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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 甲字第1901号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吴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二零一二年十月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背景为有效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木渎镇政府于1998年动工建设了木渎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000m3/d的一期工程,主要收集处理木渎镇区西部(金山路以西,包括老镇区北部的部分居民)的居民生活污水和第三产业(含宾馆、饭店和浴室)污水。随着木渎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和镇区的人口急剧增加,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持续增加,木渎污水处理厂陆续扩建投产了二、三工程。木渎污水处理厂现状设计总规模达5万m3/d。目前随着木渎新区、木渎科技工业园及木渎-胥口工业园相继建设,这些区域的城市污水均暂时排入了木渎污水处理厂,由于这些区域的工业废水比例较高,水质成份复杂,导致木渎污水厂现有设施处理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量、水质标准提高及木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根据木渎片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规划等,吴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总规模为10万m3/d的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原木渎污水厂废除后改造成提升泵站。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约27.72公里(不含支管)、改造污水泵站9座(不含现有污水厂拆除工程),新建污水泵站1座;新建中水增压泵站1座,再生水管道约15.3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受木渎镇污水处理厂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2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木渎与横泾交界处,总占地面积264亩。经深度处理后的尾水经管道排入厂区北侧陈家浜,经木横河,最终排入胥江。1.3建设内容1.3.1 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性质: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木渎与横泾交界处,总占地面积264亩。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91986.61万元,其中污水厂投资62246.22万元,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26134.74万元,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3605.65万元。建设内容:(1)新建100000m3/d污水处理装置;(2)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约27.72公里(不含支管)、改造污水泵站9座(不含现有污水厂拆除工程),新建污水泵站1座;(3)新建中水增压泵站1座,再生水管道约15.3公里;(4)建设尾水排放管35米,管径1500。职工人数:定员28人项目规模和工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组合式倒置A2/O处理工艺+混凝沉淀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1072-2007)限值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排口位置:经深度处理后的尾水经管道排入厂区北侧陈家浜,经木横河,最终排入胥江。1.3.2 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木渎新城污水厂的服务范围为整个木渎区域,包括胥江南片区和胥江北片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约30.16 km2,其中居住用地约10.93km2,公共设施用地约6.88 km2。服务范围总面积达21.7 km2 (不含道路广场绿化用地及穹窿山地区8.46 km2,服务对象为木渎镇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服务的生活污水以及木渎区域内现状工业企业废水,服务人口达27.5万人。1.3.3 污水收集系统本项目污水管网工程包括污水干管和污水提升泵站两大部分。污水干管主要沿区域内穹灵路、枫江路、苏福路、七子路、新宝带西路、金枫路等道路布置。根据污水管网规划,本项目规划设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改扩建9座污水提升泵站(包括原木渎污水厂改建为中途提升泵站)。本次环评内容包括污水干管和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支管和原木渎污水厂废除改造不在本次环评范围,需另行环评。具体配套管网工程量见表1.3-1。表1.3-1 本工程污水主干管表序号路名管径(mm)2015年(m)1天池山周边路d60010802藏中路d60015003军共路d60015004穹灵路d600350d10007405灵天路d6003906珠江路d6001807枫江路d8007008苏福路d6002440d800顶管20809范公路d60021010七子路d6001640d800720新宝带西路d6001000d800顶管900珠江南路d60047011金枫路DN1000压力管6700d1000顶管2240d12002700d1500180本工程污水泵站工程内容详见表1.3-2。表1.3-2 本项目污水泵站工程内容序号泵站名称设计流量(m3/h)新建规划面积(m2)或改扩建措施现有规模改造后规模1同春桥泵站8401640换泵2湘江路泵站300 540换泵(远期)3七号桥泵站440 600换泵(远期)4藏北1号泵站1600 380换泵5藏北2号泵站1600 540换泵6藏北3号泵站1600 660换泵7藏北4号泵站32001020换泵8木渎污水厂泵站/2880改建、换泵9胥江城泵站/ 780新建,占地1200m210污水厂中途泵站10002620改建、换泵1.3.4 再生水管网工程再生水管网近期主要考虑胥江以南地区的工业区域,再生水干管主要沿区域内木东公路、金枫南路布置,其中木东公路及金枫南路等道路敷设DN600主干管;工业区内道路铺设DN400、DN200管。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施工期工程内容见表1.3-3。