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县农村村组公路建设+县殡葬改革推进情况调研报告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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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县农村村组公路建设+县殡葬改革推进情况调研报告两篇县农村村组公路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农村村组公路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动脉,是农村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为了解我县农村村组公路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协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县政协于 5 月中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到*6 个乡镇对我县农村村组道路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实地查看农村村组公路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乡镇和政协委员对我县农村村组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县由于受历史、自然等因素制约,长期以来,农村公路特别是村组公路建设滞后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农村村组公路建设是我县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广大农村群众最迫切希望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村组公路建设,把农村村组公路建设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农村村组交通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全县通行政村的公路已于 2017 年底全部实现硬化,2567 个村小组除了*镇有 4 个村小组由于农户数极少(其中:2 个村小组各有 6 户,2 个村小组各有3 户)、公路建设成本高和 30 个“空壳村”未通公路外,其余村小组已全部通公路。同时,通过实施县乡公路建设、乡村公路建设和边境自然村道路硬化、脱贫出列村道路硬化等项目以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途径提升农村村组公路等级,已实现进村公路硬化的村小组 1091 个 2002.97 公里,正在实施进村公路硬化的村小组 115个 384.29 公里。二、我县农村村组公路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发展总体滞后,农村村组公路建设与群众的期盼差距很大。虽然近年来全县农村村组公路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总体上绝大部分等级还很低,目前仍有 1327 个村小组未实施进村道路硬化(不含正实施村)。这些未硬化的村组公路大部分是群众人工挖通的,等级低,路况差,设施落后,缺桥少涵,基本上还是晴通雨阻,农村群众出行和物品运输仍然困难,而且安全隐患大,加之断头路较多,村组道路服务保障能力远远不不能适应当前农村发展需要。当前农村群众对农村村组公路提级改造的期望很高,愿望十分迫切,建设需求量很大,就目前而言,农村村组公路建设现状与农村群众的期盼相去甚远。(二)缺乏项目支持,农村村组公路建设难以推进。目前国家对于农村村组公路建设没有具体项目支持,我县除了木央、田蓬属于边境乡镇有一定的边境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外,其他乡镇村组公路建设都没有国家项目支持,只有县政府将精准扶贫融资的一部分资金用于脱贫出列村的部分村组公路硬化,而我县财政非常困难,融资的村组公路建设资金对于全县农村村组公路建设需求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在没有国家项目支持的情况下,农村村组公路建设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三)存在“等靠要”思想,群众缺乏参与建设积极性。“等靠要”思想是部分农村公路建设的“痼疾”。目前,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的宽裕程度不高,农民的思想还比较保守,安于现状。当看到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越来越重视,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依赖思想,认为修路是政府的事,政府会投资建设的。因此,缺乏通过自身努力对村组公路进行提级改造,进一步改善交通条件的意识。(四)管养缺失,农村村组公路损毁快。我县农村地域广阔,村组分散,人口密集度低,加之我县属于山区,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地质地形复杂,增加了修路难度,加大了修路成本,在建设资金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农村村组公路建设投入不足,造成建设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相对较低,涵洞、边沟等设施不完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而目前我县的公路管养资金只安排到乡村公路一级,村组公路管养没有资金来源,加之群众护路、养路、惜路的意识比较差,建设标准较低的村组公路在缺乏管护的情况下,损毁快,使用年限短。三、加强农村村组公路建设的建议(一)编制规划,做好项目储备。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未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的建设项目,不得列入年度计划。”坚持规划优先的原则,科学编制我县农村村组公路发展规划,建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统筹考虑财政投入、年度建设重点、养护能力等因素,编制建设项目年度计划。(二)多措并举,打好农村村组公路建设攻坚战。一是积极争取项目。今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实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 20 万公里,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在会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9 年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向进村入户倾斜;省政府提出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要加强与上级汇报对接,掌握政策动向,积极申报项目、跟踪对接,争取更多项目挤入国家、省州项目盘子。二是申报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争取奖补资金,在做好县乡、乡村公路“建、管、养、运”的基础上,将“四好农村路”向村组公路延伸。三是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议县级财政每年预算不低于 2000 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研究出台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硬化)补助或“以奖代补”政策。四是将农村村组公路硬化融入到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涵盖*的重点项目之中进行规划,通过重点项目带动农村村组公路建设。五是采取资源开发、企业赞助、个人捐资等方式,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同时,按照 “先建后补”方式,对已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采取施工企业垫资形式提前实施。通过强有力措施,用 58 年时间实现我县农村村组公路全面硬化。(三)广泛动员,提高群众参与农村村组公路建设的积极性。