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的调研报告四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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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落 实 八 项 规 定 的 调 研 报 告 四 篇【篇一】按照区委工作部署,针对我区基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风”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人岗位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区委、区政府始终向党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党中央看齐、对标,自觉承担起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每年都坚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核心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负责,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坚持教育在先,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纳入学习的主要内容,层层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坚持在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专题讲座,建立区廉政教育基地,编发警钟长鸣月刊,形成了逢会必讲、节日提醒、季度送书、任前廉政考试、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等多个有效管用的工作平台,通过广泛宣传、以考促学、以案说纪,形成了强化党章和纪律意识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纠正“四风”的自觉性。三是坚持强化监督检查,抓日常、经常抓,紧盯关键节点,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每到重要节点,向全区党员干部提前发通知、打招呼,深入学习上级有关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编辑制作符合和平特色的廉政提示,在各街道和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倡导广大干部群众廉洁过节。出台和平区明察暗访制度,依托“四位一体”工作机制,采取“十必查”的方法,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 90 名纠风志愿者的作用,组织高频度、高密度明察暗访。四是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制度,扎紧扎牢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笼子。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2013-2017 年工作规划等文件,在全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出台和平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实施处级单位党政正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定和平区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五是突出问题导向,加大专项活动治理力度。近年来,我区多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先后在纪检监察系统中和全区深入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登记自查面达到了 100%,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先后开展了党政机关长期租用宾馆饭店办公问题专项整治、清理“小金库”专项整治、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服务态度问题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清理违规兼职取酬、巩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成果工作、财务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和学会协会商会中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不断巩固扩大成果,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习惯。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取得的成效经过近年的不懈努力,面上奢靡享乐之风基本刹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不正之风惯性得以扭转。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庄严承诺,赢得了党心民心,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过去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作风建设成为我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成为我区党建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近年来,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到层层传导压力,从强化纪律教育到严格责任,都有力推进了上下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问责的良好局面,促使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上心。二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意识逐步提高。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和平区委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采取措施,以抓关键环节和重大节假日为突破口,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为行动标杆,通过出台相关制度规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和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营造了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三是作风建设持续改进。通过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和规矩,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整改,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有力推动了工作作风持续好转。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突出问题随着查纠“四风”问题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四风”问题明显好转,但仍有少数单位有打“擦边球”现象,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和松劲心理。从国内各地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并且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新形式主义的特征为: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其表现形态,一是忙忙碌碌。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整天沉湎于文山会海,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不解决任何问题。二是花里胡哨。只图虚名,不务实效,习惯于搞“墙上功夫”,搞各种名目的活动,形式上花里胡哨,实则收效甚微。三是摆拍摆谱。活还没干,争相邀功,从表面看袖子撸起来了,实际上是一种“摆拍”行为,光撸袖子不干活。四是浮浮漂漂。多在会场,难到现场,不接地气,不带露珠,办公室里出政策、出经验。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深居“衙门”,居高临下,即使偶尔到群众中走一走,也是摆架子,装样子,走马观花,浮光掠影,根本无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新官僚主义有一种形象的说法:以往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在是“门好进、话好听、脸好看,就是事不办”。其表现特征,一是客客气气踢皮球。群众来办事,有些事职责界限不清,于是就开始“踢皮球”。目前又出现一种新的怪象,就是借口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把工作都往“一把手”身上推。二是拖拖拉拉耗时间。办事不主动,态度不积极,这程序那规定,能一个窗口合并的,非多个窗口排队,不一而足。三是高高在上不服务。有些人仍然存在“官本位”思想,一副“官老爷”的做派,从不为群众着想。四是遮遮掩掩不公开。