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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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预制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1、概述混凝土结构的部分或全部采用承重预制墙板,通过节点部位的后浇混凝土形成的具有可靠传力机制,并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的剪力墙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包括:内外墙均为预制、连接节点部分现浇的剪力墙结构,简称全预制剪力墙结构;以及内墙现浇、外墙全部或部分预制、连接节点部分现浇的剪力墙结构,简称部分预制剪力墙结构。 该结构体系特点是结构连接技术采用竖向和水平两种连接方式,竖向连接方式采用预留孔插入式浆锚连接方式,水平连接方式采用钢筋插销方式和叠合楼板、梁节点现浇点方式。具体表现形式为:首先在设计阶段将住宅的各种构件拆分成标准部件,做到模具定型化,然后在工厂里用专用模具预制加工生产,形成带装饰面及保温层的预制混凝土外墙板和阳台、带管线应用功能的内墙板、叠合梁板、柱、楼梯等构件部品,通过蒸汽养护成型后运到现场,采用大型吊装机械将各种构件现场装配,就位后再将构件之间的节点现浇连接成整体,形成完整的主体建筑结构。该结构体系以构配件标准化设计,将大量的湿作业施工转移到工厂内,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标准化生产,并将保温、装饰整合在预制构件生产环节中完成,达到构件部质量量好,现场装配式施工速度快,原材料和施工水电消耗大幅下降,劳动强度降低的目的,实现了住宅建设“四节环保”的要求。2、基本规定2.1、建筑设计原则2.1.1、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装配式建筑设计应采用标准化、系列化设计方法,满足体系化设计的要求,充分考虑构配件的标准化、模数化、多样化,并编制设计、制作和施工安装成套设计档。2.1.2、在前期规划与方案设计阶段,各专业即应充分配合,结合建筑功能与造型,规划好建筑各部位采用的工业化、标准化预制混凝土构配件,并因地制宜地积极采用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在总体规划中应考虑构配件的制作和堆放以及起重运输设备服务半径所需空间。2.1.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制构件的划分,应遵循受力合理、连接简单、施工方便、少规格、多组合,并能组装成形式多样的结构系列的原则。2.1.4、设计中应遵守模数协调的原则,做到建筑与部品模数协调,以及部品之间的模数协调和部品的集成化和工业化生产,实现土建与装修在模数协调原则下的一体化,并做到装修一次性到位。2.2、结构设计原则2.2.1、装配式结构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结构方案,包括结构选型、传力途径、预制构件的拆分与布置; 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其中包括各类接缝的承载力计算,必要时尚应进行结构的倾覆验算; 预制构件及一般构件截面配筋计算及验算; 结构的构造及连接措施; 预制构件及一般构件的构造及连接措施; 施工阶段的验算和对施工的要求; 满足特殊要求的结构构件的专门性能设计。2.2.2、装配式结构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2.2.3、装配式结构应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 有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计算,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2.2.4、装配式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的规定。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当调整,对于结构中重要的关键传力部位和构件,宜适当提高其安全等级。2.2.5、装配式结构的分析应根据装配式结构体系的受力性能、节点和连接的特点采取合理准确的计算模型,应考虑连接和节点刚度对结构内力分布和整体刚度的影响。应对结构和构件进行稳定性验算。2.2.6、装配式结构的设计应考虑安装方便,误差易于调整,且连接部位能较早承受荷载,以便于上部结构的继续施工。2.2.7、装配式结构的结构方案、耐久性设计和防连续倒塌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2.3节点和连接设计原则2.3.1、装配式结构应重视构件连接节点的选型和设计。连接节点的选型和设计应注重概念设计,满足耐久性要求。并通过合理的连接节点与构造,保证构件的连续性和结构的整体稳定性,使整个结构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刚性和延性,以及良好的抗风、抗震和抗偶然荷载的能力,并避免结构体系出现连续倒塌。2.3.2、应根据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及抗震等级选择适当的节点连接方式和构造措施。重要且复杂的节点与连接的受力性能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应规定。2.3.3、装配式结构的节点和连接应同时满足使用和施工阶段的承载力、稳定性和变形的要求;在保证结构整体受力性能的前提下,应力求连接构造简单,传力直接,受力明确;所有构件承受的荷载和作用,应有可靠的传向基础的连续的传递路径。2.3.4、承重结构中节点和连接的承载能力和延性不宜低于同类现浇结构,亦不宜低于预制构件本身,应满足“强剪弱弯,更强节点”设计理念。2.3.5、宜采取可靠的构造措施及施工方法,使装配式结构中预制构件之间或者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之间的节点或接缝的承载力、刚度和延性不低于现浇结构,使装配式结构成为等同现浇装配式结构。