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2018年环保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与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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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环 保 局 2018 年 环 保 工 作 总 结 及 2019 年 工作 计 划 与 环 保 局 年 度 工 作 总 结 (7 篇 )县环保局 2018 年环保工作总结及 2019 年工作思路2018 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环保工作部署,按照xx 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继续从水环境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治理、钢铁企业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强化大局服务意识,严格环境监管,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工作情况(一)巩固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根据xx 县饰面石材企业关停后生态环境长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罗政综201736 号)文件要求,加强石材企业、矿山关停后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根据xx 县花园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xx 县兰水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xx 县起步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xx 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加强全县流域水环境巡查监管。2018 年 1-9 月份,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县 14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 100%;主要河流霍口溪、南溪 (烟厂桥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 100%;近岸海域水质较往年有改善,重点流域水质总体向好。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对县级饮用水源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对乡镇饮用水源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 100%。(二) 狠抓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代拟了提升 xx 县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 2018 年度实施方案和xx 县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在轻微污染天气做好我县污染管控工作,及时上报管控日报。同时,印发下达了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一厂一策”编写及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罗环保2018111 号),推进我县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任务。2018 年 1-9 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 260 天,总有效监测天数266 天,达标率 97.74%。(三) 积极推进金港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抓好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监察执法,继续督促企业完成剩余环境问题的整改,促进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继续推进疏港公路粉尘污染治理。通过加强企业 “净车出厂”设施监管,修复受损道路,严格车辆“三超”治理,安装视频监控实时监控等措施,疏港公路金港段尘土飞扬情况基本消除,金港工业区企业及周边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四) 铁腕治污,严打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启动了“清水蓝天”与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项行动,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2018 年 1-9 月,共检查企业 460 家次,对 xx 湾码头、城区工地等 8 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全县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 26 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10 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6 份,拟处罚款约 74.268 万元,其中 60.268 万元已处罚到位。同时我局落实 12369 投诉热线处理制度,24 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较好地维护了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共受理污染投诉件 3453 件,查处 453 件,办结率达100%。 (五) 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涉及我县问题,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逐人逐件落实责任,截止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推进,其中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县 14 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1 项,其余 13 项达到整改序时进度要求,省级环保督察涉及我县 7 项整改任务均达到整改序时进度要求。(六)服务招商引资重点工作情况。今年以来,为服务全县招商引资重点工作,把好环评审批关,深入企业一线,指导环评工作,目前共办结审批 29个,其中报告表 26 个,报告书 3 个,登记表备案 28 个,核发排污许可证 15本。(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根据省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文件要求,代拟了xx 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我县普查工作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等;制定了 15 项普查工作规章制度,为开展普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提高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知晓率,印制了 2000 份污染源普查宣传手册进行分发,并制作了大量污染普查宣传招贴挂图、污普横幅标语和普查工作专栏,在城区 6 个宣传点开展平面宣传,同时在电视媒体、网站及户外大型 LED 屏幕上滚动播放普查工作宣传口号,为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对乡镇普查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考核,发放了普查员证。多次组织召开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推进大会,目前,完成并上报了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等前期准备工作,进入入户调查的第二阶段工作。二、我县存在的环境主要问题(一)流域水质还不稳定,存在水质下降现象虽然我县石材行业已全面关停,但遗留下的厂区内部环境、经雨水冲刷后的石渣废水、渣场、下脚料加工场、畜禽养殖、河道非法采砂、农耕活动、工程建设等面源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矿山恢复、石材渣场覆土绿化工作仍未全面完成。起步护国溪部分河段持续性水质下降。(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未有效收集处理南溪上游九溪村废弃的垃圾填埋场因历史原因,无有效的防渗措施,目前仍存在部分渗漏液外排情况,影响南溪水质。(三)工业污水处理厂未配套建设问题目前我县的 xx 湾开发区及台商投资区均未配套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园区内污水管网未建成,企业生活、生产废水未能集中处理,省环保厅多次督促加快建设,并对排污企业进行限批。(四)“散乱污”企业出现回潮反弹现象2017 年我局联合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乡镇开展了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效果,但近期我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仍有发现以下情况:1、开发区、凤山镇及松山镇周边遍布 200 多家石材加工场,均无相关许可证照,污水、粉尘污染严重;2、已关停的石板材企业(空厂)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改为他用,存在未批先建现象,大部分为小企业且污染严重;3、畜禽养殖出现回潮情况。