随着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意识的提高,人们对政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二)原因分析上述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由于惯性思维,认为作风问题是“沉疴痼疾”,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因而缺乏信心;有的干部存在观望态度,认为八项规定是“一阵风”,在执行过程中钻政策的空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千方百计搞“变通”;有的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行为“隐秘”、手段“高明”、方法“巧妙”,只要不撞到枪口上就没事,依旧我行我素。二是监督检查的难度日益增加。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主题基本上是领导干部和其他公务人员,权力和信息不对称使群众监督存在一定的难度。当前违规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变异,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且公职人员规避监督检查的意识和能力也有多增强,导致了监督难度加大。三是配套制度有待继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需要与各地实际紧密结合,更加细化和操作性的标准。四、对策建议通过抓“关键少数”,让领导干部进一步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主要负责人是头雁,其作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乃至全体党员干部作风的风向标。必须紧紧盯住主要负责人,督促其树立优良作风,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通过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主体责任在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作用,通过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表现、突出问题和成因,拿出见人见事的过硬措施,一步一步地扎实整改。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督促其强化监管、健全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开展查摆“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新形式,要求全区各单位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持续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盯住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重点事,加大力度治懒治慢治无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既检查调查研究、审批监管等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又检查民计民生、推进“品质和平”建设等重要任务的完成情况,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把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四是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查纠基层存在的“四风”隐形变异,特别是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问题,严肃整治查处民生惠民、房屋征收拆迁等领域基层干部以权谋私、“雁过拔毛”、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提升获得感。五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前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将查找“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的风险点作为工作重点,并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把强化监督制约作为源头治理的重要内容,调整充实特邀监察员队伍,聘请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人员为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积极作用,形成全覆盖、多层次的监督体系,让特邀监察员成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前沿哨”。六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四风”新表现纳入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重要节点,加强与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依托“纪委组织协调+部门亮证检查+媒体发挥优势+志愿者积极参与”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对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为、改作风。【篇二】【摘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所在。按照市纪委要求,开州区纪委组织人员对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一、十八大以来我区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问题的基本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州区纪委把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中之重,保持恒心韧劲,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使全区党风政风进一步纯净,民风进一步纯正,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清朗。(一)层层传导落实责任,推动正风肃纪成常态1.坚持以上率下。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作风建设,常态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先后专题研究部署“三服务”作风整顿、作风整顿“三治”行动、“勇担当强执行”等专项整治活动,每年听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情况报告,督促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基层调研、培训学习等方面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规定,为全区党员干部树好标杆。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镇乡街道、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专项内容,层层签字背书,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2.持续传导压力。每年初,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区所有干部开展“全覆盖”集中警示谈话,通报剖析典型“四风”问题,持续传导压力。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作风问题,在约谈提醒直接当事人的同时,对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好责任,保障八项规定精神得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已连续四年开展集中警示谈话活动,谈话达 3 万多人次,其中涉及领导干部 3 千余人次。3.严格督导落地。建立“四风”问题交办督办机制,采取集中交办与点对点交办相结合的方式,交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查实线索 84 件,涉及 91 人,并跟踪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核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区纪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重点科室定点联系指导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制度,不定期对乡镇街道开展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纪检组织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集中“考责”的必答内容,定期检阅、测评各单位的落实成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二)突出重点抓常抓细,推动从严监督成常态1.抓重要节点。紧盯春节、中秋、国庆及暑期升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制发通知,向区管领导干部编发 30 余期短信提醒,反复重申作风建设规定,打好招呼。