当节点连接构造不能使装配式结构成为等同现浇型混凝土结构时,应根据结构体系的受力性能、节点和连接的特点采取合理准确的计算模型,并应考虑连接和节点刚度对结构内力分布和整体刚度的影响。2.3.6、预制构件的连接部位应满足建筑物理性能的功能要求。预制外墙及其连接部位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和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应通过相关的试验。3、材料3.1、混凝土与灌浆材料3.1.1、混凝土的各项计算指标和有关结构混凝土耐久性能的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3.1.2、装配整体式结构中,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现浇混凝土构件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预制预应力构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3.1.3、有抗震设防要求的装配式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力墙不宜超过C60;其他构件不宜超过C70;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柱及节点,不应低于C30;其他各类结构构件,不应低于C20。3.1.4、装配整体式结构预制构件后浇节点处的混凝土宜采用无收缩快硬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其强度等级应比预制构件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应低于30Mpa。3.1.5、预制构件连接部位座浆用砂浆宜采用干硬性细石混凝土(水灰比不大于0.3),其强度等级应高于构件强度等级,坐浆应密实饱满,厚度不应小于15mm。3.1.6、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用灌浆料性能应符合表3.1.6的规定:表3.1.6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用灌浆料性能要求项 目性能指标流动度初始 300mm30 min 260mm抗压强度1d45 Mpa 7d60 Mpa28d85 Mpa竖向膨胀率24h0.06 %0.5 %对钢筋锈蚀作用无锈蚀3.1.7、间接搭接用预留孔孔道灌浆料的性能应满足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88的规定。3.2、钢筋与钢材3.2.1、装配式结构采用的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各项计算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3.2.2、装配式结构采用的钢材的各项计算指标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当装配式结构构件处于外露情况和低温环境时,所使用的钢材性能尚应符合耐大气腐蚀和避免低温冷脆的要求。 3.2.3、有抗震设防要求的装配式结构的梁、柱、墙、支撑中的受力钢筋应根据结构设计对钢筋强度、延性、连接方式及施工适应性等要求,选用下列牌号的钢筋: 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宜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也可采用HRB335、HRBF335钢筋; 预应力筋宜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 箍筋宜采用HPB300、HRB335、HRB400、HRB500钢筋。3.2.4、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3.2.5、当预制构件中采用钢筋焊接网片配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及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的规定。3.2.6、预制构件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钢筋制作。预制构件吊装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3.3、连接材料3.3.1、装配式结构节点处的钢筋的连接可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间接搭接连接、机械连接或焊接等。套筒灌浆连接宜用于直径不大于25mm受力钢筋的连接;间接搭接宜用于直径不大于28mm受力钢筋的连接;机械连接宜用于直径不小于16mm受力钢筋的连接;焊接宜用于直径不大于28mm受力钢筋的连接。3.3.2、套筒灌浆连接用套筒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屈服强度不应小于355Mpa;抗拉强度不应小于600Mpa; 连接套筒长度允许偏差0-4mm。 套筒一端采用钢筋螺纹连接部分的精度应符合GB/T 197规定的6级精度要求。3.3.3、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的类型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3.4、预埋件锚板用钢材应采用Q235、Q345级钢,钢材等级不应低于Q235-B; 钢材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的规定;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热扎钢筋制作。3.3.5、钢材与钢材以及钢材与钢筋之间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手工焊接用焊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选用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相匹配; 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或气体保护焊用钢丝(GB/T 14958)的规定。 