表1.3-3 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施工期工程量序号管道规格管材数量备注1DN600钢管顶管2500胥江以南2DN400钢管顶管2800胥江以南3DN200PE6500胥江以南4DN100(估列)PE3500胥江以南管道合计153005厂内加压泵站占地360 m21250m3/h1.3.5 工程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91986.61万元,其中污水厂投资62246.22万元,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26134.74万元,再生水管网及泵站投资约3605.65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约为1110.6万元,占总投资的1.21%。1.4选址合理性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尧峰公墓附近,周边居民较少,项目用地范围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将由吴中区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厂区范围内的居民拟于2012年年底拆迁完毕,厂址周围居民拟于2013年拆迁完。具体安置根据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操作,由政府统一进行现金补偿安置。拆迁后厂址周围200米内无居民;同时项目尾水排放经预测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排口上下游敏感保护目标影响均较小。排污口设置在陈家浜河渠首(东经120.5259,北纬31.2177),经木横河、汲水桥河和黑鱼浜进入胥江,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利部门的管理相关规定,并已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因此,项目选址和排口设置是合理的。1.5规划相符性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款“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9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江苏省鼓励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六项“社会服务业”中第2条“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第十四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7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对照江苏省工商业鼓励发展的重点技术、产品导向目录、江苏省工商业限制和淘汰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目录和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导向目录,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禁止类”名录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苏州市吴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管理要求;本项目所用地不在七子山生态公益林范围内,与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相关管理要求不相违背。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环境现状质量评价(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对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布点监测,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H2S和氨气 的1小时平均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状况良好。(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收集苏州市环境监测站在江南运河、胥江和太湖湖区上的6个例行监测点的例行监测数据,结果表明胥江例行监测断面中西跨塘断面氨氮、COD和DO超标,其余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江南运河各例行监测断面的氨氮均超标,其余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太湖湖区例行监测点的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对木横河、黑鱼浜、走马塘河和胥江上布设6个断面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的胥江各断面除SS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木横河、汲水桥河、黑鱼浜、走马塘河监测断面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要求。(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监测在项目厂址上下游布设10个监测点。所有监测点总大肠菌群均超标;D3监测点方家场氨氮超标;其余监测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类标准要求。总大肠菌群和氨氮超标主要是由于当地居民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的影响。(4)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在项目厂界及周围居民点共布设10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各厂界其余监测点位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保护目标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5)土壤、底泥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在项目所在地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在尾水排放河道木横河布设1个底泥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址土壤除汞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III级标准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级标准;对木横河底泥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级标准。