(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开发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城区中庚、正荣、万豪房地产工地,岐阳旧屋区拆迁工地,县医院扩建,竹兜道路建设等工地施工建设及渣土运输带来大量粉尘,垃圾焚烧、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烧烤及餐饮流动小摊贩燃煤等产生粉尘、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其中城区各建设工地及渣土车运输扬尘是造成我县空气质量超标的主要原因。(七)金港工业区环境问题依然突出虽然经过整治解决了大部分环境问题,但与群众要求差距还是大,化解矛盾困难特别是搬迁赔偿问题还是比较大;金港运输道路承载 3 家钢铁厂原料运输,道路扬尘问题严重,难以根治;因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露天堆放钢渣及上海南珊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处理宝钢钢渣)无有效防渗措施,导致金港工业区滞洪区内水质偶有 PH 超标现象。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加快中督、省督件的办理进度,杜绝回潮现象相关单位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协办单位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中央督查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立即做好整改工作;该整改的必须按期整改到位,该关停的必须关停到位,坚决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对已查处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查,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效果。(二)加快污水收集、九溪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相关部门应完善市政管网建设,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制定方案,加快对九溪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进行转移处理,采取临时措施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工业园区应尽快建成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完善园区内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三)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惩治环境污染行为根据上级整治方案要求,由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两断三清”,对未批先建企业停产整治,对环境污染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四)开展流域大整治,确保水环境安全贯彻落实好“水十条”,按照xx 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xx 县饰面石材企业关停后生态环境长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xx 县花园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xx 县兰水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xx 县起步溪小流域整治方案以及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及“河长制”工作要求,巩固流域整治成效,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推进石材行业退出后环境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特别是矿山及石材渣场闭坑覆土绿化工作,提升流域水质。继续加强对非法生猪养殖厂的拆除工作。(五)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继续实施xx 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梳理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继续推进建设工地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燃煤锅炉、餐饮油烟、烧烤大排档、焚烧垃圾、钢铁行业粉尘治理等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钢铁企业脱硫设施和除尘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到颗粒物排放行业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督促金港工业区内港口企业加强对露天堆煤场、料场、工业废物堆场等场所扬尘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督促临港企业正常运行“净车出厂”设施,规范内部管理。相关部门需做好建设工地抑尘措施、渣土运输车密闭加盖规范管理工作,全面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摊点,加强对城区流动摊贩监管,有效提升我县空气质量。(六)开展土壤环境整治,进一步强化危废管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土壤保护监管体制,切实摸清土壤污染底数,明确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已转产、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建立完善的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强化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实现分类管理、分级控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转运等各环节监管。(七)落实金港工业区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改善周边环境继续配合省、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钢铁企业环保监管,特别是要督促宝钢德盛公司严格按照省环保厅批复的三年行动规划进行整改。创新环境监管方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组织钢铁企业内部签订环保责任状、企业之间相互参观学习、交流经验等方式,完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水平;通过学习交流方式,提高执法人员钢铁行业业务能力,帮助指导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同时利用好脱硫差别电价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环 保 局 年 度 工 作 总 结 7 篇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7 篇【篇一】一、2018 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项目环保审批管理,积极适应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1.开展项目选址工作。积极参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选址,严格把好项目选址关,从源头上排除环境安全隐患和杜绝环境污染纠纷,切实维社会和谐稳定。参与了 xx 通用机场弃土场、腾陇高速公路 3 个采石场、安琪酵母二期项目、“十三五规划”加油站、高达天然气项目(xx 部分)、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等建设项目选址。2.积极参与重大项目规划、方案论证工作。参与了天宫目瑙纵、森林公园二期、南宛湖综合旅游、玉兔佛塔、滨河大道、城综合体等县级重大项目规划、方案论证。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审批。始终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严把环评审批关,严防新污染,为建设“生态 xx、绿色家园”守好第一岗。截止 11 月中旬,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10 个,项目总投资 15541.3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96.44 万元;网上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系统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 个。4.登记表备案管理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行政审批制变为网络备案制。截止 11 月中旬,网上审核项目登记表 68 份,审核需删除登记表 42 份次。5.跟踪服务重大项目环评手续。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升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强化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全程跟踪服务和指导,积极做好通用机场、麻栗坝灌区、腾陇高速公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xx 县排水工程改造项目等重大项目环评手续的跟踪服务工作。