锚筋(HRB400级钢筋)与锚板(Q235-B级钢)之间的焊接,可采用T50X型;Q235-B级钢之间的焊接可采用T42型。 钢筋焊接采用的焊条、焊剂应符合碳钢焊条GB/T 5117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所焊钢筋的力学性能相适应。3.3.6、钢材螺栓连接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A和B级(GB5782)和六角头螺栓C级(GB 5780)的规定; 锚栓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 700)规定的Q235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规定的Q345钢; 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T 12281231)或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 36323633)的规定; 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表3.4.1-4的规定采用。高强度螺栓的设计预拉力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表7.2.2-2的规定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钢材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表7.2.2-1的规定采用。 3.4、其他材料3.4.1、外墙板接缝所用的防水密封材料应选用耐候性密封胶,密封胶应与混凝土具有兼容性,并具有低温柔性、防霉性及耐水性等性能。其最大伸缩变形量、剪切变形性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其性能应满足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JC/T881的规定。 当选用硅酮类密封胶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2003的要求。接缝中的背衬应采用发泡氯丁橡胶,或聚乙烯塑胶棒。3.4.2、预制外墙板可采用涂料饰面,也可采用面砖或石材饰面。当采用石材饰面时,厚度30mm以上的石材应对石材背面进行处理,并安装不锈钢卡勾;卡勾应采用不锈钢制作,直径不应小于4mm。 3.4.3、夹心外墙板夹心层中的保温材料,宜采用挤塑聚苯乙烯板(XPS)、硬泡聚氨酯(PUR)等轻质高效保温材料。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4.4、夹心外墙板中内外叶墙体的连接件宜采用通过系统验证的非金属连接件,其性能指标应不小于表3.4.4的要求。表3.4.4 连接件材料性能指标项 目拉伸强度拉伸弹模泊松比层间剪切强度剪切模量测试规范GB/T14472005GB/T14472005GB/T14472005JC/T 77. 3JC/T 77. 3设计指标要求600MPa42GPa30MPa40.6GPa4、建筑设计4.1、一般要求4.1.1、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各类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及相关防火、防水、节能、隔声、抗震及安全防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同时应符合建筑工业化及绿色建筑的要求。4.1.2、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做到基本单元、连接构造、构件、配件及设备管线的标准化与系列化,采用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组合多样化的建筑形式。4.1.3、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所选用的各类预制构配件的规格与类型、室内装修系统与设备管线系统等,应符合建造标准和建筑功能的需求,并适应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灵活可变性。4.1.4、对有抗震设计要求的装配整体式建筑,其建筑的体型、平面布置及构造应符合抗震设计的原则。4.1.5、装配整体式建筑宜采用土建与装修、设备一体化设计。同时将室内装修与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计划与主体结构施工计划有效结合,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 工,以缩短施工周期。4.1.6、装配整体式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档应完整,预制构件的加工图纸应全面准确反映预制构件的规格、类型、加工尺寸、连接形式、预埋设备管线种类与定位尺寸。4.2、外墙4.2.1、预制混凝土建筑外墙及其接缝设计应满足结构、热工、防水、防火及建筑装饰等要求,并做到技术先进、材料耐久、便于制作和安装。4.2.2、预制混凝土建筑外墙宜采用复合夹心保温构造。构造层与结构层的拉结件,必须采取具有绝热性能的材料。4.2.3、预制混凝土建筑外墙的接缝应作防水处理,并应根据接缝特点、气候条件等选用满足要求的材料和防水方式。4.3、非承重墙4.3.1、非承重墙体优先采用适合制作安装的轻质墙体,非承重墙体应与相邻主体结构构件应有可靠的拉结,并应满足保温、防水、隔声等建筑要求。4.4、装修、装饰4.4.1、建筑装修、装饰,应采用耐久的材料和做法,并应适应预制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制作和施工特点。4.4.2、后装的装修、装饰材料和构件应与主体结构进行可靠拉结。5、结构设计5.1、基本原则5.1.1、装配整体式预制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整体计算分析可按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方法进行。5.1.2、竖向荷载、风荷载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地震作用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采用。