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虽然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明确以国家投入为主,但“僧多粥少”,要想先人一步享受便利,就要克服盲目等待、乐观的思想,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抢抓机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要在遵循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具有可操作性、适应性的资金筹集与管理办法。要向农民群众讲清楚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是增加农民负担,更不是乱摊派,而是自己为自己办事。二是落实农村公路建设扶持政策。建议在政策制定上,“以奖代补”可每公里奖励 1015 万;补助可采取“政府补助一半、群众自筹一半”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县政府每年将财政补助资金核拨到乡镇,由乡镇和村委会组织发动群众筹资投劳建设农村村组公路,充分发挥乡镇和村委会的基层组织作用。每年通过县级财政补助方式完成 100 公里以上的农村村组公路建设。(四)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村组管养机制。在多渠道争取上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的同时,每年还要从县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设置农村村组公路管养基金,用于农村村组公路管养。每年将资金划拨到乡镇,建议由各乡镇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聘请一些人员对农村村组公路进行管理和维护,一方面可以使农村村组公路得到有效管养,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在保证管养资金的前提下,建议将已经实施硬化的农村村组公路管养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管养责任。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提高群众护路、养路的自觉性。县殡葬改革推进情况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县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9 个,规划实施火化区共有 13 个乡(镇)99 个村(居)委会(社区),迁建县殡仪馆 1 个,规划建设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 15 个,政府划拨建设启动资金 2000 万元,建成新华镇菠萝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墓位 1550 个,里达镇文家地农村公益性公墓于 5 月 21 日动工建设,剩余 13 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也在进行选址、征地等各项工作;在县国营花果山林场安岗林区建设县经营性公墓 1 个,第一期建设墓区 4个,已建成墓位 600 余个。1 月 1 日,全县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工作,至 5 月底止,已火化遗体 142 具,其中:骨灰寄存 8 个,骨灰入菠萝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 40 个,骨灰入文家地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 5 个,骨灰入县经营性公墓安葬 64 个,骨灰散葬 25 个。发放惠民殡葬补助 33.5 万元。二、存在问题及原因(一)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仍有差距。殡葬改革宣传不够深入,知晓面不广,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殡葬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县乡两级虽然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宣传,但由于宣传还停留在政府层面,没有深入到群众中,致使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了解不多,不透彻。调研中发现,乡镇、村组一级,只是张贴宣传资料,没有分别召开到村到户的群众宣传动员会,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到村到户,特别是群众最关心的费用、过渡期有何优惠政策、服务等问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村委会干部认为此项工作难度大、不好抓,积极性不高,不把殡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的单位领导认为殡改工作得罪人,归民政部门管,与本单位工作没有直接联系,没有从形成合力上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好殡葬改革工作。甚至有极个别干部认为土葬是农村传统习俗,对推行殡葬改革工作有畏难或抵触情绪。三是群众思想观念难转变。长期以来,群众受孝道文化、厚葬文化和入土为安等思想观念影响,有些人信奉“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有些人信仰“风水地气”“命理学说”,有些人认为选个合适位置埋葬后能荫福后代等等。这些传统观念在群众中根深蒂固,群众对殡葬改革抵触情绪比较大,不愿接受遗体火化和集中安葬,没有形成自觉参与改革的局面,影响工作的推进。(二)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调研中发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阻碍殡葬改革顺利推进的又一大瓶颈:一是上级补助资金有限。殡仪馆及骨灰公墓迁建后投入达 4500 万元,上级下达资金 100 万元,而第一期前期投入达 2800 余万元;15 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资金 5120 万元,县政府投入资金 2000 万元,缺口资金 3120 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好并验收合格后,州级每个补助 40 万元,补助十分有限,县级自筹资金建设,后期投入筹措困难。二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目前,全县规划实施火化区有 13 个乡(镇)99 个村(居)委会(社区),属于政府规划投入建设的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只有 15 个,远远满足不了群众火化入公墓安葬的需求,况且,截止目前,还没有任何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使用,村组一级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没有任何补助的情况下,更是遥遥无期。调研中,群众普遍反映,在目前基础设施极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要求火化后集中在菠萝山公益性公墓、安岗坡经营公墓和乡镇所在地公益性公墓安葬,距离较远,不利于清明祭扫和日常管理,群众迫切要求全县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统一规划至村组一级,达到就近村近组集中安葬,既便于管理,又节约春节、清明节祭拜和扫墓的成本。三是农村公路建设滞后。当前,我县所有村小组都实现了通公路的目标,但大部分村小组公路属于路陡弯多,道路狭窄,路程遥远,硬化率低,晴通雨阻,加之,今年的雨水又多,正常通车难度大,导致遗体运送难和运输贵,无形中又增加了群众的负担,让群众对殡葬改革有着新的想法和顾虑。(三)殡改工作未形成合力,监管力度不够。殡葬管理涉及纪委、公安、住建、国土、林业、司法、法院等十多个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自全县殡葬改革启动后,县委、政府两办联合以 1 号文件关于印发殡葬综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成立了全县综合执法工作领导机构,并明确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办,但至今未召开相关联席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殡葬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形同一张白纸,没有任何部门来牵头执行。殡改工作启动实施至今,无论是在县城还是在乡镇,乱埋滥葬情况大量存在,火化率仅 13.73%;大型墓碑、棺木等违规殡葬用品仍在制作销售。