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型下的软制度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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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型下的软制度建设一、执行型政府与行政执行力(二)行政执行力的构成有效的执行力是由许多要素和过程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行政执行力不是单个的力,而是由诸多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一个合力。而其中忠诚力、理解力、领导力、控制力是构成行政执行力的基本要素。忠诚力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对党和国家、上级政府以及自身工作有着坚定的信念和执着的热爱而产生的强大执行力。忠诚力是一种由信念产生的强大力量,会唤起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道德责任,从而把人的无意识的行为转变成为自动的、自觉的执行行为,是执行的最大动力。理解力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深刻领会上级部门的政策意图的能力。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及政策本身的内涵是政府部门高效执行的开端,只有做到“吃透法律”“摸透政策”,才能确保依法行政和高效执行。领导力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模范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协调各类资源和各方利益关系,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贯彻落实的能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协调指挥,具有强大领导力的政府部门能够紧密结合当地执行环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排除法律和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阻力和障碍,成为执行活动的“大脑中枢”。控制力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常变不居的法律和政策执行环境中应对执行变化、纠正执行偏差、确保法律公正和政策落实的能力。这种控制力表现为对法律法规推行过程的把控和政策执行效果的监督,确保国家对社会的依法治理,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体现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行政执行力不是以上要素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基本构成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综合力。同时,政府的行政执行力还受到执行环境、政策资源、制度约束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在这些外在的影响因素中,制度约束因其普遍的约束力和影响力,成为了影响行政执行力的关键因素。(三)制度因素对行政执行力的影响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执行型政府的执行行为亦然。执行型政府能否依法行政、有效履行政府职能,与其自身的制度约束力有着直接的关系。从影响行政执行力的制度约束角度来看,执行型政府的制度约束由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章条例等刚制度约束和价值理念、政府文化、伦理道德、心理约束等软制度约束组成,同时受社会环境变迁因素的影响。正是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和规范性特征的刚制度与具有广泛性、自发性、持续性特征的软制度在不断变迁的社会环境中有机结合和相互作用,才形成了对执行型政府执行力的强有力约束和驱动效应。二、执行型政府软制度约束的现存问题执行型政府在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由于传统的“管制”理念的影响,同时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利益主体结构、需求结构和利益实现途径的日趋复杂化,“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遭遇多种复杂因素的阻力。执行型政府软制度约束作为国家治理中德治的主要抓手,其现状不容乐观,产生了以下亟须解决的问题。(一)内在软制度建设缺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末端治理。执行型政府作为国家改革方略和政策的最终实施者,在贯彻法律法规时往往通过制定政府规章制度等来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予以落实。这种用刚制度来推动刚制度实施的方式过于简单直接,忽视了相应的内在软制度的建设。使执行型政府在依法行政的道路上疲于应付,依法行政的理念很难在执行型政府内部达成广泛共识。没有了“改革进取”“自我超越”等软制度精神的强烈召唤,执行型政府的内在改革也会动力不足,使法律和政策执行停留在表面,行政执行力的提升难以实现。(二)软制度与刚制度相互分离良好的制度体系必须由刚制度和软制度相互支撑、相互补充而成。刚制度只有植入软制度的文化土壤之中并因地制宜地与之深度融合,才能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同样,软制度也必须依靠刚制度的强制力才能有效发挥其约束作用。一旦两者分离,制度约束的效力将大幅削减。然而部分执行型政府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没能深刻理解刚制度与软制度的相互关系,更多地偏重于规章制度等刚制度的建设,而忽略了其与软制度的协同,致使软制度建设滞后于刚制度的发展步伐。与此同时,部分执行型政府尽管大力推行软制度建设,却没有为这些软制度配套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奖惩措施,导致其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中,在公共治理中出现治理不力、社会互动不足、法律和政策执行阻力重重等后果。