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评六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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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评六篇【篇一】近日,国务院公布修订之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 2019年 5 月 15 日实行。修订之后的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 11 年后的首次修订。 11 年来,现行条例在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正如有关负责人所说,条例在实施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此次修订很必要。可以说修订后的条例亮点不少,比如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与否的界限,同时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等等,与公众期待比较吻合。如果用一些关键词来概括总结,这些亮点主要体现了“自信”与“理性”。11 年前,很多政府信息是不公开的,这被认为是缺乏自信。现行条例等于是在倒逼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虽然每年都会取得一些进步,但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与社会期许有一定距离,例如一些地方在政府透明度评价中显示不及格。坦率地说,今天一些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仍然是缺乏自信,有的地方担心公众会“挑刺”,有的部门忧虑公开后惹来麻烦。但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充分体现出自信,要求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更多信息,既是服务公众,也让公众来监督。所谓理性,体现在多个方面。譬如,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与否的界限,这也是一种进步。虽然说政府信息公开越多越好,但任何事情都要有边界,理应兼顾各方利益。之前,部分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处于模糊地带,此次修订让界限更清晰。再比如,对于少数申请人反复、大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并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这是针对新问题作出的理性修订,因为重复申请信息公开造成行政成本增加。无疑,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仅最大化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还将助推政府透明度、公信力再上新台阶。此外,对于经济社会有重要意义,因为扩大公开范围和深度后,过去部分“沉睡”的政府信息可以让社会共享。目前,各地政府、各个部门几乎都有各自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制度化当然是好事。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有关方面还应该根据新条例完善自己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让这类制度做到不“打架”,与时俱进。还要指出的是,能否在新修订条例基础上,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定相应的“国标”和“地标”?去年,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政务公开虽然“上墙进栏”,有的还“晒”在网上,但内容不翔实、或时间滞后、或只见结果不见过程也就是说,上述地方虽然公开了政府信息,但实际作用打了折扣。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内容、时间等方面缺少相应的标准。如果能以科学合理的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等,效果显然会大不一样。近年来,在预算编制及公开方面已执行相应标准,即财政支出预算科目分为“类”、“款”、“项”、“目”,从“类”到“目”越来越细,公众越容易看懂。但除预算公开有标准外,其他政府信息公开似乎缺少标准,可否制定相应标准?【篇二】获知更加丰富、真实的信息,公众才能更充分、更有底气地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发挥监督作用,消弭对政府的不信任和误解;明确了信息公开中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各级政府才能在相关工作中更好地与群众沟通,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由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办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决策、维护自身权益,但随着改革深入和信息化发展,现行条例已难以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自 2008 年 5 月我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各级各地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意识逐步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了较大提升,公众满意度也日渐走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然而,近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也时常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不足;有的重表面轻实质,只公开大数据不公开具体收支细节,平时不认真公开,上级检查时才临时抱佛脚、做样子;有的满足于单方面公开即可,不重视群众反馈,对群众的疑惑和要求没有作出进一步解释;还有的在具体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上拖延塞责,要么一味拒绝,要么迟迟不予答复。此外,信息公开申请权也存在被滥用现象,个别人借此向相关部门施压或发泄情绪。这些现象都让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打了折扣。之所以出现上述不和谐“音符”,有些是部分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行政理念出了问题,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有关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具体,公开义务主体不够明确,行政机关和群众对于哪些信息应当公开、如何公开,存在不同理解和认识,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如今修订草案的内容针对这些问题做了一些弥补,比如放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明确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写入条例,进一步落实和明确了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和标准,在满足公民诉求和防止申请权滥用方面做了进一步平衡,同时,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保障职责也得到了加强。时代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对政务公开提出了新要求。修订草案除了对现有条例的补充和细化,还强调了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电子化管理,让政府信息公开在互联网的加持下进一步提速增效;提出了处理好信息公开制度与档案保管规则、个人信息保护的衔接措施,在掌握、留存信息的同时,不忘扎紧信息安全的口子。获知更加丰富、真实的信息,公众才能更充分、更有底气地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发挥监督作用,消弭对政府的不信任和误解;明确了信息公开中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各级政府才能在相关工作中更好地与群众沟通,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服务水平。从修订草案现有的内容来看,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有望减少一些模棱两可,增加一些硬杠杠,这种修改方向和趋势,不仅有助于各级政府提升公共治理水平和效率,更好地完善、展示自身形象,同时也将极大地增强公众的信息获得感和权利获得感。用更给力的信息公开促进、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政府的职责、百姓的福音。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并且它在今后的社会治理中也将承担越来越重要的职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希望此番修改中,社会各界和公众都能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描绘、规划政府信息公开的未来之路。