5.1.3、根据实际情况对结构进行竖向荷载、风荷载和(或)地震作用效应分析,并应按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采用。5.1.4、选取的结构分析应能较准确地反映结构中各构件的实际受力状况与边界条件。体型复杂、结构布置复杂的结构应采用至少两个不同力学模型的结构分析软件进行计算。对有限元分析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5.1.5、进行结构整体计算分析时,可假定叠合楼板在其自身平面内为无限刚性,相应地设计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叠合楼板平面内的整体刚度。当楼板会产生较明显的面内变形时,计算时应考虑楼板的面内变形或对采用楼板面内无限刚性假定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进行适当调整。5.2、结构分析5.2.1、装配整体式预制混凝土结构的最大高度应符合表5.2.1的要求。表5.2.1 装配整体式预制混凝土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m)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全部落地剪力墙结构140120 注: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5.2.2、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5.2.3、对于装配整体式预制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在结构分析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剪力墙连梁不考虑楼面翼缘的增强作用; 采用叠合板时,剪力墙窗下口与下层窗上口可按双连梁或独立连梁(窗下口或窗上口)进行结构整体分析;采用现浇板时,窗下口与下层窗上口之间的部分可全部作为连梁参与结构分析。5.2.4、多遇地震、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抗震计算与变形验算,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5.3、构件设计一般规定5.3.1、装配整体式预制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等预制构件的拆分原则是便于标准化生产、吊装、运输和就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预制剪力墙的竖向拆分宜在各层层高处进行; 预制剪力墙的水平拆分应保证门窗洞口的完整性,便于部品标准化生产; 预制剪力墙结构最外部转角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当不满足设计构造要求时可采用现浇构件; 预制构件生产、养护后的收缩变形不应影响构件的设计尺寸; 预制构件应符合吊装设备的施工要求; 预制构件应符合我国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对尺寸及重量的有关要求。5.3.2、预制构件的连接应采取本文中规定的构造措施,使装配后构件的刚度、承载力、恢复力特性、耐久性以及耐火性等同于现浇混凝土构件。5.3.3、预制构件在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各种不利组合作用下,应进行承载力、裂缝宽度及挠度的验算。5.3.4、预制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5.3.4) 式中 按材料强度设计值计算的构件承载力;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采用。5.4、预制剪力墙5.4.1、在满足本文中规定的构造措施情况下,预制剪力墙的截面配筋设计、构造措施均与现浇混凝土构件相同,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5.4.2、剪力墙构件结合面的抗剪承载力验算应符合6.5.2和6.5.3的规定。5.5叠合梁、叠合板、预制楼梯5.5.1、叠合梁、叠合板、预制楼梯等受弯构件正常使用和承载力极限状态的验算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5.5.2、截面设计时,叠合梁跨中截面正弯矩设计值不应小于竖向荷载作用下按简支梁计算的跨中弯矩设计值的50%。5.5.3、叠合梁、叠合板、预制楼梯结合面的抗剪承载力验算应符合6.5.4的规定。6、连接与构造6.1、一般规定6.1.1、预制混凝土结构连接应具有可靠的整体受力性能。构件间钢筋连接可采用搭接连接、焊接连接和机械连接。6.1.2、预制混凝土结构连接与构造应优先采用标准化方法,以提高构件连接的可靠性和制作安装的效率。6.1.3、预制混凝土结构楼盖可采用叠合楼板,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楼盖每层应设置钢筋混凝土现浇层。现浇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预制层厚度不小于60mm,楼板配筋应双向布置; 楼板预制层搁置在梁或剪力墙上的长度分别不宜小于25mm、15mm; 当房屋的顶层、结构转换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过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采用叠合楼板时,现浇层厚度不应小于80mm,预制层厚度不小于80mm,宜双层双向通长配筋。6.2、钢筋锚固、搭接连接6.2.1、预制混凝土结构构件受力钢筋之间的锚固、连接,宜优先采用便于安装施工的插入式预留孔灌浆钢筋锚固、搭接连接。6.2.2、采用插入式预留孔灌浆的普通钢筋锚固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6.2.2)式中 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当水泥基灌浆料强度应高于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时,按构件的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取用,当高于C40时,按C40取值; d钢筋的公称直径; 钢筋的外形系数,当采用变形钢筋时,=0.14。