2.2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评价等级、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2-1。表2.2-1 评价范围表项目评价范围大气污水处理厂: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管线:管线两侧各200m的狭长地带;泵站:泵站周围300m的范围地表水木横河、汲水桥河全段,胥江全段,胥江入江南运河口上、下游3km(江南运河)范围地下水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区域(28.26km2)噪声污水处理厂:厂界1m处; 泵站:周围50m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主要污染物3.1.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在污水处理厂厂内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有: 施工所产生的粉尘和扬尘。类比同类工程实地监测结果,施工作业场地近地面粉尘浓度可达1.530mg/m3。 燃料燃烧废气燃料燃烧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O、HC等。(2)废水污染源施工期污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内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现场废水。生活污水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最大为9.6t/d。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经经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围绿化用水,对水域环境影响很小。施工现场废水施工现场废水包括建筑材料水洗、混凝土预制件的水喷洒、机械车辆冲洗水。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固体,这部分废水应导入事先设置的简单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可作回用水用于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的喷洒用水。(3)噪声污染源本项目在污水处理厂厂内建设及厂外管道和泵站新、改、扩建施工期需要强夯和振动碾压地基处理,需要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等,都是噪声的产生源。本项目配套管道长达27.72km(不含支管),施工过程中的沟槽开挖、铺管、回填和路面修复以及本项目建成后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拆除改造也会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4)固废污染源施工垃圾主要来自施工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208.44t,高峰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t/d。3.1.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1)尾水本项目设计规模为10万t/a,根据苏州市中水回用要求及苏州市吴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本项目再生水回用量要达到3万t/d,尾水排放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本项目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3.1-1。表3.1-1 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进水量排放消减量(t/d)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d)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d)废水量/100000/7000030000COD50050503.546.5BOD518018100.717.3SS22022100.721.3氨氮353.550.353.15TP40.40.50.0350.365(2)固体废物污水处理厂运行中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剩余活性污泥、拦污栅截留物、沉砂池的泥沙等,其中泥饼产生量为70t/d、拦污栅截流的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8.0m3/d、沉砂池沉淀的泥沙和悬浮物产生量为3.0m3/d。污水提升泵站固废主要包括污水提升泵站机械格栅运行时拦截下来的较大杂物、废渣,本项目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固废产生量为1.07 m3/d。(3)噪声本项目运行期机泵、曝气设备、污泥脱水机以及污水提升泵站的污水提升泵等设备会产生噪声,噪声值为7090Db(A)。(4)恶臭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气味。污水处理厂产生恶臭的环节主要有沉淀池、曝气池与脱水等。本项目拟对污水提升泵房及污泥工段等主要的恶臭污染源进行脱臭处置,在产生臭源的地方采取加盖、收集及处理措施,除臭工艺采用生物脱臭法。本项目恶臭排放量见表3.1-2。表3.1-2 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kg/h构筑物名称NH3H2S产生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0.0930.0460.7810-30.3910-3生物反应池0.0480.0485.1710-35.1710-3贮泥池、脱水机房0.0110.0069.6910-34.8510-3合计0.1520.1015.6410-310.4110-3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和2座再生水加压泵站,改扩建9座污水提升泵站(包括原木渎污水厂改建为中途提升泵站)。污水泵站均使用地埋式泵站,并且安装加盖除臭设施,同时污水泵站周围100米均无居民区,因此,本项目污水提升泵站恶臭不做定量分析。3.2环境保护目标控制污染目标: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污口设置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汉管理办法的要求。环境保护目标:水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当地纳污水域(木横河、走马塘河和胥江),使水质级别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下降;此外污水厂和泵站周围500m内有少量居民,要保护厂址及周边地区的人群不受环境污染的直接和间接危害。