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枫桥经验与中国基层社会治理5篇与枫桥经验学习心得体会七篇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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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枫桥经验与中国基层社会治理5篇与枫桥经验学习心得体会七篇合集浅谈枫桥经验与中国基层社会治理5篇【篇一】“枫桥经验”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深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大致经历了“管制管理治理”三个发展阶段,目前正在走向“善治”。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枫桥经验”集中体现了社会治理领域的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实现了两次历史性变革和飞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也踏上社会治理新征程。从基层治理来看,新时代主要面临四对突出的矛盾:第一,基层社会矛盾日益多元化与政府解决矛盾主要用行政化手段之间的矛盾;第二,基层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日益高涨与政府“人治惯性”之间的矛盾;第三,“互联网+”时代高效性治理要求与政府传统低效手段之间的矛盾;第四,基层社会治理日趋精细化与政府缺乏专业性人才之间的矛盾。因此,“枫桥经验”必须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既明确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指向,也为新时代“枫桥经验”要解决的四对难题提供了对症下药的良方。55年来,“枫桥经验”一直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领头羊,新时代要继续引领基层治理新走向,必须在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与专业化方面有新的建树。首先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这是最能体现“枫桥经验”特色的。因为“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其次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这是“枫桥经验”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单纯依靠动员群众已经无法解决当前涉及重大利益冲突、体制机制引发的矛盾,因此要运用现代化国家普遍适用的法治方式来定纷止纠。再次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这是为“枫桥经验”插上互联网的翅膀。传统“枫桥经验”主要是手工式、面对面地解决矛盾,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来提高治理效率。最后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这是“枫桥经验”最为薄弱的,也是重点要突破之处。原来“枫桥经验”主要依靠机关干部、村干部解决问题,部分人员因缺乏专业知识,在治理过程中往往是事倍功半,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善于通过专业的人、专业的机构解决专业的事【篇二】枫桥经验是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在解决基层群众矛盾问题上,依靠群众解决问题,坚持问题不上交,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社会管理经验。在1963年被毛主席亲笔批示为全国政法干线典型先进经验,并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诞生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成长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发展于社会主义新时代时期,见证了中国社会治理的发展历程,为我国第五个现代化的实现进行了实践性的探索,特别对于基层政法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新枫桥经验的重点内容55年来,风桥经验历久弥新,自2014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风桥经验在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核心要义是以人民为中心和谐发展。没有基层的法治就没有全面的法治,而新时代风桥经验已然已经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牢固载体,为法治社会的全面建设铺垫了坚实的基础。(一)积极构建调解工作大格局1、依靠党政核心领导作用。党政领导部署全局工作,采取“一套体系两种模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一套体系”即整合公检法、宗治、司法、信访、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构建一站式调解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和服务中心,并与乡镇的调解力量联动,形成自上而下的立体式和平面式想结合的调解环境。“两种模式”即是“引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式,“引进来”即定期邀请各类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力量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各类案件的诉前调解和诉中委派调解,将矛盾导致的社会危害控制到最小,发挥法制和诉讼的社会效果,保障权重合法权益。“走出去”即首先将调解工作的重点力量融入到党委统一领导的大格局中去。例如当前的精准扶贫工作就是我们要主动融合的重点领域。对于开展扶贫工作中在群众身边的矛盾要主动化解,特别是在政策法律理解偏差的问题上要下功夫。其次,发挥基层法庭的专业调解力量,创建“枫桥式”法庭,依靠基层法庭阵地作用,将诉讼服务窗口前移,注重基层矛盾根源,建立法律专业人员下基层法律宣讲咨询服务工作,有效化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解答群众疑问。最后主动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以案释法,解决群众理解难题。结合当前社会治理工作重点和群众容易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相关领域的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扫黑除恶、精准扶贫、土地纠纷、民间借贷等问题进行重点宣传。2、多重建立诉调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以两法衔接成员、行政单位及社会团体为基础,建立矛盾排查、分流、化解系统。涵盖家事婚姻、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各类民生领域,完善各类主题工作衔接机制。二是实行矛盾分类递进式化解。在坚持“诉访分离”的改革要求下,主动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完善部门领导接访制度,坚持矛盾实质化解与程序终结并重,提高矛盾化解效果与效率并重。三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促进法治社会的建成。3、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实现第五个现代化。由此可见,社会治理已经成为深化改革总目标中的一部分,具体到当前的“法治枫桥经验”中来看,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加强与基层法治组织联动。坚持地域服务优势与联动综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夯实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二)坚持以人为本,走好群众路线新时代“风桥经验”来自于群众,归根到底其精神实质,就是解决好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突出问题,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中增进与群众感情,在维护群众权益中获得群众支持。1、坚持为民办事,提高服务水平。始终把人民期待作为工作努力的目标,提高法务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难题,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提高干警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引导群众正确实行诉求权利。为民办事要求依法办案,践行为民司法理念,切实做到不越权、不越位。准确把握审判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性质和功能。注意法律规定的依职权调查取证的情形,客观对待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制作裁判文书说理充分,消除当事人对于裁判文书的理解误差,体现司法透明性。2、认识矛盾内涵,抓住矛盾焦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变为对环境、安全、公平、正义的向往。因此,基层矛盾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面对新时代、新矛盾,要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自觉增强本领、提升素质,克服本领恐慌。3、坚持依靠群众,化解矛盾根源。