(三)软制度建设脱离社会环境好的制度必须“落地生根”,才能“开花结果”,软制度的实施尤其如此。然而执行型政府在开展软制度建设时,由于对其特性缺乏深刻把握,很容易将刚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制度移植”方法运用到软制度建设当中,直接复制和引用其他政府部门的软制度规范,忽略了政府部门自身的基础和组织内部各个体的认同情况。由于不同政府部门的职能差别和内部文化差异,这些外来的软制度很难真正得到政府执行人员的深度认同,他们依然按照原有的执行理念和行为规范开展工作,使外来的软制度成为了形式上的制度符号,没有实际效用,造成了软制度的“仪式化”。三、执行型政府的软制度构成执行型政府作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核心主体,其行政执行力的提升需要有力的制度支撑。其中,执行型政府的软制度作为各项刚制度的有效补充和行政执行力的深层次柔性调适机制,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一)“执行导向”的价值理念执行型政府的价值理念是执行型政府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对政府行政所持有的一种较稳定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观念体系。它是政府执行活动和政府人员行动的指南。“执行导向”的价值理念,则是政府执行活动的先导。执行型价值理念的培养,能够促进政府人员以执行为天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执行责任感,提升执行刚度,从而提高行政执行力。(二)“崇尚服务”的政府文化文化根植于社会和组织之中,是一种潜在的无形力量,其影响是全面、巨大且持久的。而弥漫于政府组织内部的政府文化,往往能以强大的影响力引导政府执行者的思想意识和执行行为,并将其崇尚的各种价值观念、信念及行为规范逐步演变成为执行者自觉的执行思维和行动习惯。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我国目前政府改革的方向和目标,这种以“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为导向的政府治理模式更加强调政府对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的执行,更加重视政府应有的“服务职能”,使“服务而非管制”“掌舵而非划桨”的理念成为执行型政府的政府文化核心。(三)“令行禁止”的心理约束心理约束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依据内心自发形成善恶好坏标准从而自觉遵守某些准则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超脱于外力的,而且一旦形成将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令行禁止”的心理约束一旦内化为行政主体的内在信念与行为模式,就会产生长期的自我约束力,使执行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自觉做到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坚定贯彻到底,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自觉远离。“令行禁止”的心理约束为行政执行力提升提供了法律法规之外的隐形保障,是执行型政府软制度的内核之一。(四)“乐于奉献”的内在激励机制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激发组织和个人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而相比外在的制度激励机制而言,内在的自我激励机制更能激发人的工作动机和潜能。执行型政府的执行活动面临着上级、协作部门、执行对象等多方面的压力,且由于利益因素的干扰和社会互动不足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执行过程往往充满阻力,存在诸多挑战。乐于奉献的精神能够激起执行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唤醒不畏艰难、直面困难的执行意志,不断克服执行难题,勇于实现执行目标。四、执行型政府软制度建设的实现路径良好的社会治理是法治与德治的密切结合,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强化以软制度为基础的道德教化,才能确保符合道德精神的良法和体现公共利益的政策的产生,并使这些良法和善政依靠具有高尚道德的行政执行者在公序良俗的社会环境中推行。因此,执行型政府软制度建设的实现路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实现道德教化、通往社会善治的路径。(一)弘扬政府治理的核心价值理念政府治理理念从根本上革新了政府部门的行政价值取向,为政府部门塑造了全新的政府形象,也为创新社会管理、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聚集着新的能量。它蕴含的服务型政府、依法治国、参与管理和以人为本等核心价值理念,为执行型政府的软制度建设标明了航向,对执行型政府强化执行力有着强大的指引作用。服务型政府理念意味着政府与公民的关系由原来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转变为现在的“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执行型政府需要坚持“顾客导向”的服务型政府理念,力求为“顾客”提供更具人文关怀的高效、高品质的服务,并积极对“顾客需求”做出快速回应,使执行型政府的行政执行力在服务性和回应性中得到不断提升。“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基本特征,也是提高政府行政执行能力的关键环节。执行型政府在强化软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把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的原则渗透到每一个执行环节和执行过程。