6.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继续深化项目环保审批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境污染实现全程防控。截止 11 月中旬,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8 个,总投资 8027.03 万元,环保投资 360.3 万元 ;网上环评管理系统验收申报管理审核 7 个。(二) 继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1. 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州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xx 县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2018 年)及xx 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2020 年),我局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从严格节能环保准入、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实行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多措并举切实改善县环境质量。一是督促晶准硅厂、正丰硅厂、景罕糖厂实施清洁生产;二是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18 年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有中石油章凤站、中石化丽川站、中石化 xx 站、中石化拉影站、中石化章凤站等 5 户企业,其余加油站正在有序推进开展中。2.加强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为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开展了 2016 年度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经检查,我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无排污企业;二是为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积极委托州环境监测站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进行每季度一次监测,根据州环境监测站季度常规监测结果, 2018 年一、二、三季度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符合饮用水环境功能要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三是有序开展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评估工作,今年完成了城子、景罕、陇把、勐约、清平、户撒 6 个乡镇共 15 个服务人口大于 1000 人的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调查评估工作。3. 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一是完成了辖区内 2016 年辐射源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共涉及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用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涉源单位)11 家,均按时上报了评估报告;二是开展了放射源专项清查行动,全面检查了景罕糖厂、xx 糖厂、雅森特木业有限公司 3 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其进行整改,切实消除了辐射安全隐患。三是对 11 家涉源单位进行了 2 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了我县辐射环境安全。目前,我县共 11 家涉源单位中 8 家为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共有 16 台类射线装置(使用 14 台,闲置 2 台);3 家为放射源使用单位,共有 17 枚放射源 Cs137(类 16 枚, 类 1 枚)。景罕糖厂和 xx 糖厂 16 枚类放射源 Cs137 因糖厂停榨被安全收存入放射源贮存库,雅森特木业有限公司的 1 枚放射源 Cs137 处于正常使用中。所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自使用以来,均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辐射环境安全可靠。(三)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证。根据排污许可证暂行管理规定、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要求,对列入名录的行业企业按照权限和时限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一是于 2018 年 6月 30 日协助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罕糖厂到州环保局领取火电排污许可证;二是正在指导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罕糖厂和云南省 xx 糖厂申请制糖行业排污许可证,预计于 12 月 10 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另外,针对未列入名录的行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排污单位则暂按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给予核发(即原核发方式)。未列入名录的行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排污单位年初至今新办理排污许可证 37 份, 累计发证达 1534 份。完成排污许可证年检 15 份。(四)加强环境监管,巩固全县环境安全。1. 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现场检查、在线监控、受理群众投诉等多种途径查找辖区范围内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依法立案处罚。截止 2018 年 12 月 30 日止,共完成辖区内的现场监督检查总次数:858 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286 车次,其中:污染防治现场检查 289,建设项目监察 127 人次,限期治理项目监察 153 人次,许可证现场监察 86 人次,其他监察 203 人次。2018 年共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11 件,引导办证 37 户。立案处罚 6 起,罚款 34.1431 万元,责令停产 9 家、责令停止建设 3 家、限期整改 20 家、关闭取缔 8 家。实施查封扣押 2 起。2. 进一步规范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工作。一是配合财政部门对上半年排污收费情况逐家逐项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作了整改,使排污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二是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截止于 12 月 31 日,共征收户数 28 户,排污费 2429421 元,其中水: 497339 万元,气:1293645 元;噪声超标排污费:11008 元;建筑噪声:528357 元。3.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完善了“12369”环保热线,认真执行举报热线 24 小时值班制度、登记制度、查处制度、及建档立册等规章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及群众投诉件。共接到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38 起,其中 “12369”投诉 14 起,网上投诉 1 起,来访 11 起,信访 2起, 省督查组转办函 4 起, 人大建议 5 起,政协提案 1 起, (其中:大气 20 起、噪声 8 起家、废水 9 起、固废 1 起 ),结案率 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解决了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1. 稳步推进生态乡镇创建工作。今年以来,积极推动户撒乡、勐约乡、清平乡、王子树乡、护国乡、景罕镇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与申报工作。4 月 6 日我局积极推动和协助县政府召开了 xx 县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推进会,对全县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了工作部署和要求;4 月 14 日我局聘请生态创建申报专家在县环保局三楼会议室对清平乡、王子树乡、护国乡、勐约乡等 4 个乡相关人员进行生态创建与申报专题培训,使各乡进一步了解掌握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基本条件、主要内容、时间节点,以及考核、验收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在 5 月份,深入 4 乡现场开展申报技术指导。