【篇三】4 月 15 日,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公布。除了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等兜底条款外,条例还明确,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4月 15 日 澎湃新闻)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整体行为和个体行为在内的整个政府的设立、变更、运作都必须合法化、规范化,其核心在于政府受法律的控制,自觉地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在法治国家建设旗帜指引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越来越规范。从 2008 年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政府机关信息从陌生到熟悉、从被动到主动地公开,让广大公众知道了政府到底为百姓做了什么实事,也知道了“三公”经费花在哪里,更是知道了如何在政府机关办事。这些现象,都为法治文明、公开透明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过,我们还应该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遇到了一些新情况,申请答复的总体满意度依然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一些具体案例中还存在着“踢皮球”“简单应付”等现象,较之公众期待还有一定距离。有的政府机关对信息公开不执行,甚至是以政府信息属于机密文件为由不向外公开,尤其是在人事选拔任用、“三公”经费支出、领导干部个人基本信息等公开的力度不大,也让广大群众不太满意。新修订颁发的条例,就是让这一法规更加贴切当前推进法治、透明政府建设的初衷,确保百姓生活在一个讲法治、讲规范、讲文明的国度。法治作为一个与人治相对应的概念,最核心的思想就是通过法律遏制政府权力,政府必须受到法律的控制。这也就是法治政府与非法治政府的根本区别。非法治政府只要求人们守法,而自己不用守法;法治政府则不仅要求人们守法,更要求自己带头守法,将自身的权力自觉地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以防止权力被滥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就是最大限度地让公众来监督政府的行为,而信息公开就是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就是使公民能够及时地行使自己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其实,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及时修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中还存在的壁垒,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让更多的普通群众参与到政府决策当中,这是法治、透明、公开政府最终目标。政府信息公开以后,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能够为广大群众知晓,这样就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政府部门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实现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这次,国务院修订颁发条例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突出了信息公开的机构和主体责任,明确了公开与不公开的范围和例外条款。这样规定就是让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明确,主体责任也更加明确,避免一些政府机关在信息公开时尽可能地避免因公开主体模糊而出现的相互推脱、敷衍公开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监督实效。政府作为社会信息资源的最大持有者,有能力将原始的信息材料经过科学的加工加快其自由流通的效率为公民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服务,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和更好的社会效益,实现社会公众和政府之间互利共赢的效果,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和谐。这恰恰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因此,及时修改颁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解决公众对政府执政行为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必能为实施法治国家建设、构建全面和谐社会和实现“两个奋斗”目标打下坚实的执政基础。【篇四】业内专家和多地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为,随着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施行,相关文件的规定也需要随之调整,使公开范围界定更明确。同时政府官网在公开政务信息时需注意依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4 月 18 日,人民网)政务公开是好事实事,这毋容置疑。但我们也看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相继曝出有的政府部门官网在公开信息时,泄露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账号、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比如某地发布的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花名册中,公开了居民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及包括尿毒症、肺癌、慢性肾衰竭等个人病情信息。更有甚者,某社区社区 2017 年精神残疾低保免费服药花名册中,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的姓名及监护人姓名也进行公开。需要从信息制作产生环节规范属性认定,加强基层政府信息源头管理,根据社会实践、群众需求、法律法规修改等及时调整公开范围等。要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牵头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尤其要协调各部门对同一公开事项的标准,避免因多头管理造成对外公开不统一、不一致、不同步等现象。【篇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8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从 2017 年 6 月开始,条例的修订、意见征求等工作陆续开展。条例起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条例将公布。(人民网 4 月12 日)在党的十八大中明确指出了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更加深刻的感受到自己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之一,也是完善我国社会治理的关键内容。政务信息公开,有利于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将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对政府的渎职、贪污、滥用职权行为产生极大的抑制效果,政府信息的充分公开是反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政府官员廉政、勤政的重要措施。政务信息公开,有利于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政府信息公开有力规范了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相关公示内容,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政府改革的顺利进行,并且因为政务公开将使政策的落实效果的到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促进了政府行为,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农村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了整个国家自上而下依法执政。政务信息公开,有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政府与公众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强彼此的合作效果;政府与企业建立共识可以提升经济活动的成效,从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使社会更为受益。在当今自媒体兴起的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可以极大程度上提高政府公信力。【篇六】随着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公布施行,各地区各部门将加大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力度,政务公开自检方式不断创新,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国多数省份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绝大多数省份的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的占比达 4%。