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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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衢州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衢州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学分规定与要求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特设立创新实践活动学分项目,将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纳入课程体系,设置为2学分,并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创新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工作。第二条 创新实践主要内容1.科技竞赛活动:科技竞赛主要包括A、B、C三类。A类是指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质量监控指标的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竞赛、挑战杯、机械设计竞赛、多媒体设计竞赛、工业设计竞赛、数控机床装配、调试与维修、产品造型设计及快速成型、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竞赛等);B类是指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的学科竞赛(如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等);C类是指省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学科竞赛。经学校认可的除上述学科竞赛的其它学科竞赛。2.科研活动:包括参加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获批准立项、结题,独立承担并完成教师的部分科研项目、参加横向课题。3.科技成果:包括论文论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等。4.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认定机构认定或参加国家职业技能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以及技师、见习工程师、PLC等级证书、制图员、平面设计师、钳工、车工、数控中、高级证书等各种职业技能证书,与所学专业或直接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上岗证书等。5.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各类征文和作品,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等。6.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就业见习行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7.创业:学生注册创办公司、创业大赛获奖等。第三条 分值及记分标准具体记分标准见附表1。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当学分为10分者,成绩记为“优秀”;79分者,成绩记为“良好”;56分者,成绩记为“中等”;24分者,成绩记为“合格”;低于2学分者,成绩记为“不合格”(累计学分值最高为10学分,学分值为小数时则四舍五入取整)。通过科技竞赛、科研活动、科技成果取得的学分超出4学分以上的分值,可以替代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最高可替代2学分。第四条 学分认定的必备材料取得证书、获得奖励类,需提交证书、获奖文件或奖励证书等材料;论文论著正式发表的,提交正式刊物;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提交指导教师及相关教学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技术成果转让,提交双方签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等材料;科研活动需提交立项文件、结题证明、导师证明等材料;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活动组织文件、实践报告、实践考核等材料;其它各项活动必须具备支撑取得学分的相关证明、证书等材料。以下情况不能取得创新实践学分:非法出版物刊登的文章或作品;未经教学(或活动)组织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未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并予以确认的成果(或项目);证明材料不全的。第五条 学生申请创新实践学分所填写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外,以作弊论处。第六条 学分认定程序1.申报:学生在校期间最后学年的12月份,由学生本人填写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学院提出申请。2.审核:学院负责对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进行审核认定。根据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对照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组织审核,并以班级为单位填报审核结果汇总表,由主管院长签字确认。3.公示:审核结果汇总表向学生进行公示(张贴或网上公布)一周;若有异议,则须复查、调整、再确认,直至正确无误;4.记载:审核结果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录入学生学籍档案,审核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各留存一份。第七条 组织管理学院成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及创新实践学分审核认定工作。主管院长负责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协调、检查和指导。第八条 本细则尚未涉及到的其他创新实践活动,若符合本办法精神的,由活动组织部门报教务处批准后,可确认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争议事项,由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处理,重大争议事项报教务处协调处理。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衢州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0级本科生起实施。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机械工程学院。附表1: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及记分参考标准项目完成内容学分备注科技竞赛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特等奖8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的竞赛中获奖,取最高奖,不累计。一等奖7二等奖6三等奖5省级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成功参赛奖2B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 成功参赛奖2C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4二等奖3三等奖2省级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1.5校级竞赛一等奖2二等奖1.5三等奖1成功参赛奖0.5科研活动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批准立项省部级3市厅级2校级1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完成结题省部级3市厅级2校级1独立承担并完成教师的部分科研项目根据任务大小0.5-2科技成果论文论著三大索引10一级学术刊物8二级学术刊物5其它正式学术刊物2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1发明专利10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5技术成果转让,新产品、软件课件推广等3项目完成内容学分备注各类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证书高级4中级3初级2全国及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除外)三级2二级1一级0.5专业英语八级通过2英语六级(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2各职业技术能鉴定工种(维修电工、数控车工等)高级2中级1校园文化活动文娱、体育比赛获奖省部级一等奖4二等奖3三等奖2市厅级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1校级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0.5校报、校内期刊或各类活动正式录用的征文0.5/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社 会 实 践 先 进 个人 、优 秀 青 年 志 愿 者 等)省部级4市厅级2校级1从事本专业领域社会实践,提交科技论文或调查报告2教学计划内的实践活动除外经报批认定的各类实践活动参加者0.5/项累计最高1学分创业学生正式注册创办公司等2创业大赛奖参照科技竞赛获奖注:非第一作者所获学分以各级第一作者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0.8,0.7,0.6,0.5后记学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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