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高中语文 单元综合测评1 珍爱生命 苏教版必修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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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综合测评(一)珍爱生命(时间:120分钟满分:120分)一、基础巩固(每小题3分,共15分)1下列各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不正确的一项是()在强调终极关怀时却对当下的生存环境不屑一顾,不能不说是极大的失误,也表明环境意识的启蒙如此迫不及待。谈到挺举后面两把的失误,她道出了原因:“感觉自己应该可以(重量)举得更多,但在细节上没有处理好,太急于求成了,老想着成功,没有处理好动作。”精研发,切实启动并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品质才是赢取市场亘古不变的真理,由浮夸而得来的虚名如神马浮云,终归不能长久。两名中国留学生命丧美国,作为同胞的部分网友不是谴责血腥、呼吁缉凶,却对他们的悲惨命运幸灾乐祸,有失悲悯之心。作为中国台球第一美女的潘晓婷,被称为“九球天后”,却因从未拿过亚运金牌而显得妍媸毕露,这次终于实现了美貌与实力的完美融合。随着家长观念的改变,已经出现了孩子暑期报班从趋之若鹜到以兴趣为主的情况,培训班的负责人反复提醒,应该充分激发孩子的兴趣。ABC DD“迫不及待”指急得不能再等待。应改为“迫在眉睫”。“急于求成”指急着要取得成功。“亘古不变”指从古至今永远也不会改变。“幸灾乐祸”指人缺乏善意,在别人遇到灾祸时感到高兴。“妍媸毕露”指美丽和丑陋都显现出来,比喻事情真相大白。用于此处不合语境。“趋之若鹜”指像鸭子一样,成群地跑过去,形容许多人争着去追逐某种事物(含贬义)。用于此处不合语境。 2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句意明确的一项是()【导学号:81462017】A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平方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留下来。B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依旧依附在茎上。随着夜晚同来的是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屋檐上倾泻下来。C生命的缺憾在艺术中得到了补偿,中国古典诗歌中反复出现的空灵自在的飞鸟意象,是“身无彩凤双飞翼”的人类借以实现精神的遨游。D生活方式,是人类行为活动的空间展现,包含人的学习生活、职业生活、家庭生活、闲暇生活、社会交往等内容。从生活方式上,大体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文化素养和思想品位。BA项,句式杂糅,应去掉“留下来”。C项,成分残缺,应为“意象,是遨游的媒介”。D项,并列使用了有包含关系的概念,应去掉“学习生活”“社会交往”。3依次填入下列横线处的语句,与上下文衔接最恰当的一组是()【导学号:81462018】贫困农户是脱贫的最小细胞,对症下药要放在细胞上。每户贫困农户必须有一个以贫困农户为主制定的五年脱贫攻坚计划。贫困农户脱贫攻坚计划的制定,是扶贫人员与贫困农户统一思想的过程。_。贫困农户的脱贫攻坚计划,既是帮扶干部的工作指导,又是帮扶干部的工作考核内容。A帮扶干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与贫困农户、村组干部反复交流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帮扶计划B这个计划由帮扶干部在与贫困农户、村组干部反复交流和讨论的基础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C帮扶干部在与贫困农户、村组干部反复交流和讨论的基础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帮扶计划D这个计划由帮扶干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与贫困农户、村组干部反复交流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D本段叙述的对象是“计划”,排除A、C。这个计划首先由帮扶干部充分调研,然后与贫困农户、村组干部反复交流和讨论,具有先后顺序。4下列各句中,所引诗词不符合语境的一项是()【导学号:81462019】A“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其女之美,宛在眼前,撩拨了无数文人墨客心中关于江南女子的绵绵情思。