在节日期间,不定点、不定时、不打招呼,随机对宾馆酒楼、娱乐场所、单位车库等重要场所开展明查暗访,着力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节日前和节日后,突击抽查单位财务,对“三公”经费使用、公车管理、津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着力发现公款消费、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十八大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明查暗访 24 次,专项监督检查12 次,发现公车私用、大操大办以及一般性工作作风问题 166 个。2.抓重点对象。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约谈提醒和明查暗访,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等顶风违纪行为,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不用公车用司机、不进酒店进民宅、不发津补贴发劳保”等隐身变异“四风”问题。分层级建立党员干部子女升学电子档案,对当年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开展“一对一”廉政约谈,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并组织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和派驻纪检机构持续跟踪督促,坚决刹住“升学宴”不正之风,先后查处违规操办“升学宴”行为 3 起。突出财务人员这个“核心关口”,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经办人员的审核把关责任,督促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力社保局、工会等主责单位,全面梳理公务接待及用餐管理、公务用车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清自查,督促各单位把住财务这个关键关口,使“四风”问题无处藏身。3.抓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分片巡回暗访、定点突访、定向检查等方式,集中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针对突出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先后组织开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三服务”作风整顿年活动、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行动、作风整顿“三治”行动,“勇担当强执行”专项行动,清理精减基层报表简报 463 项,查纠上班迟到早退、办事拖拉等一般作风问题 1100 余个,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作风问题 141 个,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党员干部 165 人。针对教育卫生、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的作风问题,加强对职能部门的履职监督,查处公职人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违规问题 169 人。(三)严字当头重拳治标,推动从严执纪成常态1.深挖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综合运用信访、网络、电话等平台,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印发关于收集移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通知,建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收集移送机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税局等单位定期收集其履职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目前,已移送问题线索 5 起。探索运用税务等部门的大数据发现问题线索,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2.严查违纪行为。对查实的问题,坚决出重拳下狠手。无论涉及到谁,处理靠高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决不搞特殊例外、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护短遮丑。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按管理权限一律先采取组织调整,后严肃给予党政纪处分。对顶风违纪者,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37 件 15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3 人,组织处理 81 人。3.加大曝光力度。采取电视曝光、网络曝光、报刊登载及会议通报、专题通报、个案剖析等方式,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查办典型问题的治本功能,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先后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45 起 49 人,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形成了有力的教育震慑作用。根据明查暗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典型作风问题,选择 52 个案例先后制作作风乱象警示录为官不为警示录,在全区干部大会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增强震慑效应。(四)着眼长效加强治本,推动制度管权成常态1.着眼“细”完善制度。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部分制度不明细、管控有“空档”的实际问题,督促财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开展制度“回头看”,制发开州区国内公务接待食宿标准关于重申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区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及异地交流干部回家探亲用车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厘清政策界限,明确细化标准,不断扎牢扎实制度笼子。2.着眼“严”完善制度。坚持边纠边建,深入分析作风问题背后存在的机制制度漏洞,制定完善管作风的长效机制。如:针对部分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问题,制定出台公职人员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明确公职人员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范围、规模、申报程序、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理,规范公职人员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行为;针对部分干部“庸懒散浮”“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公职人员懒政怠政行为“八不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等制度,着力提高干部办事效能。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存在的制度层面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的制定出台,为各级党组织确立了推进作风建设的方向,但由于基层工作量大面广,实际执行千差万别,加上个别制度模糊不清,造成一些制度规定难以准确把握运用,执行存在偏差。1.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可以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用工会经费支付相关费用。但事实上,目前大多数基层单位的工会组织,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机关行政经费拨付,会员会费、按照工资额度的比例扣减工会经费等基本上没有落实,这就造成工会经费实际上就是单位行政经费的事实。用工会经费开展相关活动,实际上就是支付的单位行政经费,用的“公款”。由此,工会活动就存在“打擦边球”的嫌疑。这与目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一定出入,造成实际执行时不能准确界定和把握。如:部分单位以工会名义组织开展 3.8 节、职工春游或秋游等活动,用工会经费支付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但若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则有变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嫌疑。2.考核奖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励”“信访三无创建考核奖励”等两个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按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上的考核结果予以现金奖励,但部分单位以“打擦边球”的方式将考核奖分配到个人。3.