群众是“风桥经验”的创造者,是历史的创造者,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处在工作生活的第一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在解决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三)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水平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若干意见将参与社会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一项主要工作,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参与基层治理方式多元化,主要为对其他机构进行化解矛盾的示范、引导、沟通协同作用,做好对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二是基层法庭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的同时,也是为其他社会治理主体提供法治保障,在社会治理系统中形成中心位置。这里不仅仅要求司法主体的中立性和被动性,更要求基层法庭从治理工作全局出发,以基层的方式解决基层问题。将普法宣传教育与开展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与扫黑除恶整体工作结合,在案件送达、调解、审理、现场法律咨询过程中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象、行为表现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将随身携带的本院印制的法制宣传资料送到当事人和群众手中,让群众在咨询、参诉之余增补法律“营养”。三是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把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经过法律专业知识转换,总结出矛盾纠纷发生的根源及正确的解决路径。对同一性和多发性的矛盾,法庭可以总结裁判规则,为其他社会主体为解决社会治理的矛盾纠纷提供普适性的参考。三、风桥经验与法治的关系枫桥经验与法治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风桥经验已经发展到了法制化阶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部署下,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法制化。另一方法制化的社会要求对“风桥经验”提出了新的时代课题,要求“风桥经验”根据社会不断发展,换发生机。针对基层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升级,解决好基本问题矛盾与期待问题的矛盾关系。四、对基层法务工作的启示(一)立足办案本职,夯实基层法治乡村基础强化法庭规范化建设,健全法庭诉讼服务功能。培养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灵活运用多种案件审理方式,通过缓解冲突、情绪疏导、平衡各方利益。加速基层法庭信息化建设,充分整合司法大数据,努力实现线上线下联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强化基层法庭办案水平,通过培训、业务竞赛等方式对基层日常涉及的办案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夯实。促进干警学习业务和专业知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基层法庭案件质量互查工作,针对案件程序、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督查促进,同时将好的办案经验相互交流学习,保障办案水平不断提升。强化法庭引领作用,形成联动解决纠纷合力,在矛盾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置联络点,将调解关口前移,及时排查,实现预防性司法功能。此外还应将扫黑除恶、扶贫攻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与当地党政部门、司法机关做好联动协助工作,营造法治基层建设环境。(二)注重高效便民,服务基层社会以法庭为工作阵地,开展便民法律服务,建设律师法律咨询值班制度。注重多远解纷网络延伸,完善以巡回法庭为点、车载法庭为线、人民法庭为面的全覆盖诉讼服务网络,实行一卡通网上诉讼费用办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快诉讼服务功能转型升级,实现网上查询、网上阅卷、网上退费等智慧服务功能,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方便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建立专业人员下基层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将涉及较多纠纷问题收集整理,邀请相关领域的法官、律师、学者深入基层解答群众疑问,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同时对于较大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协助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定期开展观摩庭审、以案释法、判后答疑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形成预防效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三)分类设置调解前置工作机制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整体的工作系统,应注重不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之间的矛盾,而不能形成工作壁垒,通过相关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和衔接,保障整个基层社会治理功能。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为视角,调解工作前置是十分有必要的。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来诉前启动调解工作,可以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发挥土地监管作用,减少行政机关土地管理成本,有利于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此外纠纷仍然需要到法庭解决的,很多证据、案件信息得到了客观的固定和共享,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降低司法审判成本。【篇三】枫桥经验”是浙江人民的伟大创举。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同时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15周年。半个多世纪以来,“枫桥经验”从一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方法,演变为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一面旗帜,始终备受瞩目。今天,对“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精神实质、时代价值进行再归纳、再阐释,对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枫桥经验”诞生55年来,浙江干部群众自觉适应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赋予“枫桥经验”以新的时代内涵。纵观“枫桥经验”的演变历程可以发现,其核心内涵至少经历过三次嬗变:一是社会管制时代,其核心内涵可概括为依靠群众、化解矛盾;二是社会管理时代,其核心内涵可概括为群防群治、维护稳定;三是社会治理时代,其核心内涵则可概括为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共建共治共享。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成功经验,“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应当继续深化和拓展。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央政法委和浙江省委均提出要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旨在将“枫桥经验”塑造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样板,并力图将“枫桥经验”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领域推广到城市治理、社区治理领域。“枫桥经验”的政治优势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根本理念是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核心内涵是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价值精髓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根本归宿是保持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而又充满活力。“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在“枫桥经验”演变历程中,始终体现出“以人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等,很好地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问题,是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因此,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体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领域运用党的群众路线解决具体问题的实践典范。