B“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一名重点大学的学生,用一个令人神往的深情比喻,劝勉正在读高三的堂弟。C“烟中列岫青无数,雁背夕阳红欲暮”,一位游子望着暮霭中连绵起伏的群山和南飞的大雁,轻声吟唱着。D“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某省高考满分作文获得者由衷感慨,遨游于书籍的海洋,争做生活中的有心人,总有写不完的趣事儿。BB项,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桑榆,喻日暮。不要说日到桑榆已是晚景了,而撒出的晚霞还可以照得满天彤红!不要说岁数已大,将落的太阳还能放出满天霞光!比喻老当益壮,老有所为,积极进取。不符合语境。5下列各句排序最恰当的一项是()过去80年,物理学家一直未找到马约拉纳费米子存在的证据基本粒子分为费米子和玻色子,都有反粒子但自然界中可能存在一种反粒子就是自身的马约拉纳费米子中国科学家率先观测到了在拓扑超导体涡旋中存在马约拉纳费米子的重要证据费米子和它的反粒子“脾气”完全相反,无法同时出现这个发现或将使人类进入拓扑量子计算的时代A BC DD综观整个语段,说明对象是“费米子”,那么句应放于句首,选定A或D项。句说“费米子”和“反粒子”无法同时出现,紧承句。且“过去现在”,确定在前,在后。中的“这个发现”紧承句。由此即确定答案为D项。二、阅读理解(40分)(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8题。(13分)【导学号:81462020】秋天的怀念史铁生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怕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之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们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6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A文章之所以以“秋天的怀念”为题,一是因为文中描写的故事都发生在秋天;二是因为母亲是在秋天去世的,而我则是在秋天获得了“新生”。B文章第1段写到“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第4段又写到“她又悄悄地出去了”,这两个细节都主要是为了表现母亲对儿子内心的痛苦的体谅。C文章第3段写“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这一细节,表现出母亲时时刻刻在关注儿子的情绪变化,一个“挡”字,突出了母亲对儿子的拳拳爱心。D文章第6段写母亲临终时,“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两个“艰难”的强调主要是为了表达“我”对母亲一生不幸的深深同情。CA项,母亲是在秋天去世的,那个秋天有着不同的意义。母亲在世时曾多次想要带“我”去北海看菊花,文末也写到“我”与妹妹同看菊花,对菊花、秋天的怀念就是对母亲的怀念。A项说“文中描写的故事都发生在秋天”也欠妥。B项,“她又悄悄地出去了”主要是她不想伤害儿子,还有可能是病情加重的原因。D项,第一个“艰难”指病痛折磨艰难难熬,第二个指生活艰难,在这里不是同情,更多的是对母亲的愧疚和怀念之情。7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处景物描写的作用。(6分)(1)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3分)_(2)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3分)_【解析】(1)该处的景物是“我”独自坐在屋里时看到的,那时,“我”还没有从阴影里走出来,由景可知“我”此时的心情。(2)此时“我”已经从母亲的生命中读出顽强的意义,“我”已经走出了阴影,此时的景同样表现“我”此时的心情。【答案】(1)以动衬静,突出“我”孤独、痛苦、无望的心理。(2)写出了菊花蓬勃的生命力,渲染出悲壮、深沉的氛围,突出了“我”的心理从痛苦、无望转向明朗、坚强的变化。8文中有一句看似闲笔的话:“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请说说这句话有何作用。(4分)_【解析】要结合上下文的内容和本文的主旨来理解。【答案】写出了母亲的伟大。儿子残疾后,她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儿子身上,连自己喜欢的花都不去侍弄了。(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911题。(13分)卖琴加拿大费力克斯勒克莱尔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那男人说:“我知道。”