通过努力,景罕镇、户撒乡、王子树乡、勐约乡、清平乡、护国乡等 6 个乡镇于 5 月底完成了第十一批省级生态乡镇申报材料(送审稿)的提交。景罕镇等 6 个乡镇于 6 月 7 日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厅对其申报第十一批省级生态乡镇申报材料的集中会议审查,通过我局、技术单位、6 乡镇工作人员的共同反复研究、修改完善,于 7 月 15 日按时将申报材料(定稿)报送上级环保部门。截止目前,我县颁布实施了 9 个乡镇的环境规划,章凤镇、城子镇、陇把镇获得了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命名,63个行政村获得了州级生态村命名。2. 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扶持,示范性推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积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 xx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实施方案以及章凤镇、城子镇、陇把镇、景罕镇、清平乡 5 个分项实施方案的编制,为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盘下棋。中介机构历时 2 个月,深入全县各乡、村、组收集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数据资料,目前完成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形成了以下 6 个方案初稿:xx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实施方案、xx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章凤镇实施方案、xx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城子镇实施方案、xx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陇把镇实施方案、xx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景罕镇实施方案、xx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清平乡实施方案。二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正在委托编制xx 县清平乡广外村委会扎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xx 县陇把镇龙安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xx 县城子镇姐乌村委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项目方案。从云南环境保护厅预算项目储备管理系统申报了德宏州 xx 县勐约乡广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德宏州 xx 县勐约乡营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通过了州环保局审批,待省环境保护厅审批。三是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有省级资金支持 150 万元,由县住建局统一实施的德宏州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xx 县户撒乡曼东村传统村落境综合整治项目;省级资金支持 100 万元,交由章凤镇实施的xx 县章凤镇户弄村委会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网工程已完工,正在建设生态塘工程,计划 12 月底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省级资金支持 240 万元,交由章凤镇实施的德宏州 xx 县章凤镇芒弄、迭撒、芒拉、拉勐沿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管网工程已完工,正在建设生态塘工程,计划 12 月底前完工并通过验收;xx 县章凤省级生态镇巩固提升工程,省级资金支持 30 万元,经优化调整,在章凤镇户弄村委会英固村民小组建设“中国罐”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土建已施工完成,待验收。3. 全力推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我们始终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工作做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积极推动此项工作。今年初,统筹推进完成了 2016 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工作,且经过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的评价与考核,2016 年度我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结果均为基本稳定,较好地服务于上级对我县年度经济考核及对我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从今年起,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使用监测数据日常报送软件按季度直报,目前,我们已分别对 xx 县第一、二、三季度地表水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重点污染源排放、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录入、汇总、分析,并完成数据材料的上报。经过填报系统分析,前三季度我县地表水(迭撒大桥国控断面、户撒河下游断面)水质均为 III 类以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监测项目水质类别均为类以上,环境空气质量(xx 县人民政府大楼楼顶监测点)等级均为 2 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xx 水务产业有限公司、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云南省 xx 糖厂废水总排口)排放均不超标。4. 组织开展 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xx 部分)征求意见工作。8 月以来,先后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共德宏州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意见的函的要求,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县政府先后两次召集县发改、国土、住建、林业、水利、农业、旅游、工业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召开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xx 部分)征求意见会,对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涉及我县的内容征求意见,我局牵头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意见,并分别于 8 月 15 日、10 月 22 日形成了意见建议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报上级主管部门。5.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代县委、县政府起草中共 xx 县委 xx 县人民政府关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目前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第一稿,正在收集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局各股室的意见建议,待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委托中介机构着手编制xx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在编xx 县南宛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xx 县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德宏州 xx 县集中饮用水源地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等生态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六)做好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迎检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工作。我局收到关于对贯彻落实国家加强环境保护和我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云督办发电20183 号)及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我州督察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后,局长立即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梳理相关内容,并多次向县政府汇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余虎同志就做好迎接督察准备工作作了重要批示,此次环保督查工作是对 xx 县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诊断,是推动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的一次有力指导,要充分认识这次督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珍惜机会,端正态度,直面问题,诚恳接受督察。