( 人民日报,2019-4-18)在日常生活中,各级政府依然存在政策解读信息发布不及时、时效性不强等问题,并且发布质量有待提升。政府推进信息公开,并且一些省份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这样能够使得政府的各项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以便更好地接受大众的监督。但是在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还存在公开范围的界定不够明确,导致公民个人隐私泄露的现象,并存在各部门缺乏必要的协同合作,导致对外公开的事项标准不够统一,不够同步等现象。由此可见,在推进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政务公开真正“晒”的即细又实。政府部门要制定统一的公开标准,并加大问责力度。政务信息的公开可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但是要标准统一,政府各部门要做好协同和沟通,并且对该公开而不公开的情况要加大问责力度,同时要做好相应的个人隐私保护工作,不可泄露个人信息,以防给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和烦恼。国家公布施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地区各部门加大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力度的本意都是好的,都是为了使政务公开化,真正接受人民的监督。但是,在推进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我们需要全力以赴做好相关的工作来最大限度的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即详细又真实。安全生产述职 3篇(篇 1)尊敬的领导、同事们好:*年以来我作为汉寿县安监局危化股股长,负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审批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股室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督促本行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止了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年工作述职如下:一、 加强学习,把握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是履行好职责的基础。作为一名安监人员,我深感责任大,压力大。为此,我始终坚持把学习业务作为提高素质、完善自我的首要任务。积极学习与履职相结合,从而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对上级领导的指示,坚决贯彻执行,不搞阳奉阴违,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局领导保持一致。同时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始终注意观察和总结,向身边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学习,学习他们严谨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们果断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较好的工作方法。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棘手或吃不准的问题,坚持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遇事敢于碰硬,不推诿扯皮,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二、突出重点,加强督查,严格执法,消除安全隐患在具体工作中,自己做到认真负责,履职到位。按照*年度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的精神,对全县范围内的 44 家个体加油站、15 家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5家液氯使用企业、4 家气体充装企业、 2 家危化生产企业进行了无一遗漏的大检查。对证照不全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取加封、 上锁、停电等措施,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现场下达整改意见书 22 份,下达执法文书 14 份,并对排查出的隐患采取了责任人销号制度。年内有效排查隐患 89 处, 已整改 74 处, 特别是今年 7 月初通过四天三夜的努力,消除了太子化工储存氯丙烯的重大安全隐患,15 处正在整改中。共立案 4 起,对一家经营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有效整治了危化行业非法违法行为。三、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行政许可工作。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目前,已经帮助 6 家加油站顺利完成了标准化考评工作。与此同时,我们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动许可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评价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对红土墙加油站、和平桥加油站的升级改造工作。回顾今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领导的要求还有距离,如:业务水平、政治思想水平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增强业务水平和政治思想水平,为安全生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篇 2)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给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二、履行职责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委会召开了 4 次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和 20 余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别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非煤矿山领域的非法开采建筑石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部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校园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油气管线安全专项整治、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十九大安保等领域事项分别由管委会汤春义主任及杨京泉副书记、金梅副主任、陈亚副主任、张广际副主任主持,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排查梳理重大安全隐患,研究解决隐患整改措施。汤春义主任召开全区大会,对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表彰,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下发了关于表彰*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及时调整区安委会、消委会,及时修订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将上级政府、部门、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传达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布置有关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并将有关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及时安排落实关键时段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管委会主要领导积极参加上级政府、部门、安委会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及做好会议要求的落实工作。今年以来,高新区以管委会名义印发了蚌埠高新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计划、关于印发高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蚌埠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蚌埠高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提高了有关工作的执行效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委会汤春义主任在区安委会会议上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要求管委会各副主任、各有关成员单位都要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内容要求,切实全面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实现了安全责任区、乡、村“五级五覆盖”和重点企业“五落实五到位”100%的目标。