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文件(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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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监 理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LCZC2016281ZC 招 标 人: 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 代理机构: 聊城市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聊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备 案 时 间: 年 月 日1目 录第一卷2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后审)4第二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二卷45 第五章 图纸45第三卷46第六章 监理工作技术标准和要求46第四卷4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8一、投标函48监理费报价明细单50监理费报价成本核定2表51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2四、授权委托书52五、联合体协议书53六、主要监理人员表54七、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55八、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56九、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表56十、资格审查表57十一、其他材料59资格审查证件60响应性评审记录表61附表一:人员配备表62项目监理机构证件统计表63企业社会信誉证件统计表6534第 一 卷第一章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5第三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第三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监理已经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为聊城市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聊城市东昌西路 37号第三中学院内。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2.3计划投资:总计 1689.02万元。2.4标段概况:地上四层一幢,框架结构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丙 级 ( 含 ) 以 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6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监理人员专业配套,各阶段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本标段监理工作的需要,并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 (鲁建建字【2013】27 号) 。其中:(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中级及以上认定证书; (3)监理员: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上业务水平初级认定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 2015年 1月至 2016年 6月份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清单原件等材料。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1.投标人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的股权结构证明。2.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工作。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4.1报名时间:2016 年 10月 11日至 2016年 10月 16日4.2报名地点:通过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4.3报名要求:(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网员注册备案的投标人,需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要求详见网员注册备案须知)。(2)备案登记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聊城市昌润南路 153号,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交易科)(3)联系人:冯泽峰 联系电话:0635-8902812。4.5 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论为准。5招标文件的领取5.1领取时间:2016 年 10月 11日至 2016年 10月 16日5.2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240元/份。 7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监督机构7.1监督机构名称: 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聊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7.2联系人电话:0635-84929238公告发布机构: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 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聊城市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聊城市东昌西路 37号 地 址: 东昌西路 151号金泰大厦 3003室联系人: 李振龙 联 系 人: 闫鹏邮政编码 252000 邮政编码 252000电 话: 13061083099 电 话: 0635-2998399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Lcjz2008163.com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 称: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联 系 人:李振龙电 话:13061083099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聊城市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东昌西路 151号金泰大厦三楼联系人:孟宪锋 电话:06352998399 13806350515传真:2998399 邮箱:lcjz2008163.com1.1.4 项目名称 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1.1.5 项目详细情况建设地点:聊城三中院内项目内容与规模:四层一幢;面积:4470项目共 1个标段。1.1.6 工程总投资 约: 8116014.24 元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12日历天,具体以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11 月 10 日9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6 月 10 日1.3.3 质量要求 合格1.3.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聊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标投标交易系统中下载。 1.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丙 级 ( 含 ) 以 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监理人员专业配套,各阶段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本标段监理工作的需要,并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 (鲁建建字【2013】27 号) 。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中级及以上认定证书; 监理员: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上业务水平初级认定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1.投标人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的股权结构证明。2.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工作.1.4.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0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 偏离 不允许允许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2016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分前方式:有关本项目的答疑澄清均通过聊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标投标交易系统进行,请各投标企业及时关注。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疑问三日内回复方式:同上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 5000元整2、 递交方式: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流程” 。 3、 投标保证递交时间:2016 年 10 月 31日 14 时 00 分前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打款(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人需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 5日内退还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完合同后 5日内退还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友情提示: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或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1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534 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 80%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承担。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文件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含封面、扉页、目录)并加盖单位章。3.6.4投 标 文 件 副 本份 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正本的组成部分,开标一览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与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6.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采用 A4纸装订后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厚度不得超过 35mm。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聊城三中院内招标人名称: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 聊城第三中学学生宿舍楼监理投标文件在 2016年 10 月 31 日 14时 00分前不得开启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10 月 31 日 14 时 00分4.2.2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时间 2016年 10 月 31 日 14 时 00 分前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昌润南路 15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 年 10 月 31 日 14时 00分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昌润南路 15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 5.2条规定126.1.1评 标 委 员 会 的组 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由招标人代表、工程经济、技术人员组成且不少于 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 类似项目 无10.2.1“暗标”评审监理大纲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第三章附件 2“监理大纲(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监理大纲10.2.2 投标文件电子版10.2.2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10.3 计算机辅助评标10.3.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 否10.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310.4.1按照本须知第 5.1款的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10.5 中标公示10.5.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个工作日。10.6知识产权10.6.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0.7.1在 投 标 人 须 知 正 文 第 8条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 除 非 已 经 产 生 中 标 候 选 人 ,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同意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三 个 的 , 招 标 人 应 当 依 法 重 新 招 标 。10.8 同义词语10.8.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件” 、 “专用合同条件”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 监督10.9.1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聊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依法实施的监督。10.10 解释权10.10.