从本质上讲,“枫桥经验”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方法,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治理情景中的具体运用,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国家治理不同历史阶段生动实践的缩影。因此,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充分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拜人民群众为师,领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做到治理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治理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枫桥经验”是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执行中央方针政策的浙江样本。“枫桥经验”在贯彻落实中央各个时期大政方针时,都善于联系基层实际,善于用动态的、联系的、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忠实执行中央方针政策时,创造出符合地方实际的新经验,始终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理论光芒。因此,“枫桥经验”已经超越具体的地域界限,而成为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方针政策的重要经验。这正是“枫桥经验”历经半个世纪而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枫桥经验”来自浙江群众的实践创新,但早已超越了浙江的地域限制,成为全国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旗帜和标杆。展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坚持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综合施治策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枫桥经验”作为经过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对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学习、创新和推广“枫桥经验”的过程,就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过程。突出党建引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的鲜活样板。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运用,“枫桥经验”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相结合的典型经验。其中最根本的一条经验就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始终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从而很好地回答了基层社会治理“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性问题。坚定以“中国方案”治理基层社会的道路自信。当今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信息现代化、治理多元化的大趋势不可逆转;从国内范围看,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阶层、价值观念和利益格局快速变化,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诉求更加强烈,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枫桥经验”正是吸收利用了儒家伦理、乡贤文化、以和为贵等传统文化的有益成分,是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现代化利用。营造鼓励干部群众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从“平安浙江”建设到“平安中国”建设,源自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枫桥经验”是基层干部群众忠实执行中央大政方针的典型经验,也是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鲜活样板,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紧密结合的生动实践。中央对“枫桥经验”的认可不仅是对基层干部群众创造性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实践的认可,更是对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尊重与鼓励,这对于鼓励基层干部群众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篇四】枫桥经验是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在解决基层群众矛盾问题上,依靠群众解决问题,坚持问题不上交,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社会管理经验。在1963年被毛主席亲笔批示为全国政法干线典型先进经验,并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诞生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成长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发展于社会主义新时代时期,见证了中国社会治理的发展历程,为我国第五个现代化的实现进行了实践性的探索,特别对于基层政法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新枫桥经验的重点内容56年来,风桥经验历久弥新,自2014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风桥经验在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核心要义是以人民为中心和谐发展。没有基层的法治就没有全面的法治,而新时代风桥经验已然已经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牢固载体,为法治社会的全面建设铺垫了坚实的基础。(一)积极构建调解工作大格局1、依靠党政核心领导作用。党政领导部署全局工作,采取“一套体系两种模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一套体系”即整合公检法、宗治、司法、信访、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构建一站式调解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和服务中心,并与乡镇的调解力量联动,形成自上而下的立体式和平面式想结合的调解环境。“两种模式”即是“引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式,“引进来”即定期邀请各类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力量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各类案件的诉前调解和诉中委派调解,将矛盾导致的社会危害控制到最小,发挥法制和诉讼的社会效果,保障权重合法权益。“走出去”即首先将调解工作的重点力量融入到党委统一领导的大格局中去。例如当前的精准扶贫工作就是我们要主动融合的重点领域。对于开展扶贫工作中在群众身边的矛盾要主动化解,特别是在政策法律理解偏差的问题上要下功夫。其次,发挥基层法庭的专业调解力量,创建“枫桥式”法庭,依靠基层法庭阵地作用,将诉讼服务窗口前移,注重基层矛盾根源,建立法律专业人员下基层法律宣讲咨询服务工作,有效化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解答群众疑问。最后主动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以案释法,解决群众理解难题。结合当前社会治理工作重点和群众容易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相关领域的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扫黑除恶、精准扶贫、土地纠纷、民间借贷等问题进行重点宣传。2、多重建立诉调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以两法衔接成员、行政单位及社会团体为基础,建立矛盾排查、分流、化解系统。涵盖家事婚姻、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各类民生领域,完善各类主题工作衔接机制。二是实行矛盾分类递进式化解。在坚持“诉访分离”的改革要求下,主动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完善部门领导接访制度,坚持矛盾实质化解与程序终结并重,提高矛盾化解效果与效率并重。三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促进法治社会的建成。3、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实现第五个现代化。由此可见,社会治理已经成为深化改革总目标中的一部分,具体到当前的“法治枫桥经验”中来看,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加强与基层法治组织联动。