公务用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公车改革后,各单位一般性事务用车被取消,但按照政策规定,公务活动目的地距离较远的,可以租用车辆,租车费用按市场价格报销。实际工作中,由于乡镇租车行业发展滞后,个别乡镇干部到较远村时,采取租用单位职工私车的方式解决租车难的问题,然后政府给予一定的租车费用补助。此种操作方式,一方面造成不同地方租车的标准不统一,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安全因素,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4.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村(社区)在家党员大多年龄较大,且居住较分散,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较为不易。少数村(社区)党支部为保证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采取向参会党员发交通补助、误工补助以及安排用餐等方式,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其费用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这与当前村社区“零招待”的规定存在出入,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界定其性质。5.处理大操大办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对大操大办问题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虽然部分区县针对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对操办宴席的桌数、标准进行了界定,但各个地方的标准不统一,而且缺乏上级纪律规定依据。在定性量纪时,也大多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依据其是否有借机敛财情节、是否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等情况进行定性量纪,而对其桌数、宴席标准等只作为定性量纪的参考,造成一些制度规定实际执行不具有约束效力。同时,在当前人情社会背景下,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如何准确区分正常的“礼尚往来”与收送礼金,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6.执纪审查中挥霍浪费的界定问题。目前,按照市上规定,单位招待费等支出超出单位行政办公经费的2%即被视为挥霍浪费行为,实际工作中,以此标准作为定性量纪的依据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把握。三、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建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并非一劳永逸,要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压紧压实责任,织紧织密管控制度,严惩严治顶风违纪行为,促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1.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实教育提醒。通过职工会、专题学习会、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廉洁履职规定。建立常态廉政约谈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教育提醒,坚决落实管事就要管人的要求,通过开展廉政约谈,重点提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讲规矩守纪律,严防小问题变大问题。同时,要通过案例解剖,用身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警醒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廉洁意识、自律意识。2.抓好制度根本,扎紧制度笼子。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前施行的政策进行梳理,形成统一的口径,坚决杜绝因制度理解不到位导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发生。同时,要按照“边改边治边建制”的原则,对暂无规范性政策管控的方面及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管事。3.创新监督方式,抓常监督检查。针对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在常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善于运用大数据收集发现问题线索。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开设“四风”问题举报直通车,发挥群众监督覆盖面广、发现问题直接的优势。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作用,对所有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逐一开展驻点巡察,将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作为巡察重点,收集投诉举报,挖掘案件线索。4.从严执纪审查,巩固压倒性态势。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查实的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经济退赔相结合的手段,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人员,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要求,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同时,对违纪案例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曝光,持续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篇三】自从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界首市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结合省三十条、阜阳市三十六条和界首市二十四条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指示精神,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和阜阳市三十六条、界首市二十四条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并结合该院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当前干警在作风建设和“四风”方面存在问题,成立组织,制定措施,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性党风教育,与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根除“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和其它工作的全面开展。主要做法和成效: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该院高度重视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组织,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同时召开全院干警会议,进行动员布暑,组织干警学习上级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精神内容,以及省、阜阳市和界首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内容。学习动员布暑会上,明确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学习的方法步骤,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学习贯彻认真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解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认真解决工作中慵、懒、散、奢的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观念。二、领导率先垂范,模范带头,以上率下。