6.2.3、插入式预留孔灌浆的钢筋锚固,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6.2.2规定的受拉锚固长度的0.7倍。6.2.4、插入式预留孔灌浆的普通钢筋搭接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当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100%时,配有约束螺旋加强箍筋的受拉钢筋搭接长度按下列公式计算: (6.2.4-1) 式中 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 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按6.2.2条确定; 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 =1.6。 纵向受拉钢筋的抗震锚固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一、二级抗震等级 (6.2.4-2)三级抗震等级 (6.2.4-3)四级抗震等级 (6.2.4-4) 纵向受拉钢筋的抗震搭接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6.2.4-5)6.2.5、采用插入式预留孔灌浆的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搭接长度按较大直径钢筋计算。6.2.6、纵筋直径大于25mm的构件和需进行疲劳验算、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构件的纵筋不得采用插入式预留孔灌浆的普通钢筋搭接接头。6.3、结合面、叠合面构造要求6.3.1、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结合面、叠合面上应做界面增强抗剪连接处理。结合面处后浇混凝土或水泥基灌浆料的补偿收缩率不低于1.010-4。叠合面上应采用凹凸不小于6mm的自然粗糙面,或采用双向设置的间距不大于50mm、深和宽不小于10mm的人工刻痕。6.3.2、预制混凝土剪力墙的结合面上应设有抗剪连接齿槽,齿槽深度不应小于10mm,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齿槽长度应大于构件截面宽度的0.8倍,齿槽长度方向不应平行于主剪力方向。图6.3.2 剪力墙结合面抗剪连接构造6.3.3、预制混凝土叠合梁支承于剪力墙上的端部截面高度不小于预制截面高度的1/2。梁端部结合面上的齿槽深度不应小于10mm、宽度不应小于20mm,齿槽长度应大于梁截面宽度的0.8倍,齿槽间距不应大于100mm,齿槽不应平行于梁端主剪力方向。图6.3.3 梁端结合面抗剪连接构造6.3.4、预制混凝土叠合板当跨度超过5m或悬挑板负筋伸入时,叠合板周边1/4跨或悬挑板负筋范围内,预制板应设置伸入现浇层的界面抗剪连接钢筋。该抗剪连接钢筋直径不小于8,中心间距不小于600mm,伸入现浇层不小于40mm。图6.3.4 叠合板界面抗剪连接钢筋构造要求6.4、节点配筋构造要求6.4.1、预制混凝土剪力墙之间纵向钢筋连接宜采用插入式预留孔灌浆钢筋搭接连接,纵筋弯折入孔时,弯折比不大于1:10。构件之间的水平缝隙高度不宜小于10mm。6.4.2、预制混凝土剪力墙之间的水平连接宜设置现浇连接带,现浇连接带宽度不应小于200mm。水平钢筋在现浇连接带处可采用插销式焊接环钢筋连接,焊接环钢筋应不小于构件水平钢筋或暗柱箍筋,插筋应不小于构件的纵向分布钢筋或暗柱纵向钢筋,被连接构件的水平钢筋应焊接。6.4.3叠合梁与剪力墙连接处,剪力墙应预留梁窝,梁窝尺寸应满足梁纵筋锚固构造要求。图6.4.3 叠合梁纵筋与剪力墙连接构造6.4.4、预制混凝土双向叠合板在跨度内拼接时,宜在拼接处设置通长后浇带,后浇带宽度不宜小于200mm,预制板底部钢筋于后浇带范围内进行焊接或机械连接。当承载力计算和裂缝挠度验算满足要求时,可于拼接长度中部不小于1/2范围内设置后浇连接带,后浇带以外接缝处应于预制板面上设置等量搭接钢筋,接缝两侧长度应各不小于。单向板不应在受力跨内拼接。单向板在非受力跨内拼接时,接缝处应于预制板面上设置等量搭接钢筋,接缝两侧长度应各不小于。图6.4.4-1 叠合板跨内拼接后浇连接带设置构造图6.4.4-2叠合板跨内后浇连接带及接缝处配筋构造图6.4.4-3 叠合板端支座配筋构造6.4.5、预制混凝土楼梯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支撑边界条件,楼梯梁、梯段板、平台板钢筋伸入支座长度应满足受力所需的锚固及构造要求。梯梁宜采用倒T形叠合梁,梯段和平台板应在梯梁后浇叠合层内锚固,其中负筋锚固长度不应小于,底筋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0d。图6.4.5 楼梯钢筋连接构造6.5、结合面承载力计算6.5.1、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墙肢竖缝结合面剪力可按下式计算: (6.5.1)式中 墙肢水平剪力; H 墙肢层高; B 墙肢宽度。图6.5.1墙肢竖缝剪力计算6.5.2、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墙肢竖缝结合面抗剪承载力可按下式计算:非抗震设计 (6.5.2-1)抗震设计 (6.5.2-2)式中 墙肢结合面竖缝剪力设计值,按(6.5.1)计算; 抗剪连接齿槽个数; 单个抗剪连接齿槽抗剪面积; 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 c抗剪连接齿槽共同工作系数,c=1-0.1,c0.5; 、fy穿过剪力墙结合面钢筋截面面积和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抗震调整系数,=0.85;6.5.3、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墙肢水平缝抗剪承载力可按下式计算:一、对于非抗震设计轴力N为压力时 (6.5.3-1)轴力N为拉力时 (6.5.3-2)二、对于抗震设计轴力N为压力时 (6.5.3-3)轴力N为拉力时 (6.5.3-4)式中 N对应于的墙肢轴力设计值。