本项目新建一座泵站,改造9座泵站,已有泵站改造其中4座泵站规模改造后变小,根据对本项目的泵站进行现场踏查,泵站附近附近100米无集中居民区,胥江城新建泵站及同春桥泵站、七号桥泵站、湘江路泵站等改造泵站周围分布有居民区,最近距离130m;本项目污水管网沿已建或规划的城镇道路铺设,再生水干管主要沿区域内木东公路、金枫南路(苏福路交叉口)等道路布置,管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居民主要集中在金枫路沿线。表3.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规模方位最近距离(km)备注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方家场约38户114人,拟拆SW0.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胡家场约46户138人,拟拆-项目占地肖家巷约123户369人,拟拆-项目占地刘庄约120户360人NS0.75柴场村约60户180人NE0.9庙头村约51户153人NE1.0顾家墩约183户549人W1.1邱巷村约163户489人NNE1.0划船浜约74户222人S0.8草屋棚约30户90人SSW2.63 皋峰约28户84人SW3.49 蒋家村约180户540人SWW4.74 新河约20户60人W3.41 上供约130户420人W4.97 谢村约28户54人NWW3.05 凤凰约260户780人N1.97 姑苏约30户90人N3.60 泵站大气环境金枫美地约190户570人E0.12同春桥泵站田沟村约260户780人,待拆NE0.11邱巷村约16户48人E0.26胥江城泵站山雨墅约43户129人W0.10污水厂中途泵站南浜村约303户909人E0.06湘江路泵站陆家村约50户150人NW0.27七号桥泵站沈店村约60户180人N0.13污水处理厂改造泵站新怡花园约33户99人W0.27管网大气环境金枫美地约10户30人S0.08中山路-苏福路污水主管沿线100米下塘河棚约35户105人W0.015金枫路-木东公路污水主管沿线100米,金枫路再生水主管沿线100米王家庄约42户126人E0.02旺家村约30户90人E0.035田家沟约15户45人,待拆E0.1姑苏村约10户30人E0.1尧峰村约25户75人W0.05肖家巷约12户36人,待拆E0.03胡家场约30户90人,待拆E0.01方家场约28户84人,待拆W0.015地表水环境木横河小河NW-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V类标准走马塘河小河NW-胥江中河N-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胥江(胥口)枢纽断面太湖流域国家考核断面W本项目尾水排口上游6.2km西跨塘市控断面E本项目尾水排口下游4.2km江南运河(轻化仓库断面)省控断面E胥江入江南运河上游1.73k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V类标准太湖湖体-W本项目尾水排口上游6.2k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标准声环境污水处理厂厂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类标准中途提升泵站-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生态环境七子山生态公益林-E距离厂界0.23km重要生态功能区木渎风景名胜区-W中山路-苏福路部分污水主管穿越重要生态功能区-NW距离厂界2.5km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附图3.2-1。3.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3.3.1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1)地表水环境影响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排污口设置在陈家浜河渠首方案具有投资小,施工率低,不涉及拆迁,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小等优势,最终推荐选用次排口设置方案。项目建成后,服务区内COD和NH3-N入河量有较大辐度地减少,在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30%后,COD入河量由原来的6387.5减少至1277.5 t/a,削减了5110t/a;NH3-N的入河量由原来的638.75减少至127.75t/a,削减了511t/a。可以说本项目的建成运行对整个区域水环境的改善具有积极意义。本项目尾水排入厂边的陈家浜,陈家浜流入木横河,顺木横河至汲水桥河,沿汲水桥河入黑鱼浜,最终进入入胥江(胥江吴中区工业、农业用水区)。本项目废水受纳木横河和汲水桥河等小河,本项目虽为环保项目,但废水排入后将使这些河流下游污染加重。对胥江评价江段的影响是:正常排放条件,胥江顺流时,污水入胥江后CODcr混合浓度为18.342mg/ L,增量为2.342mg/L,NH3-N的混合浓度为0.9942mg/L,增量为0.2342mg/L, TP的混合浓度为0.1534mg/L,增量为0.0234mg/L;到达下游西跨塘(市控断面)断面(x3200 m)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2.179mg/L,0.2226mg/L和0.0232mg/L,叠加本底值后均能够达标。到达下游木渎镇界断面(x4200m)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2.130mg/L,0.2191mg/L和0.0231mg/L,叠加本底值后均能够达标。汇入江南运河处(x7100m)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1.995mg/L,0.2093mg/L和0.0229mg/L。按江南运河流量40m3/s计算,江南运河CODcr、NH3-N和TP浓度分别将增加0.234mg/L,0.0245mg/L和0.0027mg/L,分别占江南运河类水质标准限值(30mg/L、1.5mg/L、0.3mg/L)的0.78%、1.6%和0.89%,对江南运河上的省控断面轻化仓库基本没有影响。若胥江上游来水水质较差,本项目污水排放就会对江南运河水质产生不利的影响,影响程度依胥江来水水质而定。正常排放条件,胥江倒流时,污水入胥江后CODcr混合浓度为28.41mg/ L,增量为12.41mg/L,NH3-N的混合浓度为2.001 mg/L,增量为1.241mg/L, TP的混合浓度为0.2541 mg/L,增量为0.1241mg/L;到达上游胥口枢纽断面(上游6.2km距离处)时,CODcr、NH3-N和TP浓度增量分别为3.83mg/L,0.74mg/L和0.1115mg/L,除CODcr浓度未超标外,NH3-N和TP浓度均超过类水标准,胥江枢纽应及时关闸。项目废水(50000 m3/d)因处理装置发生故障原水排放时,将造成胥江自排放口到江南运河节点之间的全江段COD超标。(2)地下水环境影响木渎污水处理厂位于苏州市木渎镇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所在地的基岩裂隙水较发育,潜水位动态变化与降水量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具有一定的降水入渗补给量。