“您想卖掉它?”“是的,先生。”“贵姓啊,您?”“于贝尔托马斯。”“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16年了。”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9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3分)()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B“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礼,心灵得到了净化,改变了生活态度。C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D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所有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B本题考查分析概括文章内容的能力。A项,“完璧归赵”只是一种推测,原文并没有明确指出。C项,错在“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制琴师记住了许多细节,是因为那是他唯一的一次演出,印象深。至于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是讲与狗搏斗的过程,因为是夜晚,又慌张害怕,加上过去了多年,确实有记不住的地方。D项,错在“所有东西”范围扩大,文章只写到小提琴。10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5分)_【解析】本题考查分析人物形象的能力。小说一开始写于贝尔托马斯到制琴师那里卖琴,并揭示了他卖琴的原因是手指患有风湿不能继续演奏美妙的乐曲,并由此而被乐队开除,于是生活陷入困境,想通过卖琴来接济生活,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于贝尔托马斯眼前穷困潦倒的形象。文中还通过制琴师提到于贝尔托马斯曾经的辉煌,这体现了他过去有过辉煌的形象。小说的最后写于贝尔托马斯被制琴师的经历打动,对自己卖琴的行为感到羞愧,心灵受到洗礼,于贝尔托马斯又重新振作起来的形象。【答案】他是一位穷困潦倒的音乐家。他曾辉煌无限,是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录制的唱片很受欢迎。后来因病不能拉琴,丢掉了工作,陷入痛苦之中,最后在制琴师的教导启发下,重新振作了起来。(意思对即可)11小说中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5分)_【解析】本题考查分析特殊语句作用的能力。第一次提到“妈妈”没能来的原因是暴雪让路完全无法走,突出了环境的恶劣,在这次演出后制琴师的手指被狗咬掉两根,这与恶劣的环境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此处提到“妈妈”没有来,是为后文的情节做铺垫。第二次提到“妈妈”没能来是为突出“妈妈”没有能来见证、分享自己成功时的遗憾心情。最后一次是在将自己的“成功”与于贝尔托马斯的成就对比之后提到,突出自己的小“成功”而且带有遗憾,目的是鼓励于贝尔托马斯走出眼前的颓废心境,重新振作起来继续音乐之路。【答案】第一次:点明了自然环境的恶劣,为下面被狗咬的情节发展做铺垫。第二次:使得演奏的成功、满心的激动与唯一的遗憾形成对比,突出遗憾之深。第三次:与音乐家的辉煌形成对比,目的在于启发音乐家改变生活态度。(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4题。(14分)【导学号:81462021】无人等候非鱼想了又想,我还是决定告诉你们关于唐度的一切,否则,不断发酵的故事会把我的心撑爆。我尝试过对着河水大喊大叫,或者在无人的旷野狼嚎一样哭泣,都没用,我始终无法卸下这块牢牢压着我的石头。我和唐度是在酒桌上认识的。那时候,他像一头刚出笼的猛兽,浑身上下带着一股凶狠的力量,把白酒像水一样灌进自己的胃里,一杯接一杯,一个人接一个人,当我们败下阵来,答应第二天就签合同的时候,他才放下酒杯。一个晚上,我没有见他吃过一口菜。我明确表示对唐度的敬佩,我的上司也把他当作榜样,时不时地提起,要我向他学习。我学不来,真的学不来,酒精把我的食道、我的胃灼得火辣辣疼,深夜里头疼欲裂,这样的滋味他怎会没有尝过?我问过唐度,他说:一句俗话说得好,酒是龟孙,谁喝谁晕。那你还喝?不喝,我的业绩怎么办?不喝,我的提成怎么办?不喝,我一家老小怎么办?这样的话我不会全信。我宁可相信他是自己愿意喝,像个老酒鬼一样嗜酒成性,或者天生喜欢借此追名逐利。果不其然,在我认识唐度的第二年,他就以副经理的身份,跳槽到我们公司,成了我的顶头上司。于是,我成了他拼命工作拼命喝酒的目击者,但他除了对我工作要求很高之外,从不强求我喝酒,有时候甚至会替我挡酒。我原本的一些怨气和愤恨,慢慢消失了,他一直强调:我们是哥们儿。