坚持地域服务优势与联动综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夯实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二)坚持以人为本,走好群众路线新时代“风桥经验”来自于群众,归根到底其精神实质,就是解决好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突出问题,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中增进与群众感情,在维护群众权益中获得群众支持。1、坚持为民办事,提高服务水平。始终把人民期待作为工作努力的目标,提高法务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难题,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提高干警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引导群众正确实行诉求权利。为民办事要求依法办案,践行为民司法理念,切实做到不越权、不越位。准确把握审判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性质和功能。注意法律规定的依职权调查取证的情形,客观对待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制作裁判文书说理充分,消除当事人对于裁判文书的理解误差,体现司法透明性。2、认识矛盾内涵,抓住矛盾焦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变为对环境、安全、公平、正义的向往。因此,基层矛盾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面对新时代、新矛盾,要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自觉增强本领、提升素质,克服本领恐慌。3、坚持依靠群众,化解矛盾根源。群众是“风桥经验”的创造者,是历史的创造者,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处在工作生活的第一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在解决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三)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水平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若干意见将参与社会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一项主要工作,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参与基层治理方式多元化,主要为对其他机构进行化解矛盾的示范、引导、沟通协同作用,做好对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二是基层法庭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的同时,也是为其他社会治理主体提供法治保障,在社会治理系统中形成中心位置。这里不仅仅要求司法主体的中立性和被动性,更要求基层法庭从治理工作全局出发,以基层的方式解决基层问题。将普法宣传教育与开展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与扫黑除恶整体工作结合,在案件送达、调解、审理、现场法律咨询过程中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象、行为表现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将随身携带的本院印制的法制宣传资料送到当事人和群众手中,让群众在咨询、参诉之余增补法律“营养”。三是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把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经过法律专业知识转换,总结出矛盾纠纷发生的根源及正确的解决路径。对同一性和多发性的矛盾,法庭可以总结裁判规则,为其他社会主体为解决社会治理的矛盾纠纷提供普适性的参考。三、风桥经验与法治的关系风桥经验与法治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风桥经验已经发展到了法制化阶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部署下,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法制化。另一方法制化的社会要求对“风桥经验”提出了新的时代课题,要求“风桥经验”根据社会不断发展,换发生机。针对基层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升级,解决好基本问题矛盾与期待问题的矛盾关系。四、对基层法务工作的启示(一)立足办案本职,夯实基层法治乡村基础强化法庭规范化建设,健全法庭诉讼服务功能。培养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灵活运用多种案件审理方式,通过缓解冲突、情绪疏导、平衡各方利益。加速基层法庭信息化建设,充分整合司法大数据,努力实现线上线下联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强化基层法庭办案水平,通过培训、业务竞赛等方式对基层日常涉及的办案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夯实。促进干警学习业务和专业知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基层法庭案件质量互查工作,针对案件程序、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督查促进,同时将好的办案经验相互交流学习,保障办案水平不断提升。强化法庭引领作用,形成联动解决纠纷合力,在矛盾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置联络点,将调解关口前移,及时排查,实现预防性司法功能。此外还应将扫黑除恶、扶贫攻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与当地党政部门、司法机关做好联动协助工作,营造法治基层建设环境。(二)注重高效便民,服务基层社会以法庭为工作阵地,开展便民法律服务,建设律师法律咨询值班制度。注重多远解纷网络延伸,完善以巡回法庭为点、车载法庭为线、人民法庭为面的全覆盖诉讼服务网络,实行一卡通网上诉讼费用办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快诉讼服务功能转型升级,实现网上查询、网上阅卷、网上退费等智慧服务功能,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方便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建立专业人员下基层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将涉及较多纠纷问题收集整理,邀请相关领域的法官、律师、学者深入基层解答群众疑问,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同时对于较大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协助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定期开展观摩庭审、以案释法、判后答疑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形成预防效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三)分类设置调解前置工作机制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整体的工作系统,应注重不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之间的矛盾,而不能形成工作壁垒,通过相关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和衔接,保障整个基层社会治理功能。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为视角,调解工作前置是十分有必要的。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来诉前启动调解工作,可以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发挥土地监管作用,减少行政机关土地管理成本,有利于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此外纠纷仍然需要到法庭解决的,很多证据、案件信息得到了客观的固定和共享,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降低司法审判成本。【篇五】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经验,是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典范。作为基层党委政府,既要学习“枫桥经验”,更要弘扬“枫桥经验”,不断开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局面。学习“枫桥经验”,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学习“枫桥经验”,要学习它“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学习“枫桥经验”,要努力提升网格管理服务能力,做到“综合素质高,办事能力足,服务意识强”,定期排查网格内部不稳定因素,主动靠前化解家庭邻里间矛盾纠纷,助力创建和谐稳定社会风气。弘扬“枫桥经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深化认识,科学推动工作。弘扬“枫桥经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弘扬“枫桥经验”,要与党的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注重创新,打造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努力走出满足群众需要、顺应时代要求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枫桥经验学习心得体会七篇【篇一】实践证明,新时代“枫桥经验”已不限于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不限于政法综治领域的经验,而成为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经验。