厂址所在地的潜水水位受到微地形的控制,地下水接受降水入渗补给后汇入山谷(为基岩裂隙水),流向地形较低的山前岗地,最后流入太湖平原区(为松散岩类潜水)。丘陵区地下水迳流流速相对较快,进入平原区迳流流速趋缓。项目周边区域内无地下水开采,仅在周边村庄存在小部分民用井,且民用井仅在村庄自来水短期断水时才使用,开采量极少,浅层地下水排泄主要以蒸发蒸腾和侧向迳流为主。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非正常工况下,厂区废水池发生泄漏时,其下游1m至80m处的CODMn第一年浓度最大增量为126.863mg/L,且随着距废水池距离的增加,CODMn的浓度逐渐减小,到距离废水池10m处CODMn的浓度已减小至0.315mg/L,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水质标准3mg/L的要求;在距离废水池50m处,CODMn的预测浓度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大,到第39年浓度增加至2.879mg/L,到第40年浓度增加至3.145mg/L,已经超过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水质标准3mg/L的要求;距离废水池60m处,CODMn的预测浓度从第1年开始至50年结束,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水质标准3mg/L的要求。由此可见,在50年的预测时间内,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水渗漏CODMn在50m范围将超标,60m及以外范围内均可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水质标准250mg/L的要求。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非正常工况下,厂区废水池发生泄漏时,其下游1m至80m处的氯化物第一年浓度最大增量为91.159mg/L,且随着距废水池距离的增加,氯化物的浓度逐渐减小;氯化物第50年浓度最大增量为131.155mg/L,且随着距废水池距离的增加,氯化物的浓度逐渐减小。由此可见,非正常工况,本项目废水渗漏氯化物对厂址周边的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水质标准250mg/L的要求。由于厂区废水池附近地下水中氯化物浓度值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加,这说明随着废水的渗漏,周边的地下水水质受到的影响将逐渐增大,因此有必要做好项目厂区废水池等的防渗工作,减少废水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3)噪声环境影响噪声预测计算表明,建设项目实施后厂界白天噪声预测值在56.0-60.5 (A)之间,夜晚噪声预测值在52.854.0dB(A)之间。建设项目实施后,厂址周围的声环境质量均可以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因此该项目建成后对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由于提升泵站分散在不同的位置,根据预测其产生的噪声经叠加,10m距离衷减后的噪声值为57dB(A),50m后为43dB(A),100m后为36dB(A)。污水提升泵站均采用潜水泵、并安装在地下,能有效减小运行噪声的源强,同时各提升泵站周围50m内均没有居民,因此不会影响到泵站周围的居民。因此,本项目各提升泵站噪声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4)恶臭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影响主要集中在厂区内,对距离最近的居民为500m处的孙家场,氨气最大贡献为0.0091 mg/m3,叠加本底浓度后均能够达标,所以本项目建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经过实地调查本项目涉及到的改造和新建的泵站周围50m内均无居民。由于各个提升泵站设计为地下式,污水由液位自动控制提升,污水滞留时间很短,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现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仍有马家村胡家场28户村民和马家村方家场的38户村民,马家村胡家场拟于2012年前完成拆迁;马家村方家场(38户)拟于2013年前完成拆迁,迁后厂址周围200米内无居民。各泵站的卫生防护距离均设为50m,各泵站周围50米内均无居民区。(5)固废环境影响本项目污泥外运至苏州市江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焚烧处置,该处置方式可行。3.3.2 施工期环境影响(1)噪声环境影响施工期间主要的噪声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各种机械同时工作,各种噪声源辐射的相互迭加,噪声影响范围将会更大,因此应采取一些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当有围墙时,当风速为3.0m/s时,扬尘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90米之内。可见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扬尘对附近居民影响不大。随风速增大,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要应采取一些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3)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水污染物主来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4)固废影响施工期间固废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涌入而产生的生活垃圾。只要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并进行文明施工,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随意倾倒,工程建设期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污水厂区占地主要是孙家场和胡家场的宅基地,同时占用少量的菜地,这些地块上栽种有少量的桉树等常见的树种。项目配套的污水或中水管网均沿现有道路进行布设,施工时主要是开挖水泥或者空地,基本不涉及破坏绿地和树木。只要加强施工管理,不刻意破坏路两边的树木和花草,项目施工对生态的影响较小。3.4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位于孙家场和胡家场村的宅基地和农用地范围内,根据苏州市林业局提供的公益林范围图,本项目所用地不在七子山生态公益林范围内,通过大气、水等环境影响分析以及事故风险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对上述保护目标无重大不利影响。