6.5.4、当满足本文中构造要求时,预制混凝土叠合梁梁端结合面抗剪承载力可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进行计算。7、非结构预制构件7.1、围护墙和隔墙等非结构构件优先采用适合现场安装的预制轻质墙体,与相邻主体结构构件应有可靠的拉结,并应适应结构的各种变形。7.2、结构构造洞口填充墙宜优先采用与两侧结构构件整体制作的预制空心混凝土填充墙,以减少施工程序、增强抗裂及整体连接性能。7.3、建筑外墙宜采用一次成型预制的复合夹心保温墙体,其结构层与外侧保温构造层、保护构造层间应采用具有断热功能的拉结件进行可靠拉结。预制外墙之间的各个构造层衔接处应采用可靠的防水措施进行密闭。7.4、围护墙和隔墙应考虑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7.5、应按有关规定确定非结构构件对主体结构刚度的影响和验算非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力。7.6、附着于楼、屋面结构上的非结构构件,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或锚固,避免地震时倒塌或坠落。7.7、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支架应有足够刚度和强度,与建筑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在遭遇罕遇地震影响时,根据楼层加速度验算设备不倒。7.8、非结构构件的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8、生产制作8.1、台座和模具8.1.1、台座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台座的形式可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台座的台面应光滑平整。8.1.2、模具宜选用钢材制作,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8.1.3、模具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平整度,模具安装应确保各连接点稳固牢靠。8.1.4、模具的设计应满足合理的拆模工艺,并便于锚筋等能直接伸出,以保证部品边缘构造符合质量标准。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0.1的规定8.2、原材料8.2.1、制作部品的钢筋、水泥、砂、石、水、保温材料、装饰材料、灌浆材料和外加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8.2.2、原材料进厂必须进行复试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8.2.3、原材料应按照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有防混、防潮和防变质措施。8.3、生产制作8.3.1、制作部品的场地应平整坚实,宜在厂房内制作,并有排水措施。8.3.2、涂刷隔离剂前,台座表面和模具必须清理干净。涂刷隔离剂要均匀,不得漏刷或积存。8.3.3、部品的装饰层、粘贴层和结构层在生产制作之前,必须有完整的操作工艺设计。8.3.4、部品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和振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8.3.5、部品成型后,必须及时进行保湿养护。需要蒸汽养护的部品,应满足蒸汽养护制度的要求。8.3.6、部品脱模起吊时,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需求时,不得低于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值的75%,部品吊装时吊索与水平线的夹角不宜小于60。8.3.7、部品起吊前,应确认部品与模具间的连接部分完全拆除后方可起吊。8.3.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应进行部品的生产制作。如须生产制作可在厂房内进行,要求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8.3.9、钢筋负温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和电渣压力焊等焊接方法。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宜进行施焊。8.4、质量验收8.4.1、部品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部品不得使用。8.4.2、部品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部品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部品不得有影响结构性能或安装使用的外观缺陷; 部品应具有合格证,部品上应有合格标记; 部品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0.2的规定。8.4.3、部品在生产工序中,当发现非结构性构件损伤时,应立即进行修补。8.4.4、模具应设专人维修管理,并建立不定期维修和定期大修的制度。模具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 新制作或大修后的模具,必须逐件(套)检查验收,并做好检查记录; 连续周转使用的模具,每班应抽查12件(套)。8.4.5、部品起吊前应先检查下列项目: 侧模板是否全部打开或拆除; 检查预留孔洞的深度及垂直度,检查灌浆孔是否畅通; 检查部品端部各种线管出入口端的位置是否准确; 检查吊环预埋件的位置是否准确。8.4.6、质量验收应按同一品种、同一班的部品组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应抽查部品数量的10%;连续生产的部品,应按生产数量抽查3%,但均不应少于3件。9、运输和存放9.1、运输9.1.1、部品的运输次序应由生产商、运输承担方、施工方共同商议确定,应保证施工现场供货及时。9.1.2、部品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部品运输宜选用底平板车,车上应设有专用架,且有可靠的稳定措施。 