年初管委会与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和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年底管委会下发了关于下达*年高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的通知,对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了考核,并评出 18 家先进单位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表彰。依据管委会文件明确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发展规划、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干部政绩业绩考内容。(三)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并按照计划开展执法工作,预计全年区安监部门将下发现场检查记录 130 份,检查企业 130 户次。预计全年将有 25 家企业开展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 “三同时工作”,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部按照要求开展了有关“三同时”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发 3 家企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和换证工作,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41份等许可证照。(四)针对重大安全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我区蚌埠市捷能气体有限公司充装储罐防撞装置缺失已得到整治,另一处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天河科技园窑河高新区段非法码头和拦河设施碍航事故隐患已得到整治,目前已销案。区安监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徽精诚徽药药业股份公司楼层承重不足、蚌埠富达服装公司二层及三层生产车间人员疏散通道堵塞、蚌埠大富重工地下污水处理有限空间缺少安全防护设施、高投集团员工公寓电梯故障频发等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整治。全年我区还开展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涉氨企业、粉尘涉爆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执法等整治行动。(五)及时修订重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今年 6 月 24 日,管委会与新奥燃气公司联合在西气东输门站开展了燃气泄漏应急演练活动。我区继续沿用了*年的下发的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办法,对今年群众举报的合盛食品公司、高华电子公司、首文碳纤维、国电有关事项开展了现场核查,处理及反馈率达到 100%。(六)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工作能力建设高新区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开展有关培训工作,组织 15 家企业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有关培训活动,组织 60 家企业开展了区安监部门组织的此项工作;组织 25 家企业参加了由市安监局举办的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评估工作培训会,邀请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培训;邀请安徽省宣传教育中心主任丁斌为我区约 100 家企业150 人开展了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活动。管委会已按照上级要求,组织 100 余人开展职业健康基本工作与评估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计划对全区 32 家人员密集、高危行业、安全风险大等重点企业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查找安全隐患工作。年初管委会拨付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 2 万元,并对年中产生的超出专项资金的部分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保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按照要求,*年管委会印发了高新区*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以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高新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活动月期间,管委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户外电子大屏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培训等活动,大力宣传“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活动月期间,区内烟草专卖局、安徽水利、金黄山凹印、安瑞科、国电、中联水泥等公司在厂区主要路段拉上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八)完成 6 项举报核实工作。(九)积极参加十九大安保工作按照上级和管委会统一要求,十九大期间,我局组织开展了驻点重点维保单位、重点检查涉及易制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全日参加安保调度会等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区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三、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年度,年度内局内部 5 人次参加了由省安监局组织的非煤矿山、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全面完成了公务员有关在线学习的目标任务。四、*年度工作打算1、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依靠领导支持,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职责分明,做到齐抓共管,不留盲区。2、将检查过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事故风险大小、事故隐患多少划分等级,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工艺、重点作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为抓手,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要执法依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体责任。3、做好与上级和兄弟单位的工作协调,争取上级单位的工作指导、工作支持。4、借助专家和第三方力量,开展规模较大、人员较大、重点领域、风险较大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新引进项目的安全评估,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工作,逐步减少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存量,压缩新的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5、指导、协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梳理、排查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并督促、协调、跟踪整改,切实整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6、根据*年全面排查出的出租厂房存在的共性安全隐患,通过培训“三类人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示范引领等形式促进安全隐患的整改。7、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 ”系列宣传活动集中促进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的增强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分步向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知识,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工艺、重点场所的安全事故防范知识。