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两篇

上传人:今****离 文档编号:570494 上传时间:2019-06-03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3.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两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关于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两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关于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两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 2019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两篇篇一为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切实提高农业农村领域及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农业行业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一、宣传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市内传统媒体、新媒体、融媒体、宣传展板、LED 显示屏、短信推送、横幅标语、等手段,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农业行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成效、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深入宣传人民群众正面评价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鼓励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努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二、农业行业宣传内容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所有宣传工作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为主,按照宣传工作“十进”的要求,共同做好以下宣传工作: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 号)文件精神、市扫黑办印制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和应知应会手册,提高干部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2、本行业、本系统微信公众号要定期不定期的推送发布扫黑除恶信息及相关报道。3、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张贴举报奖励办法。4、本行业、系统的 LED 显示屏滚动宣传。5、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都要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确保扫黑除恶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等,发放就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就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扫黑除恶宣传彩页等宣传资料,宣传工作“铺天盖地”、无死角、全覆盖,形成社会面宣传声势。三、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宣传舆情工作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展示农业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有力抓手,市农业农村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对做好宣传舆情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安排。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务必要把这项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宣传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确定 1 名联系人,专门负责收集报送宣传资料和上下衔接工作。联系人于 5 月 25 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2、突出严实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宣传舆情工作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市扫黑办转发的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工作方案(x 扫组字2018x 号)“15 条原则”,确保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安全、规范运行。3、强化工作举措,提升宣传效果。切实加强市、县之间的汇报沟通,形成全农业行业“一盘棋”的工作局面。要坚持“三同步”原则,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引导舆论,有计划宣传报道典型案件和经验做法,彰显法治权威,在全社会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浓厚氛围。要拓展工作内容,以宣传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培育理性平和、尊纪守法的良好风气,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扫黑除恶“第一道防线”。篇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及上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和“保护伞”,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四个长垣”保驾护航。二、工作目标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惩处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保护伞”等犯罪案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打击涉黑涉恶类犯罪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基本原则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二要坚持严字当头,注重标本兼治。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迅速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在审判、执行各阶段均要体现依法严惩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严格掌握缓刑,对涉黑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等,要坚决依法严惩,该顶格判处的坚决顶格判处,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也要坚持依法严惩,做到除恶务尽。同时注重标本兼治,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加强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教育,注重源头治理。三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把依法打击黑恶犯罪方针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要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区别,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达到案件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要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坚持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依法严惩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同时,本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法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公正司法底线。四、领导机构成立长垣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同志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永杰同志任副组长,刑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刑庭庭长左民廷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要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形成运行有序、上下互动的工作局面。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 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底,为期 3 年。总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 年):动员部署,重拳出击。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工作方法,成立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在组织机构及办事机构成立后,要确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要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案件进程,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第二阶段(2019 年):深入推进,持续打击。对于 2018 年受理未结及 2019 年新收案件,继续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坚持台账登记、通报、督办、新闻宣传等制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第三阶段(2020 年):总结调研,建章立制。对全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调研,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推动单独或联合其他政法部门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或办案指南等,实现专项斗争规范化、专业化,取得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要在 2020 年第四季度对我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将 总结报告呈报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委政法委、县委、县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切实发挥好领导、组织、协调作用,为涉黑涉恶审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分管院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要根据上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实施方案,对扫黑除恶工作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并抓好贯彻落实。(二)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打击重点。要结合我县实际,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从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对下列十三类人群重点予以打击: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4、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5、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3、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三)建立案件台账,加强进度跟踪。要对2 月初以来进入本院审判环节的以下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并逐案登记建立台账:1、检察机关以刑法第 294 条起诉的案件。2、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起诉的案件。3、检察机关在以恶势力团伙起诉的案件。对于台账中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要逐案跟踪进度,每周四前将本周案件进展情况和新收案件情况以台账形式报至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对台账内案件定期检查,督促案件在审限内结案,防止久拖不决。作出生效裁判的,要随时上报。对于以刑法第 294 条起诉的案件,要及时报送案件起诉书;对于审结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报送一二审结案文书电子版。(四)加强监督指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任务,加大打击力度,增强审判效果。对于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要实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及时向市中院报告。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也要切实负起责任,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统计、进展通报、监督检查、文书备案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有效开展。(五)加强工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要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县“扫黑办”、纪检、组织、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重大案件沟通协调等机制,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要特别注意加强与县“扫黑办”的沟通联系,核对涉黑涉恶案件台账,确保打击战果无遗漏。(六)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审判效果。要注重把依法审理黑恶犯罪案件工作与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报道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县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特别注意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新闻媒体报道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扩大审判活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件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