二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 对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第一批),对 2014 年以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地区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自检自查,及时报送自检自查报告,并将相关痕迹资料收集整理,进行分类归档。三是认真办理省环保督查组进驻德宏期间的转办案件。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德宏期间,我局共收到督查组转办的投诉举报案件 3 起,截止目前均按时限、按程序全部办结。(七)持续深化环保宣传教育,稳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投入。2018 年年初投入达 8 万余元制作环保宣传用的环保购物袋、围裙、扑克等宣传物品和宣传资料。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以“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日为契机,以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保护区等“七进”环保宣传为主线,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 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六? 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月活动。6 月 5 日上午在县中心地段, 由 xx 县人民政府主办,xx 县环境保护局、xx 县人民法院承办的 2018 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副县长余虎到场参加。6 月 6 日,xx 县环境保护局、陇把镇人民政府利用陇把街天开展环保宣传活动,从而拉开了环保知识进乡镇的序幕。6 月 8 日,xx 县环境保护局完成了城子的环保宣传活动后到雅森特木业有限公司就新环保法等方面座谈交流拉开了环保知识进企业的序幕。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民环保意识,激发了公众环保热情,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环保宣传系列活动共悬挂宣传标语 8 幅,摆放宣传展板 26 块,发放宣传资料共计 3600 份,吸引了机关干部、广大群众、学生 3800 余人参与。三是充分利用 xx 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xx 环保”等平台,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环保工作动态信息、企业环境行为、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及工作流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环境信息。截止目前,共向社会公开了各类环境信息 96 条,切实维护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八)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2018 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攻坚拔寨、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我局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问题为导向,以“六个精准”为抓手,强化中央省州县各项扶贫政策、帮扶措施落实落地,不断扩大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成效。一是有组织保障。严格按照有一名主管领导、有一个管理机构、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一笔专项的工作经费的要求,形成县级统筹、乡级主抓、村级落实、部门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保障体系,选派两名工作队员驻村全面开展扶贫攻坚工作,截止目前拨付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和禁防工作经费 25000 元。二是守纪律。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单位主要领导按规定每 15 天到挂钩村进行调研,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驻村工作队员认真履职,严守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树立良好形象,切实做到“八要八不要”。三是抓好民房建设进度。按照清平乡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督促施工方对照民房进度倒逼责任清单内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推进民房建设,县环保局民房建设监督任务为 15 户,截止 10 月 17 日,9 户已入住完工,6 户主体结构已完工。四是办好事、做实事。我局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争取资金,真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截至目前,共争取协调修建道路 3 条 9.2 公里,新建村小组活动室一间,解决工作队工作经费 2.5万元,充分利用节假日,组织单位职工对贫困户及老党员进行慰问,慰问品价值为 1.8 万元,帮助挂钩村解决工作经费 1 万元、民房建设推进费 1.5 万元、办公用品 1 万元、村民小组活动室“七个一”经费 8 万元。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各部门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形成一盘棋统筹推进。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自身对主管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总以为抓环保工作是环保局的事,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和强大合力。(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亟待保护。县城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的困难:一是缺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水源保护资金;二是保护区附近农户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养牛、养羊,导致饮用水源部分指标不达标。若不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治理,逐步改善水源地环境质量,我县将会面临严重的饮用水安全危机。(三)南畹河迭撒断面水质超标问题亟待解决。南畹河迭撒断面 2018 年 1、4 、5、6、7 、8 、9 月水质超标,其中 1 月水质为类,超标因子为总磷;4 月水质为 类,超标因子为铅;5 月水质为类,超标因子为五日生化需氧量;6 月水质为 类,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溶解氧;7 月水质为类,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8 月水质为类,超标因子为溶解氧;9 月水质为类,超标因子为总磷。(四)环保力量与监管任务极不相适应。现有的环保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人员少,经费投入不足,装备缺乏,尤其是车改后我局只有 1 辆执法车辆,面对全县众多的工业企业、小作坊、重点污染源等监管巡查对象,现有环保力量远不能适应和满足新形势下日益繁重的环境行政管理任务。(五)已普遍存在的一些投资规模较小,实际污染破坏影响不大,又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项目,如作坊式的塑料回收再生颗粒厂、家庭作坊酿酒、小型原汁生产的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小面积经济林基地项目类的原料林基地等项目,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此类小微项目普遍存在,且有一定的存在价值或意义,但都难以负担环评报告编制费用和竣工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费用,从而给规范管理带来了巨大困难和问题。(六)县级无环境监测能力。xx 县县级环境监测站于 1993 年设立,因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未配有任何监测设备、无监测业务用房、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等原因,目前 xx 县环境监测站尚无任何监测能力,从未开展过环境监测相关工作,远未达到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水平,无法适应国家环境监测执法的要求。(七)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严峻、任务艰巨。随着农药化肥的施用量逐年增大、消费水平逐年提高、生态环境与资源的破坏不断加剧,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生态承载力下降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迫在眉睫,但上级倾斜我县的项目、资金极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难有起色。