好吧,尽管他拿着比我高五倍的工资,开着公司配的奥迪,有专职的女秘书,手下有像我一样几十号算得上精英的员工,但他拿我当哥们儿,我也不能太矫情,我们就做哥们儿吧。我第一次送唐度回家的那次,他本来开着车的,说好不喝酒,但经不住对方死命劝,他就喝了,然后就喝多了,我只好在他模糊不清的指点下,把他送回家。看到是他回来,给我们开门的老先生一言不发,转身走了,年龄大点的阿姨说:怎么又喝多了,不是开着车呢嘛。一个年轻的女人伸手扶着他,对我说:谢谢。她扶着他进了屋,沙发上一个年轻的男子低着头在电脑上忙活,头也没抬,在我即将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嘟囔了一句:就知道喝,早晚得喝死。我不知道这几个人和唐度是什么关系,但我听了他的话,浑身发冷,我在空荡冷寂的大街上走了很长时间,身体依然感觉不到一点温度。第二天,唐度叫我到他办公室,跟我道谢,我问他家里怎么那么多人,他笑笑说:就父母弟弟还有老婆,看起来人很多,不过弟弟很快就出国了,手续已经办得差不多了。那个坐在沙发上头也不抬的年轻人,看来就是他弟弟了,我没有跟他详细说那天晚上的情形。快过年的时候,唐度住院了。我去看他,他脸色枯黄,才几天不见,他突然就瘦得走了形,加上一身宽大的病号服,看起来好像老了十岁。我问他什么病,他说:肝癌。我大吃一惊:不会吧?唐度倒比我坦然:怎么不会?我早就知道有这一天。我们坐在楼下的小花园里,他开始说话。十几年了,我从来不上医院,不体检,可这一天还是来了,要不是疼得受不了,我才不来。我上中学的时候就得过乙肝,我怕大家看不起,就拼命隐瞒,连我老婆都不知道,结婚六年了,我不要孩子,老婆说我有病,说我不想承担责任,我都认了。实际上,她曾怀过一个孩子,但我告诉她我那一段吃过好几种药,这个孩子不能要,就给打掉了。还记得几年前,你问过我喝酒的事,我没有说实话。喝了酒谁不难受啊?我经常彻夜无眠,在反复呕吐和肝部疼痛中度过一个又一个夜晚。老婆问我,我说胃疼。她躺在我身边不停地哭,让我不要再喝了。不是我喜欢喝酒,喜欢拼命工作,父母等着我养老,弟弟上大学读研究生出国要钱,我得想办法赚更多钱,又不敢说自己得过肝炎不能喝酒,只有自欺欺人,喝。我知道早晚有这一天,但我没想到会这么快,这么快。我不敢看他的脸,一直低着头,听着他的声音越来越轻。最后一次见唐度,他脸色发黑,两颊深陷,但他跟我说:给我来点酒。我偷偷给他买了一瓶五粮液,用一次性纸杯倒了浅浅一杯底,他闻了闻,仰起头一饮而尽,说:我第一次觉得酒这么好喝,以后给我上坟,记得带瓶酒。我最终还是没有机会给唐度上坟,也没有机会再给他带酒。唐度走后,他的父母来过单位,因为二十万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他们在单位闹了半天,把经理堵在会议室,非要让他把唐度老婆领走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要回来,小儿子马上要去德国留学,着急用钱。我不知道他们把唐度安置在哪里,也不知道二十万的问题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因为我辞职了。现在,我躺在一家偏远的乡村客栈里,暮春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四溢的花香和嗡嗡作响的蜂蝶使我昏然欲睡。播放器里李宗盛在唱着: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每次听到这里,我都会想起唐度,泪流满面。(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12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3分)()A唐度是个重情的人。作为“我”的上司,他自己拼命工作拼命喝酒,但并不强求“我”喝酒,有时还在酒桌上为“我”挡酒,这说明他知道喝酒伤身,不想让哥们儿为难。B唐度中学时得了乙肝,怕人看不起而拼命隐瞒;结婚后不敢跟老婆说自己得过肝炎,在单位更不敢跟别人说,小说借此有力地批判了社会对传染病人的偏见和冷漠。C唐度喝酒,原本是不得已的,但喝得多了,就在不知不觉中嗜酒成性,所以病入膏肓之时还不忘让“我”给他带点酒,并嘱咐“我”以后给他上坟的时候别忘带酒。D唐度死后,“我”非常伤心,因此辞职跑到偏远的乡村客栈,在享受暮春的阳光、四溢的花香和蜂蝶的吟唱时,也为唐度不能享受这样美好的生活而感到遗憾和悲伤。A本题考查理解文章内容的能力。B项,“借此有力地批判了”对小说的主题理解不当。C项,“就在不知不觉中嗜酒成性,所以”对唐度为什么让“我”带酒理解错误。D项,对“我”辞职的原因的理解不够准确。“我”辞职跑到偏远的乡村的原因很多,其中有自己对生命的思索与新的感悟,有对现实的逃离,也有为好友唐度的经历和遭遇的同情和伤心。13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我”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5分)_【解析】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往往有主次之分,在这篇小说中,主要人物是唐度,次要人物是“我”。