权:根据若干限制条件对各项业务、管理活动进行审批与授权,明确职工的工作责任。(2) 不兼容岗位的适当分离。实行适当的职责分工,认定潜在的利益冲突并使之最小化。第二条 内部控制绩效监测。应建立并保持书面程序,通过适宜的监测活动,对内部控制绩效进行持续监测,包括:(一)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程度。(二)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遵循程度。(三)事故、险情和其他不良的内部控制绩效的历史情况。第三条 违规、险情、事故处置和纠正及预防措施。 应建立并保持书面程序,对违规、险情、事故的发现、报告、处置和纠正及预防措施做出规定,包括:(一)发现违规、险情、事故并及时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二)及时处置违规、险情、事故。(三)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违规、险情、事故的发生和再发生,并与问题的大小和风险危害程度相一致。(四)纠正与预防措施在实施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五)实施并跟踪、验证纠正与预防措施。(六)险情和事故的责任追究。第四条 内部控制体系评价。 应建立并保持书面程序,对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评价,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程序应包括评价的目的、准则、范围、频率、方法以及职责与要求。 第五章 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一条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包括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报告形成和反馈等步骤。第二条 评价准备。准备必要的工作文件。主要包括评价问卷、抽样计划、被评价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及相关记录等。第三条 评价实施。评价组应按照既定的评价方案实施评价。在评价实施中应就评价组内部以及评价组与被评价机构之间的沟通做出正式安排,通过适当的方法收集与评价目的、范围和准则有关的信息根据评价方案对被评价项目进行测试,对有关数据进行确认和分析,并予以记录。第四条 评价报告形成。(出评价报告)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预算业务管理。第三条 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第四条 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书;4、关于吉林市龙潭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成立由单位领导班子、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1、审定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确定单位预算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要求。3、审定年度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特别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6、听取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督促各业务部门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并改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7、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8、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第六条 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部门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1、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3、组织和指导业务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4、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数,进行综合平衡,形成预算草案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5、组织业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计划对同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指标分解、细化调整。6、将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单位预算分解细化后的预算指标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至业务部门。7、跟踪、监控、定期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8、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预算追加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9、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10、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开展决算分析工作,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11、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第七条 以各业务部门为单位成立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以下以业务部门代指),组织开展本部门或本岗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并严格执行审批下达的预算,利用分配到的经济资源开展业务工作,完成工作目标。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主要职能:1、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2、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对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及相关岗位。3、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预算。4、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工作计划的调整及单位的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5、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预算的综合平衡和执行监控,及时按要求解决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6、执行其他相关任务第八条 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单位内部跨部门的经济业务及相应的经费支出的指导、审核职能,即业务部门拟提交的预算建议数由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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