3.5环境保护措施评述3.5.1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营运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新建项目以生活污水为主,不增加任何工业污水,根据木渎镇总体规划,木渎镇今后不再有工业企业立项,现有的重污染企业已逐步进行淘汰和搬迁。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对于暂时不进行搬迁的工业企业,一定要做好源头控制和管理。(1)严格控制废水的接管标准,达不到接管标准的企业应自行进行污水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方能排入污水管网。COD、BOD等常规指标的接管标准应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执行;进水水质未进行明确要求的指标中,金属离子浓度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的二级排放标准;其它指标应执行三级排放标准。(2)各类行业污水可针对自身污水特点,选择切实可行的预处理方案。(3)化工企业应加强内部的环境管理,利用清洁生产、车间预处理等手段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杜绝事故排放。(2)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必须经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围绿化用水,严禁直接排入环境。施工场地产生砂石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生产废水导入事先设置的简单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可作回用水用于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的喷洒用水。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润滑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脂类均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更不得任意弃入附近水体内。3.5.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厂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车间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如加吸声密封罩等; 在工程设计中应考虑在鼓风机、潜水泵、搅拌机等噪声大的设备上部加盖,以阻挡噪声传播; 厂区建筑应合理布局。噪声大的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区中部,以减少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厂区内应建立绿化带,厂界处设置绿化隔离带。(2)中途提升泵站噪声污染防治新建和改造泵站时应选择低噪声污水泵,建设地下隔声间,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全部安置在地下,泵房外墙应做加厚处理。(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禁止打桩等高噪声作业施工。 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设置合理的运输路线,卡车尽量远离施工区的附近的居民区,并控制车辆鸣笛;3.5.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营运期恶臭污染防治对污水提升泵站的恶臭,主要通过采用地埋式污水泵站,并且安装加盖除臭设施来减轻恶臭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本项目拟对污水进水泵房及污泥处理间分别设置一套脱臭设施。在泵房外预留脱臭设施间,除臭工艺采用生物脱臭工艺,主要设备为填料脱臭塔及引风机等,其设备布置在二层除臭间。厂区的污水管设计流速应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利用构筑物周围的部分空闲土地搞绿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运输车辆应完好,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3.5.4 固废处置措施 (1)营运期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泥、沉砂池的泥砂和格栅的截留物,拟外运至苏州市江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焚烧处置。同时为防止污水场临时堆放时渗出的污水和臭味,厂内应建造防渗的污泥堆场,并经常用氯水或漂白粉冲洗除臭。(2)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场,送至当地政府认可垃圾处理场处理; 施工期产生的一些金属轧头、木材及建筑材料的碎屑和废弃的混凝土等应指派专人专车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放。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物,以恢复自然景观。3.5.5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为:源头控制措施:建议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尽量采取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防渗措施:根据当地天然基础层的地质情况,选择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或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作为防渗衬层。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天然粘土防渗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小于1.010-5cm/s,或者天然基础层厚度小于2m,应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天然粘土防渗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应布设导水层及渗漏检测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应采用满足CJ/T234中规定技术要求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者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人工合成材料。