“我”作为故事的叙述者,在主要人物形象的塑造、情节的安排、主题的表达、情感的抒发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考生可联系余华的小说活着中的“我”、鲁迅的小说孔乙己中的小伙计“我”、祝福中回故乡的“我”等思考。作答的时候,要明确答题思路,从线索、主要人物塑造、情节结构、主题表达、情感抒发等多个角度去分析,力求做到要点全面、分析具体。【答案】从情节结构上看,“我”是小说中具有线索作用的人物。“我”与唐度的交往和“我”对他情感态度的变化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从叙事角度上看,“我”是小说主人公唐度生活的见证者,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讲述唐度的故事,增加了小说的真实感。从塑造人物形象上看,“我”侧面烘托了唐度的形象。“我”对唐度由不理解到理解,后到亲近、怀念的情感变化,对他的认识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侧面烘托了唐度的形象。从主题思想上看,“我”的形象有助于揭示小说的主题。“我”对唐度之死的强烈反应和对唐度的深切怀念,启发读者思考唐度的生活方式及死因,有助于揭示和深化小说的主题。14为什么“我”每次听到李宗盛唱着“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时都会想起唐度?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_【解析】这一小题是人物形象分析类题目的变种,将分析人物形象与对重要语句含意的理解相结合,因此难度上有所增加。“我”听李宗盛唱到这一句的时候就想起唐度,显然是因为这句歌词跟唐度的生活有某种相似或相关之处,“相关”在文中无从体现,那就寻找“相似”之处。“越过山丘”是个比喻,对应唐度的生活,可以理解为达到了目的,取得了成功;“无人等候”,对应唐度的生活,则是没有亲人理解他的苦衷,关心他的心灵,是他深藏于豪饮之后的沉重压力和无人诉说的孤独。作答的时候,可以先总说这句话与唐度的关系,然后再具体分析。【答案】因为这句歌词是唐度一生的写照(他的一生如独自登山般艰辛不易,生前孤独,死后寂寞)。他玩命地工作、喝酒,迅速到达了事业的顶峰,却被癌症夺去了年轻的生命,孤独地走向另一个世界。他为了多赚钱养家而牺牲了健康,独自忍受着肝病的折磨,却不仅得不到家人的理解,反而备受家人的冷落和责难(他愿意为亲人付出生命,却没有亲人在他艰辛的奋斗之路上给他温暖和关爱)。三、语言运用(15分)15把下面的句子依次填入文段的横线处,使上下文衔接连贯。(只写序号)(4分)【导学号:81462022】师陀文笔纤细,叙述简约,笔锋蘸满了感情,善于表现人物的心理状态。他的作品虽然缺乏强烈的时代精神,_,_,跃然纸上。早期作品较多地取材于农村,_,_。有些作品虽然对旧社会进行了揭露与控诉,_。以后逐渐转向描写城市的中层社会对卑微小人物的同情但对于社会黑暗现象的揭露与憎恶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但未能深入地发掘社会黑暗的根源【解析】根据关联词“虽然”,判断或排在首位,但此处要突出其优点,故排在首位。由“取材于农村”判断第三、四处横线应填,最后一处横线应填。那么第二处横线只能填。【答案】16在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补写恰当的语句,使整段文字语意完整连贯,内容贴切,逻辑严密。每处不超过15个字(6分)【导学号:81462023】“青春不是人生的一段时期,而是心灵的一种状态”。_,心态上的年轻却是能够永远保持的。无论做人还是做事,方式可以沉稳持重,_,否则必定一事无成。只有保持年轻心态、葆守青春状态,才能自信若胸有成竹,勃发如沐浴春风。_,流淌出的不只是无穷的激情,更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刚猛勇毅的魄力。【答案】年龄上的青春是留不住的但心态决不能染上秋霜(沾上暮气或死气沉沉)年轻心态犹如生命深处的一股清泉17下面文段有三处推断存在问题,请参照的方式,说明另外两处问题。(5分)【导学号:81462024】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与他的成才与否息息相关,只有逆境才能造就人才。贝多芬双耳失聪,但他凭借坚定的意志,创作出了著名的第二交响曲。顺境只会消磨人的意志。刘禅安于享乐,结果意志消沉,乐不思蜀。因此,一个人只有多经历磨难才能成才。逆境未必就能造就人才。_。_。【解析】“顺境只会消磨人的意志”“一个人只有多经历磨难才能成才”表述过于绝对。【答案】顺境未必只会消磨人的意志一个人未必只有多经历磨难才能成才四、写作(50分)18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作文。法国人阿尔贝特史怀泽认为:敬畏生命,生命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上的大事。