我感到,15年来,在习近平同志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指引下,“枫桥经验”不断实践、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其核心内涵和时代价值已远远超出了“经验”二字,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基层治理思想的集中体现和实践运用。我们要以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活动为契机,努力在“变”与“不变”的大逻辑中提炼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风采。新时代“枫桥经验”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落脚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不变的初心,也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和灵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当前基层群众对政法工作、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需求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他们盼望过上更高品质的生活,期待全方位、持久的平安,期盼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希望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新时代“枫桥经验”启示我们,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做到经常想一想群众最盼望什么,最关心什么,最怨恨什么。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看问题、想对策、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有更充分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这几年来,诸暨大量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热情空前高涨。这进一步启示我们,要深刻懂得人民群众的实践往往走在我们认识前面的道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自觉拜群众为师、向人民学习,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二)坚持党建引领。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调研中,我感受到,凡是“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得好的地方,都是党建工作和社会治理融合得好的地方,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的地方。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神经末梢,是基层治理的“领头雁”。“枫桥经验”在新时代要创新发展,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建引领,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通过政治领导、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要把村级党组织核心树起来,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这个“带头人”。要发挥党员干部在基层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个末梢,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三)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方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浙江基层百姓的创造,也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最新成果。诸暨“三治融合”实践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比如,坚持“三上三下”民主议决事制度,通过最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决策,从源头预防矛盾发生;制定村民行为约束“负面清单”和劝导式“正面清单”;设立村级法治大讲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等等。我们要坚持以善治为目标,加大“三治融合”体系建设推广力度,创建一批“三治融合”示范村,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更好地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要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遵循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乡贤、道德榜样、村规民约、家训家风、生活礼俗的教化作用,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四)提升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要求。在诸暨,2236个社会组织、38000多名平安志愿者常年活跃在基层治理一线;群众崇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已经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行为规范之中;雪亮工程、大数据运用等信息化建设正扎实展开;专群结合、专业人办专业事的导向进一步形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打下了良好基础。我们要在做好社会化这篇大文章上下功夫,培育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要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基层治理上下功夫,使循法而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在创新“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上下功夫,让大数据多跑路,让老百姓少跑腿。要在推进基层治理专业化上下功夫,既充分发挥政法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又积极培育发展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工队伍,促进社会治理更专业、更集约、更高效。【篇二】提到枫桥,相必很多人心里首先想到的便是张继的那首枫桥夜泊,近日随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的隆重举行,借助“枫桥经验”,另一个“枫桥”走红了网络,进入了许多人的视野。所谓“枫桥经验”枫桥经验”就是坚持走好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激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枫桥经验”根植于中国大地,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激发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创新之举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扬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就是要通过改革创新,更充分地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作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基层治理的有效方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因此,要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既要传承也要创新。特别是要把依靠群众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基层治理向法治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激发情感、法律、公平的多重正能量,更有效地协调社会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让“枫桥经验”与时俱进,让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继续焕发生命力,平安中国、和谐社会的梦想,就会在人们共同努力下逐渐变为现实。【篇三】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要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居民自治,从而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即强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及共治。通过成立群众性自治组织,进一步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作为着力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让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群众中。