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林局规范和扶持茶产业发展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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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区农林局规范和扶持茶产业发展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策扶持、结构调整、市场整顿、资源整合为主要手段,突出抓好标准化生产、质量监管、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形成茶农、合作社、龙头企业、茶协会四位联动体系,全面提升茶产业发展水平,使茶成为优质高端的江北名茶代表、促进富民增收的特色支柱产业。2.工作目标。从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新发展茶1500亩,使全区茶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以上,并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种植,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无公害茶园和有机茶生产基地;年销售收入过500万元的茶叶加工龙头企业达到6家。二、加大对茶农的财政直补力度,提高茶叶种植标准化水平从年开始,区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760万元,用于对全区茶叶用药、用肥和品种改良工作进行直补。3.统一茶叶用药直补。每年安排260万元,用于茶叶种植户标准用药直接补贴,免费发放至全区茶叶种植户使用,达到“既降低茶农种植成本、又提升茶叶品质”的目标。4.统一茶叶用肥直补。每年安排300万元茶叶用肥直补资金,集中招标采购茶叶专用有机肥料,发放至全区茶叶种植户使用。区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发放、用药、施肥、核查等工作,积极为茶农提供“两到门”(技术服务送到门、化肥农药送到门)、“三统一”(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药残监控、统一病虫害防治)服务。5.品种改良直补。每年安排200万元茶叶苗种改良直补资金,引进培育适应性强、产量高、质量优的茶叶新品种,根据财政直补、群众自愿原则,引导茶叶种植户分批、有序进行茶叶品种改良,提升苗种品质。6.深入实施“茶农万人培训工程”。定期组织有关专家,采取田间地头现场指导、实用知识讲座、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针对茶叶用药施肥、病虫害防治、采摘、加工等关键环节,对茶叶种植户进行全方位、多层面培训,全面提高茶农素质能力和标准化生产意识。三、实施龙头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市场主体7.鼓励茶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土地流转等形式扩大种植规模。对于年新增优质茶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企业,经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茶协会组织审核认定,区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年新增优质茶种植面积200亩以上的企业,经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茶协会组织审核认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8.鼓励龙头企业为区内茶农、茶叶合作社开展订单服务。着眼于稳步推进茶叶原料基地建设,鼓励企业采取签订收购协议等方式与区内茶农、茶叶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年收购本地鲜叶达到5吨以上的企业,按照每吨5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9.鼓励茶叶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信息、农资等服务。充分发挥茶叶合作社的作用,对于达到“四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标准的合作社,经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茶协会验收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四、加强对茶生产加工领域的监管,落实生产加工者的主体责任10.树立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茶叶生产加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活动,不断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茶叶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11.遵守茶叶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依照规定组织生产。已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并建立健全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据实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认真配合现场审查和相关产品的检验;委托加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委托必须在生产许可品种和范围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或合同,并在区质监部门备案;委托加工茶叶的包装应符合相关规定;茶叶生产加工小作坊,要严格按照承诺组织生产,并在规定区域进行销售。12.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有效运行。相关制度主要包括:员工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过程控制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产品标注标识制度、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13.认真宣贯绿茶国家标准,积极开展名牌产品争创工作。绿茶国家标准已经通过国家标准委组织的专家审查,近期即将颁布实施。标准一旦颁布,具有强制性,也是监督检查判定茶叶合格与否的依据。各绿茶生产加工者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标准实质,逐一排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龙头企业要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名牌产品争创工作。五、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提升茶品质14.严格做好茶证明商标规范使用工作。充分发挥茶协会主体平台作用,不断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和完善茶证明商标使用,着力打造茶区域公共品牌。鼓励企业自主创牌,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品牌集中,经茶协会同意,证明商标使用企业可采用贴牌的方式,对达到一定生产条件的加工企业提供证明商标及企业商品商标使用权。15.加快推进茶叶生产示范区建设。从开始,利用3年时间,每年建立100亩优良品种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茶叶企业进行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和国家农业标准化茶叶示范区创建。16.建立健全茶质量监督检测体系。认真执行茶生产、加工技术规程,修订完善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建立从产地环境条件、栽培、加工到产品贮运、销售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形成从茶园到茶杯的茶叶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区工商、质监、农林、茶协会等部门和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协作,对茶叶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经营网点等进行监控和不定期抽检,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六、加大宣传营销和市场整顿力度,提高茶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17.做好茶的包装、营销。由政府统一组织,通过媒体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以“巩固扩大市场、拓展济南、北京市场”为目标,全方位地对茶进行包装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18.加大市场营销力度。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在市区开设茶专卖店,专卖店由茶协会统一授权,并统一名称、统一标识,按市场需求逐步扩大茶专卖店的规模和数量。经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茶协会审核认证,对于符合要求并设立专卖店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各大商场、超市设立茶专柜,扩大茶市场占有率。19.加大市场打假和整顿力度。积极做好茶证明商标维权工作,争取市政府支持组织成立由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打假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茶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冒用证明商标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发展环境。20.积极培育茶文化。深入挖掘整理茶传说、茶典故、茶诗、茶歌、茶联、茶礼、茶俗、茶艺、茶道等茶文化,鼓励创作各种与茶有关的文学及艺术作品,不断丰富茶文化内涵。精心设计旅游线路,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举办集茶叶采摘、茶叶加工、茶艺表演和旅游购茶为一体的特色节会活动,以茶旅游带动茶经济、助推茶品牌。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茶产业发展的合力21.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成立区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茶产业发展思路、制定总体规划,解决全区茶产业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区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茶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的组织实施、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相关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抓好本街道区域内的茶产业发展事宜。茶协会要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行业自律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22.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投入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区财政从支农资金中设置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茶叶苗种改良、茶叶用药用肥补贴、茶叶基地建设、龙头企业扶持、品牌宣传推介、茶叶技术培训等方面。同时,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严禁虚报套取财政扶持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效益。23.建立人才保障机制。整合相关培训资源,开设茶叶培训班,加大对茶叶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茶农等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农村茶叶实用技术人才。积极与驻青高校及科研单位合作,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茶产业发展专家智囊团”,参与研究制定茶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把茶叶人才引进纳入全区重要科技人才引进范围,着力引进企业管理、市场开拓和茶叶精深加工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建立和完善区级茶科技推广体系。加强茶文化研究、茶艺茶道表演、种茶制茶能手等特色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丰富茶文化内涵。24.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将茶产业作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列入本办法财政直补范围的茶农或茶叶合作社,经相关街道办事处审核提报,先期在班子团结、社会稳定、具备茶产业发展条件的农村社区实施。区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督促检查,有关奖励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实施。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为3年。本办法由区农林局负责解释。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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