部品运输时的混凝土强度,当设计无具体规定时,不得低于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值的75%。 部品支承的位置和方法,应根据其受力情况设计确定,不得引起混凝土的超应力或损伤; 部品装运时应连接牢固,防止移动或倾倒;对部品边缘或与链索接触处应采用衬垫加以保护; 运输部品时,车起动应慢,车速平稳,转弯或错车时要减速。9.2、存放9.2.1、部品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叠合板、叠合梁、内墙板、楼梯、阳台等部分宜采用平放,吊环应向上,部品标记应向外。各层垫木的位置应在同一垂线上,叠放层数不宜超过6层; 外墙板应采用立放,立放应采用专用支架插放或靠放。采用靠放时,应对称靠放,外饰面朝外,倾斜度保持在510之间,对构造防水空腔、滴水线、门窗洞口、部品边缘应注意保护; 部品存放时,应按吊装顺序和部品型号分区配套存放,存放位置应在起重机工作范围之内。不同部品存放场地之间应设宽度0.8m1.2m的通道。9.2.2、存放部品的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具有排水措施,存放时应保证部品与地面之间留有一定空隙。10、安装施工10.1、准备工作10.1.1、应编制适合该体系的施工方案,安装工程应与水、电等工程密切配合,组织立体交叉施工。10.1.2 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查部品型号、数量及部品的质量; 按设计要求检查连接钢筋,其位置偏移量不得大于10mm。并将所有预埋件及连接钢筋等调整扶直,清除表面浮浆; 预制墙板及楼板的安装表面应清理干净,并避免点支撑。10.2、安装施工10.2.1、部品安装时的混凝土强度,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得低于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值的75%。10.2.2、安装工程的抄平放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物宜采用“内控法”放线,在建筑物的基础层根据设置的轴线控制桩,用光学铅直仪或经纬仪进行以上各层的建筑物的控制轴线投测; 每栋建筑物设标准水平点12个,在首层墙、柱上确定控制水平线; 根据控制轴线及控制水平线依次放出建筑物的纵横轴线,依据各层控制轴线放出本层部品的细部位置线和部品控制线,在部品的细部位置线内标出编号; 轴线放线偏差不得超过2mm,放线遇有连续偏差时,应考虑从建筑物中间一条轴线向两侧调整。10.2.3、预留连接钢筋和预埋管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0.3的规定。10.2.4、部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墙板安装前就位处必须设找平垫块,并保证墙板水泥坐浆密实均匀; 墙板浆锚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灌浆材料除应符合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的规定,还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2)灌浆时由下部灌浆孔灌浆,以上部灌浆孔灌浆材料溢出为准。以单件部品为单位依次进行,单件部品的的灌浆间歇时间不得超过灌浆材料的初凝时间; 楼板安装前,应坐浆后方可安装。楼板定位后严禁撬动,调整高差时,宜选用千斤顶调平器; 吊装部品时,起吊就位应垂直平稳,吊索与水平线的夹角不宜小于60,下落时缓慢就位。10.2.5、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浇筑前,基层表面必须清理干净,后浇带内的空腔应用大功率吸尘器进行清理,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基层及后浇带内必须用水充分湿润; 现浇混凝土部分的钢筋锚固及钢筋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后浇带部分及叠合部分的混凝土模板宜采用工具式的组合钢模板。10.2.6、预制墙板和楼板安装应设置相应的支撑以保证部品安装时的稳定性。10.2.7、预制墙板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支撑件型号和支撑间距需由计算确定,但每块墙板的支撑不得少于两个。 支撑点位置宜设置于墙体高度2/3处; 支撑与水平线夹角宜在5565之间。10.2.8、预制楼板支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预制楼板前,须架设装配支撑于具有承载能力的基础上; 最大装配支撑柱距应根据计算给出的安装支撑柱间距进行布置,每墙楼板的支撑不得少于四个。10.2.9、部品间的接缝和后浇带,应在浇筑完成后的23h内进行刮平和清理。10.2.10、在常温下后浇部分混凝土浇筑12h后,应浇水湿润养护3d。并对后浇部分的混凝土有保水养护措施。10.2.11、当后浇部分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吊装上一层部品。当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吊装上层部品。10.3、质量验收10.3.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10.3.2、质量验收应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应抽查部品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10.3.3、进入现场的部品,其强度等级、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结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10.3.4、装配式结构中的接头和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承重墙的后浇部分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比部品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对非承重墙的后浇部分混凝土或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或M15; 对于后浇部分还应采取微膨胀和早强措施,在浇筑过程中应振捣密实,并应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10.3.5、对外墙接缝应进行防水性能抽查,并做淋水试验。