自“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实施以来,院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并加以贯彻落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四风”教育教育活动,党性党风教育活动,以及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中,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把各自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党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再是,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严格考勤制度,按时考勤严格请销假;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不该用的车不用;严格案件审理制度,不该问的案件不插手;信访接待制度,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精神,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给全院干警做好榜样,促进“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三、完善制度,建立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为扎实有效的落实好,该院坚持从制度入手,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外,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公务接侍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信访接侍制度、值班执勤制度、督察检查制度、案件评查制度等,严格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的要求,狠抓落实,做到不走样,不变通,切实解决干警在学风、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四、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该院始终坚持以学习教育为主,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增强落实“八项规定 ”的责任感。把学习教育与该院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党性党规党责党风主题教育,“四风”教育活动、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并要求全体党员干警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干警清醒地认识到: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是提升干警自身素质所需,是担负工作任务所需,只有认真的学习好贯彻好才能完成好司法审判和其它任务。五、加强检查督察,确保“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全院干警进行检查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的通报,并加以改正。加强日常督察,主要是车辆使用,有无公车私用,不按规定使用;公务接待,有无超标准接侍;庭审作风建设,有无着装不规范,不按时开庭;上下班时间进行督察,有无干警不按时上下班。加强重要节日的检查督察,重点是在节日期间有无违反“八项规定”,特别是审判人员有无接受当事人请吃的现象,有无接受当事人礼物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案件的回访,特别是对一些敏感案件,群众有争议的案件回访,防止个别人员在办理案件时有不廉洁的行为发生。通过学习教育,健全制度,检查督察,查摆改进、措施制定 ,“八项规定”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干警作风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加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院各项工作得到了整体推进,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一)在落实“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在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彻底的问题。比如,在公务接方面,标准掌握不严,陪同人员较多、铺张浪费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在公车管理方面,车辆管理不严格,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派车等现象依然存在;在勤俭节约方面,无纸化办公、网上办案尚未完全推行,车辆水电维修等后勤服务费用支出管控不严,运行成本较高,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在案件庭审时,还存在着庭审作风不够严格,个别法官与当事人和律师有不正常的关系来往;在执行制度方面,个别干警在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够严格,迟到、早退的现象仍有发生。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干警自身素质,打牢干警思想基础,推动院工作全面开展。(二)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的同时,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了“四风”的整治主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活动,该院在“四风”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党章和党纪法规要求,通过自查,发现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1)在形式主义方面的表现1、理论学习应付多,学习流于形式。理论学习有时不积极不主动,应付上级要求多,没有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学习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开展专题学习研究不够,运用理论解决实践中的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够强。2、工作检查落实少,制度文件落实不力。工作上习惯于当“二传手”,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任务布置多,认真检查落实到位不够;院规院纪方面制度多,贯彻执行力度小。干警反映的执行力问题,最重要的就是抓落实不够,检查督促不够。3、院党组调查研究不深入。有时抓工作不讲实效,不能经常下基层搞调研,不能认真听取一线干警意见;下基层调研不够深入,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 没有真正沉下去,没有真正了解基层一线实际情况。4、看待工作偏重成绩和结果、忽视过程和问题。有时总结宣传只重视突出成绩,忽视问题与不足,甚至不敢直面问题,不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求真务实主动性欠缺,开拓精神不够,有畏难思想和情绪。(2)在官僚主义方面的表现1、服务热情不高。主要是有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现象,对广大人民群众缺乏满腔热忱,特别是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在说话、办事、处理问题很少能做到角色转换,换位思考。比如现在的大部分年轻干警与领导碰面,很少主动上前打招呼的,多是老远就躲开,究其原因还在于党员领导干部有官本位思想、出现了脱离群众的苗头。2、院党组成员有时与干警交流沟通不够,未及时深入基层。工作有时凭经验,凭感觉办事,倾听意见不够,与离退休老同志交流少,工作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3、回避矛盾和问题。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够,不敢触及敏感问题,有时甚至回避矛盾问题。管理不严,即使个别人工作上有错误、缺点、过失,也不能大胆批评,严肃处理,存在护短现象。4、领导班成员亲历案件少、新知识缺乏系统学习。(3)在享乐主义方面的表现1、个别干警学风不浓,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重学习、缺乏奋发有为、健康向上的意志。2、个别干警拈轻怕重,逃避责任。有的进取意识不强,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不愿吃苦出力,陶醉于已取得的成绩;有的不敢于担当,患得患失,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缺乏敢闯敢干的勇气,遇到矛盾和问题选择推脱和回避。3、贪图享乐,自律不严。有贪图享乐的思想,有的希望坐的车子好一点,出差开会专车接送,住宿的条件想好一点,接待标准想高一点,存在乱派车等问题。4、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创新意识不强;怕吃苦,安于坐办公室,不肯多深入基层帮助,指导化解难。(4)在奢靡之风方面的表现。1、在职务消费方面,虽然制定了一些职务消费标准,但在实际执行中,随意性较大,出差可坐火车的乘了飞机,有的住了高档酒店;部门上下之间招待标准掌握不严、有变相吃请之嫌;对外接待陪同人员过多,该节俭的没有节俭。2、内部管理不严,办公耗材浪费;电脑、摄像器材等配置过高,使用率低,造成资源浪费;下班不断电,空调不关机,浪费水电现象时有发生。3、在“人情消费”方面,院班子成员比较注重保持正常交往,但有时为了与有关部门联络感情、搞好关系,有请客或送纪念品现象;婚丧嫁娶,有时也“礼尚往来”相互凑份子,没有太多考虑“人情消费”的负面影响。4、在“三公”经费开支方面,预算控制不够严格,虽然公务用车均按照标准购置,但燃油费、维修费等运行费用开支较大;会议开支和公务接待费虽然有所下降,但仍有浪费现象。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该院将持之一恒的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不断的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制度,探索工作方法,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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