地下水污染监控:建立厂地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地下水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孔位置、孔深、监测井结构、监测层次、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等。建立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3.6环境风险3.6.1 环境风险识别风险污染事故的类型主要反映在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行状况可能发生的原污水排放、污泥膨胀及恶臭物质排放引起的环境问题。风险污染事故发生的主要环节有以下几方面:(1)污水处理厂由于停电、设备损坏、原水水质超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停车检修等造成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陈家浜,造成事故污染。(2)污水管网系统由于管道堵塞、破裂和接头处的破损,会造成大量污水外溢,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3)污水泵站由于长时间停电或污水水泵损坏,排水不畅时易引起污水漫溢。(4)活性污泥变质,发生污泥膨胀或污泥解体等异常情况,使污泥流失,处理效果降低。(5)由于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污水管道、处理构筑物损坏,污水溢流于厂区及附近地区和水域,造成严重的局部污染。(6)工业企业生产的不连续性及排水水质的不稳定属于普通的经常性问题,正常范围内的个别企业排水水质的不稳定并不会影响本污水处理厂整体进水水质的较稳定,设计的处理工艺完全能够对付这样的不稳定,使尾水做到达标排放。(7)进水水质对污水处理厂的威胁可能来自个别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或废水的预处理设施故障,使工业废水超过接管标准排放而产生事故。3.6.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风险分析,污水处理厂可能由于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行、接纳的污水超过接管标准、污水管网及泵站不正常运行等情况发生而产生风险事故,可能对水体环境产生极大的危害。为有效避免此类风险事故,结合具体情况,提出防止风险事故的措施对策及发生风险污染事故后的应急措施。3.6.3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和法律依据等;(2)组织(指挥)人责任概述和限制说明;(3)污染预测、敏感地区和保护要求;(4)应急反应的人力、物力资源;(5)应急反应中心和职责;(6)应急反应程序。3.7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拟建项目主导工艺采用倒置A2O工艺,该工艺是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建设技术导则中的主导工艺,主要针对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厂的提标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该工艺运行稳定可靠,脱氮除磷效果高,出水保证率较高。该工艺属先进工艺,整套工艺自动化水平高,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较先进。污水处理厂拟对处理达标废水经深度处理后满足某种回用水要求,可节约新鲜水资源,间接产生经济效益,降低运行成本。本项目纳污水体为胥江,减少废水排放量对胥江水环境质量改善是有益的。3.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工程施工期会对局部环境造成污染;运行期厂区排放的恶臭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污水处理厂的兴建将明显地改善市容,有利于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对保障供水安全,改善太湖水质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3.9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情况本项目污水泵站卫生防护距离均设为50m,各泵站周围50米均无居民区。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周边200米,现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仍有马家村胡家场28户村民和马家村方家场的38户村民,马家村胡家场拟于2012年前完成拆迁;马家村方家场(38户)拟于2013年前完成拆迁。吴中市人民政府已经出具了拆迁承诺,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拆迁后厂址周围200米内无居民。3.10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环境监测计划建设单位将根据本报告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以报表形式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2)环境管理制度本次工程建成后应按苏州市环保局的要求,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本工程的环境管理,并完善的环保监督、管理制度。在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15562.2-1995)中有关规定。4公众参与4.1公众参与的目的为了了解本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观点和态度,了解本项目对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民主化和公众化,必须进行公众参与。4.2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于2012年6月11日在苏州市木渎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对项目的基本概况和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做了介绍;本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发布于2012年8月14日在苏州市木渎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对项目的情况和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进一步作了介绍,并同时公布获得本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本次公众调查表发放时间为2012年8月中旬。