渗漏部位应进行修补。试验时,在屋檐下竖缝1.0m宽范围内淋水40min, 应形成水幕。对渗漏部位应进行修补。10.3.6、部品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0.4的规定。10.3.7、已安装完毕的装配式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10.3.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如须进行部品的安装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的有关规定。10.4、安全管理10.4.1、安装作业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的有关规定执行。10.4.2、安装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按方案实施。10.4.3、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10.4.4、施工作业层不得超载。作业层四周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10.4.5、当风力超过五级或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部品的吊装作业。10.5、成品保护10.5.1、部品在运输、堆放、安装施工过程中及装配后应做好成品保护。10.5.2、部品在运输过程中宜在构件与刚性搁置点处填塞柔性垫片。10.5.3、现场部品堆放处2.0m内不应进行电焊、气焊作业。10.5.4、外墙板饰面层可采用贴膜或用其他专业材料保护。10.5.5、外墙板安装完毕后,门、窗框应用槽型木框保护。10.5.6、楼梯安装后,踏步口宜铺设木条或其他覆盖形式保护。附录A 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表A.0.1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mm)和检验方法项 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外墙板内墙板楼板楼梯边 长2464用尺量两角边取其中较大值厚 度444连接预留孔的位置边长方向24用尺量测纵、横两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厚度方向22扭曲446四角用两根细线交叉固定,钢尺测中心点高度翘曲446四角固定细线,钢尺测细线到钢模边距离,取最大值表 面 平 整 446用2m靠尺和塞尺或水平尺量测表 面 弯 曲446四角用两根细线交叉固定,钢尺测细线到钢模边距离对 角 线 误 差246用尺量两个对角线尺寸,取差值边侧向扭度当模具高度H300取 3.0两角用细线固定,钢尺测中心点高度当模具高度H300取 6.0两角用细线固定,钢尺测中心点高度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长度楼板5钢尺检查墙板5梁5楼梯5阳台5宽度楼板、墙板8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梁5阳台5楼梯8高(厚)度楼板+3,-5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墙板0,-8梁5楼梯5侧向弯曲楼板L/1000且20拉线、钢尺量最大侧向弯曲处墙板L/1500且20对角线差楼板6钢尺量两个对角线墙板8梁6阳台6表面平整度楼板、墙板62m靠尺和塞尺检查表A.0.2 部品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注:1.L为部品长度();2.对形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部品,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表A.0.3预留连接钢筋和预埋管的允许偏差(mm)和检验方法 项 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预留连接钢筋中心线位置3钢尺检查外露长度+5钢尺检查预留连接孔中心线位置中心线位置3钢尺检查预留连接孔长度+10钢尺检查预埋管 (强弱电、智能等管线)中心线位置5钢尺检查预埋吊件中心线位置15钢尺检查外露长度+15,0钢尺检查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10钢尺检查尺 寸+10钢尺检查表A.0.4 部品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 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墙板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位置5钢尺检查垂 直 度5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建筑物全局度垂直度40墙板拼缝高差10钢尺检查楼板平 整 度102m靠尺和塞尺检查标 高10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梁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位置5钢尺检查梁上表面标高0-5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楼梯水平位置10钢尺检查标 高5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阳台水平位置10钢尺检查标 高5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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