例如,根据小区居民反映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我村借助自管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制定了车辆管理试行办法,并在居民代表大会上通过且顺利实施。成立居民自管会,居民成立信访代理工作站,开放周三信访接待日,使居民与志愿者轮流值班共同参与到信访工作中,实现困难问题共同解决、矛盾隐患共同化解、美好家园共同创建。信访工作需要不断改革创新,只有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才能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才能真正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随着信息化时代来临,网络成为畅通干部群众沟通的新渠道,是新时期的干部群众“连心桥”。通过积极探索“网上枫桥经验”,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促使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在网上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的新平台,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党的领导,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是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在信访工作中,要不断结合大调研大走访工作,主动变“接访”为“下访”。领导干部要定期开展信访接待活动,打通为居民释疑解惑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的诉求能得以更好更快地解决。党建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优势,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坚持社会组织发展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要不断探索吸取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篇四】在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的指引下,学习和传承“枫桥经验”,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打造新时期下的“枫桥经验”纪检监察版。“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在其演变历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社会治理创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融入到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当中,具体工作做法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纪检监察工作将主动融入到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通过借力助力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纪律监督作用,从而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需求。为进一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为民便民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地方党委政府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严肃了监察专员的工作职责要求:一是对群众负责。要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依法、公正、公平办事情,在联系群众、服务人民、造福百姓中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二是对组织负责。身在组织中,要摆正与组织的关系,做到明责、知责、担责,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三是对自己负责。分清楚公与私、是与非的界限,吃透严与爱、松与害的辩证法,既要爱之越深,更要严加管理,必须做到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篇五】群众是国家的根基,是进行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群众有难题,政府来解决。xx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给党政机关的工作实施,树立了榜样。今天我们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也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学习枫桥经验,我们该怎么做? 重视保障,将民生放在首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建设是枫桥经验的基础,产业的凝聚,企业的发展,公共设施的完善,为群众的就业增收与居住提供了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矛盾就大大减少。经常性开展社区福利活动,进行文化普及宣传,提升群众素质,将违法因素消灭在襁褓里。基层工作责任具体化、透明化,重视民生疾苦。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各部门机关要团结一致,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遇到问题不拖拉,不推卸,充分利用职能解决问题。设立群众问题反馈点,及时知道群众有什么困难,听听群众的意见,才能真正将基层工作落实到群众中去。效仿枫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体现出政府实话实说,实事实干的优良作风。健全机制,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在各居委会、村、企业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治安发展两手抓,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将枫桥经验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枫桥经验过去了xx年,至今光芒不衰,实质是因为它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时代内涵。总之,我们基层工作要紧紧联系群众,执政为民,注意创新,才能将工作做好做优,让枫桥经验能够在其他城镇继续发挥着光芒。【篇六】xx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 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xx年后,“枫桥经验”在全国各地得到不断发展,形 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典范。在全省掀起学习“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高潮之际,笔者就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谈几点看法。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当前主要政治任务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群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在全省学习“枫桥经验”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坚定远大理想,共筑中国梦贵州梦,丰富精神上的“钙”和“抗体”,要认真学习,深刻解读,领会精神,联系实际,不断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二、坚持将民生工作放在首位,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抓好全省行政村的小康路、小康电、小康水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结合扶贫开发工作,把贫困地区最可发展的产业发展好,把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好,以扶贫开发的成效为同步小康奠定坚实基础,逐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群众迫切解决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三、推进“三化”兴“三农”工作,全力突破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瓶颈。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是自己的钱包是否鼓起来,日子是否好过,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是群众的经济收入是否增加。我们要以产业化提升农业,调整农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不断提升农业经济效益;以工业化致富农民,要引导农民到园区企业就业,扩大就业容量,以工业化促进农民致富; 以城镇化带动农村,要加强特色小城镇建设,科学合理引导农民转为市民,以减少农民总数达到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村目的。四、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宣传思想建设。