同时在10月初又对本项目涉及到的管网和泵站的周围居民补充发放了40份调查表。(1)第一次信息公示评价单位在接到木渎污水处理厂委托后7天内,于2012年6月11日在苏州市木渎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2)第二次信息公示及简本公示评价单位在初步完成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后,编写了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于2012年8月14日在苏州市木渎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第二次项目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为:项目名称及概况、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等。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建设地周边相关居民的反馈意见。第一次公示截图 第二次公示截图(3)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情况本次公众调查表发放时间为2012年8月中旬。同时在10月初又对本项目涉及到的管网和泵站的周围居民补充发放了40份调查表。本次公众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30,回收124,回收率95.4%。被调查对象主要是附近居民住户,有工人及工厂管理人员等,包括拟拆迁居民和将来邻近的居民,也有部分现有污水厂附近的居民。调查表内容见表4.2-1。表4.2-1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地点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简介:为适应木渎镇生活和开发、建设的需要,根据木渎片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规划等,吴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原木渎污水厂废除。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拟建厂址位于木东公路与规划凤凰路交叉口东南侧,木渎与横泾交界处,其尾水排放口在木横河,最终排入胥江。拟建的工程总投资约6.4亿元,处理规模为10万m3/d,占地约236亩,同时建设配套的管网工程。该污水厂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工艺拟采用A2/O+混凝、沉淀、过滤+紫外线消毒污水处理工艺,使得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1072-2007)限值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能做到“三废”及噪声达标排放,基本不会改变现有的环境质量。建设单位吴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查厂长 电话:13862427399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5-85287102被调查人情况被调查人单位情况姓 名性 别单位名称年 龄职 业规 模主要产品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性 质主管部门家庭住址 市(县) 乡(街道)单位地址 市(县) 乡(街道)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注明原因)A很满意 B较满意 C不满意 D很不满意2、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地区扩建的项目A不了解 B知道一点 C 很清楚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信息A报纸 B电视、广播 C标牌宣告 D民间信息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扩建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A较大 B一般 C较小 D不清楚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A坚决支持 B有条件赞成 C无所谓 D反对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4)公众参与调查的合法有效性分析整个环评过程中,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的工作程序进行。在接受建设单位环评委托后7 日内在苏州市木渎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环评报告上报前,在苏州市木渎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环保公告及简本公示,并在木渎污水处理厂放置了简本,以备公众查阅。同时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组织调查了公众和团体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共发放个人调查问卷130 份,对相关居民进行了意见收集。本次公众参与范围涵盖了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泵站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人群具有广泛代表性,公众参与工作程序合法、工作过程透明有效、调查结果真实可靠。4.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见表4.3-1。表4.3-1 调查对象情况表项目人次占调查人数百分数(%)项目人次占调查人数百分数(%)职务工人5846.77 年龄2010.8农民54.03 21303528.2干部64.84 31405040.3其它1915.32 41502923.4未填3629.03 5075.7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3326.6未填21.6中专2217.7性别男5846.8高中3729.9女6653.2大专1612.9未填00大学1411.3未填21.6(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如表4.3-2。表4.3-2 公众意见调查内容统计表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很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3225.8%8871.0%32.4%10.8%2、您是否知道/了解该项地区拟建的项目不了解知道一点很清楚-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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