现代的政府治理是多向互动的治理模式,因此执行型政府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要有效吸纳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以此激发社会公众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意识,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全力配合政策落实,从而促进国家的战略规划和改革蓝图在基层“落地生根”。“以人为本”是政府治理的根本目的,也是现代治理型政府、执行型政府区别于传统的统治型政府、管制型政府及管理型政府的重要标志。因此执行型政府必须将以人为本的核心治理理念浸润到每一个政府部门及其政策执行过程当中,大力弘扬民本作风,自觉摒弃和抵制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促进行政执行力的提升。(二)引导驻存改革演化中的先进文化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是近年来我国政府的工作重心,层层推进的改革为执行型政府软制度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改革演化过程中先进文化的引导驻存,将为执行型政府营造浓厚的执行氛围,打造崇尚服务、令行禁止和乐于奉献的高效执行型政府。社会软制度层面的规范和价值观等强化了正式制度,并使这些正式制度被社会所接受和支持而得以延续。文化影响着一个国家正式制度的发展和演化,是正式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政府机关文化对执行型政府的工作效率、执行效果等有着重要的影响。执行型政府的软制度建设,关键在于塑造先进的执行型文化,使之在执行型政府中引起广泛共鸣,凝聚团体共识,并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确保其始终处于引领执行型政府发展、促进执行力提升的先进地位。(三)培育执行型政府软制度实施机制完善的制度不一定必然导致完美的结果,还必须配套相应的制度实施机制才能产生现实效力,因此执行型政府软制度效力的充分发挥,除了不断完善软制度本身之外,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培育和健全软制度的实施机制。第一,建立软制度落实的引导激励机制。“制度本身是无生命的存在,它的活力必须由人赋予”。由此可见,执行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制度落实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软制度实施的效果。在日常的政府工作中,执行型政府需要对所属人员进行执行理念和执行精神的正面教育引导,并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和充满奉献精神的执行组织和个人给予薪酬和职务的提升,进行荣誉和称号的授予,同时通过公开表彰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先进事迹等形式对这些行为进行正强化,不断巩固效果,扩大影响。第二,强化领导干部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平,不仅体现了社会道德和执行型政府软制度建设的主题,而且是影响其成效的关键因素。因此领导干部要主动做出表率,自觉做到依法行政、无私奉献,带头践行各种先进的执行理念以及体现这些理念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用实际行动感化和号召全体执行人员树立良好的执行意识,促进各项软制度的有效落实。第三,健全软制度落实的监督机制。软制度的非强制性特征决定了其实施主要依靠社会成员的自我心理约束和自律行为。但仅依靠软制度内在的感召力和约束力来发挥其效力是远远不够的,执行型政府必须建立健全软制度落实的监督机制,对执行型政府中的官本位、以权谋私、执行不力、松散懈怠等不良作风进行坚决查处,并通过政务平台、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将这些现象公之于众,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使执行型政府中的不端行为无处藏身,进而促进执行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形成人人敬畏软制度、各个落实软制度的良好风尚。(四)发挥软制度与刚制度的协同效应一项制度是否具有生命力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完善与否,还取决于和其他制度的协同与融合的程度,这是我国在社会治理中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原因。若要最大化发挥执行型政府软制度的效力,必须促进软制度与刚制度有效协同,通过这两种制度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与相互融合,使软制度在协同体系下凸显作用。第一,要发挥两种制度在协同过程中的互补效应。软制度与刚制度因各自的特点不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和方式也不一样。因此在执行型政府强化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对于刚制度尚不健全的领域,必须加强相关软制度的引导和约束;同样,对于软制度制约乏力的领域,必须强化刚制度的支撑和依托作用。两种制度相互补充,才能有效减少制度约束的盲区,对执行型政府形成全方位的制度覆盖和无缝隙的制度约束。第二,要增强两种制度在协同过程中的互促效应。执行型政府的软制度与刚制度本质上的一致性和互通性决定了它们可以相互借鉴和相互促进。一方面,执行型政府软制度中所包含的价值理念和约定俗成的行为习惯是执行型政府各项刚制度建立的基础和依据,同时软制度可以推动刚制度之间争议的解决,增强刚制度的合理性。因此执行型政府在制定行政法规和各级规章制度时,应坚持以执行导向、崇尚服务、令行禁止、乐于奉献等先进的执行型理念为指导。另一方面,刚制度所具有的强制性特征能为执行型政府软制度的实施提供支撑,降低软制度实施的阻力,增强软制度实施的效果。第三,要促进两种制度在协同过程中的互融效应。执行型政府刚制度与软制度的互相融合是指二者通过一系列彼此相互适应和协调的有效制度变迁,最终达到彼此共生、相互促进的一个帕累托改进。执行型政府需要适时地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环境的变化,动态地调整和改变刚制度与软制度的内容和形式,使二者之间更具恰适性和耦合性,从而实现共生互进的良性循环。作者:蔡小慎李洪运单位: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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