三、2019 年 工作计划(一)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加大对麻栗坝水库、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工业园区、尾矿库、采沙场等重点区域环境监管和日常巡查,保障全县环境安全。(二)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州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及申报工作。(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已申报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继续组织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四)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各方技术与资金力量,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污染防治。根据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力争在 2018 年底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实现防护隔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五)全力推进污染减排。紧紧围绕落实州政府总量控制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为主线,加强减排监测、监察、统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工程、结构、管理”三大减排措施,确保重点项目如期完成;协调住建等相关部门,重点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等减排企业的监督管理。(六)积极开展 xx 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抓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各方,抽调精干力量认真开展 2018xx 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确保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向我县分配生态转移支付资金最大化,并为我县年度经济考核添砖加瓦。(七)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做好麻栗坝灌区、腾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xx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xx 县排水工程改造项目等县级重点项目环评手续的咨询、协调与上报进度工作。【篇二】一、2018 年 工作总结2018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两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以迎接环保督察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上新台阶。(一)不断加强环境监察工作力度1、继续做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针对 2016 年已纳入违法违规整改范围而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或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对 4 家单位的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督促完成整改。对省环保督察中发现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我局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立案 48 起,处罚金额 873038 元,并督促责任单位和部门完成环评手续的整改办理。2、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为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我局建立了随机抽查制度,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止目前“双随机”抽测检查工作共随机抽查企业 51 家,其中,重点企业 21 家,一般企业 30 家。通过现场检查,对 6 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其余企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3、开展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5 月起我局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大练兵活动期间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截止目前立案 108 起,处罚金额 300 余万元。4、畅通信访渠道落实信访工作2018 年 1 月至今,我局分别通过 12369 热线、微信平台、信访系统和上级转办的方式,共计受理环保类信访投诉 44 件,已办结 44 件,办结率 100%。(二)环境监测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完成排污单位监测 58 次,包括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乡镇污水处理厂监测、委托监测等;完成乡镇饮用水源监测 3 次;完成城功能区噪声监测 4 次、城交通噪声监测 1 次、城区域噪声监测 1 次;配合环保执法、城管综合执法监测 26 次。(三)严格环境准入,防治辖区污染1、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分类名录办理环评,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 227 个,其中报告表 49 个,登记表备案 178 个。2、清理督促久拖未验企业进行验收。对 2011 年以来进行环保审批的 268个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清查出的“久拖未验”项目,下达限期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完成环保竣工验收。3、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区域、发布、类型和污染程度。对我区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各类企业及设施场地开展全面排查,对辖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进行了核实、调整与补充。补充划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单元,初步确认各点位特征污染物。(四)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充分考虑了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新村聚居点建设、景观打造、道路路网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将生态保育区及核心景观区作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目前已形成规划成果。(五)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全面推进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2018 年春节期间区大气办成立了由公安、安监、环保、工商和质监以及乡镇、街道的领导小组,坚持每日联合执法,打击私储、私运、私售烟花爆竹和在禁燃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 100 余人次、车辆 20 余台次,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30 余箱(饼),查处非法经营摊点 10 余处,教育劝阻非法经营人员 10 人次,警告 30 余人次。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较往年取得了较大成效,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改善。2、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一是结合网格化环境监管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完善了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将禁烧责任落实到村组。各乡镇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政府与村、村与生产队逐级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采取镇、村、组逐级巡查和镇村间分片交叉检查的方式,严防秸秆焚烧。从 4 月 10号起开展了为期一月的春季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区大气办对各乡镇每日开展巡查及夜查,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 150 人次、车辆 75 台次,共处罚焚烧行为 10 起,共计罚金 1100 元;8 月 21 日开始开展了秋季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区大气办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了每日巡查及夜查,焚烧现象较去年有大幅度减少。