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要多讲群众听得懂的“土话”,少说套话、大话,扑下身子接地气,与群众打成一片,夯实联系群众的基础;要加强宣传思想建设,并紧紧围绕构筑“精神高地”开展工作,结合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和扶贫帮扶“个案管理”工作,把新时期党的思想路线、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把党的群众工作延伸到基层各个角落,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五、加强平安创建,创新社会管理。要紧紧围绕“平安贵州”创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在第一现场建立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防线,建立健全农村村民调解委员会,大力排查矛盾纠纷,让村民自己解决身边的事,切实维护群众自己的权利;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确保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交流互动零距离、无障碍,真正把服务群众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同时,将诚信社会创建融入到社会管理中,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道德水准,努力营造“以诚为先,以信立身;讲诚信,得实惠”的良好社会氛围,使“诚信受益,失信受制”融入到社会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建立群众诚实守信的社会机制。六、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转变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深入抓好“四风”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群众工作,以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做好群众工作,以人民满意的公仆形象做好群众工作。七、加强领导,强化问责。党政一把手要立正其身,树立标杆,率先垂范,积极引导,严格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以开放倒逼改革,以改革促进开放转型升级,坚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努力冲出“经济洼地”,改善民生推进同步小康建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一些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不在状态,作风漂浮,得过且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和人民鱼水关系,要严格处理,绝不姑息,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篇七】实践证明,新时代“枫桥经验”已不限于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不限于政法综治领域的经验,而成为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经验。我感到,15年来,在习近平同志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指引下,“枫桥经验”不断实践、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其核心内涵和时代价值已远远超出了“经验”二字,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基层治理思想的集中体现和实践运用。我们要以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活动为契机,努力在“变”与“不变”的大逻辑中提炼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风采。新时代“枫桥经验”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落脚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不变的初心,也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和灵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当前基层群众对政法工作、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需求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他们盼望过上更高品质的生活,期待全方位、持久的平安,期盼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希望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新时代“枫桥经验”启示我们,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做到经常想一想群众最盼望什么,最关心什么,最怨恨什么。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看问题、想对策、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有更充分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这几年来,诸暨大量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热情空前高涨。这进一步启示我们,要深刻懂得人民群众的实践往往走在我们认识前面的道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自觉拜群众为师、向人民学习,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二)坚持党建引领。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调研中,我感受到,凡是“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得好的地方,都是党建工作和社会治理融合得好的地方,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的地方。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神经末梢,是基层治理的“领头雁”。“枫桥经验”在新时代要创新发展,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建引领,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通过政治领导、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要把村级党组织核心树起来,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这个“带头人”。要发挥党员干部在基层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个末梢,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三)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方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浙江基层百姓的创造,也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最新成果。诸暨“三治融合”实践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比如,坚持“三上三下”民主议决事制度,通过最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决策,从源头预防矛盾发生;制定村民行为约束“负面清单”和劝导式“正面清单”;设立村级法治大讲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等等。我们要坚持以善治为目标,加大“三治融合”体系建设推广力度,创建一批“三治融合”示范村,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更好地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要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遵循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乡贤、道德榜样、村规民约、家训家风、生活礼俗的教化作用,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四)提升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要求。在诸暨,2236个社会组织、38000多名平安志愿者常年活跃在基层治理一线;群众崇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已经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行为规范之中;雪亮工程、大数据运用等信息化建设正扎实展开;专群结合、专业人办专业事的导向进一步形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打下了良好基础。我们要在做好社会化这篇大文章上下功夫,培育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要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基层治理上下功夫,使循法而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在创新“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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