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说清楚”制度.doc

上传人:jian****019 文档编号:5126676 上传时间:2020-01-2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大事故“说清楚”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重大事故“说清楚”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重大事故“说清楚”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事故管理,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管理有关的下列各类事故:1、死亡1人及以上的各类事故;2、重伤3人以上的各类事故;3、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的各类事故;4、轻伤10人以上的各类事故;5、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6、其他性质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或工程局领导认为有必要讲清楚的事故。第三条发生第二条所列事故各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向工程局就下列问题讲清楚:1、事故情况;2、事故原因;3、事故的善后工作和整改措施;4对事故的认识;5、本单位安全管理现状;6、下一步安全工作打算。第四条发生第二条所列事故各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在事故现场向事故调查组说清楚,来工程局向局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说清楚,在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上说清楚,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说清楚会议由工程局安监办负责组织安排,由局主管副局长或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第五条局安监办、监察处、劳人处、设备管理处、工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事故单位向局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说清楚会议,听取事故单位汇报,并就事故和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相关问题,要求答复。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上说清楚参加人员包括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第六条事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说清楚的主要内容,要写成文字材料,会后存局安监办备案。第七条事故单位向局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说清楚会议一般安排在讨论该起事故处理的工程局安全工作会之前召开。第八条说清楚情况作为提出对事故单位及其安全责任人处理意见的依据之一。第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