这充分说明乡镇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乡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工作存在差距,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推进尚未形成合力。在调研座谈中了解到,新华镇那平村小组和县城团结社区各有一户人家,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得知有家人离世后,三番五次深入他们家中动员家属将其遗体送殡仪馆火化,将骨灰拿到公墓集中安葬。但这两家拒不执行要求,将死者遗体进行土葬。类似这样村(居)户,至今尚未有任何部门依法查处,未尚在媒体进行曝光。此外,部分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有所松懈,对辖区内不按殡葬改革要求乱埋乱葬现象全然不知,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理、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四)收费标准透明度不高,群众对政府优惠政策顾虑大。目前,我县殡仪馆虽然建成,但有关经营许可证尚未申报完成。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群众普遍反映有四:一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前是不能进行经营的,而且收费标准尚未向全社会公布,干部群众普遍认为殡葬改革费用透明度不高;二是现阶段,政府对遗体运输费、火化费、公墓安葬等相关费用都给一定的补助,但未明确补助期限,群众普遍担心在殡葬改革进入市场化后,政府取消这些补助政策而承担不起这些费用;三是为确保遗体火化后,骨灰能按要求进入公墓集中安葬,民政局对进入殡仪馆火化的遗体,每具收取 4000 元押金,待骨灰入公墓安葬后再将押金退还家属,群众普遍认为,是政府没有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好在先,不能强迫群众在公墓入葬,实行“一刀切”,这些都应该由政府来买单,不能全都由群众来负责。大部分规划实施火化区的农村群众虽然能将遗体进行火化,但家属不愿把骨灰拿到县城或集镇公墓集中安葬,权衡每年到县城上坟的费用、出行难易程度后,不愿要回所交的押金,而是直接将骨灰拿回本村自行散葬,群众经济负担不减反增,并对收取押金的做法意见很大;四是经营性公墓收费过高,可供选择的价格段位不多,灵活性不高。如,按照经营性公墓规划建设有 A、B、C、D 四个区域,“风水”最好的 A 片墓区,仅墓穴和墓碑的费用就近四万元,而最低收费套餐 6850 元的地块又没建好投入使用,无奈之下,只能在高收费区域内入葬,死者家属怨气连天,敢怒不敢言,如不在公墓入葬,取消领取抚恤费等资格。另外,墓碑、刻字等费用均比市场高得太多。三、工作建议(一)强化“到户式”宣传殡改政策,切实转变群众的传统观念。对殡葬政策法规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是做好殡葬改革的重要前提,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机遇,通过会议传达、发放宣传单、组织召开群众大会、电视、标语、网络等多种形式,长期坚持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殡葬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殡葬政策和法规的知晓率,转变群众观念,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自觉实行殡葬改革,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村委会要深入各村小组引导农村建立“红白理事会”,制订文明规范的村规民约,树立以讲排场、搞攀比为耻,以俭朴文明为荣的良好风气。提倡厚养薄葬,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转变旧观念,把精力和金钱用在学科学技术、用在发展生产上。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要带头刹住殡葬攀比之风,从自己做起,勇做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先锋模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加大部门合作意识,加大执法执纪力度。殡葬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一是严格执行今年县委、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 1 号文件关于印发殡葬综合执法工作方案,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召开殡葬改革工作联系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县纪委、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可巡查、督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县殡改办要做好牵头组织,根据部门职责开展综合执法和业务指导工作,发挥信息联络员的作用,规范工作流程,对殡葬违法行为实行自下而上、逐级上报,有效地依法查处殡葬改革违法案件,特别是对一些私葬乱葬现象要处理到位,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如对那平村小组和团结社区的两户死者家属,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应急办,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特别要抓住一些正反面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公开宣传和处理,起到教育震慑作用;四是及时制定殡改工作中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和细则,使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便于操作。(三)增强收费标准透明度,制定激励群众的政策。县民政部门要督促营运公司及时完成相关手续申报工作,使公司在短时间内拿到营运许可证,并监管到位,确保各项收费标准透明公开,经营性公墓要明码标价具体到每个墓穴,在墓碑、刻字等价格不能过高于市场价,让群众明白消费,在遗体火化时,能顺利领到省民政厅统一发放的火化证。同时,鉴于目前农民群众对殡改政策的认识程度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实际需要,应在执行和落实殡改政策中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以调动广大群众自觉执行殡改政策的积极性。如在减免运尸费、火化费的基础上,应为档卡户群众的所有火化费用买单;取消农村逝者家庭 4000 元的押金,让广大农民群众都“死得起”;对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对模范执行殡改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四)完善设施建设,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和殡改事业资金的投入,及时完善村组道路建设和加快集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借鉴学习“麻栗坡模式”,采取村民自治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充分选用群众自治的主动性,按照每个村委会原则建设 2-3 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原则,通过群众主动申报,采取“三个一点”的资金筹措办法(政府帮扶一点、村社筹集一点、群众自筹一点)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以达到节约土地为目的,50 户以上的村小组,在本村原有坟山基础改造建成本村群众自行管理,只接纳本村群众进入该公墓入葬;不到 50 户但又连片集中几个村小组共同商量选址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引导群众在公墓集中入葬。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对辖区内逝者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家庭,给予适当奖励,既以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又能加快殡葬改革工作的推进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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