二是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继续落实区大气办联合区农牧林业局制定的xx 区 2018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试点秸秆综合利用工艺。目前我区有 2 家企业在仲权镇试点开展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项目。仲权镇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新技术,引进新森秸秆开发公司收购全胜村至建设村公路沿线及各村道公路沿线产生的秸秆,将秸秆破碎后生产有机肥及沼气等。未来将逐渐扩大到荣边、漆树、农团等乡镇,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和产业化格局,有效减少秸秆焚烧及废弃现象。3、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所有建筑、政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做到六个 100%,即: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均达到100%。全年开展文明施工检查 20 余次,各工地严格落实湿法作业,显著减少扬尘产生。4、改进和加强城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环卫作业管理,城区主干道全面实行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每天早、中、晚及晚上 10 点 4 次对主要街道的洒水降尘,重污染天气时每天冲洗 6 次。(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为切实加强我区水污染防治力度,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编制了我区 2018 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水污染防治行动的目标和具体措施,为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定期对我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水质监测和基础数据调查。建全完善“一源一策”档案资料和台账,基本实现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全覆盖。大力开展保护饮用水源环保专项行动,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划,对整治范围内的饮用水源宣传标示牌进行了重新合理设置,清理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和排污口,对不符合饮用水源地要求违规建筑进行取缔,重新规划建设。(七)众志成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我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曾健、区长黄志勇为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区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小组,每个专项小组由县级领导兼任,统筹协作,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共处置央督组转办的信访件 5件,信访完成率 100%。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难度较大。一是指标压力较大。虽然 110 月可吸入颗粒物(PM2.5、PM10)平均浓度低于年度目标任务,但优良天数达标率未完成。进入 11 月份以后,静稳天气持续,空气扩散能力极差,污染天气已持续多日,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难度较高。二是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意识未落实。虽陆续出台了露天禁烧管理办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约谈办法等多项考核制度,但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高,相关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在防治上存在懈怠、推诿、扯皮等现象,以致一些污染问题长期难以根治。2、农村面源污染严重,对乡镇饮用水源造成较大影响。当前乡镇饮用水源地周边工业企业、场镇生活污水、规模化养殖场等点源污染基本都已通过治理达标排放,过量施用的化肥及农药,散养畜禽等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影响饮用水源质量的主要原因。3、土壤污染监管及治理难度较高。按照“土十条”的工作要求,要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及治理工作,但由于我区未配备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缺乏专项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同时土壤污染有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特点,治理成本较高等原因,以致造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所滞后。三、2019 年工作谋划1、编制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启动创建工作,制定xx 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2、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区污染排放底数。3、配合水务部门开展釜溪河、金鱼河两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两河流域周边涉水工业企业违法行为,配合水务部门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建设工作,做到达标排放。4、加大环境现场执法力度。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重点行业环境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日常监察,特别是对重点污染企业和舒坪工业园区进行重点监察,切实执行全区污染源“双随机”任务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严格依法行政。5、加强政治素养培养。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和业务素质。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2019 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环境卫士”、“生态使者”的职责,在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指引下,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为 xx 区的环境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而努力。 【篇三】2018 年以来,xx 环保局以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污染治理攻坚为抓手,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力推动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环保工作出现了和谐向上的局面。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建成了依法行政的框架体系,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一、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建立一支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队伍,制订印发了xx 环境保护局2018 年度全面落实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汴环文2018281 号)和xx 环境保护局 2018 年度全环保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汴环文2018282 号),提请政府制订印发了xx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环境监管执法的责任。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工作机构,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局长办公会听取工作汇报,适时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xx 环境保护局 2018 年法制工作要点 ,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服务型执法工作落实到实处。二、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坚持执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系统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暂行办法、行政权力监督检查办法、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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