8、加大对人员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的执法检查力度,联合区应急办开展年度全区性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时更新预案内容,促进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器材的准备和演练,完善应急管理工作。9、做好安委办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全区冬季、两节、两会、汛期、夏季、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10、继续组织、协调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铸安 ”行动,以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采石、非法加油、非法加气、非法采砂等非法行为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11、严把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初审关,做好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检查工作。12、加强区安委会各重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监管能力。依靠领导,提高区安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装备和着装水平。13、大力做好上级移交的涉及我区的各类举报案件。14、及时完成市政府安委会和上级安监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关注、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和国内先进发达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监管成效。(篇 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同志们:*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和“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动力,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一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都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目标以内,在全省设区市局考核中我局排名第四,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在省政府 7 项考核指标体系中,我市安全生产考核得到满分。同时,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新农村建设获得全市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和楼宇经济限售股转让超额完成任务,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被市政府评为“最佳服务窗口”;综治工作被月湖区推荐为*年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联创共建”工作多次受到市迎创办的高度赞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按照“打基础、立规矩、守底线”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建章立制、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监督检查、宣教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控制指标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的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突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确保了“两节”、“两会”、“五一” 、汛期、“国庆”、世博及省运会等特殊时段的安全稳定;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在为期 4 个月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取缔无证经营单位 3 家,关闭非法生产企业 2家;在隐患治理行动中,共排查安全隐患 577 处,已整改 561 处,整改率达 97.23%,尤其是对中石化鹰潭分公司南站路桥下方输油管道、鹰潭远大气体安全距离等一批重点隐患进行了全面整改;在宣教培训工作中,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被评为“全省*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 同时,加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宣贯力度,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培训班 11 起,1200 余人通过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四是严格“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试点工作,江西银海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山和尾矿库通过一年来的努力,获得全省首家民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五是大力夯实“双基”工作,在*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年又制定了鹰潭市安全生产管理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促进了企业安全发展水平;六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严格应急管理和演练,尤其在去年 6 月中旬特大洪涝灾害中,成功处置了龙虎山景区上清加油站、余江江*晟化工等高危企业的险情,确保了汛期安全稳定,去年 11 月,又在余江江*晟化工有限公司成功举行了危化品泄漏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了我市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七是班子始终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狠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强化党员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廉政意识,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业的主动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综治、计生、信访维稳工作均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并且层层签订责任状;*年,未发生违规、违纪等方面问题。二、主动思谋,极力推进,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履行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牵头单位职责,*年牵头上清镇历山新村的帮扶工作,牵头多方筹资 11.4万元,加上政策资金,为村民铺设水泥路 3.5,兴修沟渠 300m,新建 500 休闲广场和 140村民活动中心各 1 个,农民住房墙面改造 20 户,发动干部职工捐书 300 册,在“十万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中,帮助当地群众解决困难,深受农民朋友好评。二是积极主动参与经济建设,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3000 万元(任务 1000 万元),限售股转让达 989 万元(任务 100 万元),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三是积极参加抗洪救灾工作,*年6 月中旬特大洪涝灾害中,组织 3 个抢险突击队,分别深入新农村挂点镇、防汛责任堤段。投入抗洪资金近万元,动员干部职工为灾区捐款 1.8 万元,被子 13 床,衣服 78 件。四是“数字鹰潭”建设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完成了信息采集,建立了局域网站和视频会议系统,其它工作正按市里的统一安排推进。五是认真履行联建共创责任,局里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到责任段清理卫生和管理街道秩序,受到市领导和“迎创办”的多次表扬,参与人员也获先进个人。一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省局和市领导的肯定,但我们深感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述职考评为动力和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围绕鹰潭“四大一新”战略目标,认真履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二五”全市安全生产良好开局和我市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贡献。述职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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