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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工程开工前,对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进行认真、充分、足够的调查了解。要在施工现场对地下管线的径路、技术要求等进行认真、充分的实地调查,掌握地下管线的整个状况。2、与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维修单位进行密切联系,请他们对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的技术要求、维护状况、地下管线的径路等做详细的介绍,并向对方介绍本项目工程的详细情况及施工要求。对于在工程施工中,可能对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造成损坏的地方与对方进行充分的研究,充分采纳对方对其进行保护的意见和要求。3、开挖作业应有可靠的防护和抢修措施,在有地下管线的地方挖沟、坑时应了解地下设施的用途、埋设位置作好防护后方允许施工。如遇突发意外、设备被损伤情况,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同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修。应急包是现场进行第一时间紧急处理的工具与基本物资,由电缆工程现场带工人员负责,并且应急包应每天带往施工现场。应急包内工具材料不允许挪用其他非紧急用途。应急包内应至少包含以下工具材料:剥线钳、电工刀、裁纸刀、电缆跳线、电气胶带、热缩套管、钢锯、标准电工工具。应急包原则上应保证每个作业点一个,用于现场第一时间处理,以现场减小影响为第一目标。4、禁止污染道碴,每次上班应准备够防护用编织带。编织带应有足够的宽度,不够宽时两块塔起来使用。编织带使用必须压好边角。在路基薄弱地段(如土太松、路肩太窄等)应放电缆时再挖,尽快回填。5、挖沟作业人员保持3-5米以上的间距,所用工具木柄与铁器结合应牢固,防止甩脱伤人。挖沟、坑的弃土应距沟、坑边0.4m以外,堆土高度不高于1.5m;坑底面积小于1.5m2时,坑内不得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作业,沟、坑深大于1m时,不得一人单独作业,挖坑深度大于1.5m时坑内人员应带安全帽。6、当挖沟、坑影响行人妨碍交通或站内作业时,应在施工地点3-5m处加设防护,并应当天回填夯实。如需过夜时,应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在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围墙附近开挖时应对其临时加固。7、不得破坏路基设施,当不得已破坏水沟、边坡、路肩等线路设施,在电缆敷设后应立分段及时恢复。回填电缆沟应及时将挖出的土石全部回填并踩实或夯实,表面应隆起,不留积水坑,下雨季节要安排专人巡视已挖过沟的地段,暴雨时应24小时值班。8、雨季施工时要严格控制开挖沟、坑数量,做好排水、防洪措施,开挖后应及时敷设电缆,并分层夯实回填,原则上不允许敞口过夜,敞口期间必须采取措施并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路基稳定和行车、施工安全。9、人工架设光、电缆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起重架起架较高或在斜坡上架起重架时,应设起重架临时拉线;2)盘轴应水平,光、电缆盘应保持在两起重架的中央;3)电缆盘应架设稳固,最底部距离地面不大于100mm,并有制动措施。轴杠保持水平,电缆应从盘底下拉出。10、人工抬放光、电缆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人负重应适度并应有统一指挥;2)施工人员应用同侧肩抬放,拐弯时人应站在光、电缆外侧,下坡、跨沟渠和拐弯处应设防护人员。3)穿越管道、过障碍处应有专人操作。4)抬运光、电缆过隧道或在铁路路肩上时,不应将光、电缆曲伸到限界以内。抬运光、电缆过铁路线时,应在统一指挥下平行跨越。5)扛电缆人员听到叫停命令后,应立即顺序放下电缆,应用手轻轻放下,禁止猛向地下扔。电缆摆在地上后,将弯曲部分拉向远离铁路的一侧,检查自已的前后是否有电缆侵入限界。如有立即将侵入部分拉出限界以外。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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