“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如果我们摆脱自己的偏见,抛弃我们对其他生命的疏远性,与我们周围的生命休戚与共,那么我们就是道德的。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的人。根据上面的材料,结合自己的感受写一篇文章。要求:立意自定,文体不限,题目自拟,不少于800字。【写作指导】许多同学会认为要敬畏的“其他生命”“周围的生命”仅指人类以外的其他生命,这种认识是狭隘的。回顾史怀泽的经历,他亲历了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虽然没有厮杀于战场,但却体验了太多的痛苦、颠沛、苦役、冷酷,目睹了人类间各色的杀戮、折磨和压迫,也感受了苦难环境中烛火般细微脆弱的人间温情,由此唤起他心灵深处对敬畏生命的思索。由此看来,他的“敬畏生命”的思索起点是人类,终点是所有生命。因此,“敬畏生命”应包括三个层次: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人类以外的其他生命。这是一种将人伦道德由此及彼的推及,也是思想境界的升华,我们最终要敬畏所有的生命,但我们必须明确,尊重其他生命的前提是这个人一定会尊重同类的生命。明确了这一概念,写作时在立意上就可以做到巧弹琵琶,亦物亦人。本题以议论文较为好写,可围绕作文主旨组织材料,充分论证,切忌简单罗列事例,缺少自己的思想见解和透彻的分析。当然,本题也可以写成哲理感悟类的散文,以叙为主,在此基础上生发出精警动人的议论。【参考例文】敬畏生命,敬畏人报纸上有这样一条消息:“吸血鬼”肆虐巴西,已造成22人死亡,千余人受伤。经调查,“吸血鬼”原来是当地的一种蝙蝠。蝙蝠何以成了如此令人恐怖的“杀手”?专家们分析的结果是人类破坏环境导致蝙蝠栖息地减少,大批蝙蝠在被迫迁徙的过程中对人类进行了大规模攻击。这样的消息我们已经不陌生。人类自己一手导演了许多这样的案例,当这些卑微的生命面对毁掉的家园因为愤怒而迸发出骇人的能量时,不知当初手拿电锯将一片片森林放倒,将一片片绿色变成黄色的人类会不会对这些微不足道的生命产生敬畏之心?但是已经晚了。一只体重3035克、翼展30厘米的蝙蝠就足以让一个国家为之恐惧,因为这只蝙蝠已经愤怒。这就是生命的能量,这就是不变的法则,它们本来可以安详地生活在森林里,但人类却毁了这一切。常常为几年前在电视上看过的一个镜头而感动:一条公路上爬满了“过路”的青蛙,旁边是正停下车来静静等待的司机。于是便想,如果这些青蛙是爬在我们身边的公路上,命运会如何呢?答案多半不会乐观。谁会把这些面对车轮毫无还手之力的“东西”当回事?一路开过去,“噼噼啪啪”,血肉横飞,不能误了时间啊,哪有时间等?这多拉一趟活儿就是多一趟活儿的钱哪!非得等这些蝙蝠、青蛙变异了,蝙蝠不像蝙蝠,青蛙不像青蛙,已经能够对人类造成威胁了,才要恐慌、莫名惊诧,才明白总以万物灵长自居的我们其实有多脆弱,有多不堪一击。何止是对这些蝙蝠、青蛙们这样呢?翻翻报纸,打开电视,人类自己正在对自己做些什么呢?战争,枪声炮声;恐怖袭击,“人体炸弹”;仇恨,用枪杀人,用刀杀人,用毒药杀人,为钱财杀人,为情欲杀人,为报复杀人看6月5日的中国青年报,一个版面上竟有两篇报道让人后背直冒凉气。一篇是说一个大学生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罪抓了起来,并被判死刑,后因证据不足,他被无罪释放,而此时他已经在监狱里被关了8年!另一篇报道说的是安徽某地三名协勤以抓嫖为名私闯民宅打伤三姐弟,当然,这样的事情比起杜书贵一枪打死百姓要“轻”多了没有了敬畏之心,再加上有了缺少监督的权力,人也会变成“非人”,这时的人,和那些愤怒的蝙蝠一样,都是变异的结果,只是,蝙蝠是被逼变异的,而人,却深深地陶醉于这种变异,削尖了脑袋来追求这种变异,一时间,仿佛这变异的倒成了优良品种,能够居高临下地俯视众生,凡是自己脚底下的,都可以一脚踩死,用不着半点犹豫,所以才会出现种种丑行,制造种种悲剧。所以,人哪,要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生命,敬畏人。一个丢了敬畏之心的人是可怕的。生命,是独一无二的奇迹;人,是这奇迹中的奇迹。敬畏生命,敬畏人,因为生命值得敬畏,因为人值得敬畏。【点评】文章采用了递进式的写作思路:由人类破坏动物栖居环境遭到反击的事例开篇,然后写人类对待同类的种种触目惊心的杀戮,接着重点介绍三则不严肃执法,随意践踏公民人身权利的事例,把批判的矛头直指那种借着手中权力,蔑视众生的“优良品种”们,尖锐指出,动物的变异是被迫的,而有些人的变异是主动追求权力造成的。昭示人们这样一个道理:对自然界各种生物的蔑视,必然来自对同类的蔑视,而人类的戕害之手将各种动植物逼上绝路之后,最终的屠杀对象除了自己,再也没有其他的了。本文深刻地揭示了敬畏其他生命与敬畏人类自身生命的关系,尤其强调敬畏人,因为它是敬畏一切生命的情感基础。立意可谓不落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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