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非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1 招标人补充的内容1410.11.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设计特点、实施特点及其他要求提出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上的重点难点论述并附于技术投标文件后面。工程类别各 阶 段 人 数 (人)基础 主体 装修工程规模(M代表建筑面积单: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合计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合计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合计10.11.2 一般公共建筑M=4470 1 1 1 3 1 1 1 3 1 2 1 410.11.31、监理费支付方式:无预付款,基础完成,支付 25%,主体完成,支付 25%,装饰完成支付 30%,工程交工且结算完支付 15%,剩余的 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付清。2、经查询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经查询中标人未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入录工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条。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条。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条。151.1.5本标段项目详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条。1.1.6本招标招标依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条。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条。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2条。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条。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条。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条。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条。1.4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适用于资格后审的)1.4.1投标人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条;(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条;(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条;(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条;(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情况,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6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者项目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投标标段投标。1.5 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17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问、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18(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监理工作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不同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3.1.1.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含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监理费报价明细单;19(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 ;(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和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承诺;(8)监理组织机构情况;A、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应有组织机构框图)B、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附监理人员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C、监理人员进场计划表(9)资信部分业绩证件;(10)其他材料。3.1.1.2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监理大纲,提交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等资料,具体如下:A、项目概况;B、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C、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D、监理工作依据;E、监理工作程序;F、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2)造价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3)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4)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和承诺5)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206)信息管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7)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和方法8)节能环保、文明施工的工作任务和方法9)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G、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H、监理工作制度;I、监理资料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方法;3.1.1.3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1规定要求的资料;3.1.1.4资格审查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4)项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依据:监理费用报价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规定,由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最终监理费结算以施工结算价为计费基数,以投标人所报费率乘以施工结算价进行结算。 3.2.2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3.2.3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监理费报价明细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213.4 .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协议书的;(3) 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5资质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前附表;3.5.3“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若无应注明) 。3.5.4“拟投入监理监理机构人员情况表”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3.5.5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技术标部分不得大量摘抄规范内容,只需注明规范号和章节即可,投标文件总页数不宜超过 300页。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3条要求。22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条要求。4.1.3未按本章第 4.1.1项或第 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监理费报价明细单”单独密封在“监理费报价明细单密封袋”中;应将“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业绩一览表” 、 “企业社会信誉一览表”及符合评标办法要求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股权结构证明、项目总监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中级及以上认定证书、监理员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初级认定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正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或银行电子回单及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密封在一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书一同递交至招标小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受。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独递交。23备注:项目负责人是指具有注册监理师资格推荐拟承揽本项目的负责人员。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而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6条、第4.1 条、第 4.2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持有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未出席本开标会议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6、评标24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条要求。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低于监理服务成本价按无效标。低于监理服务成本价由评标委员会核定。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条规定。7.2 中标通知书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后 1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25金不予退还。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人;(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 3人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 3人或所有投标被否决,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6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7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有效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股权证明投标人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的股权结构证明。 (投标人与招标人、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利益关系) 。项目监理机构(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中级及以上认定证书; (3)监理员: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上业务水平初级认定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 2015年 1月至 2016年 6月份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清单原件等材料。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要求的上述文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同时提交一套盖章复印件;标书内提供盖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1项规定28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工期 计划工期:212 日历天工程质量 合格投标有效期 90天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监理工作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监理工作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上述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投标报价: 36 分监理大纲: 35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4 分企业社会信誉: 5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292.2.4(1)投标报价(36分)各投标人的监理费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与基准值相同者得 36分;每高于或低于基准值 0.01%(差值)减 0.25分,减完为止(费率评分计算举例说明:若费率评标基准值为 0.9%,投标报价费率为 0.9%,则得满分;若所报费率为 0.91%,则该费率比评标基准值高 0.01%,则减 0.25分,若报价费率为 0.89%,则该费率比评标基准值低 0.01%,则也减 0.25分,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值:当 n5 时,A=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 5n 时,A=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 1个最高价、1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注:n 为有效投标人个数,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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